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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千萬不能狹隘

(2010-05-11 00:31:29) 下一個
受辱這個概念比較主觀,分程度,然後才是行動的級別,以殺人為極端。一般正常的人,行動都不會超出法律製裁的範圍。

違法受罰,隻有值與不值,沒什麽對錯?法律應該為norm,違法了就是錯的呀。

美國允許持槍,還有種說法叫自衛。

“所謂的守法人士,也就混一口飯的常人而已。法律製訂出來就是專門忽悠這些人的。而違法願受罰如王醫生者,就已高常人一等。更不用說那些違法但不受罰之徒,那才是真正的成功人士,讓以守法為榮的常人完全無法想象的了。 ”這一段很冷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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