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汁原味不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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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愉 (熱門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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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的名義

(2009-09-09 07:10:41) 下一個
以民主的名義
    
    木愉
    
    我家門口的這條街,速度限製是每小時30英裏,約合48公裏。在居民區裏,這個速度有些讓人著急。事實上,很多人開車往往是以高出速度限製10英裏的速度行駛的。每每看到有人開車風馳電掣般馳過,我的心就不由一緊。居民區裏常有小孩出沒,有的小孩太小,對街道和門前空地之間的區別一點不明白,一玩起來,街上也成了樂園。
    
    鄰居有一個小女孩,常常在外麵自由自在的玩耍,有時就會竄到街中心。不知為什麽,她媽媽竟會這般放任自流。她家門口是個丁字路口,車子來往很頻繁,簡直就是一個交通樞紐了。有次,我親眼看到一輛車從丁字路口那裏猛地轉過來,一下就疾馳到她家門口。那小女孩正在路中央,一邊聽得她媽焦急地喊出一聲“No”,一邊就聽到劇烈的煞車聲。車子終於停在了小孩麵前。她媽媽臉色煞白,衝到孩子麵前,把她抱入懷中,就像從死神手裏搶回了一條生命。
    
    鑒於門口街道險象叢生,我常常要叮囑小兒子的話就是一句:“不要在街道上玩。橫穿街道,要兩邊看,肯定沒有來往車輛,才能過。”過去很多關於橫穿馬路而落難的畫麵不斷在記憶之海裏沉浮。我真的怕哪天在這條街道上會看到什麽慘狀。
    
    其他鄰居也意識到這條街過於險惡,而導致這個險惡的是速度。所以控製速度就成了共識。但是,要改變速度限製,必須通過一係列繁雜的法律過程。
    
    鄰居中有人把降低速度限製的動議提交到社區委員會。社區委員會輾轉把建議提交到市裏交通局。交通局開始在這條道路上裝上測速的設施,對過往車輛的速度進行統計分析。過了約莫兩個月,交通局舉辦了聽政會,之後提供了一個方案。在這條街道上,每隔一段距離,就在路麵上壘一道凸起障礙,一邊讓車子減速。同時,還把速度限製降低為每小時20英裏。交通局甚至還把施工圖紙也寄到社區裏來。這件困擾了這條街道住戶的老問題似乎就要得到解決。
    
    到了最後一個環節,是大家投票。在我看來,投票隻應在這條街道的居民間舉行。不料,小區的其他居民認為這條街道也是這個小區的通道,要求參加投票。結果可想而知。按照自私的天然法則,不在這條街道的居民當然不願在這條街上慢了生活的節奏。於是,他們就以民主的名義扼殺了這條街道居民的心聲。減速的動議因為讚成票數不夠,而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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