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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人:櫻花七日

(2010-08-24 08:36:22) 下一個

  第一章 給櫻花男人的一百封信
  回到家裏,我給Cherryblossomman寫信。
  “Cherryblossomman”翻譯成中文,就是“櫻花男人”的意思。這是我私下為他取的名字。
  Cherryblossomman:算起來,我們相識已有一年,我無法忘記,我是在去年的這個時候遇見你的。
  那天的陽光,尤如今天般,這麽燦然,可我的心情,卻墜入了此生的最低穀。
  也許我這樣說,你會嘴角上揚,就如你慣常般微微一笑,然後在心底嘲笑我。
  是啊,說得那麽滄桑!什麽叫此生?我們相識之時,我隻不過是大四的一名學生,彼時彼刻,人生不過剛剛開始。
  可那個時候,我顯然不以為是。
  當我們處於一段歲月裏時,我們總會以為,此生,也不過如此了。我不是先知,無法以眺望的高度與人生淡然相對。
  是以,彼時彼刻,我無法笑看風雲。
  你知道嗎?失去初戀情人,對一個還未涉足社會的女生,是多麽沉重的打擊,那個承諾要一生一世照顧我的男生,在畢業前夕卻突然告訴我,他不能與我再在一起,他要回他的故鄉。
  聽到這裏,也許你會說:那你就跟他去,隨他天涯海角。
  對,當時我就是這樣說的。
  但他卻回答,你不屬於那個地方,冒然與我前去,今後,你定然會後悔。
  這麽說,看似為我著想,實則是自私回絕。
  他若深愛我,又豈會因一個虛無縹緲的未來而斬斷現時的情緣,我既然深愛他,又何懼與他共苦?
  他愛我,並沒有我想象中的深。
  所以,他以他心度我心,料想我對他的愛,也如此淺薄。
  想到這一層,我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我甚至沒有再多說什麽,隻是帶著四年來替人家教所賺的積蓄,逃離到那個我們相識的海島。
  我並不知道會在那裏遇見你,當我做出那個決定時,我隻想一個人,安靜地呆著,呆到荷包裏隻剩下回程路費時,再返校。
  可是,我竟遇見你。
  你或許並不知道,我原來是去年的今天與你相識的。
  那天,我一個人坐在近海處的礁石上,將情書一封封攤開,折成小紙船放進海裏。
  原以為紙船會隨著海浪飄到很遠處,甚至在另一個我所不知的海邊靠岸,可卻沒想到,一個浪頭打過來,紙船便浸濕,翻落於海水中。
  我再折,再放,紙船依舊沉沒。
  末了,我的身側隻剩下最後一張寫有情話的信箋。
  我流著淚將它折好,再放入海麵,可是,在我的期盼中,這隻紙船的航程,仍舊如同印在船上的情話所標示的愛情一般,短暫迅忽。
  我是真的該放棄了,也許,原本就不該執著。
  在我收拾好物什,從礁石上走下來時,發現不知何時,遠處多了一名著白衣白褲的男人,他站在畫架前,正注視著眼前海天一色的美景,然後在畫架前比劃著。因為相隔遙遠,我看不清楚他的麵容,隻遠遠望見他那略長的黑發,在海風中飛揚。
  那個男人就是你,那時的你,傾注全部的精力於你的畫中,就連我從你身側走過,你也置若未見。
  我,並不在你眼前的風景之中。
  你不知道,那個時候,我多想象你一樣,沉迷於眼前的景色,或當下在做的事情,什麽也不去想,什麽也不用想。
  可是,那對於當時的我來說,是何等艱難!
  一時之間,我無法忘卻與我相戀兩年的男生。
  如今,我要努力回想,才能記起初相識時,你的模樣,因為那個時候,你也隻不過是我眼前那道風景中的普通飾品而已。
  我匆匆看著你,匆匆與你擦肩而過,我們幾乎成了彼此生命中一個毫不起眼的過客。
  你還記得那天的情形嗎,你是真的沒感覺到有一位陌生女子從你身側經過嗎?
  我多麽希望你記得。
  但是,如果你已經忘卻,我會替你記得。
  雖然,那時的景象經過歲月長河的洗滌,越發模糊,但,我會竭盡全力將其記住。
  這記得,是為你,也是為我,更是為了我們短短的相聚。
  有時,我在想,如此深情記得的人是你,那該多好,你一定會用你的丹青妙筆,將其畫成一幅美絕美央的圖畫。可是,在這裏不斷回憶的卻是我,我的筆拙,隻能化成文字來敘說。
  然,千言萬語,又怎敵得過一幅沒有聲音的畫麵來得動人?
  PS:今天,我發表了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說,雖然是在一本不出名的雜誌上,但我依然高興,所有的成功,都是從第一步走起的,不是嗎?
  我相信,你會替我高興。
  簡樂二00三年六月十四日我將信紙疊好,裝進一個空白信封中,在信封上原本要寫收件人地址的地方,寫上:九十四。
  這是我寫給他的第九十四封信。
  我正要將信封放進鐵盒子裏裝好,卓可欣推門進來。
  “又在給那個男人寫信?”她用腳勾住書桌前的矮凳,慢慢拖至麵前,然後坐上去,一副不以為然的模樣。
  “已經寫完了。”
  我將盒蓋蓋好,放回抽屜。
  “如果我是那個男人,知道你這樣懷念我,一定會感動至深,以身相許。”
  “他永遠不會看見。”我說。
  從寫第一封信開始,我就沒有打算將信件寄出去,更何況,天涯海角,我能將信寄向何處,斯人又在何方?
  “所以我說你無聊嘛,寫了信,又不打算寄出去。”卓可欣脫掉拖鞋,將腳擱在我的大腿上,伸了一個懶腰,“有這個精力,還不如寫稿拿去發表,賺取銀子,然後請我大吃一頓。”
  “像你這種情商為零,隻知道滿足一張嘴的人,永遠不會懂!”我白了她一眼。
  “我是不懂,所以才能開開心心,無憂無慮。”她打了一個大大的嗬欠,之後,眼裏開始泛淚,“不跟你說了,我得回去繼續睡覺,瞌睡蟲還未完全從我的軀體裏離開。”
  “去吧,懶蟲,記得關門!”
  卓可欣拖著沉沉的步子,返回對麵房裏,將門重重關上。她是聽了我的囑咐,記得關門,不過關的卻是她的房門。
  翌日是周末,我履行之前的承諾請卓可欣吃大餐。
  “可別挑貴的吃,我隻有八十元的稿酬,而且還沒拿到手。”我提醒她。
  “知道,知道。”
  “不過就算我請你吃山珍海味,你也沒有福氣消受。”看見她一副不耐煩的樣子,我突然想氣她一下。
  前段時間,我患上重感冒,卓可欣陪我去醫院看病,排號候診時,她用走廊上停放的醫用秤量體重,這一舉措的直接後果是,她又下定決心在接下來的日子裏瘦身。
  “大不了吃完後多運動,把多餘的卡路裏消耗出去。”她滿不在乎地說。
  我早該知道,她嚷著減肥,隻不過是喊口號而已。
  當享用美味時,她會說,大不了過一會兒去健身房做運動;真到了吃飽喝足,需要做運動時,她又會說,還是下一頓少吃一點罷。
  如此反反複複,她比去年夏天剛搬進這套寓所與我合住時,胖了許多。
  所幸,她濃眉大眼,配搭烏黑的自然卷發,胖一點,隻不過更像洋娃娃罷了。
  我與卓可欣漫無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遊蕩,不知去哪裏就餐。
  “要選一個餐廳能夠剛好花掉八十元錢又不超支,簡直是太難了!”她忽然說道。
  “沒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你可以隻吃五元錢的盒飯。”
  “我多麽難得才等到你發表一篇文章,不好好吃一頓怎麽行?況且這是有上頓沒下頓的,還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麽時候發表,也許又要等上一年。”
  她認定我發誓要當一名愛情小說家,是癡人說夢。
  “你別小看我。”我不服氣地說。
  “我並沒有小看你,這不過是事實。”
  我正要開口反駁,卻聽見有人叫著卓可欣的名字。
  “誰在叫你。”
  我回過頭去,看見一名西服、襯衫、領帶全副武裝的男子走在我們身後。
  已是初夏,在這個時節還穿著套裝西服的人,除卻保險公司業務員、房地產經濟,IT精英,就隻有律師。我幾乎能斷定,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師樓的同事。
  “林文夕,你怎麽會在這裏出現?”
  “剛與委托人談完一個案子。”戴金邊眼鏡,穿西服的男士回答。
  “對了,為你們介紹一下,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她是我的室友簡樂。”
  “簡小姐,你好,久仰大名。”說完,他伸出右手,與我相握。
  身為律師的他,可能經曆過太多正式場合,所以不知私下裏交往,無需這麽嚴肅。我與他正式而又別扭地握手,然後考慮是不是也要回一句:久仰大名。
  “你們在逛街?”他問。
  “簡樂的小說發表在雜誌上,所以請我吃飯。”
  “恭喜你!”林文夕對我說,而後看了看表,“的確到了用晚餐的時候。”
  “你也沒有用晚餐嗎?要不我們一起?”我覺得禮節上,我應該叫上他。而我更認為,禮節上,他應該說還有事要辦,或者說已經吃過,以此回絕。
  畢竟,我們隻是初次見麵。
  “那好。”他居然一口應承。
  “可我們不知道去哪裏。”卓可欣聳了聳肩,將手攤開。
  “如果不介意,我帶你們去一個地方。”林文夕說,“不過,那個地方我也沒去過,隻是在雜誌上看過介紹,好像就在這附近。”
  “被雜誌介紹的餐廳,一定有它的特別之處。”卓可欣興奮地說。
  “並不隻是餐廳,雜誌上說,那裏地方不大,但很別致,白天是中餐廳,晚七點以後是酒吧,二十四小時營業。”林文夕說。
  關於餐吧的種種,他倒記得很清楚。
  “店主很有生意頭腦。”
  “對。”
  聽見他們你一句,我一句討論得熱鬧,我完全沒有心情搭話。被雜誌介紹的餐廳,價格一定不會便宜,更何況無緣無故又多出一個人來。
  我悄悄將手伸進包包裏探了探,還好,我帶了卡。就算現金不夠,也可以刷卡支付。
  一直以來,我都不會在身上帶太多現金。
  “簡樂,你怎麽了?”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
  “沒,沒什麽?”為了掩飾心裏的不安,我側過頭去問林文夕,“那個既是餐廳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麽名字?”
  “CherryBlossom.”
  “櫻花?”
  這一刻,我想到我的CherryBlossomman,有這麽湊巧的事?我們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居然與我為記憶中那個男人取的名字同名。
  我突然很好奇這家餐吧,也沒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來的林文夕。
  櫻花吧的確沒有讓我們失望。
  剛踏足進去,就感覺到一股幽幽的綠意,繼而整個人都涼爽下來。仔細看去,原來就餐大廳的中央立著一棵櫻花樹,巨大的樹冠,覆蓋至餐吧的任何一個角落,綠的枝葉上,稀疏綴著點點粉紅——那是櫻花。
  背景音樂是一首英文歌,一個略低,帶有磁性的男聲緩緩傳來: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我突然愛上了這首歌的旋律。
  “環境的確不錯,希望菜式也不錯。”卓可欣感歎,“不知這櫻花樹是真是假。”
  “當然是假的,真正的櫻花樹,怎麽可能在室內生長?不過,這棵櫻花樹真的可以以假亂真。”我說。
  餐單上的價格,沒有我想象中的昂貴,但也不便宜,我們要了四菜一湯。
  “你們知道這首歌的歌名嗎?”
  那首歌在餐吧裏低低的,反複播放,看來此處的店主,對它情有獨鍾。
  “不知道。”卓可欣聳聳肩,“我從來不聽英文歌。”
  “我也不知道,不過可以問服務生或店主。”林文夕說完,就要招手。
  “算了。”我止住他。
  “為什麽不問明白?”
  “如果我與這首歌有緣,我自會在不經意間知道。”我說。
  “很奇怪的想法,不像我們當律師的,隻要有機會知道,就會弄個清楚明白。”
  “別理會她,編造愛情故事的人,總有諸多不切實際的浪漫想法。”卓可欣說,“此刻,她也許幻想她的白馬王子有朝一日捧著一束玫瑰,唱著這首歌向她求婚,然後再告訴她這首歌的名字。”
  林文夕莞爾。
  我亦笑了笑,不與卓可欣分辯。
  我的王子,也許不會拿玫瑰,而是拿著梔子花吧。
  而這首歌的旋律,是那麽的憂傷,又怎麽可能是求婚之歌。
  在燈下,我給櫻花男人寫信。
  Cherryblossomman:今天,我與卓可欣被人帶去一個同樣叫“Cherryblossom”的餐吧吃飯。在那個餐吧裏,有一棵巨大的櫻花樹,可是,那棵樹卻是假的。
  唯有假的櫻花樹,才會永遠綴滿櫻花。
  而真的櫻花,從花開到花落,隻不過七天時間。
  七天,短短的七天,正好是你我從相識到相別的日子。
  去年今日,是我認識你的第二天。
  相遇的那一刻,我握著一束梔子花,而你,卻提著整整一籃。
  那天,我蹲在路邊,用石塊在長滿雜草的泥地上挖洞,然後將梔子花花瓣一片片摘落下來,放入洞穴中,打算將它們掩埋。
  在一串響亮的鈴聲後,我聽見你的聲音。
  “你就是在我前麵買花的那個女孩?”
  我抬起頭,看見騎在三輪車上的你。
  你換了另一套衣服,但依舊是讓我記憶深刻的白,我幾乎沒有費什麽力氣就認出,眼前的男人就是昨日在沙灘上畫畫的那位。
  你身下的那輛三輪車,除了鈴鐺是嶄新的,其它部件都已殘舊不堪。它看上去,與你是那麽的不般配,但是,你騎在上麵,又是那麽的理所當然。
  以後,我才發現,就算再驚天動地的事,如果讓你去做,都不會使人覺得突兀,而隻是讓人覺得本該如此。
  在三輪車的後拖車上,放著木質畫架與一個大袋子。
  大袋子的旁邊,是一籃盛放的梔子花。
  原來,我們先後遭遇那位在路邊販賣梔子花的老婆婆,憐憫她在烈日下叫賣,於是,我買了她的一束梔子花,而你,買了剩下的全部。
  我向你點點頭,然後低下頭繼續我的“工作”。
  許久之後再抬頭,我發現那輛三輪車還停在我的身側,而你,正騎在車上,一腳踩在地上,一腳踏在踏板上,饒有興趣地看著我。
  “花,總是要開殘的,萎謝於人前,還不如藏在一個幽暗的地方,悄悄敗去。”我對你說。
  你若有所思地點點頭,轉身將後拖車上放著的那籃梔子花提起來,遞到我麵前。
  “送給你。”你說。
  我接過花,還未來得及說聲謝謝,你已騎著那輛鏽跡斑斑的三輪車離去。
  你知道嗎?從來沒有男人送梔子花給我。
  這是第一次,也許,也會是最後一次。
  那籃梔子花,我舍不得將它埋掉,隻是將它放在旅館的窗台上,默默看著它在接下來的幾天裏努力綻放,然後萎謝。
  今日再回想,那年那天的你,是想通過盛放的梔子花告訴我什麽嗎?
  時至今日,我伏在案頭寫信給你,似乎還能嗅到梔子花的清香。是的,它隻嫣然過幾天就日漸枯萎凋謝,但是,即便連花跡都無可追尋,它的餘香,卻依舊縈繞在惜花人的鼻尖。
  花開,原本就是一種美麗。
  而今,再回憶那段失去的初戀,我也隻會記得他的美好了。
  遲到一年的領悟,不知你會不會笑我傻?
  PS:我聽到一首情歌,隻記得其中幾句歌詞: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你知道這首歌的名字嗎?我總覺得,你應該知道。不要問我為什麽,這可能是女人的直覺吧。
  簡樂二00三年六月十五日裝好這第九十五封信,我來到窗邊,推開玻璃窗,深深吸進一口外麵的空氣。
  再回望書桌上的鐵盒,裏麵整整齊齊裝有九十五封沒寫地址,隻寫上編號的信件。九十五封信,幾乎十幾萬字,我是不是真如卓可欣所說,在幹一件非常無聊的事?
  給一個隻相處七天的人,寫了一年的信件,並且沒有機會寄出去,隻是自說自話,也許真是無聊吧。
  可是,我不這樣做,又怎麽能夠牢牢記住那七天的時光?
  遠處,是一幢幢大廈,每一幢大廈都擁有數不清的窗口,而每一扇窗戶下,都住著一戶人家。
  我不知道我所思念的男人,究竟在哪一座城市的哪一扇窗戶下,我也不知道事隔一年,他會否記得那個與他在海島相遇的女孩,會否記得那段美好的時光。
  畢竟,一年相對於七天來說,是那麽的悠長。
  而一生對於七天呢?也許後者可以讓人忽略不記。
  七天,我們擁有的,僅隻是七天。
  上班時,我接到卓可欣撥來的電話,約我下班後在櫻花吧見麵。
  “有什麽事,回家見麵說,為什麽要去那裏?”我問。
  “我方才翻看林文夕提到的那本雜誌,原來那家餐吧還有古怪。”
  “什麽古怪?”這句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去了你就知道。”卓可欣神秘兮兮地說,“下午的聚會,不僅有你我二人,還會有另外一位朋友,我想,那個人一定會帶給你意外驚喜。”
  “你可別告訴我,那人是林文夕。”
  “你就這麽討厭他?”
  “昨天,平白無故多出這麽一個人,吃掉我白花花的銀子,我當然不喜歡。”我說。
  “吝嗇鬼!”
  “我從來都是這樣。”
  “放心,不是林文夕,而是另外一個人,我先賣個關子,不告訴你他是誰。”卓可欣可惡地說,頓了頓,繼而道,“你也別老想著林文夕吃掉你的銀子,早上他還對我說,昨天要你請客不好意思,改天會回請你。”
  “他有這樣說過嗎?記得提前幾天通知我。”
  “為什麽?請你吃飯,難道還要預約?”
  “當然要預約,我得把肚子餓空,然後大吃他一頓,將他吃窮。”我誇張地說。
  “他可是大律師兼事務所的合夥人,我怕把你撐死也吃不窮他。”
  “不是還有你幫忙?饞嘴貓。”
  其實,我隻不過是與卓可欣拌嘴說笑,真要如我所說,餓幾天再大吃一頓,我還得先顧及自己的胃是否能承受。
  掛斷電話,我開始猜測卓可欣口中,能帶給我意外驚喜的人是誰。
  難道是櫻花男人?
  我好笑地搖了搖頭,怎會是他?卓可欣甚至不知道櫻花男人的真實姓名,又如何帶他來見我。
  隻不過,此時此刻,最能帶給我驚喜的,就是與他重逢。
  我越想越覺得好奇,也越發認為那個人有可能是櫻花男人。
  也許,他與卓可欣在某個場合相識,而後他告訴她,他曾經認識一名叫簡樂的女孩,如此這般,卓可欣就知道他的身份,於是帶他來見我。
  雖然我明白,這種事情發生的幾率為零,因為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叫什麽名字,但我還是忍不住撥電話過去問卓可欣。
  “那個人究竟是誰?”電話一接通我就問。
  “下午去櫻花吧你就知道,隻不過幾個小時的時間。”卓可欣懶洋洋地說。
  “卓可欣!”我連名帶姓叫她,以示我的不滿,“不要挑戰我的好奇心,你不告訴我,我今天就不會應約而去。”
  “我就是挑戰你的好奇心,並且知道以你的性格,不會不去。”
  “你……”
  “我有事去忙了,下午櫻花吧見。”說完,彼端已掛斷。
  可惡的卓可欣,我下定決心不赴這個約會。她以為我真有這麽濃烈的好奇心?她就這麽篤定用如斯態度對待我,我還會乖乖就犯?
  可是,臨到下班時,我還是改變主意。
  去吧,也許去了也是失望,但不去,糾纏在心間的反複詢問,會使自己更加難熬。
  很多時候,我們想要的,不就是一個肯定的答案?無論麵對愛情,還是其它種種。就算得到的那個答案讓我們失望,也會無怨無悔,因為,終究我們求證過,日後,也不會纏纏綿綿,無法脫離。
  也許,我對櫻花男人亦是如此。如果當初,我們曾麵對麵告訴彼此姓名、交換聯係方式,曾好好說再見,今日的我,就不會有這麽強的思念與企盼。
  我遺憾的是我們在不該分手的時候,匆匆分離。
  而我,卻沒有好好與他說聲再見。
  來到櫻花吧,卓可欣已經早早等候在那裏,看見我,她得意地向我招招手。
  “我就知道你會來。”
  “還有一個人呢?”坐下後,我問她,裝作沒有看見她一臉的得意。
  “也許路上塞車吧,我們先點餐。”
  “你不是說這裏還有什麽古怪,在哪兒?”
  “就是那棵櫻花樹。”卓可欣指了指餐吧中央那棵巨大的櫻花樹。
  與昨天相比,那棵櫻花樹是有點不對勁,但究竟是哪裏不妥,我卻又說不上來。
  “你有沒有發現,上麵的櫻花突然變多了。”卓可欣給我提示。
  經她提醒,我才發現的確是這樣。昨天這棵樹上的櫻花隻不過稀疏掩映在綠葉中,而今日,卻沉甸甸掛滿樹冠,枝葉所及之處,皆是一片粉紅。
  “怎麽會這樣?”
  “晚上你就會知道。”
  我知道,她又在賣關子,而當她賣關子之際,我再怎麽逼問她,都是徒勞。
  “她來了。”卓可欣突然對我說,然後站起身,向前迎去。
  我回過身看去,居然看見她。
  原來卓可欣要給我的驚喜,是我的大學同學唐心,見到她,我的驚大於喜。
  “簡樂,真的是你,起初我還不相信,這世界哪來那麽巧的事。”唐心拉著卓可欣的手來到餐桌前坐下。
  “真是好巧。”我說。
  “畢業後,我試圖聯係你,可是無論給你發短信,還是發電子郵件,總是聯絡不上。”唐心見到我,是真的高興。
  她大概不知道,我是存心躲著她。
  “你們這麽熟,我就不用再介紹了。”卓可欣像是促成一段美好姻緣的紅娘,坐在一旁心滿意足地說。
  “你們怎麽認識的?”我問卓可欣。
  “因為她是我的客戶呀。”
  原來,前段時間,卓可欣的律師事務所接了一個樓盤的案子,每周,她有一整天的時間在那個樓盤的售房處辦公,替買房者辦理代款、合同等相關事務。
  而唐心,就是購房者之一,也等於是卓可欣的客戶。
  “我們一見投緣,無意間可欣提到你,我就在想,會不會是你,誰知真的這麽巧,於是就托她帶我來見你。”唐心興奮地說。
  看得出來,她是真的歡喜,我突然覺得,之前我躲著她,不理會她的電子郵件與短信,是我太過偏激。那件事情,根本不關她的事,我又何苦遷怒於她,慢慢與她疏離?
  放下心頭的糾結,忽然釋然,同學四載的姐妹之情一刹那恢複。
  “你現在在做什麽?”我問她。
  “在一家時尚雜誌社當助理編輯。”唐心說。
  “你看,我們三個,都是助理。簡樂是辦公室助理,唐心是助理編輯,我是助理律師。”卓可欣說,“不過,我已經考過律師執照,過幾個月,就是真正的律師了。”
  “我也是,再下個月就升編輯。”唐心說。
  “看來,就我一個人最沒出息。”我突然有些氣餒。“辦公室助理”,去掉“助理”二字,就隻剩下“辦公室”,好像並沒有往上升的空間。
  “怎麽會?聽可欣說,你在寫小說,前段時間還在雜誌上發表。”唐心安慰我。
  我白了卓可欣一眼。我隻不過發表了一篇小說,她就拿著這件事到處說,所幸對方是我的老同學,若換成另一位編輯,那多丟人。
  卓可欣看穿我的心思,吐了吐舌頭向我解釋,“別看我平日損你,其實,我打從心眼裏引你為豪,所以才四處廣播。”
  “改天,我拿一份約稿函給你。”唐心對我說。
  “好啊,不過我的小說不知有沒有人看。”
  “現在的雜誌社編輯,都練就一對火眼金睛,稿子好與不好,是否會有讀者,讀一遍便知。你的稿子既然發表,對方肯付你稿酬,就說明有它的價值,不必妄自菲薄。”
  “說得太對。”卓可欣拍手道。
  而後,她將手分別搭在我與唐心的肩上,搞怪地說,“努力,奮鬥!”
  一頓飯吃得熱熱鬧鬧,談彼此的近況,間或聊一些讀書時的糗事,待殘湯剩羹撤下之時,窗外已華燈初上。
  “你不是說那棵櫻花樹有古怪嗎?現在已經到晚上,可以告訴我們了吧。”我問卓可欣。
  “還不到時候。”
  “要等多久?”唐心也問。
  “還有幾個鍾頭。”
  “那我們怎麽打發時間?”
  “玩官兵捉賊的遊戲。”卓可欣拿出電話簿,小心翼翼撕下三頁紙,在上麵分別寫上“官”、“捉”、“賊”三個字,然後將三張紙分別揉成小紙團,往桌子中央一丟。
  官兵捉賊,其實是個簡單的遊戲,四種身份任由遊戲中的四個人抽取,抽到“捉”字牌的是捕快,他必須向另外三個人提問,從而判斷誰是賊。如果捉對賊,那麽就由官來懲罰賊,否則,受到懲罰的將是捕快。
  我們隻有三個人,所以沒有兵。
  七局下來,我輸四次,卓可欣輸二次,唐心輸一次。每一次對失敗者的懲罰,無論是“捉”還是“賊”,都是一口氣喝掉一大杯白開水。
  “不要老是喝水,好嗎?”第八局開始前,我提議。
  再如此喝下去,隻怕我沒命看見那棵櫻花樹有什麽古怪。
  “好吧。下一局,就由”官“來決定,如何懲治輸掉的那一個。”卓可欣說。
  第八局開局,我抽到“官”,不由得竊喜。
  這個“官”字,是張王牌,它表明在這局裏,不論是什麽結果,都不會是我受到懲罰,相反,我可以決定懲罰別人的方式。
  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抽到這個字,或許是對我最大的懲罰。
  結果,唐心輸了這局。
  “官老爺,快說如何懲治這名女賊。”卓可欣笑道,“編故事的人想出來的點子,一定會有趣,千萬不要讓我失望。”
  “輸了的人,請吃這餐飯吧。”我幹脆地說。
  “簡樂,你不要總惦記著荷包裏的銀子好不好?”卓可欣舉雙手反對我。
  “嗯……要麽去街上找陌生人要名片,要足十張。”我略作思考後,想出一個當時我們都認為有趣的點子。
  “好好好!”
  唐心卻有些勉強,“相比之下,我還是情願請你們吃飯。”
  “不要,那一點都不好玩,大不了下一局,我們輸了也照這個法子來辦。”在卓可欣的央求下,唐心隻有邁出餐吧的大門,在夜色中向人索要名片。
  “這樣玩,會不會過份了一點?”我注視著玻璃窗外稍許有些彷徨無助的唐心,“她在大學可是出了名的文靜害羞。”
  “人都是慢慢鍛煉出來的,你剛開始與我同住時,還不是文文靜靜?”卓可欣白了我一眼。
  我剛搬進那套二居室與卓可欣合租房子時,與現在確有不同。那個時候,我沉浸在感情糾纏之中,無論是無法挽回的初戀還是聚然消失的友情,都讓我感到無所適從。
  的確是卓可欣的快樂感染了我,讓我漸漸鮮活起來,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多,偶爾,也會如今天般,很瘋地玩鬧。
  也許,人的成長與褪變,是需要磨練的。
  可是,我們並不知道,這次的遊戲,對唐心來說,是磨練,還是際遇。
  那個晚上,我們看見了卓可欣所說的“古怪”。
  原來,那棵巨大的假櫻花樹,每晚轉鍾時分,都會下一場櫻花雨。周一到周七,從綴滿一樹的櫻花,到隻剩下蔥蔥翠翠的枝葉。
  櫻花舞落時,背景音樂仍是那首英文歌。哀傷的旋律與店裏歡騰的氣氛似乎並不搭調。
  許多人聚在櫻花樹下,他們叫著、笑著、揮舞雙手翩然起舞,迎接飄然落下的粉紅色花朵。
  那一刻情緒的迸發,正如同櫻花的花開花落,短暫,卻又激揚。
  櫻花雨漸漸停下,隻見最後幾朵櫻花也紛紛揚揚飄落至地麵。酒吧恢複了平日的安靜,除卻櫻花樹下那一地落紅,人們再也找不到一絲狂歡過的痕跡。
  寫給櫻花男人的第九十六封信。
  Cherryblossomman:原來那棵巨大的假櫻花樹,也會落花,如果你在夜裏十二點去櫻花吧,就會看見。
  可是,櫻花雨帶給人的歡笑,終究是短暫的,那麽短暫的花開花落,如同我們的相識相別。
  但,人生不就是由無數個相逢離別組成的嗎?
  是以,我曾遭遇了你,又與你別離。
  是以,我又能重逢唐心。
  還記得她嗎?曾經我向你提到過。再見她,我已釋然,那不是我的大方,而是怕你批駁我小氣。我責怪她,本就是遷怒。
  我們聚在一起玩官兵捉賊的遊戲,結果,唐心輸了。
  我是官,我給她的懲罰是去街上找十個陌生人要名片。原本擔心害羞的她無法完成,讓人吃驚的是,她卻在短短的時間裏做到。
  她告訴我們,她在索要名片時,遇見一大群人,其中一個男人,不僅給她名片,還要了同伴的名片給她。
  遭遇幫助她的男人,是唐心人生中的一個相逢吧,也許在一次的相逢之後,會匆匆別離,永不相見,也許會在餘下的時光裏,為之牽腸。
  唐心與那個男人,到最後是牽腸與遺忘,現在無法知曉。
  我們的相逢呢?是會牽腸還是會遺忘?
  不知你是否還記得去年今天的我。
  那天,我坐在那片海灘上的一塊大石頭上,無聊地看你畫畫。是啊,我是那麽的無聊,不去海島另一邊的景區,不去觀賞美景,隻是呆呆坐在這空曠的地方,望著你。
  也許,我並不是注視著你,而隻是想在這片寧靜的海灘上,直麵自己的心。
  你遠遠站在我的正前方,專心於眼前的畫作,直到黃昏時分,才注意到身後坐著的我。
  “居然又是你。”你收拾好畫具,走過來對我說。
  我站起來,向你道謝,感謝你昨日贈我梔子花。
  “你也喜歡大海?”你問我。
  你大概覺得在這座海島遇見的人,都是與你一樣,深愛著眼前這片海吧,可你並不知道,當時的我,隻是把那裏當作避難所。
  一個難民,又怎會喜歡避難所?她隻會眷戀曾經的家園。
  “不算喜歡。”所以我這樣回答你。
  “你不覺得大海很美嗎?海納百川,能包容一切,是一種胸襟廣闊的美。”
  “可是,它卻包容不了我放出去的小紙船。”我像是在與人賭氣。
  “哦?”
