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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加拿大的反分裂法看,袁老師可能犯了煽動分裂國家罪:

(2010-05-11 15:38:17) 下一個


中國有個法:《反分裂國家法》
美國有個法:《反脫離聯邦法》
加拿大有個法:《公決明確法》

國家的統一和完整,是神聖的,五萬伏的高壓線,碰都碰不得的。
國家的尊嚴,是神聖的,五萬伏的高壓線,碰都碰不得的。

美國人,加拿大人,都很聰明,國家領導人可以說,而這五萬伏的高壓線,沒有人去碰。

中國人,有些中國人,跟那二傻子一樣,這五萬伏的高壓線,也敢去碰。

以前,聽說過,有小孩學武鬆,真上去和老虎比劃,
以前,聽說過,有小孩學孫猴,真從窗戶跳出去就要飛,
這回倒好,成年人,五萬伏的高壓線,上來就摸。

美國加拿大沒有人碰這五萬伏的高壓線,不是不想碰,是他媽的不敢碰。他們叫你們去碰,還真就去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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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19世紀60年代,以奴隸製為基礎的種植園,分裂主義勢力日益活躍。林肯說:“分裂的家庭是不能持久的” (A house divided against itself cannot stand)。 林大總統嚴肅指出:任何一個州都不能單憑自己的動議合法地退出聯邦,任何為此而通過的決議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聯邦是不容分裂的。

一場長達4年、席卷全國的南北戰爭,美國人記的牢牢的。
  
1892年9月8日,美國《青年之友》雜誌編輯弗朗西斯·貝拉米撰寫的一段誓詞,後來美國政府對該誓詞予以正式認可,成為美國忠誠宣誓的誓詞,也是感動美國、支配美國政治生活的“聖經”。誓詞譯成中文,大意是:“我謹宣誓忠誠於美利堅合眾國國旗,忠誠於它所代表的共和國,上帝庇佑下的一個國家,不容分割,人人由此享有自由與正義。”
  
忠誠宣誓誓詞的核心思想是:美國作為一個完整的國家,絕不容許分裂。美國的每個成員、每個公民與生俱來的天職與首要義務就是保衛美國的完整與統一。這是每個人效忠美國,不可須臾忘記與背叛的最基本的政治信條與道德準則。
  
美國之所以把維護統一、反對分裂上升到如此重要的高度,滲透到每個人的心靈深處,長期堅持不懈,絕不是偶然的,而是美國從自身曆史的經驗教訓中得出的最重要的結論,是確保美國高質量生存與高速度發展的基本前提。

  
美加兩國與反分裂有關的法律
  
美國的《反脫離聯邦法》: 19世紀60年代,美國南方8個州要脫離聯邦獨立。為防止聯邦分裂,美國國會通過了《反脫離聯邦法》。《反脫離聯邦法》的英文單詞是“anti- secession law”。“這個詞是特有的”。經過南北戰爭,南方戰敗,叛亂平息,“南方邦聯總統”戴維斯被捕,被控以叛國罪。
  
加拿大的《公決明確法》:加拿大議會於2000年通過《公決明確法》,規定是否舉行一個省份尋求獨立的公決,以及公決結果都須經聯邦議會審核和認定,否則公決無效。該法針對魁北克省獨立問題而製定,為魁省獨立設置了法律障礙。此前於1998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已作出裁決,宣布魁北克省無權單方麵宣布獨立。

美國入籍宣誓誓詞:
我在這裏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會為美國做非戰鬥性之軍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為國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絕無任何心智障礙、藉口或保留,請上帝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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