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戲裏,作為正麵英雄人物出現的,隻有海瑞一人。農民隻能消極地向大老爺喊冤,懇求“大老爺與我等作主”,把自己的命運托給“海青天”。為了襯托海瑞形象如何高出於所有封建官吏,其他出場的主要官吏統統設計成壞蛋。海瑞的妻子和家人也是“明哲保身”派,隻有他母親支持了他一下。海瑞孤零零一個人,從經濟到政治,單槍匹馬搞了一場大革命。 看完這出戲,人們強烈地感到:吳晗同誌塑造的這個英雄形象,比過去封建時代許多歌頌海瑞的戲曲、小說都塑造得高大多了。盡管吳晗同誌在劇本的單行本前麵特地寫了曆史說明,還在“海瑞罷官本事”中摘錄了許多條史料,企圖使人們得到這樣的印象:他是完全根據曆史事實來寫戲的;但是,人們仍然不能不發出這樣的疑問: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當中,難道真的出現過這樣的英雄嗎?這個“海青天”是曆史上那個真海瑞的藝術加工,還是吳晗同誌憑空編出來的一 個人物呢? 一個假海瑞 我們不是曆史學家。但是,根據我們看到的材料,戲中所描寫的曆史矛盾和海瑞處理這些矛盾時的階級立場,是違反曆史真實的。戲裏的海瑞是吳晗同誌為了宣揚自己的觀點編造出來的。 海瑞是1569年夏到1570年春這段時間內,任應天巡撫的。當時,江南農村中的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十分尖銳。從正德到嘉靖、隆慶年間,隨著地主階級用各種方法瘋狂地掠奪農民土地,土地集中程度越來越高,農民受的剝削越來越重。《日知錄》載:“吳中之民,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什九。”說明鬆江一帶絕大部分土地都被地主所占有。顧炎武雖沒有指明確切年代,據我們查到的資料,這個估計是符合明代中葉以後蘇、鬆一帶情況的。掠奪土地最厲害的,是依仗政治勢力擴大“皇莊”的皇族地主集團,此外就是一部分在鄉間的官僚地主,徐階就占有大量土地,有的說24萬畝,有的說40萬畝,大約相當於今天上海市所屬鬆江縣耕地麵積的三分之一或一半。海瑞所謂“華亭鄉官田宅之多,奴仆之眾,小民詈怨而恨”,就是他親眼所見的階級鬥爭尖銳化的寫照。 土地的集中,加速了農民同地主階級矛盾的尖銳化。農民大批破產逃亡,許多土地荒蕪,“無田者為人傭工”(《華亭縣誌》)。農民階級同地主階級的矛盾是封建社會的根本矛盾,階級鬥爭的尖銳化,必然會影響地主階級內部各個階層的相互關係。在土地絕大部分為地主占有的情況下,官僚地主要繼續兼並土地,不能不把對象集中到中小地主,以及“請人耕作”的“富家”即“富農”(又叫“上農”)身上,因而地主階級內部矛盾也尖銳起來。同時,由於官僚地主隱匿了大批不交稅的土地,獨占剝削果實,封建皇朝的財政十分困難,“帑藏匱竭”,一部分在朝的官吏不斷地要求查田,要求限製“皇莊”和其他莊田,限製繼續兼並中小地主的“民田”。這就引起了朝野各派地主集團之間矛盾的尖銳化。而當時官僚地主兼並土地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海瑞在“退田”中所反對的所謂“投獻”。 投獻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有勢力的豪強地主收買同原田主有某種關係的狗腿子,把原田主的田“獻”給自己,使原有的“富家”喪失土地,“獻田”的狗腿子就變成這塊土地的管家或二地主。