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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罪名後找證據 貝利亞被判死刑

(2011-10-24 00:03:32) 下一個

先定罪名後找證據 貝利亞被判死刑

——貝利亞事件真相之三

箴  華
 
    內容提要:貝利亞於1953年6月26日在蘇共中央主席團會議上被逮捕。由赫魯曉夫和馬林科夫主導的中央主席團一開始就給貝利亞確定了罪名,並預先做出了判處貝利亞死刑的決定。然後,千方百計尋找貝利亞“犯罪”的證據。最後,以蘇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的名義在1953年12月23日判處貝利亞等七人死刑,並於當天秘密槍決。 

    關鍵詞: 貝利亞 赫魯曉夫 馬林科夫 蘇聯 共產黨 蘇共中央 中央主席團 檢察院 最高法院 特別法庭魯堅科 科涅夫
 
捏造罪狀  強迫表態  貝利亞無罪被捕

    蘇共中央主席團委員(排名第二)、蘇聯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貝利亞在1953年6月26日舉行的中央主席團會議上被逮捕。

    為了說服主席團委員同意打倒貝利亞,1953年5月下旬和6月上旬,赫魯曉夫及其心腹編造了駭人聽聞的故事:貝利亞下達密令,陰謀發動“反革命武裝叛亂”。赫魯曉夫的目的達到了:他說服了主席團的多數委員,逮捕了貝利亞。但是,無論是6月26日的主席團會議,還是7月2-7日的蘇共中央全會,赫魯曉夫或其他人都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說明貝利亞從事了“反革命武裝叛亂”的“陰謀活動”。

    在6月26日的主席團會議上,盡管大多數委員都批判、譴責了貝利亞,但是任何委員都沒有提出貝利亞搞陰謀活動和反革命活動的證據。如果按照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處理,即使顛倒是非,也隻能撤消貝利亞的職務,而不能將他當作敵人來逮捕。但是,赫魯曉夫在馬林科夫的支持下,策劃、組織政變,在26日的會議上逮捕了貝利亞。除了貝利亞以外的主席團全體委員,在軍官持槍進入會議廳之後,都被迫舉手“同意”逮捕貝利亞。

    就這樣,無罪的貝利亞被逮捕了。不久以後,貝利亞的“陰謀集團”成員和親屬都被逮捕了。此後的問題是給貝利亞定罪、判刑。在貝利亞及其支持者都被關押、不準任何人為他辯護的情況下,給貝利亞定罪是容易的。
 
顛倒是非  無限上綱  欲定罪名無證據    1953年6月29日,在中央委員會主席團會議上通過了關於“組織調查貝利亞從事反黨、反國家的犯罪活動案件”的決議。偵訊工作不能由內務部進行,決定交給檢察院。赫魯曉夫對現任蘇聯總檢察長Г.Н.薩福諾夫不信任,要任命他的親信烏克蘭檢察長Р.А.魯堅科為新的蘇聯總檢察長。在這次會議上,免除了薩福諾夫蘇聯總檢察長的職務。關於他被免職的理由,赫魯曉夫是這樣寫的:“他不能得到我們的信任,我們懷疑他能夠客觀地調查貝利亞的案件”。這次會議上還決定,任命魯堅科為蘇聯總檢察長。魯堅科自1945年起到1953年6月,一直擔任烏克蘭檢察長的職務,赫魯曉夫非常了解他,並能夠與他達成一致。

    6月30日魯堅科奉命趕到莫斯科,主席團責成他在一晝夜內組成偵訊機構報主席團批準,並要求按照主席團的決定收集貝利亞集團成員的“反黨反國家”敵對活動的事實。魯堅科同意隻按中央委員會主席團會議上指明的那些事實,對貝利亞的案件進行調查。

    經過一個星期的準備,中央主席團認為收集到了貝利亞的“犯罪”事實,於是7月2日至7日在莫斯科召開了蘇共中央全會。馬林科夫於7月2日在會議上做了《關於貝利亞反黨叛國的罪行》的報告。馬林科夫的報告、赫魯曉夫的講話以及其他人的發言,都竭力把斯大林死後貝利亞通過中央主席團采取的改革弊政措施說成他企圖把內務部置於黨和政府之上的罪行,把糾正民族政策上的錯誤說成挑撥各民族之間的關係,把貝利亞在處理民主德國問題的意見說成“是帝國主義的代理人”。

