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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當“名妓”的理想令人震驚!

(2008-04-23 07:30:54) 下一個




 在珠三角的監獄裏,生活著這樣一群年輕人:他們生長在農村,卻不會做農活;他們輟學來城市打工,卻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們囊中羞澀,卻經不起城市的種種誘惑。鋌而走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廣州大學社會學係的教授謝建社講述的一個他親身經曆的例子:“有一次我到某省一個山村學校做調查,在提問同學們的理想時,竟然有一位小女孩站起來說,她的理想是當一個‘名妓’。”(4月17日深圳新聞網)

    一個山村小女孩的理想竟然是當“名妓”,實在令人震驚!那麽,小女孩為什麽想當“名妓”?謝教授後來經過了解分析到,小女孩看到大姐姐們從城裏回來個個都花枝招展的,很是羨慕。又從電影、電視裏麵知道這麽一個生財的路子,遂產生這種想法。可見,小女孩當“名妓”的理想,是這個社會的悲哀,而這個悲哀的根子就是潛移默化的世俗教育。

    妓女,是黑暗舊社會的產物,是受盡壓迫,被淩辱玩弄的最卑微的群體。大凡賣身當妓女,都因為家裏窮,為了生計被逼所迫。這樣一個卑微的職業,很難讓良家婦女羨慕的。然而,社會發展到今天,曾經被取締的行業,突然間反倒讓不少人轉變了觀念,似乎對賣淫嫖娼現象見慣不怪習以為常了,“笑貧不笑娼”的說法正是最真實的寫照。君不見,雖然被稱“小姐”的賣淫女一向是“掃黃打非”的對象,但人們發現似乎越打越多,成為牽動城市娛樂服務業的“敏感神經”,甚至“繁榮娼盛”被一些官員視為是合理的經濟社會現象,給曾經不敢正式露麵的“小姐”們正名為“性工作者”,甚至有人大代表提出應將地下性產業的合法化。

    現代文明容不得賣淫嫖娼,但屢屢從媒體上看到有關賣淫嫖娼的新聞,都是倡導和播撒文明種子的人。先是富商嫖娼、官員嫖娼,而後是教授嫖娼、教師嫖娼,甚至有人在法庭上大喊要找“小姐”,起初官員嫖娼是天大的醜聞,後來漸漸失去新聞價值,嫖娼之事似乎見怪不怪了。每每在茶餘飯後談到賣淫嫖娼的社會問題時,同事們不以為然,說這是公開的秘密。文明人都開始嫖娼了,豈不更刺激了賣淫女的神經,更加堅定她們從業信心和勁頭?

    金錢至上啟發了賣淫女。如今,金錢幾乎成了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重要標誌,金錢至上深入人心。去賓館酒樓,妹妹會告訴你:“女性姿色”也是生產力。人們發現,賣淫可以就業,可以致富。曾經轟動一時的蘭州發廊女苟麗被殺死就是一個例證。警方清理遺物時,發現她寫給丈夫的116篇深情日記。在《南方周末》報道中,有這樣的描述:“苟麗找了份月薪300元工作,陳小林找了份月薪350元工作。夫妻倆算了筆賬,一年下來隻能落下5000元左右。‘債什麽時候才能還完啊?’發愁的苟麗曾經在半夜把陳小林推醒。”夫妻倆月收入650元,這在西部不難維持生活,節省些,還能略有盈餘。但苟麗不滿足於這種緩慢的財富積累方式,她渴望快速脫貧,於是,開始賣淫。

    小女孩說出了當“名妓”的理想固然令人震驚,但卻恰好符合當下的觀念和邏輯,各種現實的言傳身教之下,使她的理想有了堅實的現實基礎。由此可以得這樣的結論:小女孩當“名妓”的理想,正是社會現實的熏陶和教育的結果。(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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