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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殺的Tyler Clementi,曾是高中樂團的首席小提琴手
這是將泰勒性愛錄像放到網上兩個學生
上一周在美國炒的沸沸揚揚的新聞是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一名大學生跳河自殺事件,這位名叫Tyler Clementi的剛上大學一個月的十八歲男孩,因為室友將自己和同性伴侶的性愛錄像放到了網上,無法麵對這個世界而選擇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的室友Dharun Ravi,一個也是剛上大學的十八歲印度裔男孩,在泰勒跟他商量想單獨占用宿舍到午夜的時候,痛快答應了,卻在離開宿舍時打開了電腦上的攝像頭。等他發現泰勒是同性戀,就把錄像放到了網上。在他往網上傳的時候,因為要避開室友,所以來到高中同學Molly Wei的屋子,而莫莉當時一直在旁邊觀看。後來,Dharun自己又單獨上傳了一次。
事發後,泰勒投河自盡,警察發現了他留在岸邊的汽車,找到了他的屍體,但是並沒有確定他的死因。
莫莉到警察局自首,真像才大白於天下,隨後,Dharun 也向警察自首了。
現在Dharun Ravi和莫莉因侵犯隱私罪被起訴,最高可能麵臨五年監禁。
事件中的女孩莫莉,從她的姓氏上看很可能是華裔,所以這件事也在美國華人中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事件仍在調查中,具體細節還不是很清楚,有很多種版本。但是不管怎麽樣,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悲劇:一個年輕鮮活的生命已然逝去,兩個風華正茂的年輕人的人生軌跡從此將徹底改變。
我覺得我們作父母的要從這個悲劇中學習到一些東西。
第一,要教孩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學會尊重別人,對人對事采取寬容和理解的態度。和別人相處,在做一件事情之前,想想自己是否願意被如此對待,這些做人的基本道理,從小就得耳濡目染讓他變成自己的行為準則。傷害別人的事情絕對不能做。
有的父母看到自己孩子明裏暗裏欺負別的孩子,不去管,覺得隻要自己孩子不吃虧就好,這實際上是非常錯誤的,孩子將來很可能習慣了這種行為方式而吃大虧。小惡不糾,要釀大禍。
第二,對於女孩子,我認為一定要教會她說“NO”,遇到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心裏覺得不對勁的事兒,一定要相信自己的感覺,勇於對別人說不。一時的猶豫不決,一時的隨大流會害了自己。
事件中的莫莉,如果是個華裔孩子,那麽她的成長環境基本上可以想象出來,她怎麽會對兩個男的性愛錄像有興趣?當朋友拉她看並往網上傳的時候,她如果跟朋友說,這樣做不合適,或者轉身走掉,就有可能避免了事件的發生,至少她自己不會牽扯進去。
第三,我們在養育孩子的時候,要教會他們堅強,教他們愛惜自己,生活中總會遇到各種挫折,學會麵對和化解,沒有過不去的坎。
很多人猜測泰勒的父母可能根本不知道他的性向,否則他可以回去跟父母談談發生的事情,不至於走上絕路。
所以最重要的一點,父母要百分之百地接納孩子,不僅自豪於孩子的優秀,也要接納孩子的‘不足’,那是孩子的一部分。
要和孩子從內在建立起緊密的關係,當孩子遇到難以麵對的困境或者被外麵世界傷害到體無完膚的時候,他知道至少有一個地方是安全可靠的,他可以依賴,可以療傷。
我們父母必須要做到這一點。
你真是個法盲!
照您的說法,那兩個人隻要把那個錄像賣一萬美元,就是可以做的了-損人但利了已?隻要不把別人害死就可以了?那兩人可能就是這麽想的呢:和你一樣,相信他不會死,視頻在網上熱傳還可以賺錢。完全符合您的“不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的原則。
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死者也有責任啊.同性戀在美國已經是見怪不怪的現象了,他居然會因此去自殺,那一定是覺得見不得人才去自殺的.
也許有人會反駁說, 他是因為那個視頻被大家看到了才去死的. 那就更奇怪了.誰會為了自己的性行為被別人看到了就去自殺的? 根本的原因還是他覺得羞恥才不想活下去的.
說到教育孩子,很簡單,經常跟他們說說不要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再舉下這個例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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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斌騷客 ;謝謝。
somatico;接受別人的不同,尊重他人的選擇,就是這樣的。所以父母首先要接受孩子的不同,尊重孩子的選擇,才會帶出有這種觀念的孩子。
九斤、 brent2008 、 rlsrls08:女孩具體參與到什麽程度,說法很多, 最後肯定會有結論。
我看的新聞說,第一次上傳是兩個人一起幹的,第二次是那個印度裔學生單獨幹的。而且並非"他的朋友Molly Wei在旁邊觀看",而是使用了她的電腦。
這個案子裏是否也牽涉到性方麵的教育? 一個對性的看法比較嚴謹的人,也許不會這樣隨便得把別人性方麵的隱私拿出來展覽與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