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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吳法憲回憶錄》

(2010-11-26 23:49:37) 下一個
    吳法憲是一個生猛粗獷的軍爺,一身皺巴巴的黃軍裝,矮壯黑胖,帽子扣在頭上,單擺浮閣一樣。吳法憲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裏,有許多狼狽,那是一九八零年十一月到一九八一年一月,作為林彪反革命集團的主犯,他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力五年。吳法憲說那個法庭的組成人員多是他以往的熟人、同級或部下,對於那次審判他一直耿耿於懷不能接受。那次審判給吳法憲定下的罪名主要有: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積極參與林彪奪取最高權力的活動;誣陷賀龍羅瑞卿;在空軍批判關押和迫害了一百七十多位幹部和群眾;把空軍的一切指揮權、調動權交給了林立果,致使林立果得以組成反革命集團謀害毛澤東主席、策動武裝政變的基本力量“聯合艦隊”。

  一九八一年九月,吳法憲“保外就醫”,被規定在濟南市居住,直到二零零四年去世。他活了八十九個年頭。在生命最後一個時期,他做了一件相當有意義的事,經由香港北星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歲月艱難》的長篇回憶錄。

  書的前麵有出版者的介紹:“此書是作者用十年的時間,以過人的記憶力而著成。它如實地記錄了作者坎坷的一生,史料之豐富,材料之生動,視角之獨特,心態之超脫,在眾多中共將帥回憶錄中是少見的。”作者自己也說:“我的主觀想法是實事求是,如實地去反映我所親身經曆的事件和情節,不虛構,不造假,不粉飾,不渲染,不分析,不作結論。既不掩飾自己的過失和錯誤,也絕不違心地去承認那些無中生有的東西。”

  十年磨一劍。這十年,是他走出秦城監獄十三道鐵門之後,試圖站在一個平民百姓的角度思考並看待人生榮辱的十年。他提到的“實事求是”,其實是共產黨各個時期的口頭禪,講來講去,一貫為共產黨人所自我標榜。但是包括毛澤東林彪周恩來在內的許多共產黨人一輩子幹過多少“實事求是”的事?相反,指鹿為馬,違心奉上,成為對他們自己諷刺的一塊遮羞布。吳法憲參軍之後曆經百戰生離死別,長征一開始就突破過四道封鎖線,職位也一路飆升,一直升到中共政治局委員、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和空軍司令。他說自己文化水平不高,隻讀五年私塾,可他與陳伯達康生張春橋幾個人起草了共產黨和國家一係列重要文件,包括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憲法時連加拿大的憲法都讓他們研究透了。誌得意滿時,鋃鐺一聲,他入獄了,“一覺醒來,窗戶都焊上了鐵條”。秦城監獄十三道鐵門讓他失去自由身,領略人生,說不上大悟大徹,但多少有點活明白過來。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民解放軍不是一所大學校,秦城監獄是。

  “秦城監獄是一個讓自己認識自己不是人的地方”,在這裏他開始了另類思考,他的一些思考對於中國共產黨的曆史致為重要。中國共產黨自己寫的曆史,早就因為配合不同時期的不同鬥爭形勢的需要而被一改再改以至篡改,早就麵目全非亂七八糟,並且故意留下了空白,現在相信它的人恐怕不會很多了。但是,曆史不會因此而被人遺忘,需要被人記住並且能夠為子孫後代提供營養的曆史必須“不虛構,不造假,不粉飾,不渲染”。這種曆史,中國共產黨人說不清楚,為什麽?吳法憲解釋說:“由於這一段曆史過於敏感,因而對這一段曆史資料進行了極為嚴格的控製,用所謂‘宜粗不宜細’的原則來進行簡單的處理。這樣一來,這一段曆史,按照有些人的說法,象是一團謎一樣。我感覺到,當時的一些問題,並不是本身不清楚,而是出於厲害關係和實際需要,不想說清楚,或者不允許別人說清楚。”

  《吳法憲回憶錄》下卷回憶描述了“謎一樣”的文化大革命發生以及到1971年9月24日作者被捕為止親曆的一些重大曆史事件。不能否認,限於工作和職務局限,回憶錄主要涉及軍隊內部情況,並且缺失了對文革後五年的記錄。盡管作者聲稱“不分析,不做結論”,但由於身份和視野的獨特、經曆回述具體詳盡,仍然為文革研究提供了彌足珍貴的材料,比如對毛澤東的反思、對林彪的敬佩、對周恩來的感歎,對康生、江青、張春橋等人的厭惡鄙視,由衷之言,每每流露字裏行間。

