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淡然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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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巴利三藏》及其注疏,菩提或覺悟有三種:
一、正等正覺或三藐三菩提;
二、辟支菩提;
三、弟子菩提或聲聞菩提。
弟子菩提又可再分為三種:
上首弟子菩提,這就有如舍利弗尊者與目犍連尊者的菩提;
大弟子菩提,這就有如大迦葉尊者與阿難尊者的菩提;
以及普通弟子菩提。
在佛陀時代,包括舍利弗尊者與目犍連尊者在內,一共有八十位大弟子。現在已經不再有上首弟子與大弟子,而隻有普通弟子。
想要解脫的人可以隨著自己的意願,修習至證悟三種菩提的任何一種,以達到他的目標。
現在將依據《巴利三藏》及其注釋,談談一些為勤修菩薩道(大菩提乘者)而解釋的諸波羅蜜,以便提升他們累積大菩提乘波羅蜜的技巧。
如果要詳細地討論諸波羅蜜,我們必須探討波羅蜜的以下十六個方麵:
一、什麽是波羅蜜?
二、為何稱它們為波羅蜜?
三、有多少個波羅蜜?
四、它們的次序如何?
五、什麽是它們的特相、作用、現起及近因?
六、什麽是它們的條件?
七、什麽是汙染它們的因素?
八、什麽是淨化它們的因素?
九、什麽是與它們對立的因素?
十、如何修習它們?
十一、如何分析它們?
十二、如何組合它們?
十三、什麽是成就它們之法?
十四、需要多長的時間成就它們?
十五、它們能夠帶來什麽利益?
十六、什麽是它們的果?
以下將逐步展開討論。
什麽是波羅蜜?
波羅蜜是與大悲心及方法善巧智相應、而又沒有受到渴愛、我慢與邪見汙染的高尚素質,例如:布施、持戒等等。
為何稱它們為波羅蜜?
偉大的諸菩薩是至上的,因為他們基於他們的布施、持戒、禪定、智慧等素質的卓越,而成為諸有情當中最為超然者。
他們擁有無比的清淨戒,定力既深且強、智慧既高且廣。
他們那以禪定為基礎的智慧能夠如實地徹知諸法。
他們能以智慧之光照見過去與未來。
他們能夠照見這世界及其它世界。
由於這些波羅蜜,最終他們得以體證涅盤而成佛,脫離了生死輪回。
他們教導趣向涅盤的八聖道。所以波羅蜜即是他們的性格或行為。
菩薩是成就與保護這些波羅蜜的人,而波羅蜜則是屬於這些至上者的高尚素質。
所以,如果你們是菩薩,你們就必須成就這些屬於至上者的高尚素質。
有多少個波羅蜜?
有一次,舍利弗尊者問佛陀道:「世尊,導向成佛之法有多少個?」
佛陀答道:「舍利弗,導向成佛之法有十個。是那十個?舍利弗,布施是導向成佛之法。持戒、出離、智慧、精進、忍辱、真實、決意、慈與舍是導向成佛之法。」
它們的次序如何?
在此,「次序」是指教導的次序。這次序是源自開始實踐波羅蜜的次序,而這又是源自省思它們的次序。
先受到省思與實踐的素質即先教。一般上,每一個波羅蜜以下一個波羅蜜為根基時,它就會帶來更大的果報與利益。所以,具備戒行的布施有更大的福報,等等。
以下是另一個解釋波羅蜜次序的方法的摘要:
最先舉出的是布施:
一、因為它是一切有情共有的(素質),原因是即使最普通的人也能夠修布施;
二、因為它的福報最小;
三、因為(和其它波羅蜜比較)它最易於實踐。
在布施之後即舉出持戒:
一、因為持戒淨化了施者與受者雙方;
二、為了顯示布施能夠利益他人,而持戒則防止傷害他人;
三、為了在顯示獲得財富之因(布施)之後,再顯示能在未來獲得投生到善趣之因(持戒)。
根據業報的法則,布施能夠帶來財富,而持戒則能導致投生到善趣,即天界或人間。
持戒清淨者的布施能夠圓滿其願。
在持戒之後即舉出出離:
一、因為出離圓滿持戒的成就;
二、為了在教善身語行之後就即刻教善意行;
三、因為持戒清淨者能夠輕易地成就禪修、證得禪那;
四、為了在舉出舍離身語的違犯之後,即舉出舍離意的困擾。
「出離」並不隻是指舍離外在的物質,而是也包括舍離內心的煩惱。
佛教把煩惱分為三個層次:
一、潛伏性的煩惱,即潛伏在名相續流(心流)裏的煩惱。
二、困擾性的煩惱,即浮現在心裏的煩惱。
三、違犯性的煩惱,即已導致造作不善的身行或語行的煩惱。
持戒能夠製止違犯性的煩惱,令它不能呈現於身行及語行。
止禪則能鎮伏困擾性的煩惱,令它不能呈現於心中,尤其是在禪那或安止定的階段。
智慧或觀智則能根除潛伏性的煩惱。
在出離之後即舉出智慧:
一、因為智慧能夠圓滿與淨化出離;
二、為了顯示沒有禪定即不會有智慧,因為禪定是智慧的近因,而智慧則是禪定的現起;
