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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衛平女士采訪

(2010-01-06 08:23:34) 下一個

崔衛平女士采訪中國知名知識分子關於劉曉波被重判 11 年的看法

以下文字是根據 崔衛平 女士在推特上的 Tweet 記錄整理而成。

(圖片引自 C.A. Yeung: China’s Public Intellectuals Speak out on Liu Xiaobo 隻是問問而已 作者:崔衛平
詢問知識分子同行對於劉曉波被重判十一年的做法,絕不是 拷問 知識分子的良心,言 拷問 太重了。隻是想知道他們的看法而已,想知道人們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怎麽想的,而一般人們也沒有渠道公開這些想法。在我們的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
而且我知道這樣做,自己是有 原罪 的。將人們從自己原本的軌道中拉出來,離開日常生活的光線,來麵對這麽一個晦澀的問題,在我本人也是下了很大 決心的,心裏很有些過不去。我平時決不做這種事情。但有的時候,生活的鏈條斷裂了,比如劉曉波被判重刑,這麽大的事情發生在我們中間,我們不得不背負起這 個斷裂,也背負起自己的 原罪
這個做法,也是繼承先賢孔子的傳統。孔子曰:詩可以 興、觀、群、怨 ,其中的 ,就是讓人們可以從詩中了解社會生活、政治風俗的盛衰得失,於是這位老先生將三百篇詩歌放在了一起。我將這許多知識分子的看法放在一起,也是提供一個可以 的視野。
向所有接受我訪問的人們表示敬意。
2009
12 29
  1. 錢理群 先生剛才在電話裏說,比起八十年代,劉曉波寫的文章越來越理性了。他對曉波印象最深的是兩件事:一是六 · 四的表現,二是堅守國內。錢先生 “ 不覺得劉曉波有什麽罪。 ”
  2. 劉曉波同學念博士的導師之一、北師大教授 童慶炳 先生,聽說劉曉波近況之後,想對曉波說:希望曉波 “ 珍重 ” 。 “ 畢竟有過一段師生情誼,希望他珍重。 ”
  3. 原北師大教授、魯迅專家 王富仁 教授今天仍視劉曉波為 “ 朋友 ” ,盡管許多觀點不相同。王教授聽說曉波近況之後,說: “ 人在思想上應該是有自由的,在行動上應該是有限製的。思想自由是不能幹涉的。在這個問題上,中國一直沒有解決。
  4. 劉曉波八十年代的朋友、詩歌評論家 唐曉渡 回憶,當年黑馬劉曉波明明認識劉再複,當麵卻假裝說不認識。但他同時說,對於劉曉波近年來的思想發展,越來越認同,覺得他越來越結實。在中國目前語境中,劉曉波表現出了知識分子的擔當和理性。
  5. 詩人 芒克 稱自己與劉曉波 “ 是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都挺愉快的。從來也不認為他做錯什麽事情。 ” 在聽說了曉波的近況後,芒克說 “ 但願他明天沒有什麽事。 ”
  6. 徐友漁 的看法:宣判劉曉波,罪名中有零八憲章。憲章重申聯合國人權宣言,因此宣判是對人類大家庭公認的文明準則的挑戰,也是對中國現存憲法的挑戰,因為該憲法載明了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說到底,是對中國人民和人類良知的挑戰。
  7. 秦暉 的看法:現在還搞因言治罪那一套,真是太可悲了。我不是憲章的簽名者,但我懂得 “ 不讚成你的觀點,但堅決捍衛你發表觀點的權利 ” 的道理,我堅決反對對劉曉波搞文字獄。
  8. 徐賁 的看法:一個中國公民以憲法給他的權利,善意地對國家政治表達自己的看法,卻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感到難以置信。中國是一個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的國家,中國要在國際上崛起,必須建立良好的言行一致的信譽。從許多國家對此事的報道來看,這是一件使中國信譽受到損害的事情。(關於劉曉波)
  9. 袁偉時 的看法:二十一世紀了,還以言獲罪,侵犯公民權利,褻瀆文明,又一次往中國臉上擦黑!當局認定的罪犯劉曉波成了眾人心目中的英雄,鴻溝如此巨大,執政者如何麵對?
  10. 章詒和 的看法: 1968 年,我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 2009 年,劉曉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我們都是因言獲罪,前後相距四十一載。這種狀況不得不使人懷疑:我們的製度,到底改善了多少?我們的社會,究竟進步了沒有?
