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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與婚姻



佛法與婚姻總稿[佛教版]2004.12


釋了幻 著(http://lh2345.fjblog.cn/)


佛法與婚姻上

第四章
學佛的婚姻誤區

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
智學成菩提,愚學為生死
——《華嚴經》

如果遵從佛法基本教義,那怕是隻做到了大部分,居家生活與修行,都會得到現實的幸福與安樂。
但是,事實上這種情形並不多見,反而不理想的狀況甚多,城市背景的中青年似乎更為突出。不少人學佛學得很辛苦,不少學佛青年,都走了一些彎路,有的甚至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不僅使人想起“邯鄲學步”的成語,一味模仿別人,非但沒有學到別人的長處,反倒失去了自身的特色,忘記了自己的本分和責任。
在台灣弘揚佛法數十年的南懷瑾先生曾說過:“佛法唯絕頂聰明的上士和一聽就信的下士好學,中等人最不好學,一些人不學佛還起碼是個正常人,一學佛便弄得神經兮兮的,連個正常人也做不成了。”這真是過來人的經驗之談。
佛法的修學,是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次第的,若不善學,難得實益,反而會受損害。
在我看來,不少人的過失是由於對教法、次第不清,對自己所處的修學位置不明,故下手往往是盲目的,出現的偏向是:“在家人好修出家法”;由於大多數人屬無師指導(或有師但未能因人指點),未全麵了解佛法,故往往是想當然地蠻幹,先入為主,看到什麽就照貓畫虎;更多的人的症結——其實是欲望的問題無法平衡,故在理想與現實、信仰與欲望、在家與出家中來回徘徊、掙紮,充滿苦惱與不安。
總的看來,學佛人的婚姻誤區大體為兩種:
一是禁欲的趨向,特別是部分中青年家庭,沒有處理好婚姻與性等問題;
二是忽視戒律、我行我素的趨勢。
從實際情況看,趨向禁欲的大大多於後者。

第一節、節欲與禁欲

對凡夫而言,飲食、性(男女欲)、睡眠、保衛自己是四種很強烈的欲望。每一種對人類的生活與行為,都有極深的衝擊與影響。
在當今這個時代,飲食等已不成問題,婚姻與性的處理是否得當,對學佛者而言,可謂至關重要。根據經驗及觀察,可以發現許多學佛者,都程度不同的著存在性執著與性壓抑的問題,隻不過大部分人,尚未意識到罷了。

一、禁欲的誤區

1、“婚姻恐懼症”誤區
一些學佛青年,雖到了結婚年齡,但拒絕與異性來往。看起來似乎道心堅固,但長期觀察下來,才發現是畫地為牢,固執己見的結果。嚴重者則演變成了“婚姻恐懼症”。

事例一:某廠青年工人劉某,學佛後誓言終生不結婚,對旁人的善言勸告也怒目相向,慢慢地也無人再勸他了。由於我行我素,與眾相處落落寡歡,不久,便落得形單影隻,十年之後,終於成了大齡青年。據說,他現巳開始後悔,有了結婚成家之意,但周圍同事,早已將他視為不食人間煙火的另類,無人願為其當紅娘。
事例二:某市一位學佛女居士,雖有男友,但僅同居而不結婚,雖三十出頭,心尚來回掙紮在出家與在家之間;終於有一天下定決心,與男友不辭而別,到了一寺廟,要求出家。寺廟上下因平時與之熟悉,皆大歡喜,積極為之準備剃度事宜。但就在即將落發前一天晚上,男友及家人開車衝進寺廟,連拉帶拽,將其弄回了家。事後有人問她:“為何不想成家?”她倒是很幹脆地回答:“我有婚姻恐懼症!”

其實,這些都是執著所致。
“執著”一詞,為佛教常用語,指對某一事物、見解堅持不懈,不能超脫,後來便演變成拘泥或固執。
青年居士,不需要對婚姻抱著反感的心態,隻要保持平常心就好,如果想要結婚就應該結婚;不要弄巧成拙,頭上安頭,搞得“四不象”。不要因為對婚姻的反感,走入了執著的誤區,從而患上了“婚姻恐懼症”。

2、性生活的誤區
已婚的學佛夫妻,對家庭性生活的執著也是誤區之一。
在四川某大型廠礦,幾年前發生過這樣一樁事:一個以中青年為主的學佛小組,某天觀看了一位海外法師講經的錄像帶,內容涉及斷淫對修行的好處,並言:如不斷淫修行,則修行不會成功。看完錄像後,這批居士便下定決心,立竿見影,強力實踐。回家後,或分房或分床,要快速斷淫證道,接下來的事情不說大概也能猜到:大部分的家庭隨後幾天不是吵架就是打架,一時成為全廠新聞。……
記得曾看過一篇出家法師寫的文章,題目是《為什麽佛教徒家庭多不和睦》,文章中說:“那些所謂的居士們,真正家庭生活美滿和諧的令人羨慕的幾乎沒有,……與佛沾邊兒者,離婚的特別多”。
在婚姻與性的關係方麵,性肯定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由於執著某些宗教理念,有的學佛居士很害怕與他(她)另一半做“那件事”(性生活)時,或多或少都有一種罪惡感。他(她)們害怕做了“那件事”會對佛菩薩不恭敬,有些人做“那件事”後的第二天,就不敢進佛堂和寺廟。還有很多人認為做“那件事”會影響修行。有些夫妻,學佛以後就變成“道友”,完全沒有夫妻的樣子。因此,長期積澱下來,身心上便會出現某種壓抑與分裂。
性執著與性壓抑,它不僅對人的身體,而且對心理健康均有較大的影晌。許多人的男女欲望,被宗教觀念、道德意識壓抑、扭曲、乃至變形,以至他們自己也未能辯識。最麻煩的是,不少人明明出了偏差,還自以為修行有成呢。
佛教從不要求在家居士禁欲,而是提倡節欲;而節欲的程度與方式,也須根據工作、年齡、體質等的不同,因人而異。

說到節欲,古今中外世界很多宗教,包括佛教、天主教、印度教及中國的道教,幾乎都主張禁欲或要求盡量節欲。基督教主耶穌一生沒有結婚,幾乎是苦行的修行者,他們中有名的使徒約翰更明白主張:替天主工作的人一定要身心聖潔,不能染愛欲。直到今日,天主教的神父、修女都是禁欲,終生未婚的。據天主教一九九八年的統計:全球神父總數為40.4萬人,修女81.4萬人;教友總數則超過十一億。
道教自從漢朝末年以後,就主張要修精氣神,希望能修到羽化升天而名列仙班,他們認為有男女淫欲會損精氣,因此要禁欲,至於道教中有些以男女性愛行“采補之術”者,那應屬旁門左道,不是正統的道教思想。
佛教認為愛欲隻在欲界(地球人類及一部分天界)存在,色界、無色界及各佛國淨土都沒有情欲存在。有男女淫欲執著的眾生,就很難脫出三界,故修行者皆希望超越情欲。
對宗教徒而言,能夠為信仰而超越情欲,無疑是高尚而聖潔的。但終身不婚嫁的,僅限於出家僧尼或神職人員(道士、道姑、神父、修女等),一般教徒不必如此。

二、禁欲的過患

對於在家人而言,不要求斷男女欲,盲目禁欲,反而會帶來諸多過患:

1、對未婚者而言,禁欲的觀念往往影響他們交友、擇偶、婚配。
不少學佛青年,在如何對待愛情、婚姻問題上,都或多或少走過彎路。有的學佛後,甚至憑添了不少煩惱:如在出家、結婚、獨身的抉擇上舉棋難定,不知不覺便成了大齡男女,往往錯過了戀愛結婚的良機。
其實青年時期貪愛、自我實現一類的煩惱,是可以轉化為修道的力量,轉化為弘法利生的熱忱。大乘佛法認為煩惱可以轉化,甚至可作為度眾生的方便。初修者不要怕煩惱多,而是怕不識煩惱,能認識到煩惱多,是修行進步的表現。
隻要能自我覺察,便不難對付,無須將煩惱視之如怨敵,而強作壓抑。強行禁欲,則煩惱會愈積愈多,即使能壓抑得住,對身心和修行也非常有害。一旦遇強大外緣時,壓積的煩惱,弄不好便總爆發,如江河決堤,一潰千裏,當事人則可能做出違反法律、道德、戒規之事,其果報往往是墮落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道),學佛者可不慎乎?

2、禁欲影響家庭和睦,有可能導致一方婚外情。
對凡夫而言,性與飲食一樣,皆是經常的、必需的。除非修行有成者,方可斷絕性欲,並對飲食亦不再執著,即吃什麽都無所謂,且食量亦少於常人,而身心均健康正常。
而性欲是凡夫執著為樂的本能,處理不善,便會引起各種與性有關的罪過:如嫉妒、貪婪、淫亂、汙穢、邪情,苦毒、放縱肉體情欲等等。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發現在中青年家庭,特別是家中隻有一方學佛的,往往容易出現這樣的變故:妻子或丈夫由於冷淡了對方,因而發生丈夫外遇或紅杏出牆之事。由於學佛大都為女性,故丈夫發生婚外情的比例數倍於妻子。還有的丈夫,由於被冷落,轉而尋找其它刺激或寄托,甚或染上不良習氣,如嗜好賭博、酗酒、色情光盤、迷戀網吧、沉溺於電腦遊戲等,有的還會出現精神急燥,家庭暴力、夜不歸宿等問題。
一些自我中心較重的女居士(佛門內此類女性並非個別),缺乏必要的慈悲心、忍耐心、利他心,凡事從自己的立場考慮問題,以“佛法的名義”來安排一切,因此,往往有不顧念丈夫、家人的行為,在家庭生活上也是如此。

事例一:X(青年女居士),其丈夫在外地工作,每周末才回家,她不僅不化時間伴陪,反而入夜後,翻開經書念上一、二小時,問她為何不陪陪丈夫,她的回答是:“都老夫老妻了,何必那麽多講究!”其實她的“老夫”才不過三十歲出頭。幸好她丈夫也是居士,嘴上也沒有公開抱怨,但心裏十分不快。
事例二:P(中年女居士)學佛很認真,一次到藏地參加佛教大法會,走時僅給家裏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我要去某市寺廟一趟,因裏程不過幾十公裏,其丈夫也沒在意,但實際P居士一下子就跑到遠在千裏之外的藏地某寺,且一呆就是二、三月,到後半個月才給家裏打電話說明身處何地。據知情人言,P居士常借學佛名義外出,以避夫妻生活。
事例三:D(中年女居士)學佛後,男女欲情淡薄,但其夫尚未學佛,對此甚不滿;後來幹脆在外麵找了女朋友,並且常將色情光盤帶回家播放。F居士提出離婚,其夫堅決反對,家庭氣氛常常隱晦不快,小孩夾在其中,學習大受影響,雖經善心人士調解,但未能改善,D 居士如此多年,精神倍受折磨,身心俱損。

還有的居士出現此類矛盾,不僅不反省調整自己的行為,反而越走越遠,自己給自己打氣:弄不好就算了!獨身正好修行,大不了就去出家!
但從實際看,這類居士並出不了家;即使出家,個別的雖已出家,但人際關係依然糟糕。因為大凡我執重的人,都與佛教的慈悲、無我精神,相去甚遠,她(他)們不僅常給別人帶來問題,也給自己不斷製造精神困境。
此類居士雖然學佛多年,但其根深蒂固的“我愛”、“我執”,削減甚微,故許多家庭問題,恰恰是她(他)們以“學佛”的名義製造出來的。
因此,學佛者應注意,如果在中青年階段就要強迫禁欲、斷欲,其後果很可能是嚴重的。所以,每一個在家男女,如果要解決好這個問題,首先要誠心、誠意、理性的麵對這個問題,不要執著、壓抑、更不要逃避。
作為一個居士,結婚之後有家庭生活,有夫妻關係,這是正常的,因此觀念上應該是:我需要家庭,要一個丈夫﹝妻子),那我應該要關懷丈夫﹝妻子)合理的要求,若他需要我,那我應該隨緣;對在家人來說,夫妻性生活不是罪惡,也不算是犯戒。如果連丈夫﹝妻子)的正當需求都不能處理好,那你還能幫助社會大眾嗎?
在這裏,要特別提醒中青年學佛女性:請注意看顧好自己的家庭,多一份愛護,少一點疏忽;多一點慈悲,少一點執著(自私)。另外,執著心重的居士,切不要“佛法的名義”,來包裝自己的煩惱(往往是無意的習氣的作用),使佛教再受世人譏嫌。不必因“學佛”而顧此失彼。
學佛者的家庭應是紅塵風浪中的港灣,家庭主婦應是掌舵人,要善於營造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全家大小都愛護它。切不可因學佛而顯得冷冰冰的而無生氣,更不可因學佛的緣故,而使家庭破裂。

3、禁欲有可能引發身心疾病
壓抑欲望、情感,會導致人體免疫係統的免疫力降低,增加發病率,並有可能導致心理、性格分裂,引發身心疾病。
性執著是性生活的大敵。去除性執著,也就是說要把一些莫須有的顧慮、煩惱、恐懼、自責等去掉;長期的性壓抑,則可能造成一些生理障礙,可能會招來性功能障礙疾病,徒增了許多焦慮和痛苦。
還有的居士甚至采用極端方式來禁欲:如某市小金居士,對夫妻生活總是心存忌懼,如他認為不該發生而發生了性生活,便以燃臂作為自我懲罰。這種行為帶有自虐性質,是心靈扭曲的結果,此類行為皆在禁止之列。
另外,夫妻之間,不能將性事當作武器或條件。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夫妻二人爭吵,無論是意見不合、作風不同或其它原因,都是正常又難免的情形。怒氣過了,夫妻便和解,然後和好如初。男女都要小心,不應為生氣之故,實行性懲罰,分房或禁欲。

人若沒有情欲,當然無須刻意培養,但若欲望已經產生,且是一種合理的需求,則應隨緣滿足它、疏導它,並在合理滿足它、疏導它的過程中思惟緣起;重點是不要壓抑,而非放縱。修行最重要的是正觀緣起及心離染著,對待情欲倘采取壓抑或禁絕方式,將反成心理負擔。如此經常思惟觀察緣起,日久便可能融入心無掛礙的心境
如果修行者希望禪修入定,有性生活,就不容易做到;但在家人修行,並不是“求入定”,而是要得即定即慧的無我智慧心,頭腦要很清楚,若能自我中心少一點,對人的關懷多一分,就算是修行。
有智慧,才能讓我們心理平衡、情緒不波動;定慧兼修,才能得到真正大解脫。
隨緣而不染著,《華嚴經?普賢行願品》雲:“於諸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
對一般學佛之人,隻要守五戒之淫戒,能不邪淫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則會成障礙。

三、情欲解放的誤區

修行偏於苦行、禁欲固然不對,但放縱情欲更不好,還是應該奉行中道原則。
現代社會是個開放、自由、享樂的個人主義時代,有的人因為欲望偏重的緣故,便找出種種理由,提倡心靈的自由與釋放;不願被傳統、權威、教條限製,不但不重視戒律,還有的甚至號召掙脫一切的束縛,“享受情欲”、“任意自在,守心戒就好”者,蔑視倫理,放縱欲樂。自詡為:重內心不重外相,要向濟公活佛一樣,遊戲人間!
這種“不必執著相戒,隻要守心戒就好”的說法,有很大的誤導性、誘惑性;其實,它僅是針對修學有成者而言的,凡夫不應以此作招牌而行私欲。
對初修者而言,財、色、名、食、睡五欲,肯定是製約人的強有力繩索,古德言:“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學佛人應該奉持佛教宗旨:“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所言所行應當中規中矩,修行次第則應而上,從人天乘的五戒十善下手,不可一下就跳到所謂大乘的無相無拘的階段,以俱足凡夫身,行“聖人”方便教化之事;此皆是以佛法名義,包裝自己的貪、嗔、癡!
如某市W居士,雖年紀早已到婚齡,也不止一次結交女友,但就是同居而不結婚,理由是:“結婚影響修行,況且,說不定自己以後是要出家的!”幾年過後,他不僅沒有出家,修行依舊散漫;而且女友也離開了他,理由隻有一個:“什麽佛教徒,做人太自私了!”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發現也有個別學佛居士,言行與貪欲俱足的凡夫沒有兩樣:麻將賭博,看黃色影片、搞婚外情、同性戀等,一應俱全。
當然也有不同的之處,那就是用佛法為自己行為開脫,說什麽:煩惱即菩提,紅塵中修煉方可成正果;自認為隻要心不迷戀就好,就是“出汙泥而不染的蓮花”,入紅塵而超脫的“真人”,而與凡夫打成一片,則就是在“代佛宣化”,普度眾生。
這種掛羊肉賣狗頭的做法,甚為可恥,當立即刹車為好,不然,必墮三惡道,後患無窮!

一些新型宗教,或打著“禪宗”旗號的“修行者”、“靈修大師”們,引經據典,是似而非的講授一些佛法,強調不必執著事相上的戒律,隻要心不執著就行了。這些“大師”們,有的本身就是宗教人士,有的為著作等身之人,甚至有苦行、靈修經驗,並且能夠駕輕就熟地運用現代科技、哲學、心理術語詮釋宗教,其禪修(靈修)經驗,也能幫助初修者解決身心上的一些問題,這和山中寺廟一些不善言辭的僧人相比,儼然菩薩應世。
但他們與傳統修行者的最大區別,則是對守持戒律的認知根本不同,表麵上他們也不反對戒律,但會找出種種理由變通:強調“守心戒就行了!”這種即可修道,又不受拘束的理念,特別受到城市裏的中青年禪修者的歡迎。
但實踐證明,在大陸及海外,這類新型修行團體的首領們,往往利用靈修的手段,巧妙地攝取權力、金錢和性等,性侵害之事也時有發生;由於迷信“大師”的超能力,加之信徒(特別是女信徒)的崇拜心理,往往使此類醜聞不被曝光。直到有的捅出了亂子,才被追究法律責任。
靈修(宗教)團體的性侵害案,就像家庭隱私,很難被揭發,即使有受害者說出來,在“家醜不可外揚”思考模式下,往往犧牲受害者權益,更糟的是,在愛心、包容的宗教原則下,信徒常相信加害者已改過自新,而不予處分或追究,而致悲劇一再重演。
靈修團體往往張起神聖的帷幕,局外人要檢驗是否可能潛藏罪惡,隻要看是否與錢、權及性糾結在一起,無論靈修團體是以何種宗教型態出現,隻要表現出對錢、權及性的欲望征兆,最好方式就是趕快全身而退,敬而遠之。

其實,內心倘清淨淳厚,必能表現出行為的端正莊嚴;外在的合理規範,又有助於內心的清明覺照。如果不依於慈心與戒德而修禪,必然弊多於利,甚至會產生種種炫異惑眾的嚴重後果。
自我愛所衍生的情欲,如糾纏不清的蠶絲,找不出頭緒,反而越理越亂。佛教出家的“梵行戒”(離欲),理由即在於洞徹“情”與“欲”的雙重係縛及其衍生的苦難,讓修行人學習著以定慧之力,不受製於形體的情欲熱惱,不受製於他者的情枷愛鎖。倘能由勉力學習而漸臻乎至境,從情欲的牢籠中解放出來,或許才是真正的“情欲解放”吧!

第二節、出家與在家

一、追求無性婚姻的誤區

學佛居士,特別是中青年居士,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出家情結。有的居士想出家,但因有家庭、親友等種種障礙,竟不約而同地發明了追求無性婚姻。
追求無性婚姻的人,一般容易發生在具有較強的宗教熱忱的未婚青年身上;他們以為,如果擺脫了性的誘惑,建立了無性的婚姻家庭,便可按自己的意願修行,乃至可按自己的意願隨時出家,學佛便可自然成功。
在佛門中,不時會發現一些學佛青年有此想法,後來留意此事,便上網查尋,在某一佛教論壇上,找到有五、六則征求無性婚姻的貼子,發貼於2003年10月至12月。下麵,我們來看看其中的三則征婚廣告,內容如下:

(1)、征婚之一:
A男:《給真心修行的善女子的一封信》:“我是一個一心想要出家修行的男子,由於家庭環境影響,而不得出家,現有一想法。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幫助。
(征婚)你我結婚不需要任何形式,待到父母去世時,仍要出家。我79年生人,相貌一般,自由職業人。收入足夠生存。(我不希望別人因為我的財產才與我聯係)。婚後不發生性關係,不生子,如果你也是真心有如此想法,可以與我聯係。你可到我家住。我也可到你家住(希望女方最好有一定的禪定修為或專修淨土也行)。聯係方式:手機:……”
(2)、征婚之二:
B男《特殊征婚》:“征婚--男未婚:1974年生,174厘米,佛弟子,上班族,有房,無車,哦,有自行車,月收1750元左右,因我原來不打算結婚,父母對佛法有看法,我本人隻想找一位情況類似,先過父母這一關,將來還是想出家,所以嘛,結婚隻是名義上的,不生子,不過夫妻生活,分床睡。有意可發郵件………”
(3)、征婚之三:
C男:“大家好:本人81年出生,99年學佛,欲出家,家人止,無奈。現誠覓一佛子伴侶以過父母關,外是夫妻,實是兄妹,同修同行,共生極樂。
期盼有緣人早與聯絡。QQ:……”

以上3位佛教青年,其宗教熱忱可嘉,但所言所為不符合世間規則,因為婚姻與性,從來息息相關;無性的婚姻不符合世俗婚姻生活,屬於非正常婚姻。不值得提倡。雖然征婚者之一筆名為“真現實”,但從實踐上看,此做法真不現實;既然想出家,就應努力去實踐,如果放不下父母等,則應按一般世俗規則生活,用不著追求這種非正常婚姻。
在他們的天真想法中,至少忽略了三個製約婚姻的因素:
第一, 忽略了未來妻子人性中對“情色”的需求。
即使女方現在同意過無性的婚姻生活,但並不代表今後絕不反悔;而一旦領取了結婚證,要求有夫妻生活便是對方的合法權益。另外,當事人追求的無性婚姻,也有自私的嫌疑,因為他沒有站在另一方的立場來考慮,因而缺乏起碼的慈悲心;婚姻雙方是平等的,任何一方皆不是道具,或僅僅作為裝飾品。
第二, 當事人大概也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因為飲食、男女是欲界眾生的基本需求,如果要在婚姻中斷性欲的話,其中一方至少是登地菩薩或小乘離欲聖者(三果)。依佛法而言,小乘證初果才可斷邪淫,但仍有夫妻正淫;證三果方可徹底斷絕性欲。如達不到這個層次,那麽,這種名義婚姻,最終還是會轉化為世俗婚姻。
有的居士看了《高僧傳》等書籍,對過去高僧大德的非常行欽佩不已,也想效仿學習。如中國當代高僧虛雲老和尚,出生於官宦家庭,他十幾歲的時候就打算要出家。父母為了安住他的心,給他娶了兩房太太,可是他結婚三年,同居而不染,實在讓人欽佩。父母無法打消他出家之念,在他十九歲的時候,不僅自己毅然出家,兩位太太也隨後出家為尼。但這種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之事,是登地菩薩再來,非一般人能行之,故一般人不可勉強效仿,以免演變為“玩火”之舉。
第三, 當事人忽略了雙方家族可能介入、幹涉的變量因素。
在中國,婚姻不僅涉及男女雙方,還涉及兩個家族等世俗關係。如果僅是為過父母這一關而結婚,那麽,結婚後要想拋開家庭,過“妻子關”,其難度至少是“父母關”的數倍。為了過父母關,而製造出更大難度的“夫妻關”,這可能是諸位未曾想到的吧?
一相情願的追求無性婚姻,到頭來弄不好事與願違。同時,也為將來的婚姻家庭埋下了重大隱患。
未婚而又想過斷欲生活的居士,一定要理性、謹慎、冷靜地麵對此事。因為實踐證明:勉強斷欲,便要承擔種種風險與過患,希諸位青年朋友三思。

二、出家的誤區

1、出家的大體情況
一個人要舍俗出家,過另一種生活,也不是一件隨隨便便的容易事。佛教是講“因緣”的,出家人各人都有各人的因緣,決不相同,但大體分析歸納起來,卻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為破解生死真諦,追求人生真理,聞道則喜,不惜身命者。這樣的出家人很少,但卻是楷模和榜樣。他們的事跡往往給後人以極大的激勵和鼓舞。如現代高僧虛雲、倓虛、太虛、印順法師等。
二是出於對佛教的真心向往和喜好,並對世俗生活發生厭倦者。這樣的出家人數量較多。
三是在世俗生活中遭遇挫折,遁入佛門,尋求解脫者。這樣的出家人在僧團中占有一定比例。
四是將出家作為生存之道或一種社會職業的,個別的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另有所圖者。

2、未婚者出家的誤區
身處於滾滾紅塵的學佛青年,究竟要選擇婚姻、家庭做為修行的道場呢?或是出家生活為道場?這是一部分居士十分困惑的問題。
一般而言,對絕大多數學佛青年,選擇婚姻、家庭做為修行的道場較為合適。
學佛青年若宿根深厚,人欲淡薄,無情愛因緣,道心堅固,具備出家的各種條件,可以嚐試選擇出家修道;但不宜馬上出家,最好用一段時期來了解與實踐,看自己是否適應寺廟生活。
一些到寺廟出家的居士,由於對寺廟過於理想化,開頭十分積極,幾個月下來,則煩惱叢生,最後還是回了家,這部分人以城市青年居多。
還有一些青年居士,他們大學畢業,為出家而入寺廟,但最後卻選擇了即不出家,又不回家的方式,幫寺廟做事謀生;或從甲廟到乙廟,不斷更換,幾年下來,幾乎走遍大江南北。其學有所長的專業,則早已荒廢……。
剛走上社會的青年,最好先工作幾年,以報國家、家庭培育之恩,並熟悉世間法,然後再出家也不遲。這期間,也可觀察審視世俗生活,究竟對自己有多大的誘惑,若心不貪戀,則出家較為可靠。切不可一時衝動,剃度出家,最後卻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個別的甚則演變成“佛油子。”
如果有情愛因緣,或愛欲心較重,這種情況宜於戀愛結婚。男女雙方都學佛,當然最好;因為常見一些家庭,婚後因信仰不同,而生出種種矛盾,甚至很長時間雙方都無法溝通。如果一方不信仰佛教,應以方便漸漸引導,使其接受佛法,雙雙修學。
雙方若已決定承受婚姻之事,那就要雙方相互照顧互相鼓勵,在此生結善緣,使雙方感情生活和諧,建設佛化家庭。。

