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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40歲免談離婚?

(2008-09-21 09:19:20) 下一個





男人說,喜新厭舊是正常的生理反應.當與老妻沒有激情之時,就自然不自然地受到外麵的誘惑.婚姻是要情感維護的,非讓我維護無愛的婚姻,也是一種不道德.

女人說,歲月無情,漸漸老去是人人都要經曆的,青春的愛情時光,我與你一起度過,艱難的日子我與你一起扛過來的,為你生兒養女,盡孝侍奉公婆,隻因為我不再賞心悅目,你就色心大發,與年輕貌美的女人搞到一起,甚至一腳踢開,這是道德嗎?

<家報>說:呼籲新婚姻法.保護弱者.讓變心者擔責,讓破壞穩定婚姻的第三者受到責罰.公平公道,這是基本的道德。

讀者朋友,您說呢?您有什麽高見,請在評論中與大家討論討論吧。

女人:40歲免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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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拚硬扛型:
我不好過他也別想得意
《家報》好太太俱樂部會員木易是編輯的好友,她常說,守著我這樣一個男女問題專家,她都快修練成專家了,總是聽身邊的朋友同學向她傾訴情感困惑。可這次不同,情變事件猛然砸到了她的頭上,她比普通讀者還脆弱,徹底蒙了。我聽了她這事,也給震驚了,一切都太意外了,真有點兒替她感到不平和悲哀。下麵就是她向我學說的事件過程:
上周四,我女兒11周歲生日,那天在一起給女兒慶祝生日的有她和她生活了12年之久的丈夫——威,還有姥姥姥爺。
我們當時正在舉杯給女兒慶祝,大家拍手為她唱生日歌,女兒一臉幸福的偎依在姥姥和姥爺的身邊。我的手機提示有條短信,我唱完歌,打開看時不禁愕然:“你什麽時候和你老公離婚?別拿你女兒做交易的籌碼!威已經不愛你了!”。我將手機遞給了他,小聲但憤怒地說“你給我解釋清楚,她是誰?”他沒流露出任何表情,隻是低聲道:“回家再說吧。”
這時手機又響起來了,依然是那個女人!她竟然怕我看不到短信,打電話重複說了一遍短信內容。我再也控製不住自己了,言辭激烈地罵她“不要臉!”
回家後,威居然表情痛苦地承認,他有外遇了,可他並沒想離婚……”
木易和威的婚姻從開始就不被家人認同。
威不論從學曆,相貌和工作上都不如木易,這是每一個人都公認的。可木易依然不顧家人的反對嫁給了威。結婚12年了,木易在外人的眼裏是那種特幸福的女人。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一個疼愛自己的丈夫,一個乖巧聰明的女兒……威最近幾年和朋友做了幾筆生意也賺了不少錢,在市區的黃金地段購置了三室兩廳的住宅,汽車也從奇瑞QQ,升級成20多萬的廣州本田。同學同事都羨慕木易有眼光,當初能頂著壓力嫁了一個潛力股,父母看到威越來越優秀,也感歎當初差點兒毀了女兒的幸福。
尤其讓木易不解的是,就在兩周前她過40周歲的生日那天,威還給她買了40枝紅玫瑰,上麵的標簽上寫著“愛你一輩子”。木易以為自己會一輩子都這麽幸福。可今天,一切幸福感都被這個陌生女人的短信和電話擊碎了,想到自己構築12年之久的幸福婚姻瞬息間猶如這凋謝的玫瑰一樣枯萎但又不忍丟掉,不由地淚流滿麵。
看著木易悲傷的樣子,我在心裏歎了口氣,試著勸她:“男人40歲是個最危險的年齡,感情上的事擋也擋不住,如果沒什麽可能,就離了算了!”“你的意思也讓我離婚?那不是正中他意嗎?他想得美,我就是跟他拚死,他也別想離婚!”

委曲求全型:
無限包容耐心等待回頭
這是網上流覽量很大的貼子。是一位叫菁的女人,給一個因為老公出軌而痛不欲生的40歲女人留的言。她說:我也是40歲的女人,當我老公因為外麵有了一個又一個“小三”時,他想跟我離婚,我不想跟他離。但我沒跟他打也沒跟他鬧。我心平氣和地跟他說:“你去玩吧!你對我沒有激情了,我不好怪你,誰叫我老了呢?你隻要不離婚,我會“尊重”你的一切意願。你不想回家就別回,我就在家自己休息:你若什麽時候想起來回家看看,我歡迎你,畢竟,你為這個家有過貢獻,這些我銘記在心呢,我得謝謝你!在你哪一天感到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告訴我一聲就行,我會守在你的身邊,因為一日夫妻百日恩,有共同的經曆,有共同回憶的美好!你不就是想“玩玩”嗎?那就玩得痛快點兒吧,哪怕在街上碰見我也可以不理你,裝著不認識你,隻要你不把她帶回家和我同在一個屋簷下,我眼不見心不煩,你愛幹什麽我都成全你!隻是要注意別損害身體!我能做到這分上,不是我軟弱,都是因為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最愛——孩子!還有一段共同的婚姻誓言:無論富貴貧窮,無論疾病健康,都要相守!
他去了,一段時間後,他回家了!因為,我們幾十年的的生活習慣她在短短的幾年是無法改變的,我相信,潤物細無聲的能力,結果,我贏了!我像大海一樣海納百川,包容錯誤的丈夫!一段時間後,當激情過後,一切恢複平淡時,他想起了這個家,當那個女的一點點露出缺點時,他想起了我的好!總之,他毫不猶豫的回家了,我贏了!

