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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何西阿書1-2章

(2010-08-26 05:19:24) 下一個

何西阿蒙召作先知

何西阿書一章一至三節

    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2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子,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3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蔑,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何西阿是以色列最偉大的先知之一,然而在何西阿書中,沒有任何直接印證他作先知的地方。書中隻是簡單地給我們知道他的名字,他父親的名字(我們在別處未曾聽過這名字),以及在他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某些以色列和猶大王的名字。如果這樣寫傳記,在現代的觀點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我們急於想知道的,是關於他受教育的情況,他的學曆和資曆,以及他經曆的世事。但是何西阿書除了和何西阿下一步的宣教工作有關的,對此卻隻字不提。十分明顯,那些收集何西阿著作的人,無論是他的朋友或者同伴,對先知的出生,他和他子孫們的生活,並不關注;他們所注意的,是他的信息。隻有因為他的信息密切地關聯到先知的生活,所以才保存一部分他的傳記。在何西阿書的開頭,他以一個成年人出現,關於他的早期生活則完全空白。但是因為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在他傳講的信息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所以作者對此給予一定程度的細述。

    在所有蒙召的先知中,像何西阿這樣的,確實十分特別,很少有像他這樣在形式上不帶“宗教色彩”的。耶和華向他說話,這是一般使命的開始。但何西阿的經曆與其他先知的經曆,在性質上和內容上,是完全不同的;對於何西阿來說,他沒有像摩西蒙召時有荊棘在燒或被召上山;他也沒有像以賽亞那樣,看見聖殿中榮耀的異象;他同樣沒有耶利米那種內心的掙紮,靈裏的交戰。當耶和華對何西阿說話時,他聽見的是一個不尋常的命令:“去娶淫婦為妻!”淫婦(harlot)這個詞是古代英語的甲詞,在現代口語要不常聽說。雖然這段古代文字的意義不完全清楚,上帝似乎是要何西阿娶一個賣淫的為妻。不過在希伯來原文中,這個詞的用意稍有不同,它可以是上帝命令何西阿去娶一個街上賣淫的為妻,也可能另有所指。在何西阿那個時代,以色列人的信仰已經被拜巴力所毀壞。由於拜巴力,在這種對外邦神的信仰中,無論男或女都行奸淫。所以“娶淫婦為妻”也可能指娶一個普通的希伯來婦人,她並不是靠賣淫生活,但是她卻把身體獻給拜巴力的人。

    對於像何西阿這樣一位處處表現他的敏銳的先知,娶淫婦為妻的確是一個不尋常的命令和最少見的先知使命。雖然聖經對此隻簡要記載,沒有提供他對上帝的這個呼召有何反應。但是可以想像得到,他可能陷入極度的混亂之中。為什麽他要和這樣的女人結婚?她們正反映當時以色列人可憐的生活和信仰的光景。盡管不敬畏上帝的人不在乎他與誰結婚,但是他親密的朋友必定會為之震驚,像何西阿這樣的人,竟然有如此的婚姻!但是以上隻是推測;事實上我們看到的,是他遵照上帝的吩咐去行,他娶了一名叫歌蔑的女人。我們對她的了解,除了名字以外,就是她在結婚時,已經不是童女了。

    從關於先知何西阿蒙召的簡單記述中,有兩點非常有意義的事實顯露出來:

    (一)第一點是直接看到的,然而卻是十分重要。當我們開始認識何西阿時,我們看見他是一個與上帝親密同行的人,以致他能聽見並明白上帝給他的使命。當他聽見上帝的使命時,他順從了。對於生活在現今世代中的我們,這提醒我們注意:把上帝和他的所有使命、托負,都看為一成不變的,使之淪為一種模型或形式,是危險的。我們很難想像,如果有一個當代教會中的委員會,受委托去審查那些獻身做聖職的青年人,他們中間有現代的何西阿,他麵對著同樣的使命,其反應將會是如何呢?有時,當上帝給我們一種使命,盡管它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但隻要真正是從上帝而來的,我們就要敢於負責任,敢於去順從上帝。先知何西阿提供這樣做的好榜樣。

