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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以 賽 亞 書6章

(2010-06-26 00:52:31) 下一個

天庭的異象(Ⅰ)

以賽亞書六章一至八節

    1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找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遠滿聖殿。2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3彼此呼喊說:

       “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

        他的榮光充滿全地!”

    4因呼喊者的聲音,門檻的根基震動,殿充滿了煙雲。5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     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6有一撒拉弗飛到我跟前,手裏拿著紅炭,是用火剪從壇上取下來的,

7將炭玷我的口說:“看哪,這炭玷了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孽就赦免了。”

8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裏,請差遣我!”

    在第六章中,我們找到了有關先知生平的最早和注明日期的事跡,而這通常就是視為他的蒙召。但問題立即就產生出來,為何這件事不像耶利米與以西結一樣,出現在該書的開首呢?其中一個解釋,就是將這段視為六章一節至九章七節曆史敘述之不可分割部分,而這個曆史段落因著一些以往提及的原因,被插進了一係列的“禍哉”與五章八節至十章四節的其他預言間。這個段落的主題是先知與君王的衝突,對上帝的信心與政治的權宜之間的張力,這張力特別是當亞述首次進侵以色列時表現出來,並且將貫穿於前五章經文中的外敵入侵的審判主題加以擴充。另一個解釋是將首五章經文視為第六章的背景,使我們明白什麽叫“嘴唇不潔的民”(5節)。以賽亞是在充滿貪念、狂傲、酗酒、不義、壓迫與凶殺的地方傳道,是麵向一群以“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他榮光的眼目”(三8)的人。

    但這些章節的編排還有另一點是值得注意的。根據一章一節的標題,先知的異象是開始於烏西雅王死之前,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接受這字麵意義,那第一至五章應該發生於烏西雅王時期(主前七八七至七三六年),因此便大概與阿摩司書及何西阿書同時期;第六章開始了屬於接續他作王的亞哈斯時期(主前七三六至七二五年);而其他章節(參卅六1)則來自接續作王的希西家時期(主前七二五至六九七年)。第一章一節與六章一節之間的表麵矛盾很容易解決,隻要我們接納以賽亞不是第一次看見天庭(heavenly court)的異象,而是“當猶大王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執政的日子以賽亞所看見,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一1)許多異象之一。

    通常人會以“烏西雅王崩的那年”,大概是主前七三六年,作為先知生平與經驗的轉捩點,因為這是以色列曆史的分水嶺。首先,這標誌著一段漫長與昌盛統治時期的結束,這種昌盛可見於軍事上的功績、輝煌的建築與農作物收成,“因為他(烏西雅)喜悅農事”(代下廿六6—15)。烏西雅王去世那一年也標誌著亞述的勢力,在餘下的整個世紀,開始威脅以色列與猶大(王下十五17—31,烏西雅又名亞撒利雅)。早在主前七三八年,我們聽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主前七四四至七二七年)便已揮軍進襲亞蘭與利巴嫩,到了主前七三六年更吞並了基列與加利利(王下十五29)。對先知來說,烏西雅漫長的統治代表衰退的時期,而提革拉毗列色就是萬軍之耶和華懲罰他們的刑杖(十5)。引發先知在第六章的異象經曆的因素之一,便是亞述新的日漸迫近的侵略威脅。先知在“烏西雅王崩的那年”,在聖殿中那種懼怕經曆的另一個因素,是由於烏西雅生大麻瘋的熟悉事跡;就是在聖殿中,於同一個書壇前,烏西雅的“額上忽然發出大麻瘋”(代下廿六16—21)。那種使烏西雅變成大麻瘋的聖潔,可以使人死亡與殘廢,而以賽亞發現它同樣是一種潔淨與饒恕的力量(六7)。

    不過,在本章的頭兩節,並沒有特別提及聖殿。在大多數英文譯本中譯作“聖殿”的這個字(hekal),通常可指“宮廷”,而無論這情景是發生於什麽地方,總是帶著一分王室的尊榮。詩篇十一篇四節便是具啟發性的例子:“耶和華在他的聖殿裏,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後麵的幾節提供先知在見異象時身處於聖殿中,但他所看見的卻是一個天上官殿的榮華與聖潔。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描述,本段隻是其中一例,先知作為見異象的人,得以一瞥一幅“幕後”景象,他看見上帝在管理人間的事務,指令他的天使仆役,討論個別的案件,像約伯(伯一6—12;二1—6)或亞哈(王上廿二19—23)。在這裏,上帝欣賞撒拉弗的頌唱,以及片段的對話,並且常加入和插嘴(8節)。這些都與保羅的經曆十分相似:“一個在基督裏的人……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1—4)。拔摩海島上約翰的啟示文學也是一樣(啟一3;廿二19)。以賽亞書四十章是另一基於第六章的例子,我們在以後會詳加討論。這裏先知的腳是站在聖殿門內,但他的靈卻像以西結、以諾、穆罕默德與其他常見異象的人,被提升至“耶和華的會”中(耶廿三18—22),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