3、已婚者出家的誤區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一部分已婚者也心存出家念頭,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
(1)、未婚前已入佛門,中年之後滋生出家之念;
(2)、婚後學佛,頗感人生苦短,萌發出家之想;
(3)、家庭存在諸多矛盾,故希望走出家之路,以解脫(擺脫)煩惱。
近十餘年來,在佛教中出家為僧、尼的人數持續增長,每年僅漢傳佛教受戒人數,平均為3000人以上;其中已婚者占相當比例,他(她)來自城鄉各地,不乏幹部、職工、知識分子。以四川色達五明佛學院為例,全學院僧尼最多時達八千餘人,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佛學院,其中漢族僧人就達500餘人,分別來自除西藏外的二十多個省、自治區。
已婚者的出家,有的很順利,特別是全家皆學佛的,還會得到相互妥善的幫助,包括精神、資金的支持;甚至還有夫妻雙雙出家的。
但有的則不那麽幸運,除了遭至反對,還遺留下一些現實問題:如工作移交、經濟財產、老人贍養、子女問題。總之,已婚者出家,會程度不同的給家庭帶來一些影響,故應處理好善後工作。
當事人應冷靜、理性,確保自己行為非一時衝動之舉。必須將有關家庭事宜處理妥當,方可出家為僧(尼)。
如果因緣、條件不具備,則不要勉強出家,以免增添諸多煩惱。

我認識的兩位W姓中年居士,兩人是姐弟,各自都有一個不錯的家庭,但兩人自入佛門十餘年來,皆有出家的願望,並便盼望自己的孩子,早點畢業、工作,以便出家。待孩子都參加了工作,與家人商議此事,不料均遭強烈反對,W(弟)居士欲強行出家,不料其妻以死要挾,爆發了一場家庭大戰,萬般無奈之下隻好作罷。
其姐也不隻一次向我谘詢:“老頭子(丈夫)堅決不準我出家,怎麽辦?”
我答言:那就在家修行囉!
其姐:那怎麽行?在家修不成功,隻有出家才修得成。
……
出家的情結,有時會演變成強烈地執著,並影響到我們的人生觀及婚姻家庭生活。
想要出家的居士,一定要真誠、認真、冷靜地麵對此事,這是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如果沒有足夠的決心和勇氣,以及具足的因緣福報,一般人是走不到頭的。實踐證明:不是每個人都能出家,出得了家的。

三、避免因出家引發的家庭矛盾

經常有學佛人詢問說,不清楚自己是否該出家,內心很矛盾、很痛苦,問有無圓融的方法,現答複如下,供參考。
佛教本不限於出家。大乘佛法中,在家菩薩無疑占有重要的席位。無論從正信、修學、證悟等哪一點去看,出家與在家,可以說是完全平等。
無論出家在家,都是為了淨化自己的心靈。當然,身在家的居士,需要主動淨化的多些;身已出家的僧人,則通過戒律、禪定、慧觀,去掉對名、利、情等的執著。如果不知道這一點,無論身出家、還是身在家,都不能算作真正修行。不清楚這些,出家也好,在家也好,都會盲從,很容易走入神秘的宗教形式中,而經曆多年卻不自知。
所謂久困樊籠,不得解脫,也是自己的心未解脫,並不一定是周圍的環境造成的。明了這些,就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自己,是否應該身體出家修行。
真正的出家,是心超天地萬物外;真正的出家,是對存在的本質有洞察的能力;真正的出家,是指對人類有無私的悲心。
如果沒有出離心,不能淡泊、刻苦修行,所謂出家,隻是從一個家搬到鄉下另一個“家”而已,何曾出家?
一個人必須具備怎樣的條件才能夠出家呢?
首先,就是說他應該負起的責任都已經做到了,沒有虧欠別人,也沒有未了的責任;
第二,就是他要有悲心,出家要幹什麽?出家不是逃避,不僅是為了自己修學佛法,還希望能夠幫助別人解脫煩惱,要有此種菩薩心腸。如有這樣悲心的話,那麽他具備出家的第二個因緣。
第三,必須要具備基本成熟的人格。因為出家是為了自覺和覺人,在自覺過程中圓滿的自己的人格。而圓滿的人格的學習,必須建立在五戒十善的基礎上;如果在家做人做事就不守道德規矩,出家也會有辱僧團聲譽的言行。

絕大部分的現代人,其實就在原本的工作崗位裏,就在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裏麵好好修行就可以,不需要非得舍棄家庭不可。
依佛法而言:心離三界才是出家。
真正的修行是可以在婚姻生活裏麵體會的;真正的修行是可以在上班當中體會的;也可以在炒菜、走路、投入社會、關愛社會裏麵體會的。人隻要能夠無私的關愛別人,能夠認識自己、體諒別人,這個人不管有沒有出家,都是真正的修行。
涅槃是遍一切處的,因為遍一切處,所以修行不需舍近求遠。“安禪何必須山林,滅卻心頭火亦涼!”
一個會修行的人,現在就以修;如果不會修行,出家換一件衣服也不一定能使你的心性改變。不往身、口、意去淨化,出家也等於隻是搬家而已。
對出家修行,我們尊重它,也樂觀其成,真正能夠出家,是值得讚歎的,
但是要明白,時代不同了,無論就修行的立場,或是整個時代的背景。我們都應該好好地發揚大乘佛教精神;特別是菩薩為了度眾生,要“萬事與人同”,要“同事”──應以何身得度則現何身!在現代的社會中,我們要盡量和別人一樣,這樣一來自己可以好好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就算修行不是很成功,但起碼善盡了做人的責任,撇開學佛不談,至少在做人上是及格的。所謂“應以何身得度,則現何身而度之”,為什麽不能夠就在工農商學兵的當中,指導人們去體驗佛法呢?
現代人修行雖然大都各自在家,但在心境上卻要按佛陀的教誨:“住非家想”──即身未出家,心出家,不受紅塵煩惱的牽引與困擾!

第三節、消極與積極

一、消極的誤區

在一般人的眼裏,佛教是消極的、悲觀的。
事實似乎也證明了這一點:如基於督教信徒,總是給人樂觀向上的印象;佛教徒則給人消極無為的印象。乃至一些學佛的青年,都不敢在單位和社會上,公開自己的居士身份,怕別人議論為頭腦不正常。
在生活中,我們也常看到,一些學佛居士,學佛很認真,工作不努力;節衣又縮食,布施挺大方;熱衷跑寺廟,家中缺和睦。
縱觀社會各階層、各種類型的學佛人,確實存在著許多人,不善處理婚姻家庭的問題,以至不少人學佛後,反而失去了家庭和睦與喜樂,這種現象似乎在城市中青年家庭比例較高。如一些人學佛後,執著種種苦行,效仿古代修行者,吃得差,穿得舊,不看電影、電視、報紙,弄得灰頭土臉,了無喜樂。如台灣星雲法師言:臉上無喜色,胸中無熱情。
以至當他(她)們向別人宣講佛法的《四聖諦》中“苦諦”時,往往會得到別人的訕笑:“用不著說人世間的苦,看你們的臉就知道人世間是苦的了……”
一般人不學佛,固然有許多執著,但學佛後,有的人又多出了新的執著:這樣不對,那樣又不符合佛教規矩;整天頭上安頭,無事找事。沒學佛時,喝酒、跳舞、打麻將,門門參加,樣樣不少。學佛後,則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加之有了宗教戒律的放大鏡、顯微鏡:看這個男的有問題,看那個女的又穿得象妖精;回到家,這樣不能吃,那樣不能做;電視有汙染,書刊有色情。結果弄得家庭了無樂趣,與工作同事也甚少交往。
還有的學佛者,崇尚“苦行”,家庭擺設往往簡陋之至,猶如貧苦家庭;但宗教用品一應俱全,整天家中香煙繚繞,看上去家不象家,廟不象廟。而外形穿著乍一看:則男不男,女不女;僧不僧,俗不俗。思想觀念上:排斥現代科技、文明;資汛——孤陋寡聞;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毫無熱情。
對這些居士而言,學佛儼然成了生活的全部。其實,這樣的修行已經出了偏差,不能為家庭和社會,帶來喜樂祥和。如果再遇上丈夫(妻子)不學佛的話,其偏激行為,則有可能成為婚姻危機的導火索。

二、積極的人生態度

為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再說明一下佛教徒的人生態度,佛教如何看待消極與積極的。
辯證地說,佛教徒既有消極一麵,也有積極的一麵。從世俗的生活角度看,佛教徒是消極的;就人生的追求而言,佛教徒則是積極的。

1、佛教徒應有明確的人生目標
每位佛菩薩的成就都來自於他們的發心和願力,正如佛教“四宏誓願”所說的那樣:“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這也是所有學佛者應當樹立的人生目標,因為學佛就是要學佛所行。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標,但常人的目標往往隻是局限於個人或家庭,非常狹隘;而佛教徒的人生理想是自覺覺他,自利利他,學佛不僅是為了個人的解脫,還要幫助更多的人尋求解脫。
曆史上有多少高僧大德為了弘揚佛法不辭勞苦、舍生忘死,正是他們不屈的努力,才使得佛法從印度傳到中國,乃至世界各地,使更多的人因為聽聞佛法而獲得解脫。
我們所熟悉的唐代高僧鑒真和尚,為將佛法傳播到日本,在交通條件極其簡陋的時代,六次東渡,其間所經曆的艱難困苦是現代人難以想象的。隨行的弟子相繼被風浪和疾病奪去了生命,他本人也因長途跋涉的艱辛而雙目失明,但依舊鍥而不舍,終於在六十六歲的高齡踏上了遙遠的異邦,成為日本律宗的開山祖師。是什麽支撐著他在茫茫的大海上漂流?就如他自己所說的那樣:“傳法事大,浩淼大海何足為懼?”在他決定東渡伊始,便已將生死置之度外,才能在一次次的挫折中百折不撓,他所憑借的,正是為法捐軀的的赤誠之心,正是普渡眾生的積極追求。

2、佛教徒要積極的研究經教,以探索真理為己任
如果說菩提心是成佛的種子,那一切善法的修行就是成佛的助緣,願力還要通過具體的實踐去完成。學佛是追求真理的過程,佛法甚深微妙,隻有積極研究經教,才能從中探索出人生的真諦。
且不說佛陀在因地時,為求半偈不惜舍身,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翻開《高僧傳》,每一位前賢都為我們樹立了光輝的榜樣。
當年,玄奘大師在國內遍訪各地善知識後,感於漢地流傳的佛法義理派別眾多,譯文尚欠完備,毅然背井離鄉,踏上了西行求法的征途。在那樣的年代,西去印度談何容易,往往是“去者成百歸無十”。
在漫長的旅程中,他無數次死裏逃生,終於來到佛法的發源地,又在印度學習了十七年之久。大師的博聞強記和銳利思辯使印度各宗僧眾都為之歎服,聲譽之隆,一時無雙。但大師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濟世度人,為了將佛法的智慧傳遍東土。因此,在求得正法之後,再一次克服種種艱難險阻回到漢地,開始了中國佛教史上規模空前的佛經翻譯事業。大師的一生都積極致力於經教的研究,以探索真理為己任,真正體現了大乘佛教救世之真精神。

3、佛教徒要積極止惡,積極行善
當今的社會,普遍存在著:“不敢叫惡人住手,但卻要弱者住口”的現象,對此,佛教徒要有止惡行善的決心和勇氣。
人間有善、惡兩種力量。在我們的人格裏,這兩種力量也同樣存在。學佛,就是要開發生命中善的力量,使我們的起心動念,都和善法相應,使我們的慈悲念念增長。
《華嚴經》中有一著名的偈頌:“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當年,白居易在向鳥巢禪師問法時,禪師正是以此偈作答,白居易問:此言三歲小兒皆知。禪師意味深長地答言:雖三歲小兒皆知,但八十歲老翁猶不能行。由此可見實踐的重要性,正如俗語雲:說得好,不如做得好。
佛法固然博大精深,但在具體行持中,又要從身邊的一點一滴做起,勿因惡小而為之,勿因善小而不為。中國《易經》亦雲:“積善之家有餘慶,積不善之家有餘殃。”
佛教強調持戒,即“諸惡莫作”,事實上,持戒本身就是一種行善的方式。如果每個人都能不殺生,我們就不必擔心受到他人的傷害;如果每個人都能不偷盜,我們就可以夜不閉戶;如果每個人都能不邪淫,就少了許多家庭糾紛;如果每個人都能不妄語,我們就不必擔心上當受騙;如果每個人都不飲酒,都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很多悲劇就可以避免。
而佛教菩薩乘更強調“眾善奉行”,不僅要以持戒來利益眾生,還要積極行善。善事不論大小,凡是自己能夠做到的,都應隨分、隨力、隨時去做。像觀音菩薩那樣“千處祈求千處應,苦海常作度人舟”。隻要眾生有困苦,就積極主動地為人分憂解難。對所有眾生都視如己出,無有分別,眾生的痛苦就是自己的痛苦,眾生的困難就是自己的困難,哪裏需要就到哪裏去,不求回報,不論得失,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佛菩薩“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

4、佛教徒要積極完善人格,濟世度人
我們要像佛菩薩那樣去濟世度人,先必須完善自己的人格。而完善人格,又必須從克服自身的煩惱做起。
眾生之所以流轉生死,是因為生命中存在著很多煩惱。煩惱是來自於生命的內在,而客觀條件隻是造成煩惱的外緣。麵對逆境是否生起煩惱,與我們的觀念和修養有關。一個沒有貪欲的人,欲望不會成為他的牽掛;一個沒有嗔恨的人,嗔恨的種子不會在他心中發芽;一個沒有愚癡的人,無明不會遮蔽他智慧的眼睛。
學佛是一項生命改造工程,佛陀是圓滿了斷德、智德、悲德的覺悟者。所謂斷德,就是斷除人類無始以來的貪嗔癡雜染。隻有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本有的清淨自性才能得到顯現,人格才能得到進一步完善,而這正是濟世度人的基礎。
行菩薩道,不僅要說法度人,更要以自己的德行和實際行動去感召他人,讓所有人感受到菩薩的慈悲和智慧。菩薩的心量是常人難以度量的,菩薩在行布施時,不僅要施舍財物,甚至要獻出自己的生命,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布施如此,六度萬行莫不如此,為了眾生的利益,犧牲一切都在所不惜。所以說,真正行菩薩道就意味著徹底的奉獻。這是一個艱苦漫長的過程,要盡未來際無有間斷,廣度眾生無有疲厭。
綜上所述,作為佛弟子,就是以佛菩薩為榜樣,以佛菩薩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在明確人生目標的前提下,積極追求真理,傳播真理,從這個意義來說,佛教徒的人生態度無疑是積極的。

三、佛教徒的責任誤區

依人間佛教的精神,佛教、佛教徒應盡三個層次的責任:
第一、佛教徒應盡好普通人應盡的家庭責任,這是每個佛教徒最起碼責任;第二、佛教徒應盡到社會責任,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造福大眾;第三、佛教,還應負起指引人類文明航向,以佛的覺智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佛教徒應避免出現以下誤區:

1、家庭責任誤區
佛教徒應盡好普通人應盡的家庭責任,這是最起碼責任。
在家佛教徒在家庭中應敦倫盡分,孝養父母,教育子女,和睦家庭,關心幫助親朋鄰居、同學同事,待人熱情禮貌,為人坦誠謙和。總之,要在家庭中做到人道無虧。如有的居士結婚後不願生育,認為生育小孩會影響修行,結果釀成家庭矛盾。
舉一個我親見的事例:一對學佛夫妻,向道心切,結婚後雙方約定:為學佛故,終生不生育。開頭近十年,倒相安無事,逐漸地雙方父母便有非議,並且日益矛盾加劇,最後見之便罵:“你們學的什麽佛,弄得我們抱不了孫子,太自私了!學佛是不是就要學得斷子絕孫?……”
夫妻倆不堪其擾,最後決定向父母妥協“投降”,但因妻子年齡偏大,過了最佳生育期,無奈,抱養了別人的一個女兒,才平息了家庭大戰。
婚姻不僅涉及兩性、義務、道德、責任等,在中國,婚姻不還涉及兩個家族等世俗關係;不可隻顧自己和小家庭,還應該關心父母的感受和期望!婚姻、小孩可以成為各種煩惱的源頭,但未必障礙人成為好的修行者。
有的中青年學佛後,對家中小孩關心甚少,個別人甚至到寺廟去閉關、靜修,小孩則托付給親友照顧,時間往往長達數月或更久。最糟糕的是,還好一些有孩子的中青年女居士也這樣做。不知她們在修什麽?放棄家庭責任“去修行”,這種行為不僅不是修行,可說是極其不負家庭責任的行為。
在現實生活中,還常發現一些佛教居士,對應盡的家庭責任未盡到,而對宗教的又投入太多,以至影響家庭生計。如有的居士入佛門後,熱心各種布施及公益慈善,樂於捐款,熱心助人。但對家庭則照顧太少;並且,在布施中執著事相、功德,有好大喜功之傾向,其布施不量力而行,而過多的捐款,往往招來家庭責難與非議。這些都是過分執著的結果。
作為一個學佛居士,經常布施是很好的,有助於克服我們無始以來慳貪的習氣,從而改變我們的心性;但是,布施的功德大小與發心有關,與金錢、財物的多寡則非正比關係。切不可在布施多少上相互攀比,量力而行就好,不要因布施影響家庭生計,甚至釀成家庭矛盾。

2、社會責任誤區
就我所知,有些居士,當他們信佛學佛之後,竟與他們的社會關係疏遠了、冷淡了、隔閡了,甚至被人視為孤獨、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當然,這是由於他們的慕道心切,他們一心向往解脫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們的社會關係,漸漸地脫節了,接不上了。但這不是一個居士應有的態度,修道的居士,對於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對於社會公益,仍當要熱。切不可演變成“心中無熱力,臉上無喜色”之人。

事實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證大果位的人,對於社會的大眾,無一不是熱烘烘的。這種熱,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學佛,是為發菩提心,信佛學佛之後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豈不成了背道而馳?
最低限度,一個居士,不該是惹人討厭的對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乃至是虧辱了職守!既然不盡職守,仍然享受職守上的待遇或權利,便是一種債務,便是一種罪過,便是一種因果!那絕不是一個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義務,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個佛教徒的本色,應該是多盡義務,少享權利,才能獲得他人的愛戴。

佛教徒應盡到的社會責任,主要是搞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造福大眾。
學佛青年中,一部人學得不錯,學佛、工作和家庭,皆能融洽處理好;另有一部人則學出了毛病。上學的不好好學習,工作的不好好工作。還有個別人,為學佛而辭了工作,丟了飯碗,弄得像個乞丐。由於言行處處與眾不同,使人覺得特別,因而被社會大眾瞧不起,與群眾遠離。
他們的過失在於“定位”失誤——在家好修出家法!結果卻變成“欲速而不達”。
其實,在家青年學佛的重心,在“了生”的根本上,通過學修,真實發菩提心,獲得正確生活的知識,掌握好工作的技能。青年學佛應特別注意處理好工作、感情、婚姻家庭等問題,不宜將過多的精力和時間都投入到學佛上,言行亦宜社會化、大眾化。
首先,要樹立遠大理想,發菩提心。古人雲:“千裏之行,始於足下。”樹立遠大理想,立定明確的誌向,是青年做好人的第一步。
其次,努力學習,掌握過好生活的本領才幹。青年應努力學習,掌握為社會服務的知識技術、本領才幹,以從事正當的職業。自己尚無法生存,豈能談得上學佛修道?
第三,在家佛徒應努力學習、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為社會創造獻物質、精神財富。現在有些學佛的人,隻知為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打算,不顧家庭社會,工作的也不認真上班。

有一位學佛女居士,其所在單位福利好,工作輕鬆,報酬高,是普通人期望進入的行業;她未學佛前,倒是與群眾打成一片,吃火鍋,打麻將賭錢等,樣樣參加,處處不缺。學佛後,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過去的娛樂活動一概不參加了,轉而非常執著而認真地念佛、誦經。甚至定下每天誦念六部《無量壽經》的任務,而每誦一部需要一個多小時,如要完成任務,需每天誦經八個小時以上。於是,她上班就把經書放在辦公桌抽屜裏,埋頭誦讀,經常一誦就是一兩小時。曾有居士勸她別在上班時間誦經,以免影響工作,但她完全聽不進去,回答說:反正沒事幹,別人都在聊天,我這樣做不是很有意義嗎?
結果,單位同事都覺得她行為怪異,但由於她個性強,無人願給她指出;過了一段時間,領導終於出麵幹預,並找她丈夫談話,丈夫大為氣惱,回家斥責:“你搞什麽名堂?我的臉都被你丟盡了!”從此,她再也不敢上班誦經了。

一個佛弟子,如果連社會上一般好人能盡的社會責任都盡不到,其結果不僅是自己生活過不好,受到家人、社會的指責,更會連累佛教,使社會人士誤解佛教,認為是佛教把人教壞了,這豈不是以身謗法,罪過不淺?!
這種人待人處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會上較好的人,並且大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慮別人的觀點及利益。
他們雖然在學佛修行方麵,下功費時不少,但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這樣那樣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沒有先做好人,生活過不好,社會責任盡不到。學佛的出發點,本來是為破除我執、我愛,而以強烈“我執”來學佛,豈能平心靜氣放下一切而入定發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盡責,更是違犯偷盜戒,這樣過一天便增一份餓鬼業因,戒基未立,何來定慧?須知佛是福慧極大之人,要從做好人修起,連人都成不了,談何成佛!

3、佛教徒還應負起以身作則,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責任。
促進精神文明,平衡社會人心,培養英雄賢聖,乃佛教對國家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這一責任要由每個佛教徒來承擔,首先從教化自己做起,依佛法修持,盡職盡責,生活得好,奉獻得多,表現出高尚的精神、完美的人格、超群的、利人助人的赤腸熱心,自然會成為周圍人眾的榜樣,佛法的光輝,便會從自己身上向外輻射,如日普照,吸引帶動人們向善學佛。
按佛經中的要求,一個在家佛弟子除自己精勤修行外,還應時常主動地以“四攝法”攝引、教化周圍的眾生,“隨所住處為眾說法”,隨眾生的過失和接受能力導以正道,若不如此,是為失職,“而是菩薩則為諸佛之所嗬責”。
當今社會,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個人主義泛濫成災,價值失範,道德淪喪,貪汙腐化、物欲橫流成為公害,不少人在紙醉金迷中荒蕪了精神田園,迷失了人生航向,需要佛法的指點迷津,給人們提供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予社會建設以深刻啟迪。
佛教徒應自覺肩負這一光榮的文化使命,麵向全球,麵向未來,開闊視野,以開放的心態、清醒的時代意識,緊扣人類文化重建的根本問題、切要問題,以種種方便努力弘揚佛法,使世人廣泛了知佛法的智慧。這是佛教對人類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第五章
菩薩道與婚姻

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
——《華嚴經》

菩薩乘對男女婚姻的態度——不是離欲,也不是節欲,而是對五欲——財、色、名、食、睡,加以化導,叫做化欲。
菩薩乘,又名大乘佛法,為五乘佛法之一。菩薩所修之道,即“六度萬行”,圓滿自利利他,成就佛果之道。欲成佛,必先行菩薩道。
“六度”——六種行之可以從生死苦惱此岸得度到涅槃安樂彼岸的法門,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布施能度慳貪,持戒能度毀犯,忍辱能度嗔恚,精進能度懈怠,禪定能度散亂,般若能度愚癡。前五為福行,後一為智行。以福行助成智行,依智行而斷惑證理,渡生死海也。
“萬行”——菩薩所修的一切行門,包括了一切的行為或修行。
印順導師在《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一文中指出:“在家眾,無論是聲聞法,菩薩法,都有著正當的職業,遍及各個階層。特別是大乘教的領導人物,如《華嚴經?入法界品》所見的大善知識,維摩詰居士所表現的不同身分,都是社會的中堅分子;以不同的業務,向同一的佛法而前進。所以在家的佛教,在共同的佛教組織中,應各從自己的崗位上去努力。自己所知所行的業務,即是修學菩薩道的道場。與自己有關的種種人,即是自己所攝受教化的大眾。這才能淨化世間,才能利樂人群!”
大乘經典中的許多大菩薩都現在家相。他們雖住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當然這不是一般人的境界。如果常人這樣做的話,妻子(丈夫)可能馬上就會吵鬧著與你離婚了。盡管如此,了解一些佛、菩薩的婚姻生活故事,對於今天常陷在情感熱惱中的凡夫,仍不失啟示和幫助!