    (二)第二點關係到預言的性質。上帝呼召何西阿,他回應了,但是開始時,上帝並沒有要他宣講什麽。上帝給先知的信息,是後來才有,它並不是他蒙召的一部分。何西阿蒙召去做某些事,他順從了,他的第一個行動是去承擔一種陌生的婚姻。但是這些所有的行動,都在預言的範圍內,都使上帝能直接通過他說話。先知是上帝的代言人,上帝要籍著他們講話。但是上帝既可以藉著先知的語言來“講話”,也可以籍著他的行動、他的生活方式來“講話”。何西阿蒙召,通過他的特殊的婚姻,使上帝向他的百姓說話。找們常常需要留意:上帝可能籍著屬他的人向世人說話,不但籍著語言,同時可藉著他們順從上帝的生活方式。我一年到頭,不知聽了多少信息和講道,但是幾乎全忘了;隻有很偶然的機會,我遇見一些屬靈人,他們具有深度的基督徒品性,留給我難忘的印象卻時時活顯在我心中。

何西阿兒女的出生

何西阿書一章四至九節

    4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5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6歌蔑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7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兵馬得救。”

    8歌蔑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9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上帝。”

    何西阿結婚以後生了三個兒女;二個是兒子,一個女兒。何西阿的兒女的名字組成了他第二階段布道的內容;每一個兒女都帶給以色列人一個信息。

    (一)第一個兒子名叫耶斯列,對於像我們這樣一些遠離那個時代,和以色列人有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外國人來說,這個名字聽起來很正常;但是事實上並不尋常,這個名字很特別。正如假若有某位未來的美國先知,他把他的兒子名叫“越南”或者“水門”,這些名字表明某個地方,與美國的曆史有關。耶斯列也是一個地名,它在以色列古代的曆史上,同樣也有其意識。正是在耶斯列這個地方,暗利的王室在一次可怖的大屠殺中,被耶戶王室所取代(參王下九至十章)。在離何西阿傳道一百年前的這次大屠殺,壞皇帝之死,曾被認為是一件好事;因為以色列人對上帝的信靠,在暗利統治下,受到了毀壞。新皇帝耶戶,他的王室一共統治了以色列國一百年,直到耶羅波安第二的那個朝代。但是因為耶戶沒有使國家離惡就善,使以色列脫離先前的罪惡,因此,那次大屠殺仍舊是徒然的,但是大屠殺進行的地方,卻留下了不祥的兆頭。一提起耶斯列這個名字,就感到血淋淋的恐怖;當先知給他的兒子命名為耶斯列時,他暗示以色列國王室中即將有審判來臨。

    (二)第二個女兒同樣起了一個不尋常的名字,她叫做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這不是一個正常的名字。很難以想像,當父母這樣稱呼他們的兒女,或者兒女在這樣的稱呼下長大,那種痛苦是怎樣的!但正因如此,這個名字再一次帶出一個信息,藉以使他的父親扮演一個先知的角色。正如小女兒被父母稱為“不蒙憐憫”一樣,上帝也不再憐憫以色列人。在耶斯列出生後一年,第二個孩子出生,使得預言的命運,可怕地向前進了一步。第一個孩子的出生,帶給王室一個信息;而第二個孩子則帶信息給整個以色列民族。第一個信息指出即將來臨的審判;而第二個信息更加嚴厲:上帝的寬容和對以色列的憐憫,已經到了極限程度!

    (三)最後,再過一年左右,第三個孩子誕生出來,而他帶來了最可怕的名稱:羅阿米,即“不是我的百姓”。回憶摩西時代,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他應許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ammi),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出六7)但是現在由於第三個孩子的出生,這個古老的應許取消了,以色列不再是上帝的百姓(loammi),耶和華也不再是他們的上帝。對於一個把他們的生存和信心,完全建立在這個誓約上的國家,再沒有比取消這個約,使有耳朵可聽者,更感到驚心動魄的了!

