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庭的異象(Ⅱ)
以賽亞書六章一至八節(續)
由撒拉弗所頌唱的短詩,在猶太與基督教聖禮傳統中,成了最為人們所熟悉的作品:“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這首詩是猶太人每天早禱所唱頌的,而在基督教的崇拜中,以不同的形式出現於聖餐禮的祝聖文中。在基督教的用語中,這首詩名Sanctus(拉丁文指三聖頌Holy),或Trisgion(希臘文指三聖),而猶太人則稱為Kedushah(希伯來文指三聖頌Holy)。它在禮儀中的功用可追溯至其首次在聖經上的出現;在以賽亞書六章中是由撒拉弗彼此對唱(“彼此呼喊”),在啟示錄四章則由各個活物不停地頌唱,“俯伏在坐寶座的麵前”(啟四10)。
基督徒自然會從這首莊嚴的詩歌中看到“三一的真理。希伯主教著名的三一主日詩歌便是佳例之一:
聖哉,聖哉,聖哉,全能大主宰!
天上地下海中,萬物頌主聖名;
聖哉,聖哉,聖哉,恩慈永不更改,
三位一體上帝,父、子、與聖靈。
猶太人的解經家認為將“聖”重複三次,是指上帝聖潔的彰顯,第一於天上,第二於今世,第三於來世。這個觀念部分可見於教會最經常使用的祝聖文:
聖哉,聖哉,聖哉,天地萬軍之主上帝,
主之榮光,充滿天地,
願榮耀歸於至上之主。
事實上這種三疊的格式在禮儀的語言中,並不罕見,好像在“亞倫的祝福”(民六24—26)所闡明,隨著頌唱或經常默想的人,來加上創新的解釋。
先知在他可怕的異象的上下文中,想向我們說的,就是聖潔乃是他信息的核心:上帝的聖潔,人的聖潔,可以致人死地的聖潔,亦可赦免人的聖潔。在整本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中,每次的啟示總是提及一個重複出現的名號:以色列的聖者。他可能是第八世紀的先知,特別是以賽亞,發現了聖潔的真正性質。在異象中,上帝是完全聖潔,坐在高處,被完美的侍者包圍,這就突出了人無論在聖殿或其他地方,都不態憑著有限與不足的力量,來成就聖潔。我們曾聽過猶大領袖的假冒為善,他們以毫無瑕疵的敬虔,來實行所有的禮儀律例,但卻活在不義與敗壞之中,以色列的聖者說:“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一15)聖潔與公義是不能分割,你不能二者取其一。
在古代的傳說中,人會因不守禮儀律例與法則而被擊打致死,像亞倫的兩個兒子(利十1—3),或可憐無知的烏撒(撒下六6—7),或甚至是烏西雅王自己,雖然在烏西雅的例子中,禮儀上的不忠是帶有高傲與邪僻的態度(代下廿六16—21)。但對以賽亞來說,聖潔是道德的問題,而不潔不單是指禮儀上的不潔,像各樣禁戒的食物(利十一章),或患大麻瘋(利十三至十四章),而是道德上的不潔,正如前五章所清楚表明。先知獲得赦免的罪是他被不潔的百姓的罪所汙染;這就是說,高傲、敗壞、不忠、貪婪、醉酒等罪,而不是一些偶然或有意錯誤地獻祭,或沒有參加嚴肅會的人。
撒拉弗頌唱的另一個主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榮耀。這是創造的語言,使人想起詩篇第八或十九篇,或以賽亞書四十章(該章與第六章有十分密切的關係),而如前所說,這也帶有道德的含意。在宇宙浩瀚的美妙與秩序之前,誰竟敢這樣專橫?更有甚者,這是天父世界,人有責任來照顧與保護土地與人民,這是人切不可忘記的。正如我們所見,先知批判的許多罪惡,都是人誤用資財來達到自私的目的,並且漠視或剝削有需要的人。這是天父世界,如果你破壞了任何一方麵,你就是“辱沒造他的主”(參五12)。
第四節描述這異象對先知與聖殿的影響。他覺得整個建築物都在搖動,好像耶和華在火中降臨西乃山(出十九18)。先知就如摩西一樣親近上帝,帶有一種震撼的感覺。他說了一個罕見的字,其意思可能是“我滅亡了”,而所強調的也是道德方麵的意義。這一種可怕的異象經驗是常見於先知文學中。耶利米把它形容為“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二十9);以賽亞在別處稱為“好像產難的婦人一樣”(廿一3)。因此,很多時候上帝或天使所說的話會是“不要害怕!”(例出二十20;士六23;路一13,30;二10)。以賽亞卻隻能回答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5節)。
