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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玩----李煒光《民國土匪征收過路費的“改革”》

(2011-03-31 09:28:15) 下一個

民國土匪征收過路費的“改革”

李煒光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教授

  1913年到1917年這段時間,民國才剛剛建立,四川廣漢這塊地麵很不素淨。川陝大道上,幾股土匪光天化日之下設置關卡,攔路搶劫。一時間子彈橫飛,行旅惶然,紛紛逃命。很快,這條路上沒有人敢走了,貿易凋敝下來,土匪的財源也就斷了,整日裏端槍對著空無一人的道路發愁:從哪裏找回我的飯碗?

  為了克服日益嚴重的“財政困難”,幾撥平日裏很少來往的土匪竟破天荒湊在一起,開了個“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會上,通過對各種提案進行充分的討論協商,最後終於達成一個協議:把這條路大體平均地分成幾段,在每段的入口處各設一個“收費站”,向來往行人收取保險費,收入就歸占據這段道路的土匪。收費標準明文規定,一挑鹽收保險費5毛,徒手或包袱客一塊錢,布販、絲幫則看貨議費,多者百元,少者幾元、幾十元不等。行人商旅隻要按規定交了費,即可持他們發的路票通行,不受限製。土匪之間還約定,收費隻能進行一次,絕不可重複收費。收費之後,還要負責保護好該路段之內行人之安全,違者要接受處罰。

  接下來,會議精神得到了各路土匪的貫徹執行,情況很快就開始發生變化:路上開始有了三三兩兩的行人,以後越來越多,川陝大道竟就恢複了往日的繁盛。這中間行旅和土匪雙方各有所得:行人交費,也得到了安全保障,兵慌馬亂的年代尤為可貴;土匪則坐地收錢,有了一筆穩定的收入來源。這種奇妙的格局在當地延續了很多年,據過來人說,比地方政府、縣太爺治理得還有效。

  這是個很有趣的製度改革案例,不少學者用它闡釋過深奧難懂的經濟學或政治學的道理。第一,土匪征收的“稅率”適中,不收“過頭費”。試想,如果行人還是像以前那樣負擔沉重,他怎麽可能願意回來重走這條路?第二,土匪也講信用,嚴格按“稅率”征收,決不超收,違規自我處罰。這種事兒真的發生過。某日有行人告發小匪重複收費,匪首竟就把那個家夥拉過來斃掉了,處理得比警察還要嚴厲。這是一種難得的糾錯意識。匪首所做並不過分,否則商旅們憑什麽相信你是玩兒真的?第三,不吃獨食,懂得合作中取利。收了費不是拍屁股走人,而是不忘提供社會安全這種“公共服務”,收費的權力和所盡義務有對等之處,商旅自然願意交費,因為他也得到了好處。第四,在終止老辦法、實行新規定之間的這段過渡期內,土匪們不得不餓幾天肚子,土匪頭子還得先期給大家投入點飯費之類的“成本”,耐心等著境況的好轉,這些平時驕橫慣了的土匪們竟也做到了自我約束。不能不說,這是一種聰明的選擇,如果都像座山雕那樣啃“窩邊草”,土匪們最後怕是隻有西北風可吃了。

  後來,土匪們又把這個“重要經驗”推廣到其他“領域”,據史料記載,效果也蠻不錯。廣漢素產土匪,農民怕收成被搶,不敢種地,因此遍地荒蕪,農業產量經常不足,當地貧困便由此而起。這時想通了某個道理的土匪就向農民保證:以後我們不搶你們了,你種地一畝地,我收一鬥穀。據吳思先生說,當時成都平原每畝的產量是兩石,隻收一鬥,“稅率”5%,低率征收,比政府收得還少。跟川陝大道上的做法一樣,土匪收了這筆保護費,便不再收其他,避免重複收費。如果有人敲詐勒索,隻要農民告發,必嚴加追查。如果有別的土匪過來搶劫,老土匪負責把新土匪打跑。土匪的“招商政策”也很快奏效,這裏人口又慢慢聚集起來,農產增加,農民生活也有了些許改善。

  “仍是暴力掠奪,但已非刀刀見血”。這些陳年爛穀子的往事,得自當年做過袍哥大爺的侯少煊先生的《廣漢匪世界時期的軍軍匪匪》一文。雖是野史,但收入《四川文史資料》第16輯(四川省省誌編輯委員會等編,1979年版),也有幾分可信度。

  搶劫與稅收,其實也就隔著一堵牆。土匪建收費站而不是生搶豪奪,如“共容利益理論”奠基人、美國學者曼瑟·奧爾森所說,越來越依靠“持久的保護費而不是偶爾的劫掠”,而他“能夠控製那塊地盤的犯罪活動”,即向其領地提供的和平與秩序,則是一種公共品,它能使個人財產有一定的保障,使人民願意為積累財富而從事生產活動。這相當於某種製度的確立。如果有一天該土匪被“招安”,他就是當地坐穩江山的政府首腦,他的保護費征收也就差不多是稅收了。近代曆史上這類的例子數不勝數,其實,人類社會原本就是這樣一路跌跌撞撞走過來的。

  征收有節製,不搞“竭澤而漁”,土匪的收入不但不再短缺,反而穩定增加,暗合了著名的“拉弗曲線”定理。該定理最簡單的解釋是,提高稅率,政府的確能多征到稅,但是當它提高到某個點後,如果繼續上升,稅收不僅不會繼續增加,反而開始下降。因為超過這個限度,人的可支配收入就會減少,工作積極性就會降低,逃稅的動機就會增強,而政府稅基就會縮小,能征到的稅就會減少。反之,邊際稅率的降低因其具有激勵經濟增長的作用,不僅不會減少政府的稅收總量,反而會有所增加。

  這其實是個非常簡單的道理,為什麽有人又犯糊塗了呢?前段時間的368萬天價高速收費案已經告訴人們,高收費是我國物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物流行業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費就占了1/3。2010年,中國物流總費用約占GDP的比重為18%,比發達國家高出一倍有餘。而按照交通部某官員的說法,國外很多高速公路的收費期可以延長至90年甚至100年。我國目前收費公路最長年限不過30年。要降低公路收費標準、隻能采取延長收費時間的辦法來實現。總之費是不能少收的,三天的費我勻在18天裏收,不就等於給你減負了麽?言下之意,我國收費的空間還很大。

  有個基本的事實不能忘記了,人類在19世紀末才生產出第一輛汽車,世界上大量建設高速公路是在二戰以後,那個90年到100年的收費期是從哪裏得來的信息啊?目前實行高速公路收費的國家有60多個,但論收費路段之多、車輛通行費之高,中國在世界上絕對首屈一指,比“稅痛指數”還高,比起來,這個信息更可信。還有一個總是想不明白的問題:人一當官,想事兒的角度怎就跟草民百姓的差距這麽大呢?

原載《南方都市報》2011年3月27日“曆史評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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