    先知的生活和他的家庭,現在擺在以色列人麵前,好像一個活的和永久的審判的信息。對於那些不加思索的聽眾,先知何西阿不僅是傳一個不容易忘懷的信息,他按照他接受的命令行動,他的妻子的特征和他的兒女的名字,在以色列人麵前成為一種象征,提醒他們將站在上帝的麵前受審判。以色列是上帝的不貞潔的妻子;她的兒女是她與丈夫——上帝分離和將受審判的象征。

    何西阿的預表行為,是古代社會中對一個特殊國家的情況而言;對我們這些生活在二十世紀的人,當然應區別對待。從先知這些行為和它們帶來的信息,有兩點是有明顯意義的,一點則是屬於上帝方麵的,另一點則是屬於我們人類方麵:

    (一)三個孩子的命名,顯示上帝宣告的審判的幾個進程。首先,他宣布未來的審判是對王室的;第二,上帝的憐憫是有限度的;最後,上帝與以色列的立約關係終止了。當我們考慮這樣一個審判過程時,我們能看到它包含了一個從積極到消極的過程。首先,上帝警告要行動,但是最後他率直地宣布與他的選民解除關係。審判常常是有目的,它不僅是一種處罰或者憤怒的反應。在審判行動的第一階段,仍然包含著讓上帝的百姓迅速回頭歸向他的可能性;對於那些頑固地拒絕接受這種機會者,最後階段,上帝才隻好解除與他們的關係。而且,審判最後的可怕,並不是來自上帝有什麽反對人的行動,而是上帝停止了他對人類的關懷。在審判這個題目下,隱藏著人生的意義的“核心”:生命的意義和滿足,在於與賜生命的主建立關係。可惜以色列人常常背棄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失去尋得的愛和滿足;這就是他們主要的邪惡,最終使得上帝的憐憫終止,與上帝的關係破裂。在我們與永生上帝的關係中,愛和審判是一致的,成為一體:愛是本質的、基本的,審判促使我們恢複與上帝的關係;當憐愛和審判都得不到回應的時候,尋找人生存在意義的機會也就最後消失了。

    (二)如果何西阿書開頭這幾節,包含著先知整個的信息的話,那麽這的確是一本非常嚴厲的書,因為先知的三個兒女的出生的本質,標誌著“結局”。但是事實上先知的信息不隻這一些,甚至在第一章結束之前,已給我們更多的信息。所以開頭的九節,隻是從人的方麵建立一個相應的遠景。以色列人是犯了罪,他們抵擋上帝的勸告,所以上帝宣告要終止和他們所立的約的審判,說:“以色列不再是我的百姓。”但是先知的信息不隻這些,先知還給予希望;隻是先知的聽眾不會聽見希望的信息,除非他們首先意識到他們處在怎樣可怕的困境中。因此,先知宣講信息開始時,在何西阿書開頭這幾節,首先宣布人類陷入怎樣一種悲哀的困境中。隻有聽者弄清了這種情況,他們才可能透過黑雲,瞥見未來希望的曙光。我們除非首先覺悟到人類在罪中的悲慘命運,否則不會覺悟在主裏麵最終的希望。如果上帝的愛最終依賴我們的回應,依賴於我們重新去與上帝建立關係,那麽何西阿書開頭這九節好像一個墓誌銘,寫道:“不再是我的百姓。”惟獨那些意識到人類所處的困境的人,無論他們是何西阿那個時代的人,或者我們現代人,才可能聽到先知其他的信息——希望的信息。

將來的希望

何西阿書一章十節至二章一節

    10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什麽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11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二1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我的民),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蒙憐憫)。

    在何西阿書一章四至九節中,藉著先知三個兒女的名字引出來的淒涼的前景,在這裏因有將來光輝的希望,形成鮮明對比。不過讀者須要小心,雖然這些關於將來的希望的預言,在敘述上直接在孩子的出生之後,但是它原是描述相當遠以後的事。在先知的信息中,孩子的命名發生在較早期,當以色列人的生活呈現興旺的時候,孩子名字的預兆,指出上帝的審判擺在前頭;而在何西阿傳道的遲些時候,在公元前七三三至七二二年間,當以色列的亡國已經明顯可見時,先知預言了以上這些話,越過她不可避免必然要失敗的命運,提出了希望的信息。何西阿書這樣編排,把這些將來希望的預言,直接隨在孩子可怕的名字以後,使讀者更能曉得先知思想的全貌。他開始先從審判的信息傳起,當審判即將來臨時,他則預言更遠的將來的希望。

    先知在預言將來的希望時,從上帝的應許開始,回顧遠古時他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本章10節,參考創廿二17)其實在何西阿時代的以色列人並不多,大概接近十五萬人。但是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這話喚起他們對燦爛的未來的希望。這絕不是正常人口的增長給予他們這樣的希望;而是即將發生的,國家情況的轉變,那才更有意義。雖然審判的結果,他們被稱為“不是我的百姓”;然而在將來,他們會成為“永生上帝的兒子!”