  11. 樂黛雲 的看法:一,看過零八憲章,覺得其中沒有顛覆國家的想法,是希望改善;二、零八憲章是一個討論,如果一個討論也要定罪,是違背憲法的,不能讓人心服口服;三、如果(弄得)大家都不敢說話,國家還怎麽改善?
  12. 錢理群 的看法:不一定同意劉曉波的所有觀點和做法,這是另一回事;但劉曉波屬於平和、理性的批評者,對他都要判刑,是一種虛弱的表現,覺得很難接受,
  13. 作家 莫言 同意將他的這句話放在這裏:不太了解情況,不想談。家裏有客人,正在和他們說話。
  14. 丁東 的看法:文章自古多奇獄,又添十一載;思想從來要自由,何止零八年。 —— 聖誕中國
  15. 已經與 汪暉 先生通了電話,他已得知劉曉波被判的事情,我並且給他發了郵件,在等他的消息。 RT @postdadaist : 支持崔老師扣問知識人良心行動。強烈要求左派人士表達看法。 汪暉 先生來信:謝謝來信和電話。我不讚成劉曉波的許多觀點,但反對任何以言治罪的方式。我會關注此事的發展,在了解更多的情況之後,表達我的看法。
  16. 胡傑 的看法:社會已經如此開放,言論自由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從(對待)譚作人到劉曉波,怎麽還會出現如此荒唐、倒退的現象?
  17. 餘英時 的看法:劉曉波先後入獄三次 , 一次比一次光榮,這次最光榮。中國史上有一個光輝先例 —— 範仲淹,他 “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 一生被貶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們說: “ 此行極光。 ” 第二次大家說: “ 此行亦光。 ” 最後一次說: “ 此行尤光。 ” 他笑答: “ 仲淹前後三光矣。 ” 這便是今天的劉曉波。
  18. 賀衛方 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傳媒來電采訪,問我對於 Mr. Hsiao-po Liu 的十一年之罰。我沒有好氣地說: “ 我欲無言。 ” 對方問: “ 難道說你不覺得十一年太重? ” 我反問: “ 難道說判三年就適當麽?對於根本無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罰都是冤獄。再說,你真以為他會在牢裏服滿十一年? ”
  19. 梁文道 :說劉曉波是「異見份子」,但什麼叫做「異見份子」呢?一個正常的社會本該有許多不同意見。我在香港、台灣和美國等地方見到知識份子勇於自命「異見份子」,以誌其異;但在緬甸、伊朗和中國卻見到無奈被封的「異見份子」,幾成罪名。可見隻準一種意見是正見的國家才會有劉曉波這種「異見份子」。
  20. 郭於華 的看法: 08 憲章表達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當的權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溫和改良的方式推進社會進步,道出常識何罪之有?即使說的全然不對,也不可以因言獲罪。判劉曉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顛覆國家政權(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對社會良知和人類文明的挑戰。
  21. 王曉漁 的看法:我不會翻牆,沒有在大陸媒體上看到報道。我堅信一個手無寸鐵的書生因為幾篇文章將在鐵窗之內度過 11 年,是少數敵對勢力製造的謠言。一個偉大、光榮、正確的國家,怎麽可能允許這種違反法治的事情發生呢?希望廣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眾,睜開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謠言迷惑。
  22. 杜小真 的看法:因為思想和提出問題而獲罪,在今天隻能解釋為對思想言論自由這現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的褻瀆和挑戰。況且零八憲章,在沒有簽署的我看來完全是善意和建議性的,如果連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我並不完全同意劉曉波的一些觀點,但他發表觀點的自由絕對應該受到保護。
  23. 李銀河 的看法:在 2010 年即將來臨之際,得到劉曉波被判的消息,感覺回到了 1910 年。
  24. 朱學勤 的看法: “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堅決捍衛你發表觀點的權利 ” ,這是文明共識,法治底線。以言治罪,置文明於何地?置憲法於何地?籲請最高法院介入,駁回此案,維護文明,維護憲法尊嚴。
  25. 黃紀蘇 的看法:坦率地說,我對劉曉波有過很多批評,但是現在不應該以言治罪。這個例子不應該開,開了不是一件什麽好事。
  26. 賈樟柯 的看法:(關於劉曉波被判)這件事,很難理解,很受傷。是不是以後我們就不能為這個國家設想了?