    他的隨從被稱為“撒拉弗”,飛在其上。至於他們的數目與形狀,希伯來文seraph令人想起了“燃燒”,而火是這種情景的常見的主旨,不單在此處(67節),也見於以西結書第一章(41327節)與王下第六章(17節)。民數記廿一章與以賽亞書十四章廿九節記載的大蛇,是毀滅的工具,並且沒有任何人類的特點,可與此處的撒拉弗相關連。這裏所描述的是在“隱秘的言語”(編注:英文直譯應為“不能用語言講述的事物”)中,所看見的一些有翅膀的侍從。可能就好像守衛伊甸園入口的基路伯(創三24)一樣,他們有些手中拿著火焰的劍,或更可能他們的六個翅膀都是用火造的。這就是許多藝術作品所表現的。除了翅膀之外,他們還有臉孔,要遮蔽起來,免受上帝刺目的榮光照耀;腰部也被第二對翅膀謙恭地遮住。譯作“腳”在希伯來文是委婉的說法,正如在士師記三章廿四節“大解”原文便是“將腳遮蔽”,參欽定本)。他們的手從壇上取下一塊紅炭(6節),他們發聲讚美上帝,向先知說出赦免的話(7節)。我們將在第四十章再次聽到他們的聲音,而啟示錄第四章在寶座周圍也有四活物,各有六個翅膀。但除了少數啟示文學外,撒拉弗並沒有在聖經的傳統中提及。

天庭的異象(Ⅱ)

以賽亞書六章一至八節(續)

    由撒拉弗所頌唱的短詩,在猶太與基督教聖禮傳統中,成了最為人們所熟悉的作品:“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這首詩是猶太人每天早禱所唱頌的,而在基督教的崇拜中,以不同的形式出現於聖餐禮的祝聖文中。在基督教的用語中,這首詩名Sanctus(拉丁文指三聖頌Holy),或Trisgion(希臘文指三聖),而猶太人則稱為Kedushah(希伯來文指三聖頌Holy)。它在禮儀中的功用可追溯至其首次在聖經上的出現;在以賽亞書六章中是由撒拉弗彼此對唱(“彼此呼喊”),在啟示錄四章則由各個活物不停地頌唱,“俯伏在坐寶座的麵前”(啟四10)。

    基督徒自然會從這首莊嚴的詩歌中看到“三一的真理。希伯主教著名的三一主日詩歌便是佳例之一:

        聖哉,聖哉,聖哉,全能大主宰!

        天上地下海中,萬物頌主聖名;

        聖哉,聖哉,聖哉,恩慈永不更改,

        三位一體上帝,父、子、與聖靈。

    猶太人的解經家認為將“聖”重複三次,是指上帝聖潔的彰顯,第一於天上,第二於今世,第三於來世。這個觀念部分可見於教會最經常使用的祝聖文:

        聖哉,聖哉,聖哉,天地萬軍之主上帝,

        主之榮光,充滿天地,

        願榮耀歸於至上之主。

    事實上這種三疊的格式在禮儀的語言中,並不罕見,好像在“亞倫的祝福”(民六24—26)所闡明,隨著頌唱或經常默想的人,來加上創新的解釋。

    先知在他可怕的異象的上下文中,想向我們說的,就是聖潔乃是他信息的核心:上帝的聖潔,人的聖潔,可以致人死地的聖潔,亦可赦免人的聖潔。在整本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中,每次的啟示總是提及一個重複出現的名號:以色列的聖者。他可能是第八世紀的先知,特別是以賽亞,發現了聖潔的真正性質。在異象中,上帝是完全聖潔,坐在高處,被完美的侍者包圍,這就突出了人無論在聖殿或其他地方,都不態憑著有限與不足的力量,來成就聖潔。我們曾聽過猶大領袖的假冒為善,他們以毫無瑕疵的敬虔,來實行所有的禮儀律例,但卻活在不義與敗壞之中,以色列的聖者說:“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一15)聖潔與公義是不能分割,你不能二者取其一。