另一種是中小地主、富農、個別或少數自耕農為了逃避嚴重的徭役和賦稅,把自己的田寄獻給官僚地主。 因為《明律》規定官僚可以根據品級的高低有減免徭役賦稅的特權,把田算在官僚地主的名下,就可以逃避徭役。官僚地主乘機把想逃避徭役的中小地主和富農、自耕農的土地強占為己有。由於土地絕大部分都為地主、富農所占有,官僚地主通過“投獻”強占的土地主要是中小地主和富農的土地。這是事情的本質。《海瑞介公傳》中記載:“以故富者輒籍其產於士大夫,寧以身為傭佃而輸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獻。故士一登鄉舉,輒皆受投獻為富人。而士大夫既謝失勢,又往往折入於暴貴者,以兼並為固然。乃豪強大有力之人,視田宅所便,收之莫敢不與。”這裏所說的“富者”,當然不是貧農,他們無田可“獻”;而是指地方上“失勢”的士大夫或沒有政治身份的中小地主和富農。他們的“民田”不斷被“豪強大有力”的官僚地主兼並,達到“收之莫敢不與”的地步。既嚴重損害了中小地主和富農的利益,又嚴重影響了皇朝的財政收入。 正因為這樣,海瑞一到鬆江華亭一帶,就發現當地的“諸生員”“鄉官之賢者”甚至某些“府縣官”,都“群聲”反對徐階這類大官僚地主兼並巨量土地,反對他們搞“投獻”。 “鄉官之賢者”對海瑞說:“二十年以來府縣官偏聽鄉官舉監囑事,民產漸消,鄉官漸富”。後八個字不是活活畫出大官僚地主吞並中小地主的一幅圖畫嗎?海瑞下的結論是:“為富不仁,人心同憤”,這個“同憤”,就是指中小地主、富農以及代表他們利益的知識分子對大地主兼並的共同的政治態度。 當戴鳳翔這個江南大地主的代言人攻擊海瑞縱容“刁徒”時,海瑞就用上述材料證明他的“退田”是以這些人的呼聲為基礎的。看來,海瑞的話符合事實。他的“退田”,反映了這些“民產漸消”的中小地主和富農的共同要求,也為了緩和地主階級內部矛盾以及廣大農民同地主階級之間越來越尖銳的階級矛盾,有利於增加賦稅收入,解決朝廷的財政困難。 弄清楚這些曆史事實以後,《海瑞罷官》怎樣歪曲了階級關係,就清清楚楚了。 海瑞要鄉官退田,是要地主向農民退還土地嗎?不是。《明史》及幾個海瑞傳記都寫明,海瑞要求鄉官退田是退出“受獻”的土地。“公嚴厲以治,下令受獻者悉退還,或許贖回。”這是削弱兼並,打擊大地主。除退回官府的以外,退出去的田,絕大部分還是落到原來“獻田”的“弱者”、“富戶”即中小地主和富農手中,實際上保護了中小地主和富農的利益。貧雇農既無田可“獻”,無錢去“贖”,“退田”當然不會退到他們手裏。怎麽能夠臆造出海瑞是一心一意為貧農獲得土地而“戰鬥”呢? 海瑞要徐階退田是為了“徐家佃戶”翻身嗎?根本扯不上。海瑞在給李春芳的信中說明過要徐階“退田”的目的:“若不退之過半,民風刁險,可得而止之耶!為富不仁,有損無益,可為後車之戒……區區欲存翁退產過半,為此公百年後得安靜計也,幸勿以為訝。”這不是把海瑞的階級立場說得再明白沒有了嗎?明明是為了“止”民風的“刁險”,是為了地主階級不致在越來越尖銳的階級鬥爭中被打倒,是為了徐階“百年後得安靜”,哪裏是什麽征求貧農意見而解決“徐家佃戶”的土地問題! 海瑞搞“退田”是“為民作主”嗎?海瑞自己在《督撫條約》中告訴我們:他當巡撫的一切措施,都是“除積弊於相安,複祖宗之成法”。原來“祖宗”製定的《明律》中早有規定:“若將互爭及他人田產妄作己業朦朧投獻官豪勢要之人,與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這不正就是海瑞所處理的矛盾嗎?