第一節、佛菩薩的故事

佛陀在往昔的無數生中,以種種身分和方式,深入種種的族類群中,每每能居領袖的地位。但這些領袖的地位,是以服務大眾所感召而致的,因為,唯有真正能為大眾謀幸福的人,才是最夠資格做大眾領袖的人,才是最能贏得眾望所歸並心悅誠服的人。
佛陀的榜樣:出家之前的佛陀(釋迦牟尼),乃是世間做人的榜樣。他身為太子,享盡人間一切富貴尊榮,這是人間福報的模範;自幼好學深思、博聞廣識,文藝武功的造詣,達到當時社會巔峰,這是人間智者的模範;對上事父母以孝敬,對下娶妻、生子一如常人,這是人間倫理的榜樣。由此可見,成佛的基礎,先要具備一般人格的條件。

一、佛陀過去世的故事

佛陀今生的傑出尊貴,來自他前世的行善及修行。佛經中的大量的“本生故事”,記述了釋迦牟尼佛前世或為人、或為動物時修行輪回的故事。佛陀前世亦曾在六道中輪回,或天上,或人間,或王公大臣,甚至轉生成各種動物,完全依著業力的牽引而輪回轉世。但不論佛陀本生屬何身分,他總是在行菩薩道,無時不刻都精進努力的修持種種善行,為利益一切有情眾生,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都在為成佛做準備,最後終得功德圓滿,成就佛果。
佛陀本生故事給予眾生一個重大的啟示——任何人隻要精進不懈的修行菩薩道,等到因緣成熟時,都能和佛陀一樣證得無上正等正覺。
北傳漢譯佛典裏本生故事,主要散見於《六度集經》、《生經》、《菩薩本行經》、《菩薩本緣經》、《菩薩本生鬘論》、《撰集百緣經》、《賢愚因緣經》、《雜寶藏經》、《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等,都記載著很多佛本生故事。如:
1、《雜寶藏經》
人物本生:轉世為身份不同的人,做種種自我犧牲的難行苦行,來利益眾生,弘揚佛教。故事中的主人翁,包括國王、王子、輔相、大臣、兒子、慈童女、孝子、比丘、仙人、持華者、五通仙人、婆羅門子、夜叉之子、商主、長者等,計有二十一則本生談。
第二則:敘述佛於過去生中為小王子時,因長途跋涉無食物,便割自己身肉,以濟父母性命的本生事;為睒摩童子時,在山林中供養盲父母,一日被遊獵的國王用毒箭誤傷,因慈悲心感動天神,令其身體平複,從此國王普告天下,當修慈仁,孝事父母的故事。
第六則:佛往昔為貧人子時極孝順,並以錢贖回被賊擄掠的母親遠離苦難。
第四則:佛於過去生中為某大臣之父,以老年人的,替國王解答天神所問九種難題,解除國難,王因此廢除棄老惡習的本生事。
第十四則:佛於過去生中,為一國除去活埋父母的不孝惡習。
2、《六度集經卷》、《本生經》。
佛陀在《本生經》中就多次談到,他與今生之妻耶輸陀羅,過去世曾經多生結為夫妻,共同積善修行之事。
如《太子須大孥經》中的故事:須大拏是佛陀過去世為太子修菩薩行時之名,意譯善施太子、一切施太子等。據《六度集經》卷二〈須大拏經〉所載,佛陀往昔為葉波國太子須大拏,慈孝聰明,好行布施,凡有求其衣服飲食、金銀珍寶、車馬田宅者,太子無不施與。後因將國寶白象贈予敵國,遂遭父王流放至檀特山。太子與其妃曼坻(耶輸陀羅)、子耶利、女兒罽拏延入山中後,隨道士阿周陀學道,一位窮老的在家婆羅門向他要求,將其兒女布施給他做奴婢,他毫不猶豫地布施給他;後又將妻子施予帝釋(天帝)所化的梵誌而無悔。
此須大拏太子傳,乃佛本生經之一,其情節深感印度人心,後人為之歌詠、作畫者頗不乏人。

二、佛陀現世的婚姻家庭

1、佛陀與父親淨飯王
《菩薩睒子經》雲:“人有父母,不可不孝;道不可不學。濟神離苦,後得無為,皆由慈孝、學道所致。”
淨飯王是古印度迦毗羅衛國的國王,亦即佛陀的父親。
佛陀悟道後,四處宏揚佛法。聽說佛陀在王舍城講經說法,年已花甲的淨飯王渴望見到已獲覺悟的兒子。這種心情越來越強烈。他一連九次派了九名近臣使者,帶著眾多的隨從,前去請佛陀回國。但每次侍臣聽聞佛法之後,都不聲不響地出了家,加入僧團,並證得阿羅漢果。隻因阿羅漢們把世間之法看得都很淡薄,他們沒有把老國王的信帶給佛陀。
一籌莫展的國王深感失望,隻好將最忠誠的老侍臣史魯德亞叫來,命其帶信。同其它人一樣,克魯德亞深具慧眼,聞法後加入僧團,亦證阿羅漢果。但是,不同於其它人,他把淨飯王的心願轉告給佛陀,勸說佛陀從去見他那耄耋之年的王家父親。當時正值春天,適宜遠行。這樣,佛陀在眾多弟子的陪同下,一路講經說法,從從容容,走走停停。兩個月後,他們終於來到迦毗羅衛國。
佛陀被安排住在釋迦族的花園裏。這時,高傲自大的釋迦族元老們都這們想:“佛陀是我們的小兄弟,侄兒輩或孫子輩。”然後,他們對那些年輕王子們說:“你們向他行禮,我們就坐在你們的後麵。”他們坐在一起,動也沒動,更沒有向佛陀施禮。即時,佛陀升至天空,大顯雙運神通,以此製服了他們的狂妄。佛陀的父親老國王見如此不中思議之神通,率先向佛陀行禮,口言這是他第三次禮拜佛陀。其他人也不得不依次向佛陀行禮。隨即,佛陀從天空降至地上,坐在早已準備好的座位上,謙恭有加的釋迦族人一齊圍坐四周,渴望聽聞佛陀的開示。
這時,天空突然漂落一陣雨水,灑在大家身上。這一不同尋常的瑞相,使大家議論紛紛。佛陀就給他們講了《須大舒本生故事》,說明在前生前世時,也曾發生過同樣的事。
聽講完畢,釋迦族人大為高興。然後,他們紛紛辭行回家,不知道請佛陀及其弟子吃飯是他們的義務,連國王也沒有想到要請佛陀,他認為:“我的兒子不到我王宮來,他要到哪裏去?”所以,一到王宮,他就吩咐準備了豐富的飯菜,在王宮裏等待佛陀的到來。
第二天,因不曾有人相約供齋,佛陀及其弟子們準備停當,沿著大街小巷,挨家挨戶地乞食。
動身之前,佛陀這樣想:“過去諸佛入其眷屬之城後,是徑直到他們的家接受供養,還是挨家挨戶次第乞食?”後來,他明白,過去諸佛沿路乞食。所以,佛陀一路托著缽,來到迦毗羅衛國的街頭。
當耶輸陀羅告訴國王佛陀這種有損王家體麵的行為時,他大為傷心不安,急匆匆地來到佛陀跟前,行過禮後,迫不及待地問道:“兒呀,你為什麽要如此地在我臉上抹黑。看到你在大街上乞食,我做父親的受到極大的羞辱。你以前坐金色車輦外出效遊,而現在卻在街上乞食。這講得過去嗎?你為什麽要出我的醜?”
“我不是在出你的醜。大王,我是遵守我家族的傳統。”佛陀答道。
這使國王更加震驚:“但是,以乞食為生是我家族的傳統嗎?佛陀,我們家族是大日王種,刹帝利的後裔,沒有一個武士曾經乞過食呀。”
“大王,這不是你國王家族的傳統,而我佛陀家族的傳統。諸佛以乞食為生。”佛陀站在街頭,如此地勸說著國王:
“正念乞食,正法行事,善行之人,此彼得樂。”
剛聽完此偈,淨飯王即刻見道而證初果。他趕忙從佛陀手中接過缽,領著佛陀和他的弟子們來到王宮大院,用精美的佳肴供養他們。
飯食之後,佛陀又一次如此地告誡大家:“正未能善行,勿作惡業,如此賢者,此彼得樂。”國王當下即證第二聖果 ,於此同時,波闍波提夫人也證得第一聖果。
有一次,國王告訴佛陀,他曾拒絕相信傳言,說他兒子因嚴厲的苦修沒證聖果就歸天了。佛陀因此講了《法護本生故事》。佛陀說,在前生中,有人曾指給他看一堆白骨,但是,他還是不相信他兒子死了。這一次,淨飯王證第三果。
當淨飯王臨終躺在病床上時,佛陀給他講了最後一次佛法,他即證阿羅漢果,自我驗證了解脫之樂。七天後圓寂,當年佛陀40歲。

佛報母恩的故事
摩耶夫人婚後產下佛陀,然分娩七日後即告崩殂。據《雜阿含經》卷十九、《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佛升忉利天為母說法經》等記載,佛陀成道後,嚐於一夏上升忉利天,為摩耶夫人說法,報答母親的恩德。佛陀住了三個月,才從天上下來,那就是現在印度的三迦沙。
又,《長阿含經》卷四〈遊行經〉記載,佛涅槃時,摩耶夫人於空中誦偈頌。《摩訶摩耶經》卷下則記載,佛入滅時,摩耶夫人從天而降,悲泣不已,佛遂從金棺現出說法雲雲。

2、佛陀與妻子耶輸陀羅
耶輸陀羅公主和悉達多太子(佛陀)同年,在16歲那年與他完婚。當時悉達多太子以高超的武功,贏得了她的愛情。她享盡了王宮裏的榮華富貴,生活極為幸福快樂。
29歲那年,就在她剛生下唯一的兒子羅睺羅的當天,她全心愛戴,但喜好深思的丈夫毅然離家出走了,追尋解脫生活之苦的真理。他在夜深人靜時,沒有向他忠誠而又美麗的王妃告別,不聲不響地離開王宮,留下年經的耶輸陀羅一人撫養孩子。第二天早上,她還和往常一樣起床後,前去向她深愛著的丈夫道早安,但一下子驚呆了,她丈夫不見了。當她意識到她的夢中王子離開了她和新生嬰兒時,她猛地被一陣揪心的痛苦折磨得死去活來。她永遠地失去了她最愛之人,富有魅力的王宮大院在她的眼裏經變成了地獄,整個世界一片空虛,唯一能使她稍有安慰的就是她年幼的兒子。
有好幾個刹帝利王了曾向她求婚,她都一一拒絕了。她一直忠誠的愛著她的丈夫,她隻為他而活著。聽說丈夫以苦行為生,她斷然解下身上所有的珠寶,穿上儉樸的黃色衣裳。在苦行的僧喬達摩六年精進苦修,趨證菩提的日日夜夜,耶輸陀羅公主時時刻刻關心著他的一切,自己也仿效行事。
覺悟之後,佛陀行化至迦毗羅衛城,第二天應國王邀請,來到王宮,其它人都來禮拜了佛陀,唯獨耶輸陀羅沒來,她想:“如果我還有一點點福德因緣的話,高貴的佛陀一定會親自來見我,然後,我再向他行禮。”
飯食完畢,佛陀把缽交給淨飯王,在兩個弟子的陪同下,來到耶輸陀羅的寢宮。在早已準備好了的墊子上坐好,佛陀說道:“讓國王的女兒如願地向我行禮,不要再說什麽。”
聽說佛陀來了,她命令宮女們給她穿上黃色的衣袍。佛陀剛剛坐下,她就象飛一樣跑到他的跟前,緊緊抓住他的雙腳,把臉緊貼在腳背上,恭恭敬敬地禮拜了佛陀。
如此這般地表達了她對佛陀的摯愛和尊敬,耶輸陀羅彬彬有禮地有一邊坐了下來。國王在一旁不住地稱頌她的善德,讚美她對愛情的忠貞,然後說道:
“世尊,她聽說您披著黃色袈裟,她也穿黃衣裳,當她聽說您一日一餐,她也跟您一樣,一天隻吃一頓;當她聽說您不坐高廣大床時,她也睡低矮的床鋪;聽說您不以花環和香料飾身時,她也放棄一切打扮;當她娘家人派人來接她回去,她連看都不看他們一眼。我的兒媳真是賢惠。”
佛陀言:“大王,不僅僅是在這一生,前生她就曾如此的保護過我,真心誠意的愛過我。”
接著,佛陀講述了《月緊那羅本生故事》,佛陀回憶了他們前生前世如何相依為命,又大大地安慰了她一番,然後離開了王宮。
淨飯王去世後,佛陀之妻耶輸陀羅也剃度出家,進入了僧團,並證得聲聞乘最高聖果——阿羅漢果位,從此解脫了生死。
在眾女弟子中,她具大神通,78歲圓寂,留下許多詩偈。

3、佛陀與兒子羅睺羅
羅睺羅是悉達多太子和耶輸陀羅的獨生子。他出生的那天,悉達多太子決定出家。當時太子正在花園裏深深地思索著。當聽到小王子出生的消息,不象一般人所希望的那樣,他並未興奮和激動,而是高聲長歎起來:“羅睺睺誕生了,枷鎖出現了”因此,淨飯王就把嬰兒起名為羅睺羅(枷鎖)。
羅睺羅從小離開了父親,由他的母親和祖父撫養長大。七歲時,佛陀覺悟後第一次回到迦毗羅衛國。在他到達的第七天,耶輸陀羅把年幼的羅睺羅打扮得漂漂亮亮,指著佛陀,對他說:
“看著,兒子,那位麵呈金色,貌似梵王,兩萬僧眾拱圍著的那位出家人就是你的父親。他有巨大的財富。但自從他出家後,我們就沒有見到這些金銀財寶。你去向他索要你的世襲財產,對他這麽說:‘父親,我是一國王子,將繼承王位,成為轉輪聖王。我需要財富,請把財產給我。兒子應該是父親財產的所有者。”
天真的羅睺羅來到佛陀跟前,正如他母親吩咐的那樣,要他的繼承財產,很動情地說道:
“修行人,您的身影使我感到愉快。”
飯後,佛陀離開了王宮,羅睺羅在後麵緊緊地跟著,不住地說道:“請把我的繼承財產給我。”
沒有人想阻止他,佛陀也沒有叫他不要跟著走,一到精舍,佛陀思索道:“羅睺羅要他父親的財產,這與世俗同流,會有許許多多的麻煩。我就把我在菩提樹下所得的七寶給他吧,使他成為出世之法的擁有者。”
他把舍利弗叫到眼前,要他剃度羅睺羅出家。
這樣,羅睺羅加入了僧團,當時隻有七歲。
淨飯王萬萬沒有想到他愛若掌上明珠的孫子竟會出家。他趕忙來見佛陀,恭謙地懇請佛陀:從今後,希望不要讓沒有征得父母同意的孩子出家。佛陀爽快地答應了他的請求,並把這一條定為戒律。

佛典中最早的經典之一《羅雲經》,就是在羅睺羅剛出家時,佛陀對他而講。此經強調了誠實的的重要性。
佛陀以質樸易懂的例子強調了誠實的重要性,然後又向他灌輸了自我反省的價值及道德的標準。
羅睺羅依照佛陀所教之法,修禪成功,聽聞《小羅睺羅經》後,他證得阿羅漢果。佛陀覺悟後的第14年,他受了比丘大戒。他在佛陀及舍利弗之前圓寂。
羅睺羅尊者以其精持戒律而聞名。在《長老偈》中有他的四句頌:
“吉祥羅睺羅,父母清淨生,覺者佛陀子,一切煩惱除,不複有後生,是名應供者。富有三聖學,徹見不死果。貪念障見,欲網纏身,愛欲之袍裹身心,懈怠之親覆正念,如於落鬥網。燒毀貪塵,切斷魔障,鏟除欲根,今證安隱。”

3、佛陀與姨母摩訶波闍波提
摩訶波闍波提意譯作大愛道、大世主。是佛陀母親摩訶摩耶之妹。她們姐妹二人皆嫁給佛陀之父淨飯王。占相者曾預言她將成為“眾人之首”,故被稱做摩訶波闍波提。
佛陀出生七日,母摩耶夫人即謝世,由姨母代為養育。釋尊成道後第五年,每天皆思念求道修行,悲泣涕零。
佛陀第二次回宮時,對其父王講《法護本生故事》時,她即證入第一聖果,淨飯王命終,大愛道率耶輸陀羅(佛陀之妻)及五百釋迦族女,請求隨釋尊出家,但先後遭到佛陀的三次拒絕。
決心堅定的大愛道沒有因挫折而泄氣。她自己剃除頭發,披上黃色袈裟,在眾多釋迦族婦女的擁簇下,經曆無數艱難困苦,從迦毗羅衛國出發,步行150英裏,來到毗舍離。她站在講堂門外,雙腳腫得高高的,身上沾滿了泥土。阿難陀尊者聽到她的哭聲,過來詢問。當他明白了她悲傷的原因後,即來到佛前,說道:
“請看,世尊,摩訶波闍波提正站在外麵,雙腳臃腫,滿身灰塵,一臉悲傷。請允許婦女出家,讓她們在世尊的法和律下以梵行為生。如果準許婦女出家,以梵行為生,這是一件好事。”
“阿難陀,夠了,請不要說應該讓婦女出家。”佛陀回答說。
阿難陀替她們作了第二次,第三次請求,但是佛陀沒有讓步。佛陀說:如果大愛道願意接受八敬法,就讓她以此為受戒。當阿難陀把這些轉告了摩訶波闍波提喬達彌時,她樂意遵守此八敬法。因此,她當即得受大戒。
因為若幹個正當的理由,佛陀不太情願地接受婦女參入僧團。但應該提到的是,在世界曆史上,佛陀第一個創建了戒律齊全的婦女修行組織。
一天,大愛道比丘尼來到佛陀跟前,請佛講法,以使她能獨自精進,而證聖果。
佛陀說道:“你應如是警覺:一切導致興奮而非安隱,高傲而非恭敬,貪求而非少欲,喜樂群居而非隱居,懶惰而非精進,貪得無厭而非隨意滿足,大愛道,你應如是牢記:此非法非律,非導師之教。但是,大愛道,你應如是警覺:一切導致安隱而非興奮,恭敬而非高傲,寡欲而非貪欲,樂於隱居而非群居,熱情精進而非懶惰,滿足而非抱怨,大愛道,你應如是牢記: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導師之教。”
不久,她證阿羅漢果。
同她一齊受戒的釋迦族婦女們也都證得阿羅漢果。在眾女弟子中,大愛道比丘尼資曆最深,經驗最為豐富。

第二節、在家學佛的模範人物

在家易行菩薩道。
行菩薩道者,林林總總,或為帝王、或為大臣、或為儒者、或為武將、或為名商巨賈、或為販夫走卒,平日各謀其業、各行其道,而於塵世中廣行布施濟度、救人疾苦,雖示有妻妾奴仆,實則已斷諸欲、清淨持身、平等視眾,閑暇則禪定觀照、遊身法界。

一、在家學佛男眾的模範人物

佛法住世,全靠出家僧眾的主持和在家信眾的護持。佛陀得道行化不久,度了許多人出家,同時又有許多受了佛陀感化而皈依佛教的在家信眾。在這些信眾裏麵,包括有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商販、工人、農夫、乞丐等各階層的人物。其中能自己虔誠奉行佛法,又能本佛陀精神去做社會慈善事業的,真不知有多少。現在舉幾個模範人物來說:

(1)、博施濟貧的須達多長者
須達多是佛世時代印度的一個大富長者,他的財產、商業、貸款,遍於恒河的兩岸。自從見佛起信而皈依了佛教,就用金磚布地構築祗園來供佛及弟子行道說法。又能本佛教的布施精神,去救濟一切鰥寡孤獨的平民,因此被人稱為“給孤獨長者”。
雜阿含經說他是“家有錢財,悉與佛弟子共”。他自己也說:“自今以後,門不安守,亦不拒逆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行路乏糧者”。

(2)、助揚佛化的頻婆娑羅國王
摩竭陀國的國王頻婆娑羅,和佛頗有緣分,當佛初經他的首都——王舍城的時候,那時佛還是悉達多太子,正在出家,看到王舍城平原,風景優美,就在那裏過著托缽的生活。當時頻婆娑羅王見到他的相貌莊嚴,儀表堂堂,願把國家分一半給他,要他做王。佛答複他:“我為煩惱箭所傷,願求寂滅膏藥塗;縱使能得到天帝宮,竟猶不貪況王位”?王知無法挽留,就求他將來成道先來度他。別了十年,佛成正覺,度了三迦葉歸化之後,想起這件事,就帶領三迦葉等千多徒眾,到王舍城外的靈鷲山說法行化。
這時頻婆娑羅王就率領了許多臣民去見佛請法,皈依了佛教。並在迦蘭陀竹林,為佛建築一間竹林精舍,請佛和弟子們同住,專做研究佛法的教育工作。這間精舍計分十六大院,每院六十房。更設有五百個樓閣,七十二所講堂,規模的宏大,可以想見。當時佛很高興,曾對王說:“布施是去除貪欲,忍辱是壓製瞋恚,作善是遠離愚癡。這三者是進入涅槃之門的路徑”。
王受了佛這種言教的啟示和感召,所以能不惜犧牲種種財物,來助揚佛化,為一般的眾生謀福利。

(3)、舍己救群的摩訶男
摩訶男是淨飯王的二弟甘露飯王的大兒子,是佛的族弟。淨飯王死後,是他攝理迦毗羅衛國的國政。他也是一個誠信佛法的忠實弟子。在《增一阿含經等見品》中說,當時琉璃王舉兵攻伐釋迦族,大肆屠殺,他不忍同族都被殘害,就在宮中的後花園池邊,對琉璃王說:“我現在請求你履行施行一個方便,在我跳沒池水中沒有浮上來之前,你暫時停止屠殺釋迦族人,讓他們盡量逃走,待我浮上來,你便隨意殺戮吧”。
琉璃王以為跳入池水中再浮起來,那不過很短的時間,任釋迦族人逃也逃不了多少,就答應了他的要求。誰知他投入水中,宮中的釋迦族人幾乎逃光,他還未浮上來。後來知他在跳水自殺時,自己用發係在水底的樹根上,使身體不致浮起來。這事大大地感動了琉璃王,才停止殘酷的大屠殺,救出了許多釋迦族人的生命。

(4)、忠誠護法的波斯匿王
波斯匿是橋薩羅國的大王。他對釋須達多長者能以金磚布地,買了他的太子祇的花園去,建築精舍供佛講學,曾經表示很驚異:佛究竟是個怎麽樣的人?居然能使人民如此的感動和崇敬,不惜視金如土,來買花園供他住宿?
後來他很誠懇他去見到佛。知道佛很年輕,不過是三十幾歲的人,又表示驚異。當時佛就開示他說:
“很多人都蔑視年輕的人,終以為年老的人才值得敬重,這種觀念是不很對的,須知世間有四事是不可輕視的:一是王子雖小、不可輕視,因他已具國王的身份;二是龍子雖小,不可輕視,因它必有龍王的大力;三是星火雖小,不可輕視,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四是沙彌雖小,不可輕視,因精進用功,便可證道。所以一個有智慧的人,須要向真理低頭,當著一個覺悟的聖者麵前,要舍去我慢,不可輕視惡口,自招罪業”。
波斯匿王本是一個個性很強、固執習氣的人,經過佛多次的開導,就折服了他的傲慢,也至誠地皈依了佛教,深信因果,廣做善事,愛護人民,一改他從前那種專製政治、苛捐重稅的作風了。

(5)、勞作養親的難提波羅:
在家皈依佛教的人,能守護戒法,過著正命的生活,同時又能依照佛的教誡去孝養父母,這是極不容易的事情。而難提波羅,正是兩者兼而有之的人。
他曾受過五戒和八戒,遵守不蓄金財寶的戒條;但他的家庭是很貧苦的,還有一對盲目的父母,要靠他養活,所以他不能出家。他是一個極窮苦的人,靠什麽來維持生活,奉養雙親呢?據《中阿含頻婆陵書經》說:他不做農工,做農工多少傷害生命;他不經商,經商以小利侵欺他人,也不免要從中剝削;他也不畜牧,畜牧是間接的殺業;那麽,他做什麽呢?他是專內靠收拾剩土殘灰,用作陶器來維持生活。為了要守戒,要養親,他采取工業的手藝,過著在家佛徒的正命生活。

二、在家學佛女眾的模範人物

佛陀在世的時代,女子學佛而成為解脫聖者的,為數不少。
像摩河波闍提、蓮花色尼、耶輸陀羅、末利夫人、妙齡童女,以及《華嚴經》中的休舍優婆夷、慈行童女、婆須蜜多、自在主婦,《法華經》裏的龍女八歲成佛,《維摩經》裏的天女散花說法,都是學佛有所成就,或證悟聖果,教化度生的著名女性。
現在舉幾個獲得成就的學佛婦女,作為現代女性學佛的楷模。

(1)、發願攝眾的勝鬘夫人
憍薩羅國的波斯匿王和皇後末利夫人,自從在祗園皈依佛教之後,常常想起他倆那最鍾愛的、已嫁給阿踰國王的聰慧利根的女兒——勝鬘夫人,於是就寫信派人送給她,力讚佛陀的無量功德和智慧。勝鬘看到這信,急於見佛,就在宮裏至誠祈禱,感得佛陀出現,為她說法,並為她授記:“如果你能不斷地修學,將來還可成為普光如來”。她聽法後,深為感動,就自動地在佛前發了十個大願,要盡未來際,以正法攝受眾生:
一願自己對於所受的戒法,永遠不起毀犯的心;
二願對於一切長輩,永遠不起輕慢的心;
三願對於一切眾生,永遠不起瞋恚的心;
四願對於他人的福樂、美貌、智慧,以及一切資生事物,永遠不生妒忌的心;
五願永遠把自己的所有和所知,都能布施他人,沒有吝嗇;
六願永遠不為自己受蓄財物,凡有財物,都為了要成就貧苦的人民;
七願永遠為諸眾生行“四攝法”,無愛染心,攝受眾生;
八願見到孤獨、幽係、疾病的眾生,永遠要為她們設法脫離苦難;
九願見到一切損人利己的事情,永遠要維護正義,主持公道,應折伏的就折伏他,應攝受的就攝受他;
十願從今天起,直到成道,攝受正法,終不忘失。
佛陀印許了她的心願,又以神力加被她,使她說了一部大乘的聖典,那就是著名的《勝鬘夫人獅子吼一乘大方廣經》,闡明了一乘真常的勝義。

(2)、樂善好施的毗舍怯母
薩羅國的舍衛城中,有一個信佛的家庭主婦,名叫毗舍怯母,一天她到祗園去拜佛,又請佛和弟子到她家裏來受供養。她因深知出家比丘生活的清苦和不便,就在佛前要求允許她實行發心要做的八個願望:
“一要向比丘們布施雨衣,因她的婢女曾見比丘們在室內沒有雨衣穿,裸露身體;
二要供養初入僧園的比丘,因他們還不知道到什麽地方托缽,才有人供養;
三要布施旅行比丘的食物和旅費,因他們沒有這些,要去托乞,阻遲了出外旅行的時間;
四要布施生病比丘的湯藥,因有病沒有醫藥,不易很快地痊愈;
五要供養生病比丘的湯藥,因沒有適當的食物,以後會影響他們身體的健康;
六要供養看護病人的比丘,因看護的比丘忙著自己去乞食,就顧不到病人;
七供養稀飯給比丘們吃,因佛說粥有十利,可以調心,增長健康;
八要布施比丘尼們的浴衣,因見她們在恒河水邊裸體入浴,和一些不正當的女人混在一起,大家就會對她們失去敬意。”
當時佛答應了她這八個願求,但問她要這樣發心,究竟為什麽利益?
她說:“不為什麽利益;但希望將來有些比丘涅槃,能夠聽到佛說他們已證阿羅漢果,而這些阿羅漢是曾經受過我供養的,我心裏就歡喜了。”大家聽了她的話,都很感動,認為她的施舍,純出於一片至誠,供養三寶,沒有什麽附帶的條件;不像有許多人,做了一些好事,都是心裏另有企圖的。而她的樂善好施,全是推己及人的愛護,慈悲心和同情心的天然流露。

