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當時的許多英國華人在每年的十月一日舉辦集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而在每年的十月十日則同樣集會慶祝中華民國的國慶。
在1993年的十月一日,當時是留學生的我在華埠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集會。一個老僑領上台用粵語致辭。當他講到“今天是我們的中華民國國慶節”時,旁邊的禮儀小姐悄悄地提示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老人稍停,重講再念。但他第二次還是這麽說錯。於是旁邊的禮儀小姐再次提示。這次,老僑領停頓時間長些,再重來。終於在第三次說對了。會場上,居然無人對此發笑。當時我就想,對於主要來自香港的英國華人,或推而廣之,對於所有的華人,這個祖國是什麽稱呼,有這麽重要嗎?
台灣問題和香港問題,從根本上就不同!兩岸統一的道路無非是武統和文統。武統是不現實的,受製於美國。天朝現在誰都可以不怕,除了怕老美和俄國。天朝太祖時代,吵吵嚷嚷了許多年,也無法武統。一個美國第七艦隊,就阻隔了兩岸,讓老毛望洋興歎。大陸草民們好像不懂這個。但大陸的大佬們懂。而如果文統,就必須承認中華民國繼續存在的事實。否則,有關中國統一的和平談判就無從談起。
中華民國是孫中山等先賢的產物,又不是老蔣的。老毛勝利之後承繼中華民國的國號有何不可?老毛奪取了大陸之後,應該是宣布推翻了原國民黨政府,宣布成為中華民國新的合法政府,理所當然地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和權益。那麽,何來兩個中國?據說老毛對此是後悔的。這是一敗筆。
其實,天朝太祖原本對此事宜的認識,是英明和正確的。1949年7月份的新政協會議上,“在國號討論中,毛澤東原本是支持沿用“中華民國”國號的,理由是共產黨是救中國不是亡中國,新中國取代舊中國是新政府取代舊政府,不是新國家取代舊國家,共產黨反蔣不反孫。後來何香凝打了個圓場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裏麵包涵了‘中華民國’這4個字,其實質是一樣的,‘民國’的‘民’就是‘人民’,中山先生一身為共和奮鬥,這國自然就是‘共和國’了。毛澤東聽了覺得有理,就沒有作聲了。”
而且,老毛們勝利之後雖然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但在法律上從來沒有宣布廢除了中華民國。那麽,這個原來的中華民國國號和民國政府理所當然地會繼續存在,隻是被老蔣帶去了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上是一直彼此共存的。就此成立的時間,相當於第一共和國和第二共和國。但彼此沒有繼承性。彼此不承認。但近些年以來,實際上是相互默認的。如大陸高級官員到台灣訪問時,也必須在有“中華民國”字樣的文件上簽字吧,等等。
所以,中國的統一之路,應該是文統。對於統一之後國號的最現實的解決方案,是宣布中國的正式名稱是: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華民國。事實上,1949年,黃炎培等就有類似的建議,何香凝也有類似的說法。這也是毛澤東的本意。現在,應該設法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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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的由來:
1949年7月初,中共中央成立開國大典籌備委員會。周恩來擔任主任,彭真、林伯渠、李維漢任副主任。
即將誕生的新中國,此時還沒有一個正式名稱。於是,中共與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就國號問題進行了廣泛協商。毛澤東在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致詞時最後呼喊的三個口號中,有一個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在新政協籌備會起草各項文件的過程中,一些代表對這個原擬的國名“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雷潔瓊發言說,如果國名太長,用時不用全稱就要注明是簡稱。黃炎培和複旦大學教授張誌讓的意見被整理成書麵報告,提出:“我國國名似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
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也對原擬國名提出質疑,發表了第三種意見。張奚若說:“有幾位老先生嫌‘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字太長,他們說應該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張奚若繼續說:“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兩字了,豈有人民而不民主的呢?且‘民主’一詞democracy來自希臘字,原意與‘人民’相同。去掉‘民主’二字後,從以下解釋也很容易明白:為共和而非專製,是民主而非君主。‘人民’這個概念已經把‘民主’的意思表達出來了,不必再重複寫上‘民主’二字。”
可在討論中,毛澤東卻支持沿用“中華民國”國號,理由是共產黨是救中國不是亡中國,新中國取代舊中國是新政府取代舊政府,不是新國家取代舊國家,共產黨反蔣不反孫。後來何香凝打了個圓場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裏麵包涵了‘中華民國’這4個字,其實質是一樣的,‘民國’的‘民’就是‘人民’,中山先生一身為共和奮鬥,這國自然就是‘共和國’了。毛澤東聽了覺得有理,就沒有作聲了。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四小組把關於國名的意見歸納了三種名稱,留待政府組織法起草委員會去斟酌。經8月17日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修正,通過為組織法的初步草案。在這個初步草案裏,新的國名去掉了“民主”二字,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然而,在國號後麵仍拖著一個“尾巴”。在後來提交給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文件中,國號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之後帶著一個括號,裏麵寫著“簡稱‘中華民國’”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