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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友魚:咂吧咂吧“的的的”,駕!

(2009-02-23 09:29:24) 下一個
09-02-23 09:34
來源:http://www.cnd.org/my/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3Farticleid=21890


  日前拜讀到一篇大文,題目是《嘚吧嘚吧“的、地、得”》。該文講述了漢語中“的、地、得”三字的語法功能,認為沒有必要對它們區別使用;並且進一步說,該用“地、得”的地方,學生“如果都用了‘的’”字,老師不予糾正,那是一種“進步”。

  是否要區分“的、地、得”三個虛詞(字)的爭論,一向壁壘分明。那些主張三字分立、各司其職者,是“分派”;主張三字混用為“的”者,是“的派”。兩派均有群眾基礎、專家後盾。“分派”希望腳踏實地,拘泥於漢文的精致。而“的派”希望,飛馬奔馳,馬蹄聲“的的的”響徹神州大地。該篇大文作者行文流暢,自始至終嚴格遵奉“分派”的條例和規則,對“的、地、得”三字的分野,爛熟於胸,得心應手,無一出錯;然而大文的說辭,卻是一味地指向“的派”主張。真嚇我一跳,還好,文章的結尾處,點明了這是在作學術探討,“旨在拋磚引玉”呢。其實,隻要是作學術探討,那怕“拋玉引磚”,又有何妨?

  這個爭論,由來已久,是由曆史上的文字演化造成的。唐宋白話,“底”、“地”分立,音義皆不相同,故互不混淆。“底”用在“限製性修飾語”中,“地”用在“描寫性修飾語”中。爾後,“底”、“地”逐漸變音合一,故均為後來的“的”字取代,於是“底”、“地”淡出。所以,到了明代小說《水滸傳》裏,基本上用“的”字,惟少數地方,尚留有“地”的殘跡。而到了清代的《紅樓夢》、《儒林外史》,便是“的”字的天下了(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呂叔湘集》)。探究“的”字能獨步天下的緣由,率因“的”字作為一個虛詞,惟出現在中國的通俗文學、也即所謂“白話小說”和“民歌”之中,(參見胡適:《白話文學史》〔上〕,鄭振鐸:《中國俗文學史》),而在官場上、士子間,使用的是文言文。文言和白話雖有互動,然而虛詞“的”字基本上不進入文言領域,而文言對後世稱謂的“定、狀、補”自有一套機理,所以兩造相安無事。

  孰料“五四”以後,文人倡用“白話文”,文言文式微。“白話文”雖自“古白話”流變而來,卻同時又肩負著替代文言的重任,“白話文”的語意遂漸趨縝密。此其一。其二,西風東漸,國人“食洋而化”,有了翻譯洋文“狀語”的需要。如此,在這兩大因素的擠兌下,古“地”字因緣際會,借屍還魂,起死回生,乃奪回了“的”字的一部分地盤。於是乎,兩者分工合作、平分秋色。——如眾周知,“地”字引導狀語,而“的”字隻管定語。然而,曾幾何時,古“底”字也不速而返,專門用在“所有格”裏。至此,“的”字王國幾乎被蠶食殆盡。好在後來發現,“底”、“的”兩字混用,未見不妥,也不致歧義,所以“底”字慢慢地退出了書文曆史。而“地”字卻一直頑強地存活著,此自有其曆史淵源、現實基礎、和語法機理,並非文字專家向壁虛構、故弄繁瑣也。

  筆者曾在另一篇拙文中說,漢語機理天行健,有自我完善、與時俱進的功能。此“的”、“地”二字的分工合作,或許可以給這句話做一個小小的注腳吧?

  “的”、“地”二字的分野,除了上述兩方麵緣由之外,在語言實踐中,還有第三個緣由,那就是實用價值,即對“言文分工”的輔助功能。

  原來,我們寫字跟說話可不一樣,你說話,有語氣、有場景、又有各種輔助用語,誤會不了人。那怕你撅一撅嘴不出聲,別人都心領神會了。但是落紙成文則是另一回事,你得先把自己要表達的“意思”,合理地融合在字裏行間,從紙麵(螢屏)上表達出去,讓遠在天邊的親朋網友,不謀麵、不聞聲,在即刻之間,不費吹灰之力來“心領神會”。這就得講究一下了。這是一種“音—形—意”的轉換,不僅是個語法的問題。要做到“隔座送鉤春酒暖”,還是有點講究的。我們來看簡單的例句:

  (1)他快樂的生活。
  (2)他快樂地生活。

  這兩句話裏,隻有三個要素:一“他”,二“快樂”,三“生活”。有了這三個要素,不用再說,我們就已經知道你的意思了。但是,如果一種語言就停留在這個層次上,那它還在呀呀學語呢。所以我們還得進一步分析。