(3)、轉迷為悟的摩登伽女
印度有一個首陀羅族的賤女,名叫摩登伽,與阿難很有緣分,苦苦地追逐阿難,很想和他結成夫婦;但阿難道力尚堅,頗有戒心,弄得她不得所欲。後來她要求她的母親用“婆毗迦羅先梵天咒”的力量迷惑了阿難,把他誘引入室,淫躬撫摸,幾毀戒體,後被佛陀設法救出。
佛叮囑摩登伽女,若要和阿難結婚,先要學阿難剃發出家,學到像阿難那樣的道心,才可以和阿難結婚。摩登伽女一心要和阿難結婚,隻要目的能達到,什麽都可以照做。結果她遵循佛的意旨,削發出家,佛陀教她修道之法,漸漸心地清淨,欲念消除,才知道愛情的妄想是愚癡可恥的行為。她從糊塗的迷夢中清醒過來,努力修證聖果,佛印許她的功夫已在阿難之上。
摩登伽女這時已離欲無染,拔除了愛情的種子,不會再生愛苗,即使叫阿難去和她結婚,她也不需結婚了。
當時印度社會階級甚嚴,佛度這個賤族的賤女出家,曾受到僧團、社會,以及國王波斯匿等的非難,認為要損害教團的名譽。佛很婉轉地對他們說:
“我是海洋,你們是百川,百川匯入海洋,同成鹹味的海水;你們大家一入佛海,也就一律平等,更無貧富貴賤可分了”。
當時他們對這些話,還不能完全無疑和同意,到了摩登伽女證入聖果的消息傳出,大家始信佛法平等。確有事實可以證明,一切世襲頑固的舊觀念,也就不攻自破了。

(4)、佛化家庭的耶舍父母
耶舍為俱梨迦長者的兒子,是一個翩翩濁世的佳公子。一天見自己所愛的舞女和樂師調戲玩耍,悶悶不樂,跑到佛處叫苦
佛告以“人生原是苦空無常的,世上無不散的筵席,也無不變的愛情”。他領悟過來,就出家學道。他的父親俱梨迦不知他的下落,以為他已自殺,後來知道他還健在,且經佛的開導,已出家修道,也就非常歡喜。經過佛陀的幾次開示,俱梨迦也自願皈依佛教,做個在家正信的佛弟子,所以他就成了佛教有“優婆塞”(男居士)眾的第一人。
俱梨迦長者在第二天,就懇請佛和六百個弟子,到他的家裏應供說法。他的夫人聽了也生起信仰,皈依佛陀,做個在家修行的清信女,過著佛化家庭的生活。她的皈依,也成了佛教有“優婆夷”(女居士)眾的第一人;繼續她皈依的,後來還有耶舍的青年朋友五十多人。這一群的男女青年,受了佛陀的熏陶和感化,不但過起家庭佛化的自利生活,同時也遵循佛的指示,到各處過著最早布教的利人生活了。

第三節、菩薩道與現代社會

欲度化眾生,自己須先具足正信、正見、正戒、正智,得世間樂、出世樂,具備福德、及度人說法的方便技巧。說法應善於觀察對象的根性和接受程度,若對方不能直接接受佛法,即先授予世間善法;若不能接受佛法的出世間法,即先授予佛法的世間法,漸次引導,循循善誘。
為了以四攝法度化眾生,還應掌握世間各種知識技術,熱情主動地為眾生服務,廣結善緣,使眾生由得到好處而對菩薩建立感情,容易接受他所說的佛法。為此,菩薩應廣學各種世間法,這是園滿方便所必修的。
《優婆塞戒經.自利利他品》說:菩薩為說法利他故,可先學外典(世間學問及其它宗教),後學佛典,說法時先說世間法,然後再說甚深法界。“菩薩定知,若用聲聞、緣覺菩提教化眾生,眾生不受,則以天、人世樂教之,是名利他。”
居士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夫婦,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間,一定要堅守貞操,要敬愛對方,要體貼對方,夫婦間的感情融洽了,縱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個可愛的家庭。

一、奉行十善得安樂

凡夫總是易受外境幹擾、誘惑,故犯錯誤在所難免,但因此常會影響到家庭的安寧和幸福。所以我們應常奉行十善業道,這是佛陀為凡夫於生死輪轉中,講的求取安樂之法。
十善業道:即十種良善的行為,它是通向善處的道路,是為大乘之在家戒,能使實踐者感得欲界之樂果者。持十善戒行者,上品者與中品者由其功德,得生於天上,下品者能王於人中,有此功力,謂之十善戒力。
據佛經記載,佛陀在許多場合,宣講各種善、業因所得的果報。述說最多者是十善十惡的果報:行十善者升天,作十惡者入地獄。大正藏第十五冊中《十善業道經》,內容為佛說有關十善業之功德。經載,永離十惡而修行十善者,有如下之功德:離殺生者成就十離惱法,離偷盜者得十種可保信法,離邪行者得四種智所讚法,離妄語者得八種天所讚法,離兩舌者得五種不可壞法,離惡口者成就八種淨業,離綺語者成就三種決定,離貪欲者成就五種自在,離嗔恚者得八種喜悅心法,離邪見者得成就十功德法。
十善業道的內容如下:
十善業道,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嗔恚和不邪見。此十善業道,乃去苦除災的指南,就是未皈依佛教的眾生,也應勉力奉行。眾生若不能時刻憶念及力行此十善業道,則難免作下惡業,他日必要隨業受報,現今的身心也會受極大的苦惱。
行十善業道有什麽果報呢?
若人不起殺心、心常慈悲、於眾生能施無畏、救苦扶危、斷除暴戾的習氣,那麽,他便可身常無病,壽命長遠,常受到天神的守護,出入不墮險境,心地平靜和悅,他人不起怨恨,常得敬重,命終之時、能生天上、享大福報。
若人離偷盜,他便能積資財,天災盜賊不能侵損,不生敗家之子女,他人誠實相對、不願虧負,自身資財、能善受用,更有餘資布施於人。這樣,他便得善名流布,為人讚美,命終之時、能生天上、得一切受用無缺。
若人離邪淫,能製淫欲之心,夫婦正淫之外,不複淫人妻女夫子,不壞他人名節,不破他人家庭和合,那麽,他便能得諸根調順,儀容端正,受人敬重,身常康健,妻子兒女,不為人侵,家庭融洽快樂,子孫不輟,且孝順有為,光明磊落,終成大器,榮耀父母。反之,作邪淫惡業,現前家庭不和、身體贏弱,妻不貞節,惡名流布,所居之處汙穢不淨,命終墜三惡道,若再生於人中,受眷屬不和、妻不貞節之餘報。
若人離妄語,便能口常清淨,言詞無失,辯才無礙,常得他人信任,所發言論、皆受人敬重,且能常近智者,恒得增進智慧。
若人離兩舌,不搬弄是非,不誹謗弄人,那麽,他便不受他人離間,不受毀辱與讒言之害,事業順遂,能親近善知識,增長智慧。
若人離惡口,說話溫文有禮,那麽,他便能言詞美妙,眾人樂聞,說話契理,更不遇惡口之人,不受譏議,心常安樂。
若人離綺語,不說邪淫不端正之話,他便能遠離邪僻之人,不為淫邪之語所汙辱,恒令人發言尊重,不敢輕薄無禮。
若人離貪欲,那麽,他便能諸根具足,端正無缺,身心健康,財物能親得受用,不為他人所奪,或因自己不察而遺失,更由於無貪而樂於布施,故易得資財,生活無憂無缺,恒為他人仰羨。
若人離嗔恚,他便能心境平靜,和顏悅色,健康無病,儀容調順,他人樂與相處,事業常得順遂,為人愛護思念。
若人離邪見,不信異教外道的邪論,不行異教外道的邪法,遠離一切戲論執著,深信佛法無常無我及因果的道理,他便能修聖道、行佛法,終得不可思議的解脫。
善男子,這十善業道,是修身證道之根本,不墮惡道之必需,得人天福報的因由,因此,就是尚未有因緣皈依三寶,受持五戒,發願修行度世的眾生,也應身體力行,以求暫時有限的安樂,雖在生死輪轉桎梏之中,仍能多處善地,少受苦惱,他便要行十善業道了。待根器成熟,再求更徹底的解脫。

二、煩惱即是菩提

1、佛陀悟道的啟示
一般而言,宗教修行之路往往是一路向上,直指清淨之境。然而,當佛陀在菩提樹下,即將成佛之前的最後階段,突然來了三個無比美麗的姑娘,在佛陀禪坐的菩提樹前,跳起了誘惑的舞蹈,但佛陀看破她們的真麵目,不為所動。
依《佛本行集經》以及《佛所行讚》所述,這三個美女,乃是魔王所派遣者。她們以一切方法誘惑別人為其特長,三人的名字是一名“欲染”,一名“能悅”,一名“可愛樂”。她們跳舞嘻戲,獻出種種的媚態,企圖以愛欲,將佛陀拉進愛欲的漩渦之中!
但佛陀坐在金剛座上,寂靜的心中,像湛然不動的清水一樣,除了想出離三界,觀察諸法的實相之外,沒有其他的念頭。魔女們一番折騰之後,毫無結果,最後沮喪而隱退。
其實,這三個魔女,又何嚐不是修行人潛意識中,根深蒂固的愛欲呢?每一個行進在菩提道上的修行人,最後都將超越“愛欲”、“我見”之關,方能得大自在、大清靜、大安樂。
修行之路看似一向清淨,其實,“一向清淨”又何嚐不是回頭照明那個“一向陰暗”的曆程呢?逆向修持,有時是一種必要的功課。

2、筏蘇蜜多女的故事——一個逐層化解的“離貪欲際”法門
學習行菩薩道的人,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精神值得效法。善財童子為《華嚴經?入法界品》中之求道菩薩,曾南行參訪五十五位善知識,遇普賢菩薩而成就佛道。《華嚴經》中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曆程與內涵,對於“人間佛教”理念的深廣化,提供了極佳的指標作用。五十三參所參訪的善知識,上自文殊、彌勒、觀音、普賢諸大菩薩,下至童子、船師、醫生、藥師、教師、製香人等各行各業的人士,不分僧俗、男女、長幼、內(佛教)外(他教)、尊卑,處處呈顯出佛教修行方式與角色扮演的多樣性與包容性。
五十三參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筏蘇蜜多女的故事。而筏蘇蜜多女,是善財童子參訪的第二十五位善知識。筏蘇蜜多的角色,明白地說,就是“淫女”,也就是現代所說的妓女。
當善財童子進入“險難聚落”而向路人探問筏蘇蜜多的住址時,每一個人都表現出惋惜和蔑視的態度。他們認為像善財童子這樣清純的青年,怎麽會想去接近這麽一個以淫為業的女性?不過,善財童子在“決定欲破一切眾生於女色中所有淨想”之後,終於登門造訪。
向善財童子推介筏蘇蜜多的,乃是修持極高,已經可以為地上菩薩說法的大比丘尼,叫做“獅子頻申比丘尼”。一位持守比丘尼戒的善知識,向善財童子做此推介,其中自有深意。筏蘇蜜多乃是“淫女”,何以獅子頻申比丘尼竟然做此推介,好象是倒拉善財童子一把?這與當年佛陀在菩提樹下遭遇三個“魔女”的誘惑,豈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其實,這是一個逐層化解的“離貪欲際”法門。
《華嚴經》雖然提到同一城市的人們,把筏蘇蜜多視同“魔女”,但《華嚴經》卻形容她說:“從其身出廣大光明,……遇斯光者,身得清涼,心除惑熱。”
筏蘇蜜多自述說:“若有眾生欲意所纏,來詣我所,而於我身生極愛染,心如昏醉,我為說法;彼聞法已,則離貪欲,得菩薩無著境界。若有眾生暫見於我,則離貪欲,得菩薩歡喜三昧。若有眾生,暫與我語,則離貪欲,得菩薩無礙妙音聲藏三昧。”
經中明言:“所有一切眾生來詣我所,親近於我,一切皆得住離貪欲際,入於菩薩一切智地最勝解脫”,也就是說,凡是前來親近筏蘇蜜多的人士,都是接觸之後得“住離貪欲際”。
筏蘇蜜多的法門,實際上並非萬能。在五十三參的整體架構中,筏蘇蜜多女隻是其中一參而已,不能以偏概全。這一參反映了人間的現實需要,但五十三參之中更多的是選擇出家的比丘、比丘尼。
因為性愛的行為,有其習慣性與上癮性;對於選擇世俗在家生活的人士而言,性愛固然是現實生活中必需的一部分,但是就菩薩道的修持而言,則別有一番天地。唯有向上修持,到“化欲”之境界,才是究竟。

3、維摩詰居士
維摩詰居士是大乘佛法中一位著名的在家菩薩,維摩詰的故事出自《維摩詰經》。維摩詰,意譯為淨名、無垢,意思是以潔淨,沒有染汙的人。
維摩詰是古印度毗舍離地方的一個富翁,家有妻妾,財富萬貫,奴俾成群。他雖在俗塵,然精通大乘佛教教義,其修為高遠,雖出家弟子猶有不能及者。他曾於過去劫中承事供養無量諸佛,深聞法要,契入不二;他勤於攻讀,虔誠修行,能夠處相而不住相,對境而不生心,得聖果成就,被稱為菩薩。
為了方便攝化眾生,他上自軍政,下至酒肆,廣泛地參預了社會生活。後來他患疾病,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皆來問疾。
佛陀聞知後,特派文殊菩薩等去探病。佛知道維摩詰菩薩隻是詐病,所以派去了被譽為“第一”的文殊菩薩,率僧眾前去慰問。
文殊見到維摩詰後,兩位菩薩互鬥機鋒,反複論說佛法,義理深奧,妙語連珠,使同去探訪的菩薩、羅漢們都聽呆了。維摩詰現身說法,要問疾者識身虛幻、危脆、垢穢,為苦為惱,眾病所集,不應心為形役,應常樂佛身。佛身是從無量功德生的,是從慈悲喜舍生的,是從四攝六度生的。應以速朽之身,勤修如是勝行,饒益眾生,獲成佛的清淨莊嚴之身。一場論戰後,文殊菩薩對維摩詰倍加推崇,人們對維摩詰居士也更加崇敬了
《維摩詰經》將“煩惱即是菩提”的道理,闡述得淋漓至盡,說明“中道”是對治愛欲煩惱的最佳選擇,“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為不思議解脫的張本。
《維摩詰經?觀眾生品》中有三段極為重要的見解。
(1)、維摩詰與文殊辯析“雲何觀於眾生”乃至“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時,室內出現了天女散花。花散到菩薩身上,隨即下落,散到舍利弗等聲聞身上,即使運用神力,也扯不下來。
舍利弗正為天女散華而尷尬不已時,天女告訴他說:“勿謂此華為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華無所分別,仁者自生分別想耳。……觀諸菩薩華不著者,已斷一切分別想故。譬如人畏時,非人 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聲香味觸得其便也。已離畏者,一切五欲無能為也。”
這一段經文,明白地指出“五欲”對於人的影響,關鍵在於人的“分別心”。你有分別心,你在乎它,你恐懼它,你就受到它的影響。
因此,“色不迷人人自迷”,迷不迷畢竟是在自己。
(2)、同品中天女又說:“一切諸法是解脫相。舍利弗言:不複以離淫怒癡為解脫乎?天曰:佛為增上慢人說離淫怒癡為解脫耳。若無增上慢者,佛說淫怒癡性即是解脫。”
這一段話更明白地指出,你自己心能作主,你看得透諸法實相,淫怒癡就是解脫。你自己做不了主,又看不透,隻好跟你說“離淫怒癡為解脫”,免得你跟著淫怒癡打轉。這不是說看得透就任由你淫怒癡無所謂,而是說看得透,則淫怒癡動不到你的心,你碰不碰,你的心都是如如不動、當下自在、當下解脫。如果看不透,即使不碰,心裏頭還不是堆積著許多淫怒癡的垃圾,自己煩自己。
(3)、天女在與舍利弗對辯過程中,將舍利弗變成了天女,將自己變成了舍利弗,證實眾生如幻,男女實無定相,破除聲聞人對“法”的執著,得出諸佛菩薩所證得的功德,“實無所得”,“但以世俗文字,假名得耳”的結論。
這是從“法無定相”角度說明“女人相了不可得”。平常人所謂男相、女相,畢竟隻是主觀心識的投射。因此究竟的解脫女色之道,不是逃避女色,而是從“法無定相”上徹底超越個人對於“女相”的心理投射。要達到此一境界,唯有透過甚深的禪定功夫,才能夠像《心經》所述,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維摩詰經?佛道品》也以另一種方式表達“煩惱即是菩提”的理念。經雲:“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同品偈語雲:

火中生蓮華,是可謂希有;
在欲而行禪,希有亦如是。
或現做淫女,引諸好色者,
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道。

這一段偈語,正是五十三參中筏蘇蜜多女的最佳詮解。用“火中生蓮”來比喻“在欲行禪”,可見這個法門不但是高難度,而且是高度危險性,一不小心,便可能變成“火花”而不是“火蓮”,故諸學佛者不可輕易嚐試!
“煩惱即是菩提”的思想,在大乘佛教的經典如《大品般若經》、《文殊般若經》等中,都有詳盡的闡明。有興趣者,不妨查閱學習。

二、從空性的立場來看婚姻

1、從空性的立場來看婚姻
從涅槃的立場,來看人類的婚姻,其實婚姻當體即涅槃。
龍樹菩薩說:“諸法從本以來皆涅槃相。”大乘經論及禪典之中,也處處向世人明示“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盡是真如”的理趣。無奈吾人業障深重,寧願相信凡夫之言,而不願相信聖者之語。
即以情欲而言,其實情欲本身有何咎呢?
我們認為情欲不好,甚或產生排拒、罪惡之見,難道不覺已經背離“緣起即空”的精神,以及佛教無嗔的原則了嗎?
《般若經》雲:“真如法門不舍一法,若舍一法即是謗佛。”從般若的立場來看,遍一切法都是藥,也遍一切法都是毒,端看是否運用得當。‘砒霜’倘若使用適當,一樣可以成為仙丹活命藥;‘糞便’如果置於林園花圃,便可長養萬物!砒霜、糞便尚且如此,何況是情欲豈有絕對是不祥物之理?
欲界眾生比較嗜欲,固然是事實,但嗜欲重隻是障礙聖果的證得,卻不是生死輪回的根本,生死輪回的根本乃是自性見的戲論──於如如之境生起虛妄分別,複於虛妄分別境上產生執著。這才是眾生輪回生死的根本原因。
如果稍有情欲,便無法證得菩提,那麽佛陀現在也還是生死凡夫。試問:佛陀有沒有欲呢?如果佛陀沒有欲,那麽他肚子餓吃飯是不是食欲?身體寒冷披一件衣服、腰酸背痛請阿難尊者替他捶背,是不是欲呢?
其實生活上例如:手被開水燙到立即縮回來、口渴想喝茶水、走路避開坑洞……等等,廣義言之都是欲。雖然很明顯的,佛陀必然有種種欲,但卻不妨礙佛陀成為佛陀。因為欲之有無並不是成為聖者與否的關鍵,而應是‘明’與‘無明’的問題,也就是有沒有顛倒夢想、有沒有覺悟才是聖凡的分水嶺。

2、從大悲的立場來看婚姻
婚姻的場所即是菩薩利生的場所。
佛法的最深處雖在涅槃,但體現涅槃的佛弟子,其人格最大的特征,卻在大悲。
“大”是體現諸法寂滅性──涅槃,故可稱為大;悲則是慈悲的簡稱。故“大悲”其實是指沒有人相、我相、眾生相、壽者相的慈悲心。
當一個人體現涅槃的時候,就不會再有主客分離的意識,也不會有人我的執著,所以看的時候隻是看,沒有產生“我看到”之念;聽隻是聽,沒有產生“我聽到”之念;充分活在渾然一體(亦無一體之錯覺)的境界裏;沒有絲毫人我對立的隔閡。
所以他看到別人受苦時,隻是發覺苦,而沒有產生這是“別人”在受苦的念頭,所以別人就是我,我就是別人,別人跟我是一樣的。由於自身都有離苦的本能(此乃法性使然),當察覺到“別人”在苦時,“我”便會產生悲心,舍不得“別人”苦,所以會傾盡能夠運用的福德和智慧,來給予別人快樂,拔除別人的痛苦。並且在進行這樣的工作時,內心依然安忍在如如不動的涅槃中,沒有計著分別心所生之種種名相,唯是一腔滿眾生願的悲心而已。這種沒有理想、企圖,更沒有主宰、支配欲望的悲心,將隨著佛弟子浸泡在涅槃的時日愈深愈久而愈深徹泯然,最後甚至到達“癡”的地步呢!
經論禪典之中,隨處散落這類的經句:

“為度眾生離得苦,寧願我身下地獄”
“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不為自己求安樂”
“問渠為何放不下,蒼生苦盡那時休”
“菩薩以大悲而不得自在”

或許一般人大都忙於自身的功名利祿,對此少有感觸,但有的修行人聽聞此類經句時,則會感動良久。
但願眾生離得苦,誰還去惦記佛學上的名相,誰還去計較究竟不究竟呢?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溫暖!婚姻當然也是菩薩利生度世的場所!

3、從修行的立場來看婚姻
古德雲:“不入煩惱大海,則不能獲得一切智寶。”困難的環境,使人遭逢無邊苦惱,但對於有誌修行的人,逆境能使將意誌鍛煉得更堅強,獲得到更多的人生經驗;婚姻的生活雖然不免因為兩個人的長期相處而產生摩擦,但可使人品味生活真諦,學到度化眾生的經驗和方法
因此,站在菩薩乘的立場來看婚姻——婚姻不僅不是禁錮的牢籠,反而是親近眾生、化度有緣的絕佳場所。


三、現代人如何擁有幸福的婚姻

1、有健康的人格才會有健康的婚姻。
有許多婚姻專家、顧問,建議婚前要找教育程度、身家背景,以及嗜好、興趣差不多的對象。
但是在我來看,結婚對象即使符合了那些條件,也不見得會幸福。因為夫妻是兩個人天天在一起,有健康的人格才會有健康的婚姻,才能麵對婚姻漫長的旅途。然而,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等條件,並不能保證有成熟的人格,而且興趣是可以培養的,例如戀愛的時候,男追女或女追男,對方喜歡文學,他也去讀唐詩宋詞;對方喜歡科學,他就趕快去研讀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但談戀愛的時候,可以這樣,而婚姻生活卻沒辦法投機取巧,所以成熟的人格才是幸福婚姻的基石。
人格成熟的人有幾個特征:
第一、 是獨處的能力。
他可以適意地跟很多人在一起,卻也有獨處的能力,也就是單獨自處的時候,不會無聊,不會靠吃東西或打電話找朋友聊天來排遣寂寞。
第二、 接納自己缺點的能力,沒有完美主義。
有人講“生平無大誌,但求六十分”,這個人就活得很快樂,因為人間哪有十全十美,大概不錯就好了。哪一個人沒有缺點?有缺點不可恥,隻要慢慢的改,而且透過自己慢慢改進,也能體諒出人要改進很困難,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雖然有心要改變,仍要一段時間。
第三、 體諒別人的能力。
自己脾氣不好很想改,卻改了好幾年都不容易改過來,我們又怎能輕易就要求人家改變?應該體諒別人的缺點和苦衷。一個成熟的人能接納、體諒別人的困難與苦衷,這些都是成熟人格具有的特征。
第四、 則是真正愛一個人的能力。
可是什麽是愛?今天許多人都把愛誤解了,“愛是給予,不是需索”,這句話講得非常好。如果你真正愛一個人,你隻是給予,隻希望他好而已。
可是一般人的愛是“占有”──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如果我沒有你,我很痛苦,所以我要愛你、要好好抓住你。這種愛帶有支配與操縱,所以口頭上都說“我是為你好哪!”殊不知其實是你需要他。為什麽你需要他?因為我們經常需要被人家需要,如果被人家需要會感到很滿足,會自認:你看那麽多人需要我,那麽多人沒有我是不行的,我有能力使那麽多人需要我。乃至夫妻生活,也是時常從“需要被需要”的心理而引發不必要的欲望,總是希望我能製造快樂給你,讓你必須需要我,當你必須需要我的時候,我很快樂。
我們在社會上常常可以看到這種情形,在宗教界亦然。其實這種心態,並不是成熟、真正的愛。
在當今的社會,俯拾皆是男女之間畸形病態的占有例子:兩人情濃時,愛得你死我活;情逆時,恨不能親手宰殺以泄怨恨。台灣一位中年妻子,僅僅風聞了丈夫在外與其他女人有染,便嗔心爆發,怒火中燒,在家中歇斯底裏大發,瘋狂之餘,將兩個未成年子女拋出窗外,自己也跳摟自殺。
下麵的幾則大陸社會新聞,僅看標題即能窺見現代人的人性中瘋狂的一麵:

《男友收到女同事愛情短信,少女吃醋竟吞藥割腕》
《天津:老公看“選美”入神,吃醋妻子怒砸電視》
《好色男為新歡逼舊愛,簽“不吃醋協議”引發血案》
《因為妻子與恩人相擁而泣,丈夫吃醋竟一怒咬傷人》

2、學會寬容、仁愛、博愛。
要想擁有健康祥和的家庭,必須要學會寬容、仁愛、博愛。
孔子雲:“仁者愛人。”佛法也說:眾生是平等的,眾生是一體的;愛人即愛己,不可傷人利己。
一個有能力愛你的人,會體諒你的心情,給予、幫助、鼓勵,而不是支配;此外,他還有另一個特性,即普遍地愛一切人、事、地、物。
相對於這種普遍性的愛,則是占有的愛,愛某個人就愛得要命,可是卻隻愛這個人;對身旁的人、事、地、物冷漠,無法生起關懷的感情。
占有的愛不僅是自私的,而且極易傷害他人:如中國大城市的一位母親,對自己的兒子的愛,非常執著,一舉一動都必須在她的控製之下,不得越雷池一步,令十六歲的兒子,整天如處地獄,苦不堪言,最後竟不辭而別,逃離家庭。從此,渺無音訊,令母親痛不欲生,以淚洗麵,整天失魂落魄,如祥林嫂般無目地遊走街頭,企盼能與兒子相逢,……八年過去了,終於有一天,早已成年的兒子返家了,母子抱頭痛哭,長期的煎熬,使兩人都成熟了許多,使這出真實的故事,慶幸沒有以悲劇結束。
自私的愛,不是成熟的愛,不是奉獻給予的愛。一個有能力愛人的人,必然平常的個性是能夠欣賞真、善、美,能夠對他人關懷的人;同時也因為他對人、地、事、物經常存有愛心,所以他才有能力,並且知道怎麽去愛一個人。
現代人如果希望有一個幸福的婚姻,要選有自製力不會亂發脾氣,並且能夠體諒別人、肯定自己的人當對象才好。這裏的肯定是說,他的價值是自己給予肯定,不需要別人稱讚他之後,他才對自己肯定,即使別人不需要他,他仍然對自己充滿信心。找這樣的人做終身伴侶,會有比較幸福的婚姻。
夫妻之間希望擁有幸福的家庭生活,最起碼兩個人之中,要有一個人的人格比較成熟。因為隻有一個人格成熟的丈夫(妻子),才有辦法帶動他的妻子(丈夫)慢慢成熟;也隻有一個人格成熟的丈夫,才知道怎麽去愛護他的妻子,慢慢提升他妻子的真、善、美。
人生的真善美,不是與生俱來,需要通過學習與磨練,才能逐漸成熟、圓滿。
因此,我們要給對方時間,並以愛心、耐心慢慢引導他。而如果你已經擁有一個成熟的丈夫或成熟的妻子,非常值得向你恭喜,因為你才真是有福氣的人。尤其夫妻倘能在紛亂不安的社會裏,彼此給予對方溫暖和安慰,閑暇之餘,一起探索人性的光明與黑暗,共同品味各種不同的眾生相,並肩齊步朝向真善美的境界邁去,則更是菩提眷屬、神仙家庭!