  27. 雷頤 的 看法:反對以言治罪。這是國家文明程度高底的重要標準之一。
  28. 與 劉小楓 先生通了電話,他此前不知道劉曉波被判的事情,他要在網上 “ 看看再說 ” 。
  29. 吳思 的看法:我讚成關於言論自由的各種觀點,但我想做利害計算。老子說: “ 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 ” 什麽事做過分了,誰受損誰受益,就要反著算了。
  30. 與 張 頤武 先生通了電話,他表示此前不知道劉曉波被判的事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別的地方,比如小沈陽。我解釋隻是想聽聽周圍人們的反應,他說 “ 一點反應也沒有 ” 。
  31. 劉軍寧 的看法:不期望,不絕望!(關於劉曉波)
  32. 紀錄片導演 王我 (《熱鬧》《外麵》的作者)的看法:崔老師,我知道您可能拷問不到我,但我想說下我的看法:十一年不是某人的刑期,而是某些人的大限。(來自短信)
  33. 章立凡 的看法: 1. 憲政民主是莊嚴的曆史承諾,也是通過社會和解維係執政合法性的救贖通道。今年聖誕節,權力的傲慢與偏見再度堵死通道。 2. 曆史上一再失信,當前經濟、政治改革和法製建設全麵倒退,社會衝突無解。 3. 喪失現實判斷力,開曆史倒車自殺。盡管我不熱愛革命,但已確認腦殘無救。
  34. 陳家琪 的看法:請讓我們看看罪證及那部憲章和宣判書,在未看到這些東西之前我們無話可說。
  35. 許紀霖 :在中國,人民幣都可以開手銬,言論顛覆國家政權也就不奇怪。為讓海內外不明真相圍觀者擦亮眼睛,我鄭重要求 1 、吸取當年批 “571 工程紀要 ” 的好經驗,將大毒草 “08 憲章 ” 公諸於眾,作為反麵教材教育人民。 2 、劉曉波膽敢上訴,如公審四人幫,二審全程向全球直播,讓廣大群眾認清他的麵目。
  36. 劉青峰 的看法:此時,我抄錄左拉的《我控訴》:「那份起訴書多麽膚淺 ! 一個人有可能因為它而被判有罪嗎 ? 如此惡劣著實令人震驚,我要求正直人士都要閱讀它:當他們想到德雷福斯因為它而在魔鬼島付出不相稱的代價時,他們的心將因憤怒、反感而悸動。」
  37. 陳家琪 來信:欺,是裝不知道,瞞,是不說真話。也有在習慣性欺瞞中什麽都不再明白的人。 11 月《藝術世界》,封麵是戈爾巴喬夫與昂納克的熱烈擁抱,當時距離柏林牆倒塌不到一個月。戈爾巴喬夫在擁抱完昂納克後說: “ 他表現的好像他什麽都不再明白 ” 。我們總還不至於如當年的昂納克那麽遲鈍、愚蠢吧?
  38. 張閎 的看法: “ 在這個國家,一個正直的人唯一合適的去處就是監獄! ” 這是列夫 · 托爾斯泰說的。現在的問題是:究竟誰更不自由?是正直的囚徒還是那些賊眉鼠眼的獄卒?在把曉波關進了有形的監獄的同時,他們也把自己關進了無形的精神監獄。依我看,真正苦悶和惶惶不安的是他們。
  39. 孫津 的看法:曉波是個很聰慧敏感的人,做朋友尤其講義氣,但他似乎過於相信自認道德為善的良知的正確性。(孫津博士,北京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致公黨北京市副主委,與劉曉波博士同門、同屆、同窗)
  40. 李大同 的看法:這是一次中世紀的審判。暴露出來的,恰恰是審判者內心的恐懼 —— 對思想和表達的恐懼。
  41. 盧躍剛 的看法:我不是零八憲章的簽署者,但是我同意其中的基本準則和願景,我反對、厭惡以言獲罪。我讀了對劉曉波的起訴書和一審判決書,這讓我想起了已經廢除的 “ 惡攻罪 ” 和 “ 反革命罪 ” 。我不知道曆史是倒退了,還是進步了?
