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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歲未成年 (zt)

(2010-12-22 10:08:25)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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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裏夫人26歲獲得諾貝爾獎;比爾蓋茨25歲成為微軟公司的總裁;愛迪生27歲發明電報;愛因斯坦26歲提出相對論;拿破侖26歲占領意大利;亞曆山大大帝20歲登基,26歲以前就征服了小亞細亞和波斯;簡奧斯丁20歲就寫出了她最出名的小說《傲慢與偏見》;傑克倫敦26歲就創作了《曠野的呼喚》;而海明威28歲就發表了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太陽照樣升起》。

和這些成名極早的大人物相比,如今美國的“80後”似乎有點大器晚成。《紐約時報》前段時間發表一篇題為《二十幾歲的人是怎麽回事?》( “What Is It About 20-Somethings?”)的文章,引起公眾廣泛討論,一時成為最熱門的話題。作者羅賓海涅格 (Robin Marantz Henig) 在文章中說,美國社會的 “成年時間表” 正在發生很大的變化。她指出,社會學家心目中有五個裏程碑標誌美國人的成年:完成學業,離開父母,經濟獨立,結婚和生育兒女。60年代的美國,77%的女性和65%的男性在三十歲以前就完成這些“人生大事”了。而到了2000年,美國隻有大約一半的女性和三分之一的男性做到這些。加拿大的一個調查還發現,根據這個標準,2001年三十歲成年的人數和1970時二十五歲成年的人數數目相同。無怪乎社會學家要說,如今美國人的成年年齡大大推遲,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還在經曆“延長的青春期”。

那麽當代二十幾歲的美國人在做什麽呢? 他們中至少40%的人搬回父母家一次,每個人平均換工作7次,三分之二的人有過同居經曆。據說,他們的共同點是:探索自我身份、生活不穩定、自我中心、老感覺自己身處變遷動蕩時期。其實,美國社會似乎也對二十多歲這個年齡段的人表現出模棱兩可、自相矛盾的態度。比如,美國人18歲就能投票參加選舉,可是某些州他們到了21歲才能離開收養人的家庭。又比方, 美國人 18歲就能參軍,可是21歲才能喝酒。 還有,美國人 16歲就能駕駛機動車,可是25歲以後才能享受成年人租車的待遇。最近通過的全民健康保險法案更是規定,子女直到26周歲都可以作為 “受撫養者”(dependent)享受父母的健康保險 。

對於作者文中對當代青年人隱含的批評態度,美國很多二十多歲的“80後”也提出了反駁。有人說,他們沒有達到所謂的裏程碑,隻是因為他們對傳統的“成年人”的標準定義不感興趣,其實他們已經是成熟有擔當的大人了。還有人說,他們對於“過程”而不是“結果”的追求正是生活精彩的關鍵。又有人指出,當今美國經濟不景氣,造成很多二十幾歲的人失業,所以無法完成“經濟獨立”這項指標。更有人發出誅心之論,認為完全是“成年人”妒嫉他們自由快樂的生活方式,所以才撰文誹謗他們。

眾說紛紜,未知孰是孰非。這倒讓我想起別國對年輕一代的相似評論。比方說,日本人把年輕一代稱為“草莓族”,認為他們外表光鮮,可是不能吃苦,一碰就爛。中國對80後也有“啃老族”、“月光族”之類的貶義稱呼,說的無非都是年輕一代如何不成熟。也許青春期延長是當代世界範圍中年輕人麵臨的普遍問題。但我覺得這個話題甚囂塵上,更大的可能是代溝的問題。無論何時何地,年輕人總會遭到年長者的側目。而且這是一代還一代,等到現在的年輕人老了,同樣也對下一代看不慣,無論他們自己的青年時代有多狂放不羈,非主流非正統。所以,我的想法是順其自然就好,孩子總會長大,青年總要變老,誰人背後無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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