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我太太為我女兒找了一個上海芭蕾舞團跳過白毛女裏大春的舞蹈老師,我本以為這樣對培養我女兒跳芭蕾舞有幫助,可萬萬沒有
正文

大春竟然搶走了黃世仁的老婆 - 我的離婚故事

(2010-06-03 07:39:33) 下一個
俗話說五十而知天命,原來我對這句話的含義不是十分清楚。總覺得人即使過了五十還是應該不斷努力。可是,通過這次我臆想不到的離婚,我才真正明白這句話的真實含義。人這一生,有時真的好像無法掌控,本來似乎不該發生的事,可它偏偏就是發生了。一開始,我總覺的神好像對我不太公平。我又沒有違背什麽做人,做丈夫,或者做父親的原則,為什麽像離婚這樣的災難會落到我的頭上呢? 我這一生基本上還算一帆風順。18歲去當兵,21歲複員退伍後,進了上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工作。24歲那年遇上恢複高考,考上了北京外貿學院,現該名為中國對外經貿大學。1982年畢業後,又去了上海交大管理學院當助教並獲準深造,繼續攻讀研究生,直至1986年自費出國留學。來美後,我也沒有吃過太多的苦。先是在美國猶太人醫生家裏一住就是3年,美國人把我當兒子看待。我出國7個月後,就順利把妻子接了出來。1988年我還沒有畢業,就進了律師事務所當業務主管。1989年完成學業拿到了工商管理碩士,1990年拿到了綠卡並購買了來美後的第一棟房子。1993年在結婚10年之後,上帝恩待我賜給了我一個可愛的女兒。1996年我們全家因為我更換工作的關係,從南加州搬到了北加州。起先我在南灣一家企業做業務主管,後來又從事投資項目經理。1999年我進入了IT領域, 做了2年數據庫的技術管理工作。2001年911之後,公司大裁員,我從IT領域被迫退了下來。從此,我就一直自己做生意。由於自己還算勤奮,上帝十分看顧和恩待我。多年來,一直由我一個人支撐著家裏的所有經濟負擔。作為一家之主,我認為自己是個負責任的男人,也是個盡心盡力的丈夫和父親。作為一個基督徒,我不但恪守十大戒命,而且還十分體貼和愛護自己的妻子和女兒。當我發現自己的妻子出軌時,我不可思義地問她,我到底做錯了什麽或者我有什麽地方對不起她導致她作出這樣背叛我的事。她起先無從回答,後來總算找出了一條理由,說我欺瞞她偷偷地借給了我哥哥10萬元人民幣,幫助我侄女在上海購買了住房。她的家人也怪罪於我,說我太寵愛她了,讓她每個周末在家開Party,所以才致使她誤入歧途。難道在經濟上幫助親人,寵愛自己的妻子也有錯嗎?我想他們這是在找借口,其目的是為了掩人耳目,混淆視聽。他們想把離婚的責任推到我的頭上,盡管是她有了外遇。我原本想不通,論學曆,我要比她高出一大節,我有碩士學位,而她隻是個高中畢業生,大學一天都沒有讀過。論才幹,我86年因朋友介紹認識了一位美國友人,在這位美國友人的幫助下,我自費留學來到了美國,不久又把她和她的一家人都接來了美國定居。論為人,我多年來一個人養家,她自從2002年下崗後,就不出去找工作,在家專職帶孩子。論身體,我精力充沛,每周至少和她過上2次夫妻生活。論勤快,我不但會做飯,而且還洗碗並打掃家裏的衛生。論人品,我從來都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從來沒有搞過什麽婚外情。就是和我在紐約的原來大學裏的同班女同學,也隻保持著普通的朋友關係。當然我也不可能是個完人,有時在壓力過大的時,也會向她發發脾氣,不過我從來不講粗話,更不會動手打人。作為男人,我給自己打了70分。可是在她離家出走之後,在回複我的信中,她評論我說作為丈夫和父親我應該是90分。難道她現在的情人是個十全十美100分的人?我看恐怕連50分都沒有。因為那個人是個既吃政府失業救濟,又吃女人軟飯的人。看來男女之間的事情真的很難說清。我問她,那個人(指她的情人)和我相比,他哪裏比我好?她回答說,人家就是比你好,因為人家賺了錢,全部都給老婆。她一語道破了天機,原來我賺了錢沒有全部交給她管理。那麽多年來,她和我生活在一起唯一使她不滿意的地方就是她沒能在經濟上掌控這個家。 因為她認為我同她結婚之後,我是她的人,我所賺的錢也是她的。她忘了男人和女人的根本區別。更忘了男人在結婚之後,是無法割舍他與其親人的血脈關係。我不僅對我的家人很好,而且對她的家人也同樣很好。且不說,我來美國之後把她一家人都接來美國。她父母來到美國之後,一開始都是我們家供養,直到後來他們住進了老人公寓,拿到了美國政府的福利,我才停止每月給他們寫支票。她父親生病,要吃昂貴的中藥,我毫不猶豫地每月給他訂購。我對她妹妹一家同樣也慷慨解囊,由於她妹妹自己不做工作,先生被老板辭退後沒有收入,家裏一下子連房子的抵押貸款都付不出了。