  我於是告訴你,我是怎樣折了一隻又一隻小紙船,怎樣將它們放進海裏,又怎樣目睹著它們被海水吞沒,我告訴你所有的細節,卻沒有對你說,那些紙船,是我用昔日的情書折成。
  “你折了一百多隻紙船?”你覺得不可思議。
  “嗯,我很無聊。”
  “很想放走一隻紙船嗎?”你問我。
  我點點頭。
  我的確是想放走一隻紙船,僅僅一隻也可以,那盛載著我的願望。
  “我幫你吧。”你轉身回到畫架旁,從袋子裏抽出一張紙,半蹲在沙灘上,就著左膝開始折一隻紙船,動作熟練。不一會兒,你折好紙船,向我招手。
  “你會遊泳嗎?”你問我。
  在得到我的否定回答後,你將手遞過來對我說,“那還是牽著你吧。”
  就這樣,你牽著我的手,從淺灘向深海走去,直到海水沒至大腿,才駐住腳步。
  “你看,它馬上就要遠航。”你彎腰將船放進海裏,不停用手澆著海水為它護航,不久之後,紙船真的漸漸遠去,沒有沉沒。
  你望著我,給了我一個燦爛的微笑。
  “謝謝你。”我望著越行越遠的小紙船,真誠地對你說。
  如果之前因為梔子花向你道謝,是出於禮節,那麽這次道謝,無疑是發自我的內心。
  我謝謝你,是因為你替我放走一隻小紙船,更是因為你使我明白,凡事,不要輕易就失望。
  無論是放一隻紙船,還是麵對愛情。
  並不是紙船不能在海上航行,而是我用來做紙船的信紙太薄,放走紙船的地方不對。
  而麵對愛情,並不是愛情錯了,隻不過是我愛錯一個相戀的對象。
  這都是你教會我的。
  如果可以,容我再次說聲謝謝!
  簡樂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隔天,林文夕請我們在辛友北路一家豪華餐廳吃大餐。
  “天,我忘了提前三天通知你。”點餐之後,卓可欣故意對我說。
  “為什麽要提前三天通知?”林文夕不解。
  “哦,你還不知道,她的肚子要提前三天預約……”卓可欣正要接著說下去,我在桌子下麵狠狠踢了她一腳。這死丫頭,真是個大嘴巴,該說不該說的,都往外倒。
  “你怎麽了?”林文夕看見卓可欣突然苦著臉,皺緊眉,覺察到不對勁。
  “沒什麽,她經常小腿抽筋。”我說。
  卓可欣狠狠瞪了我一眼,繼續俯低身子,揉搓被我踢到的小腿。
  “小腿抽筋,應該是缺鈣,我再點幾道補鈣的湯菜。”林文夕招來服務生,拿著餐單,加點幾道諸如大骨之類的菜式。
  於是,吃飯時,桌上的盤子,由原來的六個,增加到十個。
  三個人就餐,用得著這麽誇張?
  我看過餐單,就連中間那道看上去沒有什麽內容的湯菜,居然都要五十八元。這一頓,價格不菲,相比之下,我們在櫻花餐吧吃的那一餐,應該算很便宜了。
  “不要客氣。”林文夕說。
  我當然不會客氣,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錢。
  “昨天,林文夕打贏了一個很重要很難打的官司。”用餐時,卓可欣說道,語氣裏帶著一絲羨慕,又有一絲崇拜。
  她經常對我說,她以後要做一個像林文夕那樣的律師,看來,他是她的偶像。
  難怪林文夕今天這麽闊綽,原來剛賺取一大筆律師費。
  “哦,恭喜你。”我說。
  “謝謝,其實,這場官司也並不是很難打,隻是有些費時罷了。”林文夕謙虛地說。
  “誰說的,對方律師是出了名的難纏,並且這個官司,之前我們並不被看好。”卓可欣反駁。
  林文夕笑了笑,再不與卓可欣分辯。
  就在這個時候,卓可欣的手機響鈴,她走到一側去接聽電話,末了,對我們說,她要帶一位客戶去看房子。
  自從接手房地產的案子以來,卓可欣結識不少樓盤開發商,某些熟人介紹的客戶,由她帶去買房,可以選到更好的房型,且在房價上也有折扣優惠。
  “你看,你請了多好的員工,下班後還不忘應付客戶。”我對林文夕說。
  “是啊。”
  接下來,是長時間的沉默,我們各自吃著碗裏的飯菜,不知聊什麽話題。
  人與人就是這樣,有的人一見如故,立刻滔滔不絕,談得難舍難分,有的人,隻能相顧無言。
  我與林文夕,應該是後者吧。
  要怪就怪卓可欣,早不走晚不走,偏偏這個時候溜掉。
  “當律師的人,應該有很好的口才。”我打破沉默說。
  “也許是因為我在法庭上講了太多的話,所以麵對你,才會口拙,不知說什麽好。”
  “有可能。”我笑了笑。
  “那首英文歌的名字,你知道了嗎?”顯然,他也是努力尋找話題。
  我搖搖頭,嫣然一笑,“還不知道,但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在不經意間得知。”
  “如果是我,一定會問櫻花餐吧的老板。”
  “女人總有一些浪漫的想法,她們相信緣份。”
  “也許並不是女人與男人的區別,而是我的職業病。”他輕笑一聲道,“做律師的,隻要有一點線索、資料,就要尋根究底獲求最確實的證據。”
  “律師這個行業,並不浪漫。”
  “你說得對,不僅與浪漫沒有交集,甚至可以說是殘酷。人們所常見的,隻是大律師的高薪厚酬,卻不知處於這個位置,目睹正義戰勝邪惡固然使人振奮,可更多時候是看見一些善良的人們飽受欺淩,卻又無可奈何。”林文夕揮揮手,“那種極端的無助感,你也許永遠不會懂。”
  我沒有想過,他會與我談這麽嚴肅的話題,並且情緒如此激動。
  我無法說什麽,因為我是真的不了解。那樣的感覺,我也許永遠無法親曆,是以,我隻能點點頭,表示理解。
  “對不起,一聊就聊到這個,你一定會覺得我很悶。”
  “不會,我一直想當一名小說家,而一個合格的小說家,需要了解各個行業的人,他們的作息,他們的思想,甚至他們的一切。”這是我的真心話。
  “那我豈不是成了白老鼠。”
  “你願意嗎?”
  “願意為你效勞。”
  一餐飯,氣氛不算十分融洽,但也無功無過安然度過。結帳之時,林文夕將信用卡放在服務生的餐盤裏,過了一會兒,服務生走過來,一臉抱歉。
  “先生,對不起,您的信用卡不能使用,大概已經消磁。”
  “哦?”林文夕皺了皺眉頭,從錢夾裏抽出另一張卡遞給服務生。
  “中午在超市買罐裝咖啡時,錢夾曾落在收銀台的消磁板上,希望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使所有的信用卡都消磁。”待服務生走後,他擔心地說。
  “我並沒有帶一大把現金在身上消費的習慣。”稍頓後,他再說,看得出來,他的神情有些緊張。
  原來,他與我一樣,不習慣在身上帶許多現金。
  我是因為怕自己亂花錢,他呢?是覺得帶在身上太麻煩吧。
  片刻之後,服務生走過來,仍是向我們說抱歉。
  “先生,您的信用卡之前是不是接近過磁場?”
  毫無疑問,林文夕的所有信用卡都被超市的消磁板消磁,直到這一刻,我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這餐飯,需要我來支付。
  當我將自己的卡遞給服務生時,心都在滴血。
  這麽奢侈又昂貴的飯菜,我們居然剩了許多在餐桌上,我開始後悔方才沒有多吃一點,以我的能力,再怎麽,也可以將那盤蟹肉吃光。
  或者,這裏可以打包?
  “真不好意思,本是想請你好好吃一頓,誰知到最後仍是要你買單。”林文夕坐在我對麵不好意思地說,“希望下次能夠真真正正請你吃餐飯。”
  我笑了笑,不作回複。
  此刻臉上的笑容,如果非要用一個詞形容,應該是皮笑肉不笑吧。
  還有下次?我在心裏嘀咕,吃一塹長一智,下次,我再不會應邀前來。
  回到家裏,卓可欣正在洗臉,滿臉泡沫的她,邊做麵部按摩邊哼歌。
  看來,她也是剛到家不久,並且心情不錯。我累得癱倒在沙發上,如果我像她那樣提前離開,今晚的心情一定也會不錯。
  “怎麽這麽晚才回來?”她聽見響動,在衛生間裏大聲問。
  “坐錯反方向的公車,走了一大截冤枉路。”我有氣無力地說。
  “難道林文夕沒有開車送你回來?他不是那種吃完飯,讓女孩子獨自回家的男人。”
  提到林文夕,我的一腔怒火齊聚腦門。若非是他,我又何須白白損失一大筆錢,若非是心疼錢而心不在焉,我又怎會搭錯車。
  更可惡的是,今晚的他,使我想起另一個男人。
  “讓他送我,隻怕下車後還要替他支付汽油錢。”我的聲音高了八度。
  卓可欣衝掉臉上的泡沫,用毛巾擦幹,疾步走出衛生間,來到沙發前,勾勾腳,示意我躺進去一點,然後坐下。
  “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怎麽一副怨氣衝天的樣子。”她好奇地問。
  “你知道那餐飯有多貴?”
  “多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一定非常貴,可是,貴與不貴,是林文夕的事,今天他請客。”
  “是他請客,但卻是我買單。”我惱怒地說。
  “為什麽?”
  我於是告訴卓可欣事情的經過,她聽後,笑得眼裏幾乎泛出淚花。
  “一毛不拔的鐵公雞終於栽了大跟頭。”她幸災樂禍。
  “我真不知道,你與他是不是合謀算計我。”
  “我是有這個可能,但林文夕肯定不會與我同流合汙。”她舍身為林文夕辯護。
  “你會不會喜歡他?”我問她。
  “喜歡也罷,崇拜也好,但還沒達到愛戀的高度,否則我不會提前離開,去見客戶。”說到此處,卓可欣麵泛桃花。
  “那位客戶不簡單吧?是男人?”
  “猜對,不過我與他的關係,目前僅隻是律師與委托人的關係。”
  “有無發展的可能?”
  “有一句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沒有發展的可能,那要看我們前世是否修練了百年。”卓可欣的答案,等於沒有答案。
  律師究竟是律師,就算前麵加上“助理”二字,口才與回避問題的技巧,也是無人能及。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櫻花男人,不知我們的前世,有沒有修練到一百年。
  Cherryblossomman:又到我們重逢的時間。
  正是因為每個夜裏能與你在記憶裏重逢,我的心情才會如此平靜,才能忘掉白天的不快,忘掉工作的繁累。
  更令我覺得安慰的是,我們的這種重逢,是不會以離別為休止符的,隻要我願意,隻要有一支筆與幾頁信紙,你就能永遠與我在一起。
  相識的第五天。
  這天,你記得嗎,你用那輛破三輪車載著我穿越街市,去往繁華熱鬧的景區。
  你仍舊是一身白,而我,也是一襲白的連衣裙坐在後拖車裏,身側,是你的畫架與畫筆。
  街邊,行人用詫異的目光注視我們,他們也許是奇怪,為何一對明眸皓齒,穿戴整齊的男女,會用如此殘舊的三輪車代步。
  你曾告訴我,在那座海島,沒有什麽交通工具比這輛三輪車方便,它可以載你通過小車去不了的小路,亦可以替你攜帶單車無法攜帶的畫具。
  今夜,我曾一個人走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
  望著這繁華都市,我在想,如果我仍舊坐在那輛破舊的三輪車上,由人載著在這個城市的街道上行進,我會不會介意,會不會依舊旁若無人?
  如果載我的人是你,我想答案應是肯定的。
  有你在,我可以不用理會任何事。
  我曾經就這樣坐在你身後,看著你蹬著三輪車,白色的襯衫因為吸進迎麵吹來的風而微微向後鼓起。那個時候,我突然想抱抱你,真的,我沒有其它的想法,隻是單純地想抱抱那個背影。
  你答應帶我去吃海鮮。
  我們的車,於是在一座有著巨大落地玻璃的海邊餐廳停下,你領著我走進去,叫了一大桌的海鮮。
  “別客氣。”你說。
  一直生長於內陸城市的我,望著一桌子的海鮮,不知從何下箸。
  你於是教我,吃辣汁三文魚,要沾少許的漿汁,但不可太多,而吃蛤蜊,需要掰開蛤蜊殼,吃裏麵的嫩肉……
  我們談得開心,吃得盡興,叫了一盤又一盤各式各樣做法的蛤蜊。
  “你怕不怕我沒錢付帳?”你突然笑著問我。
  “真的沒有嗎?我這裏有一些,不過不知道夠不夠。”
  “我沒想到我們這麽能吃,差少許的錢,但我不會要女人付帳。”
  你替我再要了一盤熗炒蛤蜊,囑咐我在那裏邊吃邊等,然後走出餐廳,來到三輪車旁。
  我透過玻璃窗望過去,你正將畫架取出,支在街邊。不久之後,有人側目,有人圍觀,有人竟上前與你說話。接著,我看見你開始畫畫,神情專注。
  待我吃完麵前的一盤蛤蜊,你回到我身邊。
  “你用畫畫賺錢?”我問你。
  “嗯。”你點點頭,“曾經有一段時間,我靠這個養活自己。”
  “現在呢?”
  “現在偶爾為之,比如出門用餐,帶的錢卻不夠之時。”你說。
  其實,那個時候,我是想問,你現在是做什麽工作,為什麽會一個人在這座海島,為什麽隻是在這裏不停地畫畫,想問你打算什麽時候離開,離開之後會去哪裏……
  雖然你曾贈我梔子花,我們曾手拉著手放走小船,曾在海邊漫步奔跑,你還請我吃了一頓飽飽的海鮮大餐。
  但,我對你卻一無所知。
  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心中有千百個問題想問你,可是,每次,你卻巧妙掩飾,避而不答。
  我更想告訴你,我是誰,我為什麽來這裏,我之前有多麽的煩惱與不快。
  可是,你卻從不過問。
  你不問,又叫我怎麽告訴你?
  如果,我們還有相逢的機會,請你記得,一定要問我,問我的姓名,問我住在哪裏,在幹什麽,你還可以問我,我為何這般思念你。
  記得,一定!
  簡樂二00三六月十八日我將信裝好,依次序放在第九十七封信後麵。
  而後,躺在床上,輾轉反側。
  我因何惱怒林文夕呢?
  其實,我也知道,林文夕並不是故意的,發生這種事,他也不想。我惱怒他,大概因為今天在餐廳的情形,讓我憶起一年前,憶起去年今天,同樣有一個男人請我吃飯,同樣沒有錢付帳。
  今天,如果是櫻花男人在我身畔,他會不會依舊在餐廳外賣畫,賺足飯錢結帳?
  “我不會要女人付帳。”他曾說。
  “好夢。”我對著麵前的漆黑說,仿佛真有一個人,掩映在黑暗中般。
  唐心光臨我的蝸居,為我帶來約稿函與雜誌樣刊,那是一本《WOMEN》雜誌。
  《WOMEN》雜誌我曾在報攤上買過,也曾經向其編輯信箱投過稿,隻不過那些稿件,都如石沉大海。
  “我以為你隻是隨便說說。”我接過約稿函,仔細看了一遍,主要內容是欄目的設置,每個欄目的稿件要求與一些客套話。
  “我從來不會隨便說說。”唐心說,“我真心希望你為我們雜誌寫稿。”
  “謝謝你。”
  “我們是互利,不是嗎?”
  卓可欣在這個時候回到家裏,看見唐心,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擁抱。
  她自昨天起,就異常開心,行為誇張。
  唐心在她的一抱之下,愣了半晌才回過神來,此刻,卓可欣已經放下公文包跑進衛生間,開始進行泡沫潔麵運動。
  一到家就潔麵,這是她的習慣。
  她曾說過,“上班、出門穿職業裝化淡妝,是對客人及朋友的尊重,回到家裏,就不用讓身體受罪了。”
  所以,她每次下班回來,最重要的事莫過於踢掉高跟鞋、洗臉、更換職業套裝。
  “在家裏,你是不是也應該尊重一下我。”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正在沙發上看書。
  “我們早就合二為一了,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談不上尊重與否。”
  這丫頭,損起人來厲害,但偶爾說幾句甜言蜜語,也著實讓人感動到不與她計較。這一年來,我們從剛步入職場的惶恐不安,到如今的得心應手,彼此間分享工作、生活的點滴,也算是相依為命。
  合租公寓,能找到如此合拍的朋友,是我的榮幸。
  “她是怎麽了,好像特別開心。”唐心問我。
  “也許是遇到讓她心儀的男人。”我想起卓可欣昨夜告訴我的那個客戶。
  “哦?她也遇上了?”
  唐心的話裏,有個“也”字。
  “你難道也……?”
  “沒,沒有。”未等我說完,她慌忙答道,稍頓一會兒,對我說,“過段時間,要真有可能再告訴你。”
  話畢,唐心微微一笑,臉上盡是嬌羞。
  也許,她的戀情還未確定,所以並不打算公開。
  回想以往讀書時,宿舍裏的姐妹都積極分享自己的戀愛經驗,從剛被人追求或剛開始暗戀,直到確定關係後的點點滴滴,甚至連第一次接吻的細節都不放過。
  在感情方麵也隻是懵懂的我們,甚至試圖通過接吻來辨別男人。
  “第一次接吻時,就索要濕吻的男人,一定閱人無數,是花心大少。”睡在我上鋪的郭純如經驗老到地說。其實,在她說這句話的時候,也隻不過談了一場戀愛。
  那個時候,我真信了她。
  是以,當祁凡第一次吻我,猶如蜻蜓點水時,我在心裏偷笑。我以為我找到可以依靠一生的男人,誰知最後,感情仍是無疾而終。
  用接吻的方式,來判斷一個男人是否值得托付,是幼稚而可笑的。
  彼時,當我們在宿舍裏交流心得體會時,唐心總是沉默的,所以我並不清楚她的戀愛史。
  甚至連她在大學裏是否戀愛過,我都不知。
  “你怎麽樣?自從與祁凡分手後,有沒有再交新男友?”唐心問我。
  祁凡,這是一年以來,我第一次聽到有人再叫他的名字,隻不過,這個名字在我的心裏,已經泛不起任何漣漪。
  “暫時沒有。”
  “怎麽沒有?”卓可欣一臉泡沫從衛生間竄出來,她原來一直豎著耳朵聽我們談話,“那個藏在信件裏的男人不就是?隻不過你們隔著時間與空間在戀愛。”
  我已經習慣卓可欣凡事糗我,所以隻是狠狠瞪了她一眼。
  卓可欣雙手按摩著臉部,向我吐了吐舌頭,不以為意。
  “藏在信件裏的男人?隔著時空?”唐心顯然不明白卓可欣在說什麽。
  “就是……就是……”卓可欣想了半晌,也不知如何向唐心解釋。
  是啊,櫻花男人,我對你的思念,以及思念你的方式,又如何能三言兩語向外人說清?
  “算了,說說你吧,我早就猜到你心儀的對象是誰了。”卓可欣臉上的泡沫已幹,但她仍然努力地揉搓著。
  唐心隻是笑了笑,並不作回應。
  “是那個幫你找同伴要名片的男人,對不對?”未等唐心答複,卓可欣接著道,“其實那天你回餐吧後,我從你的神情已經看出來,你與那個男人會有發展。”
  “何況,我見到那男人的背影,高高大大,一身白衣白褲,很有型。”頓了頓,她再說。
  白衣白褲?我突然想起記憶深處的那個身影。
  而後我搖搖頭,將那個身影揮開去,怎麽可能有這麽巧的事。一定是我太思念他的緣故,所以才會以為任何一名穿白衣的男子都會是他。
  如果世間真有那麽巧的事,為什麽遭遇他的不是我,而是唐心?
  雖然寫愛情小說時,我經常用到這樣的巧合:女主角湊巧在下班時遇到男主角,湊巧在外出遊玩時又遇見他,見多了,以為那是一種緣份。
  遭遇愛情的我們,總是那麽輕易的相信天賜良緣。
  當我們愛上一個人,一年遇見一次,也會認為有緣;而對一個人沒有感覺,即便一天見上一千次,也覺無份。
  人生的相識相遇,哪來那麽多巧合,我們所希冀的緣份,隻不過是有心人製造出來的東西,它隨愛情而至,亦因脫離愛情而失。
  等了許久,唐心仍是未作回應,也許是真的不願提起。
  “你怎麽像是先知?”我替唐心解圍。
  “No,不是先知,是直覺,女人的直覺。”
  我從不認為卓可欣擁有所謂女人的直覺,一向大大咧咧的她,能將自己的感情理順,就已經功德無量。
  許久之後,我再回想這天的情形,如果我沒有替唐心解圍,如果我任由卓可欣憑著她的直覺咄咄逼人詢問下去,那麽我的人生,會不會有所不同。
  另一個男人的人生,會不會也因此而改變。
  然而,人生是不可被假設的。
  送走唐心,已經是夜晚,街邊的路燈早已點亮。
  “不,不是這樣的。”我聽見一個小男孩清脆的聲音。
  “那是怎樣?”小女孩細嫩的聲音。
  “唉!算了,你太笨了,讓我來教你吧。”
  我停下腳步,側過身去,好奇打量街邊玩耍的一對小孩。混身髒兮兮的小男孩正握著穿公主裙的小女孩的雙手,教她做一個手勢,可是,女孩的手總是不聽使喚,做不到位。
  過了半晌,小男孩泄氣地甩了甩手。
  “你還真不是一般的笨耶。”
  小女孩有些委屈,眼裏泛淚,看樣子馬上要哭出來。
  “算了,我再做一遍給你看,你要認真一點學。”看見小女孩快要被他罵哭了,小男孩的語氣明顯軟下來。
  小男孩兩手交叉,手背向外,左手大拇指緊扣右手大拇指,然後輕輕地,有節奏地揮動其餘八根手指,於是,一隻小海鷗的影子映在牆上。
  我驀得一驚,那是我久違的海鷗。
  “很簡單的,你再來。”男孩示意完畢,斜睨著小女孩說。
  小女孩笨拙地學著,卻仍是不得其法。
  “來,姐姐教你。”也許是因為這隻海鷗,也許是因為他們讓我想起一些往事,我突然走過去,手把手教小女孩怎樣做那樣的手勢。
  不久之後,牆上映出三隻海鷗,一隻大的,兩隻小的。
  “姐姐,你怎麽也會做?”小女孩細聲細氣地問。
  “是一個大哥哥教我的。”我笑著說。
  我坐在書桌前,將台燈擰開,側麵對著牆,再一次雙手交叉,做著那個熟悉的手勢。轉過頭去,牆上已經出現一隻海鷗。
  其實這個手勢如此簡單,怎麽會總是學不會?
  這句問話,我是問街邊穿公主裙的小女孩,也是問一年前的自己。
  我攤開信紙,在紙上寫信。
  Cherryblossomman:還記得屬於我們的海鷗麽?
  那天早晨,我一早就來到那片海灘。彼時,海灘上依舊隻有你一個人,隻不過這次,你沒有站在畫架前,而是試圖將一隻小木船從近海的沙灘上推進海裏。
  “讓我來幫你。”我跑過沙灘,來到近海處,話未說完,已經開始行動。
  我們合力將小木船推進海裏,纜繩的一端,係在一塊礁石上。船隨著海浪,起起伏伏,你回過身,從你置放畫具的地方,拿出畫筆與畫夾,還有一袋幹糧與飲用水。
  “你從哪裏找來的小船。”我問你。
  “這是我的船,昨天晚上從附近漁民那裏買的。”你繞去礁石那一邊,跨上去。
  “你打算坐在船上畫畫?”我跟在你身後問。
  “嗯,畫海島的全景。”你來到那塊係著纜繩的礁石上,蹲下身子拖著纜繩,將小船拉近,然後把畫具與裝著食物的包放進船身。
  “我記得你曾說過,你不會遊泳。”你皺了皺眉說。
  這樣說,是不是表示你考慮過提出邀請,請我與你一道出海?
  “你會嗎?”我問。
  你點點頭。
  “那麽,我也會。”我立即說。
  其實,我並不會遊泳。我不知那個時候為何要那樣說。也許,我還未從一段已逝的戀情中真正的走出,隻覺得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一切聽天由命;更或者是,在潛意識裏,我已經把你當作值得依靠的人,認為隻要你會遊泳,我也就是安全的。
  我以為,就算我落入水中,你也會救我,甚至不顧性命。
  那天,從清晨到下午,我坐在你的身旁,看你描著遠方的景色。
  小船隨著海浪起伏,而你卻定力十足,仿佛並未受到影響。
  那麽近距離又那麽長時間地打量你,這是第一次,我注視著你長長的睫毛、閃爍而明亮的雙眸、高挺的鼻子、畫畫時專注的神情……
  你是在畫畫,而我,又何嚐不是?
  隻不過,我的畫布是我的心,而被我畫在畫布上的,是你。
  當你畫完畫,收拾好畫具,正巧一群海鷗點水而過。
  “海鷗,你看。”我驚喜地大叫。
  “那是紅嘴鷗。”你好像什麽都懂。
  “可惜,這些東西都是稍縱即逝的,不能總帶在身邊。”我望著海鷗越飛越遠,遺憾地說。其實,我是感歎這海鷗,又何嚐不是感歎你,感歎我們的相識。
  萍水相逢,也許注定要匆匆別離。
  回到岸上,已近黃昏,太陽將我們細長的影子,投在沙灘上。
  “是不是想將海鷗永遠帶到身邊?”你還記得我那聲感歎。
  我點頭。
  於是,你與今夜我所見到的那名小男孩一樣,雙手交叉,手背向外,左手大拇指緊扣右手大拇指,然後輕輕地,有節奏地揮動其餘八根手指。
  我望著你,你卻對我說,“不要看我,你看沙灘上。”
  沙灘上現出一隻海鷗的影子,飛舞著翅膀,卻無法飛向遠方。那是你為我留住的海鷗。我也學著你的姿勢,揮動雙手,可是,卻沒有那麽曼妙的姿態。
  “不是這樣。”你握住我的手,輕輕將我每隻手除大拇指外的四根手指合攏,你笑著說,“是這樣,你方才那個樣子,像是淋了雨,掉了毛的海鷗。”
  我終於做得像模像樣起來,隻是,太陽在這個時候,漸漸西落,沙灘上,我們的影子也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模糊,同著與我們相伴的海鷗,隱了去。
  “你以後若要出海,可以用那隻小船。”你望著那隻係在礁石上,隨著海浪飄浮的小船說。
  “如果這隻船是粉紅色,那該多好。”我感歎。
  “粉紅色的船,看上去多麽奇怪。”你笑道。
  “粉紅色,是我的裙子的顏色,也是櫻花的顏色。”頓了頓,我道,“最好在那隻船上,還能開滿櫻花。”
  其實那個時候,我隻是隨口說說,粉紅色的小船,如果真的被我看見,我也會覺得好笑。
  簡樂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寫完信,我開始為唐心的雜誌寫稿,仔細研究完約稿函,我要投稿的欄目是愛情之旅。
  在愛情的旅途上,也許我們都隻是彼此的旅伴,有的人,可以相伴完成整個旅途,有的人,卻隻能在觀賞完同一個景點之後,匆匆而別。
  淩晨四點,我完成了將要投稿的短篇小說,直到最後,才將小說的題目,規規矩矩寫在稿紙的正上方——《櫻花七日》。
  小說中,女主人公與男主人公在一座海島相逢,他們一起度過難忘的七天。
  這七天,是屬於他們的愛情之旅。
  在題記裏,我寫道:一朵櫻花,從盛開至凋零,不過短短七日。所以在日本有一民諺說:“櫻花七日”。愛櫻花之人,是愛她花期的短暫。短短七日,開盡嫣然,這種美因迅忽而生,從而使人回味悠長。
  放下筆,我卻了無睡意,在台燈照射下,交叉雙手,仍舊做著那個手勢。
  海鷗在牆上飛翔,卻又是那麽的孤單,我伸出手去,想撫摸它一番,可牆上舞動的海鷗身影,在我伸出手去的那一瞬間消失無蹤。
  它離我那麽近,讓我隨時可以觀睹。
  可是,它又離我那麽遠,讓我無法觸碰。
  記憶中的櫻花男人,不正如他送給我的與我相伴的海鷗,雖然與我如影隨行,但我卻是摸不著的,即便時時刻刻可以與我相伴,但這種相伴,卻是我一個人吃力地召喚。
  最終,我得到的,不過是一個影子。
  我打開鐵盒子,裏麵躺著九十九封信。是的,我能確定是九十九封信,但我還是從第一封開始數起,一直數到最後一封。
  再蓋上蓋子時,我在心裏提醒自己,明天寫下的,會是第一百封。
  一百封信,一年的思念,也許一切都該做個了結。
  下班之前,我打電話給唐心,告訴她我已經寫好稿子,詢問是否給她送過去。
  “我現在不方便,不如你發電子郵件給我。”她對我說。
  “是手寫稿,我去郵局寄給你,怎麽樣?”
  “好的。”
  約稿函上有唐心的辦公地址,是西區一棟出版大廈,據說那棟大廈裏,容納了許多大大小小的出版社與雜誌社。
  我趕在關門前來到附近的郵局,要了一個空白信封,將稿子對折整齊放進去,而後在地址一欄寫上:世紀大廈B座0811號《WOMEN》雜誌社第一編輯部。
  寄完信,拐進郵局邊一條小道,打算抄近路去車站,這個時候,聽見有人在我身後按喇叭,隨即一輛小車在我身側緩緩停下。
  我也駐了腳步,向一旁望去,是林文夕。
  怎麽又遇見他?不知為何,再次看見他,我會條件反射地伸出手去摸摸放在包包裏的銀行卡。
  “真是好巧。”他放低車窗,對我說。
  “是很巧。”我不知道我的笑容會不會不自然。
  “你去哪裏?”
  “回家。”
  “我剛好順路,送你一程?”
  本來我打算拒絕,但是上次已經拒絕過他一次,這一次再找理由回絕,痕跡過於明顯,何況,憑心而論,他並無過錯,就算真是害我損失一大筆錢,也是無心之失。
  “那就謝謝你了。”我道,然後繞過另一邊,打開車門,坐上副駕。
  “你怎麽會往這邊走?”我聽卓可欣說過,林文夕的寓所,應該在城南。
  “我去海邊。”
  “海邊。”我重複道,回憶起那一望無際的藍。
  “你有去過嗎?”林文夕問我。
  我搖了搖頭。從城東上高速公路駛去海邊,隻不過一小時的車程,但是,我卻從來沒有去過。
  “那片海灘的景色很美。”他說。
  “有那麽美嗎?”我任性地以為,隻有我在一年前見過的那片海灘是最美的,雖然,它被上島遊覽的遊客們摒棄,孤獨而殘舊地呆在海島的東邊,沒有人刻意打理,但,那卻是我的天堂。
  “如果不相信,可以一起去看看。”林文夕說。
  他這是在邀請我嗎?
  過了一會兒,未見我回答,他再道,“怎麽樣,有沒有興趣?”