  第(1)句是在說“生活”,附帶點明了“生活”的歸屬(他)和性質(快樂)。嚴格地講,這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而隻是一個詞組,但是它可以單獨使用。譬如,甲問:“昨天的生活會上報告的是甚麽內容?”乙答:“他快樂的生活。”而第(2)句話不是在報告“生活”的具體內容如何如何,而是在講述一件事情、一個狀況。譬如,甲又問:“那末會後人們都怎麽說來著?”乙又答:“他快樂地生活。”

  實際上,我們在說話的時候,不會這麽呆板。譬如,第(1)句話可以這麽說:“……這就是他的生活,你看多快樂呀。”第(2)句話可以這麽說:“知道他快樂地生活著,我也就放心了。”但是,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避免不了去糾纏“的”、“地”二字;甚至於在某些情況下,我們隻有使用了“的”或“地”,語句才會變得簡潔明了、正確無誤。例子就不舉了。總之,書麵上“的”、“地”分工,不但不能避免,還很有必要。

  說了半天,你把“得”字給忘掉了?才不呢。說實在,“得”字不是問題,跟“的”、“地”根本不一樣。“得”字引導的是補語,而且,被印導的補語,隻出現在中心詞和“得”字之後,跟“的、地”的用法正好倒過來,所以涇渭分明。之所以後來無端地造成了混淆,其原因全在讀音上。原來的“得”字,發音跟“的”、“地”迥然不同,所以不致混淆。現今中國的很大區域內,仍然如此。然推廣“普通話”後,“得”跟“的”、“地”同了音,於是把“得”字也混淆了進來,攪成一鍋稀粥。我們來看“的”和“得”的例子:

  (3)井欄上有兩條蝸牛,小的可愛。
  (4)井欄上有兩條蝸牛,小得可愛。

  第(3)句的意思是,井欄上那兩條蝸牛,個子小一點的那條樣子很可愛;大的那一條,有些呆頭呆腦,不咋的。第(4)句的意思是,那兩條蝸牛趴在寬寬的井欄上,顯得小巧玲瓏,樣子可愛極了。當然,講話時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來避免“的”、“得”的“衝突”,但是在很多時候,我們是“避免”不了的。順便說,當“分派”和“的派”在“的、地”的衝突中鬧得不可開交時,“分派”在“的、得”的衝突中,一直處於主導地位。

  有人說,既然“的、地、得”在普通話裏同了音,就該讓它們全“的”了算了,何苦來自尋煩惱,再向雞蛋裏麵去挑骨頭。話可不能這麽說,要這麽說,就又繞回到“同音字兼並”的老話題上去了,那就不僅是“一鍋稀粥”的問題了。再說,漢語是博大精深的,它既有“隻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的朦朧深邃,又有“僧推月下門”的嚴密精致。我們可不敢自我菲薄了不是?而且,普通話同了音,可沒說要簡化國人的思維呀,尤其是那些還沒有“同了音”的那部分國人的思維。要不然,習慣說普通話的人,何苦再來學“入聲字”呢?

  誠然,“的、地、得”的分界,存在一些“灰色”地帶,語言專家說不太清楚,大眾更無所適從了。譬如這個著名的、也老掉牙的句型:

  (5)我們一定要予以強烈的(地)反擊。

  這兒“的、地”兩可,全憑你對“反擊”的詞性的界定。雖然近年來大家逐漸地傾向於用“的”字了,但尚無最後定論。我們且稱它灰色地帶吧。灰色地帶不大,罅乎黑白兩大板塊之間。背不住哪一天早晨醒來,它就變黑或變白了呢,但現在不妨留著,“留得枯荷聽雨聲”,有何不好?我們上館子吃飯,不會因為炒腰花帶了一點臊氣,愣是把那盆美味的紅燒大排也給扔了吧?

  至於王力先生說,“的”字負擔已經很沉,何苦再來代替“地、得”呢。我的解讀是,這不過是一種形象的說法,在“發文”上叫做“比、興”的手法。不是說“的”字真的累得“滿頭大汗”了,也不是怕讀者對“的”字產生“視覺疲勞”,更不是空落落地要讓文字來個“多樣化”的小噱頭。王力先生在漢語研究中,對某些方麵的貢獻,後輩尚有望塵莫及之處呢。

  為了證明虛詞是如何地不怕累得“滿頭大汗”的,大文作者舉“了”字為例,為我們無私無畏地做了一番學術演示:將“了”字置於五種不同的語境裏,引導出“了”字五種不同的語意。真的是不怕累呢。譬如說,“他昨天去了長城”,“他們已經在北京住了十五年了”,“我太高興了”……,這裏麵的幾個“了”字,就表示了不同的語意。可我怎麽覺得這些不同的語意,多半來自於不同的語境(實詞),跟虛詞“了”字關係不太大(虛詞不能變“實”,惟有搭配功能)?——敢情這是在編寫字典哪。大文作者在有意無意之間,跟我們玩“偷梁換柱、移花接木”的遊戲呢。

