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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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用身體寫作”一個說法

(2009-09-06 22:01:46) 下一個

關於用身體寫作,似乎是當下的一個熱門話題。那些所謂的用身體寫作的女性,憑借這些帶有情色描述的類似自傳體小說,一下子脫穎而出,搖身一變,成為作家。而對於她們賴於成名的方式--用身體寫作,她們卻有著不同的看法。包括那些用身體寫作的男作家,也對此持有異議,強烈要求給個說法。

那到底這些作家是如何看待“用身體寫作”的?又要求給予什麽樣的說法呢?

請看一下他們的發言:

九丹(《烏鴉》,《女人床》作者):
 
什麽叫身體寫作?是指跟男人睡覺之後把跟男人睡覺的事情寫出來,然後又通過跟另一些叫做編輯的男人睡覺的方式把它發表出來? 這是不是叫做用身體寫作? 如果你們所說的用身體寫作是指這樣的一種東西的話,那麽,我告訴你們,不是,絕對不是。

但是,如果說用身體寫作是指用自己的身體自己的生命去經曆生活,體驗生活,然後把這種最本質最真實的東西用文學的手段表現出來,那麽我是。

不過,現在還有人來這樣問我以及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雙方都顯得有些愚蠢。

至於我在這部作品中的性描寫,我不想多說,讀者看了自有想法。有行家看過我的初稿之後曾勸我把一些性描寫刪掉,他說這樣的作品不是《羅麗塔》,不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是一部嚴肅、意義深刻的作品,不需要靠這個來招攬讀者。我覺得他說得不對,因為我沒有靠性來取悅讀者。性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我無法回避。

張抗抗(《情愛畫廊》作者):

身體寫作不見得就是一個壞詞,由男性來傳達對女性身體的描寫與觀賞好像是正常的,為什麽現在由女性自己來表達就不可以了呢?我認為隻有女性最能了解自己,身體本身就是物質,氣味與聲音都必須得由身體感受來產生反應,否則就是抽象的人。所以不能簡單地否定這種寫作,應該是理直氣壯地來肯定。

身體又怎麽樣寫作呢?走到極端時身體沒有感覺就變成直接出售了,那當然不行,等於沒有生命直接把肉體出賣了,沒有了藝術性,思想與情感就不值得提倡了。

關於用身體寫作,幾位知名的男作家,也就他們作品中對性的描述,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針對新作《青狐》,王蒙說道:

我在《青狐》裏頭有一些和性有關的敘述和描寫,這個和“身體寫作”是不一樣的,毋寧說是我對“身體寫作”的一種嘲弄和顛覆,是對身體寫作的穿透與戲弄,我寫這些東西是對人的性的要求、性的苦悶、性的生活的表現,但是也有對人不能做自己欲望的主人的惋惜和嘲笑。讀者認真看完以後,很多地方會看到我對“身體寫作”和現在性泛濫描寫的鞭撻。當然關於性描寫也不能一概而論。

針對舊作《廢都》,賈平凹說道:

在當時,寫到了性,為什麽寫性,一是塑造人物的需要,莊之蝶為了解脫自己,他要尋找女人。二是從寫法上考慮,全書四十多萬字都是日常生活,寫到吃飯可以寫四五頁,寫喝茶可以寫三四頁,白天的煩事都寫了,晚上的事總不能一筆不寫呀,這就必然牽涉到了性。在寫性的過程中,實寫一部分後,就沒有再寫了,因為我也得考慮國情嘛,隻是覺得稍微多寫一點罷了。而將未寫出的一部分以框框替代。後來稿子給了出版社,他們又刪了一部分。實際上,現在書上括號內的刪去多少多少字數已不準確了。十年來,好多人都問這個問題,今天就如實交待了。

關於《沙床》葛紅兵說道:

關於《沙床》是“情色小說”的說法完全是出於誤解,是這個世界對我最大的誤解。如果要我說《沙床》的主題的話,它有兩個:情色和死亡。從這個意義上說《沙床》是一本情色小說,但更是一本關於“死亡”的小說。而它的核心是身體,存在就是身體。20世紀中國思想史的失敗是背叛人的身體,試圖從“文化”上“立人”的失敗。“文革”就是一個極端,可惜,“文革”後,我們還沒有醒悟,新時期中國知識分子追求“大寫的人”,其實路子還是一樣。我想做的就是放逐那個“人”,我願意我的筆觸始源於身體,也回到身體,它永遠也不要離開身體半步。五四文化首先就從情、性開始,鬱達夫、丁玲都曾為此孜孜以求過。其實我已經有所妥協,在任何場合,我都不用“性解放”這個詞,我避免用這種在大眾心目中帶有道德傾向的詞,我會用“性實驗”。

關於《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慕容雪村說道:

我的小說貼近生活,但這生活不是我的生活,小說表達的是我麵對生活的感受——對人生、對生活的質疑。生活中,我是一個很本色的人。目前,我沒有女友,處在“零感情生活”狀態。對感情,我看穿了。我經常一個人呆在家裏讀書、上網。我喜歡宗教尤其是佛學,喜歡“紅粉骷髏”、“千紅為灰”之類的禪語和感覺。試想,把時空拉近,最美的容顏也終將成骷髏。情愛之後,終究也不是人的終極之樂。

對色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性解放也不是性泛濫。在文學的維多利亞時期,色情小說成為反傳統、反禁忌的重要力量。我的小說,從來不描寫性器官、性現場。遇到“性”,我總會用幽默的語言,例如比喻成比賽現場進行轉移。不管話劇還是文學,都不能靠“性”吸引人,文學的力量來自對讀者心靈的碰撞。

看完以上幾位名作家為“用身體寫作”做的辯解,你覺得應該給個什麽說法呢?是同意還是反對?

本人剛開博客不久,之前從未發表過任何文章,當然算不上什麽作家。但說到這個問題時,雖然我也同意九丹的說法“性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是無法回避的。”但不同意賈平凹說的“寫到吃飯可以寫四五頁,寫喝茶可以寫三四頁,白天的煩事都寫了,晚上的事總不能一筆不寫呀。”照他的邏輯,生活中的點滴都要寫進書裏,那是不是屙屎放屁也要一並寫進去了?

其實,關於文學作品中性的描寫,不是不可以。但我更加同意慕容雪村說的“不管話劇還是文學,都不能靠“性”吸引人,文學的力量來自對讀者心靈的碰撞。”這才應該是寫作的真諦。無論是否作家,我們寫出來的東西都要對社會負責,要引導人們積極向上,而不能隻是以揭露社會陰暗麵和生活寫實為目的。

不知有多少人同意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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