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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稿費真相”純屬造謠

(2010-09-20 15:36:03) 下一個
“毛澤東稿費真相”純屬造謠
 
陳貽林
 
       汪東興同誌嚴正指出:“毛主席享有的人權不受侵犯,造謠者應受法律製裁。我相信一切負責任的媒體會站出來辟謠,還毛主席一個清白!”

  (業經汪東興、吳連登同誌審定)
  
  近一時期,有報刊媒體就毛澤東稿費問題捕風捉影,大做文章,竟然將毛澤東的稿費從100多萬人民幣無中生有、肆意炒作到1.3121億元人民幣,陡增了100多倍!對此,毛澤東身邊工作人員除了震驚和憤慨外,紛紛要求有關報刊媒體挽回惡劣影響,還毛澤東一個清白!

  2007年的一天上午,筆者隨同毛澤東最後的管家吳連登拜訪了長期在毛澤東身邊工作、毛澤東稿費最權威的知情者汪東興同誌,請他就“毛澤東億元稿費”講明事實真象,以正視聽。

  汪東興同誌,這位原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雖已是92歲的高齡老人,但精神很好,頭腦清醒,記憶力驚人。

  當我們說明來意後,汪東興顯得有些激動:“這我知道。有些人沒事,就在那裏造謠。”接著,他道出有關毛澤東稿費的來龍去脈,反駁了‘毛澤東億元稿費’的謠言。
 
       1949年在莫斯科,“毛著”被搞得謬誤百出,毛澤東決心親自修改
  
  談及毛澤東的稿費,離不開毛澤東稿費的來源,即“毛著”的出版發行。汪東興同誌用舒緩的語氣披露了這樣一段史實:
  
       建國初期的一天,毛澤東對汪東興說:“我想找個地方,安靜一點的,把我的著作好好地改一改,先出第一本。”

  1949年,汪東興隨毛澤東、周恩來出訪前蘇聯。在莫斯科,他們發現當地出版的“毛著”謬誤百出,字裏行間多有與史實不符之處。從那時起,毛澤東萌生了要好好地集中精力和時間修訂自己著作的動機。

      “到天津去找個地方?”汪東興建議。

      “天津人多,還是找個人少清靜一點的地方。”毛澤東再次強調。

      “到保定去?” 毛澤東想了想,搖頭否決。

      “要麽到石家莊?”

  毛澤東點點頭,默認了,提出“一不住招待所,二不住老百姓的房子”。

  汪東興同誌專程到石家莊看了幾處房子,有樓房、平房,有日式招待所,最後選中了幾間平房,鋪有地板,每間約20平方米的樣子。汪東興派人運來鍋爐和暖氣材料,一個星期就安裝完畢,開始供暖氣了。

  毛澤東在石家莊住了兩個月,總共花了近3個月的時間,修改好《毛澤東選集》第一卷。
  
  汪東興同誌提供的上述史實,至少說明毛澤東著作出版前親自花費心血和精力進行了認真修改,與眾多撰稿人一樣付出了艱辛的努力。
  
       毛澤東稿費準確無誤的數額是124萬元
  
      “有關毛主席稿費的事,我也聽說了,一些報刊搞得風風雨雨,說什麽:毛主席的稿費高達一億三千多萬元。這太離譜了。據我所知,毛主席的稿費肯定沒有這麽多。我記得是120多萬元,具體的數字可以到中辦特會室去查。”汪東興說罷,征詢地看了看吳連登。

  吳連登接過他的話茬,說:“自從一些媒體出現了‘毛主席億元稿費’的謠言後,我專門找到原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分管毛主席身邊工作的張耀祠,原毛主席的護士長吳旭君,原毛主席的衛士周福明,原毛主席的秘書張玉鳳,原毛主席的醫生徐濤及原中南海財務處處長劉元祥等在毛主席身邊工作的人員。這些同誌都知道毛主席當年隻有100多萬元的稿費。大家都很氣憤地說:毛主席也是人,也應享有做人的尊嚴和權利,不能這樣子任人怎麽糟塌就怎麽糟塌,我們有必要將親身經曆的事實公布於眾。為此,我現在將已經82歲的鄭長秋同誌回憶的情況介紹一下。汪主任,您比我了解,鄭長秋從1952年9月直到1986年離休時,一直在中央辦公廳專職負責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別財務(出納為老紅軍戰士鍾子山,專職保存財務票據),對毛主席稿費的收入、支出及究竟有多少,最有發言權”。

