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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路線鬥爭

(2010-09-13 22:28:41) 下一個

十次路線鬥爭是對中共黨史的一種概括、敘述方式。這種方式,把中共黨史說成是一部毛澤東與各種左右傾機會主義做鬥爭,一次次證明毛澤東政治領導和思想、路線的正確,並不斷壯大發展、取得勝利,完成馬克思主義普遍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課題的曆史。這一套概念體係是從蘇共、尤其是從《聯共(布)黨史》

在中共曆史上,六屆七中全會作過《關於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

最先提出“十次路線鬥爭”的,是毛澤東南巡時的談話。而在中共文獻裏正式提出“十次路線鬥爭”概念的,是《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在這十次路線鬥爭裏,計有所謂陳獨秀右傾投降主義路線(1次),李立三(2次)、瞿秋白(3次)左傾冒險機會主義,羅章龍(4次)、張國燾(5次)分裂主義,王明先左後右的機會主義(6次),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7次),彭德懷右傾機會主義(8次)、劉少奇資產階級司令部(9次)、林彪反革命集團(10次)。把中共在某個時期的曲折、失誤的賬,算到個人頭上,可以抹煞集體領導的責任,模糊挫折、錯誤產生的複雜原因,是一種充滿傳奇性、可以滿足某種窺視欲的解釋方式。既缺乏實事求是的科學性、嚴肅性,又容易被利用來進行黨內不同意見、不同派係的權利鬥爭。

這種概括、敘述方式的產生,一方麵源於毛澤東在中共黨內鬥爭中,向《聯共(布)黨史》借用話語係統,常常使用講述黨史的方法進行譬喻、暗示,清算曆史舊賬,成為他所擅長的黨內鬥爭行之有效的特殊手段(意識形態化);一方麵源於趨附毛澤東的政客和黨史工作者的踵事增華,形態化的完善工作,是製造當代偶像的造神運動的政治需要。是中國古代服務於君王的史官文化、從過去推知未來的傳統思維模式的產物。用毛澤東曾經的成功論證以後的正確,用1949年以前論證1949年以後,以類推代替事實;在新的路線鬥爭尚未發生以前,就預先論定了毛澤東對立麵的錯誤和性質。依賴戲劇化方法製造偶像,神話個人魅力,為權利運轉提供合法性根據,是政治權威動搖、稀薄的典型症候。

文革時以此線索,編寫了官方、民間各種版本的黨內路線鬥爭大事記。其中有大量中共黨史的專業工作者也以此皋圭,亦步亦趨地編製教科書。在黨內組織生活學習時傳播,並規定有檢查、驗收、總結的製度。各級黨組織、機關單位的政治學習也反複使用這樣的材料。

1976年打倒“四人幫”後,中共十一大又沿例將其定名為第十一次路線鬥爭(後來放棄了這一提法)。

1980年鄧小平主持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廢棄了這一概念體係。鄧說,過去“一說到不同意見,就提到路線高度,批判路線錯誤”,“用得並不準確,用得很多很亂”。“黨內鬥爭是什麽性質就說是什麽性質,犯了什麽錯誤就說是什麽錯誤,講它的內容,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例如把個別時間較短、沒有產生全黨影響的錯誤,如瞿秋白(3個月)、李立三(半年)、羅章龍(1931年六屆四中全會後組織“中央非常委員會”),也算作一次路線鬥爭,就有湊數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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