    馬林科夫在報告中批判了貝利亞的“罪行”,指出貝利亞存在以下六個方麵的問題:

    (1)把內務部置於黨和政府之上

    馬林科夫說:“首先,貝利亞靈活和巧妙地利用自己在內務部的地位,沿著犯罪的方向大肆活動,以便把內務部置於黨和政府之上。”

    “中央主席團委員的電話談話都受到竊聽,並報告貝利亞。我們有這方麵的證明材料。貝利亞的這些活動對黨充滿了敵意,這一點無需證明。顯然,貝利亞企圖把內務部淩駕於黨之上,企圖把黨中央和政府置於內務部的監督之下,簡直令人不能容忍。”

    (2)在與南斯拉夫的交往中和處理民主德國的問題時違背黨的路線

    馬林科夫先指出了貝利亞與南斯拉夫領導人私自交往,然後談民主德國問題:“貝利亞在討論德國問題時曾提出……在民主德國放棄一切社會主義的方針並保持一個資產階級德國的方針。從我們現在對貝利亞所了解的一切來看,我們應當重新評定他的這一觀點。顯然,這個事實可以把他定性為資產階級蛻化變質分子。”

    (3)懷著個人目的實行大赦

    馬林科夫指出:“我們過去和現在一直認為,大赦這個措施是完全正確的。但揭穿了貝利亞的真正嘴臉以後,我們得出一個結論,他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對待這個措施,對此他有自己的打算。事實證明,他匆匆忙忙采取這個措施是有害的。”

    (4)主管原子能委員會獨斷專行

    馬林科夫批評貝利亞:“大家知道,貝利亞主管從事原子能問題研究的專門委員會。我們應向全會報告,在專門委員會工作的一些重大問題上他不理黨中央和政府,在那裏獨立行動。”

    (5)散布對中央領導同誌的不滿情緒

    馬林科夫斷言:“我應當報告中央全會,還在斯大林同誌生前,有時就可以看到,貝利亞如何巧妙而又狡猾地散布對許多領導同誌的不滿情緒。”“斯大林同誌逝世後,貝利亞便肆無忌憚,說句不客氣的話,竭盡全力開展旨在疏遠領導集體,壓製工作中集體性原則的‘活動’。”

    (6)在個人生活作風方麵存在問題

    馬林科夫還說:“我不打算詳談貝利亞的道德麵貌,雖然這還是應當談一談的。全會同誌應當知道,我們有貝利亞腐敗的犯罪材料。” 這是指貝利亞存在兩性關係問題。

    馬林科夫說,根據上述對貝利亞的指控,“主席團得出結論,同這種冒險家的鬥爭不可半途而廢,決定逮捕貝利亞這個黨和人民的敵人。揭露和驅逐貝利亞這類蛻化變質分子以後,我們的黨將更加團結和堅強。”他宣布,“我們齊心協力一舉把這個惡棍,我們健康機體上的病瘤鏟除掉了。”

    從上述引文我們可以看出,馬林科夫代表中央主席團所做的報告對貝利亞或顛倒是非,或無限上綱。他給貝利亞戴上了“資產階級蛻化變質分子”、“冒險家”、“惡棍”、“黨和人民的敵人”等大帽子。

    中央全會最後通過了《關於貝利亞反黨反國家罪行活動的決議》。檔案集的編輯說,黨中央決議上“反國家”幾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可能是魯堅科從法律角度指出後作的修改。據編輯考證,在1953年9月赫魯曉夫擔任了中央第一書記後,書記處根據新的形勢對7月會議的速記記錄進行了比較大的加工和修改,其中赫魯曉夫和莫洛托夫的講話改動最大。

    全會決定,將貝利亞作為黨和蘇聯人民的敵人開除出蘇聯共產黨,並將貝利亞交付法庭。

    且不說在實行大赦、糾正民族政策錯誤、處理與南斯拉夫的關係等問題上貝利亞是正確的,即使馬林科夫《關於貝利亞反黨叛國的罪行》的報告、赫魯曉夫的講話以及中央全會《關於貝利亞反黨反國家罪行活動的決議》所說的各個方麵貝利亞都錯了,貝利亞的問題也是人民內部問題,而不是敵我矛盾問題。馬林科夫和赫魯曉夫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說明貝利亞犯了“反黨反國家罪行”,是“黨和人民的敵人”。馬林科夫和赫魯曉夫後麵的任務是要收集貝利亞的“罪證”。
 
