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我太太為我女兒找了一個上海芭蕾舞團跳過白毛女裏大春的舞蹈老師,我本以為這樣對培養我女兒跳芭蕾舞有幫助,可萬萬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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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的生命保險受益人

(2010-06-14 20:59:26) 下一個
我有兩個生命保單,離婚時我的EX竟然通過她的律師向法官要求我把她的名字留到我女兒年滿18歲時再取消。我對此心中感到非常不安。原因很簡單,她可以通過她的情人,收買殺手,在我女兒18歲之前把我幹掉,那麽我不但會不明不白地死掉,而且我的EX還可以得到一大筆保險金。為了以防不測,我對她提出的要求,堅決不同意。盡管法官也同意她律師的要求,但是我在谘詢了我保險公司的律師之後,提出了設立Will And Living Trust的辦法把她的要求擋了回去,結果她的律師也不得不同意,我的處理辦法,即小孩在年滿18歲之前,如有不測,保險金由Living Trust的指定人代為管理。這樣就沒有留下後患。否則,我每天晚上睡覺會提心吊膽,因為在美國槍支缺乏管理,這種謀財害命的案子是屢見不鮮的。我到現在還不清楚我的EX為何當時在離婚時堅持要我在保單上留她的名字,我想可能這是她的情人要她這樣做的,因為,她的情人一開始就圖謀不軌,其用心十分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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