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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新聞學(11):虛假新聞源

(2008-04-28 13:13:52) 下一個



網絡新聞學(11):虛假新聞源

作者:謝盛友
    

網絡傳播更重要的一個貢獻是,它為言論的自由表達提供了技術基礎。但那種以為有了網絡,就有了言論自由,有了網絡,就有了民主的看法,顯然是片麵的和幼稚的。因為自由、民主需要的條件很多,不隻是有了某種技術上的保障就可以實現的。

網絡新聞的虛假、失實有其自身的一些特點。其一,虛假新聞的源頭往往來自傳統媒體,特別是一些都市報、晚報的報道,具有轉載的性質。當然,也有大量的虛假新聞源於網絡自身,但很少出自網站編輯之手,而是來自一些上網的社會作者。網絡虛假新聞也像傳統媒介上的虛假新聞一樣,社會新聞比較多,政治、經濟類虛假新聞比較少。

網絡虛假新聞的原因較為複雜。網絡傳播技術的自由性,為個別“惡意”行為者提供了製造虛假新聞和散布各種虛假信息的機會。具體說,技術的自由性,提供了匿名的可能性。而網絡傳播的匿名性,為造假者提供了機會。

專門從事和參與網絡新聞傳播的某些人,在相當程度上缺乏傳播新聞必備的基本素養,不合新聞傳播規範的編輯、張貼、複製、下載等成了一些網站傳播新聞的重要手段,這就難免不負責的粗製濫造,難免“垃圾”新聞的登場和失實現象的出現。
別有用心的商人運用手段與炒作,也使一些網絡新聞水分大加,泡沫浮遊,虛虛實實,真假難辨。 以計算機技術為基本依托的網絡傳播,使人們的造假變得異常容易,不僅是文字造假易如反掌,就是圖片、圖像、音樂、錄像的造假也是隨手可得,這對網絡新聞的真實性構成了不小的威脅(對傳統媒體也一樣,同樣可以利用計算機技術進行造假),一些媒體修改圖片、加工處理圖像並不是什麽秘密的事情。

為了追求點擊率和吸人眼球不惜轉載或者憑空捏造虛假或誇大新聞。大量刊登“星、腥、性”之類的新聞來刺激網民的關注,產生轟動效應,獲得高點擊率。有些網站首頁中的“新聞資訊”,每天選定的最主要的新聞消息中,至少有2條具有強烈刺激性的新聞。跳樓、強奸、賣淫、性騷擾、賣處等新聞充斥其中。傳播謠言和“小道消息”以滿足網民的獵奇心理。

美國社會學家特•希布塔尼指出,謠言是在一群人議論過程中產生的即興新聞。在網絡盛行的今天,謠言越來越傾向於借助網絡這一途徑傳播。再加上網絡具有迅速、及時和人們可以廣泛接觸的特點,更是成為謠言傳播者的首選傳播媒介途徑。大量謠言在沒有經過核實的情況下就貿然地在網上傳播開來,成為當時人們所關注的事件。因而,各網站的點擊率迅速攀升,然而它們給社會所帶來的負麵影響卻在短時間內難以消除。

可怕的主要不是一些個人或媒體偶爾為之的對“原作”的扭曲,而是廣大收受者對整個圖像傳播真實性的信心在降低。虛假新聞的擴散速度異常迅速。與傳統新聞媒介相比,網絡是真正的全球化的媒介。真實的新聞可以得到迅速的全球化傳播,虛假新聞同樣迅速全球化。虛假新聞特有的新奇與“完美”素質,常常使它比一般的真實新聞傳播的更快,一條真實新聞,如果內容平常,其影響會很不明顯。一條失實新聞,即使內容很平淡,也會產生很壞的影響。可以說,伴隨著網絡新聞的勃興,虛假新聞的危害已經進入了全球化的時代。

在防治虛假新聞的問題上,人類麵臨著新的任務、新的難題和新的考驗。



P.S.:
陳冠希案2008年4月24日預審 被告史可雋獲保釋
(2008-04-25)
● 易銳民
  (易銳民報道)涉及藝人陳冠希及多名女藝人的網上裸照案,昨日預審,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10月6日正式開審,屆時控方會傳召12名證人。被告史可雋獲準保釋離開東區裁判法院。
  控辯雙方在庭上表示,雙方已同意多項由警方提出的證據,但未有提及陳冠希是否其中一名證人。
  23歲的電腦技術員史可雋,涉嫌於2006年1月至6月期間,不誠實取用電腦而被起訴,他否認全部三項控罪。他在母親陪伴下出庭聆訊,臉色較上次上庭時顯得憔悴。
  其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史可雋在今年5月8日至6月中旬期間,需赴加拿大參加親人婚宴,故要求保釋離港。
  但裁判官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擔保需嚴格條款,加上參加婚宴隻是一種社交活動,並不是非去不可,拒絕被告離港的申請,但容許他繼續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
 

寫於2008年4月28日,德國班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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