  42. 葉廷芳 的看法:請共產黨的主事者們回顧一下中外曆史:當年迫害司馬遷、孫臏,迫害伽利略、布魯諾的那些人一個個都振振有詞:為了江山社稷的穩固;為了上帝的安寧 …… 但經過曆史的沉澱,司馬遷、伽利略等人的文字閃閃發光,而振振有詞的那些人如今安在?--一個個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
  43. 鄧曉芒 的看法:倒行逆施 , 悲憤難消 ! 一個人寫了那麽幾句大白話 , 就要坐 11 年牢 , 這是什麽時代 ? 這是 " 文革 " 卷土重來 ! 我曾說過 , 文革遠沒有過去 , 我們仍在文革中 , 看來不幸言中 !
  44. 何懷宏 的看法: “ 為什麽一個經濟總量將躋世界第二的大國還做這樣的事情?難道它會被已經不當地禁錮在一個很小範圍內的言論與思想 “ 顛覆 ” ?如果真的能,那它就還是太脆弱了。如果不能,請強大的政府展示自己的文明、自信和對公民基本權利的尊重。 ”
  45. 老村 的看法:劉曉波事件如果不是一個個例,那它就標誌著我們曾經經曆的 “ 因言獲罪 ” 的時代實質上並沒有結束,這事件,足夠引起所有有覺悟的共和國公民的警覺。
  46. 王康 的看法:我們的摩西不止一個,曉波是最近的一位。勿使我們的摩西太寂寞,中國才有望。這個信念屬於劉曉波。
  47. 張寧 的看法: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允許別人說話的社會,盡管可能說得不對,說得不入耳,此所謂 “ 和而不同 ” 吧;不讓人說話,拿 11 年重刑向世人警示說話的代價,強力追求 “ 和而又同 ” ,隻會使社會受到更大的傷害,將社會危機的根子深深地埋下。
  48. 周保鬆 的看法:我站在劉曉波先生這一邊。我希望,所有中國人,尤其是中國的讀書人,也站在這一邊,大家一起,彰顯另一邊的虛弱。(香港中文大學)
  49. 陳宜中 的看法 : 一個經濟崛起的大國,如果連文字獄都無法免除,豈能不被世人嘲笑為政治道德的侏儒?可是中國人的眼界又豈能僅止於此?文化差異無所不在,但政治文明仍有高下之別。今後,我們該如何去除「低等政治文明」的國恥?(台灣中央研究院)
  50. 艾曉明的看法:在為自由設置的鐵蒺藜前,劉曉波以血肉之軀突進;十一年的判決,要活埋自由思考的精神。沉默就是容忍、合謀、戕害良知、斷送希望,讓子孫萬代苟活於謊言。中國人,不說實話、至死不說直到喑啞,怎與那誕生了《卡廷》、《竊聽風暴》等藝術作品的民族共存?
  51. 吳亮的故事:2006年不知道劉曉波已被監控,短信說我們可以在蘇州見麵。結果給這個會議帶來不小麻煩。事後據酒店的服務員說,那天跟蹤劉曉波的共有七個警服,嚴厲地要服務員交出我們這個會議的參加者名單,把經理都嚇壞了。
  52. 李慶西的看法:金二胖綁架美國公民,向美國討價還價;我們這裏綁架自己的公民,與美國做交易。
  53. 朱健剛的看法:從黨和政府角度說,正在崛起的號稱強大國家,用這樣嚴厲手法來懲罰一個手無寸鐵年過半百不在一個數量級上的對手,如發生在1949年或許還理解,發生在2009年,其實是自取其辱,反彰顯出對手的強大。建議釋放,隻要不拿武器,任其言論,這樣才彰顯出國力強盛,黨的仁慈。
  54. 周楓的看法:之所以在劉曉波案上那麽有恃無恐,出於他們相信,道德上的罪惡可以通過諸如經濟上的發展、國力的繁盛等來抵消。可是,中國人難道就生活得這麽賤嗎?道德感的喪失是中國人的最可悲之處,不過從劉曉波案上人們的反應看,我們還有救。
  55. 劉蘇裏留言:訪談有利有弊,弊一在技術層麵(比如用mail方式),一在合理性層麵,我還未完全想好;其他都是利!最大的利,是給所有被訪者一次靈魂潔麵的機會,我很支持。
  56. 耿占春的看法:無論是否接受劉曉波的觀點,人們都不能接受一個人為此而入獄。這是一種普遍的看法。一個人本不會因幾篇文章成為英雄,但他的因言獲罪將使一段曆史蒙上陰影。我的祖國啊,不要把那些敢於說話的孩子都關起來,這樣你就會在心智上孱弱起來。我祈盼著你因寬容而強大。
  57. 吳迪的看法:防民之口,勝於防川。殷鑒不遠,在柏林牆倒之日。
  58. 任劍濤的看法:國家以權力理性對待自己公民的權利理性,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國家不能以非理性的暴力對付公民,否則公民隻會以同樣的暴力對付國家!
