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事件
(2009-02-10 1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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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31日,24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大陸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浙江公安當局堅稱,這是「意外事故」,但在多番質疑後,當局直至4月17日承認觀光船火災是由歹徒登船搶劫並縱火造成。
4月1日上午,本來應該在3月31日晚間返航的海瑞號遊輪被發現正在燃燒。當地民眾一度誤認為是火災並馬上報警。一開始警方在船上並沒有發現遊客或船員,淳安縣政府組織警察、駐軍和民眾在千島湖湖區進行搜索,但沒有發現失蹤人員。直到大火撲滅後,警方在才在船艙的底艙中發現32具屍體。在之後案件偵辦的過程中,當地公安機關沒有及時對外界公佈案情進程。外界認為,當地政府採取了封鎖消息、控製新聞報導的模式對此事件進行隱瞞。
4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市警局安排法醫對所有屍體進行檢查。
4月4日,台灣罹難者之家屬50餘人抵達淳安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多個城市開設接待處接待罹難者家屬;同時,中華民國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麵,要求能夠派員協助罹難者家屬前往出事現場處理善後,但被海協會婉拒。
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公安廳加入調查。
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政府延請杭州靈隱寺住持繼雲法師做超度法事,但是拒絕台灣家屬探視遺體以及檢閱驗屍報告的正當請求,並在罹難者家屬抗議聲中,將罹難者遺體在桐廬縣火化。當地罹難者骨灰由其本地家屬安葬;台灣的罹難者骨灰則由家屬帶回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地政府起初將此次事件謊報為一次遊輪火災之意外事件,這種說法引起了台灣的罹難家屬和台灣各界的強烈質疑以及抗議,海外媒體也進行了各式各樣的報導和猜測。
4月9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批評中國共產黨像「土匪」一樣。塵埃落定之後,有人將浙江省政府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解讀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公佈案情不利於破獲案件」;但也有人認為,這種操作實質上是黑箱操作,損害中國共產黨政府的形象。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警方欠缺科學辦案能力,對出事的海瑞號清洗導致證據湮滅,也使現場遭致破壞而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犯罪線索。
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北京會見了台灣的海基會副秘書長石齊平,聲稱此乃一「火災事件」,並且強調中國方麵會全力做好善後工作。
但是,台灣方麵對此說明十分無法理解。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地政府處理此事時首先封鎖消息然後固執己見,因而回應相當強烈。台灣的陸委會於12日宣佈「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5月1日起停止民眾赴大陸旅遊」。中華民國經濟部停止審核批示赴中國大陸的投資案、中華民國教育部停止台灣和中國大陸之間的文教交流,旅行業也停止出團到中國大陸去旅遊;可以說,海峽兩岸之間的交流活動幾乎全告中斷。
4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傳訊。
4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公安機關宣佈破案,公佈是「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逮捕了三名嫌犯。台灣有人認為應該有軍人涉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麵宣佈的嫌犯之一是退伍軍人,作案時身著無銜軍裝(文革時期直至1990年代中期,沒有軍銜的軍裝和軍裝樣式的服裝在普通中國大陸居民中很流行),另一嫌犯的哥哥是武警,涉嫌包庇嫌犯,但台灣罹難者家屬仍質疑僅以三名人犯何以能製服32人造成死亡慘劇。
4月18日,當時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李鵬發表談話,對案件進行了說明。
5月8日,台灣海基會組團前往現場瞭解案情。
6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在審理期間,海協會多次邀請海基會派員參觀公審,終審前8日仍然再次聯絡台灣海基會人員,但已無人願意配合演出,台灣罹難者家屬也已無人願意出庭背書,參觀審訊過程。
6月12日,宣佈判決結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吳黎宏、胡誌瀚、餘愛軍均以搶劫罪、蓄意殺人罪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9日,三名罪犯被執行死刑。
但是,針對台灣海基會與陸委會提出有關千島湖事件的諸多疑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始終迴避進一步澄清。對此,台灣陸委會在6月15日發表聲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處理模式將使千島湖案成為懸案。從整體而言,由於中國官方對案情的隱瞞與黑箱作業,情報無法獲得證實之下,導致各種猜測和流言,使本來的一宗刑事案件,最後演變成台灣民眾對中國大陸的不滿,支持台灣獨立的民眾劇增,進而成為一件嚴重影響兩岸關係的政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