以黨代政  以權代法  主席團領導收集罪證

    關於隔離貝利亞的方式,給貝利亞定的罪名,對他的起訴和審判的一切程序和細節,都由蘇共中央主席團決定。中央主席團直接領導收集貝利亞的“罪證”,並預先做出了給貝利亞判處死刑的決定。主席團還給總檢察長下達了關於調查方向、指控材料的樣式、最終確定處決辦法等諸方麵的命令。蘇共中央代替了國家政權的審判機構,蘇共中央的決定代替了國家的法律。

    蘇共中央7月全會以後,審理貝利亞案件的工作加速進行。

7月9日,總檢察院向中央提交了關於貝利亞案件的偵查計劃。計劃確定了偵察人員應該學習的文件、收集證明貝利亞以及由於貝利亞案件被指控人員罪行的資料的方法。

    7月26日,逮捕了內務部副部長柯布洛夫。

    7月29日,蘇共中央主席團通過了剝奪貝利亞全權代表的決議。貝利亞的親屬包括年邁的母親、嶽母、他的妻子、妹妹、兒子在內的20餘人被逮捕。

    9月12日,蘇共中央主席團通過了把貝利亞的親屬遷出格魯吉亞的決議。

9月17日,蘇共中央主席團通過關於審判貝利亞案件法庭的組成、起訴書和情況通報的決議,責成魯堅科根據主席團會上通過的修正在兩周內最後完成貝利亞案件起訴書和檢察院通告,提出審判貝利亞及其參加者案件專門法庭組成人員,審判不許外人參加,秘密進行。

    12月10日,蘇共中央主席團通過特別決議,確定了怎樣審判貝利亞及其同夥、誰將成為他們的法官,批準了指控貝利亞以及全體被告的方式,通過了起訴書草案,確定了在進行訴訟程序時誰將坐在被告席上。審判之後隻剩下形式上的東西——按訴訟程序辦理手續,執行中央委員會主席團的決議,無論是對於法庭,還是對於總檢察院,這些決議都是必需的。

    中央主席團讚同“關於成立審理貝利亞等人案件的蘇聯高等法院特別審判廳和該廳組成人員”的命令文本,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也應該采納這個文本。批準蘇聯元帥И.С.科涅夫擔任蘇聯高等法院特別審判廳主席,特別審判廳的成員為:全蘇工會中央理事會主席Н.Н.什維爾尼克,蘇聯高等法院第一副院長Е.Л.賽丁,К.С.莫斯卡連科將軍,蘇共莫斯科州委書記Н.А.米哈伊洛夫,莫斯科高法院院長Л.А.格羅莫夫,蘇聯內務部第一副部長К.Ф.盧涅夫,格魯吉亞共和國工會委員會主席Н.И.庫恰瓦。法庭的全部組成人員中,隻有兩人——賽丁和格羅莫夫是律師和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

    在這份決議中,中央主席團還確定了貝利亞及其同夥案件的審理程序。案件要在沒有其他方麵參加的情況下,按照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和蘇聯人民委員會1934年12月1日規定的程序,進行秘密審理。由此看來,就連懲罰的措施實際上也被確定了:死刑,最輕的監禁不少於十年。判決書為最後結論,不得上訴。如果罪犯被法庭判處了最高懲罰措施,那麽,判決將立即被執行。
 
牽強附會  栽贓誣陷  貝利亞被秘密槍決

    貝利亞案件從1953年12月18日開始審判,23日結束。

    蘇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於1953年12月23日判處貝利亞和“貝利亞小組”六個成員共七人死刑。“貝利亞小組”成員均被指控犯有叛國罪、組織反蘇維埃小組罪和實施恐怖行動罪。

    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在23日做出的關於貝利亞的判決書中說道:“被告人貝利亞背叛祖國,為外國資本家賣力,糾集仇視蘇維埃國家的叛徒陰謀團夥,妄圖奪取國家政權,推翻工農蘇維埃製度,複辟資本主義和重建資本家的國家”。