40歲女人的甘蔗理論
我們也曾如花似玉,也曾風華正茂,也曾浪漫激情。可是,與親愛的老公生活了十幾年,把自己的青春年華毫無保留的奉獻給自己的丈夫和婚姻,沒有一點剩餘留給自己!就像被嚼過的甘蔗,甜美被吞掉了,留下的殘渣誰會喜歡呢?
如今,40歲的女人,都出生在60年代,多半是典型的賢妻良母,她們趕上了高考,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工作認真,生活認真,為家和丈夫孩子奉獻了自己的半生,但她們並沒有像我們的父母一樣有太過保守和過分節減這樣讓男人厭煩的毛病。作為妻子,她們自認相當稱職。
但是,畢竟歲月不饒人,女人一過40歲,再美也屬於青春不再了。而40歲的男人們卻正處於所謂的黃金時期,事業有成,經濟實力雄厚,成熟而有魅力。他無意間便吸引來年輕MM的青睞,悄放縱情感,就可導致家庭動蕩不安。 有一位出軌的丈夫,竟然對無可挑剔的妻子這樣表述:你沒有任何過錯,不是因為你做得不好,隻是我們現在沒有激情了。她們給我心跳和激情,她們讓我覺得自己還年輕充滿活力。我對不起你,都是我的錯。 說句自己錯了,他若義無反顧地離開也就算了,居然還要奢望妻子能寬容他們的背叛,讓他玩累了玩夠了想回家時就回家。
而這個受傷害了40歲女人,究竟選擇離不是不離呢?按說他背叛了愛,就不能跟他過了。可是周圍很多離婚的姐妹,卻都很難找到新的幸福。同為60年代的男人,眼睛看著的是70年代甚至是80年代的年輕女性,而她們,隻能無奈地把比自己老10歲以上的男人當相親目標,而單身的、健康的、再有點兒情調的,50年代的太少,40年代的太老。
離婚了,少了受傷的痛,卻守著一份無邊的寂寞。 孩子多已經長大,有一份自己的生活;工作因為年齡關係,也沒了更多的追求;丈夫也不再需要你,偌大的家如何獨守?
很多人都建議她們別離,對他更好一點兒感化他的心。其實,她對他已經是很好了。何況他們也明確表示並非因為她不好而背叛;有些人告訴我們,應該把自己打扮得漂亮,我們這代人還是比較注重保養和衣著的,自認有一種成熟女性的美,可惜我們再美,能和二十幾歲的小姑娘去比美麽? 芒果


 
有法律說話 離婚不可怕
可悲也好,可憐也罷,重要的還是沒有“法律”說話。尤其是經濟弱勢的女人,她們委曲求全的根本原因是離婚可能就意味著切斷“經濟來源”。法律規定中,對女方的賠償分三種:經濟賠償、經濟補償、經濟幫助。但哪一種都不是離婚後的扶養。也就是說,無論誰對誰錯,隻要離婚了,就不存在對對方的扶養義務了,哪怕一方沒有任何勞動能力。這方麵,我們應該學學美國等國家,美國對弱勢一方來說,更實際的不是賠償,而是“離婚後夫妻扶養製度”。美國有個規定,離婚後更有能力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扶養費,這筆費用得能讓對方維持不低於在婚姻期間的生活水準。扶養費到底得給多長時間?根據結婚年限來認定。如果超過十年,你就得終身支付贍養費。
還有關於第三者的懲罰問題。對40歲女人婚姻威脅最大的就是“第三者”,而我國《婚姻法》修訂時沒有確立“配偶權”,導致法院往往不受理受害配偶告第三者的案件。當受害的女人想以重婚罪告發老公與第三者時,卻總是會被“證據不足”擋在門外。根據美國法律,第三人以誘惑、離間與通奸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疏遠,甚至夫妻關係解體,受害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第三人予以賠償損失。一些州的法律明確規定,隻要通奸行為對婚姻有所損害,就可以判決第三人予以賠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也在司法訴訟中,肯定了受害配偶能向第三者提出賠償。
假如有一天,我們的法律也可以這樣保護女人,別說40歲,就算到了天命花甲之年,我們也會把腰杆跟男人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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