  我並非沒有興趣,隻不過覺得周末的晚上,與一個不算太熟稔的男人單獨去海邊,有些不妥。
  可是,我亦不願太早回去完成給櫻花男人的一百封信。第一百封信,是完結,也有可能是新的開始,可繞在我心間揮之不去的,卻隻有淡淡的哀愁。
  “叫上可欣一起去吧。”我自以為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立刻掏出手機,撥電話給卓可欣。
  可是,電話撥通許久,彼端卻沒有回應。
  怎麽辦?答應了去,卻約不到卓可欣。
  這個時候,林文夕將車子停在路邊,叫我等等,一個人向街邊一家比薩店走去,不久之後,他拿著裝比薩的盒子重新回到車裏。
  “晚餐吃比薩怎麽樣?我本來就打電話預訂了,有你同行,於是自作主張多買了一個。”
  “當然可以。”我隻有笑著點頭。
  來到海邊,天已經暗下來,林文夕將車停在路旁,左手提起後座上的袋子,右手拿著裝比薩的盒子,引著我向海灘走去。
  袋子裏裝著食品與飲料,他從側麵的小袋子裏掏出一張桌布,將它鋪在沙灘上,然後將食物飲料拿出來,整整齊齊排放在桌布上。
  我正要坐下去,林文夕卻阻止了我。
  “怎麽了?”
  “用這個墊著。”他遞給我一張小塑膠紙,“近海水處的沙灘總有些潤濕,用塑膠紙隔著比較好。”
  隨後,他也拿出一張同樣大小的塑膠紙墊著坐下。
  “你一定餓壞了。”他把裝比薩的盒子打開,遞到我麵前。
  “如果是你一個人來,也是這樣在沙灘上攤開桌布,享用晚餐?”我好奇地問。
  “嗯。”
  “你好像對這裏很熟悉,經常來嗎?”看他攜帶的東西這麽齊全,已經可以推斷出,他在過去的一段日子裏,經常這樣。
  “平均下來,一個月總會有一次吧。”
  “都是晚上?”
  “對。”頓了頓,他回問我,“是不是覺得這樣有些奇怪。”
  “我的確這樣認為。”我吃著比薩,口齒不清地說。
  “不要隻顧著吃比薩,那樣會噎著。”他擰開一瓶罐裝飲料的蓋子,遞給我,而後目視前方,“你不覺得,麵對大海,整個人都會輕鬆許多?”
  “隻是這樣?”
  “對於我來說,這片海灘隻不過是舒緩壓力的地方,來這裏,也隻是為了接下來的日子裏能夠更好的工作。”他笑了笑道,“我的答案令你很失望吧。”
  “當一個人或一處景色能使你覺得放鬆,這表示,你其實是喜歡他的。”
  “是嗎?”他側過頭問我。
  “這是我的觀點。”我仰起頭,注視著夜空,一輪明月周圍,繁星點點。
  林文夕順著我的目光,向上望去。
  “月亮又由盈轉缺了。”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這首蘇東坡的《水調歌頭》,我最喜歡的其實是最後一句:但願人長久,千裏共嬋娟。
  此時此刻,在我所不知的另一個地方,會否有另一個男人,也在抬頭遠望?
  “下周,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官司要打。”林文夕突然說。
  “很難打嗎?”
  “不算有把握。”
  “可是,在可欣眼中,你卻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的司法界大英雄。”我並沒有誇張,私底下,卓可欣就是這樣形容林文夕的。
  “很多人都這樣認為。”
  “所以你才會需要一個人來這裏舒緩壓力,放鬆自己。”
  林文夕低頭笑了笑,然後問我,“你知道正義女神嗎?”
  “好像聽說過,但並不了解。”
  “她是古羅馬神話中的一位主管正義的女神,名字叫Justitia.傳說中,正義女神左手持天平,象征法律的公平公正;右手持長劍,象征法律的強製力;蒙著雙眼,象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眾生平等,應該很難吧。”我說。
  “的確很難,但隻要去努力,總會有那麽一天。”林文夕的語氣非常堅定。
  我注視著身側的這個男人,仿佛真看見他左手持天平,右手握長劍,如同正義之神現身。那一瞬間,受到他的感染,我也真的相信,眾生平等,不是沒有可能。
  我長時間地盯著他看,猛然察覺自己的失態,在意識到的那一刻,迅爾抬頭望向天邊,問他,“你說,正義女神拿的天平,會不會就是天上的天秤座?”
  “有可能。”
  “你知道天上哪一個星座是天秤座嗎?”
  “不知道,我沒鑽研過星座。”
  “我也沒有找到,不過我可以讓你擁有不用仰頭尋找的天秤座。”
  話落,我拾起身側的一根枯樹枝,就著月光,在沙灘上畫起來。天秤座,如果我沒有記錯,應該是由六顆星星組成,中間的四顆呈矩形排列。
  “送給你的天平。”我用樹枝指了指我的傑作,對身邊站著的林文夕說。
  “謝謝你,我很喜歡。”
  林文夕從我手裏接過樹枝,沿著我的筆跡,重新又畫了一遍。他的力道比我大,使得天平的輪廓變得更加清晰。可是,更加清晰又如何,終究是沙粒堆成的,風一吹,潮一漲,就煙消雲散,不知所終。
  Cherryblossomman:今夜,去了海邊,在這座城市呆了差不多一年,這是我第一次去看海。
  遲遲不去,是因為我害怕這片海灘的影像代替記憶深處的那片,害怕我會輕易將那片我們曾經相遇相識的海灘遺忘。
  而今夜,接受突來的邀請踏足前往,隻是因為我已經選擇了遺忘。
  一年前的我,也許從未想過那樣的一個相逢,會使一年後的自己如此矛盾又如此痛苦吧。
  那天,我們也曾在沙灘上畫畫。
  我記得你的畫很簡單,隻是一條筆直的線。我問你那是什麽。你對我說你畫的是海,而那條線就是海天相隔的地方。
  “太簡單了。”我說。
  “你看遠處,深藍色大海與淺藍色的天,不就是這麽簡單。”你說。
  我望過去,果真如此。
  “這幅畫送給你。”
  “可是,這幅畫我卻帶不走,而且,潮漲潮落,風來風往,也許很快就沒了。”
  “改天,我再送你一幅能帶走,永遠不會消失的畫。”你安慰我說。
  “我要你前幾天畫的那幅。”我說。
  “好。”你微微頷首。
  那個時候,我與你都錯誤的以為,我們的相聚,擁有無數個明天,無數個明天的明天,多到可以讓你承諾改天送我一幅畫。
  我們並不知道,改天,對於我們來說,是多麽的奢侈。
  “看看你畫的什麽?”你走過海灘的另一邊。
  我想畫的是一男一女的兩個人,他們手拉著手,麵向大海而立。可是,因為我的水平實在不怎麽高,那兩個人,隻能說勉強像人罷了。
  “你看出來我畫的是什麽嗎?”我的畫,連我自己也覺得好笑。
  你沒有回答我,注視眼前那幅畫作片刻後,握住我的手,帶著我繞過麵前盛著我的畫的沙灘,來到海邊。我們十指交叉相握,是那麽的密不可分,那一刻,麵對卷起千層雪的海浪,我隻聽見我的心跳聲。
  “你的畫,是這樣嗎?”就這樣靜靜站了許久後,你問我。
  我側過頭去,注視著你的眼眸,在那裏仿佛看見了自己,然後,我點點頭。
  你同樣注視著我,忽然,你埋下頭,給了我深深的一個吻,一陣失措之後,我開始迎合你的唇,我甚至忘了我那失去的初戀,然而,也是那一刻,我像是猛然驚覺般,又推開了你。
  其實,我並不想推開你,我……
  該如何讓你明白呢?
  我害怕你的吻,隻是一個吻而已,沒有其它的含義。畢竟,我們才相識七天,你從沒說過你愛我,甚至連“喜歡”二字,都未曾說過。
  那麽,我該如此定義你給我的那個吻?隻是一時的衝動嗎?
  那一天接下來的時間裏,我們都是沉默的。
  離別之時,我下定決心,明天,一定要問清楚,你的吻,究竟代表什麽,是衝動、是濫情還是代表你對我的愛?雖然那時,我並沒有如現今般強烈的渴望是後者。
  你呢?離別的前夕你在想什麽?為何你也沉默著?
  回過身,我看見你的背影,正從另一個方向離去,白色的衣衫與烏黑的頭發,在海風中微微飛揚。
  那是我見你的最後一麵。
  夜裏,我在旅館裏接到唐心打來的電話,直至此刻,離別的鍾聲,正式叩響。
  第二天清晨,在那片海灘上,沒有你的身影,時光匆匆,我隻能選擇留下寫有聯係方式的小紙片給你。
  我用石塊壓的那張紙片,你有看見嗎,就在我所畫的小人那裏。如果你有看見,為何一直到畢業離校,我都沒有接到你的電話?
  你應該沒看見吧!
  這樣想,我的心會好受些,也隻有這樣想,我的思念才有價值。
  而現今,我的猜測不重要了,你的答案也不重要了,一切都該完結,不是嗎?
  我應該放棄無止盡的思念,隻因這一生一世,我也許再也無法遇見你。
  可是,如果我還有問你一個問題的機會,我還是會問你,那個吻究竟代表什麽?
  PS:這是我寫給你的最後一封信。
  最後一封,我希望是。
  簡樂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剛寫完信,就聽見門外有鑰匙響動,而後,門被打開,卓可欣高呼一聲“我回來了”出現在我麵前,渾身上下,都透著興奮。
  “這麽晚才回來?”我看了她一眼,低下頭去為第一百封信寫上編號。
  “玩得高興,就多玩了一會兒。”卓可欣湊上前來,看見我的信,“這麽快就滿一百封了?”
  “這是第一百封,也是最後一封。”
  “不打算再發瘋了?”她一直認為,我這樣寫信是發瘋。
  我不理她,將信裝進鐵盒裏,然後走至床邊,彎下身子,將鐵盒放下去。
  “看來真是不打算寫了,居然已經深藏在床底了。”卓可欣抱臂斜靠在牆上,說著說著,忽然噗哧一笑,“你不覺得把東西裝進放餅幹的鐵盒裏藏在床下麵,是上了年紀的老奶奶才做的事。”
  我瞪了她一眼,自顧著躺上床,翻過身去睡覺。
  “怎麽了,不要不理我嘛。”她走過床的另一側,像小孩撒嬌似的搖動我的手臂。
  “究竟誰不理誰?打電話給你,你也不接。”我被她搖晃得受不了,隻有睜開眼。
  “我怎麽會不接你的電話?”
  “你自己看手機。”
  卓可欣為了證明自己無辜,迅速從包包裏拿出手機,翻看一番後吐了吐舌頭。
  “對不起,我把手機響鈴調成了震動,所以不知道,你找我有什麽事?”
  我於是告訴她,我與林文夕一起去海灘的事。
  “原本一切還好,誰知回來的時候,我竟在他的車上睡著了。”
  “能在一個男人的車上安然入睡,應該是他能給你安全感吧。”卓可欣咧嘴一笑,“至少你深信他的為人,認為他絕對不會性侵犯你。”
  “如果讓你前一天晚上通宵寫稿,我估計把你扔進垃圾堆裏,你也能夢周公。”我沒好氣地說。
  “你會不會是為了林文夕,才決定將第一百封信作為絕唱?”
  “怎麽會?”
  “怎麽不會,林文夕也是很有魅力的男人,你不知道在我們那層樓裏,有多少女孩子為他著迷。”
  “每個人的欣賞角度不同,不可能所有女孩子都愛上同一個男人。”不可否認,林文夕的確有他的魅力,在他告訴我Justitia的那一瞬間,我幾乎也為他著迷。
  “難道你們去海邊,隻是吃東西?”
  “還能幹什麽?”
  “海邊是浪漫的,卻被兩個無趣的人糟蹋。”她像是為那片海灘打抱不平。
  “下個周,你們事務所是不是有一場重要的官司要打?”
  “對,你怎麽知道。”
  “林文夕告訴我的。”
  “那個官司的確麻煩,不過,隻要有林文夕,什麽都不成問題。”
  “如此信任他?”
  “不隻是我,我們事務所的所有同事都非常信任他,再棘手的官司,隻要他出馬,立刻能擺平。”一提到林文夕在工作方麵的業績,卓可欣滿臉都是驕傲,說到“擺平”二字,不僅手一揮,配合好動作,連音調也高了八度。
  她的驕傲,是因為有這樣一位同事,有這樣一位上司吧!
  可以料到,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同事,都如她這般,將林文夕當成神,認為他們自己無法解決的疑難雜症,隻要林文夕一出手,立刻迎刃而解。
  卻不知,神在雲端,卻是寂寞的。
  他隻有等到周末,一個人去海灘,舒解壓力。
  “在想什麽?”卓可欣搖了搖我的身子。
  “沒什麽,隻是覺得你們的信任對林文夕或許是一種壓力。”
  “會嗎?”她略作思索,而後裝作不解的樣子問我,“咦?你怎麽突然如此關心他?”
  “你又想到哪裏去了,朋友之間也可以互相關心。”
  “什麽時候你們成了朋友?之前你不是很討厭他?”
  “當律師的,一定要這樣咄咄逼人,將人問得啞口無言才罷休?”我一時不知如何回答,唯有使出殺手鐧。以往每每使出這一招,卓可欣就會向我道歉。
  “看來林文夕對你不是這樣。”死丫頭這次並不乖乖就範。
  細細想來,私底下的林文夕,的確不會在與人爭辯時,使出律師的看家本領,把人逼向死角。
  也許這應了一句俗話,滿罐水不蕩,半罐水連蕩直蕩。
  卓可欣就是半罐子。
  我閉上眼睛,裝作很生氣,不去理她。
  “小氣鬼,又生氣啦。”卓可欣小聲咕噥道,過了半晌,見我還不理她,於是撲到我身上,抱著我道,“起來,陪我說話嘛,我把林文夕往你身上推,還不是想讓你早點忘了藏在信件裏的男人。”
  “我也是為你好,那個男人對你來說,是鏡花水月,可林文夕不是。”
  原來,就連卓可欣也知道,櫻花男人對我來說,隻是一個縹緲的影子,可見,我決定用第一百封信作為思念的終結,是多麽的明智。
  “你對林文夕,可以由討厭變為關心,如若還有機會相處下去,說不定會發展為更深層次的關係。”卓可欣見我沒反應,接著道。
  “忘記一個人,並不一定要用愛上另一個人作為代價。”我終於睜開眼。
  “可那卻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當年你還不是因為愛上那個男人而迅速忘掉初戀男友?”卓可欣脫掉鞋子,睡在我身邊,“今夜我跟你睡吧。”
  “難道不洗澡。”
  “一會兒再去,先跟你聊聊。”她麵朝天花板,雙手枕頭,“你說,你與林文夕究竟有沒有可能。”
  “戀愛好像是兩個人的事吧,我說有沒有可能,都是空談。”好比我對櫻花男人,我用一年的時間去思念他,去記住與他相處的點點滴滴,可是,那叫戀愛嗎?
  “我搭過林文夕的順風車許多次,他從未邀請我與他一起去海邊,而且據我所知,我們事務所的所有女性,都沒有得到過垂青。由此可知,他對你並不是沒有好感。”
  “隨緣吧。”我輕歎一聲道。
  閉上眼睛,我卻看見穿白襯衣的櫻花男人與著黑西服戴金邊眼鏡的林文夕同時向我走來,接著,那個白色的身影轉身離去,而林文夕卻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簡樂。”在我快要睡著之時,我聽見卓可欣叫我的名字。
  “什麽事。”
  “你真的隻用了七天的時間,就愛上那個男人?”
  “當時不能確定,事過境遷才知道,原來我早就愛上他。用一句詞來說,應該是‘當時隻道是尋常’。”
  “當時隻道是尋常?”卓可欣顯然聽不明白文縐縐的句子。
  “這是納蘭容若悼亡詞裏的一句,他追憶與亡妻相處的件件小事,最後才明白,當時以為的尋常小事,原來是這般刻骨銘心。”
  當時隻道是尋常,我完全可以借用這句話來感歎。
  因為,我也是在與櫻花男人分別以後,才發現,彼時彼刻,我應該可以多了解他一些。
  若非當時以為那隻是一個尋常的相逢,我又怎會不告而別?
  固然是唐心的電話促使我著急離開海島,但換作今天的我,一定會在那片海灘上等到他,親口與他道別後再回學校。
  就算那個電話的內容是真的,我的畢業證真有問題,我相信,遲一點回去,也是能夠解決的。
  一切的一切,隻因當時的我並不明白,失去他的行蹤,對我的影響,會如此深重。
  現在的心情,有懷念,有惆悵,更多的卻是追悔。
  原本,我能夠不與他失去聯係。
  原本,我不必在此時感歎,當時隻道是尋常。
  迷糊間,聽見卓可欣在我耳邊感歎,“當時隻道是尋常,那我們都要在當時就珍惜,而不是事後去感歎。愛情啊愛情,真是可愛又惱人的玩意。”

  第二章 那麽近又那麽遙遠的距離
  “我看了你的《櫻花七日》。”這天上午,唐心到我們公司所在的大廈辦事時,對我說。
  “你覺得怎麽樣?能不能刊用?”
  “我很喜歡,但是能否刊用,還要等主編審核,過幾天才知道結果。”
  “可能性大嗎?”我滿懷期待地問。
  “如果是以前的主編,應該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但最近我們換了新主編,新人新作風,他的口味我並不清楚。”她據實回答。
  “上帝保佑。”我雙手合攏,閉上雙眼,作虔誠狀。
  我是典型的臨時抱拂腳,平日,我是不信上帝的。
  這世間,應該沒有上帝吧,如果有,那也應該是鐵石心腸的上帝,否則,怎忍心看著天下間為愛而苦的悲情男女,卻無動於衷?
  唐心還有事要辦,匆匆與我道別,在走進電梯前,她問我,“這篇小說,如果讓你接著寫下去,男主角與女主角最後能相逢嗎?”
  “也許能,也許不能,緣份的事,誰都說不清楚。”
  能否相逢,也許真要問不知是否存在於世的上帝吧。
  “你看你的故事編得多好,雖然在閱讀過程中,我一直提醒自己,這篇小說純屬虛構,但還是禁不住陷進去,以為真有那麽一對男女生活在我的周遭。”
  我微微一笑,不作回應。
  我能回答什麽?難道告訴她,故事不是編出來的,裏麵的女主角,正站在你對麵,方才,還懷著複雜的心情,給了你一個微笑?
  唐心以為我的沉默,是因為仍舊擔心稿子能不能發,在電梯門關上的一瞬間,她給了我一個臨別前的安慰,“不要太緊張,就算不行被退稿,還能再寫再投,我相信你的能力。”
  唐心不懂,我緊張的並不是稿子能否發表,而是這篇稿子能否發表。
  曾經的我,投稿無數次,也被退稿無數次,沒有一次,像今天這般緊張,這般在乎。
  我多麽期望這篇寫有我與櫻花男人故事的小說可以發表!
  茫茫人海中,我想與他再一次巧遇,卻害怕我們的緣份不夠,但這篇小說若能發表在發行量極大的《WOMEN》雜誌上,情況就會不同。
  也許某天,他會在無意間翻到。
  隻要他能看見,就一定知道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是誰,隻要他想見我,向雜誌社打聽我的聯係方式,絕對不是難事。
  來到窗前,目送唐心在樓下乘計程車遠去,我抬頭望向蔚藍的天。
  這同一片天空下的那個男人,會明白我的苦心嗎?
  中午,我在快餐廳吃完盒飯,順便去書報攤看看有沒有新的雜誌。
  因為來過太多次,公司樓下賣報刊的男孩子已經認識我了。
  如果我沒記錯,男孩子名叫石開,是T大大三的學生。
  聽公司的同事說,他父母早亡,靠奶奶守著這個報攤將他養大,供他讀大學。正因為如此,所以當別的男生在打電腦遊戲,在校園裏風花雪夜之時,他卻坐在這裏替奶奶看著報攤。
  “你常看的幾種雜誌,新一期都還未到。”他記得我經常購買的是哪幾種雜誌。
  “哦?”
  “隨便看看其它的雜誌吧,說不定也有你想要的。”
  我在報攤前呆了幾分鍾,翻看幾本雜誌的目錄,卻發現這些雜誌裏,都沒有適合我投稿的欄目。
  離開之時,不免有些失望。
  “這是一本雜誌的試刊號,送給你。”石開突然叫住我。
  我轉過身去,看見他從一遝周刊下取出一本裝禎精美的雜誌,名字叫《WE》。他將贈送的試刊號藏得那麽深,應該是專門為我留的吧。
  “這怎麽好意思。”我接過雜誌,卻還是要客套一番。
  “你買雜誌通常不讓找零,應該是我們不好意思才對。”他很有誠意地說。
  看他這樣,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以往不讓他找零的,隻是是一毛、兩毛的小數字,充其量,也不過幾元錢。
  不過,有人向我道謝,心裏還是美美的。
  這句道謝的話,應該讓卓可欣聽見才好,看她以後還會不會說我小氣、吝嗇、斤斤計較,平日裏,我隻是節約而已。
  回公司的路上,我邊走邊翻看贈閱的《WE》雜誌,第一感覺就是,這本雜誌氣質不俗,從封麵設計到內容的排版,都顯得落落大方,不輸給任何一本國際知名刊物。
  如果日後,我能出版自己的小說,請這位能人設計封麵,應該是不錯的主意。
  我於是好奇想知道雜誌的藝術總監是誰。
  翻到目錄頁一看,藝術總監後麵,寫著“倪天行”三個字。
  倪天行,逆天而行,這個名字很有趣。
  覺得名字有趣之餘,也覺得自己有趣,我憑什麽認為某天可以出版自己的小說?如今,就連投稿給雜誌社,也會遭遇退稿。
  癡心妄想一番,就算日後能出版,人家作為雜誌社的藝術總監,何來時間為一位名不見經傳的作者設計封麵。
  自嘲的同時,目光往下掃去,發現《WE》雜誌的辦公地址,居然與唐心的雜誌社在同一座大廈裏。當然,這並不算巧合,因為那座世紀大廈本就是出版社與雜誌社的聚點,使我訝異的是,《WE》雜誌社與《WOMEN》雜誌社,是在同一樓層。
  真是好巧!我在心裏歎道。
  回到公司,我撥電話給唐心。
  “你應該知道新創刊的《WE》雜誌吧。”我問她。
  唐心愣了片刻,才道,“知道,他們與我們在同一樓層辦公。”
  “我方才去買雜誌,看見這本雜誌的辦公地址與你們雜誌社地址隻是房間號不同,覺得真湊巧,於是撥電話告訴你。”我隨手翻了幾頁雜誌,接著說,“這本雜誌看上去很有品味。”
  “你也覺得不錯?”
  “嗯,不知他們的藝術總監是何方神聖。”
  “也是一個頭,一雙手,一雙腳,不會是三頭六臂。”
  “你們在同一層樓辦公,進進出出有沒有遇見過?”不知為何,我居然有些好奇。
  “嗯……有遇見過吧。”
  “他看上去應該不錯吧。”我覺得能主導設計出如此精美雜誌的人,一定是位風度翩翩的男士。
  “嗯……還可以吧。”頓了一會兒,唐心道,“不能跟你聊了,我要去複印稿子。”
  結束電話後,我利用中午的空閑,仔細閱讀《WE》。
  那個時候,我並沒有多想,為何唐心說話時會吞吞吐吐,亦認為,倪天行隻是《WE》雜誌的藝術總監,僅此而已。
  可是,就算我是先知先覺,就算我心思縝密,又能改變什麽?
  林文夕代理的官司勝訴,他們律師事務所的同事決定周末在木木餐廳為他慶功。
  “你也去吧。”卓可欣邀請我。
  “我又不是你們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一會兒你代我祝賀他就行了。”我坐在書桌前,在紙上為小說裏的男女主角取名字。
  “我可不幫你當傳話筒,一會兒他過來,你親自對他說吧。”
  “他會過來?”我抬起頭。
  “嗯。不過,你別誤會。”卓可欣可惡地說,“他不是來看你,而是特的來接本小姐。”
  “哼。”我冷哼一聲,繼續埋下頭去在紙上寫各式各樣的名字。
  方才,卓可欣的確說中了,我差一點就以為林文夕是為了邀請我而來。為什麽會如此以為?大概與卓可欣前段時間總是念叨林文夕有關。
  她說他對我有意,使我錯以為他真有那麽一點點喜歡我。
  這樣的猜測,讓我沾沾自喜。
  這應該是女人的虛榮吧!
  隻要是女人,被她認為風度條件都還過得去的男士愛上,都會有小小的自得。而這樣的自得,足以使她忘記那位男士也許並沒有那麽好,甚至使她原諒曾經的他使她花掉一大筆冤枉錢。
  我回過神來,發現紙上本應寫有男主角名稱的位置,居然被我寫上“林文夕”三個字。
  這讓我心驚,趁一旁站著的卓可欣沒有注意,我迅速將那三個字塗抹掉,漸漸的,我看見“林文夕”三個字,消逝在黑色的墨跡中。
  也許,這三個字本來就不應該出現。
  五點整,門被叩響,沒有早一分,沒有遲一秒,林文夕準時到達。
  他今天身穿一件白色襯衣,這樣的裝扮,讓我感到熟悉。
  卓可欣本已打扮妥當,臨出門時,卻說身上穿的衣服太素,不襯今天的氣氛,要去換掉。她走進臥室,將門關上,剩下我與林文夕在客廳裏。
  “祝賀你。”我說。
  “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
  “為何謝我?”
  “謝謝你送我的那座天平,有它,才有公正。”
  “可惜,那座天平是畫在海灘上的,一轉眼,就沒了。”這個時候,我想起櫻花男人送我的海天一線,那幅畫,同樣也是畫在海灘上的。
  而他承諾要送我的永不消逝的畫作,我卻沒有機會再看見了。
  “希望有一天,我們能找到天上的天秤座,那會是真正的永恒。”林文夕說。
  接下來是短時間的沉默,而後他道,“今天的聚餐,希望你也能去。”
  這是誠意的邀請,還是尷尬時刻的客套話,我試圖從他的神情裏尋找答案,但他一如故往的模樣,讓我不知如何判別。
  “我去不太好吧,這次是你們的同事為你慶功。”
  “其實隻是借官司打贏的名目聚餐而已,每個同事都可以帶家屬,你就當自己是家屬好了。”話落,他仿佛察覺到話裏的不妥,立刻跟了一句,“可欣的家屬。”
  “對呀,我的家屬,一起去吧。”卓可欣換了粉紅色的雪紡裙開門出來,邊說邊把我推進臥室裏,“快點去換衣服。”
  他們在外麵候著我換衣梳妝,盛情之下,若我再說不去,顯得有些矯情。
  隨手從衣櫃裏取出一條裙子,換上身,才憶起,這條白色長裙,是那日櫻花男人載我去海邊餐廳用餐時,我穿在身上的。
  彼時彼刻,我穿著這條白色長裙,坐在三輪車的後拖車上,看著同樣一身白的他。一瞬間,那個騎在三輪車上白襯衣被風股得脹脹的身影,又浮現在我腦海裏,那種想擁抱他的感覺,再一次湧上心頭。
  對著鏡子,我打算換下裙子,將要撩起裙擺時,又突然住了手。
  不是說好了盡量不去回憶了嗎?那麽還在意什麽呢?
  打開臥室門出去的一刹那,我對床底的那個鐵盒子輕輕道了一聲:再見。
  木木餐廳位於郊區,因為相隔較遠,又不是主幹線,如果坐公車從我們家過去,至少要換乘三次。卓可欣是他們事務所裏,唯一一位沒有私家車的人,是以,由一向照顧屬下的林文夕接送,也就順理成章。
  餐廳如其名,是由巨大的圓木砌成,從外表上看去,沒有用其它的材料。
  因為地處偏僻,所以木木餐廳占地麵積很大,主建築後麵,一間間木頭砌成的小房子圍成一圈,中間是一塊麵積巨大的草坪,露天擺放著形如樹墩的桌椅。
  客人可以選擇在小木屋裏就餐,或在外麵的草地上吃燒烤。
  我們剛抵達,林文夕就被一位同事叫走,他道聲抱歉之後,穿過草坪向另一邊走去。
  “真像是童話世界。”卓可欣歎道。
  “每個人來到這裏,一定會做公主與王子的夢。”
  “你看林文夕,像不像童話裏的王子?”卓可欣指著對麵問我。
  在一棵大樹下,林文夕正與一位同事討論什麽,漸漸的,那個地方像是有磁力,越來越多的人湧過去,並且多半都是女人。
  在人群中,他白衣黑褲,身形高大,一副襯托氣質的金邊眼鏡架在鼻梁之上,顯得鶴立雞群。
  “他好像很受歡迎,那些人都是你的同事?”
  “才不是呢,一部分是像你這樣的家屬。”
  “這麽多像我這樣來白吃白喝的?”
  “她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看見那個穿絲質吊帶裙的女人沒有?”
  我當然看得見,在人群中,隻有那個女人與林文夕是一身白,所以特別惹眼。
  “怎麽了?”我問。
  “如果我沒記錯,那個女人暗戀林文夕已經有一段日子了。”
  “你怎麽知道?”
  “她叫林樂,在電台工作,是小婉的好友,有事沒事就上我們事務所,說是找小婉有事,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她對林文夕有意。”
  小婉是簡樂在律師事務所的同事,有幾次我去他們事務所找卓可欣,見過她,是個瘦弱文靜的女孩子。
  “那林文夕呢?”
  “他好像對誰都那樣,彬彬有禮,禮數周到,對她也沒有什麽特別。”頓了頓,卓可欣道,“不過,林文夕對你不一樣。”
  “哦?”
  “你大概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個與他享用一頓由他請客,你買單的大餐的女人。”說完這句拗口的話,卓可欣一陣大笑。
  死丫頭,到現在還不忘糗我。
  “你看,林樂又在往林文夕身邊擠。”吃飯的時候,卓可欣對我說。
  我們選擇在草坪上吃燒烤,由於人太多,所以分成三組,各自圍著一個燒烤爐。食物與作料放在旁邊的樹墩上,需要時,可以過去取。
  林樂緊挨著林文夕,坐在正對著我們視線的那個方向,一抬頭,就能望見。此時此刻,林樂正拿著一個刷好作料的雞腿遞給林文夕,然後他們輕聲說笑,不知是相互客氣還是別的什麽。
  “為什麽有的女人可以這麽主動?”
  “當男人不主動的時候,女人隻有主動了。”我說。
  “哦?”
  “你怎麽了?老是盯著他們看。”
  “我隻是想學習女人應該怎麽主動,你有心得嗎?”卓可欣問,還未等我回答,卻自顧著咕噥道,“你哪有什麽心得,你隻會窩在房裏寫一封封永遠不會寄出去的信。”
  我懶得理她,翻過手裏正在烤著的雞翅膀,抬頭的那一瞬間,在眼前的煙霧中,我居然看見櫻花男人,他一身白衣,正坐在我對麵,笑著與人打招呼。
  是他麽?
  我揉了揉眼睛,再向前望去,卻發現剛才的櫻花男人,隻是我的幻覺,在我的前麵,隻有林文夕,他也是一身白衣。
  方才,我將林文夕錯看成櫻花男人。
  若真的櫻花男人在此地出現,我會不會主動?會不會像對麵林樂那樣,費盡心思隻為與心愛的男人坐在一起,為他燒烤食物?
  應該會吧,我想。
  可是,我們如何再相逢?
  “天,你的雞翅膀。”卓可欣在我耳側叫道。
  回過神來,發現手裏的雞翅膀已經在冒煙,趕緊將手縮回來,但那隻翅膀顯然已經燒焦,不能再吃。起身去垃圾桶,扔掉燒焦的食物,回轉身,卻看見林文夕。
  雖然同樣穿一身白,他與櫻花男人卻是不同的,我怎麽會將他們認錯?
