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聞目睹餓死人
(2009-10-22 1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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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聞目睹餓死人
在中國大陸,六0年以前出生的人對大饑荒餓死人的事實都略知一二,一般都不會否認。至於究竟餓死了多少人,普通百姓是無法統計的,官方也忌諱討論這件事。我真不知道網友“不長莊稼”有什麽依據,一口咬定餓死人是謠言。我家鄉是西南某省第二大城市,當時我念初中。有一段時間,在上學路上,三五天就會看到餓死在路邊的人。有一次,一個30多歲模樣的瘦骨嶙峋男人躺在路邊,奄奄一息,我掰了半個饅頭塞在他手裏。放學路過時,他已經死了,那半個饅頭還在手上。高中一年級後,我神經衰弱休學,到農村親戚家養病,表叔給我講了那裏餓死人的情況。表叔和表叔娘都是黨員,表叔娘是生產隊長。他們那個生產隊三十來戶人家,除了他家,還有一個當民兵連長的老表家和一個在縣城工作的老表家沒有餓死人外,家家都餓死人。他帶我看了一座空空的大宅院,是我另一個表叔家,一家九口,隻活下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想起這些耳聞目睹往事,我還心酸。不過,可能有網友又會罵造謠了。如果是無知,情有可原;如果出於維護“偉人”的光輝形象而歪曲事實,那就太可悲了。
下麵文章也隻反映了某一地區的情況,類似的文章,網上不少,很容易查閱。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不妨試一試。 《人禍》 第九章 餓神州遍野哀鴻 由於囿於吳家花園一隅,彭德懷並不了解全國的形勢究竟嚴重到了什麽程度。實際情形不是他設想的千萬人挨餓、餓死一些人,而是幾億人挨餓,餓死了大約兩千萬人。
一九六八年秋天,筆者被派到安徽省南部的一個部隊農場「接受再教育」,在最初的幾個月裏和幾位安徽籍的士兵同居一室。在談天中,他們分別將自己家中在那場饑饉中遭的災難告訴了筆者。每次談話當夜,筆者都根據回憶作了記錄,連續記了數日。為使後人對中國曆史上這慘絕人寰的一章有貼切的認識,現摘錄如下。
士兵甲:「五九年十一月左右,公社食堂開始沒糧了。幹部挨家挨戶搜查,翻出的糧食統統集中到食堂。不勞動的不得去食堂打飯。我父親是幹部(一九六八年時任大隊黨支部書記,當時職務不明)。我有四個妹妹,父親不太重視,七歲和四歲的兩個妹妹餓死了。死前幾天還能走動,隻說沒勁,後來突然口吐白沫,嘴緊閉,死了。我哥哥曾經餓得口吐白沫昏過去,抬到食堂,用筷子撬開嘴,灌米湯,才得救。」
「一個冬天隻吃菜葉和樹根。我當時十一歲,常常出去偷點東西吃,才沒有餓死。」
「偷東西的,抓到就打。村裏有一個小姑娘偷東西吃,被幹部把手指尖打爛了。當時,勞動的每天補助二兩米稀飯。有一個連長——生產隊長叫連長,大隊長叫營長——的弟弟,一天沒幹活,去食堂打飯,被哥哥看見,揍了一頓。當時的人都野了,還有打母親的。」
「生產隊裏死的人數目屬於中等,村子裏原來有七十多人,過了大半年,隻剩四十幾了。但現在又有八十多了,比困難前還多。」(中國大陸通常將一九六○至六二年稱為「困難時期」或「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作者注)
「我們小學是五九年十一月散夥的,第二年收上麥子後又複學,同學死了三分之一。這可不是說假的!」
「六○年的春天前、麥收前大量餓死人。麥收以後,幹部把糧食集中到食堂,社員不幹,偷,拚命吃,因為萬一被幹部發覺,吃不成。吃完了,餓了兩個月,趕上收稻子,社員炒稻子吃,還不敢弄出香味,否則幹部要發現....」
「我們父母沒餓死,我才能當兵。有的父親或母親餓死的,即使是貧下中農孩子也不能當兵,怕有仇。」