  59. 北島的看法:因言治罪,讓人再次感到一個古老帝國的陰影。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次類似的審判。我們是否能走出這帝國的陰影?讓我感動的是劉曉波和劉霞之間的愛情,他們的愛遠遠超越了那自以為主宰他人命運的人的恨。
  60. 萬俊人的看法:我此前了解些許曉波的情況,近聞他被判入獄,非常吃驚。這不僅僅是曉波個人的遭遇問題,而是關乎如何保護公民的憲法權利之大問題。值得關切和深思!
  61. 嶽建一的看法:作為21世紀中國公民,我為自己國家無視人類文明底線,因言治罪劉曉波先生,深感羞臊,不堪其恥。
  62. 徐曉的看法:曉波開庭之前,我對國保的警察說:如果因為《08憲章》而審判劉曉波,如果因為起訴書中所說的理由而重判劉曉波,作為憲章的簽署者之一,請把我也抓進監獄。
  63. 查建英的看法:所有認同言論自由的個人,2009聖誕夜,我們都是劉曉波。放棄劉曉波,意味著放棄我們自己。今天我們若肯放棄自己,明天我們的孩子們就有理由放棄我們——一群缺乏勇氣和尊嚴的前輩。
  64. 吳亮短信:昨晚聽人說:劉曉波被判11的消息讓許多人發抖了。如果想要檢舉言論犯罪,憑這個案例,他就可以把至少一千個人送進監獄,現在他被包庇罪弄得失眠了。
  65. 何蜀的看法:2010年是文革中的“一打三反”運動四十周年,當年那個運動中是將劉曉波這樣的人統統槍斃的。四十年過去,槍斃改成了十一年徒刑。曆史就是這樣進步的嗎?我甚至懷疑那些授意、主持這個審判的官員是不是故意在挖這座“柏林牆”的牆腳以加速其倒塌。
  66. 王曉明的看法:我沒有簽署零八憲章,但如果用這種方式壓製不同意見,我是肯定反對的。一個社會有不同看法很正常,而且應該推動不同看法得到充分自由的表達。曆史在這方麵的教訓太多了。
  67. 資中筠的看法:你問我怎麽看,隻能說公道自在人心。中國文字獄源遠流長,而通向民主法治之道路阻且長。最近發生的許多事使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想起兩千年前賈誼所說:“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時至21世紀,卻仍如此倒行逆施!
  68. 丁學良的看法:劉曉波同誌的悲劇在於晚生了半個世紀。因為他所說的那些話,如果放在1930年中期——1949年期間,他就一定是中共的愛國民主人士的戰友,完全有可能成為49年後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的代表。
  69. 洪晃的看法:認識曉波多年,有時候覺得他太能折騰。但是這次,他真的沒折騰,任何一個公民,應該有權利要求國家對憲法裏麵的條文兌現,如果這是折騰,他是為了全國人民。所以,我們也應該為他折騰一下。
  70. 樊百華的看法:我與曉波(們)曾出現過小範圍爭論,對更多相關現象也一直留心思考。我熱切期待的是:曉波等友人的境況與中國民眾苦難的解除,產生日益緊密的關聯。在抗議曉波因言獲罪的同時,依然需要在“共同底線”上作出無愧於“沉默民眾”的努力,而不是在基本正義麵前繼續曖昧。
  71. 朱正琳的看法:劉曉波是因言獲罪。而我認為,不終止以言治罪,法治社會的建設就還沒有開始。
  72. 徐岱的看法:聽到這個消息,我無法接受、不能相信,因為它的性質實在惡劣、野蠻和愚蠢。雖然我們的曆史上有過人類最殘酷暴政的記載,但在如今這個傳說中已經“排名世界第三”的國家,居然還發生如此荒唐的事情,這真的讓人感到震驚、憤怒、惡心。
  73. 鮑昆 的看法:實話說,我從來不喜歡劉曉波,對08憲章我也隻是在網上粗略的看過,沒覺得有什麽了不得的,不過是人說話的權利而已。但對劉因此而獲刑卻無法理解。在一個大國崛起的時刻,這絕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而是恥辱。文明的崛起,絕不僅是經濟。