明皇朝早就規定這條反投獻的法律,是為了緩和本階級的內部矛盾,防止兼並惡性發展,以利於鞏固整個地主階級專政。這個法律後來成了一紙空文。海瑞不過在這個範圍內搞了一下反投獻而已,怎麽能夠把他寫成為江南農民“作主”呢? 海瑞為了“窮農民”而反對過“高放債”嗎?最好聽聽海瑞反駁戴鳳翔攻擊他的話:“先年糧長往往於收糧時,先除還自己平日私債,後算官數;富豪亦乘出米之時,伺逼償債,公私並舉,錢糧難完。臣……謂待完糧後,方私下取償,非禁不許還債也。”“公”是封建皇朝;“私”是地主土豪。海瑞說明自己並不反對鄉間的地主剝削,並不反對“放債”,隻是為了解決皇朝的財政收入問題,反對鄉間大地主獨吞剝削果實。 海瑞從來沒有想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同地主之間的矛盾。他隻是想緩和這個矛盾。 海瑞自己就說過:“以下奉上,義不可缺,為之損益調停,使可久行”。坦率地說明了他做的是“損益調停”的工作,目的是把大地主的剝削限製在不妨礙地主階級根本利益的法定範圍之內,削弱農民的反抗,使“以下奉上”的封建剝削可以“久行”。他再三再四要農民服從封建統治,遵守“禮義”,“毋作強賊”,對已產生的農民暴動,他主張雙管齊下,“用兵安民,並行不悖”。他反對最反動的大地主,目的並不是削弱地主的土地所有製,而是鞏固地主的土地所有製,鞏固地主對農民的統治,鞏固明皇朝政權。這是封建統治階級各個集團、各個派別的共同利益,也是地主階級的“長遠利益”所在。把海瑞寫成農民利益的代表,這是混淆了敵我,抹殺了地主階級專政的本質,美化了地主階級。海瑞一再表明自己對於皇帝忠心耿耿,他給高拱的信中痛陳自己內心時說:“區區竭盡心力,正欲為江南立千百年基業,酬上恩報知己也。”他怎麽能夠做出動野千百年基業”的事來呢? 對“退田”的描寫是假的。“平冤獄”的描寫是真的嗎?根據我們查到的資料,隻能做出否定的回答。鬆江知府、華亭知縣根本沒有被殺、被革。海瑞任應天巡撫時,蘇、鬆一 帶沒有撤掉任何一個縣以上的官。徐階的兒子根本沒有死,曾被判充軍。這件事也不是海瑞幹的,而是徐階罷相後,徐階政敵高拱再起時幹的,張居正上台,這個判決就取消了。《明史•高拱列傳》是這樣寫的:“階子弟頗橫鄉裏,拱以前知府蔡國熙為監司簿錄其諸子,皆編戍,所以扼階者無不至。逮拱去位,乃得解。”《徐階列傳》中也有相同的記載。抓徐階兒子這件事,性質上是高拱乘機報複,執行者也是另外的官僚,同海瑞不相幹。 嚴嵩垮了之後,徐階、高拱、張居正之間進行過長期的奪權鬥爭。把內閣中不同政治集團的傾軋,硬移到海瑞身上,變成海瑞“站在窮農民一邊”去“平民憤”,這不是違背了基本的曆史事實嗎?吳晗同誌明明知道曆史上“徐階的兒子隻被判處充軍”,但為了極力美化海瑞,仍舊要這樣寫,這說明他為了塑造自己理想的英雄,是不惜改寫曆史的! 海瑞也不是像戲裏寫得那樣“民主”。相反,他認為“江南民風刁偽”,“百端架誣,蓋不啻十狀而九”。他自言對付“刁訟”的辦法是“衙門前嚐不絕七八人枷號,又先痛打夾苦之”,認為這是好經驗。海瑞在《興革條例》中談到“疑獄”時還說過:“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下有小注曰:“鄉宦小民有貴賤之別,故曰存體。”為保護“貴賤之別”可以“寧屈小民”,這是地主階級專政反動本質的表現。現在硬說海瑞如何民主,甚至會向農民請求“指教”,這豈不是把海瑞的政治立場給顛倒過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