3、現代夫妻和諧之道
現代人如何擁有幸福的婚姻?
首先,夫妻要有共識,愛與慈悲是幸福的能源。
耕雲先生言:“什麽是幸福的能源?就是愛與慈悲。……愛也是道德的源泉。”《中庸》上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什麽叫做君子?就是有自尊、有尊嚴的人,他的道德是從夫婦開始。而人類的進化,由草昧進入文明,由渾渾噩噩進入大清明的人類社會,也是從夫妻開始。因為沒有夫妻以前,隻知有母不知有父,這樣的社會談不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有了夫妻之愛以後,才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父子有親、夫婦有義,所以愛也是道德的根源。”
其次,生活中要始終相敬如賓。
要認識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妻子不是丈夫的寄生蟲;丈夫也不是妻子的牛馬。家庭的組織,是雙方分工合作的。
一對夫婦,由戀愛而結婚,在戀愛時期,倘使互相不用真誠坦白的態度,專以隱己之惡,揚己之善的技巧來博取對方的歡心,這樣的戀愛假使成熟,就要結成不良的後果。往往到了結婚以後,以為雙方的名分已經確定了,夫婦的關係已有保障了;於是彼此過去抑製自己,博取對方歡心的觀念就改變了。一切行為就處處隨便,以為夫婦間不需要客氣,反以為客氣是虛偽的假麵具。而不知夫婦間最需要的是客氣。倘不體諒對方的關心,反怪他為麻煩,不讚美對方的謙遜,而說她卑下;再不客氣的還企圖屈抑對方,以遷就自己。逐漸的,彼此把所有的劣點毫無顧忌的暴露出來了,結果日久生厭,隻覺得對方的討厭可憎了,戀愛時的可愛也變得蕩然無存。
誠如佛在《無量壽經》裏說:“自妻厭憎”,和《玉耶女經》裏說:“見夫不歡’。彼此厭憎不歡,於是雙方感情轉趨破裂,甚至造成不幸的悲劇。
台灣星雲法師在談到現代夫妻和諧之道時,有如下很好的開示:

“做丈夫的如何才能博得妻子的歡心與信任?有四句話送給各位參考:
1、吃飯要回家:最近社會流行一句話說:“爸爸回家吃晚飯,”男人在外奔波了一天,不僅晚飯要回家裏吃,平常也要盡量回家吃飯,製造和家人團聚的機會,增進和樂融融的氣氛。回家和妻兒吃飯,就不會涉足歡樂場所,花天酒地,家庭自然不會鬧風波。
2、身邊少帶錢:金錢能夠成就大事業,金錢也能毀滅好前程,先生身邊不帶很多錢,就無法打牌聚賭、金屋藏嬌,一切偷雞摸狗的壞事自然不可能發生。
3、出門說去處:有些太太抱怨先生一出門,就好象迷失於大海一樣,不知去向行蹤,朋友打一通電話來相找:“你先生在嗎?”“他一大早就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他到那裏去了!”如果夫妻到了這種去來不聞不問、互相關懷的地步,表示彼此的家庭生活已經亮起了紅燈。
4、應酬成雙對:有許多的先生以事業需要交際、應酬為借口,瞞著妻子在外麵胡作非為,最後家庭革命、感情絕裂。如果真的需要應酬,應該帶著妻子出雙入對去參加,既可培養夫妻對家庭的共識,讓妻子也參與你的事業,做一個賢內助,並且可以免除不必要的家庭糾紛。

“如何做人家的妻子?也提供四點給大家作為借鏡:
1、溫柔慰辛勞。
先生辛辛苦苦在外麵忙碌了一天,嚐盡了酸甜苦辣,看透了世態炎涼,受夠了委屈排擠,回到家來,為人妻子的應給予溫柔慰問,幫忙他從困境中走出來,協助他從沮喪中站起來,而不是一進門就數落他:“你到那裏去了?這麽遲才記得回來。你看!隔壁人家陳先生為他太太買了名貴的手飾、衣料,就我嫁給你這個窮鬼,一個月賺不了幾個錢,真倒黴!”讓丈夫永遠抬不起頭來。
有時候女人埋怨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另結新歡,主要是什麽原因呢?因為他到了另一個女人那裏,看到的是盈盈笑眸,聽到的是輕聲軟語,受到種種的溫柔體貼;而回到家裏是一張冰寒的臉孔,粗惡的謾罵,好象地獄冰窖,他自然無心回家,一心向往外麵的樂園了。女人不能隻用美貌來贏取男人的歡心,唯有以甜美的愛語、體貼的關懷,才能獲得男人永久的感情。
2、 食有妙味。
有人說要控製男人先要控製他的腸胃。丈夫好不容易回家吃飯,做出來的飯菜老是清一色,無法合乎他的胃口,他當然有借口在外不回。如果飲食有妙味,餐餐色香味俱佳,他在外麵飲食不習慣,自然就會按時知歸,何況良好的飲食是維護丈夫健康的要方。
3、家庭是樂園。
現在社會推行美化人生運動,美化人生不僅要美化容貌、美化身體、美化環境,也要美化我們的語言、心靈、家庭。客廳裏打掃得窗明幾淨、纖塵不染,窗旁擺設一盆花,牆上懸掛一幅畫,賞心悅目、淡雅素淨,先生回到家來,一杯溫熱的茗茶,一份喜愛的書報,好比活在樂園,焉有不回家的道理?
有的人不重視環境的整潔,家庭肮髒淩亂,報紙散失一地,衣服堆積滿床,簡直無立足之地,怎麽能怪先生過門不入、逃之夭夭呢?
太太們應該把自己美化起來,每日雲鬢光鮮;把家庭美化起來,時時潔淨整齊,使丈夫歡喜回到快樂的家園,卸下他一日的疲憊辛勞。
4、凡事應報告。
女性總喜歡保留那麽麽一點點秘密,有幾個錢,不能讓先生知道,這個私房錢準備將來不備之用;做一件事,也要瞞著丈夫偷偷去進行。夫妻是一體的同林鳥,關係最為親蜜,彼此應該互相信賴、諒解,凡事應該坦誠相告、商議,沒有一絲隱瞞,家庭生活自然幸福美滿。”

四、居士的責任:推廣慈悲、促進和平

當今的世界,冷酷無情,苦難多端,這些苦難,無論是天災,是人禍,皆因人心缺乏慈悲所致。
因為人心缺乏慈悲,不肯為他人幸福設想,反而為滿足個人的欲望與占有,不擇手段,損人利己,薄人厚我,深謀遠慮,希望打倒對方,抬高自己,傷害別人,利益自己。
因為社會欠缺慈悲,不肯同情協助,和衷共濟,反而瞋恨妒忌,不喜他善,不耐他榮,妨害讒謗,破壞中傷,無所不用其極,致使人際關係,互怨互恨,社會公關,互相抵毀,人間失去溫暖,社會失去關懷與照顧。
因為世界欠缺慈悲,不肯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反而互相侵犯,互相戰爭,致使殺人武器,日新月異,人為的災害,層出不窮。第二次世界大戰,所造成的傷害,未能引起人間的同情與警惕,反而刺激野心家發明武器,精益求精。萬一不幸,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世界人類將同歸於盡。即使核彈落在地球的另一邊,但全球人類,亦因水源及空氣的汙染,不能生存。結果,人類發明武器,武器毀滅人類;不知聰明的發明家,有何感想?
今日世界,基於人心的貪瞋,造成種種災害的禍患,使人的四周,充滿危機,使人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由於同業所感,水災、火災、風災、交通意外、地震傷亡,以及人為殺害,頻繁降臨人間,真是多災多難。有人預言一九九八年間,一定發生世界大戰;又有人預言二零零零年,將是世界末日。此皆是無知邪說,擾亂人心。
在佛教觀點:“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則“正本清源”,就應該提倡慈悲,擴展人的愛心,轉移人的貪瞋癡,成為不貪、不瞋、不癡的善根。則善因善果,自可化解天地戾氣,消災障,增福壽,平安如意!
何謂慈悲?
慈悲,是人性的摯愛;
慈悲是人類至極的同情心,正義感;
慈悲也是佛教最基本的精神。
諸佛菩薩一舉手,一投足,無非是慈悲的流露;諸佛菩薩入世救世,廣度眾生,亦是慈悲心的驅使。
所以《觀無量壽經》說:“佛心者,大慈悲心是。”法華經亦說:“如來室者,一切眾生大慈悲心是。”
至於慈悲的內容,不外是拔苦與樂。故《大智度論》言:“大慈予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凡能互愛互助,解除對方的痛苦,給予對方的快樂,就是慈悲。所以,我們關懷社會,推展福利,救災濟貧,是慈悲;關懷他人生活,給予金錢援助,物質救濟,解除他人生活困苦,使人生活安定,是慈悲;關懷別人學業、事業,給予經濟資助,知識輔導,技術訓練,使人學業成功,事業成就,是慈悲;關懷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維持社會治安,使人安居樂業,也是慈悲。若能弘揚佛法,使人知因識果,止惡向善,增長,拔人苦惱,給人真理快樂,更是慈悲。
若能更進一步,運用無緣大慈,興同體大悲,無住生心,無相布施,不分冤親,不分種族,不分國籍,不分人畜,平等拔苦與樂,不但拔人生活困苦,還拔除人煩惱生死痛苦;不但給人物資與精神快樂,還給人出世涅盤真理生命之樂,甚至令一切眾生,共證佛道,無上福樂,更是大慈大悲;也是諸佛菩薩情感與理智融洽而統一的慈悲。
因為普通人的慈悲,往往先我後人,先親後疏,甚至情感用事,形成溺愛,盲目的愛,甚至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不能情理兼顧。

據說:從前有一普通家庭,婆婆精明能幹,辦事認真,媳婦刁蠻,而且懶惰成性,兩代同居,自然發生爭執,導致互怨互恨。年輕的媳婦,更是怨氣難消,茶飯不思,大夫把脈,一切正常,但察言觀色,似有無限委屈。因問原委,知病由心生,大夫故作神秘,低聲對她說:我很同情你的遭遇,為解除你的怨氣,我送些藥物給你,天天衝茶給婆婆吃,不出半年,保證她毒發身亡;不過切勿間斷,必須低心下氣,天天請婆婆飲用。當她飲茶開胃時,你就多準備些可口的菜送給她吃……
媳婦心想,這樣也好,為了自己,唯有犧牲婆婆了。
於是每天泡茶,恭敬奉上,起初婆婆也懷疑媳婦別有企圖,後來,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都天天殷勤獻茶,還細心照顧飲食營養,也就前嫌盡釋,愛如己出,婆媳之間,非常融洽,合作愉快。
時光迅速,不覺半年將屆,媳婦驚慌,恐怕婆婆毒發身亡,往求大夫搶救,始知半年來給婆婆服用的,隻是開胃消滯散而已。

這故事證明人情感衝動時,往往喪失理智,若非大夫善巧方便,大錯早已鑄成。同時證明人的情感善變,今日朋友,明天敵人;今日敵人,明天可能是朋友。所以佛教我們凡事不需要太認真,逆境要忍,順境也要忍,切莫盲目衝動。還有,這故事更證明一切唯心,同是一個人,同是一件事,同是一句話,由於各人居心不同,見解互異,變成不同的結果。
若人心存慈悲,處世做事,能情理兼顧,一定喜劇收場。若然內心充滿仇恨敵對,必令人生舞台如戰場,悲劇不斷上演。
如果人皆學佛的慈悲,以理智領導情感,以情感輔助理智;
當理智偏低,情感衝動時,運用克製自己;
當理智偏高,冷酷無情時,運用慈悲激發愛心,愛人如己;
使理智與情感平衡發展,智慧與慈悲統一而又融洽
——自然取消因人心貪瞋癡所造成的世界危機,使人與人間化敵為友,和諧共處。國與國間,互相尊重,和平共存。
——必然止息人為禍患,化解天地戾氣,減少天災的頻律。
可知佛教的大慈悲,何止是拔苦與樂的工具,亦是世界人類的救星。我們無論是為了個人的幸福,抑或為了世界和平,都應實習佛的慈悲,推廣佛的慈悲,給人間帶來幸福與溫暖,給全世界人類帶來康樂與和平,這是我們佛弟子的職責,也是我們對世界人類應負的責任。


第六章
常見問題答疑

【基礎篇】、【家庭篇】、【修行篇】、【疑難篇】

一、【基礎篇】
1、佛教是禁欲主義嗎?
2、婚姻的意義是什麽?
3、婚姻的本質是什麽?
4、佛教是反對家庭製度的嗎?
5、佛教如何看待感情和處理感情?
6、居家如何過感情生活?
7、如何正確地看待欲望?
8、信仰佛教必須出家嗎?
9、佛教可以離婚嗎?
10、佛教對重婚的看法是什麽?
11、生命中的痛苦和快樂是從哪裏來的呢?
12、什麽是邪淫?邪淫的果報是什麽?
13、問:那種類型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14、問:佛教說善有善報,為什麽我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
15、婚姻不幸福,有辦法改變嗎?
二、【家庭篇】
1、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麽?
2、結婚後生育小孩,會不會影響修行?
3、我們一家人常吵架,苦不堪言,如何維係下去呢?
4、佛教是如何看待婦女的呢?
5、學佛必須吃素嗎?
7、家庭中的成員信仰不同,彼此應當如何相處?
8、丈夫有了婚外情,妻子該怎麽辦,是否也可報複?
9、在家人應該如何經營錢財?
10、我是個學佛的生意人,但叫我不打妄語、不喝酒怎麽行?有無其它辦法?
11、佛教徒可以打麻將嗎?
12、佛教對孝養老人的看法如何?
13、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14、如何教育好子女?
15、如何麵對婚姻暴力?

三、【修行篇】
1、學佛為什麽皈依?歸依三寶的有什麽好處?
2、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有何差別?
3、已婚的居士想出家,該怎麽辦?
4、如何佛化家庭?
5、全家中僅我一人學佛,該怎麽辦?
6、父母不信佛,勸他們反而被罵,請問該怎麽做?
7、在家信徒的布施之道?
8、在家人禁欲有無過患?
9、問:我學佛很用功,但其他人卻說我越來越沒人情味了,這是為什麽?
10、問:我學佛之前婚姻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當如何麵對此事?

四、【疑難篇】
1、夫妻是冤家嗎?
2、佛教反對一夜情嗎?
3、如何抵禦色情的誘惑?
4、找三陪小姐是犯邪淫戒嗎?
5、未婚男女如果淫欲心熾盛,應以何方便令其離欲?
6、我已受過五戒、菩薩戒,但淫欲之心仍常生起,如何是好?
7、看黃情影片、閱覽色情網站算不算犯戒?
8、佛教徒可以未婚同居嗎?
9、同性戀符合佛教教義嗎?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嗎?
11、問:學佛後對男女之欲越來越淡。因此與丈夫分房而睡,這樣如法嗎?
12、婚姻失敗後,如何修行?
13、我是個佛教徒,目前麵臨離婚,該怎麽辦?
14、如何處理感情失戀?
15、女居士被人非禮,是否犯了邪淫戒?
16、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嗎?
17、如何麵對叛逆的青少年?

※※※※※※※※※※※※※※※※※※※※※※※※※※※※※※※※※※※※※※※
【正見篇】
1、佛教是禁欲主義嗎?

答:佛教不是禁欲主義。這裏所指的欲,主要是淫欲。
佛陀曆來主張中道,反對兩個極端:即極端苦行與極端沉醉於五欲的享受。傾於欲樂的生活,對修道無益,當然要避免,但是熱衷於苦行的生活,也沒有多大的必要,因為修行是為了得到解脫,而苦行非目的。佛教主張的是中道的生活。隻要按八正道(八種正確的修行方法)去生活,就能獲得解脫。
在佛教裏麵,人乘的佛教講究節欲,聲聞、緣覺乘講究離欲,大乘菩薩不是離欲,也不是節欲,而是對五欲——財、色、名、食、睡,加以化導,叫做化欲。
一般人總認為必須吃苦才算有修行,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佛陀對修行的態度是主張“不苦不樂”的中道。因為“苦”容易使人心生煩惱,“樂”又容易使人散亂放逸,心力不集中,所以偏苦或偏樂的修行都不順於佛道,難得解脫。尤其某些外道修無意義的苦行(如食牛糞、食草、烤火等),或極力主張欲樂,這都是無助於解脫道的邪見。修行人的生活是精神重於物質,所以采取少欲知足的生活態度,來減少外緣,磨練心誌,是不同於極端苦行的
對於出家眾來說,絕對斷除淫欲有三種原因:
(1)、佛陀對出家人說絕對的禁欲,是因為佛陀的根本思想是,愛欲為生死之根本,它是人間最大的束縛,所以必須遠離;
(2)、如果出家人也貪五欲,娶妻生子,他的主要精力就會被分散,首先考慮的不是如何修道,而是如何養家糊口;
(3)、出家人禁欲是為了有更多的時間研究經典,靜坐習觀,成為信眾的修行導師。
盡管佛教主張出家人完全斷淫,但對占大多數的在家信徒來說,佛陀則主張他們應當過正常的夫妻生活,杜絕邪淫。
在芸芸眾生中,有的人喜歡獨身梵行的生活,覺得很自在,這部分人就成為長期出家修道者。當然,適合修梵行斷淫的人自古以來便隻占少數,所以,能出家的人數不可能多。如:大陸總人口是十三億,佛教出家人不過二十餘萬人
另外,出家人對愛欲也並非采取壓抑的手段來處理,而是通過學習佛法、修習禪定後,使他們深深地體會到禪悅為食、法喜充滿,遠遠勝過世間五欲之樂。正因為如此,出家人能正確對待世間的五欲之樂,對待愛欲像大禹治水那樣,疏導它,使它升華並轉化成有用的能量,為修習禪定和利益眾生服務。佛法的妙用即在於此。

2、婚姻的意義是什麽?

答:婚姻本身是責任和義務的肯定與承擔。
通常一般人在結婚之前,不但沒有想到如何讓父母頤養晚年,反而一直受到父母的嗬護照顧;可是,結婚之後因為有了家室,同時因為孩子的誕生,才真正體會到父母的辛勞,而產生家庭的責任感。所以結婚和沒結婚是完全不一樣的人,婚姻本身是家庭責任的肯定與開始。
婚姻是一個嚴肅的課題,是絕佳人生的曆程。
佛教規定在家居士要守五戒,其中的不邪淫戒更是非守不可,同時強調,夫婦彼此之間要互守信諾、互守貞操等,由此可見佛教對婚姻的重視。
站在佛教徒的立場,五戒中的不邪淫戒,是夫妻共守。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問題,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罪業是很重的。大家千萬不要認為逢場作戲沒有關係,假戲真演,終會導致婚姻破裂;而且以生理健康而言,男人在外麵宿娼嫖妓,可能感染花柳病、梅毒、愛滋病的病毒,而帶回家傳染給妻子,貽禍給後代。就心理層麵而言,不論男女,一個人有了外遇,便會造成另一半的不平衡,因而第四者也可能接著出現,問題不斷衍生,造成社會的不安,這個責任實在太大了。所以婚姻的社會責任是不容忽視的!
結婚是兩個家族的結合,人際關係因之擴大而改變。麵對人生的新境界,更應秉持慈悲的精神,來對待、照顧另一半的親人,公公婆婆及嶽父嶽母。同時也應以智慧來處理家務事,以理性來迎接兒女的出生,給予適當的教育。這是在婚姻過程中,應該學習負起的責任與義務。

3、婚姻的本質是什麽?

答:婚姻的本質——就是“因緣生、因緣滅”,它是無常、無我、無自性和唯識的。
婚姻怎麽生?很多因緣和合而生;怎麽滅?因緣散了就滅。但是,我們對於因緣生滅,有太多的情緒在裏麵。“情緒”不一定不好,可是如果是太複雜、完全無法操縱、包含太多的我執和情緒在裏麵,那就會變成痛苦和折磨。
其實,婚姻並非初戀時想象的那麽神聖,它是建立在愛欲的基礎上,是諸因緣合和的產物,愛欲是內因,其它的條件均是外緣。
婚姻是“緣起性空”,變幻不實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體(自性)上則是空的。一般人聽見空便以為一無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實,空是無自性義:即萬物萬物皆是發展、變化的,有條件的;非永恒不變、無條件的存在。不僅愛情、婚姻是有條件的,世間萬事萬物均是因緣合和而成的。
不過,雖然沒有永恒不變的愛情和婚姻,但是有條件的、因緣聚合的婚姻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所謂:有因有緣則諸法(事相)生,無因無緣則諸法(事相)滅。固定的、一成不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觀念,來自我們內心深處的執著欲望,這——就是婚姻痛苦的根源。

4、佛教是反對家庭製度的嗎?

答:不反對。
佛教決不勉強改變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出家,僅僅是佛教生活方式的一種,家庭才是佛教建設的根基所在。
佛陀曾積極勉勵家庭生活的如理建立,比如《善生經》,就是一部指導在家生活的經典,指導在家人應該建立正確的倫理生活:子女對父母要報恩要孝順,父母對子女要教養,成人後要幫助他們婚配;弟子對師長要供養要恭敬,師長對弟子要盡心教導,要代選擇明師善友;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要誠實料理家務;丈夫對妻子要給養服飾飲食、要憐念、要親親;主人對仆從要給食要體恤,仆從對主人要服從要盡職;親族鄰友對待親族鄰友,都應互相敬愛、互相濟助、互以赤誠相待、互以善言規勉;在家人對待出家人要恭敬設座請教、要布施供養,出家人要教導在家人修行向善。
家庭成員關係和樂、家庭教育的成功,能提升個人品質,為社會帶來祥和,也能達到淨化社會的目的

5、佛教如何看待感情和處理感情?

答:佛教所說的“情”的概念非常廣泛,包括親情、人情、友情、愛情,以及我們各種各樣的情緒,如快樂,歡喜、孤獨、憂愁、寂寞,所有這些都屬於情的範疇。感情既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因此,隻要合乎法律、道德,都是佛教容許和肯定的。
佛教並不排斥感情,但卻主張以慈悲來升華感情,以般若(智慧)來化導感情。佛教鼓勵夫妻之間要相親相愛,同事之間要互敬互諒,朋友之間要相互惜緣,進而做到“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亦即將一己的私愛,升華為對一切眾生的慈悲。
那麽,佛教是如何看待愛情的呢?
佛教認為愛情是生命的根源,是生死的根本。
有情眾生為什麽會在三界六道裏沒完沒了地流轉?
就是因為以無明為父、貪愛為母。無明導致了盲目的、無意識的衝動,使我們幹出很多不該幹的事情;又因為情的力量,使我們被三界裏的各種現象係縛住了。比如對家庭有感情,就會被家庭所束縛;對事業有感情,就會被事業所束縛。正因為感情是有強烈的束縛作用,所以佛教把感情看作是生死流轉的根本,其中尤以愛情的力量為最。
古德雲:“愛不重不生娑婆。”
愛是生命的根源,根據佛教的“十二因緣”說明,人因為有情愛,所以輪回生死;人因為有情感,因此稱為“有情眾生”。情愛並非專指男女之間的愛情,舉凡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朋友之間的友情、同胞之間的袍澤之情、忠臣愛國之情等,都是情愛的表現,乃至個人的興趣、愛好,也是一種情感。
佛門中許多感人肺腑的孝行,如目犍連救母;陳尊宿編織蒲鞋孝養母親;無著菩薩感化胞弟世親,廣傳大乘;裴休送子出家,並作《送子出家警策箴》,惕勵其子以求道為貴等,皆是化私愛為大愛的至真至善的感情,更是情愛淨化的高度顯揚。因此,人類的情愛,除了兒女私情,更有舍棄個人貪欲的無限慈悲。
情愛人人需要,但是情愛有染汙的,有純潔的;有占有的,有奉獻的。情感如水,“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情感處理得當,則不失為一種鼓勵向上的力量。愛如冬陽,可以溶化冰雪寒霜,可以激發人性的真善美;但是,如果愛得不當,譬如愛的對象不對、觀念不對、方法不對;愛得不正常、不應該,則不但會使雙方產生煩惱痛苦,甚至因愛生恨,導致身敗名裂,喪生滅頂。因此,佛教認為染汙、占有、自私、執著的情感,是學佛者的障道因緣。所謂“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我們必須慎思!
感情處理不當,固然能障礙道業,但是“愛的淨化是慈悲,愛的提升是”,如果能將愛升華為慈悲,則“慈息貪欲,悲止瞋恚”。
因此,佛教主張:“以智化情”、“以慈作情”、“以法範情”、“以德導情”,亦即用理智來淨化感情、用慈悲來運作感情、用禮法來規範感情、用道德來引導感情。把自私占有的感情,轉化成無私的道情法愛;把有選擇、有差別的情愛,淨化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奉獻,這樣的情感生活才能更豐富,更雋永。

6、居家如何處理人倫感情?

答:居家要善處各種感情生活,如:親情、人情、友情、愛情。
基本的處理原則如下:
(1) 對父母長輩要恭敬孝養,以盡人倫之情;
(2) 對夫妻伴侶要相敬相愛,生活無令缺乏,以克盡夫妻互諒互信之情;
(3) 對兄弟姊妹要助其創業,使其生活順利,以盡手足之情;
(4) 對年幼子弟要教授禮儀及處世之道,助其達成理想,以盡提攜之情;
(5) 對親人朋友要講求仁義,以盡守望相助之情。
此外,居家的感情生活中,除了創造歡樂的氣氛,增進彼此情感的融和,更要以緣起法,升華淨化彼此的執著,以信仰為居家生活的中心,帶領眷屬,由愛家到愛人,將家庭的小愛,擴大為菩薩清淨的大慈大悲。

7、如何正確地看待欲望?

