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淫亂而離婚
何西阿書二章二至十五節
2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他的丈夫。
叫他除掉瞼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
3免得我剝他的衣服,使他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他如曠野、如幹旱之地、因渴而死。
4我必不憐憫他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
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作了可羞恥的事;因為他說:我愛隨從所愛的,
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6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他的道,築牆擋住他,使他找不著路。
7他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他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
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
8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銀,他卻以此供奉巴力。
9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
也必將他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
10如今我必在他所愛的眼前,顯露他的醜態;必無人能救他脫離我的手。
11我必也使他的安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他的一切大會,都止息;
12我也必毀壞他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他說:
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
13我必追討他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他佩帶耳環,和別樣的妝飾,
隨從他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14後來我必勸導他,領他到曠野,對他說安慰的話。
15他從那裏出來,我必賜他葡萄園,又賜她亞割穀作為指望的門;
他必在那裏應聲(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
前麵的滿有希望的話(一章十節至二章一節)隨後的這樣一段關於離婚的悲哀,把注意力的焦點,又轉回到先知早期的生活和傳道上去。有很多理由可以說明,這是一段很難讀的經文。這一段用詩的形式寫成的,與前麵的散文體不同。我們必須從兩個層次來解釋這段經文:首先從何西阿和他的家庭,但這一個層次隻是為第二個層次做準備的;第二個層次是比喻上帝和以色列人的關係。初看起來,這段經文是以一般的聖經的詩歌形式出現的,它事實上是用藝術及其固有的風格來表現其真實性。但是,它又是一篇演調,一篇關於訴訟的特別演詞,用於法庭上對被告的控訴。
在演詞中必須解釋的兩個層次,因為它們彼此如此密切關聯,所以要區分它們是有困難的。在第一個層次裏,我們注意到何西阿和他的孩子們在法庭上;他們在歌蔑在場的情況下,向法官陳詞。何西阿提出訴訟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判決與他的妻子離婚。他講話一開始,就以典型的離婚文告的形式出現:“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不是她的丈夫。”(2節)起訴的原因是因為妻子的行為不軌。她曾經屢次不忠不貞,與別人犯了奸淫。(無論這種不法的行為是屬於私通,或者是歌蔑一再瘋狂地崇拜偶像,尚未肯定。後者可能性似乎大些,它能夠帶出演講的語言和比喻的意思。)這整個的情景是一場悲劇:做丈夫的和三個孩子由於做妻子兼母親的行為,被迫按照希伯來法律的要求,把案件提到法庭上。但是從第二個層次來解釋,這不是一個悲劇,因為何西阿的家庭生活隻是作為一個比喻,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的關係。
