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的欲望和快樂

活了這麽多年,才發現自己是這麽的感性,讓我的眼睛帶著你的心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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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在判官心底的那些紅顏之 頑皮的精靈抓不住

(2007-12-27 07:19:48) 下一個

珍藏在判官心底的那些紅顏之 頑皮的精靈抓不住 

     我稱她為bug---隻因那晚我們坐著閑聊,她說從小就認為自己是隻 music bug,我順手從草裏找到一隻瓢蟲,讓她認個親戚,卻把她嚇得往我身上竄---從此,我就昵稱她為bug,她也有一聲沒一聲地應著,其實我心裏麵,早把她罵成葉公好龍的孫女葉妞好蟲了。

   bug知道我在心裏罵她,也知道為什麽:我們sK了,outmake了,酒也喝了,浪也漫了,手段都快使盡了,這位小公主就是不肯把心交給我。我握住她細嫩的玉手,用最嫩的嘴角一寸寸地移到她細嫩的肘窩,又移回下來,她卻將手臂轉過來,讓我一口吃到前臂上的細細絨毛。我斥責她為何不刮,bug卻說:“I saved just for you”。我呸,讓我吃毛?看我不叫這隻bug吃草。

     Bug確實愛吃草。最愛吃的,還是蛋花菠菜草湯外加BBQ奶油蘑菇介蘭草。吃完了,哄我說這是“the best of the world”,前幾次還真上當了,後來知道是讓我做牛做馬做飯的手段而已,已經太晚:被他看破了底牌,再裝不擅長烹飪就要挨揍。

     如此聰明伶俐的外國bug我平生第一次見。相信是遺傳了她母親做律師的智商,又學習了兩個哥哥的泡妞經驗,再加上我的憐香惜玉,所以越發無法無天起來。

     bug喜歡在我午休時溜到我家一起小憩,卻從不在我這裏過夜。我是如此貪吃貪睡之人,最不能忍受的是睡意正濃時有人用五彩筆在我背上歪寫“日天火月永”這樣簡單的中文字,鬧到最後,隻能拿真bug來嚇飛這隻假bug,自己再去衝澡---卻不能大意,要小心她來個回馬槍,衝進浴室偷拍。

     bug和我一樣愛喝紅酒,自己不到年齡卻要和我平分一瓶。每次周末躺在地上一隻眼看牆上的電影,另一支眼就要盯她:不然又去偷我好紅酒,那裏麵好些可是留著以後升值用的收藏品,隻能品不能酗的。但我又磨不過她的軟磨硬泡,隻好咬牙讓她拿kiss來換,切齒之餘心裏安慰自己,說算了,留著以後不還是讓別的女人喝,“如今休去便休去,若覓了時無了時”,真是個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夕是何年,腐敗啊。

     後來bug到外州去念書去了,好像有了正式的男朋友。搬家之後,就再沒聯係,但每當一個人品著她最喜歡的pinot noir,就想起這隻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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