    先知接著指出將來複興的三個特點(11節):(甲)兩個國家將要合為一,像她們分裂前的情形。(乙)他們將歸一個“頭”(或首領)來領導。(丙)他們將“從這地上去”,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是指他們將再一次控製他們的領土,這塊領土在以色列人被擄後,在鄰國統治下,變得小得多。在預期到將來的轉變時,先知喊著說:“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雖然關於這句話正確意思有所爭論,但是很明顯,它是指前麵曾經提及的耶斯列(參閱第四節)。耶斯列的日子原是一個希望的日子,在屠殺拜偶像的人的血泊裏,一種新的信心產生出來。可不可以說:何西阿的第一個兒子的名字暗示將來的流血;而現在,何西阿覺悟到從他的兒子所暗示的流血事件中,將有一個新的,活的信心產生出來。按照這種說法,耶斯列這個名字的意義,在先知生活的後期被改變了;先知其他兒女的名字的意義,也隨著都改變了。耶斯列那時將稱他的兄弟為阿米——“我的民”;稱他的姊妹為路哈瑪——“蒙憐憫”。意思說:上帝將來的行動,將要否認包含在這些孩子名字裏的反麵意義。

    設置在何西阿書的敘述中的這種隱意,既說明了上帝對待他的百姓的態度,又說明上帝對他們的要求和願望:

    (一)預言的前半部分(4—9節),單獨明顯啟示了上帝的聖潔和義怒的形象。在上帝的聖潔裏,他不容許罪惡;對於犯罪,它的話語藉著先知的孩子的名字傳達的,隻有審判。雖然上帝還有話要說,但是在先知開始傳道時,這是唯一的、百姓必須先聽見的話。稍後,當我們覺悟到預言前半的信息之後,隨著才聽見上帝恩典的話語。

    先知就是這樣來說明,上帝對待他的百姓所表現的“神性”。他希望所有的人都是他的兒女,但是我們常常不能立即從他臨到我們的話語中直爽地辦到。我們生活的環境,我們的所作所為,常常隻能引來上帝的審判;審判是我們自己造成的,絲毫無損於上帝的神性。我們知道上帝對我們的願望,如果他的話不是祝福,這就提醒我們需要自我檢點,並且悔改來歸向他。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再次聽見帶有希望的話。

    (二)上帝對以色列人審判的話曾是:“你們不是我的百姓。”這句可怕權威性的斷言,撕毀了以色列人信仰的基礎——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但是先知何西阿預言時候將到,那時情況將發生改變,那時上帝將重新宣稱他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上帝這句對以色列人所說的話,同樣帶給我們外都信徒希望。我們本沒有權利稱為上帝的子民,我們隻能希望、渴想成為“永生上帝的兒子。”但是新約聖經作者清楚地寫著,先知的這句話,在早期的教會看來,既包括猶太人,也包括外邦人。保羅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明白地表達了這個斷言(見羅九2426);彼得在描述上帝子民這個新的群體時,也是這樣敘述(參彼前二10)。我們並不比何西阿當初說這些話的對象更有資格得這特權。而且,除非我們覺悟到,“永生上帝的兒子”的應許也是給我們的,否則我們不會有充足的信心。永生上帝表明他高過所有生命的能力。作這樣一位上帝的兒子,將有何等豐盛的生命;他們必將發現,生命的意義,是在於與這樣一位永生的父親,建立親密的關係。

因淫亂而離婚

何西阿書二章二至十五節

    2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他的丈夫。

        叫他除掉瞼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

3免得我剝他的衣服,使他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他如曠野、如幹旱之地、因渴而死。

        4我必不憐憫他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

        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作了可羞恥的事;因為他說:我愛隨從所愛的,

        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6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他的道,築牆擋住他,使他找不著路。

        7他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他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