  鄭長秋聽說毛主席的稿費被造謠到1億多非常憤慨。他說:毛主席的稿費一直是我管的,就是100多萬嘛,怎麽弄到那麽多,這錢是從哪裏來的呢?這謠一定要辟!接著他十分明確地向我證實了以下事實——

  他說:“毛主席的全部稿費,到他老人家1976年9月逝世為止,共計為124萬元人民幣。這個數字肯定是準確無誤的。1976年10月初,東興主任到毛家灣檢查毛主席遺體的保護情況,順便到“毛著”編委會看望同誌們時,還指示過,要把毛主席的稿費124萬多元人民幣用在出版毛主席著作上,並交待要把編委會人員的生活搞好。後來沒有動用毛主席的稿費。

      “記得是到了1983年底,毛主席的全部稿費為157萬多元。原因是存款利息上調了,稿費比原來多出33萬。當時,東興同誌對毛主席的稿費管理得非常嚴格,每次稿費的收入和支出由東興同誌簽發,從來沒有亂批過一分錢。關於稿費使用情況,汪東興同誌每半年要向毛主席書麵匯報一次。

      “當時,毛主席的稿費主要用於當年資助過中國革命的黨外民主人士和特殊開支。如毛主席每年都給章士釗、王季範各2千元,分上、下半年兩次。給王季範的那一份,幾乎都是王海容來取。遠在湖南的毛家親屬偶爾來京看望毛主席,也是從毛主席的稿費中開支食、住、行和看病等費用。如毛澤連等。還有,不定期地給老家親戚寄點錢,數額非常有限,僅僅是作為解決臨時困難之需。再就是主席家裏因工資不夠的部分,也會從稿費中解決,以貼補家用。但是,毛澤東對稿費的使用是很嚴格的,要由吳連登等向他老人家寫出報告,經他老人家親自批示同意後,才能從由中辦特會室掌管的毛澤東的稿費中提出少量費用。”

      “1972年,作為毛主席那裏的備用金,張玉鳳經張耀祠同誌批準並報汪東興同誌備案,從中辦特會室取出3萬元。但是,這筆錢一直沒有動用過。兩年後,張玉鳳將這3萬元原封不動地退回了特會室。”

      “1974年,經毛主席批示,分別給賀子珍、江青、李敏、李訥各8千元,作為生活補貼之用。當時,賀子珍在301醫院住院,我把8千元送給她時,好感動。她說:‘這錢就放在你那裏,我需要開支的時候再取’。後來,我幾乎每周都去一次301醫院,總不見她要買點什麽,就給她買了半導體收音機、錄音機和錄音帶和生活必需品。賀子珍在住院期間花了4千元。我就將剩下的送給她。她再三推辭,堅決不要。最後隻得放回毛主席的稿費中”。

  說到這裏,吳連登補充道:“這四個8千元的稿費,是因為1972年,李訥生下了兒子效芝後,生活發生困難引起的。那些年,李訥的工資僅有幾十元,要買柴米油鹽、要請保姆、要買奶粉,再怎麽省都不夠。因為毛主席早有規矩,孩子們參加工作,拿到工資,他就不再補貼。從來沒向父親伸過手要錢的李訥,實在沒有它法了,隻好找到張耀祠求助。張耀祠覺得,李訥的要求合情合理,就寫了張條子請主席批準。毛澤東閱後,不覺動了情,說:不要批了,你說該給多少錢?張耀祠哪好說個準數,就說:這回李訥開銷小不了,給個幾千塊吧。毛澤東這才同意從稿費中給8千。我沒有將這8千元全部給李訥,擔心她萬一用過了頭,再開口要就難了,就以李訥的名義存進銀行5千元,交給她本人3千。李訥感激得連聲謝謝叔叔的安排。李訥拿到8千元後,毛主席出於對其親屬的關懷,又分別給賀子珍、江青、李敏各8千元,作為生活補貼之用。”

  吳連登還向汪東興匯報了鄭長秋披露的一件事:
  
       1972年的一天,身著軍裝的張玉鳳坐著華沙轎車來到中辦特會室,說明經汪東興同誌批準,主席處(其實是江青)需要8千元特用,還要嶄新的大票(當時最大的人民幣麵額為10元一張)。特會室一下子哪有這麽多的新票、大票?鄭長秋就對她說:“我們一道去銀行取吧。”

  在西單北邊一家銀行,鄭長秋自報家門:“我是中辦特會室的財務,名叫鄭長秋。鄭長秋?噢,知道知道,通過不少電話,中辦特會室有這麽個人。但從來沒有見過麵,今天怎麽帶著一位年輕的女軍人來?

