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盛友文集

創業,閱讀,思考,寫作
個人資料
謝盛友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你好女性主義!

(2008-08-29 03:08:21) 下一個



題目:你好女性主義!


作者:謝盛友



        一位湖南人(算半個老鄉,因為我以前在長沙工作過)來找我,她的女兒嫁到班貝克,女兒生產前她這當媽的比自己的女兒還要焦慮。半夜裏女兒和洋女婿已經去了醫院,走前囑咐她留在家裏,不要擅自到醫院,不懂德語,到了醫院,反而多出一件事,別人頭忙腳亂還得照顧她。       

        她到我餐館裏來,請我或我太太帶她去醫院,我有急事要辦理,太太不在餐館,沒有人能開車帶她去醫院,我決定給她寫兩個中德對照的紙條子,讓她憑條子“獨立”行事。          

       我問:“你女兒叫什麽名字?女婿叫什麽名字?”
       她回答:“我女兒叫林明豔,女婿名字我不知道,這是我女婿的手機號碼,你可以打電話問一下。”      

        意料中,對方電話沒人接,我聽到留言:這是米勒的手機,…… 。     
        我說:“我若不知道你女婿的名字,我寫的條子對你沒有什麽幫助。現在我知道了,他們家叫米勒。”      
      驚慌中,她問我:“那,小孩生出來以後就不姓林了。”
      我:“小孩不姓林,你女兒也已經Miller(米勒)了。”
      再度驚慌的她:“那,怎麽行呢?”
      我:“你女兒林明豔,姓氏不也是跟從她父親的?!”
      她無語。      


        行筆到此,想起李昂(原名施淑瑞),2002年在瑞士與她和她姐姐施淑青聊天,我說:“《殺夫》李昂,你好女性主義!敬佩一下!”
      李昂回答:“當年趕時髦,來個女權主義,跟從媽媽的姓氏,現在想起來,還是虧,媽媽的姓氏不也是外公的!”      

      身邊的二分之一湖南老鄉:“跟誰的姓,大是大非,哪能聽從洋女婿隨便指定!”
      我無語。

(以下文字資料來源:中外文報刊選讀)      
          女性主義的觀念基礎是認為,現時的社會建立於一個男性被給予了比女性更多特權的父權體係之上。      女性主義(女權運動、女權主義)是指一個主要以女性經驗為來源與動機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動。在對社會關係進行批判之外,許多女性主義的支持者也著重於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動婦女的權利、利益與議題。       女性主義理論的目的在於了解不平等的本質以及著重在性別政治、權力關係與性意識(sexuality)之上。女性主義政治行動則挑戰諸如生育權、墮胎權、教育權、家庭暴力、孕婦留職(maternity leave)、薪資平等、投票權、性騷擾、性別歧視與性暴力等等的議題。女性主義探究的主題則包括歧視、刻板印象、物化(尤其是關於性的物化)、性的物化、家務分配、壓迫與父權。          

        從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婦女結婚後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這是夫權婚姻的產物。有隻用“夫姓”與“夫姓+本姓”兩種基本形式。     
  
      現代國家的法律對於夫妻的姓氏有如下5種情形:
1、堅持妻從夫姓原則:瑞士民法典第160條中規定:“(一)丈夫的姓氏為夫妻共同姓氏。(二)新娘有權當麵向公民身份登記官員提出要求,將自己原有的姓氏置於夫姓之前。”
2、實行從一約定,無約定時從夫姓的原則。如《德國民法典》第1355條第2款就作此規定。
3、允許雙方當事人任意約定原則。如原《蘇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8條就作此規定。
4、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原則。中華民國1929年民法第1000條就作此規定。
5、保持各自姓氏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0條就作此規定。         

        很多西方國家一般隻用夫姓,如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便以夫姓聞世。德國現任總理默克爾(盡管離婚了)仍然使用前夫的姓氏。不少女性主義者反對女性必須在婚後改從夫姓。

        中國古代為“夫姓+本姓”的形式,如馬姓女子嫁與王姓男子,女子婚後特別是亡後就隻稱“王馬氏”。1929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編第三節第一千條,首次對“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中華人民共和國,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條規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權上完全平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第一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現代的中國大陸除了在族譜和墓碑外已經幾乎完全不用這種形式。       

        台灣、香港、澳門、海外華人舊時代中不少人則用“夫姓+本姓”作為婦女婚後的姓,如方瑀嫁給連戰以後叫“連方瑀”。香港在正式場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為政府官員或名門望族的女性,例如陳方安生、範徐麗泰、葉劉淑儀、羅範椒芬、周梁淑怡、梁劉柔芬、林鄭月娥等。


寫於2008年8月29日,德國班貝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偶燈斯陋 回複 悄悄話 gladly: 你好女性主義!

女性主義=feminism (the idea),
feminist (the person), anyone who believes women's experiences and ideas should be valued.
[there are many, many of them]
綠一 回複 悄悄話 挺有趣。我想這種人很少呢?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