        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

        8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銀,他卻以此供奉巴力。

        9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

        也必將他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

        10如今我必在他所愛的眼前,顯露他的醜態;必無人能救他脫離我的手。

        11我必也使他的安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他的一切大會,都止息;

        12我也必毀壞他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他說:

        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

        13我必追討他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他佩帶耳環,和別樣的妝飾,

        隨從他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14後來我必勸導他,領他到曠野,對他說安慰的話。

        15他從那裏出來,我必賜他葡萄園,又賜她亞割穀作為指望的門;

        他必在那裏應聲(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

    前麵的滿有希望的話(一章十節至二章一節)隨後的這樣一段關於離婚的悲哀,把注意力的焦點,又轉回到先知早期的生活和傳道上去。有很多理由可以說明,這是一段很難讀的經文。這一段用詩的形式寫成的,與前麵的散文體不同。我們必須從兩個層次來解釋這段經文:首先從何西阿和他的家庭,但這一個層次隻是為第二個層次做準備的;第二個層次是比喻上帝和以色列人的關係。初看起來,這段經文是以一般的聖經的詩歌形式出現的,它事實上是用藝術及其固有的風格來表現其真實性。但是,它又是一篇演調,一篇關於訴訟的特別演詞,用於法庭上對被告的控訴。

    在演詞中必須解釋的兩個層次,因為它們彼此如此密切關聯,所以要區分它們是有困難的。在第一個層次裏,我們注意到何西阿和他的孩子們在法庭上;他們在歌蔑在場的情況下,向法官陳詞。何西阿提出訴訟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判決與他的妻子離婚。他講話一開始,就以典型的離婚文告的形式出現:“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不是她的丈夫。”(2節)起訴的原因是因為妻子的行為不軌。她曾經屢次不忠不貞,與別人犯了奸淫。(無論這種不法的行為是屬於私通,或者是歌蔑一再瘋狂地崇拜偶像,尚未肯定。後者可能性似乎大些,它能夠帶出演講的語言和比喻的意思。)這整個的情景是一場悲劇:做丈夫的和三個孩子由於做妻子兼母親的行為,被迫按照希伯來法律的要求,把案件提到法庭上。但是從第二個層次來解釋,這不是一個悲劇,因為何西阿的家庭生活隻是作為一個比喻,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的關係。

    在上帝的法庭上,以色列是被告、被傳訊者,上帝則扮演雙重角色:控方和法官。在法庭上以色列人的罪狀被宣判:他們對上帝不貞潔,因此婚約不能再延續,上帝必須與以色列離婚。縱然在這種悲傷的情景下,上帝仍然留有一線希望給以色列人。按照希伯來人的律法,犯奸淫是必須處以死刑的(申廿二22)。但這裏無論從那個層次解釋,都沒有處以死刑。可見就是到了這樣悲哀的地步,仍然不會沒有溫暖的痕跡。何西阿無論采取什麽行動,他仍然愛他的妻子,正如上帝仍然愛以色列人,盡管條約規定,迫使他不得不尋求離婚。

    在離婚進行的過程中,作了三點判決,每一點都用“因此”引出來(參6、9、和13節)。判決首先對歌蔑,然後用以比喻以色列人。除了這些直接從開始的上下文中引出的應用,這些經文還有更永久性的信息:

    (一)第一點判決基於女方企圖別有他愛;她的話被提到法庭上來:“我要隨從所愛的。”(5節)她有意識地在錯誤的道路上滑下去,欺哄自己,相信她“所愛的”會給她富足,並提供她一切所需。所以判決書寫道:她將被迫繼續在她選擇的道路上墮落下去,一直到其痛苦和挫敗的結局。她追求她所愛的,但卻永遠得不到;她尋找,卻永找不著,一直到她覺悟到,她的唯一的希望是歸回她的前夫。從比喻這個層次看:對以色列人的判決,是他們堅持他們的國家所揀選的道路,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所愛的虛空,必變成可怕的現實。

    明知上帝的愛而故意去選擇其他的道路,是必定要失去所愛的。對於曾經嚐過真愛,但由於其他的愛的引誘挑逗,其殘局常常是會不堪收拾的。追求其他的愛,尋找上帝以外的滿足,最終走進一條死巷;處在死巷裏,倘若我們有智慧的話,我們應當意識到隻有一種愛,就是上帝的愛,才能提供我們所需,滿足我們全部的要求。我們從先知的話中,覺悟到一個更深刻的真理,那就是即使我們追求並掙紮在人類虛空的愛的死巷裏,那個偉大的愛仍沒有止息,他一直在追隨並激勵我們。