夫妻倆來我們家告急,我二話沒說,拿出支票本給她妹夫寫了一張3500美元的支票以解燃眉之急。後來,他找到工作後要寫支票還我錢,我沒有收。我說算了,都是一家人,我家有飯吃,你家也有飯吃,我家有稀喝,你家也會有稀喝。他不好意思結果在我生日之際,買了一塊200多美元的手表送還給我以表我不收他還款的謝意。但是,就是我這樣對待她和她的家人,她還不滿意。每天把我幫助我家人的事情掛在嘴上,弄得我心煩意亂,看來她似乎真的嫁錯了君郎。聖經上說上帝造人,先造男人,後來又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在一個家庭裏,按聖經中說的,男人是頭,並說你們做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而做丈夫的,要愛護自己的妻子。這是一對夫妻應有的正常關係。但是她就是很不滿意這種締屬於我這個做丈夫的夫妻關係。因為,她從小生長在一個完全沒有父親尊嚴的家庭裏。自從我認識她開始起,我就親眼目睹她母親每天詛咒她父親的場麵。因為她父親是個摘帽右派,在家裏沒有任何地位。每月領了薪水之後,統統要交給她母親,自己隻能留些坐公共汽車的零用錢。更不要說在家有任何說話的權利。 她母親從來不把他放在眼裏。有時當著他的麵對別人說,我當時看上的是一個導演,又不是他。真是倒黴嫁給了他。 他父親聽了之後也隻好躲在那裏忍氣吞聲地傻笑。我把他們接到美國來之後,就是住進了老人公寓,她母親還是改不了每天痛罵她父親的習慣。整個老人公寓對她母親這種不可理喻虐待丈夫的為人態度都人人皆知並家喻戶曉。所以每次如果他們來北加州探訪女兒,我都叫他們分開住,她父親住在我家,她母親通常住在她妹妹家裏。如果把他們放在一起,她每天會盯著老頭罵,把家裏搞得雞犬不寧。有一次她在老人公寓裏,聽說把老頭罵得忍無可忍,結果他突然拿出一把菜刀追著她母親並咬牙切齒地說我要把你給剁了。可能她從小在下意識裏就是因為受到了她母親這種不良生活習慣的影響,她的脾氣,舉止以及神態反映慢慢地變得同她母親越來越像。認識她母親和她的那些親戚朋友都這麽說。這使我覺得十分可怕。離婚或許是神讓我躲過這麽一個越發病態的女人。如果不是因為她有了外遇,我還不可能同她離婚。有可能每天會挨罵,久而久之,也有可能也會變得像她父親那樣,慢慢地成了一個縮頭烏龜。與她相反,我是在傳統式家庭裏長大的。在我的記憶當中,我父親在家裏是一言九鼎,在很多場合下都是我父親說了算。當然我覺得父親有時也太大男子主義了,所以常常為我母親抱不平。結婚之後,我也盡量克服自己的大男子主義,對做家務從不含糊。在中國人的社區裏,我們的朋友和鄰居都知道我是個” 馬大嫂”。 這是上海話的同音比喻,意思是說,我在家裏,又買,又洗,又燒。我婚姻25年,同大多數的夫妻一樣,同妻子磕磕碰碰,吵吵鬧鬧當然也在所難免,但是我們從來沒有觸及到婚姻崩潰的底線。即使那次我母親來美國,她也同我大鬧,結果以離婚要挾把我在美國隻住了4個多月的老母親從美國南加州趕回了上海。為此,我一直對我已經過世的母親留下了一份不可彌補的遺憾。但是結果我們還是沒有離婚。可能因為當時孩子還小,所以我們的爭執最後以雙方妥協而告終。可是這次不一樣,因為,在婚姻中出現了一個第三者。有些人告訴我,不要去責怪第三者,其實他們可能自己沒有碰到過第三者,也不懂第三者在婚姻中存在的危害性。她的那位親戚,也就是我們的結婚介紹人,自己也在外麵也有外遇,但他做到了外麵彩旗飄飄,家裏紅旗不倒。可是我的情況不同。在我看來,一個有第三者出現的婚姻是很難維持的。除非我請願戴綠帽子。一個有血氣和尊嚴的男人是不可能接受家庭中有第3者的存在。也許換作她父親可以,但是我不可以,因為我絕對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在外麵偷男人。盡管美國這個社會很開放,可是,這個家庭夫妻生活的基本原則是決對不能改變的。起初她以為我不會輕易放棄這個婚姻和家庭,所以嚐試著讓我接受她外麵有情人的事實。我向她指出,我絕對不能容忍她同別的男人上床。她母親卻支持她說,現在是什麽年代了?什麽婚外情,總統還搞婚外情呢。真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她的母親是否年輕時也同她一樣,我不知道,但是她的妹妹同她一樣,也搞婚外情。這是她妹夫親口告訴我的。俗話說有其母必有其女,看來此話一點不假。更為有趣的是,她竟然還有臉讓離婚調解人帶話給我,希望即使離婚後,我還可以讓她搬回家來住。我笑著回答說,我財產可以丟,金錢也可以不要,但是唯獨我的尊嚴是不能丟的。我當然不可能同意她這種視婚姻為兒戲的荒唐建議。盡管這可能是她的那位親戚給她出的瘦主意。