三、為了顯示利益他人的方法善巧智是出自傾向於他人的福利而修的禪定。
在智慧之後即舉出精進:
一、因為通過激起精進才能圓滿智慧的作用;
二、為了顯示菩薩在觀照眾生為空之後,又為眾生的福利而實行艱巨的工作;
三、為了舉出必須在深思熟慮之後才激起精進,符合以下的格言:「深思熟慮者所做的事能夠帶來極殊勝的果報。」
在精進之後即舉出忍辱:
一、因為精進圓滿了忍辱,就有如所說的:「精進者通過激起精進,而克服了諸有情與諸行帶給他的痛苦。」;
二、為了顯示精進者的毅力;因為有耐心的人不會煩躁,反之能夠持恒於自己的工作;
三、為了顯示勤於為他人的福利奮鬥的菩薩是不會渴求回報的,因為在他如實地照見諸法時是不會有渴愛的;
四、為了顯示菩薩必須無瞋地忍受他人加諸其身的痛苦,即使是他盡了全力為他人的福利奮鬥時(他人毫無道理地加諸其身的痛苦)。
在忍辱之後即舉出真實:
一、因為隻有具備了真實才會有持久修習忍辱的決心;
二、在舉出無瞋地忍受他人加諸其身的痛苦之後,再舉出自己說想協助他人之言是絕對真實不虛的;
三、為了顯示菩薩通過忍辱而不會在遭受他人辱罵及虐待時心有動搖,以及通過真實語而不會舍棄跟他敵對的人。
在真實之後即舉出決意或決心:
一、因為決意圓滿了真實。這是因為決心不會受到動搖的人才能圓滿地舍離妄語;
二、為了在顯示言語毫不虛假之後,再顯示不受動搖地依言實行,因為獻身於真實的菩薩能夠毫不猶豫地實踐自己布施等之願。
在決意之後即舉出慈:
一、因為慈圓滿了欲致力於他人福利的決意;
二、為了在舉出欲致力於他人福利的決意之後,再舉出真正應當實行之事,因為「決意累積菩提資糧者常住於慈」;
三、因為隻有決心不受動搖者才能持恒地致力於為他人的福利奮鬥。
在慈之後即舉出舍:
一、因為舍淨化了慈;
二、為了顯示在提供他人的福利時,若遭受他人的折磨也須以舍心對待他們;
三、為了顯示菩薩對祝願他幸福的人也保持平等心的殊勝品德。
如是,當依上述的解釋理解諸波羅蜜的次序。
什麽是它們的相、作用、現起與近因?
整體來說,一切波羅蜜都擁有利益他人的特相、協助他人或不猶豫的作用、現起為希望他人幸福或願證得佛果、及近因是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
什麽是它們的基本條件?
簡略地說,諸波羅蜜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一、至上願;
二、大悲心與方法善巧智;
三、四佛地;
四、十六種內心傾向;
五、對布施等的利益及不布施等的過患的省察智;
六、十五種行、五神通及獲得它們之因。
諸波羅蜜的第一個條件是「至上願」,而此願又必須具備八個條件。
此願就是:
「能度者我當度之;
能解脫者我當解脫之;
能馴服者我當馴服之;
能平息者我當平息之;
能得舒適者我當令其舒適;
能證悟涅盤者我當引導他至證悟涅盤;
能清淨者我當清淨之;
能覺悟者我當令其覺悟。」
這是一切波羅蜜必須具備的條件。而此願又必須具備以下八個條件:
一、人身;
二、男性;
三、因;
四、得見導師(即佛陀);
五、出家;
六、德成就;
七、增上行;
八、想要成佛的極強之欲。
(一)人身:隻有得人身者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龍、金翅鳥等所發的至上願是無效的。
為什麽呢?因為其它身與必定以人身證得佛果的佛陀不相符。
諸位,如果你們有足夠強的願或善欲想要成佛,你們可能會在未來成佛。
但應當記得有這麽一句格言:「若願望就是馬兒,乞丐就可以騎馬。」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隻是發個願就能夠獲得想要的東西,那麽,窮人很快就會變成富翁了。
所以隻憑發願是不可能證得佛果的。
你們必須通過舍棄一切財富、肢體與性命去圓滿十波羅蜜。如果這麽做,你們就有可能會在未來成佛。
(二)男性:對於已得人身者,隻有男人所發的至上願才有效,女人、黃門、無性人及陰陽人所發的至上願是無效的。
為什麽呢?因為佛陀必定是男性的。
就有如佛陀所說的:「諸比丘,這是不可能的,是絕對不會發生的:即女人能夠以女性身體,而成為正等正覺的佛陀……
(三)因:這裏是指已證得所需的原因、助緣。
即使是男人,他所發的至上願必須在具足所需的助緣之下才有效,意思是他必須具足所需的基礎,否則即無效。
此因是指:他必須有能力在聽佛陀開示一首有關四聖諦的偈,而當時或剛聽完時即證得阿羅漢聖果。他必須擁有足夠的波羅蜜才能具備如此證悟阿羅漢聖果的條件。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