答:欲望,通常指驅使人想望、追求某種東西的內在動力。
以佛法的觀點來看,欲望的性質可分為三種:即善、不善、無記(非善非惡)。善的欲望需要發揚;惡的欲望需要壓抑;除此而外,還有非善非惡的欲望,如正常的生理需要如飲食、睡眠等等,這些欲望本身雖然沒什麽過患,但它們一旦和我們的貪、嗔、癡煩惱相應,就會介入惡的成分而變質。
貪欲,是被視作惡的。對世間的五塵六欲,及錢財名位等的執著、想望、迷戀和過多的、非分的貪占、追求。貪欲的危害,古人早就有深刻的認識。《老子》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婆羅門教、基督教、儒學等亦皆對人欲的危害,有不同程度的揭露。
人欲橫流,為現代社會的一大弊病。
佛教認為:貪欲使人熱惱不安,驅動人發起不善業,由有漏業導致生死苦果,貪欲是人生諸苦之本源。經中說:“欲為苦因”,即指貪欲。貪欲之中,性愛方麵的貪欲,尤為造成生死輪回的根本。《圓覺經》卷一:“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回。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
但欲望並非都是有害的,有益的“善欲”、“善法欲”,佛教則認為應予肯定,並培育增長。善欲、善法欲,指對棄惡修善、自利利人及修習佛法、追求真理、利樂眾生等高尚理想的向往、追求。這種欲望是精進(勤)的前提,是我們成就一切善法、佛法的根本動力。

8、信仰佛教必須出家嗎?

答:不,學佛並不要求出家;事實上,絕大多數佛教徒都是在家人。
佛教的宗旨雖在解脫生死,出家雖是解脫生死的最佳途徑,但是,出了家的如不實修或修不得法,未必能夠解脫生死;不出家的,如能正確修持,則可以解脫生死。以佛法來看,在家人也可修成小乘的第三果,三果雖未出三界,但也不再受生死,死後上生色界淨居天,再證四果阿羅漢,就入解脫之境了。所以在家人證到三果,也就相近於解脫了。
若照大乘佛教的觀點來說,為了化度眾生,菩薩隨類應現,到處化身,經常是化現在家人的身分,所以在有名的大菩薩中,除了地藏、彌勒菩薩之外,許多菩薩現的都是在家相。如印度的維摩詰居士及勝鬘夫人,都能代佛說法,但他們都是在家人。
所以,真正行菩薩道的佛教信徒,不是一定要出家的。
簡言之:出家的僧人是佛教的骨架,在家的居士是佛教的皮肉。在本體上說,出家的重要;從作用上說,在家的重要。因此,信了佛的,可以出家,但卻不是必須出家。

9、佛教反對離婚嗎?

答:佛經中沒有不準離婚的明確根據。不過,由於離婚對男女雙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經驗,對孩子也是非常大的傷害,所以佛教也不讚成離婚,而在現實生活中,一般主張“勸合不勸離”。
佛教主張婚姻的美滿及婚姻的責任,既然結為夫婦,結婚之後,應該相親相愛,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盡各的責任,佛教嚴禁邪淫(私通),婚姻破裂,多數是由夫婦之間不能互守道德貞節。如果夫妻都能堅持不搞婚外情,嚴守不邪淫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張破鏡重圓;所以,佛陀雖不許出家比丘介入俗世的婚嫁,但仍許可比丘們為“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四分律卷三)。
男女的離婚,對於彼此的心理,尤其對於兒女的撫育,都有不良的影響。事實上,離婚可能會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們暫時脫離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單親家庭、再婚、子女問題、社會不穩定等。有鑒於此,也可以說,佛教是不讚成離婚的。
佛教雖不讚成離婚,但是假如到了水火難容的地步,也要好聚好散。因為一味地反對離婚,讓彼此怨恨的人在一起,這也不對。
另外,佛經中也沒有說離婚是犯戒的行為。所以,萬一由於感情的衝突,乃至是出於暴力、虐待等情況,甚至危及到生命,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離婚的。然而作決定前,必須做長遠的打算,雙方應先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做理性疏導、懇談,了解問題所在,或者可尋求親友、佛教機構協助,試著體諒對方,共同為家庭和諧而努力,再心平氣和相處一段時間,看雙方關係是否有轉變。
現代都市人離婚率高,與接觸麵廣、社交活動多及心靈無法調適、缺乏溝通等因素有關,隻要夫妻盡力去做,是可以挽救婚姻的。因為要想改變配偶,最短的路是先改變自己,這體現了婚姻中委身和舍己的原則。
如果是為了滿足情欲的理由而離婚,那是不道德、罪惡的,也不是佛教所許可的。

10、佛教對重婚的看法是什麽?

答:佛教反對重婚,因為它違反守持“邪淫戒”精神,並且破壞了道德秩序和社會安寧。
男女雙方能結為夫妻,這是因緣;不僅是今生的努力,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因此,夫妻相處應互相尊重,彼此親愛、包容,維持一心一意的感情。
如果在婚姻期間內,男女任何一方,未經合法手續辦理離婚,而又再婚,這就是犯了重婚罪,不僅是法律不允許的,也是佛法所禁止的。因為佛法是重視世間法律的,所以,佛教在五戒當中的“不邪淫戒”,就是規範夫妻雙方除了配偶以外,不得與其它人有夫妻的關係。即使不受五戒的一般人,法律也明文規定一夫一妻製度。遵守一夫一妻製,可省卻許多家庭的糾紛煩惱。

11、生命中的痛苦和快樂是從哪裏來的呢?

答:從根源上來說,痛苦與快樂來自我們的內心。
痛苦和快樂往往是因為我們所接觸的境界引起,當我們遇到順境,遇到歡喜的境界,就會開心;但我們接觸到逆境,接觸到不喜歡的境界,又會痛苦。
凡夫最大的特點就是心隨境轉,如果是一個思想境界很高而內心又很充實的人,外界的環境,就不會對他構成太大的影響。痛苦與快樂的發生雖然與外在環境有關,但從根源上還是我們的心,因為我們有困惑、煩惱、執著,所以不同的境界,就會使我們產生痛苦與快樂。
解除痛苦最好的方法,來自調伏我們內心的煩惱,而非改變他人。

12、什麽是不邪淫戒?邪淫的果報是什麽?

答:不邪淫戒為五戒之一。為在家學佛居士所持之戒。
不邪淫即除了夫妻之間的男女關係,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係,均稱為邪淫。
邪淫。又作欲邪行。為十惡之一。即在家者不可為之惡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與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雖與妻子,但行於不適當之時間、場所、方法等,亦為邪淫。不邪淫包括:男女雙方不得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而行淫。
在家人主要應杜絕與他人的邪淫,在家人除了夫婦以外,絕對不可有越軌的行為,與他人行淫欲之事;夫妻之間的邪淫則應逐漸克服(夫妻間邪淫屬中、下品,果報較輕)。
在當今的社會,如果一個人能做到不邪淫,就算是君子了!
犯邪淫的果報,據《中阿含經?卷五十》載,邪淫者必受現世及後世之惡報。
《分別善惡報應經》雲:“邪欲報有十種。何等為十:一欲心熾盛,二、妻不貞良,三、善不增長,四、善法消滅,五、男女縱逸,六、資財密散,七、人多疑慮,八、遠離善友,九、親族不信,十、命終三途(三途即地獄、餓鬼、畜生)”。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是名邪淫果報。如《中阿含經?晡利多經》雲︰“邪淫者必受惡報,現世及後世。”邪淫的惡報如是,凡正人君子與學佛者,皆宜慎之!
反之,若能守持不邪淫戒,則可得種種功德,如《十善業道經》言:“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讚法,何等為四?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讚,四、妻莫能侵。”不邪淫還可得相貌端莊、夫妻和睦的果報。夫婦相敬如賓,無有其它淫亂行為,便能和睦相處,成為美滿家庭。
古人言;“萬惡淫為首”;“賭近盜,色近殺”。又雲;“傾家二字淫與賭,守家二字勤與儉。”人能惜身如玉,潔身自愛不邪淫,則能貞良守禮,人與人之間將皆是純潔的友情,無有家庭的破裂,感情的危機。
孔子說:“少年血氣未定,戒之在色”。《朱子家訓》講:“見色而起淫心報在妻女”。顏雲:我不淫人妻,人不淫我婦。皆是勸導人們貞節守禮,循道德人倫,而完成自已的品學修養。
學佛者若能遵守不邪淫戒,可得防非止惡,內心可得清涼如飲甘露,漸次可得解脫三界,成就無上菩提。

13、請問,那種類型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答:凡自我觀念重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往往心胸狹窄,嫉忌心強,嗔恨心重,這種人大多婚姻不幸福;相反,心胸開闊的人,慈悲樂觀的人,善良寬容的人,大多婚姻幸福。
另有一類人,則是因自身條件好,才貌雙全而生執著,對婚姻要求完美,對愛情期望值甚高,不甘平淡,喜歡別人眾星捧月般對待自己,以為婚姻始終都應激情浪漫,轟轟烈烈,對平淡的家庭生活易生煩惱,日久便由齟齬而生婚變,不少“女強人”的婚姻便是這種類型;當今社會不少事業型的“女強人”,大都婚姻家庭不幸福,症結就在於此。
以佛法的觀點來看,眾生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從“我執”產生“我愛”。但我執越重,煩惱就越多。凡事從“我”的角度看問題,就會產生二元對立的分別心。譬如:這個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丈夫、妻兒,這是我的國家,這是我的財產,這是我的思想,這是我所討厭的,這是我所喜歡的,這是我的痛苦,這是我的快樂,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為主。
自我觀念重的人,缺乏寬容心、感恩心、謙卑心、患得患失,故往往難以得到快樂與安祥。
自我觀念重的人,遇到婚姻的衝突,往往容易走極端,不能理性地解決矛盾,動輒便采取離婚、暴力、出走等極端手段解決問題。
我執重的人,應從加強自我道德修養,轉變心念上下手,要下大決心、化大力氣轉變自己的習性;如果隨逐習氣,則會深受其害,陷入煩惱和自我折磨的泥潭。如果家中出現矛盾,切不可走入極端,動不動就以離婚作為解決的手段。
當知——“換人不如換心”;隻有轉變觀念,方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14、問:佛教說善有善報,為什麽我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

答:這是一個被經常問到的問題,提問者往往是女性,看來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切痛苦或快樂,都是眾生的業力所感。婚姻的幸福還是不幸福,也是如此。種因感果,三世流轉。
因果報應,是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謂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之,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即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之後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業因,則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並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說,即:現世之貧富窮達,乃前生所造善惡諸業所定之果報;而今生之善惡行為,亦必影響來世之罪福報應。
佛教的因果報應是通三世的。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這中的原因,主要來自前世的不善業的流轉。
人類與一切眾生,是無限生命的延續;不是神造的,也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這如流水一樣,激起層層波浪;生與死,隻是某一階段、某一活動的現起與消散。
我們在前生,思想與行為,如向於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才能感到福樂的善果。
有了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從前,能夠安命,決不怨天尤人;為了未來,能夠奮發向上,決不懶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創命的人生觀,是三世因果論的一大優點。
還有,從無限延續去看,受苦與受樂,都是行善與作惡的結果。善行與惡行的因力,是有限的,所以受苦與受樂,並不永久如此,而隻是生命曆程中的一個階段。任何悲慘的境遇,就是地獄,也不要失望,因為惡業力盡,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反之,任何福樂的境遇,那怕是天國那樣,也不能自滿。因為善業力消盡,還有墮落的一天。所以真正的三世論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滿了希望,而又不斷的向上精進著。從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國家,在曆史的延續中,也從來就符合這因果升沉的規律。
我們這一世遭遇的種種不幸,是過去生中造的不善業;這一生當中能夠過得很安穩、很自在,一切稱心如意,也是過去生中累積的善因。
因果的定律還有兩個要點:
(1)、是“因果不會消滅”。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種子永留神識中,不會壞滅,遇緣便起現行,招受果報,如果做了惡因,要想不受惡報,那是沒有辦法的;唯有修習佛法,斷盡三界煩惱,獲得清淨種子,方可免除惡報的痛苦。
(2)、是“善惡不相抵銷”,已種惡因,分受其報,不可以為再做點好事,就可把這應得之罪抵銷去。須知多做善事,多增善緣,隻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所謂“重報輕受”;同時由於善緣增多,惡緣漸減,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辦法。可見多種好因,可得好的果報。人生在世,多做善事,還是非常重要的。
所謂“一生做好人”,這個的標準倒底是不是大眾的認定;如果僅是自己認定的,摻雜有抱怨情緒,那麽,還須自我反省檢查,改過遷善,則終將獲得幸福。

15、婚姻不幸福,有辦法改變嗎?

答:有。隻要你相信三世因果報應,種善因必得善果,持之以恒,終必見效。
幸福的婚姻,來自我們前世及今生的行為方式;幸福的婚姻,不是天賜,也不是命運安排,完全是我們的所為感得的果報。婚姻不幸福,用不著怨天尤人,更不要自暴自棄,而要從現在開始,就要學習改變自己的婚姻和命運。
(1)、相信種因感果,相信凡事皆是自作自受。佛經雲:“縱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如果明白我們的現在的一切,不過是業感果報,我們心中的積怨,相信便會大大減少;
(2)、對已不幸福的婚姻,不可雪上加霜,破罐破摔,而是要善加維護;“真認自己錯,莫論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體為大悲。”
要學會找對方的好處,找自己的不是。要學會換位思考,要有慈悲心,要有“以德報怨”的胸襟,慢慢修複家庭關係。即使不達理想,也不可意氣用事,動輒便提離婚,這是最不好的。
(3)、要多做好事,積善積德,並將此功德回向,以釋結解怨。中國的《易經》上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一個人如能常做好事,則命運一定好;如常做壞事,則終將遭受惡報。一個家庭能夠常做好事,後代子孫一定好。
明代袁了凡先生的故事,便是改造命運的最好例子:
袁了凡是明代江南吳江人。隆慶四年(1570)舉於鄉,萬曆十四年(1586)中舉為進士,授寶坻知縣(縣長);後擢兵部職方司主事。了凡先生早年曾在雲南慈雲寺。遇到一位道貌岸然的孔先生,孔先生為他算命,斷定他一生的吉凶禍福。並預言他命中無子。袁了凡記下預言,“試數皆驗”,袁從此認為一切皆為命定。後來在南京遇到虛穀禪師後,受其教誨努力行善,在當縣長期間,努力為百姓謀福,命運也發生巨變,不僅所求逐願,且於中年後生得兩個兒子。為教育後代,他專門寫下《了凡四訓》一書,以自己親身經曆,教導如何做人處事、如何消除災難、如何修善積福,以作家訓傳子。
《了凡四訓》一書對後世影響極大,許多人效仿袁了凡先生,積極行善,其效果明顯,不少事例收於諸善書之感應篇,流傳至令,可說影響非常之大。
如果向袁了凡先生那樣,努力改過遷善,婚姻及命運自會改變。

【家庭篇】
1、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麽?

答: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有以下四個方麵:
(1)、相信婚姻是因緣所生法,事相上有而自性體空;
(2)、相信婚姻是前世與今生的所為而感得果,因此,無論幸福或不去幸福,皆是自作自受,而非命運安排。坦然接受苦與樂,對樂不執著,對苦不怨恨,對婚姻家庭能夠“隨緣而盡本份”;
(3)、夫妻相處的基本原則是——尊重而不占有、關懷而不自私、隨緣而不強求;
(4)、行為端正,男女作風正派,切不可有婚外情與邪淫行為。
若能做到以上四點,婚姻便會幸福安定。

2、結婚後生育小孩,會不會影響修行?

答:不會影響修行,而且還能學習很多東西,譬如:佛法與生活、布施與慈悲、自修與利眾等。
結婚後,有不要孩子的權利;但如果僅為自私,便是不負責任的想法,也是拒絕成長的觀念。婚姻與性、婚姻與生育息息相關,很難分割。如果因為真想把大多數的時間用來修行,因此不想有家庭,那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說:“我不喜歡小孩,因為小孩會妨礙我修行。”那就是自我中心的錯誤態度。
如果沒有小孩,就真正表示修行會更好?說“生育小孩會影響修行,”是否暗示你把大多數的時間都用在修行上,所以與逃避無關,這或是無意識的是用佛法來包裝自己?
如果有小孩,就表示修行會分心?這種態度暗示厭惡小孩,認為他們會妨礙修行。這種態度是否正確?其實,應當深入觀察,讓自己分心的究竟是什麽?
常見有青年“修行者”執著地宣稱:為了修行,我寧願不要小孩!但很難聽到他們宣布放棄婚姻與性,難道婚姻與性就不影響修行嗎?
有了孩子,才會深刻地體會到父母生養兒女是多麽的不容易。從懷孕到生產,從生產到小孩上學、結婚、成家,成家之後,還要幫他立業,牽腸掛肚,萬般嗬護。沒有孩子,不會知道為人父母的責任,也很難知道為人父母的辛苦。
結論:婚姻、小孩可以成為各種煩惱的源頭,但未必障礙人成為好的修行者。

3、我們一家人常吵架,苦不堪言,如何維係下去呢?

答:家是積聚善惡果報之處,家除了快樂、幸福一麵外,也包括痛苦的一麵。家庭裏幸福多,還是痛苦多,取決每個人的因果,故人人不同。
一般而言,一家人或多或少總會吵架,這是是理所當然之事,不然怎叫做家呢?家就是不自在義、痛苦義、煩惱義、恩怨義、因果義,家不吵架,不像家,吵大或吵小而已!隻要有二人以上,就有人我是非,糾纏不清。
中國有句諺語雲:“清官難斷家務事。”現在社會上,最扯不清的業障,就是家庭糾紛,最不易擺平。
依佛法處斷方式,略提四點:
(1)、家庭是個共業,是有恩怨而相聚的,既知恩怨之業而來,佛陀告訴我們說:“應該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
(2)、家庭吵架鬧糾紛,佛陀告訴我們說:“諸法本空,了不可得。”家是如幻如化,吵架也是如幻如化,糾紛也是如幻如化,眼前所呈現的一切,無非如幻如化,空幻不實,一切無非無常在演變,家庭吵架,冷戰與熱戰也是如幻如化,了不可得,再如何的苦戰也是無常的,絕對不是永恒不變的,何必被如幻如化騙了,何必被無常的冷熱戰騙了!
(3)、家庭是種種業緣組合而成,每當遇到不如意或痛苦事,如果是學佛的三寶弟子,應把這些不如意事或痛苦事,當做修行的逆增上緣,能促成道心的堅固,知道苦才能猛然覺悟哩!佛經雲:“十方三世諸佛,皆以苦為良師。”
(4)、家庭吵架鬧糾紛之際,心裏要懷著報恩想,父母對我們有養育之恩,兄弟弟妹有緣相聚,要愛惜親骨肉之情分,是難遭難遇的。心裏更應該如此而思惟,一家人從無始劫來,已經於六道輪回,一世一世而過,相聚又離散,何止投生在這個家一世而已呢?我們再糾纏輪回下去,絕對不是辦法,在今生此世,彼此就不應該再繼續結惡緣下去,好好結個善緣,彼此互讓、互忍、互尊,解除彼此恩怨,無始劫來的一切惡因果,在今生了辦,甚至大家共同歸依佛門,共同為解脫生死輪回而努力。

4、佛教是如何看待婦女的?

答:佛教認為,眾生平等;對婦女而言,在佛性上與男性是一樣的。
從學佛證果的觀點上說,男女是平等的,女人除了必須轉了丈夫身才能成佛之外,至於成羅漢、成菩薩,根本是沒有男女差別的。
男眾出家修行,可證得阿羅漢果,女眾出家修行,同樣可以證得阿羅漢果。又如觀音菩薩常現女身,也唯有女人的氣質,最能近乎慈悲的菩薩精神,佛也常說“以慈悲為女”,所以不要有重男輕女的觀念。
有人問,佛說眾生平等,為何又講對女身應該厭離呢?
對女身的厭離,要看你對女身是怎麽看的?如果覺得女身挺好,不執著女身的相,也就無所謂厭離的問題。如果有感於女性本身的某些不足,如心理和生理兩方麵的不足,當然也會厭離女身。
佛教也沒有要我們一定要厭離女身,尤其在大乘佛教裏,覺得男女本身就是一種假相,並不是真實永恒的。
如《維摩經》中有段關於女身問題的對話非常精彩。當時,佛弟子中的第一舍利弗尊者,去看望維摩詰居士,天女就在天上散花,舍利弗心中不悅,維摩詰居士就介紹說:這位天女是大菩薩再來,不是一般的人!舍利弗就問天女:你修行這麽長時間,怎麽不轉成男身呢?天女就用神通力量,把舍利弗變成天女,舍利弗也莫明其妙,搞不清楚究竟是怎麽回事。天女就說:男女本來就是一種假相,諸法是無相的,隻要你不執著女相,就沒有這種高低的分別了。
人的很多欲望,都是由於這種男女相的分別和執著才產生的,所以,關鍵是看我們從什麽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5、學佛必須吃素嗎?

答:在家學佛不要求吃素。當然,如果條件充許,吃素是很好的。
素食是中國漢傳佛教所強調和鼓勵的,南傳、藏傳佛教並無此規定。如果能夠吃素的話,這是基於慈悲的立場,不是現代人為了健康和經濟的原因。事實上,肉食既傷慈悲,也的確有損健康,所以,大乘經典如《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禁肉食。
(1)吃素的目的是什麽?吃素是源自於大慈悲心,是因於對畜生道眾生的悲憫,是對他們被殘殺、被屠戮、被燒煮等慘烈遭遇的不忍。所以,雖然在家五戒和出家戒,雖沒有禁止食肉,但《梵綱經菩薩戒本》中便將食肉列為菩薩戒。經雲:“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2)吃素不是學佛的必須條件,而是學佛的必然結果。它不是用強求的,而是當自己慈悲心增長時,自然會發生的現象。但這種結果,也隻是學佛當中的一種“副產品”,而不是學佛的目的。
但如果還不習慣吃素的,或是慈悲心還不夠大到能自然不忍吃肉的,練習吃素,可以培養增長慈悲心。此時,吃素是學佛的一種手段,一種增長慈悲心的手段,但這種手段也不是必須的,是自由選擇的,而不是強製性的。
(3)對於有心吃素,而環境因素不許可的人,可以暫時隨順因緣,或吃“肉邊菜”。畢竟發心要比外相更重要,有“不忍吃肉”的慈悲心,要比強求吃素更重要,而愛護自他一切生命的慈悲心,又比不吃肉更重要。對環境有困難的人,當更努力在心性上修持。但還不能發心吃素的人,千萬不要以這種論調當借口,來掩飾自己貪好吃肉的行為,更不可以此來反對、破壞別人吃素。

7、家庭中的成員信仰不同,彼此應當如何相處?

答:同一信仰的家庭最圓滿幸福,但此事可遇而不可求;因為凡事皆有因緣果報,強求則往往會增添不必要的煩惱。
如果家庭中有不同信仰的成員,應該有尊重包容的精神,尊重別人的選擇;更不可批評、非議他人的信仰。自然界的風雨各不相同,但也都能遍灑人間,滋潤成熟萬物;宇宙間的星球各有運轉軌道,也能彼此循環無間,呈現晝夜四季的風貌。
麵對不同信仰的家庭成員,寬容心與慈悲心,是溶化彼此隔閡的不二法門;多一些讚美的聲音,多一些關懷的溫情,多一些協助的行動,多一些忍耐的。
人人皆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藉由尊重包容的平等觀,才能避免困擾和紛爭,不造成家庭情感的傷害,影響和樂的氣氛。

8、丈夫有了婚外情,妻子該怎麽辦,是否也可報複?

答:丈夫有了婚外情,妻子最好的辦法,是用寬容、愛心、等待來化解;如果為了報複配偶,也去搞婚外情,這是由於怨恨心的作祟,而非理智的行為。
社會風氣的開放,異性間的接觸增加,因而產生很多婚外情,進而使美滿的家庭破滅。以上海為例,由於婚外情的激增,在過去20年,上海的離婚率增加了20倍,該市的結離婚對比率約為25%左右,已經成為中國離婚率最高的城市。
造成婚外情的原因很多,但最深層的因素,則是人對感情缺乏自控,因而淪為情欲的奴隸。
婚外情對家庭的和諧及安定,是個非常大的危機,對當事人來講,是心理上及人格上最大的汙點。因為做一樁不該做的事,當時會有一種興奮感,一種享受刺激的快樂,但這是非常危險的快樂。特別是在年紀大了以後,也許別人已經原諒自己,可是自己會為年輕時的莽撞、衝動、不懂事而感到遺憾。當然也有些人希望永遠忘掉,再也不要去想它,但是,做過的事就是做過了,即使故意要忘掉,總是突然之間又在記憶中出現。
所以,碰到外遇這種事,當事人最好及時回頭,如果配偶尚未察覺也不要跟配偶說;如果是對方有了外遇,就要暗示他並且包容他、等他回頭,才是維係美滿婚姻之道。
古人要求女人守貞節,是為家庭和樂、安定,女人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雖然覺得不太公平,而且吃一點虧,可是不會產生什麽大問題。然而現在女人的外遇和男人一樣,被認為是“不正常的正常現象”。甚至有人以為,男人有外遇,女人也有外遇,就變成是公平的、正常的,這好象已是值得同情、原諒的事了。
但是,今天的女人若跟男人比較,還是家裏更重要的主角。雖然女人在外麵也一樣賺錢養家,對家庭的貢獻和男人相同;可是,在對於子女及家庭的情感上,她和男人並不相同。所以,女人不要為了報複男人而找外遇。即使有人引誘,也應該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家庭安全保障,為了兒女人格的正常發展,拒絕外遇。由此可知,男人固然不該有外遇,女人則更不必為了爭取男女平等的理由,而主張可以有外遇了。
萬一丈夫有婚外情,不宜意氣用事,動輒便鬧離婚,或者采取對等的方式,也搞一段婚外情,凡此種種,不僅是愚癡的惡行,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站在佛教徒的立場,五戒中的不邪淫戒,是夫妻共守。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的問題,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罪業是很重的。
如果當事人是佛教徒,則一定要學會慈悲包容,因為在包容別人的時候,問題往往就自然解決了。當然,這是需要耐心的,因為凡事皆有因緣,“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嘛。丈夫出軌,妻子自己是否也存在不是呢?這些,都是值得反省的。
結論:麵對婚外情,最好的解決方法是——“用愛再去把愛贏回來”,因為“換人不如換心”,衣服新為時髦,人則是老的好。

9、在家信眾應該如何經營錢財?