因為他有一對朋友夫妻,據說離婚後不久又住回到了一起。給外人看來,盡管夫妻離婚了,對外好像還是一家人。 婚姻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維持婚姻的基礎是互愛和互信。若有一方出了軌,那麽這個基礎就動搖了,原本夫妻之間山誓海盟的約定就不複存在了。我和她多年來難以磨合的原因是,我們兩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以及道德標準不同。她是個追求虛榮,帶有浪漫色彩和貪圖享受的女人,而我是個講究現實,帶有傳統觀念並負有責任感的男人。這種分歧,在沒有外來因素的情況下,隻要一方妥協,矛盾也許不會激化。可是,一旦出現了第三者,這種矛盾就無法調解了。因為愛的基礎被破壞了。 為了掩蓋她搞了婚外情導致家庭破裂的真相,她家裏人為她出謀劃策,結果讓她住在灣區的那位親戚給我介紹一位所謂的富婆女友,其真實目的是為了給她解圍,對外說,我在外麵也有了女人。經過她那位親戚的主動介紹之後,我是同那位所謂的富婆女友出去吃了一頓午餐,但後來一打聽才知道,那人根本就是一個靠取走了國家財產的所謂“富婆”。況且,我根本就不是一個貪財貪色之徒,怎麽會就這樣輕易地進入他們所設計的圈套呢?這種卑鄙的伎倆,後來不攻自破了。 我25年的婚姻因著她的背叛而告終了。本來一個在外人看來十分美滿的3人小家庭,因著一個第三者的介入而被瓦解了。那個第三者自己的婚姻生活很不幸,妻子住在上海同他成長期的分居狀態。但是,他為了證明自己有魅力,利用自己會跳舞的手段勾引了不少女人,並想用行動來證明給他的太太看。想告訴他太太說,你不在乎我,有人在乎我,我可以讓很多女人為我發瘋,並有本事拆散別人的家庭。據說他在紐約就是為了躲避拆散別人家庭的罪名而流竄到了灣區。結果花了6年的時間,找到了我的太太作為獵取對象。這個心靈非常怪癖並扭曲的家夥要把自己的不幸轉嫁給別人。算我倒黴,碰上了這麽一個魔鬼。由於我女兒喜歡跳芭蕾,除了上正規的芭蕾舞學校之外,我鄰居倒是好心,介紹了我們認識了這位原來在上海白毛女劇組裏跳過大春腳色的演員,因為他有意在周末輔導我女兒跳舞,所以就成了我們家裏的常客,每個周末為我女兒輔導完舞蹈後,我們就留他在家裏吃飯。我們家每次對他都是杯盤滿桌,以酒菜相待,吃完之後還讓他帶著走。久而久之,他同我太太打得熱火起來,後來又提出兩人一同去學跳交誼舞。有一次,在我家的客廳裏,他在用完晚飯後,竟然大膽地樓著我太太,在我眼皮底下,跳起了交誼舞。我看了十分反感,馬上對我太太說,要跳就去公共場合跳,不要在家裏樓摟抱抱,成何體統。由於他是我鄰居朋友介紹來的,再則,他也是個有家室的人,所以我就喪失了警惕。事後想來,真可謂引狼入室。 2007年的夏季,我因在南加州不動產的房客終止租約,房子10年失修,我就決定去南加州老房子坐鎮一個月。想為家裏節省一些維修費用。我在那裏吃苦耐勞地為家裏省錢,可萬萬沒有想到家裏的後院卻起了火。那位跳芭蕾舞的色狼,乘我不在之際,把我太太帶上了床。東窗事發之後,我立刻打電話問他,但這個文藝界的情場老手,一口否認與我太太有過苟且之事。他說他這樣做隻是為了感激我太太為他找到了一份教舞蹈的工作,但是他事後承認自己感激的方法錯了。我當時以為他指的是與我太太發生感情上的事,其實,他後來在信中承認早就同我太太發生了肉體關係。本以為在我勸說之下,他會息事寧人,悄悄地自動退出,這樣可以為我女兒保全一個完整的家庭。可是沒有想到他卻變本加厲一手導演了我太太同我離婚的一出鬧劇。他畢竟在文藝界的情場上經過了拍打滾爬,我哪裏是他的對手。再加上,他是個樣樣都要,就是臉皮不要的家夥,如果你是上海人,我不用道明你大概也應該猜到他是何方人士了。可是這個文藝界的情場老手如果要找個女人玩玩,外麵大有人在,他為什麽一定非要拆散我的家庭,愛上我太太這麽一個50開外的黃臉婆呢?原來他對我家的財產情況了如指掌。他想利用我太太同我離婚之後可分得的財產為自己開辦個舞蹈學校。所以他就開始周密地計劃給我太太下了這個圈套,以達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事發之後,有一天,在我們家裏,我同這個第三者進行了麵對麵的君子之談。告戒他家庭對我和對我女兒的重要,希望他不要跨過紅線,做出那傷天害理的事情。他聽了之後神情十分尷尬,但口頭上卻答應決不會把我太太帶上床。但是後來,我發現他們的關係越來越近了,甚至找到了他們犯了苟且之事的證據。不過我仍然耐心地打電話勸他,請他退出並告訴他,古訓有言:殺父之仇,欺母之辱,奪妻之恨。我問他難道你非要染上這三條中的兩條不成?因為他說起來是為了教我女兒跳芭蕾才常常進出我家的。身為老師卻把學生的母親帶上了床。