  74. 景凱旋的看法:對劉曉波的審判顯然是因言治罪,這是法治的倒退,感覺像是回到了文革,說明經過這麽多年,我們離現代文明仍然很遠。
  75. 陳村在電話裏說:知道這件事情。沒有看法。
  76. 邵建的看法:毋寧說,這不是在審判劉曉波,而是在審判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公民的憲法權利,現在卻被公然審判。因此,這次審判是地地道道的“司法違憲”。
  77. 郭世佑的看法:不覺得驚奇,但覺得遺憾,畢竟已經是21世紀了。
  78. 胡泳的看法:第一,我們離文革、反右、反胡風很近;第二,我們離文明世界很遠,仍然是一個野蠻國度。呼籲取消《刑法》第105條第2款這一臭名昭著的惡法,它既延續79年刑法反革命罪的思維,也延續中國古代的文字獄。
  79. 範泓:民國三十四年,郭沫若寫《甲申三百年祭》,將明末亡國的曆史影射時局,中共大為讚賞,國民政府以社論反駁之,郭知道後一度大為恐慌,以為國民政府要懲治他。但國民政府表態決不興文字獄,隻是喚起一般民眾對政治陰謀的警惕。難道今天連那時都不如?對曉波的審判,無疑是一種倒行逆施!
  80. 張顯揚的看法:恩格斯說:“真正的警察國家是這樣的,它認為,最好是悄悄地采取行動,而口頭上鼓吹法治國家。”
  81. 崔健發來《有感》,一共三段:情況比你我想像的更加複雜/現實比你我想像的更加殘酷/要麽我更加感性/要麽我更加理性/我還是選擇了後者(之一);崔健發來《有感》,一共三段:後者的代價是/將本可以感性釋放的能量儲存起來/ 在表態之後 更具體地觀察我們的生存環境/沒有一個國度 沒有一段曆史曾經是這樣/我們沒有前車之鑒 沒有對號入座的位置(之二);崔健發來《有感》,一共三段:創造就是從沒辦法到有辦法/它永遠是獨立的/ 2020年也許是個好年頭/在這之前我們每個人還能做點什麽(之三)。
  82. 李公明的看法:小哈裏•卡爾文的《美國的言論自由》分析說明,應該管治的“暴力顛覆言論”隻能僅限於那些能夠直接導致具體的、明確的、迫在眉睫的、非法的傷害行為。想起赫爾岑大致說過這樣的話:懲罰抬高了我們的身份,使我們把監獄和流放當作自己的寶座。
  83. 牛漢的看法:編《中國》的時候,發表過曉波的文章,曉波非常敏感、聰明。對他的性格也有體驗,在這個大體製下不會受到諒解。
  84. 韓少功電話裏說,他知道劉曉波被判十一年的事情。現在不方便談,一、兩年之後會就這件事情寫文章。
  85. 王一川電話裏說,對他(指劉曉波)不了解,不想發表看法。
  86. 郝建的看法:不知何時戀上劉曉波的。對劉曉波寫的文章極欣賞,徹底門下走狗。對憲章完全同意,一個字都改不動。沒想到,這次審判居然成了巨大的脫敏事件,人們紛紛對政府的任性和昏庸說話。
  87. 王東成的看法:劉曉波無罪。因言獲罪是一個民族的悲哀和恥辱。言論自由是一個民族的榮耀與尊嚴。(他自己主動將電話打到我家裏)
  88. 何光滬的看法:正如富裕不能帶來人生意義,經濟增長也不能給社會生活帶來意義。在一個義人無罪受難而不能救援的社會裏,生活還叫人的生活嗎?那些造成這種局麵的人,應該思考一下這一切對於我們民族的道德影響。
  89. 朱日坤的看法:當權集團利用權力,公然違反道義、公理、法律去“宣判”劉曉波,所反映的隻有當權者的虛弱和非法性。民智之開、民權之實終是遲早的事。這11年,就是他們給自己下的刑期。(紀錄片工作者)
  90. 郭小林的看法:而當你歸來的時候/海平麵上升/淹沒的是那些/古拉格島嶼(《懷曉波》)
  91. 徐敬亞的看法:作為同班同學,我與曉波感同身受!我不甘心我們這一代人此生永遠蒙在“因言獲罪”的陰影之中。
