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首民歌所聯想到的......
(2010-03-06 15:20:38)
下一個
幼年時在二姐的語文書上看到一篇專門寫關於民歌的散文,裏麵有一首民歌煞是有趣:“你唱的歌是我的,我在河邊撿來的。我在河邊打瞌睡,你從我口袋裏偷走的”。 又有一次,在另外一篇類似的文章中看到一句話:“有朝一日我死去,不死衣服光死人”。自幼生性不好正兒八經地念書的我,對於正經的書卻從來沒有象對於這樣的東西那麽容易記住,一晃幾十年過去了,每次看到另一半買來很多衣服時,心裏總是會浮想起“有朝一日我死去,不死衣服光死人”這一句,但是這句話卻又不能多說,因為對於聰明人來說,太座的事以不幹預為上上策,所以這句話就擱在肚裏從來也沒有說出來過。
然而有一次,當我看到更衣室中居然莫名其妙地多出來好幾件我的新衣服,於是這句話就又浮現了,不但如此,當我申明“我的衣服已經不少了,並不需要再買了”而遭到反駁時,這句話於是就再也憋不住了-------“要那麽多衣服有什麽用?須知‘有朝一日我死去,不死衣服光死人’ !”
遺憾的是,由於觀念的不同,這句話從來都沒有發揮過它應該發揮的正常作用,即使說了,那也是白說,無人信服。家中一大一小兩個更衣室,大的自然是女主人的,小的自然是男仆人的。大的那間裏明明已經琳琅滿目了,可總也聽不見說個“多”字,而總是說沒有什麽衣服。而一邊這麽說,一邊卻又不斷打包捐給所謂的福利組織(有一說,這種所謂的福利組織其實是向民眾無償征集後再賣掉罷了)。
不記得我買皮夾克時是在國內時的八幾年了,由於皮質很好很柔軟,所以至今都仍在穿。而大間更衣室裏就完全不同了,皮夾克在來美後就陸續買了兩件,實在令人費解,既看不懂,也猜不透,這種以禦寒為主的厚重衣服,為什麽要買那麽多,這恐怕還不是最後一件呢,這皮夾克究竟要買幾件才是個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