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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評宗教、科學和中東伊斯蘭地區的政教分離

(2019-07-21 11:41:15) 下一個

這裏收錄的是我對一位穆斯林學者關於《什麽是宗教改革》的文章的簡單評論和後來針對他對我評論做的專文回複的再評論,其中很初淺地談了我對宗教和科學的關係、宗教對中東地區曆史發展的影響以及伊斯蘭政教分離的必要性及可能空間等方麵的觀點。

一、對《什麽是宗教改革》的簡短評論

(這是我給轉這篇文章給我的朋友回信中的簡短評論。因是書信,所以並未有係統論述)

可以同意作者所說的這個意思:與其強調伊斯蘭宗教改革,不如強調中東伊斯蘭國家針對政治獨裁製度進行改革。但是作者的其他方麵論述我基本不能認同。作者論述的邏輯基本是說,伊斯蘭教本身不是阻礙中東發展的原因,而是國家領導人偏離了伊斯蘭的真諦,未來的出路在於回歸伊斯蘭本真。這個邏輯,和那些認為中國的問題是領導人或領導集團出了問題,而不是堅持共產主義信仰的問題,非常相似。

我個人基於我所接受的科學和邏輯的教育,以及我各方麵的閱讀思考,對世界觀持無神論的立場,認為一切宗教思維(包括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等等)都是阻礙人類正常理性認識客觀世界的思維障礙。而我相信,西方科學和經濟的發展很重要的促進原因,就在於宗教(主要是基督教)這種阻礙人類認識客觀世界的影響因素被逐漸排除在政治決策之外了。而在中東,宗教(主要是伊斯蘭教)一直通過政治製度影響著社會發展進步。在中國,共產主義以及是另一種阻礙社會進步的新宗教。

中國政府對除了共產主義之外的其他所有宗教進行改革的目的,都是為了讓宗教教徒轉而信仰共產主義這個作為建立他們專製政權基礎的新宗教,並進而心甘情願地服從共產黨的領導。所以,中共政府號召的宗教改革,和人類文明發展所要求的政教分離,當然不是一回事。

二、對《伊斯蘭不是政治》的回複

(經我同意,朋友把以上我書信中的短評轉給了文章作者。很快作者又給我寫了一篇幾千字的回複文章,並讓朋友轉給我。以下就是我在閱讀了李先生的《伊斯蘭不是政治》回複文後給他的回複。未經同意,作者的原文不便公開)

非常感謝謝李先生的認真回複。

李先生回複中涉及的話題很多,我試著針對幾個重點說明我的觀點。

第一個話題是關於宗教(這裏強調的是伊斯蘭)在認識人類和世界客觀真理上的作用。

李先生說:“但伊斯蘭作為來自造物主的天啟信仰,是超越政治和國家這些範疇的,它在本質上就是揭示世界真相、拯救人靈魂的信仰。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伊斯蘭作為超越政治和國家的神聖存在,而要在人類曆史進程中,不斷向神聖啟示的源泉複歸,從而保持它的本真。”

一般都認為,科學是揭示和理解世界真相的必要而正確的手段。我當然也知道,宗教信仰者(比如李先生)並不認同。但是我對李先生這段話不太清楚的地方是:李先生上麵這段話是說,伊斯蘭是揭示世界真相的正確且必不可少的工具?還是說伊斯蘭(而不是其他宗教)和科學並列,都是揭示世界真相的必不可少的工具?還是說任何一種宗教,比如伊斯蘭、基督教、佛教等等,都是認識世界真相的有效手段,但都不是必不可少的,而隻是可供選擇的也可相互替代的認識工具之一?

這個問題雖然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但因為對它的理解可以構成我們進一步討論的邏輯前提,所以有必要把各自這方麵的觀點說得更為清楚一些。

我在這方麵的觀念已經表述得很明確:在認識人類社會和客觀世界的真理方麵,科學才是唯一正確有效的工具;在科學沒能深入的某些領域,哲學能通過邏輯分析對現象進行邏輯解釋,但哲學的解釋是不可靠的,一旦科學能夠深入探索,哲學的解釋隻能讓位於科學的發現;任何宗教思維,因為它建立在並強化人們非理性的盲目迷信,必然是影響和阻礙人類科學理性地認識世界客觀真理的障礙之一。

我的另一個相關的觀念是:在改造人類社會和客觀世界的方麵,宗教當然是可選擇的有用工具之一,但它不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宗教作為改造人類社會的工具,它是有(阻礙人們理性思維能力的)副作用,值得警惕。

第二個話題,是關於中東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落後於西方民主自由國家的事實,是否可以從當地宗教(主要是伊斯蘭教)對社會發展的影響來解釋?