而對我來說,因為是鄰居介紹,我視他為朋友,每次來我家時,我都以禮相待。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可是他對我的勸告和這些古訓都置若罔聞。連他在灣區最好的朋友以及那位介紹他認識我們的鄰居都出麵勸他退出,可他就是不答應。還在信中無恥地標榜自己說,我這個人還是比較講義氣,不能出了事就一走了之。又說,我這樣的人很難做到坐懷不亂。言外之意,是我太太自己送給他的。當他同我太太發生苟且之事之後,社區的華人都知曉時,他甚至還有臉來責怪我在外到處張揚此事並說這本來是我們3個人之間的事情,應該由我們3個人來解決。更奇怪的是,他竟然想把我家庭破裂的責任推卸給我。還理直氣壯地責問我,難道你自己就沒有問題嗎?似乎在提醒我你自己老婆沒有管好,怎麽能怪我呢?我反駁他說,你就如同一個小偷,偷了人家的東西,還怪人家東西沒有放好。如果他是個正人君子,即便我太太表示對他有好感,他也應該馬上打住,提醒我太太不能做出對不起家庭的事情。更有甚者,他自己是個有婦之夫,這邊還沒有離婚,那邊又去勾引有夫之婦,蓄意破壞別人的家庭。據他在舊金山的前女友告訴我,他實在是個到處沾花惹草的混世魔王,並且向我提供了他同多位女人的二人合影照,而且這些女人據說都是有夫之婦。當我把這些調查的內容告訴我太太時,她說人家是電影明星,當然追求他的女人很多,但是人家都沒能得到他,可我得到了。更讓我聽了感到非常惡心的是,他甚至把他的小姨子都帶上了床。我也曾打過電話給她住在上海的太太,讓她勸他自動退出,可是也沒有成功。他那位同他長期分居的太太說,他這個人自我感覺不要太好,骨頭不要太輕。但是床上功夫卻不行。所以,我們也就隻能是形式上的夫妻了。 2007年的年底,他佯作從舊金山搬回紐約,其實是想逃避破壞別人家庭的罪名。臨走之前,還給我的太太寫了一封假的告別信,希望就此斷絕關係。我本以為他們分開之後,可以息事寧人,為我女兒保全一個完整的家庭。可是他到了紐約之後還 遠程遙控,秘密籌劃讓我太太在2008年2月去法院起訴離婚。可是我太太提出離婚後,又遲遲不把告票送達給我。因為他告訴我太太隻要她提出離婚,他也會去和他太太辦理離婚手續,從而他們就可以走到一起。2008年的3月16日,我從教會做完禮拜回到了家裏。由於根據太太的近期表現,總覺得她行為十分可疑。她每天吃完晚飯之後,就手捧筆記本電腦坐在床上。原來他們有約定,因為電話聯係不方便,所以就改用電腦在網上用Instant Message和Email來聯係。可是他們沒有想到,我在筆記本電腦上安裝了Spyware, 不管他們寫什麽,我都可以看到他們交流的內容。我看了以後大吃一驚,原來這個跳芭蕾舞的魔鬼,正在同我太太積極籌劃同我離婚一事。不但想讓我太太分得我的一半財產,而且還要我每月提供2000美元的小孩撫養費。這個魔鬼自己失業,去了紐約還非法讓她妹妹向加州政府冒領失業救濟金。當然他對錢財垂涎三尺。可見他為人用心之險惡。當我打開筆記本電腦把他們的醜惡揭露之後,我太太大失儀態,哭著衝出門去,到外麵用手機打電話向那魔鬼求救。最後回來說自己沒臉在這個家裏待下去了,隻有離家出走。2008年3月17日,我女兒知道母親要離家出走,哭得死去活來。 當時我對這個就要離家出走的太太說,隻要你今天跨出這個家門,跨回來恐怕就難了。而她為了要給自己留麵子問我女兒,是否要媽媽留到6月份,等到女兒中學畢業時再離開。我這個有骨氣的女兒卻回答她說,既然你已決定要去找自己的幸福,就是留到6月份也還是要離開我的,那麽還不如現在就走吧。我女兒當時隻有14歲。她哭成淚人的時候,真如同一把刀在割我的心。 她臨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在書房裏把所有的支票本都鎖了起來。但第二天一早,我又把它們全都拿了出來,因為神告訴我不要怕,讓她搶。結果她在出走前,慌裏慌張地到銀行提走了我全部現金的一半。她走後寫信告訴我,提走的現金是為支付離婚的律師費用。其實在這以前,她早就做好了轉移資金的準備。偷偷地拿走了我很多現金。3月17日她離家開車去洛杉磯她父母家暫住,結果在路上開了10個多小時才到達洛杉磯,原因是在5號公路的接口處她走錯了方向,應該向南開,結果她朝北開,等到了Sacramento,才知道走錯了方向。這是神借著這個現象向她顯現告訴她走錯了人生的道路,但是她還是執迷不悟。從而走上了一條不軌之路。她本以為離家出走後,我女兒會跟她過,這樣她就可以把我女兒寄養在她妹妹家裏,從而既可以從我這裏得到每月2000美元的小孩撫養費,又可以解決她妹妹買不起大房子,讓兩個大男大女的孩子同住一間的困惑,而且自己還可以去和情夫尋歡作樂。 可是誰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我女兒根本不願跟她走,更不願跟她妹妹一家過。