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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永玉家中的啟事

(2009-10-05 03:34:29)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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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作者:佚名

  黃永玉先生回鄉幾個月,所畫索字者絡繹不絕,招架勞神時,他自撰《啟事》一則,掛於中堂左壁,因頗值玩味,特原文錄之。
  本老人年過70,久居外地,浪跡天涯,從不知錢財佳妙處,左來右去,拋擲隨意,惡習成癮,可恨之極。近年返鄉稍頻,見故鄉諸君子開發氣象恢弘,如日中天,白票子進紅票子出,數鈔票不眨眼,進銀行當散步,形勢喜人,一股暖流通向全身。本老朽沐此德才兼備光耀氛圍景象下,大有昨非今是之感。本老朽雖少年失教,然好學之心未泯,麵對君子,豈可不學?麵對佛腳,豈可不抱?聖人有雲:“肚子痛馬上進茅廁。”老朽“進茅廁”者,即約收繪事書法之薄酬耳:
  一、熱烈歡迎各界老少男女君子光臨舍下訂購字畫,保證舍下老小態度和藹可親,服務周到,庭院陽光充足,空氣清新,花木扶疏,環境幽雅,最宜洽談。
  二、價格合理,老少、城鄉、首長百姓、洋人土人。。。。。不欺。無論題材、尺寸、大小,均能滿足供應,務必令諸君子開心而來,乘興而歸。
  三、畫、書法一律以現金交易為準。嚴禁攀親套交情陋習,更拒禮品、事物、旅行紀念品作交換。人民眼睛是雪亮的,老夫的眼睛雖有輕微老花,仍然還是雪亮的。鈔票麵前,人人平等,不可亂了章法規矩。
  四、當場按件論價,鐵價不二,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糾纏講價,即時照原價加一倍。再講價者放惡狗咬之,惡臉惡言相向,驅逐出院。
  五、此告示張掛之日起生效。
  六、所得款項作修繕鳳凰縣內風景名勝,亭閣樓台之用。由侄兒黃毅全權料理。

1996年4月2日於白羊嶺古椿書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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