  當時是一種什麽政治氛圍?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銀行領導覺得情況異常,穩住,先穩住他倆,連忙解釋道:“我們行現在沒有這麽多的新票,要到庫裏去提。請二位稍等。”說著話,已經把他倆請到客廳裏,又是敬煙又是泡茶地招待起來。

  緊接著,一個電話打到了中辦政治部查詢有關情況,待得到“不知道”的回複後,又撥通了汪東興的秘書孫守明這才真象大白。而此時,鄭長秋和張玉鳳已經在這家銀行被客客氣氣地“軟禁”了兩個小時。
  
  可見,當時要取出毛澤東的稿費並非易事。
  
      “文革”出版的“毛著”數以億冊計,但毛澤東沒有拿過國內一分錢稿費
  
  汪東興嚴正指出:“10年文化大革命出版的《毛澤東選集》、《毛主席語錄》、《毛澤東詩詞》等數以億冊計。但是,毛澤東沒有拿過國內一分錢稿費。現在竟有人造謠說,毛主席搞特權,以權謀私,在文化大革命中拿了多少多少稿費。這些人詆毀毛主席真是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

  吳連登補充道:“網上現在有人說,毛澤東當時有一億多稿費,說是‘文革’中,全國都沒有稿費了,就他一人還有稿費?毛主席在‘文革’中也沒有稿費。毛主席凡是要求黨政軍各級幹部做到的,他首先帶頭去做。如三年自然災害時,他第一個將自已的工資從一級降到三級。他老人家有個脾氣,決不摸錢,他的這些錢,我們比他自己還清楚。但是,在國際上還是有稿費製度的,那時的社會主義國家,尤其是第三世界,翻譯出版了很多毛主席著作,經常給毛主席匯稿費過來。毛主席對於這些國家匯來的稿費,曾讓辦公廳匯回去,都是東興主任經辦。”

  鄭長秋也向吳連登證實:“文革中,毛主席出版的著作都沒有稿費。這期間,我所在的特會室沒有收到過毛主席的任何稿費。”

  無獨有偶。有家雜誌在羅列了10年文革出版了多少多少冊“毛著”後,煞有介事地說什麽:

      “1967年3月,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毛澤東選集》、《毛主席文選》、《毛澤東詩詞》稿酬的計算標準的建議:《毛澤東選集》(1-4卷)平裝本、精裝本每套稿酬1角;《毛主席文選》稿酬每本2分5厘;《毛澤東詩詞》每本稿酬3分;毛澤東著作單行本,不是新發表的,暫不計稿酬。最後,這一建議送毛澤東本人審閱,毛澤東作了批示:還是以過去標準為宜,一些提議不合實際。”“後來,還是按國務院擬定的標準,並允許各省、地區可以不同,有一定的差異。《毛澤東詩詞》的稿酬,統一提升到每本5分(當時《毛澤東詩詞》每本售價為1角5分)。”

  汪東興、吳連登對此表示:“這是有些人的胡說八道。毛主席一生痛恨腐敗、反對特權,倡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文革中已經明確取消了稿酬,他不會也不可能一個人搞特權,接收那樣天文數字的稿費!”

  汪東興接著說:“不要說什麽毛主席有‘億元稿費’,就是100多萬,他老人家就覺得太多太多了,還責怪過我。記得有一次,毛主席問我:‘這個稿費,你怎麽越搞越多呀?’我說:‘不是我搞多了,是你沒有怎麽開支,每年又有利息,當然就越來越多了。’大家想想,毛主席能容許自已有那麽多的稿費?”