    (二)第二點判決是講到做妻子蓄意的疏忽。她不知道是她的丈夫提供她的生活所需;這不是一般的忽略,這是任性的忽略。她還尋求其他的滿足,她真是愚昧極了。同樣,以色列也任性地忽略了上帝提供他們的“五穀、新酒、和油”(8節)這些生活必需品。這三樣東西,是上帝的愛的一種記號,清楚地寫在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中(參申七13)。在審判的時候,這種忽略是要被判處以“奪回”所有的供應(9節);惟有上帝收回了生活物質的供應,以色列人才會悔改並認識上帝。

    這裏譴責的任性的忽略,造成一種比我們想像中更廣泛的損害。這是有意識的把信仰所揭示現存實況置諸不理,我們都有各自的需要,但是我們想用自以為最好的方法去尋找並滿足它們。好像以色例人想依靠外邦人的信仰去滿足他們的需要,我們也照樣做。很多時候隻有肉體的或者屬靈的貧乏,可以領我們回到偉大的供應源頭。上帝挪走了他的供應,雖然好像是一種懲罰,然而卻再給一次機會,使我們去學習倚靠真正生活的源頭。

    (三)第三點判決是他們的善忘13節)。因為偏行己路,歌蔑把何西阿忘記;同樣,由於追隨外邦的神,以色列忘記他們的上帝。這不是指普通的健忘症,也不是忘記一些普通的事實;它是忘記了忠誠於對方的契約,而這個契約被忘記,使得他們與外邦的神私通。但是隨在第三點判決之後(14—15節),何西阿轉入應許。以色列將要被領到曠野,在那裏被試驗,然後他們要再一次學習信靠上帝的愛,藉以使進入上帝應許之地成為可能。亞割穀在過去曾經是一個“苦難穀”(見書七22—26),如今變成“希望穀”,藉以使他們更接近他們將要承受之地。

    犯奸淫的人並不是真的忘記他們已經結婚;他們是忘記他們的婚約和他所許諾忠誠的愛。因此一個人信心的失敗,也不是在真正的信仰上忘記什麽,而是忘記了他在生活和愛心方麵應盡的義務。這樣,無論在那方麵,曠野的經曆既是一段艱難的時刻,又是希望的來臨,具有雙重作用。艱難將要被正常生活的自我滿足和舒適取代,我們在此再一次學到:走過了“苦難穀”,前麵“希望門”正開著。

新約的盼望

何西阿書二章十六至廿三節

    16耶和華說:“那日你們必稱呼我伊施(丈夫),不再稱呼我巴力(我主);17因為我必從找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題起。18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戰爭,使他們安然躺臥。

    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20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21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

        23我必將他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

        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上帝。

    就像第一章結束時那樣,現在曆史年代表的遠景又再次向前擺動。為了期望離婚而向法院提出的申訴,現在成為過去;在十六至廿三節的預言,雖然很難準確確定其日期,但很可能是在何西阿傳道的後期,藉著先知的口傳講出來的。在這篇信息中提到名字的兒子(耶斯列),現在已是青年了。但是和前麵一樣,這段經文中先知見到的光明,必須是在他們被交受審判的黑暗背景下觀察到的。上帝曾經一度發怒,現在已經過去,何西阿盼望上帝重新和進一步地工作。他雖然不能肯定他所說的遠景距離有多遠,但是他預言中關於救恩的話,是充滿著希望和信心的。

    這個預言可以分為三個部分,每一部分都用“那日”引出來(見十六、十八、和廿一節)。“那日”是將來某個時候,在審判的日子以後,那時上帝的救恩將再一次顯明出來。從某一方麵來說,這個預言隻是一種預告,沒有詳述當這些事情發生時,那時或那日的情景;而是肯定上帝在某一時日必要再次行動。對於古代以色列人和現代的讀者,何西阿書中所預言的那日,是對他們的一種警告。然而除了將來的意義,先知的預言的三個部分,也表達了某些現實意義:

