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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新對毛澤東的誠懇批評導致殺身之禍

(2010-10-18 23:20:00) 下一個

張誌新,原是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名幹部。麵對林彪、“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開闡明自己的觀點,揭露和反對林彪、江青一夥殘害幹部、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被“四人幫”及其在遼寧的死黨一夥定為“現行反革命”,於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獄,加倍地給她精神上、肉體上難以容忍的摧殘和折磨。

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評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和極左而成為著名的持異議人士。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六年,直至被處死。她後被中共平反,並被追認為烈士。張誌新並不是反共人士,相反,她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她認為毛澤東違背了(她所理解的)馬列主義。在監獄中,她仍然堅持自己是共產黨員,這也就是她被追認為烈士的原因。

張誌新出生於天津的一個大學音樂教師家庭,父親參加過辛亥革命。1950年於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學(現天津市海河中學)畢業,到天津師範學院教育係學習。朝鮮戰爭爆發後,她正在河北師範學院讀書。張誌新響應中共“抗美援朝 保家衛國”的號召,參加中國人民誌願軍,進入軍事幹部學校學習。

(圖)張誌新 張誌新

1950年在中國人民大學工作時認識後來的丈夫曾真。1951年1月,部隊急需俄語翻譯,張誌新被從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學習俄語。

1952年提前畢業,在該校俄語係資料室工作。那時,曾真任人大哲學係團委書記。1955年國慶,他們喜結連理。195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7年,他們夫妻同時被調往沈陽工作,均為中共遼寧省委機關幹部。他們育有兩子女。張誌新被打成“現行反革命分子”時,女兒曾林林12歲,兒子曾彤彤3歲。

1962年任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幹事。張誌新酷愛拉小提琴。文化大革命中,張誌新因批評對毛澤東的個人迷信,於1969年9月被捕。

六年的牢獄生活中,她一直遭受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虐待,後經毛遠新等人同意,於1975年4月4日被執行死刑。臨刑槍決時,為防止她喊口號,她的喉管被人割斷。1979年3月,中共遼寧省委(時任仲夷為第一書記)為她平反,並追認為烈士。

張誌新的部分觀點:

過去十年,有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可笑,像神話一樣不可理解。

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以來,及在新中國建立初期前的各個曆史階段中,毛主席堅持了正確路線。尤其是,1935年遵義會議以後,樹立了毛主席在黨內的領導地位,結束了第三次“左”傾路線在黨中央的統治,在最危急的關頭挽救了黨。毛主席在黨的曆史發展中的豐功偉績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認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隻強調了不斷革命論,而忽視了革命發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出現了問題、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也就是三麵紅旗的問題上。”對“三忠於”、跳“忠字舞”,她說:“過去封建社會講忠,現在搞這個幹什麽!搞這玩意幹什麽!再過幾十年的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看從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不可理解。”“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張誌新-訣別信件

    

(圖)張誌新張誌新

 曾真:結婚14年生下了一男一女,我沒有也無力完成自己的義務,希望你很好的撫養下一代,對林林要耐心,女孩子每長一年事就更多,要很好愛護她。叫她不要早婚,媽媽對不起他們。春節好好照顧。過去自己修養不好,打罵過孩子,讓她別往心裏去!好好學習。鍛煉身體。改正“沒有堅持精神”的缺點。讓她好好照顧小弟弟,不要傷心,要堅強。十幾年我對你沒疼沒愛,犯過的錯誤已結束了。徹底把我忘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原來為你買東西的那筆錢,是我平時結餘的,打算為父母辦理喪事用的,如能積起可交我母親治病用。也是最後一次盡孝!不過不要告訴他們,這會使他們受刺激犯病(你盡可能這兩三個月每月給他們寄15元吧!也可不寄,叫誌勤寄)。平時多注意身體!為了革命多照顧自己吧!

