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笑人生

有病不要愁,抗癌女戰士,住紐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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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抗癌路(19)

(2009-01-20 18:15:14) 下一個
  我的抗癌路(19)

  2001年從1月份開始到9月份,我經曆了拍片、活檢、手術、化療、放療,可以說是享受了一份乳癌“套餐”,但是缺少了最後的一道甜點--吃五年的藥:“它邁塞芬”。聽說大部分病人都吃這種藥以便控製癌症複發,我心中有些不甘,去醫生那裏打聽究竟。醫生對我說,你的癌症的性質和別人不一樣,你的ER是陰性,對荷爾蒙沒有反應,吃藥沒有用。他安慰我說,那種藥也有副作用,吃五年的藥,很不方便啊。但他同時提醒我,你要按時複查,因為你是很容易複發的那種類型。
  結束治療後,我心裏輕鬆了不少,這說明我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我按照醫生的要求,從三個月一查,到半年一查,再到一年一查,情況良好。
  我開始實施自己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我給自己最少製訂了五個“五年計劃”),在這五年裏,我最高興的是兒子從一個毛頭小夥子成了一名大學生,還清了家裏破房子的銀行貸款。但也有最悲痛的事,那就是我失去了最親愛的媽媽和阿姨。(以前醫生問我家族有沒有癌症病史的時候,我總是說沒有,但是2003年我媽媽和我阿姨在春節後幾乎同時生病,阿姨是胰腺癌,媽媽是肺癌,半年之後,兩人在一個星期內病逝,我匆匆忙忙地從美國返回大陸,她們都沒能見到我最後一麵,給我留下的是刻骨銘心的痛。)
  ……
  轉眼六年過去了,在這期間,我不知不覺地把自己當做活教材,隻要聽見、遇到有誰得了癌症,我都以現身說法,告訴他們隻要積極樂觀,配合治療,癌症並不可怕,“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常聽人們說,癌症隻要五、六年不複發就沒有什麽問題了,我想,我已經平安度過六年,應該不會有什麽事了,以為自己進了保險箱,就放鬆了警惕(其實我也知道有些人在五、六年後複發,但沒有想到會落到自己頭上),加上親友們都誇我恢複的好,我就樂得不知道自己姓什麽了(現在我常想起小時候外婆教訓我們的“小人歡,必有禍”是多麽有道理啊)。
  2007年初有一天,一位女同事和我聊天,她說她在大陸的表妹29歲(2000年)就得了乳癌,經過治療一直情況很好,2006年12月份去複查也沒有問題,但是到了2007年1月份,突然發現頸部有一個小疙瘩,就去醫院看,醫生說是淋巴結腫大,但不能確定是不是癌症複發,讓她去拍胸片,她說12月份剛拍過,醫生堅持要她拍,她拍片後,發現果然肺部有陰影,結果確診是乳癌複發。這位同事說,她表妹心情很不好,對生活沒有信心了。我對同事說,現在醫療條件好了,聽說轉移到肺部、肝部甚至骨頭裏,也都可以治,告訴你表妹一定不要放棄,要有信心。(後來聽說同事的表妹去北京進行了化療,病情得到控製。)
  這件事對我說應該是敲了一個警鍾,但我當時並沒有在意,原本我應該在4月份去複查的,但想到以前多次複查都沒有問題,正好有些個人的事要辦,這就這樣拖了下來。
  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我發現手術的傷口疤痕變粗了,又不知過了多久,我發現疤痕處破了一點點皮,比針尖大不了多少,不痛也不癢,但這個破皮越來越大,從芝麻大到黃豆大,再到有食指指甲這麽大,就是不收口,而且一碰就流血,到後來血流得還很多了,並且隱約摸到裏麵有硬塊,這更加引起了我的警覺。
  難道我真的是掉進了“五年不複發就沒有事”這種說法的陷阱,難道我的癌症又複發了嗎,我決定趕快去看醫生,就這樣,從2007年9月開始,我又踏上了第二次艱難的與癌症抗爭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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