但以賽亞的經驗卻與亞倫的兒子、可憐的烏撒或烏西雅王迥異,他至終所得著的不是死亡,而是潔淨與饒恕。以紅炭來作潔淨禮儀之用,聖經中並沒有其他例子。在瑪拉基書中,是有用火來潔淨的觀念(瑪三2—3),而也有含蓄地以火爐來比喻審判,人藉此得著煉淨(例如賽一25)。但這些經文所描寫的與以賽亞在第六章的經曆十分不同。而較接近的,可能是在詩篇一百二十篇中,要以“炭火”來懲治“說謊的嘴唇”與“詭詐的舌頭”(參4節)。如果這是古以色列傳統對毀謗的看法(雅三5—6亦可能適切),那麽先知的異象有點兒古怪,因為對以賽亞來說,聖潔的性質是道德品質上的,不是禮儀上的。而他嘴上的火使他得著赦免與希望,卻不是“汙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雅三6)。或許這就是後來在耶利米骨中燃燒的火(二十9),現在進入了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一章九節提供二者的聯係,這裏隨著的經文也一樣。
當先知被赦免之後,他就聽到上帝與他的天庭之間的對話(正如四十1—8),而他馬上被感動說話,獻上自己,作為回應。於是他就好像摩西(出三10—11),其實更像耶利米(一4—8)一樣,麵對一項艱钜的使命,要作耶和華的先知。
先知對犯罪的百姓之使命
以賽亞書六章九至十三節
9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
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
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10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
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
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
11我就說:“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
他說:“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
房屋空閑無人,地土極其荒涼。
12並且耶和華將人遷到遠方,
在這境內撇下的地土很多。
13境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
像栗樹、橡樹雖被砍伐,樹下子卻仍存留。”
這聖潔的種類在國中也是如此。
接著先知便透過兩個審判的預言,來表達苦澀的啟示信息。第一個預言宣告悔改為時已晚(9—10節),第二個預告毀滅即將臨近(11—13節)。二者藉先知嚐試為他的百姓代求而連在一起:“主,這到幾時為止呢?”這是先知從心底發出的哀歌式呼喊。一些熟悉的詩篇亦表達此觀念:
“耶和華阿,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
我心裏籌算,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 (十三1—2;參七十四10;九十13)
正如基督在十架上“被遺棄的呼喊”(詩廿二1;參可十五34),這並不是期望答案的問題,而是請求救助的呼喊:“不要永遠這樣下去!不要離棄我們!”當阿摩司知道他的百姓未來的命運時(摩七2,5),他便為他們代求;摩西願意為百姓獻上他的生命(出卅二33)。在以賽亞的傳統中,第五十三章是最高地發揮了此主題,耶和華的仆人被形容為“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一12節)
