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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生養孩子和自己的經曆

(2010-06-02 11:03:43) 下一個
我和小蟲子是一黨的,我結婚就是因為想要孩子了,沒想要孩子不覺得結婚有多重要,我和老公都很滿意當時的狀況。
婚後不到一年我懷孕了,孕吐很厲害,就辭職搬到老公那邊去,以前是每周commute. 搬過去不到一個月就找到新工作,開始上班。生孩子前打算請個保姆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保姆沒來成,老公自己伺候了我一個禮拜,然後一禮拜後我就開始自己照顧孩子,還做晚飯給老公吃,因為他當時很忙。孩子7周大的時候婆婆來了,我回去上班,婆婆照顧孩子白天,我們自己照顧孩子晚上。婆婆回國後我們請了很短時期的阿姨,阿姨一回國我們覺得這樣不是長久之計,就把孩子送daycare了。

老大14個月大的時候,我懷上老二了,懷老二4個月的時候買了新的住所,懷老二7個月左右的時候老公頻頻出差,我每天上班,大著肚子接送孩子去daycare,全部靠自己照顧老大和自己,他當時很粘我,幾乎每天放學都要我抱。老公出差後,我們決定把外地出租房賣掉,大概從我懷孕8個月左右的時候,每周末帶著孩子和老公開車2個多小時(來回4小時),老公裝修房子,我在我媽媽家帶著孩子做飯(我媽周末一般都不在家,我們裝修的房子離她家很近,所以就住她那兒)。生安安的頭一天我們把房子全部裝修完上市,當時我的mucus plug已經掉了,我一直給肚子裏的女兒說,你一定要堅持到我們回到自己家啊。

周一晚上我們回到家裏,周二我正常上班,送孩子去Daycare, 5點接他回家就覺得腰疼,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抱他上台階原因。還是把晚飯做好,等老公6點半回家吃飯,7點半覺得實在是不大對,和醫生打過電話後,讓朋友過來照顧兒子,就和老公上醫院了,9點半入院,老二臨晨3點出生。婆婆在老二出生的第3天來到美國。

我想想,這樣艱苦的日子都過去了,有什麽困難是過不去的呢。
婆婆第一來很想把老大帶回國養,我們拒絕了,這次來,聽我老公說我們生老二的前前後後,就不提把老二帶回國了。

現在老二7個月大,已經上daycare了, 公婆還有4個月才回國。他們幫我們的已經夠多了,我們希望他們在這幾個月內好好休息休息,然後7月他們和我父母先去西海岸玩一趟,8月我們全家再去FL坐cruise.

我的原則是,有老人幫忙是很好,但是要明白老人幫忙是他們願意幫才幫不是他們的本分,養孩子的責任和本分還是得靠自己。所以要孩子之前需要想好“自己怎樣安排有孩子後的生活,”而不是“大不了送回國唄”。
自己能做的事情最好不要依賴別人,尤其是養孩子,一份辛苦一份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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