  更加讓人大開眼界的是:這家雜誌造謠造到了當事人的頭上。說什麽:“1976年12月底,汪東興在清查毛澤東私人財產時發現,毛澤東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為7582萬餘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據汪東興所述:毛澤東稿酬累計多少,以什麽名義存放,當時隻有周恩來、汪東興、張玉鳳知道。”“另外,毛澤東以個人姓名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

  汪東興聽罷,禁不住氣憤地說:“毛主席稿費放的地方,既不是什麽‘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也不是在什麽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的戶頭。黨小組怎麽能保存毛主席的稿費?講不通嘛!中南海什麽時候有銀行了?這些人真會無中生有。毛主席的稿費存放的地方,事實上隻有一個,那就是中辦特會室!”
  
       毛澤東視稿費為黨的錢,人民的錢。將稿費放到中辦特會室隻有他一人
 
  汪東興動情地介紹道:“這筆稿費是黨的錢,是老百姓的錢。這是毛主席一貫的思想。他老人家一再聲明:我參加革命,就是解放老百姓,建立新中國,使全國人民過上好日子。我的東西,包括這個稿費都是從老百姓那裏來的,做事情來的。總有一天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汪東興還向我們談起這樣一件往事:
  
       這天,他到毛澤東那裏辦事談起了稿費問題。汪東興向:“主席,您的稿費不能總存在特會室名下……”毛澤東毫不猶豫地回答道:“這個稿費是黨的稿費,老百姓的稿費,不是我毛澤東的稿費。”“那您的孩子怎麽辦?”“孩子們都長大了,他們為人民服務,人民給了他們一定的待遇和報酬,可以自已養活自已。”
  
  東興同誌說到這裏,不無感慨地說:“毛主席就是這樣一心一德為人民。他老人家的子女也很爭氣,也很自覺,從來沒有打過毛主席稿費的主意,更沒有提出要毛主席的稿費。毛岸青沒有,李敏沒有,李訥沒有,毛遠新也沒有。”

  汪東興講到這裏,話鋒一轉:“吳連登同誌,一些報刊,還有網上究竟是怎麽無事生非的?你說說。”

  吳連登匯報說:“《黨史博采》雜誌稱:‘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被拒絕了,其後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發下近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這不是明擺著造謠嘛!毛澤東所有的稿費加起來也不足200萬元呀!”

  汪東興肯定道:“李敏、李訥生活困難時,僅補貼過很少的錢。”

      “還是《黨史博采》雜誌稱:[ 江青曾先後5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提取5千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被拒絕了 ] 。

      “5千萬!”汪東興笑了,“30多年前的5千萬是個什麽概念?千萬富翁!江青會提出如此驚人的數額?我不敢相信。我隻記得毛主席跟我講過的。主席他老人家說:‘江青以為我要死了,要辦後事了,向我要15萬元。我給了她3萬。’我不會亂編,可以到特會室查嘛!”

      “還有的刊物說:江青通過您從毛主席的稿費中拿走了38萬元人民幣和兩萬美元。”

  汪東興當即否定:“沒有這回事。毛主席的稿費裏根本就沒有什麽美元。”

  吳連登接著說:“[ 毛主席億元稿費 ] 流傳很廣,連西南邊境的《昌都報》都登了。其中說到毛主席還先後兩次提取存款,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1萬5千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汪東興聽到這裏站了起來,一臉嚴肅地:“這件事,我已經聽說了,說我從毛主席稿費中拿走了4萬元。這是有人造謠!我拿了毛主席4萬元?就是40元、4元、4角、4分也沒有!你們不要聽他們造謠。我這人在經濟上不會犯錯誤!”

  造謠者如此“苦心”地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對待嚴肅的史實,卻是為何呢?答案應該是在每個人的腦海裏。
  
       毛澤東享有的人權不受侵犯,造謠者應受法律製裁
 
      “毛澤東億元稿費”謠言在海內外流傳很廣,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了毛澤東的聲譽和形象,侵犯了作為中國公民應享有人權和尊嚴。