  “你看,我笨手笨腳,不知什麽時候才能有的吃。”我自嘲地笑了笑。
  “吃我的吧。”他將手裏的烤好的雞腿遞給我。
  這隻雞腿,應該是林樂方才抹好作料,拿給他的那隻。
  “這怎麽好?”
  “女孩子不能餓,小心胃痛。”
  我正要反問,難道男人能餓,不會胃痛之時,林文夕卻對我點點頭,轉身向放食物與作料的樹墩走去。
  “你難道會變戲法,拿著一隻燒焦的雞翅膀出去兜一圈,就變成烤熟了的香噴噴的雞腿?”剛回到座位,還未坐穩,卓可欣的臉就湊過來。
  “你不要裝模作樣。”我敢斷定,她早已看見剛才那一幕。
  “嘻嘻,這你也知道。”卓可欣舉著她那隻勉強烤熟的雞腿,與我的並在一起,“分明是一模一樣的雞腿,為什麽林文夕給你的這隻看上去比我這隻好許多。”
  “那我們換吧。”
  “省了,我可不願被對麵刀子似的目光給殺死。”話落,卓可欣向我使了使眼神,“她與我一樣,方才一直盯著你們。”
  我偷看過去,林樂的確是望向這邊,那目光談不上怨恨與淩厲,隻是有些惆悵與失望。
  她一定不滿林文夕將烤熟的雞腿給我,更何況,那隻雞腿,是她抹好作料遞給他的。
  女人總是斤斤計較,將一切事物都賦予特別的含義,她們認為那隻雞腿不僅僅是雞腿,而是一種情義的表達,她們不懂,在男人眼裏,雞腿就是雞腿,並不代表別的什麽。
  我又何嚐不是一樣?
  麵對櫻花男人的我,難道不是將那片海灘,將一幅畫,將一個手勢,都當作我們情義的見證。可是,他呢?他也許已經將我忘了吧。
  今天,我與林樂穿著同樣顏色的裙子,那一刹那,我忽然覺得對麵的林樂,就是我自己——同樣深愛著一個男人,卻得不到他的回應。
  可是,這位名叫林樂的女孩比我要幸福。
  至少她可以坐在心愛的男人身邊,至少她能品嚐那個男人帶給她的失望。
  某些時候,我們執著尋覓,不過是為了一個確切的答案——愛或不愛,即便是後者,隻要那個答案是明確而肯定的,我們都會坦然麵對。
  至少,林樂在這方麵,是幸福的,她或會得到屬於她的一個答案。
  而我,卻什麽都得不到。
  “你究竟愛不愛我?”這句問話,我隻能在黑暗中問空氣。
  “男人不主動時,一定要女人主動嗎?”那個晚上,卓可欣爬上我的床問我。
  我被她吵醒後,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
  “如果兩個人都不主動,如何能在一起?”
  回答完畢,待了許久,卻不見卓可欣回複,難道她睡著了?我翻來覆去,試圖重新入眠,最終卻以失敗告終。麵朝天花板,我越想越來氣,死丫頭,無端端跑過來問一句話將我吵醒,自己卻熟睡過去!
  我終於忍不住在黑暗中踹了卓可欣一腳。
  “哇,你幹什麽。”她大叫。
  “你在幹什麽?深更半夜將我吵醒,自己卻去夢周公。”
  “我沒有睡,我在考慮作戰方案。”她委屈地說。
  “作戰方案?”
  “既然要主動出擊,肯定要有一套方案才行。”
  “對誰作戰?那個由你帶去看房的男人?”我記得自從那次看房之後,她時而會有些莫名其妙地感歎。
  “嗯,明天我帶你去看他。”
  第二天清早,卓可欣很早就將我從床上拖起來,說是帶我去見那個人。因為昨夜的失眠,我被她叫醒之時,感覺整個人都浮在空中。
  “為什麽這麽早?”我不滿地問。
  “跟我去了你就知道。”
  她帶著我來到一個居住小區,然後繞進一棟樓房前的花園裏,從她對這裏地形的熟悉程度可以判斷,她一定經常造訪。
  “你們每次都約在這裏見麵?”我覺得不可思議,為什麽是居民區樓前的小花園?這裏人來人往,並不是約會的好去處。
  “不是,除了公事,我與他從沒有私底下約會過。”
  “那……”
  還未等我說完,卓可欣立刻用報紙遮住臉,小聲叫道,“他來了,他來了。”
  “在哪裏。”我問。
  “就是那個穿深藍色運動衫的男人。”
  我在視線範圍中尋找一抹藍色,很快就看見那個男人,由於隔得太遠,看不清楚麵容,隻能隱隱感覺到那個男人的輪廓分明,線條粗硬。
  “他每天清晨這個時候,都會出門跑步。”卓可欣說。
  “看來你經常在這裏偷窺。”我一把扯下她用來遮住臉麵的報紙。
  “你幹什麽,他認得我。”她迅速奪回報紙。
  “已經走遠了。”我好氣又好笑地說。
  “走,我們跟上去。”
  卓可欣一隻手抓著我,一隻手握著她用來作掩護的報紙,匆匆向前行去,轉過拐角,卻已不見那個深藍色的身影。
  “不見了。”她前後左右張望許久,才失望地說,順手將報紙扔進路邊的垃圾桶裏。
  “他是運動員嗎?”我想起那個男人的體型衣著。
  “以前是,還在全運會上拿過獎,不過,他現在是運動器材公司的金牌銷售。”一提到有關這個男人的事,卓可欣就止不住話題,“我打聽過,他的銷售業績非常不錯,否則,怎能在市中心買一套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
  “他叫什麽名字?”
  “施文。”
  “斯文?我覺得他可不斯文。”
  “哼,人家是文武全才。”卓可欣露骨地維護。
  “你的作戰方案是怎樣?難道就是每天清晨來這裏,目送他穿過小區去跑步?”
  “當然不是,我打算花一、兩天的時間跟蹤他,摸清他的生活習慣,然後再製造一些巧遇。”
  “就憑你?”我著實不相信卓可欣拿著一張破報紙,就能完成跟蹤,“你不如去請私家偵探。”
  “私家偵探,我怎麽沒想到?”我隻是隨口說說,誰知卓可欣卻當真,她兩眼冒光說道,“隻要能查清楚他每天的作息表,我就可以碰巧與他在街上遇見,或者在咖啡館與他巧遇,甚至我們的口味都會相同。”
  “太謝謝你了,簡樂,事成之後,我請你吃飯。”她越說越興奮,忍不住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
  正值夏日,她撲在我身上,讓我感覺粘乎乎的,我趕緊推開她。
  她並不在意,依舊暢想著美好未來。
  可是未來,又是怎樣的呢?真能按照計劃一步步完美實現?
  那一刻,我禁不住歎道,如果人生,真能按照我們的方案去實施,那該是多麽美好的事情。
  若真能那樣,我的方案會是怎樣?
  下一步,我又該與誰相逢巧遇?
  事實證明,人生是不可能計劃的,在那一天,我遇見的第一個熟人,是林文夕。
  “你也來看電影?”他問我。
  他這樣問我時,我才注意到,這座商城的頂樓,原來是一家影院,而這段時間,正是某位已故巨星的紀念專場,巨幅電影海報,掛滿了二樓的廣告牌。
  “我在等人。”
  “等誰?”
  等誰?當然是等卓可欣,回家之後,她就四處打聽私家偵探社的電話,卻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複,最後靈機一動,想到因特網,於是拖著我來到這棟大廈地下一層的網吧。
  陪她上了一會兒網,我覺得氣悶,出來在外麵候著,沒多久,便遇見林文夕。
  可是,我卻無法告訴林文夕我等的人是正在上網的卓可欣,萬一他追問卓可欣為何上網,我又該如何回答?告訴他那丫頭為了調查某個男人的日常起居,所以在網上尋覓私家偵探?
  這萬萬不可!
  “我想那個人不會來了。”我裝模作樣看了看表,“已經過了約定的時間。”
  “那豈不是太巧,剛好朋友送給我兩張電影票,我正愁一個人看是浪費。”他從錢夾中抽出一張票放在我手心,問道,“介意與我一起去看嗎?”
  這麽多巧合,難道我與他真的有緣?
  望著他誠懇的麵容,我正想點點頭,卻想到在地下一層上網的卓可欣。我走了,她怎麽辦?
  這個時候,手機鈴響起,我向林文夕說了聲對不起,走到另一邊接聽。
  “簡樂,是我,可欣。”對方的聲音顯然是捂著嘴發出來的。
  “你在哪裏,出來了?”我將手機貼在耳邊,四處張望。
  “你別找我了,我剛上來,看見林文夕,於是躲在角落裏。”
  “為什麽要躲著他?”
  “我懶得向他解釋我在這裏幹什麽。”
  “可是,他約了我去看電影。”
  “那你就去,我先溜了。”
  “喂……”還未等我說完,電話那邊已經傳來嘟嘟聲,說溜就溜,她還真是言必行,行必果。
  我收起手機,回到林文夕身邊。
  “我的朋友告訴我說,她不能來了。”我告訴他。
  “正好,我們去看電影。”林文夕讓我稍等片刻,一個人踱向一旁賣小吃的小店,再回來時,他的手裏捧著兩捧爆米花,外加兩大杯可樂。
  他顯然不常買這些東西,所以拿著零食的樣子,顯得有些笨拙,我望著他越走越近,心裏思量,這個模樣,若被他在律師樓的同事或者委托人看見,不知作何感想。
  想著想著,我禁不住偷笑。
  “你在笑什麽?”
  “沒……沒什麽。”我強忍住笑意,與他一道向直達電梯走去。
  今天放映的是一部愛情片,女孩深愛的男友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她思念他,於是來到男友生前租住的房子裏住下,卻無意間遇見與已故男友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影片中,女孩子在失去愛人後的難過,我感同身受。
  失去櫻花男人,我又何嚐不是如此?雖然他們是死別,我們是生離,但卻都是隔著永不相見的距離。劇中的女孩,要比我幸福,她在最後遇見了與已故男友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感情最終有了寄托。
  而我,我的寄托在哪裏?
  我正抹著淚,從身旁遞過一袋紙巾。
  “用這個吧。”林文夕對我說。
  淚眼中,向側麵望去,他也正凝望著我,那一刹那,我仿佛回到海灘,回到與櫻花男人臨別的那一天。那天,我與櫻花男人也是這樣互相凝望著,然後,他給了我深深一個吻。
  這個時候,電影裏的音樂響起,居然是我在櫻花吧裏聽過的那首英文歌。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這首歌……”我望著銀幕欲語還休。
  “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緣份?”林文夕問。
  “緣份?”插曲隨著影片情節的發展,慢慢隱去,“可是我還是不知道這首歌的名字。”
  “其實,我已經知道這首歌的名字。”他正打算告訴我,我卻阻止了他。
  “不要告訴我,這還是太刻意。”
  “為什麽?”
  “我也不知道,也許覺得時候未到吧。”
  我喃喃道,到最後,聲音小得連自己都無法聽見,林文夕也應該沒聽到吧,但他沒有再追問下去,作為律師的他,知道什麽叫適可而止。
  時候未到?在這個時候,我還在等誰?
  難道潛意識裏,我還在等待由櫻花男人來給我一個答案?
  為什麽我不能像劇中女主角那樣,給自己另外的機會,卻要在一年前的回憶裏,漸漸迷失自己。
  “對不起,方才我失態了。”走出放映大廳,我對林文夕說。
  “女孩子為動人的故事流淚,應該是真性情吧。”
  “電影就是電影,終究是虛構的,無論中間的情節有多麽曲折反複,結局總是大團圓,而在現實生活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我有些嫉妒影片中的女孩。
  如果可以,我也情願活在虛擬世界中,最終由別人給我描繪一個圓滿的結局。
  “不敞開心扉去接受,不去相信,如何知道大團圓的結局不可能出現?”林文夕淡淡地道。
  他的話裏,仿佛另有深意,難道他已經洞悉一切?
  “一切早已注定,幸福並不會隨著我們的相信而到來。”我堅持自己的觀點。
  “但沒有一顆企盼幸福的心,她就永不會降臨。”
  “律師終究是律師,平日掩飾得再好,一到關鍵時刻,還是忍不住拿出法庭上打官司的功夫與人爭論。”我辯不贏,隻有出歪理。
  “不是忍不住,隻是因為在乎。”林文夕說。
  “爭論的結果如此重要?”我問。
  “隻是在乎爭論的對象。”他低聲說。
  爭論的對象,豈不是指我?我裝作沒聽有聽見,望了望天,又神色頗不自然地望向他,“今天的天氣不錯呢,不知晚上會不會有星星。”
  “是啊,也許今天,我們在夜空中,會望見天秤座。”
  他居然還記得我所說的天秤座。
  “我請你吃飯吧。”我突然說。
  “你已經請我吃過好幾次飯了。”
  “可是,你也請我參加你們事務所的聚餐,方才,又請我看了如此感人的一部電影。”
  “一定要算得這麽清楚?”
  “還有別的原因。”
  “願聞其詳。”
  “吃飯時再告訴你。”
  我帶著林文夕來到我平日經常光顧的小餐廳,點了幾道非常普通的炒菜,然後告訴他,我為什麽非要請他吃這一餐飯。
  “不要覺得我請你吃飯不好意思,其實,這次是我第一次心甘情願請你。”
  “你的意思是……”
  “前兩次,我都不是自願的,事後,還暗地裏詛咒你害我花了那麽多錢。”
  “難怪前段時間,我的耳朵總是發燙,原來有人私下在罵我。”林文夕有些尷尬地說,“不過,你是不是太直接了一點。”
  “我隻是想用這個方式向你道歉,既然做朋友,不是應該坦誠相待?否則日後與你相處時,我總會覺得對不起你,我曾經居然因為請你吃飯,而那樣討厭過你。”
  “這樣說,是不是表示你現在不再討厭我了。”
  我點點頭,“如果我討厭你,就不會與你一起看電影,我這個人愛憎分明。”
  “那我豈不是也要向你坦白一件事。”林文夕忽然笑道。
  “什麽事?”
  “我也賣個關子,稍後我帶你去一個地方,再告訴你。”
  吃完飯,林文夕開車載著我向城東行去。我坐在車中,第一次發覺林文夕的私家車與眾不同,在他的車裏,沒有掛飾,沒有平安符,甚至沒有一點屬於他的氣息。
  “你的車與出租車沒兩樣。”我說。
  “很多人都這麽說。”他笑了笑。
  “你不覺得至少你得在這裏掛一道平安符,繡上‘出入平安’四個字?很多人都是這麽做的。”我指了指車頂,對他說。
  “出入平安,應該是親人或愛人的祝願,自己買一個掛在車上,仿佛沒有什麽意義。”
  “朋友也可以祝福你呀,改天我編一個送給你。”
  “你會編織平安符?”
  “當然,可不要小看我。”我得意地說。
  “那我先說聲謝謝。”
  車子一直向東行,到了城郊,我才意識到,此行的目的地是那片海灘。
  他有什麽事,需要去那裏向我“坦白”?
  來到海灘,我與林文夕肩並肩向那日野餐的方向走去,即便是白天,這片海灘也並不熱鬧,遠遠望過去,隻有幾對情侶在海灘上漫步。
  “許久以來,這是我第一次在白天到這裏來。”
  “即便是白天,這裏也並不熱鬧。”
  “因為附近有另一片海灘,比這片海灘沙子更細膩,風景更美,一般人都願多行半個小時,去那邊。”林文夕說。
  “那些人並不知道,在這邊,或許景色稍遜,卻可得到更多的寧靜。”
  “很多人都不明白這個道理。”林文夕忽然停下腳步,望向我,那神情仿佛在問:簡樂,你明白這個道理嗎?
  我懂這個道理嗎?我亦在心中詢問自己。
  或許對於風景來說,我懂得選擇麵前的這片海灘,但麵對愛情呢?我會不會舍近求遠?
  “你看。”林文夕指著遠處的一片沙灘對我說。
  順著林文夕所指的方向望過去,我看見我畫的那座天平。它居然還呆在那個地方,沒有因為潮漲潮落消逝無蹤,每一筆,都那麽清晰,相隔甚遠,亦能清楚望見。
  “怎麽會這樣。”我跑上前去,仔細查看一番後,興奮地轉過身來,對林文夕揮手道,“快來看,這座天平居然還在。”
  林文夕望著我微微一笑,依著平常的速度踱過來。來到我麵前,他扶住我的肩,使我麵對著他,很認真的對我說,“能聽我坦白嗎?”
  我被他如此認真的神情嚇住,臉上的笑容也漸漸消失,隻是同樣望著他,木然點頭。
  他卻沒有立即說下去,而是蹲下身子,拾起一根枯樹枝,來到那座天平前麵,依著原有的軌跡一筆一筆,熟練地跟著畫。
  “本來這座天平在許久以前就會消失,但如果有一個人,天天來這裏,天天沿著原來的筆跡畫一遍,那就不同了。”他邊畫邊說。
  “你是說,你每天都會來這裏,依著原有的筆跡重畫一遍?”我有些吃驚。
  他停下手裏的動作,向我點點頭。
  “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這是你送給我的東西,我怎麽忍心眼睜睜看著它消失?”
  “何必呢?”我感覺到一種無法由我們掌控的情緒自四周升起,漸漸入侵我的體內。這是感動,還是別的什麽?
  “你應該明白。”林文夕說。
  他畫完最後一筆,扔掉枯樹枝,來到我的身側。
  “接下來,向你坦白另一件事。”他像是鼓足所有勇氣,才能說出口。
  “那兩張電影票,不是朋友送給我的,而是因為我知道這部影片的插曲正是你喜歡的那一首,所以在前幾天刻意排隊買的。”
  “那麽,今天在影城外麵,我們也不是巧遇?”
  林文夕點點頭,“是我事先問過可欣,她幫我想的辦法。”
  他低頭輕輕一笑,接著說道,“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大費周折做一件事,連我自己也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如果非要用一種理由去解釋,那麽這個理由應該是……”
  停頓半晌之後,他才重新啟口,“我愛上了你。”
  話畢,他牢牢盯著我,期待我的回應。
  我不敢看他的臉,隻有將視線投向他的胸膛,注視著襯衣上第二顆鈕扣。
  “這太突然了。”我說。
  雖然事前已經隱隱約約感覺到,但沒有想過林文夕會這麽快表白,我一時不知所措,緊張得連雙手都不知放向哪裏。
  “你不要太緊張,考慮一段時間吧。”他居然反過來安慰我,而後拍拍我的肩,哄小孩似的說道,“我並不急,你可以慢慢想清楚。”
  送我回到公寓樓下,林文夕向我告別,我目送著他的身影在小巷中越行越遠。也許是因為將選擇的權利移交給我,是以,他的腳步看上去並不沉重。
  此時此刻,沉重的,是我的心。
  如果點頭答應,就意味著我終於要放棄一年的等待,此時的放棄,不是決定不再寫信,亦不是將裝有信件的鐵盒子從書櫃轉移到床底下,而是在心裏像剔一根刺一樣,將一個男人的身影完全剔除。
  包括他的笑容,包括他的聲音,包括他騎三輪車載我的模樣,包括他欠我的一幅畫,包括……
  太多太多,多到我不由得問自己:簡樂,你舍得嗎?
  怎麽會舍得呢?我自問自答。
  那麽,如果櫻花男人從未出現過,你會接受林文夕嗎?
  也許會吧,回憶起與林文夕相識到現在的點點滴滴,憑心而論,他是一個好男人,值得許多女人為之傾心。若非有櫻花男人在前,我也許會成為他追隨者中的一員,就像林樂那樣。
  可是,造化弄人。
  接受還是不接受,這個問題一直到我開門進房,還未想明白。
  “你回來了。”卓可欣聽見鑰匙聲,迅速從房裏竄出來,殷勤地替我拿過包包,扶我坐在沙發上,她應該早已料到,今天會發生什麽事。
  “通敵賣國。”看見她強忍著問題不問,假裝什麽都不知道的樣子,我忍不住罵道。
  “怎麽了嘛。”她還在裝佯。
  “少裝了,你早就知道今天會有什麽事發生,居然還將我一步步推下去。”
  “你怎麽知道?”
  “你說呢?”
  “一定是林文夕,天,我早料到他不會撒謊,可卻沒想到堂堂大律師會蠢成這樣,自己坦白招認還不說,居然連累我。”
  “不是蠢,人家是誠實,不像你!”
  “這麽快就替‘人家’說好話了?”卓可欣換了一副笑臉,緊挨著我坐下,“怎麽樣,他向你表白了,你呢?如何回應。”
  “你很好奇嗎?”我斜睨著她問。
  “當然,我這麽關心你。”
  “不告訴你。”說完這句,我迅速走進臥室裏,將她關在門外。以卓可欣的好奇心,今晚的她一定會憋得慌,不一定會比我好受,我壞壞地想。
  我坐在床邊的地上,將鐵盒子拿了出來。
  鐵蓋上,已經沉積薄薄一層灰。
  原來,將往事塵封,是那麽的容易,放任幾天不管,就已經爬滿灰塵,可是,為什麽刻在心裏的往事,卻又那麽難被塵封,被遺忘?
  我低下頭,輕輕將灰塵吹走,打開盒蓋。
  鐵盒裏麵躺著的一百封信,是我一年的思念,它們那麽真實的躺在那裏,用手撫摸,能感覺到厚度,並非虛無縹緲。
  我放得下它們嗎?
  從一到一百,我又一次數數,可翻來覆去數了好幾遍,我的心裏還是一片亂麻。
  感情的事,理不清,解還亂,一開始就想不明白的事,怎能期望日後有一天會豁然開朗?
  我終於忍不住將門打開,走進卓可欣的臥室,將快要入睡的她從床上拖起來。
  原以為她會好奇得睡不著覺,誰知最終落敗的人是我。
  “我都已經摸到周公的袖子了。”卓可欣被我叫醒後,有些不滿,然而,在她打完一個長長的嗬欠後,眼睛又恢複了神彩,“怎麽樣,想要告訴我你的答案。”
  “如果已經有了答案,我才不會半夜三更將你從床上拖起來。”
  “那你叫我起來幹什麽?”卓可欣又打了一個嗬欠,作勢要回去睡覺。
  “我今天失眠,都是拜你所賜,你可得替我解決。”我橫蠻無理地說。
  “這是什麽話,我不過臨時扮演紅娘的角色而已,更何況,就算沒有我,林文夕也會向你表白,難道你感覺不出來嗎?”
  “但不會像昨天那麽突如其來。”
  “可是,這是遲早都要麵對的事。”
  是啊,遲早都要做出選擇!
  在此之前,我何嚐不是企盼早一點麵對如斯抉擇?那樣,我也許會早點放下記憶深處的身影。
  早在林文夕說帶我去一個地方,向我坦白一件事時,我就隱隱察覺到,那件事究竟是什麽。我雖然忐忑,卻也期待,因為當時的我並不知道,做出一個選擇,是多麽的艱難。
  選擇一個愛人,並不如同選擇一片海景。
  風景選錯了,還可以繞回去,回到起點重新再選,可是,愛人呢?選錯之後,卻無法說放棄就放棄。
  “排除其它因素,你覺得林文夕怎麽樣?”卓可欣問我。
  “很好的男人,值得每個女孩托付終生。”我想起沙灘上那座天平。
  我如此說,不僅是因為林文夕每天去那片海灘畫一遍我贈他的天平,而是因為在他的心中,原本就裝著一座天平。
  至今回憶,他給我印象最深的,仍是對我講Justitia時的神情。
  那個時候,他宛若正義之神。
  “那還考慮什麽?有的人,錯過了一次,就錯過了一生。”
  “但我卻害怕因為這次的選擇,而與另一個人錯過一生。”
  另一個人,是指櫻花男人。
  “也許,你與那個人已經錯過了一生。”卓可欣殘忍地說。
  “雖然一直否認,但潛意識裏,我總覺得,我會與他再相逢。”
  “會嗎?”她顯然不相信。
  會嗎?其實我也並不確定,隻是害怕自己做出選擇後,櫻花男人卻突然出現,那個時候,就算後悔,也無濟於事。
  櫻花男人,我會再遇見你嗎?
  在心底輕聲問這句話的時候,我並不知道,我與櫻花男人真有重逢的那一天。
  唐心榮升編輯,在櫻花吧請我與卓可欣吃飯。她考慮周到,知道我們不認識雜誌社的工作人員,所以單獨宴請,以免尷尬。
  我下班趕過去的時候,她們倆人已經在那裏候著。
  “我們沒有等你,先點了餐,不過可欣說這些菜你也愛吃。”唐心說。
  “你們做主吧,我可不挑食。”
  “你來晚了,否則能看見唐心的男友。”卓可欣說。
  “是嗎?”我回頭張望,“他在哪裏?”
  “他本來要與我們一起慶祝,順道看看你們,不過雜誌社臨時有事,所以先走了。”唐心說。
  “他也在雜誌社做事,是你的同事?”
  “隻能說是同行,他就是你上次提到過的《WE》雜誌的藝術總監。”
  “倪天行?”我衝口而出,不知為何,我對這個名字記憶猶新。
  “你怎麽知道他的名字?”卓可欣覺得有些奇怪。
  “倪天行,逆天而行,也許是因為這個名字太有特色的原故,所以匆匆一瞥我就記下了。”我莞爾一笑,向卓可欣眨眨眼,“反正比你的‘斯文’要好。”
  “‘斯文’是誰?”唐心問。
  “不要聽她胡說,人家名字叫施文,可不是什麽‘斯文’,她就知道給別人取外號。”卓可欣不滿得看了我一眼,“就連她自己喜歡的男人,也有一個外號,不過那個外號可動聽多了。”
  “叫什麽?”唐心饒有興趣。
  “‘Cherryblossomman’,也就是‘櫻花男人’。”卓可欣回答。
  話落,唐心卻沒有任何反應,坐在對麵的她,眼神已經飄向遠處,臉上隨即現出愉悅的神情。卓可欣也發現不妥,與我對視一眼,一同向後望去。
  就是那驀然回首,我看見這一年多來讓我魂牽夢縈的男人,他依舊穿著一身白衣,邁著從容的步子,慢慢向我靠近。
  是他真的從我的回憶走出來,還是我眼花?
  我揉了揉眼再望過去,那白色的身影的的確確是他,雖然他的皮膚被曬黑,也剪短齊肩的長發,但他就是他,這世間獨一無二的他,我心中無法釋懷的他,不會是別人。
  櫻花男人,我在心裏輕輕喊了一聲,正考慮用什麽樣的方式叫住他時,他也望見我,臉上現出吃驚的神情,卻又迅速隱沒,目光在我身上稍作停頓,然後飄移開去。
  他沒有認出我麽?
  一年的時間,並不算太長啊。
  可是,如若他認出我來,為何又不理我?
  我正要起身問個清楚明白,卻聽見唐心的聲音。
  “天行,你怎麽回來了?”
  與此同時,一個果綠色的身影迎向前去,挽住他的手臂,那是唐心。
  天行,倪天行,難道我的櫻花男人就是倪天行?那麽,他豈不是唐心的男友,方才我們談論過的《WE》雜誌的藝術總監?
  怎麽會這樣?
  那一瞬間,時間已經凝固,周遭不複存在,我感覺自己的心已經被掏空,隻是木然地瞪大雙眼,目送唐心拉著櫻花男人回到座位,在我對麵坐下。
  不,他不再是我的櫻花男人,而是倪天行,唐心的倪天行。
  他們在對桌竊竊私語,好像是解釋原本有事的他,為什麽又返回此地。
  “對了,忘了向你介紹。”唐心拉了拉倪天行的衣袖,向他介紹,“你對麵坐著的叫簡樂,是我的大學同學。我記得我向你提過,有一位朋友很欣賞你們雜誌的裝禎設計,那位朋友就是她。”
  這個時候,倪天行再一次將目光投射到我的臉上,直到此刻,我的目光才重新有了焦點。
  他的眼神複雜,裏麵包含許多內容,可我,卻第一次感覺到我讀不懂。
  也許並不是我讀不懂他,而是我們相隔太遙遠。
  雖然,他就坐在我對麵,我們的距離,亦是自從上次分別後,最近的一次,但我卻感覺到這一桌之隔,是那麽的遙遠,遠到我不能給他一個自然的微笑,因為害怕他會看不見。
  也許,更怕的是,他會視而不見。
  “你好。”他對我點點頭。
  “簡樂,他就是你口中的‘逆天而行’,倪天行。”唐心倚在倪天行身旁,對我說。
  “你好。”我亦點點頭,努力使自己的聲音聽上去平靜。
  是啊,除了“你好”,我能說什麽呢?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們會是在這樣的場景下,經由他人的口中,知道彼此的名字。
  這樣知道他的名字,不如永不知曉。
  “簡樂給你取的外號,你喜歡嗎?”卓可欣問倪天行。
  那個時候,她並不知道,倪天行還有一個外號,叫“櫻花男人”。
  “‘逆天而行’,這個外號不錯。”說這句話的時候,倪天行仍是看著我,在他的注視下,我不得不低下頭去。
  “嗬嗬,胡亂給別人取外號,現在不好意思了吧。”卓可欣看著我,一臉幸災樂禍。
  為了掩飾自己,我在桌底輕輕踢了卓可欣一腳,讓她以為我在叫她閉嘴。其實,此時我低下頭,隻是因為不敢與倪天行對視。
  我擔心在我看不懂他的時候,他已經看穿了我,看穿我眼底的落寞,我的傷心,我的依戀,我的失望,我的痛苦,我的……
  我更怕我再多看他一眼,我的淚水,會止不住下落。
  我們的菜終於端上來,倪天行卻在這個時候看了看表說,“你們先吃,我突然想起雜誌社還有件要事需要立即去辦。”
  “不能吩咐別人?”唐心有些失望。
  “換位思考,這個時候也是別人的休息時間。”倪天行拍拍唐心的肩,以作安慰,與我們說過再見後,匆匆離去。
  他真是有急事要辦嗎?
  如果真是那樣,為何方才還要回來?
  如若不是,那是為何?是因為不願麵對我,所以才要逃離?