她抱著我哭著對我說爸爸我不要離開你,我心裏很受感動,熱淚登時奪眶而出。上帝實在是很公平的。他知道我是個受害者,我失去了妻子的愛,但耶和華把女兒的愛加添給了我。自從那日起,我和女兒,就開始相依為命了。當我每天晚上給我女兒送上我為她熱好的牛奶時,我從她那眼神裏看到了她感激我這個又當爹又當媽的單身父親。這種愛的力量才是生命得以延續的源泉。 太太出走之後, 起初我還不知她在2月份就到法院提起了離婚的訴訟。在教會牧師的幫助之下,我對她的反悔還抱有幻想。那天,聽牧師講道說如果你遇到了難處,那麽首先要改變自己,當你改變了自己,神的福就會降臨到你的身上。晚上牧師又來我家探訪,聽了我敘述我家裏發生的事情之後,他讓我主動給太太寫信告訴她說她的錯就是我的錯,隻要她願意同那位第三者斷絕往來,我就願意到洛杉磯去接她回家。可是她回信說,離開家難,回來就更難了。其實她這時已經騎虎難下了。因為她已經提出了離婚,盡管我還被蒙在鼓裏,因為她還沒有把提出離婚訴訟的件事告訴我。再者,她必須做給她的情人看,她離開我的心意已決。如有反複,她覺得很有可能會兩頭落空。她哪裏會曉得這正是這位情人給她下的套。3月底她去了紐約一次,同她的情人商議如何同我離婚的對策。回來後,約我在外麵見麵並洋洋得意地說,美國的法律太公平了,盡管是我的過錯,但是財產還是一人一半。這就是為什麽我們要來美國。4月份她回到灣區報完稅後,就讓她的律師把離婚訴狀送到了我的手中,我一看恍然大悟,原來她早就設計好了。因為她早在3月17日離家出走之前,2月12日就通過律師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收到訴狀後,讓她回到我身邊的念頭登時消失了。我當晚告訴我女兒,我們隻有做好離婚的準備了。不到10天的時間,我就向法院提出了回訴。幸好我自己讀過法律,盡管自己不是美國律師,但給美國律師做過事,所以應付一般的民事訴訟,還是沒有問題的。因此,後來我在自己的離婚案子上除了交給法庭的費用之外,自己沒有花任何律師費用。由於我自己有能力應付離婚案子,不花律師費用,她又計謀,讓她的那位親戚,他原來是我在上海商檢局的同事,勸我也去請一個美國律師。因為她律師認為我很難對付,如果我也請了律師,這樣律師對律師,他們認為就比較好談。還好我沒有上當。我的這位朋友也是我們的結婚介紹人。但是,他在我們離婚這件事上,為了幫自己人的忙,對我做了兩件十分缺德的事情。一件是介紹一位所謂的富婆女朋友給我下套,另一件就是想讓他的美國朋友告訴我,請個美國律師。但是他低估了我的智商。不過,我不會責怪他,畢竟他是我幾十年的朋友。聽說他在外麵也搞了婚外情,並告訴我的這位前妻,說自己對妻子一天都沒有愛過。因為他是利用了她太太的關係才得以出國的。當我把此事告訴他太太時,他太太回答說,如果一天都沒愛過,孩子是怎麽生出來的?但是她忘了,有的男人就是沒有愛,也是可以有性的。這個男人完全是利用了他太太母親的關係才來到了美國。現在發達了所以就想把這個太太給休了。他的太太說他們這個家族裏的人都得了搞婚外情和離婚的傳染病。我想她這句話好像沒有講錯。 4月15日稅報完之後,她就去了紐約與她情夫同居。在此期間,正好遇上母親節,我們在紐約長島的朋友,在母親節那天帶她去了教會。當她聽到牧師講母愛的偉大,母親應該如何為自己的兒女作出犧牲時,她滿臉羞愧無法繼續凝聽神的話語,從而離開了教堂。說來也十分奇秒,當朋友送她回到她情人的住所時,看見警車圍在那裏,據朋友後來告訴我,她在25年婚姻中我給她買的所有首飾全被一盜而空,其中還包括我最後送給她的一台手提電腦。我女兒聽了此事後,馬上用英語說:“Karma, karma”意思是說報應,報應阿。我想這是神在教訓她,把這些原本不該屬於她的東西從她的手中拿走了。她在1994年同我一起在南加州的迦南教會由著名的傳道人徐華醫師為我們受洗施浸成為了基督徒。可是我們搬家到了北加州以後,一方麵我們沒能找到如同南加州這樣的教會,另一方麵她從2002年IT行業下崗之後,6年待在在家裏不出去找工作,她說我媽媽說了養家應該是男人的責任,女人就是應該享福的。所以她整天在家無所事事,結果因為感到空虛,到了周末就想開Party,尋求歡樂和刺激。禮拜天總是找借口,不同我一起去教會做禮拜。由於她背離了神,撒旦和魔鬼就趁虛而入。她這個原本也是受了洗的基督徒就這樣不知不覺地在靈魂和肉體上都出了軌,犯了奸淫。在被我發現之後,她還有臉強辯說,婚外情怎麽了?總統也搞婚外情。和別人上床又怎麽了?和別人上床又不犯法。可見她靈魂和肉體的墮落已經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不過她還是有臉自稱是個基督徒, 還口口聲聲地自稱信奉上帝,不過從來不去做禮拜。