“主阿,這到幾時為止呢?”第六章這句短話揭示了以賽亞對他的城市、土地與百姓的愛,而他麵對的使命是何等艱難。但是像耶利米(七16)一樣,他不為他的百姓代禱,因他們注定要死亡。首先他要告訴他們:“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他要使他們無知,瞎眼與硬心;盡一切所能來阻止他們看見自己的錯處並悔改。在正常的情況下,先知本來是要向他的聽眾教導智慧與傳遞知識,並且在他們心裏,挑起屬靈的複興,但以賽亞卻被命令來定他們的罪,這裏透露了十分鮮明的“反諷”(irony)。換句話說,他們是無可救藥。這個當然是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完全能夠明白的觀點,並且為該世紀後期所發生的悲劇所證實。後來的作者常要在許多經文中,甚至是從這段經文中(參下文),尋找盼望的種子,不過有許多其他的先知抱著相反的態度。例如約拿,事實上這就是本書四十章作者的觀念。我們無需為著上帝不給予人悔改而感到難過。本段經文嚴峻的公義是配合前五章道德上的可怖情況,而這是上帝的性情所必須包括的。我們也無需解釋這段經文,以為它受了先知向百姓工作的失敗所影響。這段經文是公義的上帝以冷諷的口吻,向那些辱沒他的百姓所說的話(五19)。
留意這裏曾出現兩次的帶有諷刺意味的“這百姓”一詞,沒有出現那個更溫情的“我的百姓”一詞。
第十節描寫了先知受命去使百姓得著致命的疾病。有三個器官分別受到感染:心,英文譯作“心思”或“心靈”(mind,希伯來文作守中,係指人的理智,而不是感情),另外就是眼睛與耳朵。按照這節最後的話,它們是沒法醫治的。區別“眼睛看見,耳朵聽見”的先知,和盲目與遲鈍的百姓,新約聖經也有出現,並且是引用來解釋比喻的作用:“上帝國的奧秘,隻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可四11—12)。
第十一至十三節描述的審判,包括了幾個熟悉的形像與觀念,但也有一些不尋常的特點。第十二節好像是說到離別,可能不是預言最早的形式。這點也可以由“耶和華”是第三人稱看出;在其餘的經文,他是講話者。在本書後半部,荒涼的土地是常見的情景,例如錫安勝利地被告知: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
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
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
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 (六十二4)
其餘的描述是接續第五章留下的。整個地上的城市、人民、房屋都會被蹂躪。就好像一場森林大火焚毀了沿路的一切東西,包括最巨大與最古老的樹。就是“栗樹”與“橡樹”的意思:後者(通常譯作“橡樹”)是特別與古代的聖所有關(書廿四26;士六11,19),前者常用作驕傲力量的象征(例賽二13;亞十一2)。即使這些也會被上帝審判的火吞滅。
第十三節的下半節十分難懂,我們可以比較一些不同的英文譯本的意義:
“雖被砍伐,本體卻仍存留。” (欽定本)
“雖被砍倒,尚有殘幹在那裏。” (標準修訂譯本)
“在聖山之處,有聖柱發出。)” (新英譯本)
明顯地,譯作“本體、殘幹、聖柱”的字就是關鍵的字眼,因為這就是餘民,代表災難後所有留下來的。無論這此安有何含義,都被視作先知最後的話中的“聖苗”,而這就是最重要的意思。無論這場毀滅是何等浩大,但卻有一枝殘幹或枝條會幸免於難,從它要長出“耶西的本”(參十一1),“公義的苗裔”(賽四2;耶廿三5;卅三15),並在日期滿足的時候,“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1)。
在本章結束的解釋附注,就是在審判中指向盼望的光明,很不像是出於原本的預言。正如我們先前指出,以賽亞認為百姓是完全絕望。但十一節的哀求:“主阿,這到幾時為止呢?”卻流露了先知仍對百姓存有一份同情心,這便將完全的破滅轉化為盼望的預言。以色列會被火焚淨,但有一位新生王將興起,替這地帶來公義與平安、智慧和聰明(十一1—9),取代以前的腐朽。這就是後來猶大人對他們那位出自大衛的彌賽亞所持的信心,就是一枝象征完全毀滅的“殘幹”,也可轉化為希望的象征。今天被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的異教派(dissident sect)嘲諷的這種猶太人的解釋,他們的文章說道:“這樣的殘幹怎可成為聖苗?”但古往今來,對猶太人與基督徒來說,本書預告了那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九6)的大衛之子的來臨,在這背景之下,這段經文的意義是清楚不過的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