  92. 王小妮的看法:我們是大學同學呀。在那不平靜的四年後這20多年裏,我所看到的,總是個體的弱小和茫然……我是悲觀的。
  93. 姚大力的看法:沉重的新年又一次昭示人們,沒有獨立的立法和司法,“加強法製”就可能成為滑向加強專製的軌道。這個製度體係因為加害一個勇敢地說出自己看法的人而再度顏麵掃地。為了製止以“國家” 名義粗暴地侵犯表達自由的個人權利,我們隻能選擇像劉曉波一樣,勇敢地說出自己的看法。
  94. 李劼的看法:本來以為,當局會判曉波一年,做個樣子,讓曉波回家過年。既息事寧人,又給自己找了台階。沒想到,竟然如此弱智。這個判決,丈量出了當局離人類共識和普世價值的距離有多遠。至於進入互聯網時代的言論自由,任何阻擋,都是徒勞的。
  95. 劉蘇裏的看法:一直在索多瑪城尋找義人,可我看到的是荒腔走板的“抓獲”、關押和判決……基於正義之法,曉波無罪!我相信,曉波的“最後陳述”,絕不是知識人的最後陳述。
  96. 胡發雲的看法:曉波是一個真實的人,為了真實,連幸福和安全都可以失去。從我讀過他的文字看來,他隻是做了一個中國知識分子天經地義該做的一些正常事情。如果他因此必須付出某種代價,那不是他的不幸,而是這個時代的不幸。”
  97. 裴毅然的看法:非常讚同餘英時先生的觀點,曉波當然是為民主蹲獄。對曉波來說,則可謂家國不幸曉波幸!一次比一次光榮嗬!嗣同有後嗬!惟一安慰的是:有這麽多人在外麵“陪”曉波。
  98. 唐曉渡的看法:審判劉曉波(更不必說課以如此重刑)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受其保護的全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公然羞辱。不唯可恥,而且愚蠢。籲請執法部門遵循“依法治國”的既定國策和執政黨“有錯必糾”的優良傳統立即改正。
  99. 梁曉燕的看法:劉曉波宣判一事,讓我們再一次看清楚,三十年來,這個國家什麽變了,什麽根本就沒變,也根本不想變。
  100. 王力雄的看法:希望這11年中會有其他的變化。對劉曉波和所有政治犯最有效的支持,是盡快改變這個社會,解放所有的人。
  101. 周國平的看法:我未必喜歡劉曉波其人,也未必讚同他的許多觀點,但是,他僅因言論而被定罪和重判,這仍使我感到震驚。我相信,這種震驚是超越於個人好惡和觀點異同的,是每個生活在改革開放時代的有常識的中國人的共感。
  102. 劉誌琴的看法:宣判劉曉波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的國號。
  103. 範美忠的看法:言論自由是《聯合國人權宣言》保障的四大自由之一。劉曉波被抓捕不是他一個人在遭受苦難,也是我們的恥辱。我們有一天也可能會遭受同樣的命運,聲援劉曉波也是維護我們自身的人權。人權不是乞求來的,唯有抗爭。
  104. 梁和平的看法:看來荒謬、恥辱並非是古人的專利。也許我不會在《零八憲章》上簽字,但我卻會因劉曉波11年的牢獄之災而深感不安。此事若倒退100年前還好理解,可別忘了這已是21世紀了;難道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盛世嗎?但願我們的社會別再回到“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時代了。
  105. 張耳的看法:我們必須講話,為了劉曉波的自由,更為了我們自己的尊嚴。好嘛,全世界的知識分子整個被扇了一個耳光。
  106. 栗憲庭的看法:零八憲章我其實沒太仔細看,但我簽名了,我完全相信曉波這樣一個人,和他代表的自由知識分子的良知。所有簽字的人都是書生,從沒有超出思想和言論的範圍。曉波被判刑,判的就是思想罪,我真的感覺這個國家又回到了文革,中國從來沒有在真正意義上反省過文革,想起來不寒而栗!
