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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蒙古獨立的態度

(2013-05-06 23:51:27) 下一個

 


中國共產黨在執政前曾讚同外蒙古獨立。早在1920年代末期, 當時由李立三周恩來等人領導的中共中央秉承蘇聯的意旨,說:“最無恥地,到現在國民黨政府還不承認外蒙古是獨立自主的人民共和國,而把外蒙古看成中華民國的附庸”(一九二九年《布爾塞維克》第十期)。 另外顧維鈞回憶道李大釗曾激昂地對他說即使把外蒙處於蘇俄統治下那裏的人民也能生活得更好.

 

1931年11月7日公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主張"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 


在1939年12月,毛澤東所著的《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一書的第一章即明確提出,“正北麵,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壤”。後中共也支持國民政府和蘇聯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1949年1月,毛澤東曾非正式地試圖通過米高揚向蘇聯提出要求,希望外蒙古回歸中國,成為革命後新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遭到拒絕。由於蘇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經在事實上脫離中國的統治近三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剛成立後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當時共產黨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獨立。



1月,“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秘文在香港披露,日本意圖以滿洲國、吳越平原為根據地,來交換承認外蒙、新疆西藏蘇俄勢力範圍1941年4月,蘇聯日本簽署《日蘇中立條約》、《共同宣言》,其宣言內有:“...蘇聯誓當尊重滿州國之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日本誓當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中共則表態全力支持外蒙與滿州國之獨立主權並為此發表社論 


 


1940年




1949年3月5日毛澤東七屆二中全會上表示:不承認國民黨時代的任何外國外交機關和外交人員的合法地位,不承認國民黨時代的一切條約。但中蘇後來發表公告稱:“1945年8月14日中蘇簽訂的條約約定均已失去效力,但雙方政府確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地位已因1945年的公民投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與其建立外交關係而獲得了充分保證。”1950年中國政府毛澤東主席出訪蘇聯,為爭取蘇聯外交支持,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以承認蒙古獨立,保證了蘇聯歸還旅順軍港、大連行政權和中國長春鐵路的管理權等蘇聯根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獲得的在中國東北的一切利益。1950年7月3日,毛澤東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國首任駐華特命全權大使呈遞的國書,中蒙兩國正式成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1950年代,中國向蒙古輸送了工人幫助其建設。




1953年斯大林去世赫魯曉夫上台後,蘇聯歸還了旅大軍港和東北鐵路的管理權,毛澤東趁機再次提出外蒙古回歸中國問題,但赫魯曉夫拒絕討論外蒙古問題。蒙古人民共和國於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換地圖,正式劃定邊界。1960年代中蘇決裂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國試圖保持中立。後來從1960年代中期開始倒向蘇聯一邊,把大約7000名中國的援建人員驅逐回國。


 鄧小平在1989年5月16日戈爾巴喬夫說:“六十年代,在整個中蘇、中蒙邊界上蘇聯加強軍事設施,導彈不斷增加,相當於蘇聯全部導彈的三分之一,軍隊不斷增加,包括派軍隊到蒙古,總數達到了一百萬人。……真正的實質問題是不平等,中國人感到受屈辱。”




1980年代中期,中蒙關係緩和。1990年,一個蒙古代表團28年來第一次正式訪問中國。1994年兩國簽訂《中蒙友好互助條約》,表示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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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389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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