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製訂“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005-05-10 16: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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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製訂“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隨著台灣新一輪選戰的開始,“統獨”爭議不僅在台灣也在眾多中文網站上引爆。縱觀“統獨”爭議的曆史,不管是統派還是獨派都表現出對“不統不獨”現狀的不滿和對台灣前途不定而引發的焦躁與不安。
“統獨”爭議,歸根結底是兩個問題:台灣向何處去?台灣人的國際地位是什麽?也正是這兩個問題的懸而未決引發了台海兩岸及世界華人社會的焦躁與不安。隻有明確地回答這兩個問題,才能消除這種焦躁與不安,使這一爭議不再威脅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發展。這就導致了製訂“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從戰略安全角度講,台灣向何處去的問題其實很好回答:回中國!台灣地處太平洋西岸戰略要衝,恰似襄陽之於三國。不可避免地成為世界各國戰略爭奪的焦點。這是不依人們的善良願望而改變的。要保證這樣一個兵家必爭之地的戰略安全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其主能守”。以台灣現在和未來的政治軍事實力,想靠自身的力量保證戰略安全是不可能的。台灣能靠誰呢?無非美日或中國。投靠美日顯然將對中國的戰略安全構成極大威脅而引發中國立即發動的戰爭。而投靠中國則沒有立即的安全危險。而且依靠中國已經擁有的政治軍事實力,台灣在可預見的未來麵臨軍事危險的可能性也很低。
現實的問題是台灣民眾,一方麵由於掌權的“台獨”勢力的誤導,另一方麵由於對台灣前途的焦躁與不安,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理智判斷的能力。隻有以某種法律形式讓台灣民眾明確地看到未來,才能消除他們的疑慮和不安,恢複他們理智判斷的能力。也才能使更多的台灣民眾回到“保持台海和平與發展”這個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上來。
“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至少應該包含以下內容:1。未來的“台灣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政治框架2。“台灣特別行政區”通過中央政府參與國際事務(包括國際貿易等)的方式3。“台灣特別行政區”與中國其它地區的經濟合作在目前的現實情況下,隻能作概念上的描述而不可能規定所有細節。這些細節應該在統一之後在台灣民眾的參與下完成。
目前在華人中普遍有一種錯誤偏見認為“台灣人不願被大陸人管”。其實隨著大陸經濟的迅速發展,許多台灣民眾是渴望兩岸經濟進一步融合,合作,共同發展的。如果中央政府始終擺出一付“你們的事我們不管”的態度反而起到“拒人於千裏之外”的反作用。
總而言之,隻有讓台灣民眾明白,兩岸統一在戰略安全,國際事務,和經濟發展上實實在在的好處,才能避免台獨份子對“一國兩製”的曲解,給已經渺茫的“和平統一”增加一線希望。
漁樵閑話
200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