  把“了”字比作一件衣服,讓五個人輪流地試穿,看看是不是五個不同的人?——這問題還用得著我來回答嗎?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是“的、地、得”三件不同的衣服,讓同一個人試穿三次,看看有沒有變化。一大清早,Mary拖著長長的晚禮服,來公司上班,眾愕然。同事們雖然沒有把她錯認為是Anna,卻投以驚奇的目光,心裏嘀咕著:“她把那套西服給賣了?”Mary是部門經理,雖然這一天大家相安無事,可全部門都籠罩在一種詭異的氣氛之中。下班的時候,人們竟然發現,Mary穿著內衣內褲,正比劃著她的婚紗呢。

  要想弄明白“了”字究竟累是不累,該不該累,我首先得搞清楚下麵這些話有甚麽不同:“他昨天去了長城”,“他昨天去樂長城”,“他昨天去勒長城”,“他昨天去叻長城”,“他昨天去仂長城”,……。筆者愚鈍,讀不通,也搞不清楚,腦子裏麵真是一鍋稀粥。

  有人說,大作家也會把“的、地、得”用錯,我們何苦來絞勁兒。我覺得那是有曆史原因的(參見上文)。但到了今天二十一世紀,如果還有哪一位“大作家”分辨不清“的、地、得”的話,我不讀他的書就是了。當然,個別地方一時間寫錯了用錯了(還有那些灰色地帶呢),誰都難免,但是如果通篇“的地不分”,或者“該得而的”,那就不是一般的問題了。好在,據我所知,這樣的大作家,暫時還沒有發現。若幹年後,就很難說了。

  還有人拿“高考”來說事。說中國的高考,競爭殘酷,一分之差,天壤之別,可不能用“的、地、得”這樣的雕蟲小技,來貽誤年輕人的終身。話是說得挺體恤動聽,可我得告訴你,“的、地、得”可不是雕蟲小技,而是文字基本功。就像習武之人練習“紮馬步”,你馬步沒紮穩,如何便來使“掃蕩腿”?——你“的、地、得”沒學會,如何便要來“賦、比、興”呢?當然我也得承認,“的、地、得”確實是雕蟲小技,因為這是一學就會的事,至少比“紮馬步”輕鬆多了。

  且不說你高考的“一分之差”,一定得栽在“的、地、得”上,萬一“老天有眼”,你正好栽在“的、地、得”上了,那末,我很難想象,一個“雕蟲小技”都沒學會的考生,能舉得起如椽大筆來。高考既要“擇優”,又要“汰劣”,你這“一分”,正是“差得其所”,給別人讓路,就體現了“擇優”精神,體現了公正和公平的考試規則。不過,你千萬別灰心,趕緊回家補習“雕蟲小技”去,明年卷土重來吧。

  又說到,近年大陸的語文教學和考試,對這個問題已經不再強求,而是采取了寬容的態度了。雖然還教“的、地、得”的不同用法,可那不過是為了幫助學生,去理解現行出版物中,為什麽會有這三種不同的用法而已。——快別對我說大陸的教學了,筆者對大陸“三知”(學術界、象牙塔、知識人)的熱情和期望,早已漸次斫喪。現狀有目共睹,咱不說也罷。那上述的“寬容態度”,或許應該當回好話來聽,才對呢。隔岸觀火,咱已不落忍,再煽點風,反饋回去,真不是我輩海外文化人的形藏。

  嗨,說跑題了,回到“分派”和“的派”上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真正的“的派”,應該是那些滿篇“的的的”、“一的到底”,或者“該的而地”、“該得而的”的那些人。而嘴上的“的派”,反倒是“涇渭分明、心知肚明”者。這就好象,嘴巴裏嚼著甜葡萄,心裏偷著樂,可嘴唇咂吧咂吧地對學生說,“葡萄太酸,你們不吃也罷”。這是甚麽事呀?韓昌黎的《師說》中,好象隻提到“傳道、授業、解惑”,愣是找不到這一齣呢。

  筆者真心希望,那些真正的“的派”,再向前跨出一步,把那“雕蟲小技”學到手。這真的一點都不難。如果不樂意,那也別難為自己了,究竟身在海外,不用再回去參加高考了,主要是把所在國的語言學好,在這金融風暴中,站穩腳跟保持身份,是第一條。那些嘴上的“的派”,也不必改弦更張、“故作馮婦”了。還是那句老話,該幹嘛幹嘛去。



相關鏈接:

1. 廖康:嘚吧嘚吧“的、地、得”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1810

2. 廖康:是“的”累,還是人累?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2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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