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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本身就是父的延伸

(2009-06-02 06:50:56) 下一個


子(女)本身就是父的延伸,因此子是殺不了父的,除非自殺,因為子能夠殺的隻是父的肉體。如果這個父有多個子女呢,就必須都殺了滿門抄斬才可以斬草除根達到“殺父”目的。其實反正殺與不殺父父也還是要死的,至於子到底在多大的成度上繼承了父應該是跟子是否殺了父沒有什麽直接關係的。比如說一個暴君的兒子或許很軟弱根本不會殺父卻繼承不了多少父的性格,或者比如說一個暴君的兒子或許非常殘暴殺了父卻基本上就是父的克隆。

自然的生物的物種延續是這樣,世間人造的萬物(比如說文化和文明還有宗教)的繼承或者叫傳乘也不例外。繼承和傳乘中包含摒棄,子(女)中有父的DNA是繼承和傳乘,摒棄就是“殺”了。

值得一提的是宗教的概念都是人造的。比如說基督教裏的“天父”和“神父”裏雖然有“父”和上帝造人,但是這裏的“父”字所代表的概念跟“殺父”裏的“父”字所代表的概念是不同的。至少,基督教裏的孩子們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會有殺父也就是殺上帝的本事的,因為基督教裏的孩子們殺上帝之時就是基督教裏的孩子們自殺之日也就是不再是基督教裏的孩子們之日也就是不再有基督徒了。

就拿基督教來說吧,基督教初期是不太重視家庭概念的。這個可以從耶穌和他的父親都沒有姓看出,當然還有別人也沒有姓。姓其實是家的名字,沒有家的概念自然就不需要給家取名字。這個事實同時也說明了當時的男人對自己的名字不太重視,也就是說人家基督教對父子關係本來就看得不那麽重要至少不像中國人看得那麽重要。後來男基督徒們開始對自己的名字重視了,john就讓自己的兒子姓johnson也就是約翰的兒子的意思。這個約翰不是聖經裏的約翰那個約翰,因為聖經裏的約翰那個約翰不太重視他的姓也沒有讓自己的兒子姓johnson!

基督教的上帝(為了非要跟“殺父”裏的“父”拉扯上關係就繼續用“天父”!)基督教的天父是人造的,因此是為人所用的工具。所以基督教的天父隨著他的孩子們的需要從玩兒麻瘋病和發洪水殺所有孩子們(除諾亞一家)到愛人愛到連mud people(黑人)都愛還愛同性戀和異教首領達賴喇嘛等等都是基督徒們對他們的上帝(阿!對了!是“天父”!不然的話怎麽跟“殺父”裏的“父”拉扯上關係呢?我就繼續用“天父”!)都是基督徒們對他們的上帝天父多次“殺”,因為曾經的天父早已被殺不再了和也就是說被基督徒們改造成了新的天父改頭換麵脫胎換骨了,雖然上帝或者叫“天父”的稱呼還是同一個也實實在在是名存實亡了。上帝或者叫“天父”的名存實亡是不是改造上帝或者叫“天父”?是不是殺上帝或者叫“天父”?

至於再拉扯到中國人說的天地主宰為“父”就拉扯的更遠了,因為我前麵說了基督教裏的“天父”和“神父”裏雖然有“父”和上帝造人,但是這裏的“父”字所代表的概念跟“殺父”裏的“父”字所代表的概念是不同的。中國人說的天地是自然而自然不是人造的。雖然“父”也不是人造的,天地主宰為“父”的為“父”是抽象的而不是像父母跟子女的關係或者(人造的)上帝造人跟人的關係那樣具體,因此實在是跟最初說的“殺父”沒什麽關係。

如果天地主宰為“父”的天地也就是自然之父也可以殺的話,這年頭的溫室效應也許是吧?其實這種殺其實也是一種改造。自然是不可以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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