    在古代的傳說中,人會因不守禮儀律例與法則而被擊打致死,像亞倫的兩個兒子(利十1—3),或可憐無知的烏撒(撒下六6—7),或甚至是烏西雅王自己,雖然在烏西雅的例子中,禮儀上的不忠是帶有高傲與邪僻的態度(代下廿六16—21)。但對以賽亞來說,聖潔是道德的問題,而不潔不單是指禮儀上的不潔,像各樣禁戒的食物(利十一章),或患大麻瘋(利十三至十四章),而是道德上的不潔,正如前五章所清楚表明。先知獲得赦免的罪是他被不潔的百姓的罪所汙染;這就是說,高傲、敗壞、不忠、貪婪、醉酒等罪,而不是一些偶然或有意錯誤地獻祭,或沒有參加嚴肅會的人。

    撒拉弗頌唱的另一個主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榮耀。這是創造的語言,使人想起詩篇第八或十九篇,或以賽亞書四十章(該章與第六章有十分密切的關係),而如前所說,這也帶有道德的含意。在宇宙浩瀚的美妙與秩序之前,誰竟敢這樣專橫?更有甚者,這是天父世界,人有責任來照顧與保護土地與人民,這是人切不可忘記的。正如我們所見,先知批判的許多罪惡,都是人誤用資財來達到自私的目的,並且漠視或剝削有需要的人。這是天父世界,如果你破壞了任何一方麵,你就是“辱沒造他的主”(參五12)。

    第四節描述這異象對先知與聖殿的影響。他覺得整個建築物都在搖動,好像耶和華在火中降臨西乃山(出十九18)。先知就如摩西一樣親近上帝,帶有一種震撼的感覺。他說了一個罕見的字,其意思可能是“我滅亡了”,而所強調的也是道德方麵的意義。這一種可怕的異象經驗是常見於先知文學中。耶利米把它形容為“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二十9);以賽亞在別處稱為“好像產難的婦人一樣”(廿一3)。因此,很多時候上帝或天使所說的話會是“不要害怕!”(例出二十20;士六23;路一13,30;二10)。以賽亞卻隻能回答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5節)。

    但以賽亞的經驗卻與亞倫的兒子、可憐的烏撒或烏西雅王迥異,他至終所得著的不是死亡,而是潔淨與饒恕。以紅炭來作潔淨禮儀之用,聖經中並沒有其他例子。在瑪拉基書中,是有用火來潔淨的觀念(瑪三2—3),而也有含蓄地以火爐來比喻審判,人藉此得著煉淨(例如賽一25)。但這些經文所描寫的與以賽亞在第六章的經曆十分不同。而較接近的,可能是在詩篇一百二十篇中,要以“炭火”來懲治“說謊的嘴唇”與“詭詐的舌頭”(參4節)。如果這是古以色列傳統對毀謗的看法(雅三5—6亦可能適切),那麽先知的異象有點兒古怪,因為對以賽亞來說,聖潔的性質是道德品質上的,不是禮儀上的。而他嘴上的火使他得著赦免與希望,卻不是“汙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雅三6)。或許這就是後來在耶利米骨中燃燒的火(二十9),現在進入了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一章九節提供二者的聯係,這裏隨著的經文也一樣。

    當先知被赦免之後,他就聽到上帝與他的天庭之間的對話(正如四十18),而他馬上被感動說話,獻上自己,作為回應。於是他就好像摩西(出三1011),其實更像耶利米(一48)一樣,麵對一項艱钜的使命,要作耶和華的先知。

先知對犯罪的百姓之使命

以賽亞書六章九至十三節

        9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

        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

        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10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

        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

        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

        11我就說:“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

        他說:“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

        房屋空閑無人,地土極其荒涼。

        12並且耶和華將人遷到遠方,

        在這境內撇下的地土很多。

        13境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

        像栗樹、橡樹雖被砍伐,樹下子卻仍存留。”

        這聖潔的種類在國中也是如此。

    接著先知便透過兩個審判的預言,來表達苦澀的啟示信息。第一個預言宣告悔改為時已晚(9—10節),第二個預告毀滅即將臨近(11—13節)。二者藉先知嚐試為他的百姓代求而連在一起:“主,這到幾時為止呢?”這是先知從心底發出的哀歌式呼喊。一些熟悉的詩篇亦表達此觀念:

       “耶和華阿,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

        我心裏籌算,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 (十三1—2;參七十四10;九十13)

    正如基督在十架上“被遺棄的呼喊”(詩廿二1;參可十五34),這並不是期望答案的問題,而是請求救助的呼喊:“不要永遠這樣下去!不要離棄我們!”當阿摩司知道他的百姓未來的命運時(摩七2,5),他便為他們代求;摩西願意為百姓獻上他的生命(出卅二33)。在以賽亞的傳統中,第五十三章是最高地發揮了此主題,耶和華的仆人被形容為“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一12節)