我教會牧師打電話給她,希望她悔改認罪,但是她非但不聽,而且還在電話裏羞辱我教會的牧師。在這種情況之下,教會的牧師就告訴我說,本來教會是不支持基督徒離婚的,因為這樣做會違背聖經的原則。但是隻有一種情況,神是允許的,那就是對方犯了奸淫。牧師既然這樣說了,再加上,我在上海的3位兄長也聯名給我寫信,堅決主張我休了這個敗壞我家門風的弟媳。我女兒也支持我離婚,這樣我的離婚就成了定局。可是,在她去了紐約同情夫住了幾周之後,可能發現情況不像她所想像的那樣幸福。據我在紐約的朋友去過她情夫的住所說,他們住在紐約皇後區一個十分破落的地方,所租的公寓小的可憐,廁所連人的身子都轉不過來。不知道是因為紐約的惡劣環境,還是因為她的情夫沒有答應她馬上同太太辦離婚手續,她突然在5月底去中國旅遊之前,提出想回家並希望我能寬宏大量地接受她。她6月份從中國旅遊回來,在參加我女兒中學畢業典禮的那天晚上,等到晚會結束之後,我請她到日本餐廳吃晚飯。當我問她為什麽會改變初衷,本想離婚而現在又想回來時,她無從解釋和回答,隻是滿臉淚水地說對不起我。後來又回到我車上,想抱著我哭,我把她推開,並說在沒有得到解釋之前,我和女兒都十分懷疑她的動機。在這之前,我女兒和她單獨見麵時,女兒問她是愛爸爸還是愛她的情人。她起先眼睛不敢正視我女兒,停頓了好一會兒,回答說她愛的是這個家,我女兒告訴我她的這種回答使她非常失望。因為我女兒從她的眼神裏看出她沒有講真話。我經過仔細分析認為她改變主意,從本想離婚後來又想回來的轉變,無非有以下幾種可能: 1) 她到了紐約之後,發現情夫並沒有離婚,而且就是離婚也要她等上幾年; 2) 她思念女兒心切,想回來等到她18歲之後再同我離婚; 3) 由於她自己失誤,沒能實現得到孩子的監護和護養權,所以想回來把孩子奪走。 這個女人太可怕了。我經過反複思考,得到了神的啟示和靈感。如果我不讓她回家,我可能會被外人說我沒有男人的胸襟,可是如果讓她回來,我可能又要經曆一次她背叛我的痛苦。我同女兒商量之後,向她提出了5個條件,如果這5個條件全都滿足了,她就可以回來。我記得這5個條件是這樣寫的: 1) 她必須與她的情夫分道揚鑣; 2) 她必須向神懺悔,如果神原諒了她,那麽我也會原諒她; 3) 她必須出去找工作,在經濟上自立。不能再依賴於我,因為空虛才會出軌; 4) 她必須去教會做禮拜,因為背離神,才會給撒旦有可趁之際; 5) 她必須簽我為她準備好的婚後協議書。 她起初一口答應,可是當看到我給她準備的婚後協議書後,卻拒絕執行。我所起草的婚後協議書沒有別的內容,隻是為了預防萬一,把法律上離婚後財產分為一人一半的規定,改為把財產一分為三,如果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那麽家裏的財產就一分為三,有一份留給我女兒。如果她是真心回來同我過,那麽我這樣的條件根本就算不了什麽,因為將來我們身老病死之後,財產總歸是我們女兒的。我這張婚後協議書起到了試金石的作用,能夠測出她的真實意圖。她在拿不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卻拒絕簽我這份起草的婚後協議書。說什麽簽了這張婚後協議書,就等於簽了一張賣生契。記得有一個周末,她在沒有得到我同意的情況下,強行衝了回來。本來說好一同去見一對我們的共同朋友夫婦。男的是位有博士學位的美國人,比較通曉法律,我建議把我起草的婚後協議書拿去給他看,如果他認為這是一份合情合理的文件對雙方維護這個家庭有利,那麽就簽。結果,她先是說自己身體不好,後來又說自己無臉見人,就是不想去事先已經約定好的那位朋友夫婦家裏。後來,這位朋友打來電話問她為什麽說好了不去,她說自己身體有所不適,其實,晚飯時,我觀察到她吃了很多我做的白斬雞,有可能她很久沒有吃到我做的白斬雞了,所以盡管身體有所不適,她還是吃得津津有味,似乎根本就不像一個病人。那天,看上去她好像想賴在家裏不走了,這樣對我十分不利。因為我不知她回來到底想幹什麽。為了防範她幹出蠢事並保護我自己,我當麵告訴她,我已經把她作為受益人的名字在我的兩個生命保單中取消了。她聽了之後十分驚訝。我看過一些案子,女人一旦有了外遇常常會視配偶為多餘,從而做出十分可怕的事情。我這樣做,不但是為了保護我自己,而且也想取消她以及她情人謀財害命的不良動機。不然,如果她在菜裏,湯裏或者冰箱裏,放點什麽東西,最後我是怎麽死的,可能連自己都不會知道。後來,我朋友在電話裏同我講話,提到了她的情人,結果她聽了暴跳如雷,哭著命令那位朋友把電話掛掉,並說哪家沒有一點醜事,一邊哭,一邊覺得實在無法待下去了,所以那次回來幾個小時之後,又揚長而去了。臨走之前,還到我女兒麵前求情說,你救救媽媽,我女兒沒有理她。