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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黴的包裹

(2009-04-24 05:27:22) 下一個

上次去滑雪的時候,把保溫瓶忘記在什麽地方了。

回家一頓查找,杳無蹤影,決定給酒店打電話。
2月20上午去電:

-請問我的保溫瓶是不是忘記在你們酒店了?
   是的
-可以給我寄過來嗎?
   可以
-請問多少錢?超過7歐我就不要了,可以自己再買一個。
   我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寄,包裹給你讓你付費。
-也可以,但之前麻煩告訴我多少費用,超過7歐就免寄了。還有,麻煩你們把裏麵的水倒掉,免得重量也太多。
-我們會盡量幫忙,請放心。
    請問你們代寄有手續費用嗎?
-沒有。
    那麻煩你們了,謝謝。
-不用。
    再見!

之後很久都沒有消息,不但包裹未到,郵件和電話也沒有報價。

3月10日,我們郵遞員在樓下等我,“你有包裹”
我一看,原來是保溫瓶,郵遞員說:12塊5.
我有些傻眼,怎麽講好7元以上不用寄,還是給我寄來了。
我邊掏錢包邊抱怨,郵遞員突然明白了我的意思,說:如果是講好價錢的確實這樣做不公道,不如你退回去吧?
“有費用嗎?”
“沒有, 你可以讓他們再按正常包裹寄,絕對不超過7塊的,一個小東西寄托收也確實搞笑。”

我們郵遞員一向很友好又專業,我就找他說的作了。

之後,我立馬寫了個郵件給酒店:

你們的包裹到了,很抱歉我未接收,因為我要付12塊5,麻煩你們再寄一次正常的包裹,麻煩你們先墊付,我會匯款過來,謝謝。

自動彈回來一個休業通知,然後又是杳無音信。

4月20號,我突然接收到酒店一封長信:

你退回來的包裹放在郵局很久了,因為我們從3月2號到現在是休息時間。他們要我們支付48.8歐元。不知道你為什麽會拒收包裹,麻煩你把這筆錢給我們,否則我們按照你跟我們借支每天收利息。

我一看傻眼,馬上把郵局轉給德國朋友看。

德國朋友幫我改了一下回信,我就這樣回了:

我們講好7元以上我的熱水瓶不用寄了,我沒有等到你的價格通知,我當然認為12元5很不值得,但我當時應該收的,隻是郵遞員告訴我退回去不用費用,我以為你們也沒有費用。現在既然造成誤會和損失,我願意承擔我誤解郵遞員意思的12元5,因為我也不劃算,保溫瓶還是不在我手上。至於你們休業期間的費用是你們和當地郵局之間的問題。任何業主有義務在休業期間處理郵件的,否則也應該有人代理。所以這筆費用我無法承擔。

那個肥婆這次氣急敗壞的來信了:

你沒有提過7元的界限,這筆錢你必須一分不少給我!

我又跟德國友人合計,再次回信:

“我反複強調了7元的界限,我想任何一個客人遺忘的東西都要考慮這個是否值得。從我們通電話到您寄出包裹有將近3周,是否您忘了我的叮囑,所以我願意為您的失誤承擔12.5歐元。而且如果你有事先報價給我,我根本不必產生這個損失。”

然後朋友讓我趕快給她匯款,我匯了12.5歐元。真是惱火。

但這個女人更得意了,她寫信來:關於7元的要求從來沒聽過,而且很多保溫瓶超過7元。現在你還差我們38元,每天將計算利息,如果還收不到,我們的律師出庭費用將讓你更加不值得(她看我這個一個中國的弱女子,單親母親,一定不是她的對手)。

我看她這與人鬥其樂無窮的架勢還是有點怕怕,因為德國的司法糾紛多麽昂貴是深有體會的,這個肥婆比俺們毛爺爺都好鬥,我這個湖南人都發抖。

德國朋友說:你連任何單據都沒看到,沒收到,把錢給她是瘋了吧。而且,你得讓她吃點教訓,否則她就還是這樣對待她的客人,你想:一個普通包裹3.9歐(2000克),如果她不問客人要求就一律按托收寄出去,客人要為不足12.5歐價值的東西支付更多的費用,要麽客人就必須放棄自己的東西,或者某年某日自己取,這樣的酒店服務是很S。。。的。你要讓這個德國瘋女人以為所有的中國人都是紙老虎嗎?

後來我跟教會的兄長通了電話,他說:如果是我,就算了給她吧,我們得被這樣的煩人浪費多少時間和精力呀。這件事她確實沒有道理,但這個世界上很多時候我們被那些沒有道理的人害得很慘。所以有時候我們吃虧算了,免得為了奉陪那些愚昧人付出更多的代價。神說了: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我想如果我不是基督徒,我鬥爭的信心會強一點吧,至少連這個12.5歐都不用付了。


今天我還沒有回這個瘋女人的信,先把故事寫出來,給大家提個醒。

我想如果我是這個女人,怎麽也要寄3.9歐元的這種呀?你想:如果沒有客人的書麵證明,一個12.5歐的包裹退回來代價不是更高,因為客人萬一長期出遠門了,地址錯了?其他情況拒收,都是回退的。況且跟客人回收3.9歐很難嗎?如果不放心就讓他們先匯款也好呀!(德國人都說這是一個KasperHotel)

所以我當時還真以為退回去她那邊也沒有費用,因為Sender應該是用對自己最便宜,風險最小的方式:0《3.9嘛!當然這個是我的誤解了。

今天把電話單也翻出來,當時跟她通話超過2分41秒,這意味著我當時是反複強調了價格要求的,這個女人做酒店真是害人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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