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醜聞讓大家看到了西方所謂言論自由不過是自欺欺人的遮醜布.中國是言論自由的天堂. 賣國精英們可以在中國媒體和博客上肆意攻擊政府, 肆意汙蔑毛澤東, 肆意詆毀中國革命, 肆意詆毀愛國, 極力美化資本主義, 極力美化西方霸權, 極力美化虛偽的普世價值. 美國等西方國家允許這樣的自由嗎? 美國等西方國家允許中國資助獎勵西方國民在西方搞顏色革命嗎?
隨著中國在民主和自由方麵的進步, 得寸進尺的西方國家明目張膽支持和獎勵在中國搞顏色革命的賣國精英, 無恥地支持資助達賴搞分裂, 無恥地賣武器給台灣,無恥地汙蔑海外華人是間諜和五毛黨, 無恥地支持邪教參與政治, 企圖推翻共產黨.大家見過哪個西方組織勸國外的某個黨的黨員退黨呢? 這種荒唐怪事就發生在西方國家: 一個氣功組織竟然瘋狂鼓動退黨, 這個政教合一的邪惡組織為什麽可以在西方到處招搖撞騙呢? 是誰在資助這個組織呢? 又是誰在進行洗腦式的宣傳呢?
德國之聲一貫批評中國沒有言論自由, 就象強盜罵小偷, 荒唐無恥到極點!
廣龍 2008-01-23
德國之聲署名采訪文章:
《北京日報》激烈辯論公民言論自由權
2009.01.24
1月13日,中共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發表了傳媒大學教授沈敏特的文章, 標題為"追求真理離不開言論自由",幾天後的19日,北京日報刊登了署名甄言的文章,標題是"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北京日報》有關言論自由的文章,文章中的不同重點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德國之聲中文部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傳播學院院長展江。德國之聲記者報導如下。
本月13日,《北京日報》發表了沈敏特教授撰寫的題為"追求真理離不開言論自由"的文章,文章首先提及"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明確規定的公民權利。指出"一種言論荒謬與否,是進步還是反動,不是靠權威來決定的,它需要曆史實踐的檢驗。"
但幾天之後,《北京日報》又刊登了署名甄言的另一篇文章,標題是"言論自由的社會責任"。指出"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的自由,但現在有人把言論自由泛化甚至神話,這樣就會為荒謬言論甚至謊言爭得所謂自由的空間。企圖經這樣的神化,使荒謬言論,謠言,謊言能有表達的自由而不受約束,不承擔社會責任。"《北京日報》的兩篇文章引起人們的格外關注,如何解讀這一現象?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傳播學院院長展江博士認為,發表不同意見是言論自由的一個發展,"從2007年17大胡錦濤提出保障公民的四權,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以來,談論言論自由的學術活動,包括媒體上的相關報道和評論比過去多了。我們都覺得這是一個好事情,而且在08年上半年,人民日報2月份也有一篇文章:解放思想首先要解放表達,講的也是同樣的主題。後來我們看到《人民日報》也有類似《北京日報》的情況。我覺得表達不同觀點也算是言論自由的一個發展吧。"
對於前後兩篇文章所持的不同觀點,展江教授指出,沈敏特的文章"可以稱為對言論自由普遍意義上的理解,跟國際標準比較一致,後一種觀點是相對的言論自由主義者。他認為,言論自由在現實生活中應該是怎樣的,我覺得,這的確是對言論自由的不同態度。"
甄言的文章指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受到某些限製",而限製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
對此,展江表示:"我相信,第二種觀點也有表達的機會,我們希望不要變成一個刹車,這個問題可以繼續討論下去,也應該繼續討論下去,至於言論可以危害社會,這是所有國家都可能出現的情況,解決的辦法可能還要靠法製。"
雖說言論自由不再完全是中國媒體上的禁忌話題,但持不同政見者被拘捕的事情卻時有發生。展江認為,這更多與地方官員對言論自由采取消極立場有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的確看到,言論自由能不能成為一種公民的實踐,我覺得這確實需要經過考驗,因為雖然憲法中第35條是這麽規定的,但在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地方層麵,因言獲罪的情況,因言被處罰的情況確實還是普遍存在的。這反映出,我們的一部份官員,尤其是地方官員言論自由采取的是一種非常消極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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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