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喬布斯,在團結農場的那段日子,和無數文革之後被送到廣闊天地改造的年輕人相比,雖然在時間上要短得多,但是,對於他未來人生的影響,也同樣深刻。
他在裏德學院呆了一年半,1974年春天就離開了那裏,找了份工作,攢了些錢,為的是他期待已久的印度之行。從這時開始,喬布斯就已經在用事實,來表明自己是一個想做就得做成功的人了。
去印度的開支並不小,但是,金錢上的需要,不會成為阻擋喬布斯去那裏“朝拜”的借口。目標一旦確定,就該全力以赴,在這點上,他和弗裏德蘭個性相同。而又是這種相同的個性,最終讓他們兩位都在事業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那個時候,他基本上是跟在弗裏德蘭的後麵,“亦步亦趨”,學習和進步的。
在1974年夏天,喬布斯去了趟印度,見識了很多。回來之後,他對人生的領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1975年的夏天,他又回到農場呆了一段時間,算是“將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了。在那段時間和他一起生活在農場的嬉皮士們,更在乎的是感覺,很多人不願意為了更好的生活而付出努力。結果,對於弗裏德蘭安排的農場工作,很多參與者視之為是在被弗裏德蘭“奴役”:大家的付出,最終得益的隻是弗裏德蘭個人。
也確實是,弗裏德蘭通過那個農場,既訓練了自己的組織管理能力,也鍛煉了自己的意誌力。這些,為他後來在商業上的成功打下了很好的基礎。而那些被領導的嬉皮士們,則慢慢的滋生了越來越多的怨言。大家的那份“團結”,幾年下來,就在各方的利益衝突之下,消失的無影無蹤。
再後來,喬布斯眼裏的弗裏德蘭,就不再是導師,而是一位唯利是圖的騙子了。原因是,他通過農場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從自己這樣的社員身上獲得經濟利益。
喬布斯回憶說,對於弗裏德蘭宗教領袖般的行事風格,自己很快就開始無法忍受。在他看來,公社建立的最初目的,是為大家打造一個逃避物質主義的庇護所。但是,作為領導者的弗裏德蘭,卻開始像一個商人和企業家一樣,來管理這個公社。他的信徒們被要求砍柴,生產蘋果榨汁機和柴火爐子,隨後再將這些作為商品出售來換取金錢。大家按照他的要求參加各種商業活動,但卻得不到報酬。作為社員的信徒,有時還相互偷吃他人的食物,忘我精神慢慢的被對物質的貪欲所取代。最終,每個人都意識到,自己實際上是在為弗裏德蘭的農場在拚命工作,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個人信仰。這一切讓我覺得很惡心。
弗裏德蘭的農場,在他的經營之下,存在了很多年。平心而論,如果沒有他的精明和有效管理,存在那麽長時間,恐怕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對此,喬布斯卻無法理解,也不想理解。這也是為什麽,隨後的喬布斯,一直覺得對方就是個騙子。
很多年以後,弗裏德蘭靠開發和管理銅礦和金礦而發了大財。他的管理能力和積聚財富的能力,在農場得以培養和形成。他的個人魅力和忽悠能力,也在農場得以訓練成熟。今天的弗裏德蘭,已經是擁有個人資產幾十億美元的富豪,他的產業遍及溫哥華、新加坡和蒙古。