我當然是持肯定的態度,但李先生顯然不認同我的觀點。但我又注意到李先生的觀點中似乎有自相矛盾的兩個方麵。

一方麵,李先生認為伊斯蘭文化不會阻礙中東社會經濟發展進程的觀點可以從中世紀中東比歐洲更為輝煌的曆史中得到證明。“曆史證明,在科學和經濟發展方麵,有神論的世界觀並不遜色於無神論的世界觀。穆斯林在歐洲經曆中世紀時,在科學和經濟上的成就有目共睹。至今伊斯蘭經濟體係,在現代社會仍獨樹一幟。”

同時,李先生又承認“穆斯林科學”落後於歐美是事實,但不承認這是個問題。“至於穆斯林科學為何被近代西方超越,雖然原因複雜,如基督教背景的歐洲社會不可複製的曆史過程,但我相信穆斯林的世界觀是其中一個因素,這與黃先生觀點相近。這世界觀是對自然有神的敬畏,和人類生存環境的可持續性。作為穆斯林,我並不覺得這有問題。以鄙人陋見,現代社會危機恰恰是由缺乏宗教這種敬畏精神所導致的——今天人們正在努力克服危機,宗教並未如先前人們預想的那樣消亡,而是正回歸本位,在人類社會繼續擔當道德典範的作用。”

至於伊斯蘭宗教對中東除了科學之外的社會政治經濟其他方麵的影響,李先生沒有明說。

我試圖概括李先生的大概意思(如概括錯了請指正):受伊斯蘭教的影響而導致的中東社會發展落後於西方的方麵,主要是在科學發展的落後;但是,李先生認為,“對自然有神的敬畏”的穆斯林世界觀對中東地區科學發展的阻礙,不僅不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且正是因為科學發展而喪失了“對自然有神的敬畏”的西方社會需要從伊斯蘭宗教中學習的方麵。

李先生的這些話反映出我們畢竟有一個共同的觀點:宗教對科學的發展有阻礙的作用。

李先生的這段話同時又反映出我們在下麵這個問題上有非常重要的觀點分歧:宗教(在這裏我們主要關心的是伊斯蘭教)對科學發展的阻礙作用,是應該被看作社會發展中的障礙而努力排除,還是應該看作社會正常發展的有利因素而鞏固強化?

我的觀點當然是明確的:任何宗教世界觀對科學發展的阻礙作用應該通過社會政治製度改革而努力消除。

而李先生的觀點大概和我正好相反(李先生沒有明確說明,是我按照李先生相關的話所做的邏輯推論。如果推論錯了請李先生指正):穆斯林世界觀對科學的阻礙作用,因為有利於保證和強化社會對自然有神的敬畏,因而是值得通過各種社會製度和政策而得以貫徹落實的。

而我們在這個問題上的觀念分歧,順理成章地可以導出我們對第三個話題的不同態度。

這第三個話題就是,宗教到底應該更多地介入國家政權,還是應該從政權中徹底地分離出去?

我的態度從一開始就很明確,宗教觀念應該從現代國家的政權中分離出去。而這也是現代西方民主社會發展的曆史軌跡。

顯然,如果李先生(針對第二個話題的觀點)並不認為穆斯林世界觀影響並導致中東地區科學發展落後是個值得重視並需要改變的社會問題,相反卻認為解決“現代社會危機恰恰”需要“對自然有神的敬畏”的穆斯林世界觀,那麽李先生的政策主張也必然是:中東地區不僅不應該推動國家政權和伊斯蘭教的分離(政教分離),而且應該強化伊斯蘭教世界觀對國家政權的介入和影響。

李先生當然沒有在回複中明確說明您的這種態度。但是,我覺得確認並相互了解彼此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對於我們是否能夠繼續坦誠地討論下麵這第四個話題非常重要。

這第四個話題就是:中東穆斯林地區到底是否存在進一步落實政教分離的實際空間?換一句話說,目前中東地區的國家政權結構中是否含有政教合一的部分?