  唐心一直目送著倪天行的背影在餐廳裏消失,才移過目光,向我們抱歉一笑。
  “他們的雜誌社剛創辦不久,一切還不規範,總是臨時想起還有事要做,不能像我們這樣,說下班就下班。”她解釋道。
  “等一切上了軌道就好。”卓可欣附和。
  “正是因為他這樣凡事親力親為,我才覺得好,並不因為自己是藝術總監,而將手下的美編們呼來喝去,就這一點來說,不知比我們社的那位總監好多少倍。”
  聽著唐心向我們解釋倪天行為何離去,聽著她炫耀似的告訴我們這個男人有多好,我的心如同被撕裂開來一般的難受。
  隻有親近的人,才能替彼此說抱歉,那是一種權利。
  而我,並不擁有替倪天行向別人說抱歉的這項權利,擁有的人是唐心,此時此刻的她,似乎正在向我炫耀。
  “遇到這麽好的男人,你似乎應該感謝簡樂與我。”卓可欣對唐心說。
  “為什麽要感謝我們?”我問。
  “若不是那天,我們陪她在這裏玩‘官兵捉賊’,她怎麽會結識倪天行,並且得到他的名片?說到名片,她最應該感謝的人應該是你,那個叫‘賊人’去路邊找陌生人要名片的鬼點子是你想出來的。”
  “倪天行就是那天不僅自己給你名片,還替你找同伴索要名片的男人。”經卓可欣提醒,我立刻回憶起來。對,那天幫助過唐心的男人,也是一身的白。
  那個時候,我曾懷疑過他,但卻覺得不可能那麽巧合,所以沒有深究。
  唐心點點頭,“對,就是他,那天晚上回去整理名片時,我發現他的辦公地址居然與我是同一座大廈的同一層樓,而第二天,我與他便在過道裏重逢。”
  有緣份就是這樣吧!即使分別,也會在短時間內再一次相遇。
  而有緣無份呢,就是我這樣吧。
  我一直害怕與櫻花男人重逢時,我的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讓我無法再去愛他,無法預料的是,我心痛一年,期盼一年,回憶一年,等待一年,結果卻是愛人別有懷抱。
  “今天其實是雙喜臨門。”唐心似乎覺得自己過多得談論倪天行有些不妥,於是轉過話題。
  “還有何喜?”卓可欣問。
  “簡樂的文章已經通過主編的審核,將在下個月的雜誌上刊出。”
  “真的?”卓可欣比我要興奮。
  “何止如此。”唐心將一張容光煥發的臉轉向我,“主編還說,從那篇小說可以看出,你的文筆,有成為我們雜誌專欄作家的潛質,希望你多多向我們投稿,待條件成熟,我們會為你開專欄。”
  “真是這樣嗎?”我覺得在這個時候,我應該給出一點反應,於是擠出笑容堆在臉上。可是,我卻不知道我臉上的笑容,是否帶有苦澀。
  “嗯,在這一行幹了接近二十年的主編,看罷文章還要我問你,你打算寫續嗎?她很好奇,那對相處七天就分別的男女,最後會不會相逢,能不能相攜終老。”
  “天!簡樂,你真是太棒了,能讓他們的主編都成為你的小說迷。”卓可欣顯然有些激動。
  若非今天遇見倪天行,得知他就是我的櫻花男人,我想,這會是雙喜臨門,而我,也會比卓可欣更激動,甚至有些飄飄然,但此時此刻,我隻是用平靜的聲音說,“也許,她在年輕的時候,也擁有一段美好而短暫的相逢。”
  我深信,隻有擁有相同經曆的人,才會產生共鳴。
  “究竟會不會呢?”唐心仍然追問剛才的問題,“這是我升為編輯後,主編交給我的第一項任務,你可得替我認真回答。”
  雙喜臨門,對她來說,也許才是吧。她榮升編輯,又得到愛神的眷顧。這一刻,我看著她,隻覺得她的神情裏盡是得意,而我望向她的目光,卻不知是羨慕還是嫉妒。
  會不會呢?其實,答案一直由她掌控。
  當初,若非她那通帶有錯誤訊息的電話,我又豈會與櫻花男人匆匆而別;今朝,若非是她的引見,我又何嚐會在這種情況下與倪天行相逢?
  我們的重逢,似乎隻是為了應一句古詞——“縱使相逢不相識……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而生,隻不過,我的淚千行,滴滴回落至心底,沒有人能瞧見。
  也正是因為不能躲起來痛快淋漓大哭一場,而是要在這裏強顏歡笑,心裏更是堵得慌。
  “你說呢?”我隻有反問。
  “就我的觀點,我們主編的問題真有些多餘!既然會重逢,又怎會不相攜?”
  “不一定。”我說。
  “如果是你寫,你會給他們一個什麽樣的結局。”
  “如果是由我主宰,當然是大團圓結局。”我悵然地說,“可是,人生並不是這樣,很多人的緣份,隻有那麽幾天,以後,就算再相逢,也會是有緣無份。”
  “你寫的隻是小說而已,不要自己也跟著陷進去。”卓可欣安慰我,繼而道,“今天你們各自有喜事,是不是應該都請我吃飯。”
  “這頓飯,我買單就是。”我說。
  “哦,我們家的鐵公雞,今天怎麽這麽輕易就讓人拔毛,真不可思議!”
  我瞧了卓可欣一眼,繼續挾菜喂在嘴裏,然後食不知味地嚼著。若是平日,我肯定會反唇相譏,今天,我卻沒有多餘的精神。
  我並不在乎請吃一頓飯,如果可以,我甚至寧願用我所有的存款,換取時光倒流。
  若是不能回到一年前我與櫻花男人相別的那一天,也希望回到多日前與卓可欣、唐心一起玩“官兵捉賊”的那天。
  回到那天,我會想辦法讓自己成為“賊”,用自己想出的鬼點子,“懲罰”自己;回到那天,若是命裏注定唐心是那一局的“賊”,我也會讓當時的自己想出另一個用來懲戒“賊”的法子;回到那天,就算我已經想出那個讓我無限後悔的點子,我也會忍住不去洗手間;回到那天……
  可是,我已回不到那天,即使我傾盡所有家財。
  “不知你為什麽要急著回家,我們其實可以在櫻花吧裏等櫻花雨,那首英文歌你不是很愛聽嗎?”回家的路上,卓可欣向我埋怨。
  “因為我再也無法知道那首歌的名字。”我說。
  “知道歌名的方法有許多種,可你卻選擇等待。”
  “我怎麽覺得你今天有些不對勁。”稍頓片刻,她問我。
  “怎麽不對勁?”我以為她已經看出,我對倪天行的態度非同一般,或者察覺出,我與倪天行,就是那篇小說的男女主角。
  “這餐飯,你為什麽會搶著付帳?”她卻問。
  “也許是太高興了吧,你想想看,我有可能擁有自己的專欄。”我說。
  “這也對。”一向將複雜問題簡單化的她,從來都是非常好欺騙的人。
  剛走上人行天橋,卓可欣看了看表,突然尖叫一聲,轉身向後奔去,引來無數行人側目。跑出幾米遠,她又折回來,對我說,“你先回家吧,我剛想起來,這個時候我應該與我聘請的私家偵探會晤。”
  “私家偵探?你在哪裏請的?”我沒有想到我的一句戲言,她不止當真,還不知去哪裏真的揪出一個私家偵探。
  “當然是網上,不與你多說了,拜拜。”
  話落,她三步並作兩步,飛快奔下階梯,招了一輛計程車,絕塵而去。
  風風火火的卓可欣,也許不會嚐到失戀的滋味吧。
  我突然不想回家,害怕一個人呆著時,傾泄而出的感情,會使自己崩潰。
  走下天橋,來到路邊的公車站,突然瞥見867路公車的站牌上有一站寫著“世紀大廈”。回轉身,正好有一輛公車駛來,在夜色中,公車頭上的867顯得異常明亮。
  它是帶我去那裏嗎?
  我走上車去,在前麵的一個空位坐下,側過頭,呆呆盯著窗外。
  不知過了多少站,公車報站後,在世紀大廈前停下,我在《WE》雜誌社看見的地名,近在眼前。
  正要踱步進去,一位剃著平頭的年青保安攔住我。
  “小姐,請問你找誰?”
  “我是《WE》雜誌社新招聘的員工,新創刊的《WE》雜誌,你知道嗎?”我說。
  “有工作牌或者證明你是雜誌社員工的東西嗎?”
  “都丟在家裏了,你應該知道,我們雜誌社剛成立不久,經常突然通知加班,今天接到電話時,我正在外麵吃飯。”
  如果是平日,一連說這麽大串謊話,我一定會神色慌張,臉色泛紅。
  “門禁卡肯定也沒帶吧,那你怎麽進公司?”小平頭很負責。
  “我的同事們可是工作狂,有幾位留在公司根本未離開。”我對答如流。
  許是因為我的謊話太流利,太完美,小平頭保安終於相信我,將我放行。
  來到八樓,在0803號前看見《WE》雜誌社的門牌。
  就是這裏了,可是從緊閉的玻璃門望進去,裏麵卻是一片漆黑。
  是他們已經加完班離開,還是今夜根本無人加班?如果是後者,那表示倪天行是為了避開我才離開櫻花吧。
  那麽,他為什麽要避開我呢?是與我一樣,為再相逢,已錯過而悲哀,無法麵對,還是因為不願麵對,害怕在唐心麵前與我往事重提。
  我期待是前者,卻又害怕是前者,若是,或許我會有短暫的欣然,但這卻是我與他最終的悲哀。
  我害怕是後者,然又期待是後者,若是,我會難過悲傷,但也許我在頓悟後會絕然釋懷。
  可我並不知道答案,隻能站在這裏,揣測再揣測。
  來到電梯門前,撫摸門側向下的按鈕。每天下班後,他就是按下這個按鈕,然後在這裏靜靜等待電梯抵達吧。那麽,每天上班呢?他也是從這部電梯裏走出來,然後邁著步子,來到公司門前,打卡,走進去。
  我從電梯門口慢慢走向0803室,想象倪天行平日在這裏上班的情形,走近之後,回過身,望著麵前的這條過道。
  他與唐心重逢,就是在這條過道裏。
  再相逢時,是他先向她打招呼,還是她向他先打招呼呢?
  其實,答案已不再重要。
  我靠近0803的玻璃門,以那裏為始點,以唐心辦公的0811室為終點踱過去,它們之間相隔六十三步,三十米左右的距離。
  可我與他呢?我不知坐了多少站才抵達這裏。
  我無不淒然地想,我們的距離,也許不能以米計算,甚至不能以公裏計算,如果一定要形容,應該是無限遠吧。
  無限遠的距離,永遠無法逾越。
  因為,即便我們相遇,心卻無法再相逢。

  第三章 不如相忘於江湖
  卓可欣的私家偵探,終於為她帶來她想要的資料。
  這位私家偵探光臨我們寓所時,戴圓頂禮帽,灰色的風衣敞開披在身上,手裏拿著一把雨傘。
  如果將他手裏的長柄雨傘看作拐杖,再喂給他一個煙鬥,那麽,他活脫脫就是從柯南.道爾筆下跑出來的福爾摩斯。
  他以為他裝扮成福爾摩斯的模樣,就能成為一名優秀的私家偵探?這個模樣出現在街上,要人不注意都難,怎麽去查案?
  我突然覺得這位“福爾摩斯”有些麵目可憎,也許是我心情一直不好的緣故吧。
  私家偵探的造訪,卻讓卓可欣非常興奮,她摟著我轉了幾圈,然後揮舞著手裏的材料與照片高聲大叫,“計劃第一步完成,立刻進行第二步。”
  卓可欣的第二步計劃,是依照“福爾摩斯”交給他的資料,與施文製造巧遇。
  我瞅了她一眼,繼續寫我的小說。
  “你怎麽不為我高興?”卓可欣跳到書桌前,抽掉我手中握著的筆,“怎麽了你,這段時間一直無精打采,就連林文夕也覺得你有問題。”
  林文夕,當這個名字再一次被卓可欣提及時,我都快要忘記,有那麽一段時間,我曾慎重考慮過,是否讓他成為我的男友,我也才憶起,我還欠他一個答案。
  “他怎麽知道我有問題?”我問。
  “我也不知道,不過,他時不時會問我‘簡樂最近怎麽樣’、‘簡樂最近還開心吧’這樣的問題。”
  “也許,他最想問的,是我的答案如何。”
  “說真的,你打算何時給他答案?答案又是什麽?”
  “現在。”
  既然已經提起,我不想再猶豫,立刻撥通林文夕的電話,打算給他一個答案。也許這個答案不是他想要的,但我知道,早一刻得到答案,忐忑之心就會早一刻平複。
  “我已經有答案了。”電話一接通,我便說。
  “是簡樂嗎?對不起,我正在見一位客戶,我們再約時間好嗎?”
  話落,林文夕匆匆掛斷電話。
  我有些失望,原以為他會對我的答案滿懷期待,誰知最終,還是工作重要,他居然為了見客戶,而不留一分鍾的時間給我。
  “看來,他並不急於知道我的答案。”我擠出一個微笑,對卓可欣道。
  “他工作時就是這個樣子,天塌下來,都抽不出時間去管。”
  “遇見有事業心的男人,對女人來說,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
  “許多女人都喜歡這樣的男人呢,我們事務所那幾個花癡說,隻有男人認真工作時的模樣,才是最英俊最帥氣的。”
  “你也這樣以為?”
  “事業型的男人不對我的口味,我喜歡施文那種類型,特別是他跑步的樣子,特別陽光。”卓可欣取出一張照片,秀給我看。
  那張照片是“福爾摩斯”跟蹤拍攝的,照片中,施文穿著上次那套藍色的運動衫,在晨光下小跑,古銅色的肌膚,滲出汗水,在照片中顯得閃閃發光,的確非常“陽光”。
  “你果真打算製造巧遇?”
  “當然,否則我請私家偵探幹什麽?”卓可欣得意地說,“我看過資料,他每天下午習慣在寓所外的一家叫‘美美’的餐廳吃飯,我就去那裏等他。見到他,我就裝作很驚異地說:啊!真巧,怎麽會在這裏遇見,不如一起吃飯吧。”
  “計劃聽起來很完美。”
  “如果你陪我去,就更完美了。”她興奮地說。
  “為什麽要我陪?”
  “如果我一個人千裏迢迢去那裏吃飯,好像不合常理,換成兩個人,就不同了。”
  “誰會覺得不合常理?難道施文知道你住在哪裏?”
  卓可欣被我問得啞口無言,她歪著腦袋想了半晌,才說,“是呀,他又不知道我住在哪裏,怎麽會覺得不合常理。”
  我好笑地望著她。
  是這樣吧,某些事,皆因為我們太在乎,所以多想了,我們甚至站在人家的立場上也費思量一番,其實,我們惦記的那個人,根本不會想那麽多。
  施文如是,倪天行亦如是。
  接下來的三天,卓可欣軟硬皆施,將我拉去“美美”餐廳。我們每天下午在那裏花上三個小時吃一餐飯,直到餐廳裏的老板與員工都認識我們了,施文卻還沒出現。
  “那個‘福爾摩斯’會不會給你假情報?”回家的路上,我問卓可欣。
  “怎麽會?他每次的調查都有照片為證。”她取出隨身攜帶的照片,指著其中幾張對我說,“這幾張就是在那家餐廳拍的,右下角印有時間。”
  “那就是你與施文沒有緣份,否則就不會一連等了三天,連個人影子都沒瞧見。”如果不打擊她一番,我擔心接下來的日子,我還要委屈我的胃,陪她在菜色並不好的“美美”餐廳裏用晚餐,並且一坐就是三個小時。
  “我隻不過等了三天而已。”
  卓可欣頗懷深意望了我一眼,潛台詞是:你卻等了一年多。
  她並不知道,等待一年多的我,與我等待的那個人,已經相逢,隻是相逢並不能相認,更無法相知。
  我何嚐不期待下一次的巧遇,可我卻沒有她那般的勇氣去製造巧遇。
  我害怕再一次的相逢,隻能使我傷更深、痛更深;更害怕,再一次重逢,我會止不住將感情向他傾訴,而他,卻無法給我任何回應。
  然而,重逢,卻不會因為我們的害怕或者是抗拒而姍姍來遲。
  周五的上午,我接到唐心的電話,她告訴我,那本刊有《櫻花七日》的雜誌已經印出來,稿費與樣刊,可以在今天一同給我。
  “是我寄給你,還是你自己來拿?”她問。
  “你寄給我吧。”考慮一會兒,我答道。
  掛斷電話,怔了半晌,我拿起電話回撥過去,告訴唐心,還是我自己去拿,為了解釋為何改變決定,我畫蛇添足地說,“剛巧我要去附近辦事,順便自己去取,省得你麻煩。”
  其實,唐心並不在意我為何會改變主意,我的解釋隻是說給自己聽,安慰自己。
  而我所謂的害怕,所謂的抗拒,在擁有一個相見的機會時,都敵不過我要見他的心。
  來到世紀大廈,今天又是小平頭保安值班,他仿佛還認得我,並不上前盤問,隻是笑著向我點點頭,就放我通行。
  對於這棟大廈,雖然隻來過一次,但我卻非常熟悉,因為那僅有的一次造訪,我並不是用腳一步步走過,而是用心。
  至八樓,出了電梯,我在走廊上站了良久。
  因為是中午,不停有人在電梯口進進出出,卻沒有一個,是我想見的那位。這個時候,他是已經去了餐廳,還是仍舊留在雜誌社裏工作?
  向右,是倪天行的《WE》雜誌社,向左,是唐心工作的《WOMEN》雜誌社,我向右張望半晌,最終還是向左走去,這是我唯一能做出的選擇。
  見到唐心,我取了雜誌與稿酬。
  “你的小說是本期重點推薦文章之一,你看,這麽大的標題印在封麵上。”她指著雜誌封麵上的暗紅色文字對我說。
  那一串暗紅色的文字中,除了“櫻花七日”四個字外,還有另一句話——七日的緣份,一世的記憶。
  “這是我們主編加的。”唐心解釋道,“她說加上這句話,希望有更多的人會看見這篇文章,為其動容。”
  “希望如此。”
  我盯著那句話,心裏歎道,一世的記憶,對於隻有七日緣份的人來說,是不是過於不幸?
  這樣的不幸,於外人,隻是一個淒切的故事,許還能騙得兩、三滴熱淚,可對於當事人自己,卻隻能是椎心刺骨的經曆。
  “還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你的另幾篇稿子也已審核通過,我們的主編對你的文章似乎情有獨鍾,你馬上就可擁有自己的專欄了。”
  “真的?”我拿著雜誌,有些不敢相信。
  從以前的艱苦尋覓,不斷遭遇退稿,到如今豁然開朗,立刻能在知名雜誌上擁有專欄,這個轉變,實在是太突然。
  真的,如此突兀,猶如我當初在櫻花吧見到尋覓思念一年有餘的倪天行。
  憑心而論,若不是唐心的引薦,我又何來如此好的運氣,能在《WOMEN》上開專欄?
  而我,居然還對她耿耿於懷,認為是她搶走我的櫻花男人。
  其實,我與倪天行之間,除了一個吻,什麽都沒有過,沒有愛的承諾,沒有將來的約定,我們甚至在重逢前,連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從來都不曾屬於過我。
  而命中注定屬於一個人的東西,任何人也搶不走。
  “改天我請你吃飯。”我揚了揚手裏的稿費對唐心說。
  這一次,我是真心要感謝她。
  “好的。”唐心爽快地答應,“說到吃飯,我肚子也餓了,一起去吧。”
  “不行,我還要趕回去上班。”
  “那我得重新找個人陪我。”唐心笑著說。
  她要找的人,應該是倪天行吧?我看見她熟練地按下電話號碼,過了一會兒,電話接通。
  “吃飯時間到了,快出來。”
  沒有稱呼,沒有任何甜言蜜語,簡明扼要的一句話後,電話被掛斷。
  可是,正是這短短一句話,比任何甜言蜜語更讓我嫉妒,他們一定經常像這樣相邀在一起用餐,如此熟練,因而連講電話也嫻熟得不用多餘的詞。
  走出雜誌社,來到電梯門口,倪天行已經在那裏候著。
  他身穿灰白間色的T恤,配襯卡其色長褲,也許是因為工作過於忙碌的緣故,他看上去有些憔悴。
  今天,我與作為倪天行的他,是第二次見麵,我在腦裏想著該怎樣與他打招呼,怎樣微笑,才算得體,看上去才像初相識的模樣。
  “簡樂,你好。”當我還在思忖時,他已笑著向我點點頭。
  “你好。”我隻得客氣地說。
  接下來,是一陣沉默。
  此時此刻,我們相距不足一米,中間,隔著一個唐心,那樣近距離並肩等待電梯抵達時,我才聚然發現,一直以來,我與他是如此的陌生。
  陌生,不僅因為在過去的一年裏,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誰,而是因為,我其實並不像我想象中那樣了解他。
  我以為我的櫻花男人總是白衣白褲,但今天的他卻告訴我,他也可以穿其它顏色,我以為他永遠是回憶中微笑燦然的模樣,但今天,他卻讓我看見他的憔悴。
  以前,匆匆相聚後匆匆別離,無法讓我思考那麽多,現如今,當他再一次出現在我麵前,我才猛然驚覺,我們所擁有的那段感情,如同曾經畫在海島沙灘上的畫作,基礎是那般的不牢實。
  一次潮起潮落,不免煙消雲散。
  方才的考慮,未免是多餘,我何需裝作與他初相識的模樣?
  原本,我們就是初相識。
  從世紀大廈回來後,我鬆掉一口氣,心裏雖然沒有完全釋然,心情卻好了許多。我下定決心,接下來的日子,我要努力寫好專欄,把握尚可把握的機會。
  下班前,接到林文夕的電話,約我在櫻花吧見麵。
  事隔多天,我以為他已忘記曾向我求過愛,他卻對我說:“我想知道你的答案。”
  可是,我的答案,卻因為中午與倪天行的一次見麵,而變得不那麽肯定。
  “在知道答案前,我想先為自己辯護一番。”在我躊躇不決之時,他對我說。
  “還沒有結果,為什麽要辯護?”
  “正因為法官還沒有宣判,所以律師才要辯護,如果判決下來,就隻能上訴了。”他笑著說。
  “好吧,允許你為自己辯護。”
  “你還記得你撥給我的那個電話嗎?”
  “記得。”
  我更無法忘記,他匆匆掛斷我的電話,帶給我的淡淡失望。
  “當時,我掛斷電話,並不是因為抽不出一分鍾的時間聽你的答案,而是擔心,如若你的答案不是我滿懷期待的那一個,我會沒有心情工作,從而待慢我的客戶。所以我隻能懷著忐忑不安的一顆心,堅持到現在。”林文夕自嘲地笑了笑,而後道,“卓可欣經常說我,天塌下來,也影響不了我的工作,可是,天塌下來不會,你給我的裁決卻能。”
  林文夕的一席話,讓我覺得鼻子酸酸,從來沒有人對我說過這麽動聽的情話。
  “那現在呢?你難道不再擔心我的答案?”我問。
  “從今天下午開始,我已經休假,就算你的答案讓我難過傷心,我也有一段長長的假期來平複心情。所以,請你在給我答案的時候,不要擔心會影響到我的生活。”
  雖然不曾確認過對林文夕的感情,但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他是值得女人托付終生的男人。
  事實證明,確是如此。
  真正的好男人,麵對事業與愛情,總是把握得當,不會厚此薄彼,亦會盡量避免兩者相互影響,相互困撓。
  真正的好男人,亦不會利用女人的同情與憐憫,隻會適當表達自己心中的愛意。
  我不知道,是林文夕那句“天塌下來不會,你給我的裁決卻能”感動了我,還是那句“你在給我答案的時候,不要擔心會影響到我的生活”打動了我,那一刻,我像是站在教堂中央,麵對神父那樣莊嚴地說:“我願意。”
  看見林文夕滿麵的歡喜,我亦現出滿懷的歡笑在臉上。
  也許,隻有我自己才知道,這三個字,是經曆多少的艱辛才能說出口。
  此刻,櫻花吧裏響起那首英文歌: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你還想知道這首歌的歌名嗎?”林文夕問我。
  “不,不想知道了。”我說。
  話落,我摸了摸旁邊座位上放置的兩本雜誌,一本是刊有《櫻花七日》的樣刊,一本是下班時,路過書報攤購買的新一期《WE》。
  我記得,在《WE》的目錄頁上,藝術總監那一欄,印有“倪天行”三個字。
  我亦清楚記得,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以為這三個字代表的那個人,會永遠印在我心間。
  曾經是這樣,以後呢?
  未曉命運的我們,並不知道,答案不會掌握在我們任何一個人的口中,亦無法由我們的心去左右。
  接下來的日子,上下班時間,我再也不用去擠公車,而是由林文夕接送。
  他非常準時,每次我走出大門,都能看見他在路邊等我。
  不僅是卓可欣,就連我們公司的女同事,也忍不住悄悄議論:簡樂前世不知修了多少年,今世才有這樣的福氣,覓此佳偶。
  興許,在別人眼裏,我是配不上林文夕的。
  他年輕有為,氣宇軒昂,而我,實在算不了什麽,除去會舞點文弄些墨,我隻不過是個公司小文員。
  所以,每次下班,經過路邊種有的一排銀杏樹,坐上林文夕的座駕時,我明白我的身後,除了羨慕,亦不缺少的,是嫉妒。
  “天天這麽接送我,你不累嗎?”某一天下班後,我忍不住問他。
  換作是我,一年難得的休假,斷不會將時間浪費在穿行於各條馬路上。
  “下個周我就要上班,以後我再也沒有時間,天天接送你了。”他替我係好安全帶,將我頭發上沾著的一片銀杏葉摘下來。
  “可是,你已經養成我懶惰的習慣,沒有你的接送,我會偷懶不想上班。”
  “那更好,嫁給我,讓我養你。”他說。
  “不行。”
  “為什麽?”
  “因為你還沒有替我找到天上的天秤座。”我隨便找了一個理由。
  “這個理由聽上去很牽強,”
  “因為我送給你的第一份禮物是畫在沙灘上的天平,可是,那座天平,卻是畫在沙灘上的,總有一天會消失。隻有天上的天秤座,才能永恒,用永恒替代短暫,一段愛情才會長長久久,我也才會嫁給你。”我漫天胡扯道。
  “這算不算是詭辯?”
  “你可以不聽。”我可惡地說。
  能夠如此任性,大概是篤定他的愛能包容一切,就算我再可惡十分,他也不會與我計較。
  “聽可欣說,這些天,你半夜三更都在寫小說。”他問我。
  “嗯,難得我能擁有自己的專欄,所以要更加努力。”
  “這樣,應該很辛苦吧。”
  “我的夢想是當一名小說家,有一天擁有自己的一本書,為了這個目標,多辛苦也不怕。”我豪氣幹雲天。
  “你一定可以的。”
  吃飯的時候,我忽然想起,我用來寫小說的文心牌稿紙已經沒有了。
  飯後,林文夕將車駛進超市的地下停車場。
  我去文具區,拿了厚厚一遝稿紙抱在懷裏。不知為何,我非得用文心牌稿紙才寫得出來小說,而這種品牌的稿紙,並不多見,整個城市,好像隻有這個超市有售,所以每次光臨,我都會買上許多。
  回過身,我突然看見一個似曾相識的麵孔正在向我微笑。
  我亦笑著笑著向她點點頭,與她擦肩而過。直到看見林文夕推著一滿車薯片向我走來,我才想起,方才與我打招呼的女人是林樂。
  記得那次在木木餐廳聚餐,卓可欣曾告訴我,林樂深愛著林文夕,也一直不留餘力的追求他,我也親眼看見,那個晚上,她是如何纏著林文夕不放。
  如若今天,她知道我與林文夕的關係,不知還會不會向我微笑。
  回過神,林文夕已經來到我身邊,他接過我手中的稿紙,堆在薯片上,然後一手扶著薯片上的稿紙,一手推著推車向收銀台走去。
  “方才你傻傻地站在那裏,在想什麽?”他問我。
  “我在文具區遇見一個女人,好像是林樂。”
  “林樂?”
  “聽可欣說,她好像很喜歡你。”
  “哦?”
  “你這樣哦哦哦,是不是也喜歡她。”這一刻,我突然變得蠻橫無理。
  “你是不是在吃醋?”林文夕輕笑一聲,問。
  “你好像很自信。”我生氣地走在前麵,過不久,還是忍不住停下來問他,“你究竟喜不喜歡她?”
  他微微搖頭。
  “真的?”
  他笑著再點點頭,大概覺得我的問題過於無聊吧。
  其實,我心裏明白,林文夕對林樂,沒有感覺,否則,他怎會棄近求遠,來追求我?
  隻是,麵對愛情,女人向來如此,自己心裏本已清楚的答案是不作數的,非要男人親口肯定,那才會當真。是以往往,許多女人寧願深信男人的謊言,而非自己的直覺。
  “為什麽買這麽多薯片?”我問林文夕。
  “你不是習慣邊寫小說邊吃薯片嗎?你現在要努力實現夢想,我無法幫你,隻能為你提供糧食。”
  “看來,我以後要換一張帶有大櫃子的書桌,否則你買給我的糧食根本沒有地方放。”我笑著說。
  “就算你的櫃子再大,我也能保證將他填滿。”
  “你還得保證,它永遠不會變空。”
  “嗯,我保證。”他溫柔承諾道。
  來到收銀台,我替他掏出錢夾付帳,找零之後,我發現錢夾夾層裏,藏著一張泛黃的黑白相片。
  相片上應該是一家四口,一對男女的懷裏,各自抱著一個眉目清秀的小男孩。
  “這是你們家的合影?”我指錢夾裏的相片問。
  “對。”
  “哪個男孩子是你呢?”
  “左手臂上有疤的那個男孩子,是我的哥哥。”
  “你還有個哥哥?我怎麽沒聽你提及過?”
  “在我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帶著他離開了我們。”林文夕悵然一笑,然後問我,“你還記得我帶你去的那片海灘嗎?”
  “記得。”
  “我父親的骨灰,就是從那裏灑入大海的。”
  林文夕的話,讓我覺得沒頭沒腦,直到他解釋下去,我才明白其中的關係。
  原來,他父親在年輕時,非常好賭,偏偏賭運不佳,於是,每逢賭輸就借酒消愁,喝醉了,便拿妻子出氣,最後,他的母親終於忍受不了,帶著大兒子離家出走。
  “母親走後,父親非常後悔,於是戒賭戒酒,改過自新,他甚至都不曾搬離舊宅,害怕母親回來時尋不著他。可是,直到臨終前夕,他也沒能等到母親,於是吩咐我在他死後,將他的骨灰撒入大海。”
  “為什麽要將骨灰撒入大海?”
  “他大概認為,海水可以帶著他,見到母親吧。”
  “你恨不恨你父親?”我總覺得,沒有母親照顧的孩子,非常可憐。
  他微微搖頭。
  “恨什麽呢?他已經為他的作為承受了苦果,更何況,他教會了我,愛一個人,就要在擁有的時候珍惜,失去後,再後悔,都來不及了。”
  說這句話的時候,林文夕牢牢地看著我,仿佛在對我承諾:我會永遠珍惜你!
  看著他手裏提著的幾大包薯片,我突然眼眶泛濕。
  “你怎麽哭了?”
