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故事:我的兩位妻子

孫傳榮,筆名夏威夷。男,1961年6月17日生於江南水鄉高淳,曾當過教師,現是一家私營企業的負責人。
正文

第3章,院長的情婦

(2009-12-01 22:33:40) 下一個

  接前麵的故事。
  陳院長除了自己應有的工作外,把心思一心花在女人身上。還有一個,他要想辦法自己撈錢,因為他知道,自己不會一直象這樣紅下去,如果以後有一天下台就沒有機會再做這些了。
  醫院正在擴建,這是一個大好時機,反正是公家的錢,不拿白不拿。當然他有他的一套方法,他不會到財務去取一筆錢放在自己的口袋裏。女人方麵,麗這段時間似乎躲著不見自己的麵,他也知道,也滿足了。如果現在又去找麗肯定會使自己下不了台。他想以後日子長著呢。隻要他在台上一天,隻要麗一天還在醫院,他就有和麗到一起的機會。
  近日,他再次想到了琴,今天如果再不理他的話,哪怕是拽,也要拽她過去。他深知道琴的脾氣,鬧起來最多一兩天,隻要等到台風一過,雨過天晴,心情又是不一樣了,於是他就提前打電話給琴:
  "喂,我是陳。"他聽到那邊接電話的不是琴,而是另外一個叫芳的醫生。
  "院長,有事嗎?"芳聽出是院長的聲音。
  "她呢?"因為同在一個科室的人都知道琴和他的關係,而且一般電話過去就是找琴,這次院長仍然沒有叫琴的名字,而是說"她呢"
  "哦,在,院長你等一下。"芳馬上把電話給了琴。
  "下班後出去吃飯。"陳說。
  "知道了。"琴在那邊答應著。
  因為那邊有人,陳院長也沒有多說什麽,約了琴出去吃飯就放下了電話。
  晚上陳院長和琴到了湖邊一個飯店,一個小縣城認識他的人也很多,有時他和琴去吃飯時,會帶上幾個他手下的人去,在外人看起來就是正常的,酒足飯飽以後,就是他和琴的天下。今天他沒有叫其他人去,而是自己和琴去的。飯店經理看到院長過來,既是茶又是煙地領著他們到了最裏麵的一個廂間。
  稍後,菜上齊後,陳院長要了一瓶白酒,琴也能喝一點,她有時也陪陪院長喝點。
  "這幾天怎麽變了?"院長說話了。
  "問問你自己。"琴看都沒有看他一眼。
  "我怎麽啦,還不是在忙嗎?你不懂,工程的計劃剛剛批下來,我跑這跑那,這麽累還不疼我,反倒生起氣來了?"陳院長先發製人。他深知道懷疑歸懷疑,沒有證據他不會承認的。他的嘴很緊,何況琴還是自己的情人?!
  "拉倒吧,你以為我看不出來?"琴根本就不相信他的鬼話。她了解他兩天如果不做,必定是又和其它女人鬼混去了。何況他已經有近兩個月沒有和自己在一起了。
  "不要說了,還是先喝酒吧。"陳院長等於默認了琴的話。
  "少喝一點吧,你老命要緊。"琴還是很體貼他的。
  "知道,今天吃過飯跟我去。"他先把去尋歡的事情安排好,不要半路上琴又說不去了。
  "吃了再說,現在不答應你。"琴沒有直接答應他,但也沒有拒絕。
  以前他們幽會一般是在陳院長的辦公室,有時也到一家偏遠一些的招待所。招待所的情調要比辦公室好些。這要看院長的心情,如果是一般匆匆的就在辦公室解決。現在這麽長時間沒有和琴到一起了,他想要放開地瀟灑一回。
  "不是我說你,你還要注意一些影響,你和麗一出去,別人就議論你了。"琴說著。陳院長就插話了:"天都有人罵,我管他,在這裏,老子拿掉"土"字就是皇帝,縣長他不也養小情人嗎?"陳院長把自己的地位和縣長相提並論起來,因為他就是縣長培養起來的。
  "人家是大官,你能和他比嗎?"琴說的也有理。
  "今天我很高興,不要說掃興的話。"陳院長叫琴不要再說了。
  酒足飯飽後他們去了該去的地方,隻有鬼才知道他們去做什麽了。
  陳院長和他人的事,我也不想多說,他有過多少女人,本跟我毫無關係,如果他和麗沒有關係,我也隻是在旁邊笑笑。
  出事後,陳院長光在醫院範圍內,出來指證他的就有十幾個,還有很多不願意站出來的,還有很多為了蠅頭小利自願的。因為從民謠上推算有六十三個人的範圍。醫院外麵的還不算。
  寫到這裏我有些想不通。女人啊!你為了什麽呢?如果純碎是為了好玩,對其它男人也有個好奇心裏,那你錯了。你要知道,你的丈夫是多麽地愛你!你根本沒有必要去做。如果說你丈夫不再愛你,或者說他已經有出軌行為,你也不要去做,你就離婚,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愛。但你不能以報複的心理去和其它男人,要知道你的身子比黃金還值錢的,你那神聖部位是高尚的、神秘的、純潔的。你怎麽能為一個對你花言巧語的男人而把你純潔的身子輕易給他呢?!如果你看破紅塵,不再對自己有珍惜,就另當別論,你是自由之身,與任何人不相幹。
  像陳院長這樣的敗類,是終究沒有好下場的,那不過是遲早的事。
  我最最佩服明朝的朱元璋皇帝,他是在我國曆史上殺貪官力度最大,堅持時間最長的好皇帝,一切毫不留情。要是他在,陳院長的腦袋已經掉下幾個了。
  關於陳院長和別人的事,他是怎麽調戲婦女的,我也不去瞎編一個情節來愚弄大家,因為我不知道。我不是寫小說。但他和麗的事情我要弄得明明白白,那怕是拉個手,親個嘴,我都要搞清楚。
  麗在和我談朋友的期間,他無法下手。說實話,麗也是受害者,她的本意是不願意的,但她幼稚軟弱的情況下跨過了那道坎,已經不隨她自己的意識所控製,一步一步走地向深淵。
  我和麗談了三個年頭,實際是兩年多時間。在我結婚之前,我為了想把神秘的那一刻在新婚之夜揭秘,(這或許與我的思想和家庭教育有一定的關係。)我沒有去碰麗,我們睡在一起也沒有。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她已經在色狼的控製之下,在我結婚前的幾天裏他們仍然上了床。結婚後麗和他又斷了一年多的聯係。最後他們又到一起,直至我發現。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