我的本意是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需要先明確雙方對政教分離(應該分還是應該合)的態度,在這個根本性的觀點分歧沒有澄清或達成共識之前,沒有必要更深入地討論如何或從哪裏下手去實現政教如何分離的問題。

但是,李先生的回複其實很大的部分就是在談論中東的政教分離空間,而我們並不是麵對麵的討論,一來一回也需要時間,我就不妨在此就李先生的論述簡單地表明一下我的意見。

我概括李先生的意見是:中東根本就不存在政教分離的空間,因為穆斯林社會從來就沒有真正的政教合一政權。

李先生認為中東不存在政教分離的空間,一個主要理由是強調伊斯蘭教沒有基督教天主教那種教會組織。歐美曆史上的政教合一和政教分離,是特指歐洲的教會組織和政權的結合和分離,而穆斯林社會不存在像天主教基督教那樣的教廷和教會組織,所以如果把政教分離俠義地定義為“阻止教會對政權的幹涉”,那麽這種政教分離的概念的確不適用於中東穆斯林社會。基於對政教分離的這樣俠義的理解,中東也就沒有任何討論政教分離的必要。

但是,廣義地說,我們討論政教合一或分離的意義,就在於理解某種特定的宗教和一國政權的實質結合,尋找國家政權和政策不受某種特定宗教信仰幹涉的途徑。教會隻是宗教幹涉政權的形式之一,沒有教會的宗教完全也可能通過其他形式(比如把宗教法律視為國家法律)對國家政權和政策加以權威性的影響和控製。

和李先生對中東地區有政教合一政權的斷然否認相反,學界一般都認為中東地區曆史和現實中都有政教合一的政權。曆史上如阿拉伯帝國、土耳其帝國等中東國家都是典型的政教合一政體,而當今的伊朗更是舉世公認的政教合一的伊斯蘭政權。沙特的國家元首雖然不是宗教領袖,但它不設立憲法,而以宗教教義為國家法律主體,當然也是我們理解的特定宗教和政權實質結合的“政教合一”的國家。

另外,近幾年出現的伊斯蘭國,也是政教合一的一個活生生的例證。無論它政權的合法性是否得到其他國家的承認,但它就是中東宗教政治生態的一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消滅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政權,也是中東地區實現政教分離的一個具體的進步。

相比較起來,在歐美地區,政教合一的政權在組織形式上隻有並不具體真正國家意義的梵蒂岡。而在實質上,歐美所有宗教組織規章和活動都被置於不受任何特定宗教幹涉的現代世俗法律控製之下。

僅以上幾點事實就可以說明,和歐美相比,中東地區當然有很大的政教分離的空間。

但是,正如我前麵所說的,在我們討論中東地區政教分離的空間之前,我們的關鍵分歧還是在於:宗教和政權(或者具體地說伊斯蘭宗教和中東地區的政權)到底是不是應該分離?對於這個問題,李先生您的觀點如何?

如果李先生的觀點和我一樣,認為宗教應該和政權分離,但既然李先生又認為伊斯蘭教阻礙科學的發展事實上有利於解決社會危機讓社會走向正常發展之路,那麽李先生這種支持“政教分離”的理由又是什麽?

期待與您坦誠的交流。

黃未原,於渥太華,2019年6月11日

三、下麵是第三個回複

“先生好。旅行途中收到您轉來的李先生的第二個回複,匆匆瀏覽一遍,今天又重讀。雖然李先生選擇回避了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但我相信我已經大致了解了他的立場和觀點,也清楚我們之間的根本分歧所在。正如李先生所說,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誰也說服不了誰。既然我們已經找到了在基本立場上無法達成共識的不同點,當然也就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有效地)深入討論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的解決方案,因而我就不再針對李先生的回複做回複了。

非常感謝您向我推薦李先生的觀點,讓我更多了解了宗教人士的思想,也麻煩您轉達我對李先生花費時間向我表述他的立場觀點的感謝。

黃未原,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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