士兵乙:「困難時,我家裏餓死兩個——妹妹、伯父。家裏原來有四個人,還有母親。隻有我一個人吃商品糧(非農業人口由國家配給口糧,稱為「商品糧」——作者注),一個月二十五斤半,其他人一天不足一兩。」
「妹妹餓死後,我本來從來沒有偷過東西,鼓起勇氣去偷,可是沒有經驗,被抓住了,還丟了一隻帽子。」 「有的人開始挖螺螄吃,丟殼。後來沒有吃的,又把殼找來,磨成粉未吃掉。」 「有的人餓得無力,擔水擔不動,喝下雨屋簷漏下的水,有毒的。」 「我們當時寧肯餓死也不討飯。有的地方就出去討飯。」
(筆者問他:「當時怎麽想的呢?」)「恨幹部,但不敢講,幹部要吊人的。」
(「有沒有人認為是共產黨不好?」)「也有一些。他們不知道這是壞幹部搞的,這次搞文化革命才清楚了。」
丙:「我們家鄉是旱地,可以種青菜、蘿卜。沒有糧食,拿蘿卜當飯,所以餓死的人比較少。」
「那時錢多得很,蘿卜賣五毛錢一斤。那時我們還隻有十幾歲,袋袋裏也總有幾十塊錢(相當於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作者注)。挑一擔蘿卜出去賣,幾十塊就到手了。」 (「怎麽花呢?」)「也買不到什麽,隨便就花了。那時大米三塊錢一斤(官價一毛左右),大人有錢就買米,我們就亂花。」
「其實那兩年打的糧食比現在還多,雙季稻,每季都有四、五百斤(指畝產)。幹部上報幾千斤,都交給國家了。老百姓家裏是空的。國家糧倉裏有的是。」
(「怎麽不去偷?」)「那怎麽敢?那時候老實。幹部要打的。」
筆者沒有向他提出當官的為何不開倉放糧這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但卻知道離他家鄉不遠處有個和縣,一個小有名氣的地方。西楚霸王項羽在那裏自殺,遺下一處霸王廟。該縣還有一處「陋室」,唐朝名詩人劉禹錫曾在那裏寫下「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名篇。當時劉任和州剌史,相當於今天一個地委書記。他上任第一年,便遇上旱災,於是即向朝延奏明災情,請求開倉放糧,賑濟饑民,同時又組織百姓疏通水道,補苗追種。由於忙於公務致使自己的居處雜草叢生,他感觸萬端,遂寫下了那篇流傳千載的《陋室銘》。
自古以來,向朝廷及時報告災情,籲請賑糧是地方官的一大職責,中共不少幹部也是這樣做的。如作家趙樹理當時兼任山西陽城縣委書記,他請求上級撥來一批糧食,救活了不少農民。文革中趙被整死之前,有人到陽城搜集趙的「罪行」,很多人說「要不是趙樹理,我們早餓死了」,拒不與來人合作。但是,在饑饉來臨之前,毛澤東的「反右傾」運動早已將體察民情、敢講真話的幹部清洗了一大批,剩下的趙樹理們不過是漏網之魚,在兩千名縣委書記中是少數,這樣國庫有糧而農民餓死的慘事便不可避免了。
地方上餓死人本與軍隊無關,但由於「反右傾」搞得高級將領們人人自危,也不敢說實話。有一個省的軍區司令員一九六○年八月到省內一個縣裏去檢查工作,了解到該縣餓死了三萬多人,但他回到省裏卻不說。有人問隨該司令去那裏的一位處長為何不反映情況,那位處長答道:「首長不敢反映,我也不反映。」(注1:見《羅榮桓元帥》第九三連不必對地方上死人負責的高級軍官尚且怕說了實話而蒙上「攻擊三麵紅旗」的罪名,地方官們哪裏還敢奏報實情!一個縣裏餓死三萬多人而不報告,中國曆史上也是罕見的。 一九七○年,一位安徽籍的知識份子、共產黨員,對他家鄉巢縣的情形作了如下的回憶: 「五九年秋天開始挨餓時,我祖父就拒絕吃東西了,讓他吃他就發脾氣。可他還要打豬草,喂一口豬。慢慢地不行了,躺在床上死了。七十三歲,本來身體好好的。有一口棺材,埋了。祖母要帶兩歲的小弟弟,吃一點,但也不怎麽吃。不行了,忽然想吃東西了。家裏隻剩一隻老母雞,她一下子全吃光,到夜裏靜靜地死去了。死了,放在門板上,隊長抬出去,扔在山溝裏了事。」
「我們有個親戚是縣委書記。他把我母親弄到縣裏工作,但她也隻能偶然給家裏捎一點豬糠、豆腐渣。父親渾身腫得不像樣子,進了大隊的『浮腫療養院』,才得以活命。」 「我十四歲的妹妹自己勞動,顧不了別人。九歲、七歲的弟弟顧自己還顧不過來,兩歲的小弟弟就無人管了。餓了,自己到鹹菜缸裏掏一根鹹菜吃。不久雙目失明,就更沒有辦法了,終於死了。」