從她那次回來的神態上觀察,我和女兒都感到,這其中肯定有問題。因為,她回避我們的所有問話。於是,我確定她回來隻是權宜之計,最終還是想離我而去。既然是這樣的結局,那麽又何必讓她回來呢?在征求我女兒的意見之後,我在婚後協議書這個條件上堅決不肯讓步。盡管她單方麵撤消了離婚,但是我不同意。如果她不簽婚後協議書,我就不同意撤消離婚,所以她就無法回家。後來,她又找了我的鄰居牧師,想通過牧師向我施壓,結果相反,那位牧師告訴她,如果你真的要回去,什麽協議書都應該簽。她在牧師家裏,流了很多眼淚,但是還是沒能得到她所想要的結局。 經過幾翻周折之後,她覺得隻有離婚了。在此期間,她在南灣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中國人辦的學校裏當助理,可是沒做幾個月,突然和老板又發生了緋聞事件,結果被老板娘趕了出來。後來又轉戰到了北灣,因為那裏華人較少,在沒有流言飛語的狀態之下,她似乎生活得倒還十分自如,而且自我感覺也很好。她能在經濟上自立,減去了我很大的負擔,如果她因為6年沒有工作到法庭上去要我支付配偶撫養費,我可就慘了。而現在法庭已經永久地終止了這一判決權,所以盡管她現在不付小孩撫養費,我也放她一碼。更而況我女兒明白,她離開之後,都是我在照顧她,將來她長大了,當然會珍惜我們父女的這份感情。我認為財產乃身外之物,而親情才是最重要的。盡管她奪走了我一半的財產,但我同我女兒的情分,她是無法拿走的。這才是人間最為寶貴的東西。根據法院判決的規定,她每隔一個周末,有探訪我女兒的權利,但每次我女兒都告訴她自己很忙,就是同她見麵,也隻是在一起吃頓飯而已,她們之間似乎沒有什麽可談的話語。想想一個母親做到她這等地步,也實在很可憐。她為了討好女兒,也隻能答應我,每月在女兒銀行賬號上存上200美元的零用錢。這樣也算間接地減輕了我的經濟負擔,所以我也就暫時不去法庭申請小孩撫養費了。就是拿到了法庭小孩撫養費的命令,一個月也就幾百美元,我也不可能為此而發財,我自己單獨撫養一個孩子的能力還是足足有餘的。在冥冥之中,我總感到上帝一直在我身邊。我記得詩歌23篇中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盡管離婚使我在經濟上遭到很大的打擊,但奇妙的神他沒有離棄我,他所賜給我的遠遠要比我自己想要的要多的多。這印證了聖經上所說的,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我最感到欣慰的是我女兒在我們夫妻離婚的過程中沒有受到很大的打擊,她現在身心和學業都很正常。如果要說她受到衝擊,那當然也是有的,不過這個衝擊一下子使她長大並成熟很多。她現在除了功課不錯,大多都是A以外,還積極參加課外和義工活動。她還要參加下個學年的學生領導競選。孩子積極向上,我也就很滿足了。 其實,她的離開對孩子的成長並不是一件壞事。因為她經常會誤導孩子,比如她在孩子麵前說,隻要舞跳得好了就可以進Stanford, 我當時就問她這是什麽邏輯?我糾正她說,應該是書讀好了,舞再跳得好,有可能可以進Stanford這樣的私立學校。正確的家長引導,對青春期孩子的健康成長很重要。我的這位前妻沒有讀過大學,自認為看過一些文學小說有些文學修養,其實是個半瓶子醋,什麽事情都是一知半解。連英語都是錯誤百出,但用起來還自我感覺很好,不過常常會鬧出大笑話。我覺得很驚訝,她竟然在北灣這家美國人的公司裏似乎做得還不錯。因為她從來沒有一份工作可以做得很長。也許她的老板是個男的,能夠容忍和包容她在工作中所犯的錯誤。這是她自己的總結。所以她說她不能給女的老板打工。隻能依靠色相取悅男性老板從而保住工作。可是等到哪天,人老珠黃連色相一點也沒了,恐怕與男老板也很難相處了。 我不恨那位第三者也不恨我的前妻,因為恨不會給我帶來任何益處和幸福。不管他們是否能最終走到一起,這與我已經沒有關係了。我這段25年的姻緣,因著一個第三者的介入而土奔瓦解了,這就是命。人無完人,我承認自己也可能有某些問題,不過我做到了仁至義盡和問心無愧。離婚之後,我的心態逐漸得到了調整並趨於平安。我和女兒,還添了一個十分可愛的小狗Tommy。 我們還是3口之家。我在2008年的年末興致勃勃地寫下了這樣的對子:走了背信棄義之人,來了衷心耿耿之狗。以總結我家在2008年所發生的巨大變化。我這個對子的背後想說什麽,如果稍加琢磨,就不難猜出我的意思。其實,我還是蠻佩服我的前妻那種對待愛情的勇氣,她畢竟是50後大躍進年代出生的,所以還是比較單純。如果換成現在的70後,80後甚至90後,如果你讓她們挑選白毛女中的大春和黃世仁那樣背景的人物,她們會考慮都不考慮,肯定選擇黃世仁。但是,我的這位前妻卻選擇了大春。可見,她愛的是那麽地執著。