    “主阿,這到幾時為止呢?”第六章這句短話揭示了以賽亞對他的城市、土地與百姓的愛,而他麵對的使命是何等艱難。但是像耶利米(七16)一樣,他不為他的百姓代禱,因他們注定要死亡。首先他要告訴他們:“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他要使他們無知,瞎眼與硬心;盡一切所能來阻止他們看見自己的錯處並悔改。在正常的情況下,先知本來是要向他的聽眾教導智慧與傳遞知識,並且在他們心裏,挑起屬靈的複興,但以賽亞卻被命令來定他們的罪,這裏透露了十分鮮明的“反諷”(irony)。換句話說,他們是無可救藥。這個當然是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完全能夠明白的觀點,並且為該世紀後期所發生的悲劇所證實。後來的作者常要在許多經文中,甚至是從這段經文中(參下文),尋找盼望的種子,不過有許多其他的先知抱著相反的態度。例如約拿,事實上這就是本書四十章作者的觀念。我們無需為著上帝不給予人悔改而感到難過。本段經文嚴峻的公義是配合前五章道德上的可怖情況,而這是上帝的性情所必須包括的。我們也無需解釋這段經文,以為它受了先知向百姓工作的失敗所影響。這段經文是公義的上帝以冷諷的口吻,向那些辱沒他的百姓所說的話(五19)。

    留意這裏曾出現兩次的帶有諷刺意味的“這百姓”一詞,沒有出現那個更溫情的“我的百姓”一詞。

    第十節描寫了先知受命去使百姓得著致命的疾病。有三個器官分別受到感染:心,英文譯作“心思”或“心靈”(mind,希伯來文作守中,係指人的理智,而不是感情),另外就是眼睛與耳朵。按照這節最後的話,它們是沒法醫治的。區別“眼睛看見,耳朵聽見”的先知,和盲目與遲鈍的百姓,新約聖經也有出現,並且是引用來解釋比喻的作用:“上帝國的奧秘,隻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可四11—12)。

    第十一至十三節描述的審判,包括了幾個熟悉的形像與觀念,但也有一些不尋常的特點。第十二節好像是說到離別,可能不是預言最早的形式。這點也可以由“耶和華”是第三人稱看出;在其餘的經文,他是講話者。在本書後半部,荒涼的土地是常見的情景,例如錫安勝利地被告知: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

        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

        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

        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 (六十二4)

    其餘的描述是接續第五章留下的。整個地上的城市、人民、房屋都會被蹂躪。就好像一場森林大火焚毀了沿路的一切東西,包括最巨大與最古老的樹。就是“栗樹”與“橡樹”的意思:後者(通常譯作“橡樹”)是特別與古代的聖所有關(書廿四26;士六11,19),前者常用作驕傲力量的象征(例賽二13;亞十一2)。即使這些也會被上帝審判的火吞滅。

    第十三節的下半節十分難懂,我們可以比較一些不同的英文譯本的意義:

       “雖被砍伐,本體卻仍存留。” (欽定本)

       “雖被砍倒,尚有殘幹在那裏。” (標準修訂譯本)

       “在聖山之處,有聖柱發出。)” (新英譯本)

    明顯地,譯作“本體、殘幹、聖柱”的字就是關鍵的字眼,因為這就是餘民,代表災難後所有留下來的。無論這此安有何含義,都被視作先知最後的話中的“聖苗”,而這就是最重要的意思。無論這場毀滅是何等浩大,但卻有一枝殘幹或枝條會幸免於難,從它要長出“耶西的本”(參十一1),“公義的苗裔”(賽四2;耶廿三5;卅三15),並在日期滿足的時候,“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1)。

    在本章結束的解釋附注,就是在審判中指向盼望的光明,很不像是出於原本的預言。正如我們先前指出,以賽亞認為百姓是完全絕望。但十一節的哀求:“主阿,這到幾時為止呢?”卻流露了先知仍對百姓存有一份同情心,這便將完全的破滅轉化為盼望的預言。以色列會被火焚淨,但有一位新生王將興起,替這地帶來公義與平安、智慧和聰明(十一19),取代以前的腐朽。這就是後來猶大人對他們那位出自大衛的彌賽亞所持的信心,就是一枝象征完全毀滅的“殘幹”,也可轉化為希望的象征。今天被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的異教派(dissident sect)嘲諷的這種猶太人的解釋,他們的文章說道:“這樣的殘幹怎可成為聖苗?”但古往今來,對猶太人與基督徒來說,本書預告了那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九6)的大衛之子的來臨,在這背景之下,這段經文的意義是清楚不過的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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