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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年困難時期餓死人的官方統計數字

(2010-12-20 03:29:40) 下一個
關於三年困難時期餓死人的官方統計數字

在近年來關於前30年評價的爭論中,“三年困難”的性質(天災還是人禍)、有無餓死人和餓死人數問題一直是一個激烈爭論的話題。常言說,事實勝於雄辯,故解扣的關鍵是權威性統計數字。本人近日在網上讀得了阮耀鍾先生題為“辛子陵老先生絕非造謠”的博文,核心內容即此。為科學網方便起見,這裏僅摘錄其中的核心部分,有興趣了解全文的博友,請按照題目和作者姓名自行檢索下載閱讀。自下段起為轉載內容:

1991年8月末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胡繩主編、鄧小平題寫書名的《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一書出版,以無可爭議的權威性指出:

“許多地區因食物營養不足而相當普遍地發生浮腫病,不少省份農村人口死亡增加、由於出生率大幅度大麵積降低,死亡率顯著增高,據正式統計1960年全國總人口比上年減少1000萬。突出的如信陽地區,1960年有九個縣死亡率超過10%,為正常年份的好幾倍。原本希望快一些讓人民群眾過上較好的日子,結果卻出現這樣令人痛心的事實。這是“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失誤的最嚴重的後果和教訓。(見該書第368至369頁)”

“曆史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曆史係教授曹樹基的研究成果《大饑荒:1959-1961年的中國人口》,原刊於《中國人口科學》2005年第一期,後由相關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於2005年出版,這個研究成果是以省縣地方誌關於人口變動的統計為基礎的,作者自述引用地方誌1050種,立論客觀,數據紮實,接近真實地反映了三年大躍進全國餓死人的真實情況。”

1958—1962年“四年大躍進中,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計約3245.8萬人。全國各災區省(不包括內蒙古、新疆和西藏)非正常死亡人口占各省災前人口總數的5%。在華東地區,安徽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總數的18.4%,江蘇占2.9%,而浙江隻占0.5%,江西略高,也隻占1.1%。區域內的差異相當大。在華中地區,湖南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總數的6.8%,湖北隻占2.2%。在華南地區,廣西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總數的4.7%,廣東隻占1.7%。在西南地區,四川高達13.1%,貴州10.5%,雲南隻有4.2%。在西北地方,甘肅占6.5%,陝西隻有1%。在華北,河南高達6.1%,山東為3.4%,河北(含北京和天津)隻有1.1%,山西更低至0.4%,這種差異與各省第一書記的素質有很大關係,凡是大躍進中“對毛主席革命路線”跟得緊的,死人就多;跟得最緊的,死人最多。如安徽的曾希聖,四川的李井泉,貴州的周林,湖南的周小舟,甘肅的張仲良,河南的吳芝圃等。有些年輕人認為,如果餓死3000萬,按當時人口算,差不多每20個人裏就有一個餓死,這個數目是不可能的。他們生活在城市或較好的省份,在自己周圍的親友中沒有發現餓死人的現象,就認為全國都是如此,忽略了城鄉之間、省與省之間、縣與縣之間餓死人的這種極大的不平衡性。

200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對1959年至1962年全國大饑荒的曆史檔案有限製地解封、這是官方正式內部公布的大躍進時期餓死人的權威數據:

1959年,全國17個省級地區,有522萬人因饑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95萬8千多人。

1960年,全國28個省級地區,有1155萬人因饑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272萬多人。

1961年,全國各地區有1327萬人因饑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217.7萬多人。

1962年,全國各地區有751.8萬多人因饑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107.8萬多人。

大躍進時期餓死人的總數是3755.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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