答:佛教有所謂的“正命”,就是合乎五戒的經濟生活。在人世間,小至個人生活,大至國家的富強,社會的安定,都與經濟的關係密不可分。
如何經營錢財?即:將本求利,獲取報酬;勤勞節約,積集財利;一技之長,開拓事業;靈巧,增加財富。這些都是淨財的來源,不犯法不違法,合乎佛陀所教導的正命的經濟生活。
錢財要如何分配呢?可分為十等分:六分作為家人生活之用,其餘四分,一分儲蓄,備不時之需;一分作為醫療或娛樂之用;一分幫助親屬或社會福利之用;一分作信仰布施,廣植福田之用。
來路正當的錢財不是毒蛇,而是福報,隻要懂得經營分配,錢財也能成為人間的慈航,救人上岸,解除自他的憂悲苦惱。

10、我是個學佛的生意人,但叫我不打妄語、不喝酒怎麽行?有無其它辦法?

答:難道你是靠打妄語來做生意?如果這樣,人家上你一次當,下次再也不會來了。你想想,假如人家騙你,你歡不歡喜?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商品廣告是“真不二價、童叟無欺”,如能這樣做,還怕沒生意嗎?
對合作者,你可告訴他:“我是佛教徒,說話真實,我這包糖成本是三塊錢,我現在賣你三塊五毛錢,並不多吧!我應該賺你五毛錢的。”做生意當然就是要賺錢的,但要賺得公道。
你不要說:“這東西是我花四塊錢買來的,現在賣你三塊五毛錢,我都虧本賣給你了。”盡說這些假話,鬼才信你啊!你老老實實、坦坦誠誠地說真實語,身為商人,要好好學這個誠實。客戶看你老實,誰不常與你來往交易?
客戶知道你是佛教徙、是個好人,知道你不會騙他!他就喜歡和你做生意,永久都是你的客戶。一個人不怕他怎樣狡猾,隻要你對他誠懇,他決定會相信你,同你做朋友。生意人薄利多銷,賺錢賺得實實在在、安安樂樂的,那多麽好!若以打妄語賺錢,取財無道,會富貴嗎?
問:做生意應酬時,不喝一杯酒怎麽成?
答:難道這杯酒不喝,生意就做不成?隻要你價錢公道,讓對方多賺一點,你不要敬人家酒,甚至連茶水都不敬,客戶都會跑來家中找你!
一個人要在道德根本上做好,佛教徒在世間,要起化導世風的作用,要改變世間不好的風氣。不要像有些商人:為了做生意,什麽不好的事都做了,如有商人的為了錢,不僅“三陪” (陪吃、培喝、培…),連“四陪”都不止;這樣賺錢也不會發財,發財也沒福報,隻有禍患跟上來!
學佛人要有正知見,不可順波逐流,更不可同流合汙;切不可為了幾個錢,把自己的良心搞黑了,這樣發財,果報在三惡道,真是大大虧本!

11、佛教徒可以打麻將嗎?

答∶佛教徒最好避免參加此類活動。純粹的麻將,不涉及賭搏,當屬一種娛樂活動。但在今天社會,麻將早已變為賭搏活動,故不應去參加。
麻將賭博的害處:
(1)、賭博違反佛教五戒之一“偷盜戒”。賭博——根本是勞神喪財與敗家喪誌的東西,故在佛經中嚴格禁止(長阿含善生經),同時,賭博的本身,也是一種欺詐的行為,甚至因此而能犯殺人、竊盜、誹謗、惡口等罪,所以佛教是嚴禁賭博的。
(2)、賭博迷人,影響工作事業。麻將賭博不僅使人越陷越深,而失去工作創造的熱情;還成天打麻將,想麻將,期望不勞而獲,增長人的貪心。
(3)、很容易引發夫妻矛盾,破壞家庭安寧。有的人為賭博,影響了家庭經濟開支;有的人沉迷於麻將,冷落了妻子(丈夫),甚至導致離婚。
(4)、對子女影響壞。不少家長打麻將成癮,對子女不管不問,有的家長在人手不夠時還拉上孩子湊數,不僅影響了孩子的學習,還容易讓他們染上賭博的惡習。家長,是孩子的“家庭老師”,孩子是二十一世紀的棟梁,而今正“茁壯成長”,用“麻水”為其澆灌,“麻聲”為其歌唱……將來怎樣成才?成怎樣的才?

12、佛教對孝養好老人的看法如何?

答:羊有跪乳之德,烏鴉有反哺之恩,孝順父母、師長、長輩是天經地義的。
佛門對孝順之道有四種層次的要求:
(1)、物質上的孝養:生活起居,照顧周全;三餐飲食無欠缺,物質方麵使父母無憂慮。但精神方麵,為人子女,常不能讓父母稱心如意,譬如父母在家獨守門庭,心情孤獨、寂寞無聊,做子女的未給予安慰;或當子女的不時以語言,對父母有刺激,乃至尖酸刻薄的話傷及父母,雖然物質上不缺欠,但精神上父母依然未得到喜悅,勉強稱之為物質孝順。
(2)、精神上的孝順:對待父母細膩周圓,心的態度能低聲下氣,順從父母之意(有善惡之別,善擇之,惡考慮棄之),在精神上能得到父母的滿意,但是物質上當子女的實有困境,經濟拮據,無能施與父母得享,雖已盡心盡力了,亦不能兩全其美,稱之為精神孝順。
(3)、物質、精神孝順:顧名思義,就是在物質與精神上均能讓父母滿心得享,無從挑缺,與父母相處,彼此打成一片,天倫之樂等齊,以人間而言,已達到最可貴、最福樂、最天倫、最幸福美滿之境地,登上人間至極之孝順,人天共尊共仰也,稱之為物質精神孝順。
(4)、出世間孝順:能讓父母親有機緣親近佛法,聞法聽經,歸依三寶,乃至受持五戒、在家菩薩戒等,讓父母能遠離娑婆(堪忍世界)苦海世界,免受生死輪回,乃至悟道證果,百歲臨終,能蒙西方三聖接引往生淨土,因而離苦得樂,破迷啟悟,同登正覺,究竟成就佛道,這就是出世間孝順。
前麵第一、二、三者是世間上的孝順,也值得人人尊敬與讚歎;唯一遺憾,就是縱然讓父母雙親畢生享樂,美滿天倫,終其晚年壽終,亦不免受生死輪回之業力所牽引,又投胎轉世,一世又一世無止盡的相續生死下去,周旋不出六道輪回。
畢竟世間孝順是未究竟的、未圓滿的,若能引導雙親出世間,免受輪回,當下就是菩薩發心,已盡該盡之孝道了,諸佛讚歎,龍天歡喜!

13、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答:墮胎、流產問題,是當今非常普遍的社會問題。在人工流合法化的國家內,“墮胎”基本上不犯法的。但站在佛教的立場,則任何生命(包括胎兒)的生存,都理所當然地應當被保護,胎兒不是母親的財產,他是一個人,他有屬於他單獨的、個人的尊嚴,有他生存的權利,所以,不能隨便想拿掉就拿掉。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人身難得,生命是寶貴的,應該得到起碼的珍重和保護;佛教反對一切殺害有情眾生的行為,當然包括墮胎、人工流產。佛教的五戒中“不殺生戒”,就包括不得墮胎。如《優婆塞五戒相經》中關於墮胎罪,提到:“若為殺胎故作墮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是根本罪”;“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據《分別善惡報應經》,殺生有十種惡報:一、冤家轉多;二、見者不喜;三、有情驚怖;四、恒受苦惱;五、常思殺業;六、夢見憂苦;七、臨終悔恨;八、壽命短促;九、心識愚昧;十、死墮地獄。
在現前社會,幾乎每個地方都有墮胎、流產的事情發生,這是累劫不善業(殺生等)造成的結果,也是眾生的共業。
從佛教的立場來說,當受孕的時候,亦即父精母血組合時,新生命就已經開始,就要把他當成一個人,隻是還沒成形、還在準備成人,佛教徒不僅把他當成是人,還當成是未來的佛。所以,隻要懷孕了,不管成形或是未成形,不管何時墮胎都是殺人罪,跟殺一個成人是相同的罪過,而且,殺一個無辜、無知、完全沒有抵抗力的一個人,是非常殘酷的行為,這是不尊重生命價值的行為。
目前墮胎的風氣,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其實非常大。想一想,假使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親生骨肉,都不顧惜地把他殺掉,那麽對於一點親屬關係也沒有的人,還會顧惜他們的性命嗎?
沒有避孕能力時,女性必須承擔情欲後果,但當今科學發達,避孕方法和技術早已成熟,避孕藥具隨處可得;因此,處於生育年齡的夫妻,應該經常做好避孕準備,不要圖一時之快,為自己種下無量罪過。
若不得已做了人工墮胎、流產,則應用懺悔、祈禱、誦經等方法,為小孩修福回向。其方法很多:如誦經(各宗教皆可)、布施行善等,將此功德,回向墮胎嬰兒,以釋結息怨。

14、如何教育好子女?

答:佛陀在《善生經》裏,規定父母當以五事養育子女。
父母養育子女的五事是:一是教育好子女,不令作惡;二是教授子女正確的處世道理;三是關心愛護子女;四是為子女安排好婚姻生活;五是為子女提供正常的物質條件,滿足他們的正常要求。
現代社會如何教育子女呢?以下四點意見可參考:
(1)、培養子女的感恩觀念:什麽是好兒女?就是他具有孝順、尊重、感恩的心性。所以教育孩子,要讓他從小培養感恩的觀念,不但知道感謝父母的恩惠、老師的恩惠,也能夠感謝社會的恩惠、國家的恩惠。他有這個感恩的觀念,就是他的財富,有助他開創未來的美好前途。
(2)、培養子女的慈悲胸懷:現在的青年兒女往往不知道奉行慈悲,常常逞一時之狠,賭氣、打鬥、鬧情緒,這樣的子女,將來在社會上是不容易獲得人緣的,所以最要緊的是讓兒女有慈悲的胸懷。例如,教育子女,要教他愛護小動物,教他不欺淩弱小。使他們學會尊重生命,關愛他人。如果孩子缺乏慈悲心、博愛精神,將來到社會就容易形成暴戾之氣。
(3)、培養子女的忍耐力量:要養成子女的良好修養,就要教他忍耐。像兄弟姊妹相處,有時候哪裏一個兄弟姊妹多得到一點利益,多得到一點好處,他不要爭,要能忍耐;或者受到一點嫌棄、一點挫折,也不要一直苦惱鬧情緒,要能忍耐。忍耐的力量,是將來能成就一切事業的力量。
(4)、培養子女的服務精神:今天的社會,不是講究你個人有多少才能,有多高學曆,最主要的是要社會大眾能肯定你,能接受你。子女如果有服務犧牲的精神,對社會大眾有貢獻,就會受到大家的肯定歡迎,才會成就人生的價值與意義。

15、如何麵對婚姻暴力?

答:發生婚姻暴力的原因,跟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可能有關,從因果講,每一個人從過去很多世以來,在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恩,也有怨的;沒有恩沒有怨的話,不容易在一起成為夫妻。
凡夫每個人都有煩惱,有煩惱就會折磨自己,折磨對方和家人。
也許,他們並沒有想到要折磨人,隻是因為自己心理上有矛盾、或身體上有困擾,遇到適應上的問題就會對身邊的人發泄,或有意無意地傷害他們。做了夫妻,一邊互相報恩、還債,一方麵又在互相傷害,舉債。所謂“欠”,就是彼此之間恩怨不清;認識清楚這道理以後,我們就應該朝“冤家宜解不宜結”的方向努力。
如果夫妻間,彼此覺得不合適,不能夠互相體諒,互相忍讓,互相尊敬,那麽就要反省,應該及時警惕,回頭是岸。既然做了夫妻,在日常生活中要從小的地方開始反省,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老是彼此計較、爭吵,否則會愈演愈烈,最後就可能演變成暴力事件。
我們做為一個人,任何事情都應該三思而後行,不要盲闖,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罵人是不應該的行為,打人、暴力、虐待人更加不應該,不僅要負刑事責任,更要負因果責任。
從佛教的因果觀來看,如果這一生我用暴力對付你,或者你用暴力對我,下一世還是會碰到一起,相互殘害、冤冤相報。婚姻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三世因果的循環,唯有及時煞車,把心結打開,才能徹底防止夫妻間婚姻暴力事件的發生。
女性往往是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如果相互交流溝通無效,則做好自我保護,以及借助外力的介入:如婦女組織、宗教社團或司法幫助等。

【修行篇】
1、學佛為什麽要皈依?皈依三寶的有什麽好處?

答:(1)、學佛如果不經過皈依佛、法、僧三寶的儀式,當然也可以學佛;但是未經皈依三寶儀式的人,在心理上,必定有所推托、躊躇、遲疑,遇到緊要關頭,他們會說:“我還不是佛教徒,我還不需要遵照佛教的戒律來做。”比如:懈怠、放逸、邪淫、妄語、順手牽羊等惡業和惡習,他們會原諒自己,更不會防範於未然。如果皈依三寶後,自己會做自我的約束、警惕和警策,也會受到師長和同修等善知識的鼓勵,因為有督促與規勸,所以在人格的升華,道心的增長,修持的努力等各方麵,都會進入正軌和常軌。
(2)、皈依三寶的好處,可說實在太多了。簡言之:可以求得現世樂,可以求得後世樂,更可以由此而得到究竟樂(涅槃寂靜)。
綜合起來,約有八種:一、成為佛的弟子;二、是受戒的基礎;三、減輕業障;四、能積廣大的福德;五、不墮惡趣;六、人與非人(鬼神)均不能擾亂;七、一切好事都會成功;八、能成佛道。
如《優婆塞戒經》說:人皈依三寶的話,將來所得的福報之大,大得不可窮盡。譬如有一個寶藏,全國人民,搬運七年,搬之不盡,皈依功德,比這還要大到千千萬倍。

2、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有何差別?

答: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差別如下:
出家以出離心為本,割愛辭親,一心慕道,有了淡泊的出世性格,再入世作利益眾生的事業;在家以增上心(增益福慧二資糧)為本,從家庭愛染中,漸漸培養出離心。
出家修行重於福慧雙修,且依聞思修入禪定得;在家修行以修福為主,以慧為輔,依喜、舍結緣,培植福德。出家以寺廟僧團安居、共住清淨為主;在家則依家庭眷屬、五欲和樂為要。
出家以弘法利生、自覺覺他為主;在家則以喜舍布施、護世護教為主。

3、已婚的居士想出家,該怎麽辦?

答:出家是信佛者選擇的一種修行方式,無論未婚、已婚,均可出家,
按照佛教傳統及現行國家政策,準備出家者,應妥善處理家庭、經濟、工作等有關事宜,如:辦妥離婚手續、工作上無遺留經濟問題等,隨後即可向寺廟申請出家,並在寺廟接受考查,期滿一年,後方充許剃度出家。
已婚的居士出家,必須慎重抉擇,不可輕率行事。從實踐經驗看,許多已婚的居士要出家,大都是因為家庭、婚姻矛盾或工作挫折,一時衝動而非冷靜的理性選擇。因此,出家後並不適宜寺廟生活,個別人最後還是以還俗告終。
故想出家的已婚居士,應冷靜一段時間,觀察自己內心是為信仰出家,還是負氣之舉。另外,如果對寺廟生活陌生者,更應循序漸進地了解、實踐以後,再做決定。

4、如何佛化家庭?

答:所謂佛化家庭,即已皈依佛教的居士,以自己的言行,來感化全體家庭成員學佛,從而使佛教理念,成為全家的行動指南和準則,這就是佛化家庭。建立佛化家庭,能提升人的品質,為社會帶來正麵的影響,其積極意義在於“以智慧照顧自己,以慈悲關懷別人”。
(1)佛化家庭要做到:敬養父母如三世諸佛;夫婦愛敬如諸上善人;愛護子女如母雞護雛。在家居士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
(2)、佛化家庭的經濟收支:一是以正當職業謀取生活所需,盡量避免從事與五戒相違的職業;二是要量力而行布施,除生活之外的收入應:供養父母,周濟親友,供養三寶和救貧濟苦。
(3)、社會生活:必須對上尊敬、對下謙虛、對左右平輩禮讓,不論舉手投足、一言一行,對任何人不可有驕傲心和輕慢心,一律以尊重和禮貌對待,所謂“敬人者,人恒敬之”。對國家、政府應盡納稅人的義務和關心社會的責任,其目的是希望建立富強康樂、安寧和諧的社會環境。
從淨化人心進而淨化社會,用佛法來幫助自己,用佛法來關懷社會,並且鼓勵社會的大眾愛護大眾的社會。

5、全家中僅我一人學佛,該怎麽辦?

答∶如果全家之中,僅自己一人學佛,就應遵循“不妨礙他人生活的原則”行事,就如住在公共宿舍的情形一樣,起居行事,決不可妨礙他人。要多替他人著想,互相體諒,互不相礙,否則,便容易引起家庭的口角。
切不可以為自己虔誠學佛了,就要別人來遷就自己,適宜自己,更不可強設佛壇,表現特殊,而招來家人的不滿,年青人尤其應該注意這點。
一個人學佛,難免有些孤單,但這正好訓練我們的心:一是學會適宜各種條件和環境;二是學習如何關愛他人;三是學習提升自己的心性,因而得到他人理解和讚賞。
總之,對學佛人而言,任何環境均可變成修行的道場。如果在家中尚得不到親人的理解與支持,那又如何在社會上化度眾生呢?

6、父母不信佛,勸他們反而被罵,請問該怎麽做?

答:信佛或不信佛,均有因緣,不必因父母不學佛而過分煩惱。
做為已學佛的子女,當然可以成為父母學佛的助緣。但要有耐心,要運用善巧方便,不可勉強。
最重要的是,要以自己的身體力行去感化他們。如果父母年歲大了,你一定要表現得比平常還要好,他就會覺得奇怪,你現在變得這麽孝順,跟過去不一樣。你說這是佛教我這麽做的,這樣才能感動他,讓他對佛法有好感,然後慢慢再勸他念佛。如果你所做的,他都不歡喜,你勸他念佛就非常困難。為了孝順父母,你可以不必到佛堂,在家裏念佛就好。如果出聲念佛,他不歡喜,你就默念,一切要順從父母。
如果他們始終不相信,也不必因此沮喪、怨恨,應一如既往,做好子女的本分,讓父母怡養天年。

7、在家信徒的布施之道?

答:學佛者應經常向社會及貧苦者布施。布施的基本原則是:
(1)、不自苦:應衡量現實的經濟狀況,不必存有與人比較的心態,隻要隨力布施,即使微分供養,也會得到無量無邊的福德。
(2)、不自惱:凡所有施,皆隨喜隨緣,不須為難勉強。
(3)、不後悔:布施後,不生起懊悔的心,不計算功德多寡,隻問耕耘,不問收獲。
(4)、有意義:布施就像播種,種子要落在肥沃的土地,才能有豐富的收獲。選擇一塊具有文化、教育、慈善、共修等利益大眾的福田,讓每一分的布施,都能發揮無限的功用。
布施之道,除了不自苦、不自惱、不後悔、有意義之外,還要有歡喜心、恭敬心,懂得細水長流之道。此外,身體的禮敬、勞動服務;言語的讚美,傳播正法;心意的隨喜及智慧的貢獻,並對於眾生無畏的布施,給予信心、希望、方便,更是布施的真諦。

8、在家人禁欲有無過患?

答:有。因為佛教並不要求在家男女斷除情欲,盲目禁欲,反而會帶來諸多過患:
(1)、對未婚者而言,禁欲的觀念往往影響他們交友、擇偶、婚配。不少學佛青年,在出家、結婚、獨身的抉擇上,舉棋難定,不知不覺便成了大齡男女,往往錯過了戀愛結婚的良機。
(2)、禁欲影響家庭和睦,有可能導致一方婚外情。對一般學佛之人,隻要守五戒之淫戒,能不邪淫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則會成障礙。作為一個居士,結婚之後有夫妻生活,這是正常的。不必因“學佛”而禁欲。更不可因禁欲的緣故,導致一方婚外情,而使家庭破裂。
(3)、禁欲有可能引發身心疾病。人若沒有情欲,當然無須刻意培養,但若欲望已經產生,且是一種合理的需求,則應隨緣滿足它、疏導它,並在它的過程中思惟緣起;重點是不要壓抑,更非放縱。有智慧,就能讓我們心理平衡;定慧兼修,才能得到真正解脫。
結論:在家人對待性欲的合理態度應該是——隨緣而不執著。

9、問:我學佛很用功,但其他人卻說我越來越沒人情味了,這是為什麽?

答:這大概是因為你隻顧自己“修行”,而忘記了身邊的人。
修行是什麽?就是修正錯誤,努力行善。通過修行,提升心性,得智慧,具大慈悲心、博愛心。如果越修越冷漠,則是偏離了方向。
佛教徒除了自身用功修行外,應該學會關愛身邊的人,不能因自我修行,而淡漠了他人。
修行要成就,需要兩個條件,一個是智慧資糧,一個是福德資糧。
就智慧資糧而言,我們可以通過定、慧的修持來積累,而福德資糧的積累,卻必須以眾生為助緣而獲得。佛經中說兩種資糧,如同車的兩個一樣,缺一不可,所以修行不是將自己封閉在黑屋子裏,就可以完成的。在菩薩行的六度中,要求我們通過對他人行布施,自身持戒清淨,能在人群中修忍辱,來培植我們的福德資糧
對此,大乘佛教特別強調修行人與眾生的關係,成就佛果與利益眾生的關係,《華嚴經?普賢行願品》雲:“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花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花果。”本著這一理念,修行絕不是無視身邊眾生的存在,它必須是以利益眾生,作為自己修行的前提,這才是大乘佛子的正確修行宗旨。
事實上,佛菩薩都是悲心深重,度眾心切,最有人情味的博愛者,絕不是薄情寡義,隻求自我解脫的自了漢。

10、問:我學佛之前婚姻並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當如何麵對此事?

答:你可試著用下麵三個原則去實踐:
(1)、假使能改變環境和別人的話,那就改變環境及別人來契合我們!如果環境無法改變,那就隻好訓練自己以適應外緣──這是第一個原則。
(2)、人非草木,每個人都有情。所以不管別人對待我們怎樣,仍當用原來的愛心繼續善待他們,繼續善待他們也許不見得有效,但至少比惡意對待會有效一點。畢竟,我們不能鼓勵離婚與外遇。——這是第二個原則。
(3)、第三個原則,不妨藉著各種興趣,以疏導自己的思想與感情,比方聽音樂、爬山、運動、旅遊等等。總之,在沒有違背法律、道德的前提之下,將自己的情欲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發揮,以疏導化解婚姻煩惱。

【疑難篇】
1、夫妻是冤家嗎?

答:民間信仰所謂的“夫妻是冤家”,並不是佛教的觀念。
“夫妻是冤家”這種觀念並不正確,因為他們把愛變成占有。當一方占有的心非常強,兩個人就會產生磨擦。磨擦之後,愛就變成恨,因恨而猜疑、嫉妒,然後互相地怨來怨去,結果變成怨偶。其實,隻要有一方願意調整冤家、怨偶的觀念,就可以避免婚姻破裂。
彌補的方法是,既然愛他就要為對方奉獻,多一些付出、多一些關懷、多一些尊重,讓對方知道他有一個這麽好的配偶,那麽,他怎麽舍得和你離婚?即使對方有外遇,你也要原諒;縱然他實在不象話,你也不要得理不饒人。
經過努力之後,如果對方已經不可能回頭了,那就放棄。即使分開也不要說是冤家,要好聚好散。當自己已盡了最大努力,而無法挽回時,便不再覺得是遺憾,對子女也可以交代了。

2、佛教反對一夜情嗎?

答:當然反對。因為“一夜情”,會產生眾多的後遺症:
(1)、患病風險。“偶爾一次沒關係”,這是“一夜情”男女普遍的心態,總覺得一次偷情不會出什麽事。由於“一夜情”的發生,常常帶有偶然性,因此這“一次”就很可能沾染性病甚至艾滋病。
(2)、懷孕可能。“偶爾一次”並非那麽輕鬆簡單,不設防的結果是不受道德、法律保護。
(3)、心理陰霾。“一夜情”在某些人心目中,被畸形定位成值得炫耀的個人魅力,似乎任何道德規範,都如同禁錮人性的桎梏,“愛我所愛,無怨無悔”,而實際上,這種不可能坦然進行的性關係,在彼此心理上,多多少少會留下如同偷竊者一樣的烙印。激情過後,除了擔心可能懷孕、患病、被他人知曉外,如何麵對現在或未來的伴侶,這段不合法的性經曆,該深深掩埋還是從容道出,總歸是潛藏心頭的一塊巨石。“我好後悔”,這是當事者經常事後才發出的歎息。
(4)、一夜情對女孩的傷害很大
一定要守住純潔之身。現代社會,崇尚男女平等,許多女孩希望和男人一樣,追求快樂而盲目開放,以為自己也可以享樂、玩弄男人,以為自己和男人一樣平起平坐了。其實,大自然創造了男人和女人,身心兩方麵是有本質區別的,很難達到一樣平等,以佛法而言:雖然佛性平等,但因果並不平等。
因此,開放享樂對女孩的傷害很大——
● 肉體傷害。根據聯合國“生殖權和生殖健康”調查報告指出,每10個接受危險墮胎的女人中,就有1至5人患上並發症,如膿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創傷,需要長期接受治療。此外,生理結構的差異導致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得艾滋病、性病。
● 心靈染汙。當女人把第一次給了一個人,她會在心裏隱隱認定,“我是他的”。對女人來說,這是一生中最刻骨銘心的一份情,因為她給出的是今生的“唯一”,以後即使再有其它男人,也永遠無法與他相提並論。她會拿丈夫與以前的男人比較。不開心了或吵架了,就會想到以前的男人。據統計,有過超過兩個男人以後,結婚後紅杏出牆的機會極大,這樣還有什麽幸福的婚姻呢?
● 男人的鄙視。男人永遠有處女情結。男人在乎也好,不在乎也好,有一點是肯定的:如果你不是處女,他對你的投入會大打折扣。女人的處男情結總是相對弱一些,這也許是大自然和社會文化傳統賦予的差別吧。
● 因果報應。因“一夜情”屬於邪淫行為,因此必將在今生或來世,承擔因果報應。其主要後果有:婚姻不幸福;身心不安;家中多口舌之爭;人際關係差等等。並且它易使人墮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
出於家庭幸福、身心健康和未來果報的考慮,一定要遠離“一夜情”,切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

3、如何對待色情的誘惑?