在上帝的法庭上,以色列是被告、被傳訊者,上帝則扮演雙重角色:控方和法官。在法庭上以色列人的罪狀被宣判:他們對上帝不貞潔,因此婚約不能再延續,上帝必須與以色列離婚。縱然在這種悲傷的情景下,上帝仍然留有一線希望給以色列人。按照希伯來人的律法,犯奸淫是必須處以死刑的(申廿二22)。但這裏無論從那個層次解釋,都沒有處以死刑。可見就是到了這樣悲哀的地步,仍然不會沒有溫暖的痕跡。何西阿無論采取什麽行動,他仍然愛他的妻子,正如上帝仍然愛以色列人,盡管條約規定,迫使他不得不尋求離婚。
在離婚進行的過程中,作了三點判決,每一點都用“因此”引出來(參6、9、和13節)。判決首先對歌蔑,然後用以比喻以色列人。除了這些直接從開始的上下文中引出的應用,這些經文還有更永久性的信息:
(一)第一點判決基於女方企圖別有他愛;她的話被提到法庭上來:“我要隨從所愛的。”(5節)她有意識地在錯誤的道路上滑下去,欺哄自己,相信她“所愛的”會給她富足,並提供她一切所需。所以判決書寫道:她將被迫繼續在她選擇的道路上墮落下去,一直到其痛苦和挫敗的結局。她追求她所愛的,但卻永遠得不到;她尋找,卻永找不著,一直到她覺悟到,她的唯一的希望是歸回她的前夫。從比喻這個層次看:對以色列人的判決,是他們堅持他們的國家所揀選的道路,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所愛的虛空,必變成可怕的現實。
明知上帝的愛而故意去選擇其他的道路,是必定要失去所愛的。對於曾經嚐過真愛,但由於其他的愛的引誘挑逗,其殘局常常是會不堪收拾的。追求其他的愛,尋找上帝以外的滿足,最終走進一條死巷;處在死巷裏,倘若我們有智慧的話,我們應當意識到隻有一種愛,就是上帝的愛,才能提供我們所需,滿足我們全部的要求。我們從先知的話中,覺悟到一個更深刻的真理,那就是即使我們追求並掙紮在人類虛空的愛的死巷裏,那個偉大的愛仍沒有止息,他一直在追隨並激勵我們。
(二)第二點判決是講到做妻子蓄意的疏忽。她不知道是她的丈夫提供她的生活所需;這不是一般的忽略,這是任性的忽略。她還尋求其他的滿足,她真是愚昧極了。同樣,以色列也任性地忽略了上帝提供他們的“五穀、新酒、和油”(8節)這些生活必需品。這三樣東西,是上帝的愛的一種記號,清楚地寫在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中(參申七13)。在審判的時候,這種忽略是要被判處以“奪回”所有的供應(9節);惟有上帝收回了生活物質的供應,以色列人才會悔改並認識上帝。
這裏譴責的任性的忽略,造成一種比我們想像中更廣泛的損害。這是有意識的把信仰所揭示現存實況置諸不理,我們都有各自的需要,但是我們想用自以為最好的方法去尋找並滿足它們。好像以色例人想依靠外邦人的信仰去滿足他們的需要,我們也照樣做。很多時候隻有肉體的或者屬靈的貧乏,可以領我們回到偉大的供應源頭。上帝挪走了他的供應,雖然好像是一種懲罰,然而卻再給一次機會,使我們去學習倚靠真正生活的源頭。
(三)第三點判決是他們的善忘(13節)。因為偏行己路,歌蔑把何西阿忘記;同樣,由於追隨外邦的神,以色列忘記他們的上帝。這不是指普通的健忘症,也不是忘記一些普通的事實;它是忘記了忠誠於對方的契約,而這個契約被忘記,使得他們與外邦的神私通。但是隨在第三點判決之後(14—15節),何西阿轉入應許。以色列將要被領到曠野,在那裏被試驗,然後他們要再一次學習信靠上帝的愛,藉以使進入上帝應許之地成為可能。亞割穀在過去曾經是一個“苦難穀”(見書七22—26),如今變成“希望穀”,藉以使他們更接近他們將要承受之地。
犯奸淫的人並不是真的忘記他們已經結婚;他們是忘記他們的婚約和他所許諾忠誠的愛。因此一個人信心的失敗,也不是在真正的信仰上忘記什麽,而是忘記了他在生活和愛心方麵應盡的義務。這樣,無論在那方麵,曠野的經曆既是一段艱難的時刻,又是希望的來臨,具有雙重作用。艱難將要被正常生活的自我滿足和舒適取代,我們在此再一次學到:走過了“苦難穀”,前麵“希望門”正開著。
新約的盼望
何西阿書二章十六至廿三節
16耶和華說:“那日你們必稱呼我伊施(丈夫),不再稱呼我巴力(我主);17因為我必從找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題起。18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戰爭,使他們安然躺臥。
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20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21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
23我必將他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
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上帝。
