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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牙,而雉也無牙,以有牙碎無牙,耶~!但是要記得刷牙,否則會有蛀牙,蛀牙導致無牙,無牙則置身碎於有牙之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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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華淦:“不明真相”的群眾為何一再參與群體事件?

(2008-11-20 10:23:10) 下一個
2008-11-19 19:53:33
來源: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1&id=89497577&boardId=2


  這些年來,隨著提出構建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的落實,各地都清楚:我國改革開放進入當前這個時期,是機遇與矛盾並存的時期,也是各種群體性事件容易發生的時期。因此,許多地方都很重視共建共享,都強調要政務公開。

  然而,遺憾的是,“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的群體性事件一再重演。發生在隴南市武都區的衝擊市委機關的事件,是一次因醞釀中的隴南市行政中心搬遷問題而引發的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18日,事態進一步擴大,少數人再次衝擊市委機關,行為過激打傷執勤民警。

  我們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為什麽不能有效地減少這種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鬧事?為什麽在他們執政的地方,有如此多的這種“不明真相”的群眾?

  是什麽原因使他們“不明真相”,怎樣才能使這些不明真相的群眾盡快地明白真相而不參與群體性事件?這不僅是對各級黨政機關執政能力的一個考驗,也是對人民群眾真正的關心和愛護。

  因為,我們不能總是讓我們的群眾不明真相,把他們人為地推向鬧事、違法、犯罪的道路上去。這實在是引誘、教唆他們犯罪!這是與黨的宗旨與政府的為民性質不相容的。

  因此徹底解決不明真相群眾參與群體性事件問題,必須建立責任製,誰治下的地方,誰管轄的單位,有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鬧事,就應該追究誰的領導責任,就應該問一問,為什麽不讓群眾明確真相。

  首先應該明確這樣一個道理:分析一次次這樣的事件,都是有許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

  如果隻是極少數人,相信事態會很快處理好並會很快平息。但一旦“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了,問題就複雜了,有的事件甚至會震動全國和全世界。如果縱容、默許群眾“不明真相”,實質上就是縱容和默許群眾鬧事,就是挑戰黨和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公開真相。如,這一次甘肅方麵的做法就不錯:

  “1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工作組抵達隴南後,同隴南市和武都區黨政領導共同研究,對處理事件進一步采取四項措施:一是積極協調警力,對主要交通路口、重點路段、主要街道實行管製;二是對衝擊隴南市委大院的部分人員,執勤民警以十分克製的態度進行清理和疏散;三是通過電視廣播發布市委、市政府公告,講明事情真相;四是組織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開展工作,通過宣傳讓群眾了解事件真相,教育群眾,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目前,市委大院的群眾已經離去,主要街道秩序恢複,群眾生產生活基本正常。”

  其次:解決“不明真相”問題,不能光靠省委,不能等事情鬧大了再來公布真相。雲南事件也罷,貴州事件也罷、陝西華南虎真相也罷,公開真相的工作,如果都要省裏和中央有關方麵來做,如果都要鬧出天大的事才來做,這種公開真相就是官僚主義和失職、瀆職。“不明真相”應該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縣一級。

  我們從最近政治局九個常委在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開展研究時,選擇的蹲點、掛鉤單位都可以看到,從胡錦濤總書記到其他常委們,大多是將縣一級作為他們的調研點,而最近中央黨校也開始全麵培訓全國的縣委書記。縣一級是黨和政府的執政基礎,縣鄉治則中國治。

  但遺憾的是,像曆次事件一樣,這一次也非得省委出麵,才公開真相。實在是讓人費解與感覺荒唐!是縣、市一級不敢、不善於公開真相?是什麽原因他們要捂著真相?還是他們公開真相沒有效果?如果是不有效果,說明這一級政權在群眾中的公信力與執政能力是相當令人質疑的。因此,必須把真相公開的程序與公開真相的重點,放在基層,放在縣一級。以便迅速地將事件解決在萌芽狀態。

  再次,解決群眾“不明真相”問題,要依靠全體基層黨政人員。

  有的地方也搞所謂的政務公開,也有所謂的民意溝通渠道,但一些形式被基層一些歪嘴和尚把經念歪了。如媒體曾報道過,就是一封僅100多字的市長回信,除了收信人外,還有其他3處錯誤:如將“投入使用”錯為“投稿使用”,將“第十四條”錯為“第四十條”,將“實行”錯為“實話”。可以看出,這些詞語錯誤基本上都是屬於電腦打字時出現的錯誤,但是,這種類似於“網語”的錯誤就讓人看得似是而非。如果我們的真相公開,都是這樣的水平,這樣的態度,能讓群眾明白真相嗎?

  依靠地方和重視基層解決不明真相問題,從這次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其重要性。

  試想,一個隻是將要動遷,還在醞釀中的行政中心,就因為少數人鬧事,竟然能發展衝擊市委,讓全國為之震動的地步,套用電影裏那些被中央打敗,但卻還有點明智的國民黨官員的話說:“不是共軍太狡猾了而是我們太無能了!是我們自己打敗了自己。”

  改革開放這麽多年,即使是最近強調保護群眾利益和物權法立法後,各地也搞過許多拆遷,大多不會發生群體性事件,即使發生,也是在拆遷過程中,但還在“醞釀”中,市委竟然就受衝擊了,這實在是太荒唐了,太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了。

  人們真的懷疑這真相中,有沒有少數黨政領導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黨員的煽動、支持與製造謠言?市委機關那麽多的人在工作,又說是少數人衝擊,不說是共產黨員以一對十,做群眾工作也罷,誓死保衛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也罷,就是集中優勢兵力,動員所有的黨員保衛市委,也應該不至於讓衝擊市委的事件發生呀!

  莫非我們的市委和市政府在“醞釀”拆遷之時,這個地方也有人同時“醞釀”著了鬧事?或者說,該市的這種“醞釀”,必然會形成“不明真相”?這實在是值得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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