答:在物質與精神的發展不能並重兼顧的今日,我們的社會充滿著貪暴力與色情。此二者有時相連存在,有時各別發生。二者相較,暴力之心易製,而色情之欲難防。因此,今暫舍“暴力”而談“色情”。
一般正常健康的人都會有色欲。問題出在色欲若不受控製,便易引生許多煩惱或罪惡,猶如其他各種欲望不控製,便易引生許多煩惱或罪惡一樣。
孔子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生存在今天的環境中,控製色欲大為不易。色情的畫麵鏡頭隨時會映入我們的眼睛、腦海中,擾亂我們的思想情緒,減低我們讀書、聽課、工作與睡眠的效率,最糟的是破壞我們的健康,甚至做出傷天害理之事。
對治之法:
白骨觀:設想自己的眼睛變成X光攝影機,將人體透視成為一具骨架。經常如此,色心自可漸次淡去。
不淨觀:設想自己的眼睛變成大型放大鏡、透視鏡或顯微鏡,看到人體皮膚上沾滿汗垢、細菌、微生蟲,更看到包裹在表皮下的腦髓、五髒、大小腸、膀胱、血肉、筋骨、耳垢、鼻屎、大小便,無一處香潔美好,自然不起非非之想。
佛教為了防止色情誘惑而提出以“九想”來排斥“六欲”,六欲是指男性對女性膚色、形貌、儀態、語言、細滑、人相六方麵的欲望;“九想”是膨脹想(想象人是膨脹的屍體)、青瘀想(想象人是遍體青瘀)、壞想(想象人是壞爛的屍體)、血塗想(想象人體血肉塗糊)、膿爛想(想象人體濃爛腐臭)、嘬想(想象死後鳥獸來嘬咬屍體)、散想(想象被嘬咬屍骨散亂)、骨想(想象人是一堆白骨)、燒想(想象人死後火化成骨灰)。有了這“九想”,男女就成了極其醜陋不堪的東西,情欲自然就會消失。
無常觀:心想一切美色隻是一種短暫的現象,暫有還無,所謂“花無百日好”、“色衰則愛弛”。美色不是永恒的價值,猶如一切有形的物質,都不是永恒的價值;心靈的真、善、美才是永恒的價值。
親屬觀:看到一切色情的場麵、畫麵與鏡頭,心想假使這些人是我的兄弟姐妹,或是我的子女、父母親,我當作何感想?是否覺得羞慚?是否尚有淫欲之想?
心靈觀:孟子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人之所以為人,乃在於他有仁、義、禮、智等四端,如果一個人整天心中盡是飲食男女之想,此人與禽獸何異?經常如此觀察自心,其心自可日趨淨化。
西方諺語雲:“美隻是一層皮。”皮下的血肉筋骨令人不忍卒睹,皮下那顆無形的汙染與清淨交雜的心,事實上不如想象中那般可愛。一般來說,暴露色相的人不是心靈低俗,便是為生活所迫;前者可鄙,而後者可憐。有了這層了解,人還會為色相所迷嗎?
佛家將邪淫戒視為修身第一戒。古人說:“色是殺身之斧。”孔子也說:“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因此,自古相傳“萬惡淫為首”。為了健康、品德、學業、事業、前途、幸福著想,我們應該淡泊色欲,做到孔子所說的“賢賢易色”(尊崇賢德,便不在意外形是否美貌)。
古語說:“英雄難過美人關。”在今天女權伸張的社會,何嚐不可說:“淑女難過俊男關。”過美人關者乃為真英雄,如關雲長是也;過俊男關者乃為真淑女。而真正的淑女不會搔首弄姿,拋媚眼,或矯揉造作,表現“有氣質”狀,使假英雄顛三倒四,魂不守舍。
色欲是人的原始本能,也是生命力的表現,控製它的方法不在防堵或壓抑,而在於轉化或升華。佛家說:“火焰化紅蓮。”就是把欲望轉為的意思。東西方有許多宗教家、哲學家、藝術家,他們保持獨身,但是他們不但不苦悶,反而活得有意義、有價值,對社會做出偉大的貢獻。
中國古代也有許多男女僧侶、道者,他們作為人格清高的模範,過著寧靜、和諧的生活,大多獲得而高壽。足見色欲的享受並非人生的第一義。要使生活真正過得多彩多姿,當知飲食男女之外,尚有人生“向上一路”。

4、找“三陪小姐”是犯邪淫戒嗎?

答:是犯邪淫戒。
“三陪小姐”是中國大陸特有稱呼,這裏所指的“三陪小姐”是出賣肉體的妓女、應召女郎。
佛陀時代的印度,嫖妓是合法的。為了使嫖妓僅限於性交易的範圍內,而不發生任何感情糾葛或矛盾。因此,居士的戒律裏規定,嫖妓不按值給錢,犯邪淫戒的根本罪。嫖妓按值給錢,不犯戒。
但為了使佛教戒律同世間法律以及社會道德不相違背,佛陀規定了隨方毗尼 ,以適應各個地方不同的世間法律和社會道德。譬如,現時中國大陸的法律規定,嫖妓是犯法的行為。那麽,現時在中國大陸,在家居士去嫖妓就是犯邪淫戒的。嫖妓的壞處,不用多說,國家的法律,社會的道德,醫學衛生的實證已經有詳細的說明與宣傳,可以自己去看。
出家修行人的別解脫戒是梵行戒,斷五欲。在家居士的五戒是嗬五欲,在家居士的八關齋戒是梵行戒,是斷淫欲的。要出欲界,邪淫必須要斷除,連正淫也要斷除。不但正淫要斷除,連欲界天神的性行為(諸如男女間擁抱,握手,微笑乃至相視)都要斷除。所以,很多老修行的眼根都收攝得非常好。如果連色欲都不能斷除的話,尚不能出欲界,更不要說從三界中得到解脫了。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裏有:“佛告諸比丘。優婆塞。不應生欲想欲覺。尚不應生心。何況起欲恚癡(即貪嗔癡)結縛根本不淨惡業”。所以,在家佛弟子應該向上進取,而不應該去做嫖妓這樣戕身敗德的事情。
再說去嫖妓的時候,能保證不犯邪淫戒的根本罪和支分罪嗎?即使說,一定保持清醒的頭腦,小心不犯。與其在容易失足墮落的險處戰戰兢兢,何不走嚴持淨戒,潔身自愛的光明坦途呢?
找“小姐”(妓女)的報應或明或隱,當事人常圖一時風流快意,最終受害的是自己。
嫖妓有八怕:一怕艾滋病;二怕性病;三怕愧對老婆;四怕愧對良心;五怕警察;六怕報應;七怕敲詐;八怕偷拍。尤其是年輕的朋友,要時刻提醒自己,樹立起堅強的心理防線,徹底杜絕找“小姐”念頭,堅決抵製妓女的誘惑。
如果你經常去找“三陪小姐”,你的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你可能因此而無法專心自己的事業,其結果必然是——你的事業不但不能得到應有的發展,而且會從此開始萎縮,最後葬送了美滿的家庭、大好的事業,與人與己都是有害無益的,有智者又何必自討尋煩惱、花錢買黴氣呢?!

5、未婚男女如果淫欲心熾盛,應以何方便令其離欲?

答:淫欲是與生俱來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淨化斷除,必須非常的用功,才能達非常的成果。
但凡夫在修行的曆程,尚未證得果位,有時熾盛,是在所難免,因為眾生所以為眾生,就是以淫欲為生命的所依所歸,情欲境界現前,的確難調難伏。疏導、對冶淫欲的法門甚多,今就以佛法常提的幾項,供諸位實踐:
(一)、未婚男女,不要閱覽色情書刊、網站,不要觀看色情錄影、三級片,不要涉足色情娛樂場所。《老子》曰:“不見可欲,令民心不亂”,凡夫的特點,是五根隨五境 轉,但隻要眼不見,則心不亂。
(二)、進入結婚年齡的青年,可考慮尋找誌同道合異性組成家庭;
(三)、已婚者,應加強道德修養,不要甘做淫欲的奴隸。應正觀諸法無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緣起,緣起必緣滅無常故;淫欲之心亦緣起,心與境結合,產生相應,淫心便起,是名緣起。正心觀淫心,淫心即起即滅,瞬眼生瞬眼滅,如幻如化如電如泡如影,絲毫不可得,諸法畢竟空故,若如此正觀淫欲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觀。
以佛法常提的幾項,如:不淨觀、骷髏觀、父母兄弟姊妹觀、淫欲無常觀等,這些法門因人而異,根機不同,用法則不同,契機則宜。
(四)、注意飲食衛生,盡量吃得清淡,以素食為佳;
(五)、多進行健康的戶外鍛練,如散步、郊遊、登山、遊泳,或讀書、練字畫等,漸漸可減輕、排遣淫欲煩惱。

6、我已受過五戒、菩薩戒,但淫欲之心仍常生起,如何是好?

答:淫欲是人類最難遊過的愛河,乃無量劫來所共依共命之處,難割難舍又難斷,如膠如漆又如絲!
但對於在家人而言,淫欲亦有正當(正淫)的,非正當(邪淫)的,不能一概而論。
正淫時,男女雙方不得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 而行淫,如用佛法對照的結果,證明自己確實淫心較重,再對冶不遲。對於中青年而言,不可過分強調禁欲或斷欲。
如確實淫欲之心過重,可用數息觀、骷髏觀、不淨觀、坐禪、念佛、禮佛、誦經、禮懺等對治,如無法產生效果,難調難伏,沒關係!法無定法,應機則宜,再換個方式,暫時出去外麵散散心,往郊外風兜風,往山水處遊蕩,欲心會逐漸轉移作用!
盡量避免色情綺語,避免看聽色情書或影片、音樂,避免激起欲心之欲樂。凡夫定力不夠,易被境所轉,所以修行初步階段,不應接近色欲之境,因為轉境不易,反而易被外境所轉。
欲火燃燒漸漸消逝後,應該再接再厲,或念佛、禮佛、誦經、參禪悟道,到一定階段,自然“雲開霧散”,得輕安與自在,不再被淫欲心所拘縛。

7、看黃情影片、閱覽色情網站算不算犯戒?

答:佛教戒律對此雖無規定,但仍屬被禁止的行為,因為此類行為,容易成為邪淫犯戒等的助緣。
佛陀時代,科技不發達,故沒有這類現象,所以戒律對此無明確規定。從現實看,黃情影片、色情網站容易刺激人的不正當情欲,帶來諸多過患,故對信教徒而言,應被禁止。對非信教徒而言,則屬於道德範疇,應自律自警,不予提倡。
男女均有性方麵的需要,但在生理、心理等多方麵大異。男的易受視覺刺激,眼見女性胴體、明星照片、畫冊、色情電影,便易刺激性欲,馬上索求性滿足。有人因此而藉色情媒體來增進性亢奮,這也就是為什麽色情刊物、電影、電腦網絡的消費者,絕大部分是男子的原因,而不法商人每年可從中盈取巨大利益。
嗜好色情畫報、電影,是會“上癮”的,並愈看愈受吸引,因之要求的色情成分及程度,會越來越深,同時也易拿電影中少女美好的身段,與生兒育女後的妻子(稍後更成人老珠黃的“老妻”)比較,從而對妻子的體態相貌失望生厭,甚至擁抱對方時仍會幻想片中女郎,妨礙對妻子的欣悅喜愛,如此無情無愛的夫妻關係,破壞力極大,後果嚴重。
男子喜好黃色書報、影片一旦上癮,則婚後仍會如此。尤其是妻子月經及懷孕期,遠行外出時,便會求取視線快感,視覺滿足,養成習慣,不易戒除。
另外,此類行為也易影響家裏兒女的健康成長,大人的行為易被未成人效仿,未收藏好的色情影片、書籍等也易遺害家人、小孩,其後患無窮。
按佛法教誡——色情、意淫、縱欲,皆歸屬罪過惡行,會使人墮入輪回而難超拔。在中國文化背景及傳統中,視性事為夫妻閨房私隱,對性愛感受更是絕口不提,甚至夫妻二人之間,亦難以啟齒(特別是女方)。因此,隻行“周公之禮”、“盡夫妻之儀”。至於魚水之歡,交翅之樂,隻是小說劇集中事,意淫之樂罷了。事實上,在已婚的夫婦間,實不該如此。為了家庭幸福與穩定,希望各位自覺杜絕此類行為。

8、佛教徒可以未婚同居嗎?

答:不可以。
“試婚”的心態,在“性開放”及婚姻家庭大受衝擊的時下風氣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歐美離婚率偏高,個人主義高漲,崇尚享樂尋歡,加上傳統價值觀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試婚”、未婚同居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未婚同居者的理由一般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衛,可以互相照顧,且屬於個人隱私。
若同居的動機是性欲滿足,有性無愛,有欲無情,隻求享受,貪享淫欲,隻是暫時連結,不會長期委身,這種“分期多偶”作風,不會帶來男女雙方的心靈滿足和穩定。朝秦暮楚,離散頻密的生活方式,會帶來空虛、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覺。
譬如女方有孕,某方為病毒帶菌者,如梅毒、淋病、愛滋病等,所形成的是社會問題:即未婚媽媽、非法子女、墮胎殺人、疾病傳播等,絕不簡單。試婚者事後不易相信對方可靠,日後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約,並可能從此便失去婚姻家庭的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與我今時胡來,怎知日後她不會與別人再來一趟。
所謂“好則聚,不好則散”,這種思想,把婚姻當做兒戲,把婚姻製度推翻,結果多數是悲劇收場,吃虧的還是女人。
選擇同居,你要明白你不僅失去了法律之傘的庇護,作為信徒,也失去了佛法三寶與護法天神的庇護,並將導致今生及後世的婚姻,皆不幸福。這就是因果報應,希望各位自愛自重。

9、同性戀符合佛教教義嗎?

答:不符合。
佛教教導並期望教徒,遵守道德行為規範。因為婚姻是為當時的社會製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它必須符合社會法律、道德,以及大眾心理認同與否,同性戀非兩性結合,違反自然規律和道德行為規範。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雲:“(邪淫包括)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同性戀、同性婚姻,違反現在社會的共識及大眾心理認同,其理由如下:
(1)、性應發生於男女兩性,而非同性之間;
(2)、婚姻是介於男女之間的建製;
(3)、婚姻的主要目的在於生育,婚姻是為了確保人類的傳宗接代;
(4)、同性戀違反社會傳統道德,及幾乎所有的宗教教義;
(5)、同性伴侶組成的家庭,不適於撫養孩子;
(6)、同性婚姻未經試驗證明可行。
對於在家的佛教徒來說,最起碼的要求應守“五戒”,其中第三條是有關性行為的。同性戀以及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違背了第三條戒規(邪淫戒)。
佛教明禁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同性戀被嚴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擯出(驅出),可參見《四分律》。
佛教教導說杜絕此類行為,會使人們從焦慮和尷尬中擺脫出來,這些都是由社會的抵觸情緒和擔心被懲罰的想法造成的。同性戀也應被歸於這一類行為當中。
另外,同性戀也易感染艾滋病等。在中國大陸,最早發現的經性傳播的艾滋病感染者,是一名男同性戀者(1989年)。1996年調查,北京艾滋病感染者中,48%是男同性接觸者。1998年調查發現,在已監測過的男同性接觸者中,2.5%已感染了艾滋病,這一數字在2001年已高達5.9%。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嗎?

答:不可以。嚴格地講,使用性保健品仍屬“邪淫”的一種,隻不過是“自淫”而非“淫他”,故屬中、下品邪淫,果報略輕。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雲:“(邪淫)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依太虛大師的對《優婆塞戒經》解釋,隻要是自己的身體敏感部為讓別人撫摸,或是去撫摸別人,包括用器具在內,都算是違戒,失一分優婆塞(少一份資格),若違犯全部的戒律,稱為臭優婆塞,死屍優婆塞,於佛法中不能得利,詳見《優婆塞戒經》。(優婆塞:即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居士)

11、問:學佛後對男女之欲越來越淡。因此與丈夫分房而睡,這樣如法嗎?

答:不如法。
學佛後,對男女之間的欲望越來越淡,這是學佛進步的表現,值得肯定。但切要注意,這個階段最容易引發家庭問題,故應妥善處理好學佛與夫妻生活。
婚姻建立在愛欲的基礎上,性是最重要的因素。女性,特別是步入中年的學佛女性,一般在信仰的作用下,往往會單方麵采取分房、分床之舉,從而引發家庭矛盾。學佛女性既然有家庭,理應配合丈夫,共同維持幸福的家庭倫理,不違天倫之道,如之作為,亦有違背佛陀製定的在家戒之本意。
佛教的居士戒律有五戒、在家菩薩戒,戒律規定:在家夫妻可行正淫,不可邪淫。換句話說:正式夫婦可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正淫),隻要求戒除邪淫(非法夫妻不得淫)。由此可見佛陀深明世間法,顧及在家人凡夫性情,學佛弟子可正淫,不可邪淫,這足以保障夫婦人倫,避婚外情之過患。
若丈夫欲求房事,而妻子卻嚴守梵行,不與其隨緣行夫妻生活,而易招丈夫之反感、嗔恨,甚至進而謗佛、謗法、謗僧,這就違反在家學佛初衷,也是與佛法相背之行。故學佛居士不要輕易分房而睡。如有此舉,應征得對方同意。
在家人不可模仿出家戒法,因為一旦學之,則有如此不僧不俗之相。當然,如年齡大、或身有疾病的,則另當別論。

12、婚姻失敗後,如何修行?

答:在大多數情況下,婚姻失敗是兩個人的結果和責任。如果婚姻失敗,是因為你希望責任愈少愈好,以便有更多的自由,那是錯誤的態度。
婚姻失敗且無法挽回,就要學會隨緣與放下,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就不要沉溺在回憶和對與錯的糾纏中,要盡快走出婚姻的陰影。
修行,能幫助你逐漸學到不再受情緒和感情的攪動,但生活中的其它方式:如工作、家庭生活、與同事的關係等,也都是修行的潛在資源。把那些責任當作修行而承擔下來,才是智慧之舉。
“勿忘世間苦人多”——多參加一些社會慈善救濟活動,如助學助貧,救災濟難,在行善積德中貢獻愛心,轉化自我(小我)的苦惱與煩惱。

13、我是個佛教徒,目前麵臨離婚,該怎麽辦?

答:首先,你要認識到:對於一個佛教徒而言,離婚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其次,你要反省一下,婚姻是否還有救,能夠挽回的婚姻,一定要力圖挽回;
第三,如因對方具以下因素,如:對自己生命構成重大危害、變態性虐待等,可考慮離婚;
第四、離婚的目的不是為了再婚。多一次婚姻,多一層因果,弄不好便陷溺在輪回中,求出無期。有的佛教徒不止一次、兩次的離婚、再婚,其社會形象甚差,被教內外人士非議恥笑,希當事者深思。

14、如何處理感情失戀?

答:不用處理,用冷靜地麵對,能挽回就挽回,不能挽回就由它去吧。
當然,如果是初戀或感情非常執著的人來說,可能非常困難。對愛得死去活的人來說,失戀猶如世界末日,當事人往往有不想活了的衝動。但真到了世界末日了嗎?您隻要看看社會,看看曆史,或認真讀讀佛經,你就會明白這是人的愚癡執著!你愛他(她)什麽呢?他(她)也是凡夫,早上也會大便,會口臭,會有貪心,會有邪念,凡人都有貪、嗔、癡的嘛!
戀愛時許多人頭腦傻傻的,差不多都以為我愛的人,猶如天使一般,不會大便、流鼻涕、說髒話、渴望性欲、虛榮、金錢等。但事實證明,這些都是我們的妄想,完全是子烏虛有的。
我們的“心”是無常的!我們怎麽會知道幾年後,我們還維持一樣的想法?你怎麽知道以後沒有更好的呢?你若認為她(他)是最好、最美的,十年後你還會這樣想嗎?你怎麽不認為因緣中,還會出現個更好的?
記住:多參加社會活動、宗教活動,你會找到更好的!去旅遊一下!離開現在的環境,掃除你的雜念。因為任何生活中的挫折和痛苦,都可能變成我們覺悟人生的因緣。

15、女居士被人非禮,是否犯了邪淫戒?

答:女居士被人非禮,不犯邪淫戒。
因為淫戒有開緣(變通):若為怨家所逼,被人非禮而身不受樂者,則判為未犯邪淫戒。

16、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嗎?

答:存在。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與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關係,屬於邪淫;與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則完全不存在邪淫的問題。但從佛法的觀點看,夫妻之間仍然可能發生邪淫的問題。
如《大智度論》卷十三雲:“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兒、非道,如是犯者,名為邪淫。……女心不樂,強以非理,故名邪淫。”因此,夫妻間有下列行為者,可視為邪淫:
(1)、非處: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於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藥物等;
(3)、非時: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不得行淫;學佛受五戒居士還應在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還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欲,子女婚嫁之後,即行禁欲。
(4)、非地:不得臥室之外處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廟、教堂、野外、公共場所等處行淫。
夫妻間的邪淫,在性質上較一般的邪淫有所不同,果報也較輕,應屬邪淫的中、下品。但仍應引起警惕,避免觸犯。

17、如何麵對叛逆的青少年?

答:由於現在社會環境複雜,青少年不聽話、叛逆人數日益增長。叛逆的青少年問題包括如:暴力、幫派、色情、同居、吸毒等。
有叛逆小孩的父母,他們通常很痛苦,不知如何是好。青少年所以會接受暴力、色情、同居、吸毒等,主要是由於社會給他們的關懷不夠,家庭給他們的溫暖不夠,再加上學校教育對他們使不上力,他們便產生逆反、怨恨心理,另辟一條麻醉自己和發泄情緒的路來,並用這種叛逆的方式來反抗社會、破壞社會。最重要的是,他們覺得,社會既不能接受他們,也不能夠適應他們,他們就創造屬於自己的天地,形成一個相互呼應的團體。因為成群結隊,感覺到人多勢眾時,就會天不怕地不怕,做出暴亂犯法的事來了。
每一個有了兒女的父母,對於子女的心向及個性的發展,必須經常關懷疏導,要尊重子女的人格,並誘導他們健康地成長。在學校方麵,對於心理異常、行為乖張的學生,應取得家長的合作,給予特別的輔導。社會上對於失去家長照顧及學校教育的青少年,也當共同設法,或用法令的規定、或以特殊教育的收容觀護,以期收到浪子回頭金不換的功效。
(1)單親家庭:隨著離婚率的增長,單親子女問題日益突出,要從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降低離婚率,孩子父母動輒離婚,這是家庭的問題根源所在,對於佛教已婚居士來說,更是不能夠輕易離婚的。不得已離了婚的父母,仍要和孩子好好相處,讓孩子獲得盡可能充分的親情,社會、學校也要積極配合,使孩子不致家庭的陰影而走上歧途。
(2)、同居、吸毒問題:青少年同居吸毒的問題,而問題的解決關鍵在於父母,不在這些孩子。因為孩子吸毒多半是內心覺得空虛、好奇、有壓力。在壞朋友的影響下,就染上了毒隱。
如果孩子吸毒了,最該反省的就是父母,父母不能因此責備孩子,反而要自己承認錯誤,對不起孩子,因為是父母的疏忽,沒有給孩子需要的愛及照顧,所以小孩染上毒隱。這時父母就要趕緊彌補,了解他吸毒的原因,幫助孩子戒毒,責備、打罵都沒有用。
(3)、自殺問題:年輕人血氣方剛,人生的經驗不足、曆練不夠,比較欠缺理性的考慮,一時的衝動就去自殺了。我們必須了解青少年自殺的背景和原因,才能防止事情的發生。
社會的價值觀是以成年人的價質觀為準繩,社會的、學校的、家庭的成年人,給他們一個又一個框框,讓他們覺得“應該在這些框框中才對,不在框框內便是錯的”。可是,小孩子的想法並非如此,小孩覺得受到壓迫、控製、操縱,失去自己獨立自主立場時,他們覺得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意義的。
現代的中國父母,多半以為宗教信仰是孩子們長大以後的事,讓孩子們自己選擇。但這是不對的,宗教能夠指引孩子走上正途,對不好的誘惑會有抵抗力,內心不再空虛。這樣宗教對小孩而言,就像是成長的營養劑,應該由小時起就要吸收,不能等到長大再接觸。父母應帶孩子到寺院、教堂,讓宗教的力量來幫助孩子對抗誘惑。
要從小開始,就指導孩子具有宗教的觀念、宗教的信仰。宗教信仰可以引導他們知道有因有果;現在做什麽,將來會如何如何;這一生不報,將來還會有果報;人從小到老的過程就是因果的過程。
把這些道理、觀念灌輸給小孩子,他們就會有安全感,知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信仰佛菩薩就能逢凶化吉;當然,還要靠自己的誠懇、自己的努力,遵守社會法律和道德,走正直誠信之路。
如果能夠這麽做的話,青少年的叛逆問題才能減少。

後 記

《佛法與婚姻》一書,從構思到完成,前後曆時半年。
婚姻家庭問題及家庭危機,已成為當今世界性的社會普遍問題,世界各大宗教及社會研究機構,都在認真研究和積極應對,其研究專著、論文層出不窮,相應社會救助機構日益增多,尤其以基督教、天主教等走在前列,為解決新時代的家庭問題積極努力,得到社會普遍好評。
盡管佛教相對滯後,但海外如台灣、香港等佛教團體,仍發表了數量可觀的研究文章,並為解決婚姻、家庭問題開設了專門機構,如:台北市佛教觀音熱線協會等,專門幫助解決婚姻矛盾、感情衝突;並提供心理谘詢、熱線電話等。
本書寫作期間,參考了大陸及海外佛教大德、學者的有關著述。如倓虛、印順、聖嚴、星雲、淨空法師、那蘭陀長老、達摩難陀法師、益西彭措堪布、濟群法師等,以及南懷瑾、陳兵、遊祥洲、呂應鍾教授、李遠鬆居士等的有關著述。在此,謹向諸位作者表示感謝。對其著作的引述,有的注明了出處;有的則隻因借鑒了部分觀點、材料,故未注明出處,不當之處,望體察為感。
按作者初衷,本書主要針對城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的中青年,全書具備資料性、通俗性、實用性三個特點;是否達到初衷,隻有留待讀者評論了。
最後,謹祝諸位讀者——家庭和睦、福慧增上、六時吉祥!

釋了幻 合十
二○○四年四月於靜思書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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