  107. 閻克文的看法:能決定並操作這樣一場審判,且不管其價值主張和法理依據是否出自正常人的頭腦,僅僅從生物醫學角度來說,也堪稱智力發育水平極度低下的不朽證明,令人不得不懷疑上帝正在讓一部分人先瘋起來。
  108. 程青鬆的看法 1989年5月35日;2009年12月24日;都與劉曉波有關,這之後的11年,所有日子與我們有關。劉曉波即自由。人人可以用心愛上劉曉波。你可以闖進我的房間,但是你無法闖進我的心裏麵。
  109. 張嘉諺的看法:都互聯網時代了,敢為天下先在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身上碰壁,借用茨威格一個比喻,簡直是蒼蠅撼大象!是好玩兒?好笑?竟如此驚心動魄!
  110. 魏海田的看法: 作為曉波的大學同學,我一直為他而感到自豪,也為自己沒能站出來和他一起對抗暴政而感到羞愧,我從現在開始,要和他站在一起。
  111. 林毓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進入了WTO,其政府代表也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上簽了字,當然已經認可公民的身份與權利。劉曉波先生的「08憲章」,隻是一個公民提出來的建議政治改革的草稿。大家見仁見智,盡可公開討論。當局何必緊張?(經授權)
  112. 張思之的看法:讀劉案,問蒼天:偉大、光榮、正確的政黨,許諾國人言者無罪,實施憲政,申明“言信、行果”,信誓旦旦,何以化為花言巧語,唯餘空言?也曾宣示信奉人民民主,四大自由,何以在在違反?無奈之餘,敢向為大眾爭民主而甘願犧牲個人自由的誌士表達我心中禮讚!
  113. 朱偉的看法:劉曉波被判的事情,存在信息公開的問題。信息公開是一個大國的氣度,是一個國家進步的標尺。
  114. 陳力川:劉曉波因言獲罪再一次證明,一個國家的憲法不足以保證公民的思想言論自由。另外,有幾位作家對劉曉波事件的反應,其令人驚訝的程度不亞於劉曉波被判刑。失去良心的作家用什麽寫作呢?
  115. 陳東東的看法:這個宣判太正常了,沒有震驚,沒有期待,在預料之中,就像蹩腳的盜版黑幫片。
崔衛平女士簡介:江蘇鹽城人,1984年南京大學中文係畢業,文藝學碩士,現為北京電影學院基礎部教授。主要作品有《帶傷的黎明》、《看不見的聲音》、《積極生活》、《正義之前》;譯著有:《布拉格精神》、《哈維爾文集》、《通往公民社會》(合譯)。 相關鏈接 1. Global Voice Online: China: Cui Weiping tweets elite views on Liu Xiaobo 2. C.A. Yeung: China’s Public Intellectuals Speak out on Liu Xiaobo 3. 崔衛平采訪中國知道分子談對劉曉波案看法圖文版 https://isaac.dabbledb.com/page/isaac/NRJzn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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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樟柯 的看法:(關於劉曉波被判)這件事,很難理解,很受傷。是不是以後我們就不能為這個國家設想了?

盧躍剛 的看法:我不是零八憲章的簽署者,但是我同意其中的基本準則和願景,我反對、厭惡以言獲罪。我讀了對劉曉波的起訴書和一審判決書,這讓我想起了已經廢除的 “ 惡攻罪 ” 和 “ 反革命罪 ” 。我不知道曆史是倒退了,還是進步了?

任劍濤的看法:國家以權力理性對待自己公民的權利理性,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國家不能以非理性的暴力對付公民,否則公民隻會以同樣的暴力對付國家!

查建英的看法:所有認同言論自由的個人,2009聖誕夜,我們都是劉曉波。放棄劉曉波,意味著放棄我們自己。今天我們若肯放棄自己,明天我們的孩子們就有理由放棄我們——一群缺乏勇氣和尊嚴的前輩。


何蜀的看法:2010年是文革中的“一打三反”運動四十周年,當年那個運動中是將劉曉波這樣的人統統槍斃的。四十年過去,槍斃改成了十一年徒刑。曆史就是這樣進步的嗎?我甚至懷疑那些授意、主持這個審判的官員是不是故意在挖這座“柏林牆”的牆腳以加速其倒塌。

周國平的看法:我未必喜歡劉曉波其人,也未必讚同他的許多觀點,但是,他僅因言論而被定罪和重判,這仍使我感到震驚。我相信,這種震驚是超越於個人好惡和觀點異同的,是每個生活在改革開放時代的有常識的中國人的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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