  “沒什麽。”我擦掉眼裏的淚,對他說,“隻是覺得你父母的故事太感人了,你母親最後應該回來。”
  “傻丫頭。”他憐惜地看著我,歎道。
  卓可欣在美美餐廳吃了約莫半個月的晚餐後,終於放棄計劃的第二步,直接跳到第三步。
  她倦在客廳的沙發裏,給認識施文的老客戶打電話。
  那個客戶,是位三十幾歲的女人,她們從天氣聊起,然後談到護膚品與服裝換季大甩賣,最後卓可欣終於轉到正題。
  “再換季甩賣都沒有用,我最近又胖了不少,大概已經沒有合適的尺碼讓我穿了。”卓可欣說。
  我們的電話有點毛病,所以坐在沙發上的我,能聽見那位太太從聽筒裏傳來的聲音。
  “你哪裏胖了,隻不過稍許有點豐滿。”
  “那是因為你最近沒看見我。”卓可欣向我吐吐舌頭,而後故作煩惱地歎了一聲氣,用一種近乎絕望的聲音說,“本來想節食或吃減肥藥,但前些日子看新聞,說有人因為節食住進醫院。”
  “年紀輕輕節什麽食?最好的方法是多運動。”
  “說到運動,最近我倒是想買一部跑步機,但是那麽多牌子,卻不知道選哪一種好。”
  “你還記得施文嗎?他就是做這一行的,請他幫你挑選,絕對不會錯。”太太在電話彼端獻良策。
  魚兒落網,卓可欣滿麵歡喜,但她還是壓著興奮,裝作很擔心。
  “當然記得,不過,這會不會太麻煩他。”
  “前段時間你托朋友替他預留一套戶型樓層都不錯的房子,這次要他陪你選跑步機,他一定義不容辭。不過,這幾天他剛好出去旅行,等他回來,我再聯絡你。”
  卓可欣喜滋滋掛斷電話,翹著腿拿過一袋薯片撕開包裝了吃。
  “難怪我在‘美美’等了這麽久,都遇不到他,原來他去外地了。”她邊吃邊說。
  “你這層心思如若用在工作上,肯定會替你們律師樓賺一大筆錢。”我覺得她這樣費盡心思去結識一名男子,真是不可思議。
  “還沒有正式成為我的老板娘,就已經替老板管員工了。”她朝我癟癟嘴。
  我冷哼一聲,轉身回房裏寫小說。
  卓可欣提著薯片,跟我進房,盤腿坐在床上。
  “你與林文夕的關係好像發展得不錯。”她說。
  “當然,你手裏的薯片就是他買的,不過不是買給你吃的,而是買給我的。”我狠狠瞪了她一眼,這個時候,她正在吮吸右手泛著油光的食指。
  “喜新厭舊,看來不是男人的專利。”話罷,她向床下麵使了個眼色。
  我明白她的意思。
  新是指林文夕,舊是指櫻花男人,但喜新厭舊這個詞,用在這裏並不妥當,因為,倪天行並不是我的“舊”,麵對他,我沒有選擇的權利。
  我現在能做的,隻是盡量去珍惜值得我珍惜的人,不再想他。
  新一期的《WE》雜誌發行,中午就餐前,我習慣性的在公司門口的書報攤上買了一本。在快餐店裏打開雜誌,一幅插畫引起我的注意。
  那是一幅手繪海景畫,很簡單的顏色,藍色的海配上黃色的沙灘。
  也許隻有我會覺得這幅畫獨特吧!
  因為,隻看一眼,我就認出,這幅畫,是我與倪天行初相識那幾天,他一直在畫的那幅,也是他承諾要送給我的那幅。
  彼時彼刻,他送我畫在沙灘上的海天一線,而我卻認為畫在沙灘上的畫轉瞬即逝,於是,他便承諾送那幅畫給我。
  那個時候,他說,“改天,我再送你一幅能帶走,永遠不會消失的畫。”
  而我,卻沒有機會帶走他送我的畫。
  此刻,他將本該屬於我的畫刊在雜誌上,與之相配的,卻是一篇介紹各大海島的文章。我的心,突然有些難受。這幅畫,不是應該配我的那篇《櫻花七日》?
  合上雜誌,我有些食不知味。
  不是決定不再想他?為什麽隨隨便便一幅畫,就又引發我對他的思念。
  可是,這幅畫,又怎會隨便?
  它是他欠我的承諾,唯一的承諾。
  回到公司,前台告訴我,有我的一個快遞,她已經替我放在辦公桌上。
  快遞的包裝非常特別,看上去好像是一個卷軸。在我第二眼望向它時,心裏突然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那是一幅畫。
  雖然我的直覺告訴我,這是倪天行送我的畫,但是理智卻告訴我,這不可能,因為倪天行根本不知道我在這裏上班。
  可是,又有什麽不可能的,他是唐心的男友,隻要費一點心思,想知道我的辦公地址,一點都不難。
  迅速拆開包裝,將卷軸攤開,展現在我眼前的,確是我期待已久的畫作。
  這是雜誌上刊的插畫的原圖,所以畫中的景色,看上去才有特別的震撼力,藍色的海水,仿佛要用盡全力將我吸進去,而我的耳邊,也依稀出現海濤聲。
  七日的相處,臨別前深深一吻,一年多來悠長的思念,隨著這幅畫作的到來,一起向我襲來,我幾乎快要忘記我身在何處。
  從畫中抽身而出,我突然想起,隨著這幅畫,他也許稍來些什麽。
  我將那幅畫翻來覆去尋找,甚至連包裝紙都沒有放過,但是,卻沒有發現支言片語,那幅畫上,甚至沒有他的簽名。
  他像是例行公事,不帶一點感情色彩。
  沒有說這幅畫送給誰,也沒有說贈送人是誰,隻是托快遞公司送來畫,我甚至懷疑包裝紙上的地址,都不是他親筆寫的。
  送我這幅畫的他,難道隻是為了完成一個承諾?為我們七天的相逢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若是如此,收到這樣一幅畫,我是應該高興還是應該失落?
  下班時,路過一家新開的繡品店,我聽見有人喊我,駐了腳步向後望去,看見郭純如立在店門口。
  許久沒見,她剪短頭發,染成金黃色,穿著寬大的衣裳與褲子,一眼望去,感覺像個沒有點燈的燈籠。
  “你怎麽在這裏?”如果我沒記錯,她應該在某網絡公司出任網站編輯,按照IT界的習慣,此時此刻,她理應坐在公司裏加班。
  “一個月前我辭了職,租下這裏的店麵開了一個繡品店。”
  我抬頭望去,這個繡品店的名字叫“繡繡”,裝修高雅不俗,牆上掛滿大大小小的刺繡作品。讀書的時候,我並不知道郭純如有這方麵的愛好。
  “不錯呀,不過,你以前最想做的就是網站編輯,為什麽要轉行?”
  “太累了,如果一直做下去,哪有時間照顧家裏。”
  “你嫁人了?”
  “沒有,不過也快了,就在下個月,你與唐心要記得來參加我的婚禮。”她的臉上,溢滿作為女人的幸福,她一定深愛著她的未婚夫吧。
  為什麽別人的幸福來得那麽容易,而我的,卻來得那麽艱難?是別人不夠貪心,還是我不夠知足?
  若在昨天遇見郭純如,我興許不會如此羨慕,可今天……
  今天與昨天的區別,不過是我懷裏的一幅畫。
  “你應該是我們班上結婚最早的女生。”我說。
  “應該是,周圍的朋友都說我結婚太早,但是遇到喜歡的人,不一把抓住,更待何時?”
  “對,時機很重要,錯過了就再也沒有了。”我握了握懷裏的畫,悵然道。
  “聽說唐心也交了男友,她很有可能成為我們班繼我之後結婚的人。”
  “怎麽會?”
  “怎麽不會?據說那個男人一表人才,不僅是位畫家,還是雜誌社的藝術總監。”郭純如歎了一口氣道,“讀書時,我怎麽沒看出來唐心有如此能耐,她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我突然覺得郭純如的聲音有些刺耳,可她還是繼續說個不停。
  “你懷裏抱著什麽?”她問我。
  “一幅畫。”
  “看你抱得這麽緊,應該很喜歡這幅畫吧,我們店裏有一種服務,可以替人將畫作轉成十字繡圖紙,然後繡成繡品,你要不要試試看。”
  舊同學見麵,還不忘推銷店裏的商品,郭純如真有做生意的天賦,如此看來,過去一年讓她出任網站編輯,真是委屈她的天份。
  我原本對提的建議很感興趣,但卻因為惱她方才說唐心有可能結婚而回絕。
  倪天行怎麽可能娶唐心呢?
  就算是,也不可能這麽早,他可是我思念一年,等待一年,到現在還無法忘懷的櫻花男人。
  更何況,就在今天中午,他還托快遞公司送這幅畫給我。
  他還記得許給我的承諾。
  回到家裏,我感覺非常疲憊,躺在沙發上就不願起身。卓可欣在我麵前晃來晃去,她正在使用施文陪同她購買的跑步機。
  “覺得我變瘦了沒有?”五分鍾後,她從跑步機上一躍而下,來到我身邊,扭動腰肢問我。
  “還是那麽胖,腰與水桶沒區別。”我沒好氣地說。
  “哇,你今天心情好像不怎麽好,難道與林文夕吵架了?”
  “他不會與我吵架。”
  “那是怎麽回事?”思索間,她瞧見茶幾上放著的畫卷,注意力立即被吸引過去,“這是什麽?”
  話落,她伸出手,要拿起那卷畫。
  “別動,你手裏有汗。”我立刻撲過去,比她早一刻拿到畫卷,“你要看可以,不過不準用手去摸,弄壞了,你可賠不起。”
  “哼,什麽東西這麽了不起?多少錢?”
  “無價。”
  我俯下身子,將那幅畫小心翼翼攤開在茶幾上,然後直起身,防備卓可欣用她汗淋淋的身子去碰觸。
  “切,我以為是什麽,搞得跟國寶似的,不就是一幅畫罷了。”她不屑地說。但,漸漸的,她似乎也呆住,那幅畫像有魔力,使她安靜下來。
  “天,真是好神奇,隻要盯著這幅畫半晌,就像真的到了海邊,人也清涼下來。”過了許久,她說。
  “你也覺得這幅畫實屬佳作?”我一直以為,我對倪天行的畫作的欣賞,有主觀因素。
  “當然,雖然我不懂畫,但這幅畫的確讓我感覺到震憾。”
  能讓不懂畫的人,發自內心地感到震憾,受到畫的影響,如此看來,倪天行的確畫技不凡。是啊,若非他畫功不俗,又怎能在餐廳門口用一時半刻的時間,賺回錢付帳?
  看著眼前那片海,我無限懷念那七天的時光,但是,那樣的日子,卻永不複返。
  郭純如的婚禮,在一家裝修極為豪華的飯店舉行,因為林文夕加班的緣故,我們應該是最後一批抵達的客人。
  我沒有想過,郭純如的丈夫,是位中年謝頂的男人,大腹便便,仿佛身懷六甲,不知道他們第一次接吻,是點到即止,還是一個悠長的濕吻。
  隨著婚禮進行曲,服務生將我們領到恰好有兩個空位的餐桌前,林文夕拉開椅子,讓我坐下。
  待我坐定後才發現,坐在我身邊的,正是倪天行。
  我早該料到他會陪同唐心來,卻沒有想到會如此湊巧,恰好與他們同桌,並且,他就坐在我身側。
  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們為什麽沒有這樣的緣份?而在錯過機緣以後,一次又一次的相逢,就再也不是命運的眷顧。
  但是,無論如何,能夠與他同坐在一張桌子前,我的心裏,有別人無法察覺的歡喜。
  此刻,倪天行與唐心正望著台上的司儀,時而私語。
  我同樣側過頭去,麵向剛剛才外麵進來的新郎新娘,目光,卻停留在倪天行的臉上。較之上次在電梯口的見麵,我們之間的距離又近了許多,這麽近的距離,我甚至能清楚地看見他臉上沒有刮盡的胡子碴。
  不久,倪天行似乎感覺到有人盯著他看,在他將臉轉過來時,我立刻收回目光,低下頭去。
  同時,唐心看見我。
  “簡樂,你什麽時候來的?”話落,她望了望坐在我身旁的林文夕,又將目光轉回至我身上,“他是?”
  我於是向他們介紹林文夕,在介紹的時候,我不敢注視倪天行的臉,既擔心在他臉上看見失望的神情,又害怕他什麽反應都沒有。
  接著,向林文夕介紹倪天行。
  “他是唐心的男友,現任《WE》雜誌社的藝術總監。”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情複雜。
  在一年前,甚至在寫那一百封信的一段日子裏,我怎會想到,今天,我坐在這裏,會向我的男友如此介紹我曾經愛戀的男人。
  兩個男人對望一眼,客氣地點點頭。
  因為是初相識,他們之間並不多話,沉默隻能由女人打破。
  “你方才怎麽不與我們打招呼?”唐心責怪我。
  “看你們聊得那麽開心,不忍心打擾你們。”
  “我們也沒聊什麽,不過是因為參加這次的婚禮,突然想起我們雜誌下期的專題,於是與他討論一下。”唐心時時刻刻不忘記工作。
  “現在,你也要負責做專題?”
  因為一直在為《WOMEN》寫稿,所以我非常清楚這本雜誌的欄目設置,每一期的專題是重頭戲,由許多文章圍繞一個話題構成。
  “升為編輯後,就要輪流策劃專題,這是我第一次做,真擔心做不好。”
  “打算做什麽樣的專題?”
  “專題名為‘夢中的婚禮’,我也是前一刻才突然想到,打算找一些明星名人談談自己心目中的婚禮,越特別越好。”
  “夢中的婚禮?聽上去好像不錯,更何況秋天,是舉行婚禮的好季節。”我望了望台上正在宣讀愛情宣言的一對新人,向往地說。
  唐心聽了我的回答,帶著勝利者的喜悅與嬌嗔望向倪天行。
  “你看,我說這個選題不錯吧。”
  倪天行笑而不答。
  方才,他與唐心爭論問題時,一定滔滔不絕,現在如此沉默,是因為我的出現使他覺得尷尬?
  這樣思量,我的神情變得落寞,開始後悔坐上這個位置。
  司儀宣布宴會開始,此刻的我,隻想快點吃完,早早離開。
  “不知道你夢中的婚禮是怎樣?”我聽見倪天行的聲音在問,抬起頭,他正對我微笑。
  “我?”我不確定他是不是問我。
  他點點頭。
  這是重逢以來,他第一次主動找我說話,一時之間,我有些激動,擅抖的手碰翻身前的杯子,飲品迅速從翻倒的杯子裏流出來,沿著桌緣滴落在我的膝蓋上。
  此時,左右同時有兩個人遞過紙巾,一個是倪天行,一個是林文夕,我愣了半晌,終於接過林文夕手上的紙巾。
  這應該是我唯一的選擇。
  倪天行收回手上的紙巾,自嘲一笑,“看來,我還是少說話為妙。”
  “不關你的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我抹幹淨褲子上的髒物。
  這時,林文夕已經替我將桌上的汙漬清理幹淨,並且叫服務生為我拿來一個新的杯子,重新倒好飲品。他的體貼入微,讓我無法再繼續方才的話題。
  我夢中的婚禮,是在沙灘上舉行,新郎新娘麵朝大海,對天起誓,禮成後,乘坐畫滿櫻花的粉色小船,在大海中度蜜月。
  這應該很特別吧,但更異想天開的是,在我夢想中的婚禮裏,新郎是別人的男友。
  喜宴結束後,我與林文夕去停車場取車。
  這個時候,我才發現,今晚的他,非常沉默。
  “你怎麽了?是不是工作太累?”
  他沒有回答我,卻問,“你的褲子幹了沒有?”
  “這麽久,已經幹了。”怎會不久?對於我來說,與倪天行見麵,仿佛已是上個世紀的事,那麽不真實,像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那麽,我們今天晚上步行回去,怎麽樣?”
  “這麽遠。”從酒店到家裏,有很長的一段距離,如若步行,就算是走捷徑,也要花去將近一個半小時的時間。這些天來,他天天晚上都要在家裏加班,對他來說,時間不是最重要的嗎?
  “陪我走走,好嗎?”這是我們相戀以來,他第一次執著於自己的主意,我不明白他為何一定要堅持在今晚,與我步行回家。
  “你不用加班?”我問。
  “不用。”
  “車子怎麽辦?”我再問。
  “放在這裏,我明天再來取。”
  我與他手牽著手,向來時路走去,一路上,我們都非常沉默,仿佛經曆過方才的喜宴,我們都不知道說什麽好。
  來到一個十字路口,我打算直著前進,他卻拉著我向右拐。
  “為什麽向右走?走前麵那條路應該近許多。”因為以前在這邊辦過事,所以我知道向右走,是兜一個大圈子,最終不過又回到這條直路上。
  “我知道向這邊走會兜一個大圈子。”林文夕捏了捏我的手,意味深長地說,“怕什麽呢?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兜的圈子本來就不少,多一個,也不為多,至少沿著這條路走過去,最終也不過回到原點。”
  不知為何,我不忍心再回絕他,任憑他拉著我的手,沿著他要走的方向行去。
  走到一棟新建的大廈前,林文夕停下,抬頭向上望,我也隨著他的目光向上看去。
  “你知道這棟大廈有多少層嗎?”他問我。
  “不知道。”
  “猜猜看。”
  “四十層。”我用眼睛掃了一下樓層說道。
  我估計,就算猜得不對,也隻不過幾層樓的差距,在我這樣想的時候,我並不知道,任何的差距,都會造就我不同的命運。
  林文夕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後隻化作淡然一笑。
  他打算繼續向前走時,我卻拉住了他。
  “不行,你也猜猜看。”
  “四十八。”他沒有再向上看,隨便說了一個數字。
  這一刻,我變得執著,一定要數清楚樓層,判斷誰的答案更接近。如果我們這樣叫戀愛,此刻的我,應該很投入吧。
  因為方才在喜宴上的走神,所以現在如同補償似的專心致誌。
  我一二三四地向上數去,林文夕在身側靜靜等我。
  “怎麽會真的是四十八層?”數完數,我揉了揉眼睛,不甘心地說,“有可能我多數了八層,這麽高的房子,數一次怎麽能數清楚?”
  “我也希望你數錯了。”他居然不希望自己贏。
  “這麽高的房子,感覺離天空好近啊!特別是夜裏,如果站在最高層的露台上,會錯覺一伸手就可以摘到星星。”
  “離天空那麽近,也許可以找到天秤座。”林文夕歎了一口氣說。
  我收回目光,向他望去,夜色中的他,顯得異常落寞。那一刻,我真真正正意識到秋天已經來臨,秋風襲來,穿一件薄毛衫的我,感到陣陣涼意。
  那天晚上告別時,林文夕輕輕親吻我的額頭,當我睜開眼睛,他已經轉身離去,他身著一套黑色西服,迅爾,就隱沒在黑暗裏。
  不知為何,在他從我視線裏消逝的那一瞬間,我突然有些傷感,可是,我卻不知道帶給我如斯情緒的,究竟是什麽。
  “樂兒,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也許並不合適。”再一次見麵後,林文夕對我說。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剛好用過晚餐,他的聲音淡而平靜,但卻使我大吃一驚,誰都知道,這句話是分手的前奏,我從沒有想過林文夕會這樣對我說。
  我瞪大眼睛,無法置信地望著他,方才,他還替我點了我心愛的點心,為我拂去頭發上沾著的麵包屑。
  我沒有出聲,靜候他接著說下去。
  “還記得你送給我的天平嗎?那座天平畫在沙灘上,我每天都要去重畫一次,它才能永永遠遠存在。”
  “可是……”
  “不,你什麽都別說,讓我把我想說的話先說完,好嗎?”他溫柔地請求。
  我看著他,點了點頭。
  “也許你自己都還不明白,你對我的感情,就像畫在沙灘上的那座天平,需要我一再重畫,它才不會消失。”頓了頓,他說,“不知道我這麽說,你會不會明白。”
  “你是不是覺得我對你不夠好,不夠用心?”我坦白地問他。
  “不是,我隻是擔心有一天,我畫累了,再也無法對你像現在這般好。”
  “怎麽會?”我難過地說。
  “沒有人比我更清楚自己,在我的心裏,最重要的還是律師事務所,我不允許其它的事情影響到我的工作,而現在,我發現我已經不能正常工作了。”
  “我怎麽會影響你?你說要加班,我連電話都不會撥給你。”我覺得有些委屈。
  “並不是說你影響了我。”
  “那是什麽?”我有些激動。
  “困撓我的,有可能隻是我自己。樂兒,你仔細想一想,也許有一個男人,比我更適合你,而你對我的感情,可能並不是愛情。”
  聽完他的話,我靠回椅背,心裏一怔。
  難道他察覺出什麽?可是,我已經盡力在掩飾我對倪天行的感情。
  我正想開口,林文夕卻對我說:“對不起,我想在這裏多呆一陣子,你自己回家,好嗎?”
  “我……”
  “我不能再送你了,路上小心。”
  林文夕下了逐客令,我隻有拿著包包,向門口走去,開門的那一霎間,我回過頭,看見從不吸煙的他點燃一根煙,在餐廳微暗的燈光下,煙頭明明滅滅。
  潛意識裏,也許我一直認為這段感情是我的包袱,如同唐心與倪天行的感情一樣,它們都是成就我與倪天行一段愛戀的阻礙,可是為何,其中的一個阻礙消失了,我卻並不感到興奮,相反卻陷入一種莫名的悲哀中。
  直到回到家裏,我還是不敢相信我與林文夕就這樣分手了。
  開門進去的時候,卓可欣正在推那部跑步機,看樣子,是要將那部機器從客廳挪至露台。
  “怎麽了?不再打算運動減肥?”我走過去,幫她推機子。
  “我覺得我現在的身材,正好合適,不需要減肥。”
  一直以來,運動對於卓可欣來說,都是無比痛苦的事,若不是為了施文,打死她也不會買一部跑步機回來。
  難道她已經追到施文?魚已上勾,自然不用再花本錢。心中充滿疑問,但此時此刻,我卻沒有心情去追問。
  安放好跑步機,卓可欣拍了拍手上的灰塵。
  “你不是與林文夕約會嗎,怎麽這麽早就回來了?”
  “我與他已經分手了。”我努力使語氣顯得平靜。
  “分手?你為什麽要與他分手?”卓可欣微微一怔,而後聲音高了八度,“這麽好的男人,別人辛辛苦苦追求還追不回來,你卻不好好珍惜。”
  原來,不僅是我,就連卓可欣也認為,在我與林文夕之間,先提出分手的那個人,應該是我。
  在所有人的印象中,都是林文夕愛我多一些。
  愛得深的那個人,怎麽能夠忍心說分手?
  “是他要跟我分手。”
  “他?怎麽會。”不知為何,卓可欣並不相信我。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提出分手的人,真的不是我。”我拿起沙發上的包包,打算回房。
  “你等等,我帶你去一個地方。”她突然說。
  “什麽地方。”
  現在的我,提不起興趣去任何一個地方,我需要一個人安靜一下,好好想明白,為什麽我會如此失落,僅僅是這個決定太突然,我不能接受林文夕對我說分手?
  “你跟我去就知道,為什麽我不相信他會與你說分手。”
  卓可欣換下睡衣,拉著我坐車去他們律師事務所所在的那棟大廈,她叫我等一等,然後一個人走進電梯。
  這一等,就是半個鍾頭,我不知道她要做些什麽。
  許久之後,她滿頭大汗從電梯裏出來,拉著我坐上計程車,告訴司機一座大廈的名字。
  一直向西行去,拐彎後,我發現車子正在一條我特別熟悉的路上行駛,這條路,就是那日參加完喜宴,林文夕帶我走過的路。
  她帶我來這裏幹什麽?我更加疑惑。
  計程車停下後,卓可欣與我先後下車,剛站定,我就看見一棟眼熟的大廈。
  這棟大廈,不就是我曾經數過的那棟?那日,我與林文夕就是站在對街的人行道上。我還記得,大廈共有四十八層。
  “為什麽帶我來這裏。”我終於忍不住問。
  “上去之後,你就知道。”
  乘電梯至頂層,來到4808的門口,卓可欣拿出鑰匙,開門進去,擰開門邊的開關。
  一瞬間,眼前明亮起來。
  “這是林文夕買的房子。”她對我說。
  “他買的房子?”帶著一腔的疑問,我打量這套房子。
  房子應該是新裝修好的,站在起居室的中央,還能嗅到淡淡的油漆味。身側,是一組白色的沙發,向著那個方向走幾步,踏上幾階台階後,是一道走廊,左邊第一個房子,應該是書房,在倚牆而立的巨大書櫃前,是一張實木質地的大書桌。
  看見這張書桌,我突然想起曾經的一句戲言。
  那一天,在超市裏,我對推著一大車薯片的林文夕說,以後我的書桌,要帶一個大櫃子,用來放他買給我的零食。
  同樣在那一天,他對我承諾,永遠不會讓櫃子變空。
  再憶起時,彼時的笑語,縈繞於耳畔。
  這張實木書桌的右側,正好有一個大櫃子,我走過去,在桌子前蹲下,猶豫半晌,終於一把拉開櫃門。隨著嘩啦啦一陣響聲,一大堆薯片從櫃子裏落了下來,在櫃子前的地上,堆成一座小山。
  “就算櫃子再大,我也能保證將它填滿,保證它永不會變空。”我仿佛聽見林文夕在我耳畔輕聲對我說。
  “怎麽會這樣?”我轉過頭去,看著卓可欣。
  可是,她卻無法給我答案。
  “這個東西,是不是也有特別的意義?”她手裏拿著一個裝飾品,來到我麵前。
  那是琉璃製的一個吊飾,由六顆星星組成,中間的四顆呈矩形排列,我當然知道,那是天上的天秤座。
  “你在哪裏找到的。”我將那個吊飾拿在手中。
  “主臥。”
  我隨卓可欣來到另一間房子,繞過一張大床。
  “我看見這副琉璃裝飾品時,它就掛在這扇窗前。”
  卓可欣走近窗邊,拉開厚厚的窗簾,一瞬間,視野變得開闊,夜空盡現眼前,而天上閃爍的星,離我那麽近,仿佛隻要我推開窗,伸出手,就可以摘到。
  我終於明白,為何那日林文夕會帶我走這條路,為何會在經過這棟大廈時抬頭觀望,為何他會欲言又止。
  原本,他是要帶我來這裏,告訴我有這樣一套房子存在麽?
  那麽,又是什麽原因使他最終做出截然不同的選擇?
  “你早就知道他買了這套房子?”我問卓可欣。
  “我也是幾天前才知道,那天,你告訴我林文夕天天加班,可是據我所知,他這段時間並沒有那麽忙。我答應過幫你偵察,於是有一天下班後跟蹤他,便來到這裏。原本以為他是要給你一個驚喜,所以答應幫他保守秘密,誰知道今天,卻得知你們要分手,他怎麽會與你說分手呢。”
  “是啊,他怎麽會與我說分手?”我喃喃道。
  倚在窗前向外望去,秋日的夜空,顯得特別清爽。
  我知道,這滿天繁星中,有一個星座,是天秤座,形狀如同那日我在沙灘上畫的那座,亦如同現如今我手裏提著的這副琉璃飾品。
  唯一不同的,天上的那座,能夠永恒。
  “方才的那堆薯片,是買給我的,而這副天秤座的琉璃飾品……”沉默一小會兒後,我再度艱難開口,“與他第一次去海邊時,我在沙灘上畫了一個天平送給他。相處這麽久,我送給他唯一的東西,居然是畫在沙灘上的天平,風一吹,浪一來,立刻會消失不見的天平。”
  “你後悔了?”卓可欣問我。
  “我心裏非常難過,卻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不是叫後悔。”
  “你可以給他打電話。”
  經卓可欣提醒,我才想起,我可以給林文夕打電話,我可以告訴他,我對他的感情,也許不像沙灘上的天平,而像天上的天秤,並不需要他一遍又一遍費力重畫,就可以永恒。
  電話接通後,一聲,兩聲,三聲,卻一直沒有人接聽。
  難道,他連我的電話都不願理會了麽?
  最後一聲響過之後,電話彼端提示道,對不起,您撥的電話無應答。
  “他一定很恨我,連我的電話都不願接了。”
  “你並不了解林文夕,他不會這樣。”
  仿佛是為了印證卓可欣的話,我的手機突然響起,來電顯示表明,這通電話撥自林文夕的手機。
  “我以為你不接聽我的電話了。”按下接通鍵後,我說。
  “我不會不接你的電話,方才,隻是離開了一會兒。”
  “我在48樓。”我告訴他。
  他立刻明白,“卓可欣帶你去的?”
  “嗯,我看見了書桌裏的薯片,也看見了窗邊掛著的天秤座,我也明白,這許多天裏,你並不是在加班,而是在忙著裝修這套房子。這些,你之前為什麽不告訴我呢?”
  “現在說這些,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不是嗎?”
  “你一定是嫌我對你不夠好,不夠關心,連你是在加班還是在忙別的我都不知道,可是,我一定會改。”我懇求林文夕再給我一次機會。
  “樂兒,我記得你在小說裏寫過一句,愛情並不等於感激。”
  “你怎麽知道我現在是感激?”
  “你需要冷靜一下。”他卻說。
  “我並非激動。”我希望他能給我一個解釋,告訴我,為什麽我們不能再開始。
  “這樣對你說吧,我並不是一個能為愛情付出良多的男人,或者可以說,我是一個自私的男人。愛情於我來說,就像打一場官司,若是盡我最大的努力,也無法收集到更多的證據,權衡利益之下,我會請求庭外和解。對於我們來說,在現階段分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兩位當事人,不會因此受到更大的傷害。”
  “什麽打官司?什麽庭外和解?我隻知道,我並不想接受。”
  我覺得他理智得可怕,愛情為什麽會等於一場官司?官司的宣判權,歸於法官,而於愛情,決定權應該由我們自己掌握。
  “你其實沒有你想象中的難以接受,隻是突然發現我為你做了這麽多,一時心裏內疚而已。”林文夕坦白地說,“我不告訴你我買了這套房子,就是擔心你這樣。”
  “你不要以為你什麽都知道。”我沒有想過他會如此固執。
  “還記得那天嗎?在櫻花吧用完餐後,你一個人乘上867路公車,去往世紀大廈。”沉默片刻後,他突然說。
  “你怎麽知道?”
  “那天我也在櫻花吧,因為曾經承諾過,在沒有得到答案前,不打擾你,所以隻是在一角看著你們。後來,你在乘公車時,居然忘了給錢,是我上車幫你付的錢,所以我知道你去的地方是世紀大廈。早在那個時候,我就應該覺察出什麽,但我卻報以僥幸心理,直到在喜宴上,得知倪天行在世紀大廈辦公,而你你望向他的眼神是那麽的依戀。”
  我不知道說什麽好,方才的一切要求,都被這席話堵了回去。我憑什麽要求他再給我機會,一直不給彼此機會的人是我,不是他。
  “說這些,我隻是想讓你明白,你如今的難受隻是因為一時感動。不過,我要感謝你這麽久以來,一直盡量投入這段感情。”
  不知道林文夕說這句話,是否隻是想諷刺我。
  “我……”
  我正要開口,林文夕卻搶先一步說道:“樂兒,我考慮了許久,才做出這個決定,希望你不要再逼我。”
  話已至此,我還能如何?
  “我還欠你一個平安符。”仿佛是上個世紀,我承諾親自編織一個平安符送給他掛在車裏。
  “沒關係。”
  “答應你的事,我一定要做到。”因為恨他用那麽一副無所謂的態度對我,我負氣地說,“我不想因為欠你一個平安符,而將你惦記在心裏。”
  “那好吧,編好了你請可欣帶給我。”
  “那麽……再見。”
  我搶先一步掛斷電話。
  說分手的人是他,結束分手前最後一次談話的人卻是我,這樣,我們算不算打成平手?

  第四章是否聽見我在輕聲呼喚
  轉眼已是秋末,編好平安符後,我再一次來到東郊的海灘。
  原本畫著天平的地方,被一堆雜亂無章的腳印替代。再也沒有一個男人日日細心打理,很快,這裏就失去了往日的痕跡。
  我在曾經畫天平的那個位置,挖了一個小洞,將平安符放進塑料口袋,埋在那裏。
  林文夕已經不再需要我送給他的平安了吧,這麽久了,他都沒有聯絡給我,也許已經忘記我還欠他這個東西。
  那麽,與其將它交給卓可欣帶去提醒他,不如埋在這裏。
  我送給他的平安符,埋在曾經送給他的天平下麵,感覺上,我再也不虧欠他什麽了。
  坐上回城的計程車,我才發現這段路是那麽的悠長,那個時候,林文夕卻天天驅車來這裏,隻不過為了保存我畫給他的天平。
  真的不欠他什麽了嗎?我在心裏輕聲問自己。
  十一月初,我收到厚厚一遝讀者來信,信是寄給雜誌社,再由唐心轉寄給我的。
  提著信回家的那一天,卓可欣打電話告訴我,她約了施文在美美吃飯。
  他們做不成戀人,還能做朋友,這是卓可欣的灑脫。可是,這又何嚐不意味著他們用情不深?唯有兩條魚都能做到相忘於江湖,才能有重逢時坦然的喜悅。
  這一點,我與倪天行不能做到。
  我與林文夕亦不能。
  算起來,在與林文夕分手後,就沒有得到關於他的消息,甚至連卓可欣也很少在我麵前提及他。如今的轉變,不知是否他曾刻意囑咐過卓可欣?
