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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古人選在午時三刻殺人斬首的原因

(2007-10-09 17:59:45) 下一個
午時三刻,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麵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中國古代人們迷信的看法,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以及和他被處死有關聯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抑製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古人習慣在“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點,這個時間,陽氣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說法中, 此時可以用旺盛的陽氣來衝淡殺人的陰氣。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然而也許還有另一層意思。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蕭索,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這樣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有體諒犯人的考慮。

舊小說有"午時三刻開斬"之說,意即,在午時三刻鍾(差十五分鍾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陰陽家說的陽氣最盛,與現代天文學的說法不同,並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時三刻。古代行斬刑是分時辰開斬的,亦即是斬刑有輕重。一般斬刑是正午開刀,讓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必選午時三刻開刀,不讓其做鬼。皇城的午門陽氣也最盛,不計時間,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門斬首者,也無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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