就像第一章結束時那樣,現在曆史年代表的遠景又再次向前擺動。為了期望離婚而向法院提出的申訴,現在成為過去;在十六至廿三節的預言,雖然很難準確確定其日期,但很可能是在何西阿傳道的後期,藉著先知的口傳講出來的。在這篇信息中提到名字的兒子(耶斯列),現在已是青年了。但是和前麵一樣,這段經文中先知見到的光明,必須是在他們被交受審判的黑暗背景下觀察到的。上帝曾經一度發怒,現在已經過去,何西阿盼望上帝重新和進一步地工作。他雖然不能肯定他所說的遠景距離有多遠,但是他預言中關於救恩的話,是充滿著希望和信心的。
這個預言可以分為三個部分,每一部分都用“那日”引出來(見十六、十八、和廿一節)。“那日”是將來某個時候,在審判的日子以後,那時上帝的救恩將再一次顯明出來。從某一方麵來說,這個預言隻是一種預告,沒有詳述當這些事情發生時,那時或那日的情景;而是肯定上帝在某一時日必要再次行動。對於古代以色列人和現代的讀者,何西阿書中所預言的那日,是對他們的一種警告。然而除了將來的意義,先知的預言的三個部分,也表達了某些現實意義:
(一)預言的第一部分預期一段新的婚姻(16—17節)。這段婚姻是在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雖然措詞令人聯想何西阿和歌蔑離婚。先知在這裏用了一種雙關的妙語;想了解它,我們必須先有一些希伯來文的知識。巴力這個名詞在希伯來文中,可以是“丈夫”的意思,在當地文化中也可解作“主和主人”。這個名詞也可以是一種專有名號,像迦南人稱他們的神為巴力,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就要把它譯作一種專有名詞。希伯來文中伊施(’ish)這個詞,意思是一個男人;但也可譯作“丈夫”,並帶有少許親愛的意思。在將來,先知斷言,以色列人將要稱他們的主為我的伊施(親愛的丈夫),而不是我的巴力(丈夫或主人)。但是整個事態的轉變比這些更多,由於他們日到上帝那裏,以他為真正的丈夫,將同時放棄巴力,把他當作假神。稱呼的改變,表示巴力這個名號,將不再汙穢以色列人的嘴唇。
預言指出一種愛和彼此親密關係的恢複,但是它並不是沒有一點悲傷的成分。過去,巴力這個稱呼在以色列人的口中,引起了仍然愛他們的丈夫(上帝)的悲傷。戈登·萊福特(Gordon Lightfoot)這位加拿大民謠歌唱家,幾年前唱過一首很通俗的憂鬱民歌,歌名是“我聽見你在睡夢中的談話”(“I heard you talking in your sleep”),但是那個他所愛的人,在睡夢中喃喃地喊著另外一個人的名字,夢想著其他的愛人。人類也是如此,如果在睡夢中小聲地喊著另外一個人的名稱,必然引起做丈夫的(或妻子的)極大傷痛;同樣,以色列人口中的話,直接聯結上帝的心。也許隻有當找們知道我們傷害上帝的心有多深時,我們才曉得重建婚姻關係、恢複原來的愛的應許,是上帝何等的恩典。
(二)預言的第二部分預期一個新約(18—20節)。在許多方麵,這第二部分是重複前麵所講過的,但也有一些新的重點。在第一部分裏,重點是放在彼此親密的愛方麵;而在這裏卻注重外麵去重建一種新的婚約。這個將來的新約,將以和平為其特征;這個和平將實踐在兩個方麵。以色列將與整個自然界經曆和平,並要與地上的動物、空中的飛鳥、以及所有的生物立約和平。此外,上帝要毀滅所有戰爭的武器,並應許敵對國之間彼此和平。這些所有外在的強有力的和平,將形成重建親密的婚約關係的一個新時期。這個和平與新約的預言,是建立在深信耶和華上帝是整個自然世界、和整個人類的上帝這一根基上的。
這些預言現在和先知當時說的時候一樣,仍然是個遠景,仍然沒有實現。雖然那些和平的原理,曾為世界各國所接受;但是實際上,許多國家至今仍在殘酷的戰爭中生活。這裏有一點是永遠彼此相關聯的,那就是:戰爭的根源是人類與上帝的愛分離。這些話要從各方麵向每一個國家宣布,免得他們毀滅。今日的世界仍然被戰爭的風暴威脅著,在這一點上並無改變。我們必須在世界各國中,繼續和平而努力,但是,除非人類先與上帝和好,否則真正的和平將一直是一種不能達到的夢境。
(三)在預言的第三部分,也即最後一部分中,何西阿的孩子的名字的意思被改變了。這個改變用一個連貫的講話,把信息從天上帶到地上來。(甲)耶斯列的名字還是一樣,但意義變了。過去,這個名字喚起人們回憶血腥大屠殺的地方和命運;這是一個不吉祥的名字。但是現在,這個名字的詞根被去掉,它的意思轉過來了,耶斯列的意思變成“上帝栽種”;在現時這種新情形下,他暗示上帝重新栽種他的百姓在他們的地土上。(乙)至於羅路哈,這個名字叫“不蒙憐憫”的孩子,上帝特施憐憫,把她的名字改為“蒙憐憫”。(丙)名叫“不是我的百姓”的,現在,“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反過來,好像在婚禮慶典上一樣,我們將對上帝回應說:“你是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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