  我不得而知。
  “我不能陪你用晚餐了,晚上也要晚一點回家,如果你怕一個人寂寞,就去櫻花吧。”
  卓可欣說完,掛斷電話。
  我怎會害怕寂寞?
  但是,當公車路過櫻花吧時,我還是下了車。因為我發現,我忘記帶家裏的鑰匙,雖然,我記得,清晨出門前,我有將鑰匙放進包包裏。
  也許是忘在辦公室裏了吧,我卻懶得回去拿。
  我打算在櫻花吧裏度過一個晚上,在這裏用完餐後,閱讀讀者來信,或者可以呆到很晚,然後看一場櫻花雨。那個時候,卓可欣應該已經回到家裏。
  自從上次在櫻花吧裏,由唐心將倪天行介紹給我後,我就很少來了。
  雖然,與林文夕的愛情,是在這裏開始,但我卻始終無法忘懷,我對倪天行的期盼,是從這裏結束。我更不能忘記,曾在這裏玩過的官兵捉賊,正是那個遊戲,將倪天行推到唐心的懷裏。
  也許有自責,也許有後悔,我不願再多想,隻是坐下的時候,刻意避開那個靠窗的位置。
  用完晚餐,我開始閱讀信件。
  這麽厚的一遝信件,讓我想起我那一百封裝在鐵盒子裏的信,不同的是,那一百封信,將永遠不會寄到收信人手中。
  一名讀者的來信,吸引我的注意。
  那是一名自從看了我在雜誌上發表的第一篇小說後,一直追著閱讀我的小說的朋友,她告訴我,看了這麽多,最愛的,仍舊是《櫻花七日》,皆因那篇文章,能引起她的共鳴。
  她也曾有一名相逢短暫的戀人,他們最快樂的日子也是在海邊度過,隻不過後來,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在一起。
  她告訴我,離別的日子裏,她習慣喝一種名叫‘FrozenBlueMargarita’的雞尾酒,因為它,能夠讓她回憶起大海的味道,回憶起與他共度的時光。
  在信末,她寫道:“如果可以,我想請小說裏的女主角喝一杯FrozenBlueMargarita,與她一起懷念未能相守的愛人。”
  看完這封信,我招來服務生。
  “請問,這裏有FrozenBlueMargarita嗎?”
  “當然有,這可是1949年全美雞尾酒大賽中的冠軍酒Margarita的變奏。”染了黃頭發的服務生可能特別鍾愛FrozenBlueMargarita,知道我對這種酒沒有認知後,便向我介紹開來。
  “關於Margarita的命名,還有個傳說,據說在1926年,洛杉機一名酒吧侍者領班與他的戀人在去郊外打獵的途中遭遇了流彈,戀人最終在他的懷裏死去,後來,為了紀念無法歸來的戀人,他設計了這款酒,並且以愛人的名字Margarita命名。”
  聽完這個故事,我沉默了一小會兒。
  “這真是個傷感的故事。”
  “您要不要來一杯?”
  “嗯,我要。”
  酒在稍後送上來,是非常純淨的藍,藍得宛如一年前在海島看見的海水,而杯沿,則是用檸檬汁沾著的鹽粒,添上一口,果真鹹鹹的,如同大海的味道。
  所以,那位讀者告訴我,她習慣用喝這種酒的方式,來回憶大海。
  這是用來懷念愛人的酒,無論是因為那個傷感的傳說,還是因為現時現刻我的感受。滴酒未曾沾過的我,竟然愛上了這種味道,一口接一口,將回憶中的大海,喝下肚去。
  招來服務生,我又要了一杯。
  抽出一張空白信紙,我給這位讀者寫回信,在信末,我也附上一句:“小說中的女主角,已經喝了你推薦給她的酒,她非常喜歡,並讓我帶她向你說聲謝謝。”
  將信紙折好,再抬起頭來,我發現我的對麵,不知何時多了一個男人。即使光線再暗一些,我亦可一眼認出,這個男人是倪天行。
  此時此刻,他眉頭緊鎖,正默默注視著我。
  他動了動嘴,打算開口,服務生卻在這個時候送上我點的第三杯酒。
  “你要不要試一下。”我問他。
  他搖了搖頭。
  我喝了一小口酒,喃喃道,“這是一杯略帶傷感的酒。”
  “Margarita,我知道這種酒的傳說。”他對我說。
  也許,他真的聽過關於洛杉機酒吧侍者的傳說,可他卻不知道,我的傷感,是因為回憶起大海的味道,回憶起與他相處的那七天,短暫的七天。
  “簡樂。”他突然輕聲叫著我的名字。
  一直不敢正視他眼睛的我,在這一聲呼喚中,得到了勇氣,終於抬起頭來,正視他的雙眸。與他四目相對的那一刻,我發現他的眼裏包含了許多內容。
  “簡樂,我叫倪天行。”沉默了半晌,他再度開口。
  我覺得莫名其妙,我早就知道他的名字。
  “你呢,你叫什麽名字,你住在哪裏,你在幹什麽?”他接著問我。
  這問句,為何如此熟悉?
  突然,我被怔住,這句話,不正是我寫在信中的那句?
  我記得,我在第九十八封信裏寫道:如果,我們還有相逢的機會,請你記得,一定要問我,問我的姓名,問我住在哪裏,在幹什麽,你還可以問我,我為何這般思念你。
  他看過我的信嗎?可是,這怎麽可能?
  若非如此,難道隻是巧合?
  可是,如果隻是巧合,他又為何會問出這些古怪的問題來?他明明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住哪裏,知道我在幹什麽,他更知道,我是他的女友的大學同學。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我無法回答他的問題。
  “我看過你的信,信中,你告訴我,在這間櫻花吧裏,每天夜裏轉鍾時,會下一場櫻花雨。”他輕聲說,“我是來看櫻花雨的。”
  隻是這樣嗎?
  不難猜出,那些信,是由卓可欣轉交給他的,所以我的鑰匙才會無緣無故不見,所以在掛斷電話前,可惡的她會提醒我來櫻花吧。
  一切都是她預算好的,她是導演,我與倪天行是演員。
  隻是,我們都不知道,這出戲的結局,會不會因為導演擅作主張更改劇本,而變得美好。
  我覺得我應該說點什麽,但卻不知如何開口。
  要講給他的話,都寫在那一百封信裏了吧。唯一漏掉的,是如今,我與林文夕已經分手,可是,這件事又能影響到什麽?
  他依然是握在唐心手中的那個氣球!
  我們就這樣默默看著彼此,傾注所有的精力。
  時間從沉默中飛逝,在我的感覺裏,這是除了那七天以外,最短暫的一天,那首熟悉的英文歌在耳邊響起時,已是十二點。
  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ButIknowmyanswer'sinvain CauseIcouldn'tbewithyou……
  一朵櫻花,飄落在我們身旁,倪天行彎下身子,將那朵花拾起來,小心理了理綢質花瓣,然後,輕輕地,將花放在桌子中央。
  “介不介意我用一下你的紙與筆?”他問我。
  我怎麽會介意呢?
  他接過紙筆,開始在信紙上寫字。
  我並不知道他在寫什麽,也不方便過問。我一口口喝著藍色的酒,回憶起我在那一百封信裏寫下的內容,我試圖站在他的立場上想象看這些信的感受。
  如此思量,才發現,那些信寫得太張揚,太直露,我甚至擔心他對我說謝謝或者是對不起。
  兩種答案,無疑都會使我失望。
  可是,我又能期許什麽,他是唐心的男友,這是無法否定的事實。
  而唐心,卻是我的舊同學。
  直到最後一朵櫻花也飄落在地上,倪天行才放下手中的筆,對折好信紙,從桌上將紙與筆推回我的麵前。
  “這是什麽?”我問。
  “你打開看看,就知道了。”
  打開信紙,那是一首英文歌詞,歌名是“Flameinmyheart”,再往下看去,我才發現,原來這正是方才播放的英文歌的全部歌詞。
  我曾在信中向他詢問這首歌,那個時候,直覺告訴我他一定知道這首歌的歌名。
  事實證明,他的確知道,而且還熟記整首歌的歌詞。
  我低下頭,輕聲念著我一直想知道的那幾句歌詞:Willtherebeabsolution Atthestory'sconclusion Orwilltherebejustendlesspain Istillhearyourvoices,Softlycallingmyname Thoughdestinytornusapart 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我沒有想過,歌詞會是如此悲傷,抬起頭,再次望向倪天行,眼裏泛淚。我隻不過問他歌名,他卻抄下整首歌詞給我,是否是想借用這幾句詞告訴我什麽?
  如果是,這將比“謝謝”或“對不起”,更使我悲傷。
  若不是,那麽這些歌詞,為什麽如此貼切?
  “這件事還有挽回的餘地嗎,還是讓故事如此終結,留下無限痛楚在人間。我仍然聽到你的聲音,輕輕呼喚我的名字。盡管命運一定要將我們分開,你仍然像火焰在我心中,永不熄滅。”
  他是想告訴我,事情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接下來的時間,我們能擁有的,隻有懷念。
  是這樣嗎?
  如果不能挽回,縱然能像烈陷般燃燒,又有何用?
  我撫摸著桌上那朵櫻花,淒然道,“櫻花,就算再美麗,卻在開花的那一天,就注定了掛在枝頭的日子隻有七天。”
  一陣沉默後,熟悉的笑容重歸倪天行的臉上。
  “還懷念那個吻嗎?”他問我。
  “什麽?”
  這個問題來得太突然,我即便聽清楚了也不明白他為什麽要這樣問。
  “我問你還懷念那個吻嗎?如果依然懷念,我可以再給你一個,甚至幾個。”他似笑非笑地看著我說。
  是我喝醉了,出現幻聽,還是有別的可能?
  如果他看過我的信,一定知道,我是懷念那個吻,但我更懷念的卻是與他共處的七天,而今,我想要的不是吻,而是愛和承諾。
  雖然我知道,現如今他的愛與承諾,對我來說是奢侈品,但他也用不著如此輕佻。
  我一口喝完酒杯裏剩下的FrozenBlueMargarita,突然發現,杯沿的鹽,順著酒水流水口中的味道,像海水,更像的,卻是淚水。
  倪天行的臉,慢慢在我麵前變模糊,我感覺頭如撕裂般難受,我使勁搖了搖頭,想揮開什麽,最終卻什麽也揮不開,隻能用手撐住頭,使自己不至於從座椅上滑倒下去。
  “你怎麽了?”他覺察到我有些不對勁。
  “我今天喝了不知多少杯Margarita.”我傻笑著說。
  “你醉了。”
  “我沒醉,我還能看見你。”
  “有沒有人接你回家?”
  “你以為有誰會送我回家?”我反問,而後試圖拿著空杯子往嘴邊送。
  他起身,奪過我的酒杯,將我按靠在椅背上,“你休息一會兒。”
  “我不要休息,我有好多問題要問你。”我突然哭著說。
  他沒有回答我,低下頭,仿佛在我身邊找什麽東西。
  “為什麽你會吻我?為什麽你要送那幅畫給我?為什麽……”最後,連我自己也不知道說了什麽。
  失去意識之前,我聽見他在我耳畔低語。
  “對不起,我能給你的,隻有這些。”
  我的確需要休息,喝了太多的酒,頭且痛且熱。閉上眼睛,我仿佛坐在船上,是倪天行買下的那隻小木船。他曾告訴我,那隻船,我可以隨時使用。
  稍後,我被人輕輕拍醒,睜開眼,恍惚間看見倪天行。
  我不知身在何處,是海島嗎?我甚至聽見海浪聲,還有那熟悉的歌聲:Thoughdestinytornusapart,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
  不,我為什麽要接受命運的安排?
  倪天行攬著我的身子,試圖扶我起來,我卻撲進他的懷裏,他微微一怔,漸漸將我擁緊。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我開始探索他的唇,深深地吻上去。
  清晨醒來時,我睡在自己的床上,空氣裏似乎還彌漫著濃濃的酒味,而我的頭,也還隱隱作痛。昨天是怎樣回家的?我努力回憶,卻隻記得倪天行似笑非笑地問我,是否懷念海島上那個吻,他對我說,如果懷念,可以再給我一個,甚至是幾個。
  吻?
  我想起昨晚的那個吻,摸了摸自己的唇,心裏一驚,從床上坐了起來。
  這個時候,我才注意到卓可欣伏在我的床邊。
  “喂。”我搖醒她。
  她打了一個嗬欠,揉了揉眼,半晌之後才回過神來。
  “你終於醒了,昨天你醉成那樣,我差點把你送進醫院吊鹽水。”她咕噥道,“究竟怎麽了?平日連米酒都不喝的人,突然喝得這麽醉回來。”
  “昨天是誰送我回來的?”我問她。
  “林文夕,他送你回來時,你醉得像團泥,還吐得他滿身都是。”
  “林文夕?怎麽會是他?”
  為什麽不是倪天行?我努力回憶,卻隻記得徹底醉倒前的那個吻。難道昨天與我接吻的人,也是林文夕?那麽倪天行呢,他去了哪裏?
  “我也覺得奇怪,昨天,你不是應該和……”卓可欣意識到說漏嘴,立刻捂住嘴,一副做賊心虛的模樣。
  “不用遮遮掩掩,我已經知道你將信拿給倪天行看了。”我對她說。
  “這麽說,他應該去了櫻花吧?”
  “去了。”
  “那為什為送你回來的人是林文夕呢?他送你回來時告訴我,收到你發給他的短信後,就匆匆趕去櫻花吧,到那裏時,你已經醉得一塌糊塗。”
  “短信?”
  就算我再醉三分,我也清楚記得我並沒有發短信給林文夕。
  “我的包包呢?”我問卓可欣。
  “在這裏。”她走至客廳,提著我的包包,扔到我麵前。
  我從裏麵掏出手機,打開,在發件箱裏,的確看見一條發送時間為今日淩晨的已發短信:我在櫻花吧,接我。收信人是林文夕。
  昨晚,在林文夕抵達前,應該隻有倪天行在我身畔,這條短信,難道是他替我發的?應該是吧!他並不知道我與林文夕已經分手,於是用我的手機發短信給林文夕,讓他來接我。
  那麽,昨天的那個吻,我究竟吻上了誰?
  是林文夕嗎?
  我決定忘掉那一百封信,忘掉那個晚上,也忘記那個吻。
  “像林文夕那樣不是很好嗎?為什麽不把追求愛情的執著,用在寫文章上來呢?如此,我有可能成為一個大文豪。”我對卓可欣說。
  “對,女人如果把對愛情的執著用於事業,這天下也許是女人的。”她非常讚同。
  “前幾天你好像對我說,這個月,會升為律師。”
  “是啊,同事們打算後天提前替我慶祝。”談到這個,卓可欣有小小的得意,因為在所有的助理裏,她是唯一一個這麽快升為律師的女性。
  “可惜,我現在不方便與你一起去慶祝了。”
  後天,林樂一定會到場吧。
  “沒關係,人不到心到,你另外請我吃飯也成。”
  第二天下午,我打電話給唐心,想找她問問上一個月的稿費,我打算用稿費為卓可欣買禮物。
  不直接從銀行卡裏提款,買東西會大方一些。
  一直以來,我都很少主動聯係唐心,得知她與倪天行交往後,更是少之又少。電話撥過去,響了許久也未有人接聽,我再撥一次,這一次,響三聲後,終於有人拿起話筒。
  “你找唐心嗎?”那個人問。
  “對,她有事出去了嗎?”我疑惑為什麽是別人替唐心接電話。
  “她請假了。”
  “請假?為什麽請假?”
  聽到唐心請假的消息,我的第一個反應居然是,她會不會與倪天行結婚了,因為倪天行不想讓我知道,所以一切秘密進行?
  雖然這個想法很可笑,但,前不久,唐心不是才策劃出“夢中的婚禮”這個專題。
  私下他們討論這個專題的時候,應該暢想過自己的婚禮吧。
  “這個我也不清楚。”
  “哦,這樣啊,那謝謝你了。”
  我打算掛斷電話,唐心的同事卻叫住了我。
  “請問,你是不是簡樂簡小姐。”
  “對,我是。”
  “這裏有一筆你的稿費,請問是我通知會計替你匯過去,還是您到這裏來取。”
  “我來取。”我立即說。
  來到世紀大廈,在《WOMEN》雜誌社取得稿費後,我向另一側的803走去。我告訴自己,我隻不過想確認一下,倪天行是否也告假。
  來到《WE》雜誌社門口,卻膽怯起來,如果直接去問前台,要怎麽說呢?直接告訴她,我找倪天行?
  他若不在,倒還好說,如果在呢?難道真要去見他?見他,又能說什麽?
  最終,我還是無法抗拒能夠知道答案的誘惑,向前台走去。
  “請問倪先生在嗎?”我問那位將眉毛修得又細又長的前台小姐。
  “倪先生?他好像請假了。”
  “那我什麽時候能找到他?”我再問。
  “稍等。”她開始操作電腦,從裏麵調出檔案查看之後,遺憾地對我說,“對不起,這上麵沒有記錄,你知道,他並不是普通員工。”
  這樣看來,倪天行與唐心一樣,的確請假,並且不確定哪一天能回來。
  走出大廈,我拿出手機給唐心打電話,彼端卻提示已關機。
  我又像一年前一樣,失去了倪天行的消息。
  當一個人,注定隻是生命中的過客時,知道他姓甚名誰,知道他在哪裏工作,又有何用?
  結局不會因此而不同。
  我在商場玩具櫃徘徊再徘徊,終於選了一個半人高的抱抱熊,作為祝賀卓可欣升職為律師的禮物。
  慶祝升遷,哪怕送一支鋼筆也會比這隻熊要合適,但我認為,即便事業再如意,也會有孤單的時候,我希望在卓可欣覺得孤獨時,會有這隻熊陪伴她。
  結帳後,我抱著抱抱熊走上電梯,一不小心,熊爪子碰到前麵一位女士的頭。
  “對不起。”我向她道歉。
  那個女人回過頭,看見我,居然麵露喜色。
  “我沒想到會在這裏遇見你。”她興奮地說,仿佛是遇到多年的好友。
  愣了一小會兒,我才認出,這女人是林樂。
  “我也沒想到。”我說。
  記得上一次遇見她,我們不過是點頭之交而已,這一次,為何突然變得如此熱情?僅僅是因為她已代替我的位置,成為林文夕的女友?
  抵達一樓,走下電梯,我的包包突然從肩上滑落到臂彎,我吃力地調整抱抱熊,打算空出一隻手來將挎包撥上去。
  “我幫你拿著這隻熊吧。”
  林樂接過我手裏的那隻大熊,等我將包包調整好,再送還給我。
  “謝謝你。”我對她說。
  “不用謝,我還有事麻煩你呢。”林樂說。
  “什麽事?”
  “我想請你上我們的節目。”
  我這才憶起,林樂是電台晚間談話節目的主持。
  “我?”我有些不敢相信,我何德何能?
  “對,那期節目,我們打算談愛情,而據我所知,你在《WOMEN》雜誌上開了一個愛情小說的專欄,談愛情,沒有人比你更合適了。”
  “我能不能考慮一下。”我從沒有上過電台節目,更何況主持人的身份又這麽特殊。
  “當然可以,這期談愛情的節目,我們也在策劃籌備中,等準備妥當後,再聯絡你。”
  交換聯係方式後,林樂去地下停車場取車,看著她的背影,回想起她的笑臉,她真的一點都不介意我是林文夕的前任女友?
  若是這樣,我對此事耿耿於懷,豈不是有點小人之心?
  還有那個吻,若那晚,我吻的人是林文夕,我又何嚐對得起剛與林文夕交往的她?
  這個時候,我已經決定,如果她再聯絡我,請我上節目,即便我對此再沒有經驗,再怯場,也會前去。如果可以幫到她,那就當補償吧。
  我將抱抱熊抱緊在懷中,為什麽,不論我做什麽,最終總是我對不起別人?
  再一次與我聯係,請我上林樂節目的人,居然是林文夕,他在聖誕前一個星期致電給我,與我確定節目時間。
  “二十四日晚上八點。”他對我說。
  “正是聖誕前夜。”
  “會不會打擾你外出慶祝?”他問。
  “不,不會。”
  現在,還有誰能陪我慶祝,這許多天以來,沒有唐心的消息,更沒有倪天行的消息,就連卓可欣,也因為剛升為律師,而終日忙碌。
  陪伴我的,隻有我小說裏的人物,我在另一個世界裏,編織悲歡離合。
  隻有這些人,永不會離棄我。
  “那麽,那天下午六點鍾,我來接你,一個小時的時間,應該可以趕到那裏,餘下的一個小時,你們可以討論一下節目的相關問題。”林文夕考慮周到地說。
  “會不會太麻煩?其實我自己也可以去。”
  “不麻煩,反正我會去電台,順路。更何況,林樂一再囑咐我,要我來接你,她怕你找不著地方,白白浪費時間。”我注意到,林文夕叫林樂的時候,沒有叫“樂兒”,那日我的話,他是聽懂了麽。
  思量至此,我覺得有些羞愧,為自己曾經的口不擇言。
  剛掛斷電話,聽見鑰匙聲,稍後卓可欣推門進來,連公文包都來不及放下,一把扯著我,神秘兮兮地對我說,“你知道我今天看見了誰。”
  “誰?”
  “倪天行與唐心。”
  “你有沒有與他們打招呼,問他們這些天去了哪裏?”
  “沒有機會,他們是在車上,我也隻是匆匆一瞥,你如果想知道,與其在這裏緊張兮兮,不如現在打電話過去問唐心。”
  “我都不知道撥過多少次,她的手機總是關機。”
  “現在他們回來了,肯定會開機了嘛。”
  “打聽清楚了又有什麽用?我又能做什麽?”知道他們回來以後,我反而沒有那麽積極,我擔心最後的結果真如我揣測的那樣,他們已經秘密結婚。
  雖然這個猜測有些荒誕,但在唐心遇見倪天行並成為他的女友後,我才發現,這世界上,沒有什麽是不可能的。
  “何況,他看過我寫給他的信,明白我的心意,卻沒有任何反應,分明,在他心裏已經做出了選擇。”我接著說。
  “好吧,你自己安慰自己,我累極了,洗過澡睡覺去。”
  回到臥室,我還是忍不住撥電話過去,果真如卓可欣所料,唐心的手機已經開機。
  “請問是誰。”她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疲倦,應該是旅途勞累的緣故吧。
  “是我,簡樂。”我說。
  按理說,一看來電顯示,她應該知道這通電話,是從我的住所撥過去的。
  “哦,簡樂呀,找我有什麽事嗎?”
  “許久沒聯絡上你,雜誌社那邊又說你請假了,想問問你究竟去哪裏了。”大概是我心虛,覺得單問她去哪裏了,未免有打聽之嫌,於是接著道,“再就是,最近,有電台請我去做節目,我覺得應該知會你一聲。”
  “哦,恭喜你,哪個電台,什麽時候。”
  “城市電台,二十四日晚八點。”
  話落,我聽見電話彼端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還是喝白開水吧。”
  聲音通過電話傳來,已經變弱,但我仍然可以辨出,那是倪天行的聲音。這麽晚了,他還在唐心那裏,為她倒水喝。我以為我隻會緊張他們結婚與否,誰知道,連晚上,他與唐心在一起,都會讓我覺得如此不適。
  可是,他們是戀人,這是事實。
  “好的,我記下了,那天晚上,我會準時收聽。”
  唐心匆匆掛斷電話後,我才想起,她並沒有回答我,這段日子,他們究竟去哪裏了。是她忽略了那個問題,還是刻意回避?
  轉鍾時分,我又去了櫻花吧,握著倪天行抄給我的歌詞,隻為聽了那最後一句:Thoughdestinytornusapart,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盡管命運一定要將我們分開,你仍然像火焰在我心中,永不熄滅。
  倪天行是想這樣對我說嗎?
  平安夜,林文夕準時出現在公寓門口。一直以來,他都是這麽準時赴約,無論是對戀人,還是對朋友。
  “好好替我照顧我們家樂兒,可不許你們家樂兒欺負他。”臨出門前,卓可欣對他的上司說。
  “怎麽會?”林文夕有些尷尬。
  “我開玩笑的啦,不過我打聽過,林樂的口才可是很好,我怕簡樂說不過她。”
  “我又不是去吵架。”我白了卓可欣一眼。
  林文夕的車子停在巷口,步行十分鍾才可到達,一路上,彼此都試圖說點什麽,最終卻以沉默告終,一切似乎又回到我們初相識時。
  剛坐上車,我發現,車上吊著的平安符,與我曾經編給他的一模一樣。
  因為平安符是我親手編的,式樣與街上賣的不會相同,所以我可以確定,眼前掛著的這個,正是那日我埋在沙灘裏的。
  可是,這又怎麽可能,難道林文夕又去了那片沙灘,從沙堆裏將平安符挖了出來?
  他怎麽知道我將平安符埋在那裏?我盯著那個平安符,百思不得其解。
  “這個平安符,是我在沙灘上撿的,不知是誰埋在那裏,又沒有埋牢實,露出了小半截在外麵,恰巧被我看見。”林文夕察覺到我總盯著平安符看,向我解釋道。
  “哦?真不知誰這麽無聊。”
  聰明如他,怎會不知道這個平安符是誰編的,隻是現在,已經沒有將一切說明白的必要。
  “是啊,所以我就當作上天送給我的禮物。你以前不是嫌我的車子空蕩蕩的,與計程車沒兩樣,現在終於有個東西在裏麵蕩來蕩去。”
  可是,再不像計程車的私家車,卻不能日日接送我,它最終,換了另一個女主人。
  再一次見到林文夕,看見他開車的模樣,憶起往日種種,特別是由他接送的每一天,才突然發現,曾經的我,也擁有過一段令人妒羨的幸福。
  可是,這幸福,卻被我拱手讓出,被懂得珍惜它的人拾起。
  我自嘲一笑。或許,現在回憶起,才省悟的幸福,隻不過是因為已經失去,故爾產生的失落而已。
  “笑什麽?”林文夕問。
  “想起一些往事,回憶起剛認識你時,因為請你吃飯,而在心底暗暗罵你的那段日子。”
  “其實,在你第一次請我吃飯時,我就已經看出來,你是那麽的不情願,隻是沒有想到,你在後來,反而對我坦白,那時真讓我覺得尷尬。”
  “既然你早就知道,為什麽還要跟著去呢?”
  “那時候,我想捉弄你一下,看看小氣鬼花掉一筆錢後,會是什麽樣子。”
  “後來的第二頓飯……”我想起花了我更多錢的那一次,難道又是他故意捉弄?
  “那一頓我是真心想請你,可是,沒想到會出狀況。”
  “你不知道當時我有多麽恨你,打算老死不與你相往來。”
  “可誰知道,後來我們卻……”頓了一會兒,他感歎道,“人與人的緣份,真是太奇妙。”
  “是啊,第一次在木木餐廳看見林樂的時候,我沒有想過,最終她會是你的女友,也沒有料到,現在我會來參加她主持的節目。”
  世事難料,就是如此吧。
  “你會不會緊張?”林文夕突然問我。
  “有一點。”
  “放心,我會在車裏收聽你們的節目。”
  “你不上去?”
  “不了,林樂是非常專業的主持人,她會教你怎麽做。”
  “你很愛她?”我突然問。
  一句話出口,我才後悔不已。難道,我還在自私的企盼他告訴我,他其實並不愛林樂?他還深深的思念我?為什麽每次麵對林文夕,我說話都不經大腦?僅僅因為,我知道他會無限縱容我,不與我計較生氣?
  “當然,關鍵是,她很愛我。”他淡淡地回答。
  這大概是他能給我的最好答案。
  因為是直播,八點整節目準時開始,在這以前,林樂與我溝通過要討論的問題。她的確如林文夕所說,是一個專業的主持,方方麵麵考慮周到,甚至刻意為我泡了一杯清嗓潤喉的茶水。
  “這樣,會使你的聲音更動聽。”她對我說。
  在融洽卻不失幽默的氣氛中,節目進行到一半。
  此時,她播放了一段音樂,居然是那首Flameinmyheart:Istillhearyourvoice,Softlycallingmyname……
  那一刻,我仿佛回到了櫻花吧,回到了那一晚,記憶裏的畫麵停在倪天行伏在桌上,為我抄歌詞的那一格,不知為何,這首歌亦讓我想起那個吻——我刻意想要忘卻的吻。
  在林樂的操作下,音樂漸漸消逝,消失的那個尾音,聽上去像是在嗚咽。
  “在與嘉賓簡小姐討論過愛情觀以後,又聽了一首動人的情歌,現在,讓我們聽聽她的愛情故事吧。”林樂說,“簡小姐,您為我們讀者創作出如此感人的愛情小說,請問您的感情生活,是不是同樣也很豐富?”
  聽完這個問題,一時之間,我不知如何應對,方才我們所溝通的談話內容裏,並沒有提起要談及我的感情生活。
  “並非如此。”隔了許久,我才據實回答。
  闖入我感情世界的人,除了初戀男友,就隻有倪天行與林文夕,說出來都沒有人相信,愛情小說家的愛情經曆,如此蒼白。
  “但是,在您要來錄製節目的預告播出來後,我們接到一位聽眾的來信,描述曾親眼目睹您在公眾場合與一個男人擁吻,並調查到這個男人,是別人的男友。”林樂保持大方可仁的笑容,“甚至在信件中,還附有照片,我們仔細查看過,那的確是您。”
  她拿出一疊照片,放在桌上。
  因為拍攝時光線太暗,照片有些模糊,但還是能清楚地分辨出,擁吻的兩個人,一個是林文夕,一個是我。
  那晚,我果真錯吻了林文夕。
  “事情不是這樣的。”我想解釋,卻發現無從說起,難道我在正在直播的節目中分辯,我那天隻不過是喝醉了,或者說,我想吻的人不是林文夕,而是倪天行。
  我百口難辯,因為唐心此刻也正在收聽,何況,誰人又會相信我?
  望著林樂,我不知道說什麽好。
  林樂的笑容,逐漸變成冷笑,她的眼神中,有隔岸觀火的漠然,這樣的神情,讓我斷定這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陰謀,目的隻不過是要讓我當眾出糗。
  這樣想來,因為與林文夕接吻的負疚消失掉,替而代之的,是滿腔的寒意。
  “簡小姐,您有什麽解釋?”她不帶任何感情地問。
  “對不起,我有些不舒服。”
  一把抓過提包,我打開玻璃門衝出去。
  走出大廈,吸進第一口新鮮空氣,才能夠思考,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是無意間接到的讀者來信,還是刻意的調查取證?
  就在此時,林文夕快步迎上前來,在車裏收聽節目的他,也察覺到事情不對勁。
  “你還好吧。”他問我。
  我狠狠瞪著他,發生了這種事,我怎麽會好?