  有人提出:對於一貫聲稱為共產主義奮鬥終生的毛澤東來說,一輩子奮鬥的結果是把自己變成全國唯一的“億萬富翁”,這是不是他的悲劇?還有人提出:假如“文革”中毛澤東拿的這筆稿費被看作合理收入,那麽,就應該給當時全國發表文章卻拿不到稿費的所有寫作者補發稿酬。否則,就是巨大的不公平。更有人提出:如果不給其他寫作者補發稿費,卻又把那1億多元看作毛澤東的私產,一種製度和政策怎麽能如此明目張膽地製造特權、維護特權?!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跟著這一謠言起哄的竟然是相當一級黨委主辦下的兩家刊物和一家報紙。兩家刊物:一家是上述《黨史博采》。它的自我推介是“由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主辦,全國唯一一家由世紀偉人題寫刊名的中史綜合月刊,也是全國最早公開出版的雜誌之一”。另一家則是《黨史文苑》,係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江西省中史學會主辦”。一家報紙則是國內大名鼎鼎的《解放日報》,中共上海市委的機關報。夠牛、夠權威性了吧?可悲的是,這兩刊一報裏號稱“黨史研究”者們也未能免俗,在對待毛澤東稿費問題上,竟取“獵奇”之態“研究”史實。

  汪東興同誌嚴正指出:“毛澤東享有的人權不受侵犯,造謠者應受法律製裁。毛主席的親屬、毛主席的身邊工作人員應該站出來起訴造謠者。同時,我相信一切負責任的媒體會站出來辟謠,還毛主席一個清白!”

  汪東興、鄭長秋和吳連登等同誌用無可辯駁的事實澄清了三個問題:一是毛澤東稿費的準確數額是124萬元人民幣;二是“文革”中在國內出版的所有“毛著”與舉國上下的著作人一樣,沒有分文稿費;三是毛澤東對待稿費的態度是明確的、一貫的。

  在這樣的事實麵前,不管謠言變換什麽形式和表現手法,都將不攻自破。上麵提及的完全應該理解的種種質疑,也就很容易化解了。

  當然,毛澤東既然一貫堅持他名下的稿費是黨的、人民的。無疑是他的遺願。嚴格地說,這筆稿費就應該姓公而不是姓毛,不能用來補貼家用和子女生活,接濟家鄉的親屬,還有江青的花銷等。

  但是,一個問題往往存在兩個方麵。毛澤東以人民利益為重,嚴格要求自已而作以上表述。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作為組織,不能不考慮著作人的利益。畢竟毛澤東的絕大多數著作係親自撰稿、所付出的勞動應得到尊重。有人說,毛澤東的著作不少是由秘書代勞。這能說是事實?毛澤東筆耕勤奮是黨內外很多人清楚的。可以肯定,毛澤東的某篇文章即使是由秘書所寫,也很有限。最後還得由毛主席逐字逐句地修改。更何況一些重大軍政問題的思考與決策,如長征怎麽走,抗戰、三大戰役怎麽打?他的秘書的資曆和經曆擺在那裏,夠不夠?又如《矛盾論》、《實踐論》、《論十大關係》,“論聯合政府”、“新民主主義論”等著述怎麽構思、怎麽寫,就是秘書想代筆,恐怕也難有這份水準和筆力。

  從這個意義上講,毛澤東將稿費用於補貼家用、子女等,於情於理,同樣無懈可擊。這裏需要指出的將稿費用於補貼家用、子女等開支,所占比例特小,大約占2%。再者說,讓一個大國的元首、執政黨的主席的收入入不敷出,捉襟見肘,怎麽說也不是中華文明古國的榮耀吧。

  2005年1月,由文化藝術出版社出版發行了筆者所著的人物專訪《現代誇父》。其中《毛澤東最後的管家》一文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當1976年9月吳連登將毛澤東遺體護送到人民大會堂供人們瞻仰時,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除有幾套毛式中山服外,沒有一分錢的存款,沒有一套高檔服裝,沒有任何金銀珠寶,沒有給子女留下任何財產的遺囑;在這位老人的身後,隻有他終生酷愛癡迷的8萬多冊書籍!隻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120多萬。後由上邊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分到8千元。

  這就是領導了近10億人口、時間長達27年的共和國領袖的家當!
  
  在這次反擊“毛澤東億元稿費”謠言中,上段文字一度被引用。筆者與吳連登交往少說也有10年,深知其為人,凡事有主見,敢於講真話,辦實事。他提供的以上情況反映了基本曆史的真實,是可信的。如果說有什麽不同意見和看法,可以商榷和爭論。但不可不動腦子而人雲亦雲。否則,遲早還要上謠言的當。

  人說:謠言止於智者。筆者以為,謠言更止於動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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