開發礦山會產生很多環境汙染,在環境指標控製很嚴的美國,他的產業生意時不時的給自己帶來麻煩。喬布斯回憶說:弗裏德蘭因為旗下幾處礦產的環保問題而一次次陷入困境。為此,他曾經打電話給自己,請他與比爾·克林頓交涉。但是,已經看透他本性的我,沒有伸出援手。這位標榜自己精神至上的家夥,越過了從魅力到欺騙的界限。自己年輕時認識的那個號稱精神至上的人,最後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淘金者。
弗裏德蘭的成功,除了自己的精明和管理能力之外,高超的個人魅力和自我推銷能力,高手段的金融操作,也功不可沒。
對於喬布斯是不是應該屬於嬉皮士一列,很多人喜歡爭論不休。就年齡而言,他趕上了那個朝代。就行為來看,他也“學”的有模有樣。
仔細分析不難發現,喬布斯有嬉皮士的外形,也嚐試了嬉皮士們喜愛的迷幻劑、大麻、對音樂的狂熱,和農場的“團結”生活。但最終,他畢竟還是更接近“禪宗”。
嬉皮士一詞最早是通過《舊金山紀事》記者赫柏·凱恩普及的。它不是一個統一的文化運動,既沒有宣言也沒有領導者。嬉皮士們幾乎是不約而同的,用“公社”和“流浪”的生活方式,來表現他們對越戰的反對,對文化的新認知。他們提倡非傳統的宗教文化,批評西方國家中層階級的價值觀,政府對公民權益的製約,指責大公司的貪婪,傳統道德的狹窄和戰爭的無人道性。伴隨這些叛逆行為的,就是留著長發的,不修邊幅,不注意個人衛生的肮髒的吸毒者。這些讓強調的是負麵的方麵,而無視其正麵的價值。
宗教,是美國文化和道德的基礎,也是美國人生活的重心之一。最為普及的基督教,強調的是神的存在和這個神的萬能。但是,就是這個萬能,讓喬布斯懷疑上帝的存在性,而神父自己的愚昧和修煉不夠,又導致喬布斯對神存在“理論”的最終放棄。
在那個年代,擁有和喬布斯類似想法的年輕人很多,結果,就是嬉皮士們對東方神秘宗教的向往,和原著部落圖騰信仰的好奇。這些影響和好奇的結果,又是1970年代神秘學中新紀元運動的產生。
有人將美國的嬉皮士運動和中國的文革相比,其實,這是兩個無法比擬的“運動”。美國的嬉皮士運動來自自發,來自年輕一代對現實的迷惑和不滿,他們的反叛沒有明確的政治目標,也不在乎實現目標。過程就是價值,叛逆本身就是目標。
而中國發生的文革,卻是為了明確的,人為的政治目的,是年輕人被愚弄的結果。從結果看,文革的政治目的達到了,參與的年輕人在被利用後,被送到農村去接受“再教育”,實質上的“勞改”。隨後就是一代人的浪費和中國經濟、政治與科技的繼續落後。
而美國嬉皮士運動的參與者,沒有因為自己的參與而被勞改和懲罰,也沒有因此而對國家的文化與物質造成實質性破壞。他們通過運動改造了自己,就此打造一批具有個性的一代。而又是這代人,讓美國在隨後的幾十年,繼續在科技、政治和經濟領域引領世界。
而在中國,通過整個過程,很多年輕人學會了為生存而更為理智的“改造”自己,結果,欺詐、玩世不恭、心黑手辣,打造了虛情假意,急功近利,唯利是圖的新一代。而又是這一代,在今天看到的中國經濟和政治結構的形成和演進中,起了帶頭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中國目前的世風日下,道德敗壞,就是文革的結果。
中國的文革和後期知識青年的上山下鄉,是對普通家庭年輕學子的愚弄,和對“牛鬼蛇神”後代的懲罰。既得利益者的孩子,則通過各種途徑,最終曲徑通幽,獲得他們希望獲得的利益。
與此不同,美國的嬉皮士運動的發起和主要參與者,則是“既得利益”的後代,也就是那些家庭相對富有的白人孩子。就是這些在良好家庭條件下生長的年輕人,主動選擇了對舒適生活的放棄,為的是一份自己悟出的,而不是來自於人造神的指引的理想。
感受並且讚美貧窮,體驗簡單而隨意的生活。
這種理想,似乎和中國文革中青年人異想天開的“拯救世界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有很大的不同。這裏的理想不是去拯救,而是去體驗,去融合。他們也批判舊的傳統,但這種批判卻不是摧毀性的。