  “對不起。”他對我說。
  “你為什麽要對我說對不起?”我冷冷地說,他向我說對不起,是因為對這件事知情,卻又沒有事先知會我?雖然理智告訴我,林文夕不會是這樣的人,但感情上,我卻無法接受作為戀人的他們,並非站在同一陣線。
  “那天晚上的那個吻,對不起。”他卻說。
  “應該是我對不起你。”
  我冷笑一聲,轉身打算離開,卻被林文夕一把抓住手。
  “那天你喝醉了,我本應該推開你的,我……”
  “對不起三個字,你應該去對林樂說。”
  我甩開他的手,向黑暗中走去,許久之後,向後望去,才發現他沒有跟來,他果真去找林樂,跟她說對不起,他也許還會向她解釋,那日,與我接吻,隻是一時的迷惑。
  來的時候,坐在林文夕的車上,沒有覺察到冬天的夜晚是如此的寒冷,此時此刻,一陣風吹過,我不由得抱緊身子。
  然,再怎麽抱緊,我依舊發抖,皆因這寒意,是由內至外的,我甚至能感覺到上下齒在相互碰撞。
  我逼迫自己冷靜下來,想清楚整件事的始末,預料這個節目播出後的後果,但,腦海裏卻隻是一片空白,從未經曆過類似事件的我,不知如何思考。
  接下來,我該怎麽辦?
  一句句重複自問,過了許久,卻沒有任何答案。
  這個時候,我發現對麵有一個衣著誇張的男人,斜倚在一段殘牆上,向我擠眉弄眼。漸漸走近,我才認出,那是卓可欣曾雇傭的私家偵探“福爾摩斯”。
  “簡小姐,我正在等你。”他抖了抖那頂圓頂禮帽,重新戴上。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
  “你忘了我是做哪一行的?”他反問。
  “在這裏等我,有事嗎?我仿佛並沒有請你替我調查什麽。”我沒好氣地說,這個時候,我實在沒有精力與他糾纏下去。
  “我知道你心情並不好。”他從懷裏掏出一個袖珍收音機,仿佛是要告訴我,他收聽過方才的直播節目,知道出了什麽事。
  “這關你什麽事?”我皺了皺眉。
  “我在這裏等你,就是因為事情與你有關。”他聳了聳肩,“我想,你對一些照片會有興趣。”
  “照片?”
  “福爾摩斯”從手提包裏拿出一個牛皮紙口袋,又摸索半晌,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照片,遞到我眼前。我拿過照片,一眼就認出,這張照片與方才林樂給我看的,是同一組。
  “這些是你拍的?”
  “福爾摩斯”點點頭,道,“是別人花錢請我拍的。”
  原來,所謂的聽眾來信,全是假的,分明是有人請了私家偵探調查我。那個人,我如果沒有猜錯,應該是看上去可親可仁,一派善良的林樂。
  人心險惡,由此而知。
  舉凡惡人,皆不會生就一副惡相。
  猜測差不多得到證實,我倒吸了一口涼氣。
  “誰請你拍的?”
  “要知道那個人是誰,先請付錢,付完錢,我會告訴你那人是誰,也會將照片全部送還給你。”“福爾摩斯”向我伸出五個指頭,不知道是要五百還是五千,抑或是五萬。
  原來,他隻是貪錢,做一份工,兩頭領酬勞。
  我忽然憶起卓可欣曾告訴我,施文不知從何處得知被跟蹤偷拍的事,由此看來,也是這流氓偵探所為。
  “你好像沒有一點職業道德。”想起露台上接滿蜘蛛網的跑步機,我為卓可欣感到不值,“就你這德性,還配穿風衣戴禮帽,裝福爾摩斯?”
  “你這是什麽意思?”他臉色微變。
  “沒什麽意思,你過來,我付你錢。”我假裝拿錢夾,待他走近放鬆戒備之時,用盡全力,向他的要害部位踢去。
  今日,為了到電台參加節目,我刻意打扮一番,腳上,也穿著平時不怎麽穿的尖頭高跟鞋,這一腳又重又準,踢得流氓偵探痛得直跳。
  “你,你,你——”
  “這一腳警告你,以後不要再賺這種黑心錢。”
  “好,算你狠。”他一手捂著痛處,一手指著我,咬牙切齒說道,“待到明天報紙刊出這些照片,我看你怎麽哭。”
  我冷笑一聲,抑著頭道,“你們越想看我哭,我越發不會哭。”
  這句話,是說給他聽,也是說給林樂聽,更是說給自己聽。
  “我們走著瞧。”流氓偵探惡狠狠丟下這句話,回轉身離開,待他快要隱沒在黑暗中時,從街邊掠過一個身影,擋住他的去路。
  “把照片留下。”黑暗中,一個男人喝道。
  這是倪天行的聲音?
  我向前小跑幾步,來到他們身邊,那個黑影,果真是倪天行,此刻,他與流氓偵探對麵而立,身材高大的他,要高出後者一個頭。
  他怎麽會在這裏?又怎知照片一事?
  但這些,我都沒有空去仔細思量,隻是緊張地看著他們。
  “你是誰?我為什麽要將照片留下。”愣了半晌才恢複常態的流氓偵探冷哼一聲道。
  “你說為什麽?”倪天行走近一步,惡狠狠地說,一把扯住流氓偵探的衣領,作勢要往上提。我從未見過他如此強悍的模樣。
  流氓偵探抬頭看著倪天行,大概被他的神情嚇到,居然乖乖交出牛皮紙口袋。
  “底片呢?”倪天行再問。
  “沒有底片。”
  “把包給我。”倪天行伸出左手。
  流氓偵探牢牢抓著包,不肯放手,居然嚷道,“你這是搶劫。”
  “是搶劫又怎樣?如果我像那位小姐一樣踢你一腳,應該更嚴重一點吧,不知道你會不會因此而絕子絕孫。”倪天行似笑非笑地說。
  流氓偵探臉都嚇綠了,手也漸漸鬆開,倪天行拿過手提包,在裏麵翻出一卷底片模樣的東西,展開對著路燈確認後,將包還給他。
  “如果你以後再搔擾這位小姐,就小心一點,告訴你,我可不是什麽善男信女。”倪天行推了他一把,喝道,“滾。”
  聽見“滾”字,流氓偵探像得了大赦,一下子便跑得不見蹤影。
  倪天行這才轉過身,向我走來,神情一瞬間變得溫柔。
  “把那張照片也給我。”他柔聲道。
  我被方才那一幕驚呆,愣了半晌,才反應過來,將手裏拿著的那張照片遞給他。
  他蹲下身子,將所有的照片與底片放在路邊的花壇裏,用打火機點燃,就著火光,他對我招招手,“冷嗎?可以借此取暖。”
  我走過去,學他的樣子,蹲在花壇旁,心裏縱有千言萬語,卻不知從何說起。
  他撿起花壇裏的一塊石頭,將周圍沒有燒著的照片向火堆裏趕去,使它們完全燃燒。
  望著火焰,我想起他抄給我的英文歌詞的最後一句:Thoughdestinytornusapart,Youstillburnlightaflameinmyheart.可是,眼前的火焰,持續不到兩分鍾,就已經熄滅,無法永遠。
  “你不問我,這些照片是怎麽一回事?”我問他。
  “我想,那隻是一個誤會。”
  “你難道不想知道,如果沒有誤會,我吻的人應該是誰?”
  “為什麽我每次遇見你,你都會出狀況?”倪天行沒有回答我,自顧著說道,“上一次,你在超市的廣場上用手戳破小朋友的氣球,這一次,你變本加利,不顧身分,與男人在街上打架。”
  “這個流氓該打。”
  “打架應該是男人的事。”
  “你方才的樣子,比他更像流氓。”我笑了笑說。
  “對付什麽樣的人,要用什麽樣的方法。這種人外強中幹,你比他凶,他自然就怕了。”他側過頭看著我,火光映在他臉上,明明滅滅,飄忽不定,“在我十歲的時候,就已經明白這個道理,你卻到現在還不懂。”
  “你十歲的時候,別人欺負過你?”我問。
  “十歲的時候,我已經在欺負別人了,但是十歲之前,是別人欺負我。那些壞孩子,看我衣衫襤褸,總是嘲笑我,經常在放學之後,搶了我的書包扔進垃圾筒裏。直到有一天,他們罵我的母親,我終於再忍受不住,與他們撕打起來。越不要命,他們越怕,我隻記得那天我流了不少血,最後,他們終於服了我,以後不止不敢欺負我,還特別聽我的話。”他頓了頓,歎道,“你看,這個世界多麽讓人失望,就連小孩子的世界裏,已經是弱肉強食。”
  我與倪天行坐在花壇邊,夜色將這條本就冷清的街隔絕成另一個世外桃源。此刻,我們之間,沒有照片事件,沒有唐心,甚至已經沒有眼前的世界。
  我們仿佛回到海島,回到那片海灘。
  “我沒想過,你的童年原來是這般。”我說。
  “你無法想象的事情太多。”
  “你可以一件接一件慢慢說給我聽。”如果他願意,我真的很願意就這樣坐著,聽他講他的童年,他的生活,一直到老。
  “你想了解我嗎?”他突然問。
  我點點頭。
  其實,我不僅想了解他,更想好好的愛他。
  “不要試圖去了解一個男人,越了解他,你會發現他越陌生。”他居然說。
  我不知道天亮以後,我們會不會變得陌生,隻知道這一刻,他離我很近很近,近得幾乎能聽見他的心跳聲。
  “可是,我還是想了解你。”
  “你很固執。”
  “心情不好的人,不是應該擁有特權?如果你不想說給我聽,能不能答應回答我三個問題?”
  “有些問題,就算知道答案,又有何用?”
  “你答應我。”我不想再一次錯過機會。
  他看著我,終於妥協地點點頭。
  “那日在海島上,你有沒有看見我壓在石塊下的紙條?”沉默許久後,我打算先問這個問題。
  “沒有。”
  我看著他,有些失望。他的答案簡單明了,聽不出來絲毫遺憾。
  “為什麽要送那幅畫給我?”我再問。
  “那是承諾。”
  “那麽,那個吻呢,代表了什麽?”我抿了抿嘴,終於將這一年半以來,一直想問他的問題問出口。“會不會也是一個承諾?”
  “吻一個人,能代表什麽?”他反問。
  “是……是愛嗎?”
  他點點頭,繼而又搖搖頭,眸子中閃過一絲憂鬱。
  “都過去這麽久了,答案已經不再重要,不是嗎?”
  “可是,這對我很重要。”我輕聲說道。
  他注視著我,動了動嘴,打算說什麽,最終卻什麽也沒說,隻是將頭仰起,望著夜空,輕輕歎了一口氣。我看著熱氣從他口中呼出,在冬日的夜晚,化成白霧,漸漸又散去。也許,一個吻,一句承諾,隻不過是冬日口中呼出的一團熱氣而已,隨著時間流逝,最終散去,了無痕跡。
  “過幾年,再過幾年,這些都不再重要了。”他像是安慰我,又像是自我安慰。
  許久的沉默後,我突然想起那隻載我們出海的小木船。
  “那隻小木船,我還能使用嗎?”他曾對我說過,我以後若要出海,可以用那隻小船。
  “當然可以,它停在海島的那片海灘邊,你永遠可以使用,如果你喜歡,我可將它送給你。”
  “這是你唯一能給我的東西,是不是?”我淒然一笑,“不過,我不希望你將它送給我,隻要你承諾,我永遠可以使用就行。”
  如果他將那隻小木船送給我,它就與他毫無關聯。
  自私的我,不能得到他的愛,也希望能使用一件屬於他的東西,永遠。
  “今天是平安夜,你陪我在這裏坐一夜,好嗎。”我對他說。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過份,但卻真的不願就此與他分開。此地一別,在今後的日子裏,就算能夠相見,我們也無法如此靠近。
  他沒有說話,隻是點點頭。
  “能借你的肩膀靠一下嗎?”
  “可以。”
  我靠在他肩膀上,忍住困意,努力睜大眼睛。因為我知道,隻要一閉眼,再睜開時,我們麵對的將是離別。
  可是,他的肩膀是如此的溫暖,最終我還是沉沉睡去。
  醒來時,我的頭枕在他的膝上,身上蓋著他的外套。
  “你不冷嗎?”我將外套還給他,同時揉著已經麻木的左腿。他的雙腿,整個晚上沒有挪動,又被我的身子壓著,一定更加不適。
  “幸好隻是一個晚上,尚能堅持。”他苦笑道,聲音有些沙啞。
  “是啊,隻是這一個晚上。”我跟著他的話,重複一遍。
  黎明來臨,我們又墜落凡塵,街上漸漸出現的行人,提示我們,這是一個活生生的都市,我們有各自不同的生活。
  昨日電台那個訪問,林樂的冷笑,被偷拍的照片,一樁接一樁事情,又回到我的記憶裏。
  無法逃避,唯有麵對。
  “麵對昨天的狀況,你應該學會含笑麵對,泰然自若繼續做完節目,謝謝主持人,謝謝聽眾,而後瀟灑離開。”倪天行突然對我說。
  “我從未想過,事情會如此發展。”
  “這世界上,什麽樣的人都有,你越軟弱,敵人越強悍。”他說,“凡事要堅強,就像昨天踢那個家夥一樣,不過,也要記住,有時候沉默也是一種武器。”
  他這樣對我說,讓我覺得,是臨別的囑咐。他是擔心以後的日子裏,我一個人無法麵對重重困難?
  因為,他能夠陪伴我的,僅隻是這個夜晚。
  “當我脆弱的時候,我會想想十歲的你。”我擠出一個微笑。
  路燈在這個時候熄掉,標誌著夜晚已經過去。
  “走吧,我送你去等公車。”他恪守承諾,在白晝來臨時,與我說再見。
  來到公車站,我卻盼望著那班公車永遠不要到站,可是,卻事與願違。
  “昨天,你怎麽知道我在這裏,怎麽知道發生的一切?”看著公車越來越近,我問他最後一個問題。
  “你就當我是恰巧路過,恰巧得知。”他輕聲道。
  “我還有一個請求。”
  “如果我認為我能做到,我會答應。”
  “無論是真心或是假意,你能對我說一句‘我愛你’嗎?”
  這個時候,公車已經到站,由於沒有其它乘客上下車,車門打開之後,立刻就會關閉,我隻有一步步慢慢走向車門。
  在車門關閉的那一刹那,我終於聽見那句期待已久的“我愛你”。
  我也愛你,我在心裏輕輕說道。
  投入硬幣後,我立刻跑到車尾,透過玻璃望向後麵的街道。倪天行已經轉身大步離去,漸漸的,連背影也消失於清晨的薄霧中。
  下午快下班時,我接到唐心撥來的電話,原以為她要就昨天的電台事件發表看法,誰知電話一接通,我卻聽到彼端在低泣。
  “你能出來一下嗎,我想見你。”她語帶哽咽地說。
  “出了什麽事?”
  “來櫻花吧,我在這裏等你。”
  說完,電話掛斷。
  究竟出了什麽事,以致唐心如此傷心,是她發現了我與倪天行的過往,還是出了別的差錯?她為什麽指明要見我?在她傷心的時候,倪天行去了哪裏?
  帶著許許多多的疑問來到櫻花吧,我看見唐心坐在那次我們玩官兵捉賊所坐的位置上。許久不見,她憔悴了許多,一張臉蒼白得可怕,這是我從未見過的唐心。
  “怎麽了?”我在她對麵坐下時,有些內疚。
  我開始後悔昨天與倪天行共處一夜,盡管他的相伴,減輕林樂對我的傷害,但這一切,卻是建立在對另一個女人的傷害之上的。
  我甚至亦在傷害倪天行!
  在陪伴我一整夜後,在我的要求下,對我說過“我愛你”之後,他還要回去麵對唐心,他的內疚,豈不是比我更甚?
  我真是自私,我在心裏暗暗罵自己。
  “他走了。”唐心抬起頭來看著我說,眼裏盡是淒楚。
  雖然唐心沒有告訴我,話裏的那個“他”是誰,但我卻在第一時間感覺到,“他”是指倪天行。
  “他走了?怎麽會?”
  話一出口,我才意識到自己的神情、語氣,在唐心看來是不正常的,在她眼裏,我與倪天行應屬泛泛之交,怎麽能有如此大的反應?
  我動動嘴,想解釋方才的失態,卻發現無從說起。
  “沒什麽,你們的事,我已經知道。”唐心看出我在擔心什麽。
  “我們的事?”
  “對。”她緩緩點頭,“海島的七天,別後的重逢,一百封信,這些我都知道,看到你方才的反應,我甚至可以確定,現在的你,依然還愛著他。”
  難道,方才她告訴我倪天行走了,隻是一句謊話,隻是為了觀察我在聽到這個消息後的反應,以此確定,我是否還愛他?
  思量至此,我不知是喜是憂。
  天知道,我有多麽害怕倪天行又一次消失。
  “對不起,唐心。”我低聲說。
  “不用向我說對不起,這句話我已經聽過太多。”她淒然一笑,“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為什麽會知道你們之間的事?”
  麵對唐心的問題,我不知該點頭還是搖頭,隻能沉默著任由她說下去。
  “那晚,其實我也在櫻花吧。”唐心說。
  原來,那天早上,卓可欣提著那一百封信去世紀大廈找倪天行時,她已經在走廊裏瞧見,原本不以為意,可是隨後,倪天行就致電給她,取消晚上的約會,這使她不免起了疑心,於是在晚間,跟蹤倪天行直至櫻花吧,看見那一幕。
  “在你喝醉後,我看著他掏出你的手機撥弄了一陣,隨後就坐在另一邊的角落裏默默注視你,直到林文夕趕來,扶著你離去後,他才放心離開。”
  若是這樣,那日我與林文夕擁吻的情景,也盡落於倪天行的眼中,這樣就能解釋,他為什麽知道照片事件隻是個誤會。
  他一直都清楚,我要吻的那個人是他,可是,卻因為誤會我還是林文夕的女友,未加阻止。
  “後來,我無意間在他辦公室裏發現那一百封信,明白了事情的始末。那個時候,我自欺欺人地想,是你一廂情願對他念念不忘,而他去櫻花吧,隻不過是為了拒絕你。”
  “事實就是這樣。”我說。
  “不,事實不是這樣。”她有些激動,過了許久,才平靜下來,接著往下說,“事實是,他為了你,要與我分手。”
  “分手?”我從沒有想過,倪天行曾對唐心說分手。
  “對,分手。”唐心舉起她的左腕,悲淒地說,“我用這個阻止了他。”
  目光所及之處,是一道疤痕,那顯然是試圖割脈自殺所致。原來,那次唐心與倪天行一同請假,是因為她自殺,而他要去醫院照顧她。
  為什麽這一切,倪天行都沒有向我提起。
  我努力回憶昨夜與他共處的時光,在他彼時的神情裏,卻找不到任何蛛絲螞跡。他為了與我在一起,做出過努力,可是,他卻極力掩飾,不願意讓我知道。
  “為什麽他不告訴我?”
  “也許,他認為隻有當他的身份不再是我的男友時,才有權利向你表示什麽;也許,他太愛你,不想讓你像他那般苦惱。”唐心撫著左手腕上的傷疤,悠悠說道,“真正的答案,在他的心裏,我們永遠無法知曉。”
  “這是什麽意思?”
  “因為他走了,我們再也找不到他了。”唐心失神地說。
  “怎麽可能?”回想起今晨那個大步離去的背影,他怎麽忍心又一次不與我說再見就從我的世界裏消失?
  “我為什麽要造出一個我自己也不願相信的謊話來騙你?他辭了職,退了租住的房子,甚至帶走你寫給他的一百封信。他真的走了,隻給我留下這個。”唐心從荷包裏掏出一張紙箋放在桌子上。
  那上麵隻有簡單的幾個字:唐心,對不起,善待自己!再見。
  下麵是他的簽名,落款日期是今天。
  “他真的走了。”我茫然道。
  “你為什麽要將這一切告訴我。”確定倪天行的離去已成為事實後,我問唐心。
  “為什麽?因為我不想隻有我一個人難受,他現在走了,我們再也找不到他了,就算你知道他有多愛你,你也隻能難過,甚至比我更痛苦。”她冷笑道。
  我望著唐心,如果這是她的真心話,那麽她的目的已經達到。
  現在,我不僅難受,而且心痛,於我來說,有什麽比又一次與倪天行不告而別更能打擊我?特別是,當我知道他亦如此愛我之時。
  我在初初知曉他的愛時,驟然又失去。
  許久,我與唐心維持同一個姿勢相對而坐,腦裏一片空白。
  忽然,唐心痛哭起來。
  “對不起,簡樂,我並不想這樣做,並不想這樣對你,可是,失去他,我真的太難過。”她一邊抽搐著一邊對我說,“早知如此,當初,我就不會用那麽極端的方式留他在身邊,我不應該那麽自私,應該允許他回到你身邊。”
  她掛著兩行清淚,望著我說,“這樣至少,我還能看見他。”
  我從未見過唐心這麽無助的模樣,隻得握住她的手,以示安慰。
  麵對這樣的結局,我何嚐不是這樣想,如果可以,我情願他對我的愛可以少一點,那樣,我至少知道,他在哪裏,在幹什麽,那樣,我會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期待與他的一次擦肩而過。
  “不,唐心,要說對不起的人是我。”我努力睜大眼睛,不讓淚水從眼眶裏掉落下來。
  昨夜,倪天行對我說,凡事要堅強。
  其中的凡事,是不是也包括麵對他的離去?我再一次回憶彼時的神情,彼時的話語,其實,他隻不過用一種含蓄的方式與我說再見。
  “昨夜,他與你在一起是嗎?”唐心擦去臉上的淚水。
  我點點頭。
  “能告訴我,他對你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麽嗎?是不是再見?”她自嘲地笑了笑,“因為我沒有見他最後一麵,所以希望知道他與你告別時,是什麽樣子。”
  “不是再見,他從來沒有與我說過再見。”
  我又怎麽能告訴她,倪天行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我愛你”,雖然,這三個字,在當時我以為是假意,現在卻了解,那是真情。
  “他隻是轉過身,大步向前走去,甚至連頭也不回。”我回憶今晨的情景,向她描述倪天行離去的樣子,一次又一次忍住將要湧出的淚水。
  “他就是這個樣子,事情一旦做出決定,就不會猶豫。”
  唐心望著窗外,那神情,仿佛正注視著倪天行轉身離去,過了許久,才將目光收回來。
  “你會重寫《櫻花七日》嗎?將它寫成一部長篇。”她問。
  “不知道,我現在的心情,並不適宜做出任何決定。”
  “我明白。”頓了一會兒,她再度開口,“如果你有什麽事,可以先走。”
  “你不要緊吧。”我擔心地問。
  “放心,我不會再做傻事,我隻是想一個人靜靜。”她點了點麵前的這張桌子,“在這裏。”
  是啊,這個位置對我來說,記憶深刻,對唐心呢?也許更甚,他們第一次相逢,就是在窗外,顯然,她想呆在這裏,一個人靜靜回憶往事。
  “那我走了。”
  其實,我也需要一個地方用來緬懷。
  乘相同的公車,來到今晨離去的那個地方,呆呆地看著空無一人的花壇,昨天,就是在這裏,我枕著他的雙膝沉沉睡去。
  如果早知道他會這樣不告而別,我一定不會讓自己睡著,一定會睜大眼睛,珍惜與他相處的每一分每一秒。
  五十米以外的公車站,正是我們告別的地方,在我的眼前,重複著那個場景,倪天行轉身,離去,頭也不回。一次又一次。
  待我揉了揉眼睛,要將那個情景看清楚時,眼前的一切,卻又消失。
  身邊,一群小孩跑過,他們頭上都戴著鑲有白邊的紅色聖誕帽,臉上漾著歡笑。
  我終於忍不住蹲下身子,雙手蒙住臉,大哭起來。
  倪天行,我根本沒有那麽堅強。
  隔天的報紙上,已經有了電台事件的報道,標題是:著名專欄作家驚情平安夜。
  “你看過一部電影嗎,叫《吸血鬼驚情四百年》”我指著報紙,側過頭對卓可欣笑道,“這個標題,明顯就是抄襲,沒有一點創意。”
  卓可欣望著我,微微一笑,笑容裏掩飾不住對我的擔心,得知倪天行離去後我與唐心的談話內容,她似乎比我還要覺得遺憾。
  “這位記者稱我為‘著名專欄作家’,真是抬舉我了。”我接著說。
  所幸我並非“著名”,這次事件對我的影響並不大,相關報道,不過在報紙不起眼的地方,出現幾次。數日之後,那個晚上在電台發生的事情,已經遙遠得如同上個世紀。
  唯有倪天行陪我的一整夜,還清晰如昨。
  我依然清楚地記得,他轉過身,大步向前走去的背影,那是我見他的最後一麵。
  在這之前,他對我說:我愛你。
  林文夕再撥來電話的時候,我已經不再計較,我告訴他,我已經原諒林樂。
  “為什麽要原諒那個惡毒的女人?”卓可欣對我的做法表示不解。
  “恨我的人,永遠不需得到我的原諒,對這件事情,一直耿耿於懷的,隻不過是林文夕一個人而已,如果說原諒,可以使他心安,那麽我願意。”
  “至少,你應該讓我告訴他,林樂雇傭私家偵探的事。”
  “你以為他會不知道嗎?”
  卓可欣思量半晌後,點點頭,“聰明如他,事後一定猜得到不會有那麽巧的讀者來信,他相信林樂的說辭,隻不過是選擇裝糊塗而已。”
  “難得糊塗,他明白什麽樣的選擇,對他最有利。”
  一直以來,林文夕都是個聰明的男人,他目標明確,善於平衡理理智與情感,對於人與事的取舍,果斷利落。這一點,我與倪天行,甚至唐心與卓可欣,都無法像他那般,做到完美。
  如果某一天,他斷定林樂不是最適合的那一個,他一定會絕決放棄。
  甚至比當初放棄我,更要果斷。
  我不必擔心。
  日子一天天平淡過去,一切仿佛又回到與倪天行重逢前。
  無大喜,亦無大悲,僅有的,不過是懷念。
  某天下班後,經過書報攤,我發現石開一個人在整理店鋪,門框上方貼了一張紙條,上麵白紙黑字,寫著旺鋪轉租。
  “為什麽要報攤轉租出去?”我問他。
  “我要去雜誌社實習,再也沒有時間照看,而奶奶最近身體又不好,所以隻能這樣。”他拿出一月號的《WE》雜誌,遺憾地說,“這是我能夠為你預留的最後一本。”
  我盯著新一期的《WE》,這應該還是倪天行任職美術總監時設計的吧。翻開雜誌的目錄,的確,仍是那個熟悉的名字,隻不過,這一期,應該是這三個字最後一次出現在這個位置。
  “沒關係,也許我不再需要了。”失去倪天行的《WE》,對我來說,再也沒有那麽大的吸引力。
  “不過,你告訴我地址,以後我也許可以免費送這本雜誌給你。”也許是看見我的神情有些失落吧,石開展開笑顏對我說。
  “為什麽?”
  “因為明天我會去這個雜誌社實習,作為實習美編,應該可以免費得到一、兩本當月的雜誌吧。”
  “你去《WE》雜誌當美編?”沒有想到,居然會有這麽巧的事。
  大概是我的反應過於激烈,石開愣了半晌,才點點頭。
  “你怎麽會去那裏實習?”
  “因為去那裏,能夠從美術總監倪先生身上,學到許多東西。”
  “你認識倪天行?”
  “本來不認識,因為聯係實習單位才第一次見麵,如果不是倪先生的力薦,我想我到現在都不會有這個機會。”看石開的神情,他仿佛並不知道倪天行已經離開。
  “你是學美術的?”
  “對,否則怎麽會去當美編?”
  “你會電腦作圖嗎?”我突然想起倪天行送給我的那張畫。
  “當然會。”
  “能不能幫我一個忙?”
  “請說。”
  “替我在一幅大圖上麵,添加一對小人。”
  “當然可以。”
  約定的那天中午,我帶著倪天行送我的那幅畫與已經被放了氣的氣球,來到世紀大廈803室。其他的人都去就餐,隻餘石開一個人在公司裏等我。
  他的桌子亂成一堆,見我進來,立刻起身將桌上橫七豎八的雜誌資料摞在一邊,騰出空隙來。
  “就是這幅。”我將那幅畫展開。
  “畫得真好!”石開讚道,“有那兩個小人的原型嗎?”
  “有。”我從荷包裏掏出氣球,“你能不能幫我把這個氣球吹起來。”
  隨著空氣不斷進入,氣球漸漸脹起來,那兩個由簡單線條組成的小人,在氣球表麵上鮮活。
  “小人的原型就在這裏,就是這個姿勢,加在那幅畫上,讓他們手拉著手,麵朝大海,觀潮起潮落。”我望了望氣球,最終將目光停留在那幅畫上。
  “還有別的要求嗎?”
  “這幅畫裏,女孩穿粉紅色連衣裙,那名男子……”我頓了頓道,“穿白色襯衣。”
  “好的,你稍等片刻,待我把這幅畫分幾次掃描到電腦裏去。”
  石開操作掃描儀時,我才有間隙來打量這間辦公室。這裏,就是倪天行曾經工作的地方,有無數個白天與黑夜,他在這裏進進出出。
  “你知道倪天行在哪裏辦公嗎?”我問石開。
  “右手邊第一個玻璃隔開的辦公間,不過他已經離職,新的美術總監還未到任,那裏就一直空著。”
  我踱步過去,輕輕推開玻璃門,站在門邊,向裏麵凝視良久。物是人非,就是這樣的感覺吧,巨大的辦公桌上,空無一物,其旁的書櫃上,也不過淩亂地放著幾本雜誌。
  我來到書櫃前,查看唯一帶有倪天行氣息的幾本書,發現其中一本,是《WOMEN》。僅看封麵,我就知道,這一期是我發表短篇小說《櫻花七日》的那期。
  他是因為唐心才將雜誌放在這裏,還是為了我將這期雜誌放在這裏?
  我翻開雜誌,發現刊有我的小說的那兩頁已經被翻舊。
  之前的問題,由這兩頁紙,給了我最好的答案。
  捧著雜誌在胸前,回望那把空空的轉椅。是不是也有許多個夜晚,在燈下,他就坐在這把椅子上,一遍又一遍跟隨這篇小說,尋找回憶。
  原來,那段思念的日子裏,我並不孤單,一直有他相伴。
  晚上,我坐在書桌前,台燈邊攤開放著那本《WOMEN》,“櫻花七日”四個字在燈光照射下,顯得異常明亮。
  良久之後,我給唐心撥去電話。
  “現在決定寫連載小說,會不會太晚?”我問。
  “你真的打算寫?”
  “對。”
  “不晚。”稍作考慮後,唐心對我說,“隻不過要推遲到三月下旬或者四月上旬才能開始連載。”
  “沒關係。”
  “那麽,你要用心去寫,我希望你的小說,能夠重現那個讓我們倍覺熟悉的倪天行。”
  “當然,我會的。”
  掛斷電話,抽出一疊文心牌稿紙,在第一行,我寫下:櫻花七日。
  我相信,我用文字編織出的思念,終究會寄往世間的每一個角落。即便沒有寫收信地址、收信人,可是,某一天,在某個地方,他總會收到。
  我深信。
  2005年10月26日於曼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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