「當時我在縣城中學讀高中,學校裏有吃的:有的家長餓得不行,想找在校的子女討點吃的,學校一既拒之門外。會客必須在校門外,嚴禁帶吃食外出。那時我天天夜裏失眠,擔心家裏再死人。奇怪,弟弟死時,我反而感情麻木了。」
「一次我從縣城回家,一路上就看到路邊上倒著好幾個死人,不少人是外出找活路的時候死在路上的。」 「到處都是破牆坍壁,有的人家死絕了。一般人家,出門不幾步,草就長到一人高,野兔子也跑到村裏來。」
「不少人是打死的。人吃不飽,冬天還要修水利。偷懶的要打,小隊長就拿杆子打,有的打倒了就再也起不來了。」
「偷東西的更是狠打。有一天,一個社員到食堂裏偷了四五斤連糠帶米的糧食,第二天早上查出來了,要吊起來打。他母親攬下罪名說是自己偷的,結果把她吊起來打死了。這個社員一家九口人,那一年餓死隻剩下他一個了。他現在結了婚,有三個孩子,每到過年過節都要痛哭一場。文化革命開始,社員把那個打死人的隊長捆起來遊行,嘴裏銜塊死人骨頭——當時餓死的人或者打死的人的骨頭。因為當時都沒有埋,骨頭都丟在那裏。倒也沒有打他,但遊到各處,有的農民用糞勺舀尿潑在他臉上。」
「當時幹部寧可讓你餓死在家中,也不準外出逃荒。公共汽車站、火車站都要公社證明,才能買到票。有個村子有戶三兄弟,其中一個拿著一張白紙在公社辦公室外麵轉,等管章子的人出去時,溜進去在紙上蓋個印就跑。然後寫上幾個字,算是搞到了證明。他流落到江西一處山溝裏,給人打短工謀生。幾年後帶著老婆孩子回來,發現兩位兄弟早已餓死了。」
「我們村裏食堂的灶頭常有外村步行逃荒路過的人歇宿、取暖。第二天早上往往發現人倒在那裏再也不動了。」
讀到這裏,人們都會問:安徽究竟死了多少人?
沒有準確的數字,都說「安徽人死多了」。一九六二年初李葆華接替下台的曾希聖任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據說李向中央報告「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二百萬人(當時一律將餓死稱為「非正常死亡」)。筆者在安徽生活了一年半,深信這個數字不是捏造的。現以安徽東南部的滁縣地區為例予以說明。
「一九六○年,雖然風調雨順,一派好年景,由於生產力受到嚴重摧殘,田園荒蕪,大批人口外逃死亡,據定(遠)、鳳(陽)、嘉(山)三縣一九六一年的統計,共少了四十多萬人。」鳳陽縣小崗村、「全村三十四戶,一百七十五口人,逃的逃,亡的亡,剩下十戶,三十九人。」(注2:安徽作家張萬舒著《故鄉人民的笑聲》第二十九、五十七頁。)滁縣地區北靠淮河,南近長江,東臨南京,津浦、淮南兩條鐵路貫穿,交通方便,外逃人數比較高,但由於當局不準外出逃荒,所以能設法外逃的不應超過人口減少總數的百分之八十。再考慮到外逃者有的在六一年已經回家,所以那三個縣在六○年減少的人數大約是五十多萬人。即使隻有百分之二十死亡,也應在十萬以上,平均每縣三萬餘人。
據一位進過安徽省勞改營的人說:一九六二年初,鳳陽縣還要修水庫。沒有勞力,便把他所在的一支二百餘人的犯人隊伍派到該縣的大小徐村。當時,那原有一百多戶的村子隻剩下了兩戶人家,共三個成人。那二百多犯人便分住在一百多所空房裏。後來,村子裏的一位中年婦女說出了前年(即六○年)村裏發生的事。全村四、五百口、餓死了一半,逃走了一半。村長夫婦藏了一些糧食,沒死也沒走。她是村長的親戚,受其照顧,也就活了下來。
那位幸存的婦人所說的餓死一半隻能算是大概,平均而言,定、鳳、嘉三縣一九六一年統計時所減少的那四十幾萬人中,很可能有三分之一即十五萬人餓死了。
滁縣地區的自然條件屬中等偏上,餓死人的情形與全省其他地區差不多。該地區另有滁縣、來安、天長、全椒等縣,而整個滁縣地區的農村人口不到全省農業人口十分之一。這樣,若按人口比例計算,全省餓死的人數當在二百五十萬以上。所以說李葆華向中央報告「非正常死亡」二百萬的數字應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