結果,又正是這種敢於否定,造就了一代敢於創新的人。這和中國文革打造的一代愚昧,和在此愚昧基礎上,為了生存和個人利益,而有意無意之中培養的一大批唯利是圖、虛情假意的文革文化,有天壤之別了。
從這種文化和大環境差異的對比,很容易看出,為什麽在喬布斯同齡的那代國人中,很難產生真正的創新型人才的原因了。就更別說是喬布斯那樣百年難遇的“天才”了。
為什麽嬉皮士運動最終會導致“公社”化運動的開始?這是不是社會主義思想在嬉皮士文化中的萌芽?答案應該是否定的。社會主義強調的是“更高級”的社會生活,是為了實現共產主義打基礎的。而嬉皮士們的公社,卻是為了更“低級”的生活。
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羅斯紮克,出版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在該書裏,作者認為,反主流文化是對現代技術社會的一種反思。
在他看來,反主流文化的參加者們和新左派、學生運動的參加者很不同。後者喜歡用參與民主的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他們強調的是參與和改造。而嬉皮士們則不同,在他們眼裏,美國社會過於強調“慣例和陳規”,而又是這,在壓製人的個性、剝奪個人的自由生活。為了改變這種現狀,隻有逃離這個社會,擺脫與現實社會和現實文化模式的種種聯係,才能使個人和美國社會免於走進死胡同。
他們的目的,是有效地反抗這個現實存在的“技術高度發達、物質極端豐裕、但人的精神受到控製的社會”,而手段則是“回到史前”,希望在史前時期尋找精神力量。他們欣賞“無為而治”,認為隻有無為而治的簡樸社會、簡單生活,才能保證公民個人的尊嚴和自由。因此,他們從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做起,來反抗主流的、精英的、技術的、物質的社會。他們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來表達他們的理念。
他們批評政府對公民權益的限製,他們憎恨大公司的貪婪,感歎傳統道德的狹窄,反對戰爭的無人道性。但同時,他們也自感無力反抗,也沒有用極端手段反抗的興趣。他們選擇了和平運動,通過在遊行中發出呐喊來引起社會的共識。他們的頭發裏帶花或向行人分花,向槍管裏插上鮮花,想用浪漫和善良,來替代武力與流血。他們用流浪的搖滾音樂、傷感音樂,來表達自己心目中的不滿和迷茫。
在1967年的那個“夏之愛”運動中,他們甚至提出了“選擇做愛,放棄戰爭”(Make Love, Not War)。隨後,就是美國性解放運動的發揚光大,就是喬布斯們對待性對象的隨意性和寬容心。
喬布斯和自己女友克裏斯安·布倫南的關係,就是一種典型的嬉皮士時代的男女關係。在高中畢業之後,喬布斯就和布倫南同居,在隨後的幾年,布坎南一會兒是喬布斯的女友,一會兒又是喬布斯好朋友的女友。
1974年夏天,喬布斯從印度回來之後,喬布斯又邀請布坎南和他一起,在弗裏德蘭管理的農場度過了一段羅曼蒂克的時光。那時候的那個農場,在喬布斯心目中,還是一個基地和家,一個可以讓自己找到一份感覺的地方。
短期的羅曼蒂克之後,喬布斯搬回到父母所在的洛斯阿爾托斯。這時候,喬布斯住在父母家中,在雅達利上班。而布倫南則住在一間小公寓裏,他們就此成為普通的朋友。同樣癡迷禪宗的布坎南,很多時候就呆在乙川弘文的禪宗中心。
到了1975年初,布坎南又開始跟卡爾霍恩同居,同時,偶爾也成為喬布斯的同居對象。同居對象不穩定,換來換去,也是那個年代大家習以為常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麽,在後來,當布坎南告訴喬布斯,自己已經懷上喬布斯的孩子的時候,喬布斯不相信,也不願意相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喬布斯一再說,布坎南和太多的男人同居過的理由所在。
