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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朝鮮半島停戰協定的由來

(2009-06-25 09:19:56) 下一個
Zt:朝鮮半島停戰協定的由來 09-6-25

1953年7月26日,曆時兩年之久的朝鮮停戰談判完全達成協議。27日,我方代表團首席代表和“聯合國軍”方麵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在板門店正式簽署停戰協定。

同日,“聯合國軍”總司令克拉克於汶山在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


1953年7月26日,曆時兩年之久的朝鮮停戰談判完全達成協議。27日,我方代表團首席代表和“聯合國軍”方麵談判代表團首席代表在板門店正式簽署停戰協定。

同日,金日成元帥於平壤在停戰協定上正式簽字。次日,彭德懷司令員於開城在停戰規定上正式簽字。

同日,金日成元帥、彭德懷司令員向朝中部隊發布停戰命令:“自1953年7月27日22時起即停戰協定簽字後的十二小時起,全線完全停火。”

朝鮮停戰協定簽字後,談判雙方根據停戰協定的規定,於當日成立了軍事停戰委員會。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誌願軍司令官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犯停戰規定的事件。

注:簽定的正式文本就是“停戰協議”,“停火協議”是不正規的叫法。注意是“停戰”而不是“終戰”,在法律意義上這場戰爭並未終止,隻是雙方經協商暫停了而已。在國際法上,交戰雙方隻有分出勝負後戰敗方正式投降,或者打成平手後經談判簽定終戰和平條約,才算是戰爭真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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