旦願那位大春也同她一樣,他如果可以不顧自己的臉麵和聲譽去奪走別人的妻子,那麽就應該有始有終,負起一個做男人的責任。盡管他在美國好像一貧如洗,可能在上海藏了大把的銀子和房產。如果他破壞我家庭的動機不是為了財產,而是為了純真的愛情,那麽他就應該早點離婚,娶我的前妻為太太,負起一個男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不要做一個吃軟飯的男人。我祝願我的前妻在離開我之後,能夠找到她自己所想要的幸福。因為,幸福對她來說很簡單,那就是每天可以有人陪她跳舞,並且每天可以有好看的衣服穿,她說那位大春都可以滿足她。因為,他不但會跳舞,而且還會裁剪縫紉,經常可以從打工的公司裏竊取一些樣品來給她穿。 至於我麽,我想目前我的生活 重心還是我的女兒,不過她還有2年的時間,就要進入大學離我而去。她在我們的離婚過程中,雖然受到了傷害,但也學到了功課。一個人的人生道路不會總是一帆風順的,顛簸的人生也 未必一定是件壞事。因為人在磨練中才能活出人生的意義。我很喜歡一位朋友送給我的兩句詩: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如果我把自己當作寶劍,那麽我女兒必定就是梅花了。25年的婚姻雖然結束了,但我的人生道路還很長。許多男人說不定還要羨慕我呢。 因為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可以有第二春的。到了50開外的年紀,又可以自由戀愛一次,嚐試一下第二春的滋味,這不是也很美嗎?。如果說我第一次的婚姻因為一個第三者的介入而告終結,也許這是命中注定的。或許我現在還不知道神的美意,可能過了若幹年,神就會向我顯現。既然神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想除了順服以外,我也隻有感恩了。現在大陸上流行這樣的說法,人到中年,3件好事,升官,發財,死老婆。可我人在美國,升官當然不可能,發財也不那麽容易,不過老婆沒死,但她卻自動離開了。她母親想看我的笑話,在她離家出走大約3個月時,打電話問我,你頂得住3個月,你能頂住3年嗎?我回答她說,媽,(那時因為我還沒有離婚,所以還是這樣稱呼她)不要說3年了,就是30年也沒有問題。事實上,現在2年多已經過去了,我依然安然無恙。記得大該在我前妻出走6個月之後,她母親後來又打電話給我說,如果她(指我的前妻)是個孝順的女兒 她怎麽會做出這樣的事呢?我回答她說,你這句話倒是沒有講錯。因為,當她母親知道,離婚已成定居之後,大概她想再也無法享受到我的好處了,所以才講出了這樣的話。不過,在我寫給她父母的最後一封信中,我說即便我們離婚之後,你們如果還有什麽困難需要我幫忙,請隨時告訴我,因為不管怎麽說,你們仍然是我女兒的外公和外婆。我深深地感到神與我的同在。盡管我遇到了臆想不到的離婚,但這不是人生的終結,乃是我人生的重新開始。當我每天鍛煉後,走出健身房的那一刻,我仿佛覺得自己又年輕了10歲,我想神肯定在哪裏早已為我預備好了一位新人,她不但要比我那位前妻好上十倍,而且一定會陪伴我度過餘生,是一位同我攜手而進走在主裏的同路人,當我接受她作為我將來的新娘時,我又有人陪伴走上了那陽光燦爛的大道,翻開了我人生嶄新的一頁,真可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 打印 ]
閱讀 ()評論 (4)
評論
晏秋 回複 悄悄話 前幾天讀了你的文章,覺得你真的很倒黴,世界上怎麽還有這樣的女人呢?為人父母,其實孩子就已經排在了第一位,一個母親沒有想過自己這樣做,是對女兒的傷害嗎?
雖然我們都是神的兒女,但是感覺這個世界真的是那麽不完美,總是有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事,如果人類社會能夠快速的進步,每個人的道德水平都提高,這個世界該多美好啊。
高博 回複 悄悄話 謝謝你的忠告,你說得很對。我現在心情已經很平靜了,這篇文章是剛離婚不久寫的。總之,我不會沉浸在過去的痛苦之中,因為這樣對我自己沒有任何好處。我期待美好的未來......願意同我認識嗎?
ebc 回複 悄悄話 看了你的博客, 很同情你的遭遇, 不過我覺得你的怨氣太大了,當然你有充分的理由來抱怨, 但是該放手就放手, 該是你的就是你的, 也許是你和你前妻沒緣分白頭到老。

放開, 原諒, 忘記, 往前看, 未來會更好, 你的幸福是你自己掌握的, 你的快樂也不是建立在你前妻的身上, 所以你沒有理由為離婚而不快樂, 是嗎?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