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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及部分涉案官員

(2011-07-23 01:49:48) 下一個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額之巨,辦案時間之長,規模之大,案件涉及麵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堪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經濟大案,從而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案件的主角是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從1996年到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以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製造的這起驚天大案,隻用了短短兩、三年時間。


廈門特大走私案肇始於1996年。犯罪分子勾結政府官員,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價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300億元。走私金額大大超過今年三月有關官員通過電視台透露的400億元人民幣。在移送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直接操縱下的走私物品價值達252億元人民幣,偷逃稅款人民幣115億元。廈門走私集團犯罪采取的手法為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等,並以金錢、女色為手段,有預謀地拉攏腐蝕一批國家工作人員為其走私提供幫助和庇護。


  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開除黨籍、公職,死緩

  共青團福建省委原書記詹少敏——開除黨籍、公職

  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原廈門市委書記石兆彬——開除黨籍、公職

  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無期徒刑

  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張宗緒——開除黨籍、行政降級

  廈門市委原常委郭曉菱——有期徒刑11年

  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克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廈門市原副市長蘇水利——開除黨籍、公職

  廈門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林金棟——有期徒刑11年

  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長莊如順——二審改判死緩

  總參情報部少將常務副部長、中共元老姬鵬飛獨子姬勝德——無期徒刑

  總參情報部五局上校副局長、劉華清之女劉超英——涉案(判刑未明)

  總政治部軍官、劉華清兒媳鄭莉——涉案(判刑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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