  到目前為止,官方對於文化大革命的描述一直含糊不清,後人對於文化大革命的理解大多也出於這種官雲亦雲的含糊之中。這種含糊,首先來自於(不管什麽動機)對毛澤東和周恩來在文革中行為的袒護。《吳法憲回憶錄》從文革前奏即廬山會議鬥爭彭德懷以及軍委會議鬥爭黃克誠、七千人大會林彪跳了出來、鬥爭羅瑞卿,一直寫到另一個廬山會議上以林彪和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為首的軍人集團和康生、江青、張春橋、姚文元之間的鬥爭,一波三折,驚心動魄。用吳法憲的話說:“難免有個人恩怨”,但主要還是“在對待‘文化革命’問題上,當時中央政治局裏我們之間產生了一係列的嚴重分歧。從‘九大’前後開始,在對待穩定全國和軍隊秩序的問題上,在繼續‘抓革命’還是‘促生產’的問題上,在對待文化藝術中是‘樣板戲’一統天下還是百花齊放的問題上,在對待老幹部和造反派的問題上等等,分歧日益公開和加劇”。作為這場鬥爭失敗的一方,吳法憲心中一直感到迷惘,一方麵,毛澤東和周恩來在一些重大問題上支持了他們,幾十年裏毛澤東在他的心目中都是一個光輝的形象,他始終認為毛澤東是黨的最高領袖,對毛澤東他是最崇敬的,把毛澤東看做了真理、正義的化身。遇到任何問題,都要想是不是忠於毛澤東。一方麵,在緊跟毛澤東的過程中他覺察到了某些問題,九屆二中全會,陷於極端孤立狀態的張春橋姚文元抱住毛澤東的大腿哭,把毛澤東的褲子都哭潮了,使毛澤東來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毛澤東翻臉如此之快,周恩來變臉如此之快,吳法憲說:“毛主席在我心中的形象,真的是瓦解了。用一句話來說,毛主席是言行不一。”

  吳法憲拿出來的是一件件事件,這些事件因為親身經曆,有獨特的感受,有它的連貫性,我們很難“宜粗不宜細”地予以忽略。在陳述這些事實的基礎上,吳法憲總結說:“‘文化大革命’中,在劉少奇、鄧小平等中央相當一部分領導幹部受迫害的問題上,毛澤東和周恩來應當負主要和直接的責任,毛澤東是決策者,周恩來是主要執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說我們幾個人,就是包括江青、康生、陳伯達等人在內,對此都不是說了算的。”

  吳法憲如果避諱自己在一些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和該負的責任,那麽他的這本回憶錄一錢不值。吳法憲沒有那麽做,如實地寫了打倒賀龍和羅瑞卿自己幹了些什麽,鬥爭陳再道時動手打了人。打人當然醜惡,吳法憲當然醜惡,尤其把人打死或者逼死幾十年後仍然不肯認賬,仍然以偉大領袖接見並為偉大領袖戴上了紅袖章為榮更加醜惡。毛澤東和周恩來從來不動手打人,君子動口不動手,但正如吳法憲所問,沒有毛澤東這位君子的的許可,沒有周恩來這位君子的協助,文化大革命能發生嗎?文革中許多人被打以至於被打死的事情能發生嗎?

  順著這種感受,吳法憲進一步問道:文化大革命中同樣的一些事情,“牽連到我們的都是‘反革命犯罪’,牽連到毛主席的就都是‘失誤’,牽連到周恩來的就都是‘違心的’”?

  這是一種說不過去的邏輯。它直接質疑了‘宜粗不宜細’提出者和堅持者們所要的結論。首惡不問,脅從必辦,曆史在他們手裏,假做真時真亦假,再一次被攪成一團漿糊。

  《吳法憲回憶錄》不少地方提到了林彪,作者說他是林彪的老部下,同林彪的個人關係比較密切,主要是工作關係。這個說法比較勉強,因為作者同時又在說自己想“討好”林彪,對林彪的敬佩不加掩飾,來自戰爭時期一仗接著一仗鬥爭環境的生死信賴,同樣也描寫了劉少奇彭真等在軍事指揮上的失當。作者一再悔恨犯那麽大的錯誤,說他“不該到中央來工作”,驚呼“一有了意見,就算總賬,算老賬,一得罪就得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層地獄,對彭德懷劉少奇都是如此。真是伴君如伴虎,讓人心寒哪!”其實,這是一種文化現象,從中共建黨來一直存在,後來又隨著中共建政進一步發展,一直到文革,並且延續至今。這就是專製極權,領袖居上,隻要這種製度不被打破,這種文化現象就會一再發生,砧板和魚肉的關係就一直存在,今天是賀龍劉少奇,明天是林彪江青,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毛澤東通吃!

  “林彪這個人,生性孤僻,從不拉個人關係,同他見麵,除了談工作,沒有別的好談的,他也不會跟你談別的。”“我個人的感覺,林彪當時對毛主席是沒有‘二心’的。”這樣一個林彪,在中共內部作風還是比較正派的,但也免不了助紂為虐,幫助毛澤東發動文革,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罪魁禍首。林彪反對把軍隊搞亂,怒斥江青,很早就種下了與毛江不和的種子。準備九大報告時,林彪指示陳伯達強調文化大革命的意義和意識“是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提高全國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被康生、江青、張春橋和姚文元等人批成“唯生產力論”。準備四屆人大時,林彪主張設立國家主席。仍然以當年的認識批判這些實際上想把國家生活拉回正軌的努力是推翻人民民主專政奪取最高權力,或者將兩個性質不同的政治集團混為一談,不能讓當事人吳法憲折服,也無法對曆史作出圓滿的交待。林彪一生追隨毛澤東,到頭來石破天驚魚死網破,林彪問題必將成為今後曆史研究的一個重點。

  作者十五歲參軍,名字開始叫吳臣清,後來改吳文玉、吳法憲,再後來改回到吳澄清,好象轉了一個圈,荒誕且黑色幽默。我讀這本書,是在多米尼加共和國的海灘上,椰語海風,雲起雲落。合上書頁,眺望詭譎的天際,我的心緒很久地收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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