在裏德學院,和喬布斯走得比較近的,是卡爾霍恩、弗裏德蘭、科特基和霍姆斯,他們以對東方禪宗思想的同樣迷戀而生活在一起。卡爾霍恩不僅為此而退學,進駐弗裏德蘭管理的農場,而且還在那找了個8英尺寬20英尺長的雞籠,將它放在一堆平整好的煤渣磚上做了間房子,讓自己住了進去。
1975年春天,布倫南搬進雞籠與卡爾霍恩同居。1974年夏天喬布斯的印度之旅,給他們兩位的影響巨大,他們也決定學著喬布斯的樣子走一回。於是,他們計劃在1975年夏天也去印度進行一次朝聖之旅。
喬布斯的印度之行,讓自己成熟了很多,他也鼓勵卡爾霍恩去走一走,但是,卻不鼓勵他帶布倫南同去,覺得帶上她是個包袱。在喬布斯看來,朝聖需要的是心靜,帶著一個女人在一起,你又如何讓自己保持平靜的心情。卡爾霍恩沒有接受喬布斯的勸告,還是帶著她一起踏上了朝聖之路。
由於經濟原因,他們的朝聖之旅推遲到1976年3月才開始,並且持續了將近一年,到1977年年初才結束。這時候的喬布斯,已經和沃茨打得火熱,開始在鼓動沃茨和自己一起做生意賺錢了。
布坎南他們的印度之旅,不僅對他們的意誌力是個很好的鍛煉,對於他們的獨立生存能力,也是一個難得的鍛煉機會。由於在印度呆的時間太久,他們很快就用光了自己的盤纏。在印度無法工作賺錢,卡爾霍恩就搭便車去伊朗,在德黑蘭教英語謀生。等到一個學期結束之後,他再搭便車去阿富汗,和從印度趕去的布倫南在那裏會合。
在印度朝聖的最後日子,他們選擇分手。1977年夏天時,布倫南又搬回了洛斯阿爾托斯,繼續在乙川弘文禪宗中心的空地上搭帳篷,住了起來。不想辦法找份工作養活自己,讓自己享受自由自在的日子,成為布坎南生活的最大特色。
這時候的喬布斯,已經和沃茨、韋恩合夥,成立了蘋果公司,開始以蘋果一號為主打在經營。蘋果一號的開發和組裝工作,很多時候是在喬布斯住在父母家,自己的臥室裏完成的。那時候,他所住的房間裏到處都是電子部件。後來,人們為了讓蘋果傳奇更為羅曼蒂克,就說成是在車庫幹出來的。
蘋果一號開發成功之後,喬布斯搬出了父母的房子,和裏德學院時期的朋友丹尼爾·科特基一起,在庫比蒂諾的城郊租下了一間月租金600美元的房子。這時候的科特基已經作為蘋果公司的雇員,在為喬布斯的公司工作。
在喬布斯最不起眼的時候,科特基就像是一個小隨從一樣,跟著喬布斯。隨後,又是他見證了喬布斯和布坎南的再續情緣。
在回顧那段時光時,喬布斯說:我們所住的,是一棟被我們稱為“郊區牧場”的房子。其中有四間臥室,我們有時會把其中一間租給各種各樣瘋狂的年輕人。有段時間,還有一個脫衣舞女住進來。
無處可去的布倫南,在不久之後也住了進來。雖然她已經不是喬布斯的女友,但是,同住一個房子,又依然在一起使用迷幻藥,一起冥想的他們,有時也會欲火重燃。
在那時,喬布斯也沒有想到,在蘋果一號之後,自己還會那麽幸運,會有那麽成功的蘋果二號出世,自然也沒有想到,和布坎南之間的“一夜情”,會給自己帶來後來那麽大的麻煩。
在喬布斯租的房子裏住了幾個月後,布坎南發現自己懷孕了。
在回憶這段日子時,布坎南說:在我懷孕前,我們的關係已經斷斷續續維持了五年之久。我們不知道怎樣在一起,也不知道應該怎樣分開。
卡爾霍恩回憶說:1977年的感恩節,他搭便車從科羅拉多州去加州看望這些昔日的舊友,就是那時候,他從布倫南的口裏知道她懷孕的事,並且知道那就是喬布斯的孩子。但他發現,喬布斯似乎是對此毫不在乎,也不關心。喬布斯還勸他留下和他們住在一起,就在蘋果工作。他根本就不管布坎南已經有他的孩子這件事。喬布斯就是這樣,他的熱情變化很快,有時會非常關心你,但事後又會完全不管不顧。在他的性格中,有讓人覺得非常嚇人的冷漠的一麵。