    (一)預言的第一部分預期一段新的婚姻(16—17節)。這段婚姻是在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雖然措詞令人聯想何西阿和歌蔑離婚。先知在這裏用了一種雙關的妙語;想了解它,我們必須先有一些希伯來文的知識。巴力這個名詞在希伯來文中,可以是“丈夫”的意思,在當地文化中也可解作“主和主人”。這個名詞也可以是一種專有名號,像迦南人稱他們的神為巴力,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就要把它譯作一種專有名詞。希伯來文中伊施(’ish)這個詞,意思是一個男人;但也可譯作“丈夫”,並帶有少許親愛的意思。在將來,先知斷言,以色列人將要稱他們的主為我的伊施(親愛的丈夫),而不是我的巴力(丈夫或主人)。但是整個事態的轉變比這些更多,由於他們日到上帝那裏,以他為真正的丈夫,將同時放棄巴力,把他當作假神。稱呼的改變,表示巴力這個名號,將不再汙穢以色列人的嘴唇。

    預言指出一種愛和彼此親密關係的恢複,但是它並不是沒有一點悲傷的成分。過去,巴力這個稱呼在以色列人的口中,引起了仍然愛他們的丈夫(上帝)的悲傷。戈登·萊福特(Gordon Lightfoot)這位加拿大民謠歌唱家,幾年前唱過一首很通俗的憂鬱民歌,歌名是“我聽見你在睡夢中的談話”(“I heard you talking in your sleep”),但是那個他所愛的人,在睡夢中喃喃地喊著另外一個人的名字,夢想著其他的愛人。人類也是如此,如果在睡夢中小聲地喊著另外一個人的名稱,必然引起做丈夫的(或妻子的)極大傷痛;同樣,以色列人口中的話,直接聯結上帝的心。也許隻有當找們知道我們傷害上帝的心有多深時,我們才曉得重建婚姻關係、恢複原來的愛的應許,是上帝何等的恩典。

    (二)預言的第二部分預期一個新約(18—20節)。在許多方麵,這第二部分是重複前麵所講過的,但也有一些新的重點。在第一部分裏,重點是放在彼此親密的愛方麵;而在這裏卻注重外麵去重建一種新的婚約。這個將來的新約,將以和平為其特征;這個和平將實踐在兩個方麵。以色列將與整個自然界經曆和平,並要與地上的動物、空中的飛鳥、以及所有的生物立約和平。此外,上帝要毀滅所有戰爭的武器,並應許敵對國之間彼此和平。這些所有外在的強有力的和平,將形成重建親密的婚約關係的一個新時期。這個和平與新約的預言,是建立在深信耶和華上帝是整個自然世界、和整個人類的上帝這一根基上的。

    這些預言現在和先知當時說的時候一樣,仍然是個遠景,仍然沒有實現。雖然那些和平的原理,曾為世界各國所接受;但是實際上,許多國家至今仍在殘酷的戰爭中生活。這裏有一點是永遠彼此相關聯的,那就是:戰爭的根源是人類與上帝的愛分離。這些話要從各方麵向每一個國家宣布,免得他們毀滅。今日的世界仍然被戰爭的風暴威脅著,在這一點上並無改變。我們必須在世界各國中,繼續和平而努力,但是,除非人類先與上帝和好,否則真正的和平將一直是一種不能達到的夢境。

    (三)在預言的第三部分,也即最後一部分中,何西阿的孩子的名字的意思被改變了。這個改變用一個連貫的講話,把信息從天上帶到地上來。(甲)耶斯列的名字還是一樣,但意義變了。過去,這個名字喚起人們回憶血腥大屠殺的地方和命運;這是一個不吉祥的名字。但是現在,這個名字的詞根被去掉,它的意思轉過來了,耶斯列的意思變成“上帝栽種”;在現時這種新情形下,他暗示上帝重新栽種他的百姓在他們的地土上。(乙)至於羅路哈,這個名字叫“不蒙憐憫”的孩子,上帝特施憐憫,把她的名字改為“蒙憐憫”。(丙)名叫“不是我的百姓”的,現在,“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反過來,好像在婚禮慶典上一樣,我們將對上帝回應說:“你是我的上帝。”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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