我沒給父母寫信。如果沈陽家裏沒人照看,你可寫信去和母親商量是否把孩子放(天)津!不過我考慮,他們若身體不好,困難會大些。如若可能,還請何姥來照看,工資稍少些可減輕負擔!總之擔子都是你的了。對孩子要耐心!對不起你。十幾年辜負了黨的培養!一個人不管是生或死隻要是為了革命就是有意義的!我懂得了革命,決心要為革命獻出一切!以前千錯萬錯,如果不能饒恕,我願接受最嚴厲的懲罰,毫無怨言。真正的革命事業永遠是興旺的蒸蒸日上的。為盤錦的美好未來歡呼!再次歡呼這個勝利的前途!願為美好的未來添點出點力。但有沒有這種可能,確不是能由我所決定的,革命能否容納,黨和人民決定。怎麽定我怎麽領。

中國共產黨萬歲!偉大的祖國萬歲!毛主席萬歲! 誌新  1969年1月5日晚 ”

張誌新-判處死刑

    

張誌新張誌新

第一次,在1970年5月14日。盤錦地區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判處張誌新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當時的辦案人員回憶介紹:“張誌新1969年逮捕後,原打算隻要她認罪,根據策反方針,判幾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認罪。當時同意判死刑,立即執行。” 案件呈至已實行軍管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批會上,與會者對盤錦地區法院、沈陽市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致對張誌新判死刑,無異議。當時的遼寧省最高負責人、沈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決定:留個活口,當反麵教員,不殺為好。因此將她改判無期徒刑,投入沈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參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此時精神已失常的張誌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因此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審批張誌新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於現行反革命犯張誌新的案情報告》。會議中毛遠新發表了他的意見說,“在服刑期間,這麽囂張,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

張誌新-迫害身亡

    

197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你院報省審批的張誌新現行反革命一案,於1975年2月26日經省委批準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遵照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

(圖)張誌新張誌新


1975年4月4日,她在早上10點鍾被帶到沈陽東嶺大刑場。因為擔心她會喊口號,行刑前毛遠新和監獄管理人員等決定割斷她的喉嚨來防止她出聲。遺言紀念

張最後的遺言是,“黨啊,我的黨,你要將我引向何方?”1979年春天她被平反為烈士,人們憤怒地湧向北京尋求答案。胡耀邦阻止了對張案的進一步調查,建議案件的調查終止。
 
許多人也不會忘記張誌新。在“文革”的血雨腥風中,她堅持獨立思考,對林彪、“四人幫”推行的極左路線進行堅決抵製和批判,認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文化大革命的路線鬥爭是1958年以來“黨內‘左’傾路線錯誤的繼續和發展”。結果被扣上“現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被捕入獄,判處無期徒刑,在監獄裏受到非人的折磨,直至被處死。

共和國的進程中,有著太多這樣獻身民族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先驅。34年前,共產黨員張誌新在共和國遭遇的那段黑暗日子裏,以一個女性的柔弱身軀,頑強而痛苦地挺起了中華民族的脊梁,用自己被割斷的喉嚨,喊出了人民的聲音。一位詩人為她寫道:“這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社會主義中國特殊的土壤裏,成長起來的英雄——丹娘!”

張誌新原是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名幹部。麵對林彪、“四人幫”的封建法西斯暴行,她挺身而出,公開闡明自己的觀點,揭露和反對林彪、江青一夥殘害幹部、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竟被“四人幫”及其在遼寧的死黨一夥定為“現行反革命”,於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獄,加倍地給她精神上、肉體上難以容忍的摧殘和折磨。1969年在一次批鬥會上,張誌新烈士公開提出:“強迫自己把真理說成錯誤是不行的,讓我投降辦不到。人活著,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氣壯,不能奴顏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別人,也不許別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不管出現什麽情況,都要堅持正義,堅持真理,大公無私,光明磊落……”她就是這樣在牢獄中、法庭上、刑場上,堅持真理,大義凜然,堅貞不屈,於1975年4月4日慘遭“四人幫”殺害。

1979年3月9日,遼寧省委常委認真聽取了有關調查組的匯報。當時的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同誌說:“張誌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慘的。張誌新同誌是一個很好的黨員,她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鬥爭,寧死不屈”,“要號召黨員、革命者向她學習。”1979年3月31日,中共遼寧省委為她公開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4月4日,是烈士殉難4周年的日子,省委宣傳部在沈陽回龍崗革命公墓禮堂,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會場四周擺滿了花圈。烈士的母親在墓碑上題詞:“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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