在另外的人看來,則是喬布斯專注的結果。因為,那時的喬布斯正在將注意力集中在蘋果公司的經營上麵,他不想被其它的事來分散他的注意力。為此,他會完全忽略非主要的事情,不管這樣的事情,在其他人看來應該是多麽的重要。
實際上,對於布坎南懷孕這件事,喬布斯不是沒有想過,而是想好了,已經做出了決定。第一,他明白自己和布坎南的“一夜情”有可能導致她懷孕,但是,他也覺得,對於一個像她這樣,和很多男人睡過覺的女人,是很難肯定那就是自己的孩子的。
第二,即使那是自己的孩子,他又能做什麽?和她結婚?那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他覺得她不是自己想要的妻子,和她在一起他們沒有幸福可言。
第三,既然自己不想和她繼續生活下去,那麽,最好的選擇就是否定,讓這件事就這麽讓人遺忘。畢竟,自己的人生還有更重要的目標要去實現,為了一個布坎南和她身子裏沒有譜的孩子,而放棄自己更為重要的人生目標,也沒有太大的價值。問題是,他忽視了一點:孩子的存在不是遺忘就能被遺忘掉的!
在這裏,自己從小被遺棄的事實,也在發揮著作用。
為此,喬布斯建議布坎南將孩子打掉。但是,在反複思考之後,她做出了將孩子留下來的決策,喬布斯也沒有強求她改變主意。在孩子出生之後,布坎南曾經一度想將孩子送人,但是,這一選擇被喬布斯毫不猶豫的給否決了!
那時候,喬布斯和布倫南都是23歲,和喬布斯的生父母親,席貝爾與錢德裏,當年生下自己時一個歲數。那時候,喬布斯還沒有開始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也不知道有這樣的巧合,雖然他已經從自己的養父母那裏知道了點滴情況。
懷孕之後的布倫南情緒很不穩定,脾氣也越來越大。她和喬布斯之間的關係也因此而急速惡化。她經常在家裏摔盤子、扔東西、亂丟垃圾。並且,她還會像個孩子一樣,用炭筆在牆上寫些粗俗的罵人語句。
她回憶說,喬布斯當時的麻木不仁一直在激怒著她。喬布斯是個性格開朗的人,但卻有十分冷酷的一麵。很多時候,她會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樣子,來斥責喬布斯和科特基,說他們兩人合起來欺負自己。科特基夾在了兩人中間,有時安慰布坎南,有時也跟著喬布斯一起奚落她。
最終,還是團結農場的場主羅伯特·弗裏德蘭拯救了她。
布坎南回憶說:他聽說我懷孕了,就讓我馬上搬到農場去住,並且在那兒把孩子生下來。我於是就去了。那時候,伊麗莎白·霍姆斯和其他朋友還住在農場裏,他們找了一個俄勒岡州的助產士來幫我接生。1978年5月17日,我產下了一名女嬰。3天後,喬布斯飛到農場來看望我們,順便幫孩子起個名字。公社裏的慣例是給孩子起個帶有東方精神的名字,但喬布斯認為孩子是在美國出生的,堅持要給她起一個符合美國文化的名字。布倫南也認可了,結果就有“麗薩·妮科爾·布倫南”,這個布坎南的女兒。幾天之後,喬布斯就返回蘋果公司上班去了。那時候,喬布斯不想和孩子或者我扯上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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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關於喬布斯商戰的故事,參閱我的新作《喬布斯的商戰》(湖南科技出版社,2012年1月版)。這裏的《喬布斯的故事》探索的是他個性的形成和初期教育的獲得。未經作者授權,嚴禁轉載。作者保留所有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