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久經沙場的槍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老槍:德國之現象 --- 盜賊天堂

(2016-12-06 03:22:24) 下一個

Ein fiktiver Einbrecher hebelt im Licht einer Taschenlampe mit einem Brecheiesen eine Kellertür auf. , Quelle: dpa/picture-alliance

老槍:德國之現象 --- 盜賊天堂

德國有句笑話這樣講:一個波蘭人和一個南斯拉夫人坐在車裏,猜猜誰開車?答案:當然是警察了。

德國近年來盜賊猖獗,破門入戶的,頻頻發生,本人也是受害者之一,並且,一年之內被光顧兩次。

盜賊們的來曆如出一轍, 基本上都是東歐過來的遊手好閑之人,開著破車,來德國遊走一圈,能偷則偷,不能偷則搶,時有傷人害命的事件發生。跟幾個波蘭小工熟了以後聽他們講:我們國家的全民體育運動就是,偷竊!

細究之下發現,德國的法律條例真是盜賊的天堂。聽警察講,抓住盜賊,至多可以拘留一個晚上,還得管吃管住,然後遞解出境。警察前腳把盜賊放下車,盜賊後腳就回來處理未完成之任務。所以,入室行竊的案件,警察根本不管,管了也沒有用,就讓你自認倒黴,開個證明找保險公司要錢去了事。

我納悶道:作為受害者,我難道就不能做些什麽嗎?警察趕緊告誡道:千萬別動別的腦子。比如,你抄著棒球棍,朝半夜三更破門入戶的盜賊砸去,你得手了,那叫人身傷害,你得吃官司,你失手了,你的小命就交給盜賊了。

我再問道:我動腦筋設機關,把盜賊鎖到地下室去,然後打電話叫警察把他繩之於法這總可以吧?警察答道:這樣也不行,你這叫私設刑法,限製公民的行動自由。

我,無語了!

今天看電視報道的一例案件,更讓人哭笑不得。

格魯吉亞來的一個團夥,由於不是歐盟成員國,所以以難民身份進入德國,登記在難民收容所。這個團夥,前前後後,從南德偷到北德,中間汽車拋錨,兩次被警察檢查,作案工具贓物一應具有,警察就是不管。行竊到漢堡一家,由於主人提前回家,打響了警鈴,才把這個團夥捉拿歸案。

真正的精彩情節在後麵。

警察把盜賊團夥捉拿歸案以後,該走的程序都要走一遍,通知檢察官起訴,法院立案,邀請受害人作證,等等。

這裏有一個環節大家不要忘了:抓住盜賊,警察至多有權利拘留一個晚上。

所以,鑒於嫌疑犯有潛逃的可能,警察向法院申請,延長拘留期到開庭。

法官大老爺拒絕了警察要求。理由是:嫌疑犯有固定居住地,我們的傳票,可以抵達。

到了開庭那天,法官,檢察官,證人,一幹人馬,該到的都到了,包括為被告人指定的律師,也正襟危坐,隻等被告人出現。

五分鍾過去了,十分鍾過去了。。。法官大老爺說,再給十分鍾,被告人可能走錯審判庭了。

結果大家一定猜到了。

完後,跟蹤的記者問法官,這麽明顯的事情,您難道猜不到結果嗎?

法官道:被告人有固定住址。我的做法沒有錯!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槍兄好文,真是被雷著了!原來感覺法國治安很差,德國還好,沒想到也有這麽混蛋的“作(左)死”法律。

其實美左們也想步其後塵,紐約州居然有人提動議,搶劫1000美元以下不立案;另有提案稱,房客不交房租,一年內不得驅趕。加上不得拒絕黑墨房客,這下子小偷可以一邊租房子住,一邊可盡兒的偷!
登錄後才可評論.