    在此前檢察院的公告中,還指控貝利亞從事間諜活動,說他曾是帝國主義國家幾個間諜機關的特務;並指控他在1942年任外高加索方麵軍最高指揮部大本營代表時,企圖打開高加索主山脈的山口,以使希特勒軍隊進入格魯吉亞。判決書中也有類似斷語。幾乎不用查看檔案,隻根據貝利亞幾十年的表現和對蘇聯社會主義事業做出的巨大貢獻,就可以斷定這些指控是沒有確鑿證據的,是別有用心的人對貝利亞的誣陷和載贓陷害。

    從已經解密的全部官方檔案中看不出貝利亞犯了判決書中所說的那些罪行。

根據中央主席團的命令, 12月23日,貝利亞及其他6名被告被判處了死刑。

    同一天晚上,貝利亞在地下防空洞裏被處決。他從1953年6月26日被捕以後就一直被關在這裏。中央主席團成員被通告說,在宣布了判決書之後,貝利亞被巴季茨基將軍立即處決了。但是,實際上貝利亞並不是在審判結束後就立即被槍斃了,而是過了幾個小時。為什麽需要“判決被立即執行”這種說法呢?這是為了安慰中央主席團成員們,使他們確信,貝利亞已經死了,他已經來不及再做任何口頭的或者是書麵的聲明了。

    12月24日,魯堅科和克魯格洛夫向蘇共中央報告了審判及執行結果。
 
封鎖消息  銷毀文件  害怕暴露真相

    貝利亞被逮捕以後沒有認罪。在關押初期,貝利亞什麽都不承認,後來宣布絕食,持續了十一天。

    在關押和審訊期間,貝利亞曾經給中央主席團寫了三封信。實際上,根據守衛貝利亞的國土防空軍莫斯科軍區司令員莫斯卡連科及其下屬希日尼亞克少校證明,貝利亞在地下防空洞的日子裏寫了很多東西,不止是三封信。但是,目前在俄羅斯聯邦總統檔案館裏還沒有發現貝利亞在關押期間所寫的其他任何材料。對於中央主席團成員,特別是對於“貝利亞的朋友”馬林科夫和赫魯曉夫,這些資料可能具有很大的危險性,因為他們與貝利亞並肩工作多年,並與貝利亞聯係密切;有很多的東西是馬林科夫和赫魯曉夫想要掩蓋的。

    貝利亞在信中沒有悔過。他訴諸黨的公理,回憶了不久以前的事件,並提醒注意,他是如何拯救主席團的某些成員的,他在斯大林麵前替他們說情。貝利亞的回憶還談到了與馬林科夫、赫魯曉夫以及中央委員會主席團其他成員的最友好的關係,這些人都出席了6月26日的會議。

    馬林科夫和赫魯曉夫封鎖關於貝利亞的消息,沒有讓中央主席團的全體成員知道貝利亞的這些信件,更談不上讓七月全會的參加者知情了。不僅如此,中央主席團還下達了命令:不許再給貝利亞一張紙、一根鉛筆和一支鋼筆。命令被執行了。

    處決貝利亞之後,蘇共中央主席團成員一致同意,立即銷毀貝利亞保密櫃裏的全部文件。馬林科夫、赫魯曉夫等主席團委員都清楚地意識到,那些文件對於他們存在著很大的危險:文件記載了他們的詳細情況和各種問題;在他們爭奪黨和國家領導權的鬥爭中,獲得文件者會使用文件內容攻擊競爭對手。
 
參考文獻

[1] 鮑裏斯.斯塔爾科夫:《“盧比揚卡元帥”的一百天》,蘇聯《文獻資料》1993年第4期第82~90頁。
[2] В.П.瑙莫夫:《是否存在過貝利亞陰謀——關於1953年事件的新文件》,(俄)《近現代史》雜誌1998年第5期,方瓊譯。
[3] 沙舟:《克裏姆林宮70年內幕》,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
[4] 時殷弘:《權力欲望與改革嚐試:貝利亞在1953年》,《曆史研究》1999年第5期。
[5] 楊存堂:《七月全會與貝利亞倒台》,引自一個因特網站。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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